基于广义基础上的审计建议在国家审计推动完善国家治理中的综合运用,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国家论文,基础上论文,广义论文,建议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国家审计主要工作目标是通过监督被审计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推进民主法治,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家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国家审计作为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正是通过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服务国家治理,推动完善国家治理,并在国家治理中发挥“免疫系统”的作用。国家审计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主要是通过对被审计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和有关经济活动真实、合法和效益性的检查,发现问题并对相关问题提出处理处罚意见和按法律法规进行纠正的建议。
审计处理处罚的运用是国家审计发挥国家治理作用的主要内容,也是国家审计推动完善国家治理的主要途径,这方面的理论研究相对比较多。笔者以为,审计的处理处罚意见针对被审计单位具体的个性问题,解决的是点上的问题:审计的改进建议针对被审计单位倾向性、普遍性、规律性的共性问题,解决的是面上的问题,因此研究审计建议的综合运用对于国家审计推动完善国家治理更有意义。
本文试从分析审计建议在国家审计推动完善国家治理中的特性入手,探讨国家审计综合运用审计建议推动完善国家治理的路径,以期更好地发挥国家审计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
一、审计建议在国家审计推动完善国家治理中具有的特性
审计建议是审计机关根据审计情况,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和财经管理薄弱环节,以及政策性障碍、制度性缺陷,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有针对性地提出的处理意见和改进工作、加强管理的措施和办法。从审计的实践和审计业务规范的要求看,审计建议具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审计建议是审计或专项审计调查报告中,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根据需要提出的改进措施和完善管理的方法。广义的审计建议除了包含狭义内容外,还包括针对发现的问题向被审计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的处理建议,向有权处理处罚的有关部门对相关财政管理问题和主要责任人员的处理处罚建议,以及针对一系列审计或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财经管理薄弱环节,围绕审计目标发现的倾向性、普遍性、规律性、宏观性、政策性或者体制、机制问题,向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和委托审计的机关提出完善财经管理政策、调整财经管理体制、健全财经管理制度、强化干部队伍建设的改进措施和政策建议。本文所探讨的审计建议是基于广义基础上的,它对于国家审计推动完善国家治理具有以下特性:
1.法定性。审计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就是通过审计发现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审计建议,这也是审计法律法规赋予国家审计的一项责任。一是《审计法》规定。审计机关认为被审计单位所执行的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规定与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应当建议有关主管部门纠正;被审计单位违反规定,转移、隐匿、篡改、毁弃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或者转移、隐匿所持有的违反国家规定取得的资产,审计机关认为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应当给予处分的,应当提出给予处分的建议;被审计单位不执行审计决定或逾期不执行的,审计机关可以建议有关主管机关、单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二是《审计法实施条例》明确。审计报告内容包含改进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管理工作的建议等;对依法应当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向有关主管机关、单位提出给予处分的建议;审计机关还应向本级政府提交审计结果报告,内容应当包括审计机关提出的改进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管理工作的建议。三是《国家审计准则》要求。审计机关在审计中发现的涉嫌重大违法犯罪的问题,与国家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有关政策及其执行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关系国家经济安全的重大问题,关系国家信息安全的重大问题,影响人民群众经济利益的重大问题,可以采用专题报告、审计信息等方式向本级政府、上一级审计机关报告,专题报告应当主题突出、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建议适当。专项审计调查报告除符合审计报告的要素和内容要求外,还应当根据专项审计调查目标重点分析宏观性、普遍性、政策性或者体制、机制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2.层次性。从审计法律法规对审计建议的规定和要求来看,审计建议具有层次性,从审计建议的对象层级和所提审计建议内容的层次分析,审计建议包含三个层次:一是具体审计对象的微观层次。审计机关对审计对象进行审计或专项审计调查后,可以就审计对象落实国家财经法规,加强财政财务收支管理提出建议,这些建议是对具体的被审计单位存在的具体薄弱环节提出的,是审计建议的较低层次,是审计建议在国家审计推动完善国家治理中发挥最具体、最基础作用的体现。二是审计对象上级管理机关的中观层次。审计对象的上级管理机关包括被审计单位的上级主管单位、财经管理部门、人事管理部门、纪律监督部门。审计查出被审计单位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向税务部门提出直接收缴处理的建议;隐瞒、截留应上交非税收人的,向财政部门提出直接收缴处理的建议隐瞒、截留应上交国资收益的,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提出直接收缴处理的建说拒不执行审计决定的经济处罚,可以建议财政部门在预算安排和调整时予以处理;与审计相关的责任追究,可以建议主管单位或纪检监察部门给予责任人员党纪政纪处分;不适宜继续在相关岗位工作的,可以建议主管单位或组织人事部门对人员进行岗位调整。这些建议是对审计对象上级管理机关提出的,是审计建议的中观层次,也是审计建议在国家审计推动完善国家治理中发挥最重要、最关键作用的体现。三是审计机关上级领导机关的宏观层次。审计机关的上级领导机关主要包括其所在层级的党委、政府,以及权力机关和上级审计机关。国家审计机关对于发现的重大问题和普遍性、规律性、倾向性问题,在归纳分析的基础上,运用联席会议审计情况通报、年度审计结果报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等形式,以及综合报告、专题报告、审计信息等手段,向党委、政府提出加强财经管理和有关于部队伍建设的政策性建议,向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提出加强公共资源配置和财经宏观管理的建设性建议,向上级提出发挥审计建设性作用的措施性建议等。这些建议都是向上级提出来的,带有宏观性、政策性,是审计建议的较高层次,也是审计建议在国家审计推动完善国家治理中发挥最核心、最根本作用的体现。
3.服务性。从审计建议的三个层次来分析,虽然建议的对象不同,建议的内容存在着层次上的差别,但其目的是一致的,都是为审计主要工作目标服务的。一是为具体审计对象提供政策和法律咨询。审计的基本职能是查错纠弊,发生错弊的原因是被审计单位不熟悉财经法规、管理存在漏洞或故意造假。审计是从第三者独立的立场,对审计对象贯彻落实财经法律法规情况进行审查,评价财政财务收支及管理行为。在这个过程中,通过审计建议为被审计单位的相关人员进行法律法规的辅导,督促被审计单位相关人员依法依规办事,在法律法规咨询中促进财经法规的落实。二是为管理机关加强管理提供手段。审计本身是一种经常性监督,审计对象上级管理机关正是通过审计更深入地掌握所属单位、所管理单位的真实情况。国家审计运用审计建议不但为审计对象上级主管单位提供内部财经管理的信息,而且还提出了加强和改进的方法,便于上级主管单位加强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提高管理水平。国家审计运用审计建议还为审计对象上级有关业务管理部门提供业务管理现状的信息,便于业务管理部门掌握所管业务的实际状况,加强业务管理和控制,提高风险管理和控制的能力。三是为上级宏观决策提供依据。审计是本级党委管理干部、本级人大搞好监督、本级政府管好公共资源前伸的“手”,审计建议是在宏观分析审计发现问题的基础上形成的,是运用审计手段调查研究得来的,具有真实性、客观性和针对性,是微观审计与宏观管理的结合,这为上级决策提供了依据,成为促进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手段,也是国家审计在国家治理中“免疫系统”作用的重要标志。
二、国家审计运用审计建议推动完善国家治理需把握的环节
审计建议与审计处理处罚意见相比,缺乏强制性。微观审计建议是针对具体被审计单位,在不明确反对或不否定具体经济行为的基础上做出的建设性提议,具有良性修正和指导性特征;中观审计建议与审计处理处罚意见存在一定的共通性,是针对被审计单位存在的问题向其上级管理机关所提出的更正性的提议,具有反对性和否定性特征。宏观审计建议是对微观和中观审计建议的深入挖掘和进一步提炼,是针对一个地方乃至整个国家财经管理从政策上、法律上、制度安排上做出的完善性提议,是对微观和中观审计建议的再升华,具有整体性和宏观性特征。国家审计正是运用这些建议,服务、推动、促进其他国家机关发挥国家治理作用。随着国内外形势和审计内外部因素的变化,审计建议质量正逐渐成为破解审计事业发展瓶颈的重要因素。国家审计只有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区别不同层次的对象,提出服务审计主要工作目标的建议,注重建议的针对性、宏观性、前瞻性和操作性,才能真正发挥审计建议建设性作用,也才能推动完善国家治理。
1.提高针对性。审计建议能否发挥作用关键在于其是否具有针对性。运用审计建议推动完善国家治理必须提高建议的针对性,只有对不同的对象、采用恰当的方式、提出管用的办法,使用建议的国家机关才能便于采纳。一是对象要恰当。从审计实践看,所提建议的对象存在着层级混乱、角色错乱的问题。如对具体对象提出宏观的建议,应该向上级管理机关提出处理处罚建议的而没有提出,向党委、政府、人大提出具体事务处理的建议等;“两个报告”给政府和人大的建议一个样,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给党委和政府的建议一个样;有的对临时性的组织机构提出政策性和制度性审计建议。审计建议要发挥作用必须针对恰当的对象提,审计报告、审计建议函、结果报告、工作报告、专题报告、综合报告、审计信息,主送的是谁就应当向谁提建议。二是内容要恰当。从审计公开的内容看,建议的内容存在着空话套话比较多的问题。宏观审计建议往往摘抄相关文件规定要求,不作有针对性地分析,造成文不对题;微观审计建议没有针对具体问题提建议,只是泛泛而谈,无事实根据做支持,造成问题与建议“两张皮”状况。审计建议要发挥作用必须有的放矢,是什么问题就提什么样的建议,有事实、有依据、能落实。三是方式要恰当。审计发现的问题有的既要做出处理处罚决定又要提出审计建议,有些问题则只需处理处罚而没有必要再提建议。实际工作中,有的应该做出处理处罚决定的却仅提出改进的建议;有的应该向上级管理机关提出处理处罚建议的,往往留给了被审计单位自己去纠正;还有的重大问题没有在处理处罚的基础上进行分析,向有关部门和本级党委、政府提出改进完善的建议。因此,审计建议要真正服务国家治理,切实在推动完善国家治理中发挥作用,必须更有针对性。就微观审计建议来说,审计报告不能以审计建议代替处理处罚意见;应该向上级管理机关提出处理处罚建议的,就不能仅在报告作反映,应在向被审计单位下达审计决定的同时,向其上级管理机关提出审计建议;审计发现的问题不能仅处理了事,应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提炼,向本级党委、政府乃至人大提出建议,达到举一反三的效果。
2.注重前瞻性。审计建议能否发挥作用取决于其是否具有前瞻性。国家审计推动完善国家治理必须具有超前、引领的作用,才能有好的效果,而建议具有前瞻性正是审计发挥超前、引领作用的基本途径。一是实现理念前瞻性转变。目前我国社会正在转型之中,政府职能也在转变,强调建设服务型、责任型、效能型政府,审计应随着国家的转型而转型,加快审计理念的前瞻性转变。所提建议要跳出管理型政府思维的巢窠,转变到为民服务、加强法治建设的视角,实现审计建议服务国家治理的前瞻性转变。二是注重着眼前瞻性发展。审计建议是用来解决面上问题的,找不准问题或者对问题分析提炼不到位,就很难提出有针对性建议。而审计发现问题的依据是现行的法律法规,法律法规的规范来源于社会实践,从理论上说这些规范从制定那天起就落后了现实社会的发展。审计不仅要依法办事,而且要有尚法的精神,对客观实际进行前瞻性思考,对问题进行超前地深入分析,对一些即使符合当时规定但却与现实发展相违背的实际问题,也要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提出处理的建议,使审计建议跟上飞速发展的现实变化,适应高层次的国家治理需要。三是把握环境前瞻性变化。网络的发展已使现代社会成为全媒体时代,审计时时都处在群众的监督之下。现阶段,公众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和处理处罚情况比较关注,对审计建议还没有予以重视,一些建议质量不高、针对性不强。随着政府信息的进一步公开,公众对审计建议的关注度会越来越高,国家审计必须把握审计环境变化的趋势,提前做出预判,加强审计建议的针对性,提高审计建议质量。因此,审计建议要有前瞻性,要管长远,能够帮助被审计单位从体制、机制和制度上解决问题,起到治本作用;能够帮助被审计单位上级管理机关加强内部管理,起到治理作用;能够为本级党委、政府,乃至人大机关防范各种风险提供参考,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3.增强操作性。审计建议能否发挥作用还取决于其是否具有可操作性。国家审计运用审计建议推动完善国家治理必须确保所提建议有用、能用,这就要求国家审计在增强建议的操作性上下工夫。一是防止原则化。现在审计建议最突出、最普遍的问题是过于笼统。比如对被审计单位具体问题往往提出按规定进行处理,对具体责任人追究往往提出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完全正确”的建议。对本级政府往往都提出加强财经管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预算控制,不断提高经费使用效益等等“完全适用”的建议。这样的建议根本无法采纳,审计建议必须具体、明确、管用。建议采纳要有可能,有程序性规范,有根有据,重点突出,不能大而化之;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超越审计法定职权范围,把国家治理的措施和办法融于其中。二是防止实体化。在实际工作中,微观审计建议往往不注重程序性,不是提出改进工作的可行办法和具体措施,而是对财经管理工作提出一些口号式的要求,被审计单位到底怎么做既没有依据又没法操作,影响了审计建议的落实。中观、微观审计建议是要具体落实的,不能停留在实体性要求上,而要有程序性的操作办法,针对什么问题采取什么样的办法,这个办法依据什么、怎么做,一目了然。三是防止碎片化。有些建议除了不看对象地原则化以外,宏观审计建议往往将审计报告对专项业务管理的建议进行简单叠加,财政预算管理、基本建设管理、企业经营管理、民生资金管理、经济责任管理分头建议,呈碎片状,缺乏整体性。宏观审计建议是提供参考意义的,必须对微观审计建议进行统筹,既防止各层级的审计建议产生矛盾,又克服审计建议不好采纳的问题,发挥审计建议推动完善国家治理的整体效能。
4.加强宏观性。审计建议能否发挥作用还与其是否具有宏观性有关。从审计建议的层次性和服务性来看,微观审计建议应该注重操作性,宏观审计建议适宜突出宏观性。微观审计建议也应该从具体问题人手,从宏观管理的大处着眼;宏观审计建议也要能够操作,便于落实。对于推动完善国家治理来说,审计建议的宏观性与操作性是一个统一的整体,在增强操作性的同时,必须加强宏观性。一是选好观察问题的角度。审计建议要树立大局意识,必须站在全局的高度去观察,不能仅停留在本地区、本部门的立场考虑局部利益,而要关注全局利益,维护国家的整体利益。要站在国家治理的角度观察问题,提出的建议不仅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而且服务于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和政策统一的大目标。二是发掘剖析问题的深度。审计建议不能仅浮在发现问题的表面现象,而要深入地挖掘和提炼。从分析原因入手,一层一层地剖析,使本来极为一般的问题引发深层次的思考,从而发现一般问题背后隐藏的深层次情况,提出有深度的审计建议。三是拓展分析问题的广度。审计建议要能举一反三,综合报告、专题报告的建议不能仅针对报告反映的典型案例,而要将这些案例和问题与同行业、同类型单位不同时段的情况进行对比分析,发现普通问题背后的普遍性、规律性,从而拓宽审计建议的思路,提出较为宏观的审计建议。要以联系的观点分析问题,将审计发现的一些微观现象与宏观经济问题相联系,提出宏观政策性建议。四是提升对策思考的高度。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审计人员的能力素质有限,视野不够开阔,观察、分析问题存在薄弱环节,审计建议的思路普遍起点较低,宏观审计建议缺乏应有的高度。审计建议根据不同的对象具有指导或参考作用,都是需要落实或采纳的,国家审计必须在查清问题本质的基础上,从更深层次去分析,挖掘和提炼普遍性、规律性,深入思考应对策略,增强建议的宏观性。
三、国家审计运用审计建议推动完善国家治理的路径选择
审计建议是对审计资源充分利用的一种表现形式。一条好的审计建议作用是不可低估的,审计建议在提出、采纳、落实等各个阶段,都可能对审计建议的对象带来一定的效益或积极的效果。正是审计建议的对象在接受、采纳审计建议的过程,才促进了一个单位、一个系统、一个地方,乃至一个国家的治理,并相应地增强了免疫能力。在我国,国家治理既包括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治理,还包括政党政治和社会管理,只有这些机构和力量既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国家治理才称得上“良政善治”。“良政善治”的主要标志是法治,党的十八大明确“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在党政机关各部门中,作为一种国家经济监督制度,唯有审计直接写入宪法,这种唯一性赋予了审计鲜明的法律特征。国家审计在促进“良政善治”上可以选择四个路径提出建议,增进法治思维,促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
1.履行反腐倡廉责任,在增进法治思维方面发挥审计建议作用。现代政府大多是在政党主导下运作,政党不但组织政府,而且监督政府运作。政党通过培养、训练、推荐干部来组织政府,直接掌握国家政权,治理国家事务;通过对政府成员从政行为、从政道德、人事任免、公共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确保政府运作规范。在我国,政党主导政治过程,党通过对各种社会力量和国家政权的领导来实现自己的政治纲领,国家治理与政党建设密切相关,而国家治理的基础是干部的法治思维。国家审计受组织部门委托,对干部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对政府成员从政行为、从政道德、公共政策执行情况进行审查。因此,国家审计在反腐倡廉建设中承担重要责任,与党培养、训练和推荐干部密切相关,审计可以从培育干部法治思维方面提出建议,在干部队伍建设上发挥重要作用。
一是以联席会议为平台对干部管理提出建议。经济责任审计是以干部所在单位财政财务收支为基础的,通过对领导干部任期经济社会发展或事业发展情况、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重大经营决策情况、内部管理情况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的审查,评价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并对存在问题提出审计建议。目前,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有一个联席会议的平台,审计可以利用这一平台,通报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加强干部教育管理的意见;对重要经济岗位的干部任免提出建议,完善干部履职风险预警机制,切实为党管好干部创造条件。二是以法纪审计为手段对廉政建设提出建议。受纪检监察部门委托,审计机关对指定的单位或人员开展法纪落实情况专项审计,发现和揭露违法违纪行为。由于经济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一般都通过资金往来和账目反映出来,审计机关可以掌握第一手资料,易于发现产生这些违法犯罪行为的原因。国家审计可以针对这些原因,向纪检监察部门提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建议,使领导干部的腐败行为得到抑制,在廉政建设上做出贡献。三是以“三公”经费审计为契机对作风建设提出建议。我们党提出要建设廉洁政府、节俭政府、高效政府,党中央做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规定,所有的这些都可从政府公共开支上有所体现。审计机关在各类审计中,关注政府机关行政性、消耗性开支情况,突出群众关心的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因公出国经费的重点,不仅审计其真实性、合法性,还要审计其效益性、适当性、合理性,对存在的问题,从加强作风建设的高度提出建议,堵塞可能出现的漏洞,服务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建设。
2.履行受托经济责任,在法治国家建设方面发挥审计建议作用。国家审计产生于受托经济责任关系,是受人民委托依法监督国家经济运行。在我国,审计受托的责任和依据的法律均来源于人大,人大是国家权力机关,审计履行受托经济责任就是向人大报告工作。国家审计在国家治理中发挥作用,应该发扬尚法的精神,依法审计,依法建议,在报告经济运行存在问题治理情况的同时,对不符合人民当家做主法治精神的现象提出治理建议,利用审计建议在人大立法和监督中发挥作用,在促进法治国家建设上有所作为。
一是向人大提出立法修法的建议。虽然审计法律法规规定向人大报告的主要是财政管理和政府预算情况,但实际工作中,向人大的审计工作报告已经扩展到公共资源配置审计、社会保障审计、国有企业管理审计、资金使用绩效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等领域。审计代表政府不仅可以建议人大关注全口径预决算管理制度、预算安排法定增长的问题,重视预算安排的决议;还可以建议关注社会保障需求、公共资源监督管理等问题,加强对公共服务均等化、宏观经济监督现代化的立法;以及建议对不符合现实情况的法规条文、决议予以重新规范等,以适应新的形势发展需要。二是向上级机关提出重大执法、司法事件的调查建议。随着利益的多元,各种利益团体对执法、司法行为有不同的需求,容易形成重大事件。形成重大事件的原因可能多种多样,既有宣传教育因素,又有管理控制因素,还有法律追究等因素,这都与执法、司法部门相关联。人大或者党委、政府对重大事件的调查可以委托相对“超脱”的审计部门牵头,由国家审计运用审计调查的各种手段,发现问题,查找根源,分析原因,提出建议。通过审计建议为法治建设提供服务,促进依法办事氛围的形成。三是审计建议采纳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在事关国计民生的问题上,如税收征管、土地征用补偿、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住房保障、教育均等化、社会医疗和养老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方面,审计机关与人大、政协机关都有相同或相似的关注点。国家审计应以人大监督的重点为重点,主动对接政协的民主监督,审计建议主动采纳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的相关内容,促进政府改进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四是审计建议纳入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目前,审计建议的约束力和权威性既不如政协提案,更不如人大议案。而审计干部有的在人大或政协兼职,审计在揭示问题、提出建议时,利用兼职的时机,将审计建议在人大议案或政协提案上表达出来。通过与权力机关和民主监督机关的相互融合,促进审计建议的落实,避免审计机关受到本级政府行政干预的影响,使审计建议更具针对性、操作性和执行力,在促进法治国家建设上发挥作用。
3.履行监督制约责任,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发挥审计建议作用。政府是国家必不可少的结构和功能要素,是国家最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不仅是国家基本职能的承担者,也是国家治理者的“大本营”,政府治理是国家治理的主要内容。现代政府的权力来自宪法和法律的授予,最终来自人民的委托,而现代审计也是产生于受托经济责任关系的确立,国家审计对于政府部门的权力运用具有监督制约的责任,国家审计对于政府治理具有重要作用。我国提出建设服务型政府,把普世价值的责任政府、法治政府、服务政府作为建设目标,政府要实现由统治者到治理者、从单纯的管理者到重要的服务者转变。这就要求国家审计紧紧围绕服务型政府建设目标,在公共预算执行、公共资源调配、重大项目安排、重要资金使用和民生建设、社会保障,以及国有企业转型发展上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履行监督制约责任,为本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财经管理、经济调节、市场引导和公共服务提出依法治理的审计建议。
一是财政预算执行的建议。财政审计是国家审计的首要任务,是国家审计的永恒主题。通过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可以发现财政预算执行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摸清一个单位、一个系统,乃至一个国家的家底,是国家审计推动完善国家治理的最基础性作用。因此,国家审计无论是中微观层次的审计建议,还是宏观层次的审计建议,都必须紧紧围绕公共财政预算全口径管理的要求,对完善公共财政预算,落实预算法规;完善公共财政投资结构,增强财政分配的合理性;建立完善政府举债管控机制,加大政府性债务管理;加强公共财政预算效益性分析,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出审计建议。同时,发挥财经政策执行跟踪审计的作用,把握审计实施过程中最有利的时机,及时分析原因、提出建议、督促整改,真正实现从传统审计模式的禁锢中解放出来,做到边审边改、整改结合,确保审计建议及时产生效果。二是公共资源投入的建议。积极开展绩效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注意分析公共资源投入与产出的社会效果、经济效益和环境效应,在对每个项目提出完善管理、提高效益的审计建议基础上,注意分析民生资金项目、社会保障项目存在的普遍性问题,从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上向更高层次的单位或部门提出建议,切实维护社会公平。三是国有企业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建议。国有企业经营绩效审计在关注企业经营风险和内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注意分析一个地区、一个系统企业转型发展情况,对企业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以及国有资本带动社会资本转型发展等方面提出建议,推动企业科学发展。四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在基本建设投资审计中,关注公共服务投入状况和公共服务设施均等化要求,加强公共交通设施、文化事业、环境保护事业等项目的审计,在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推动环保事业发展等方面提出建议,切实发挥国家审计推动服务型政府建设的作用。
4.履行公共服务责任,在法治社会建设方面发挥审计建议作用。国家治理与社会建设密切,国家治理可以促进社会建设,社会建设反过来又可以推动国家治理。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发挥人民主人翁精神,坚持依法治国这个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更好保障人民权益,更好保证人民当家做主”。审计作为政府的组成部分,其自身也要履行政府的责任,要为社会和公众提供公共服务。国家审计要通过审计建议的过程和审计建议的落实,树立法治理念,促进法治社会建设,推动人民主体的法治精神的落实。国家审计推动法治社会建设,除了在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和公共资源调配审计中建议加大社会建设经费和资源投入外,可以通过审计建议完善和公开两个过程来调动群众参与审计,参与国家治理全过程。
一是审计建议征求群众意见。在公开征求审计项目安排的基础上,凡涉及公共财政管理、公共资源调配审计中的处理处罚建议,公开征求群众意见,看处理处罚的建议是否合适,防止审计处理处罚建议存在“护短”行为;向本级党委、政府、人大提出的宏观管理意见,凡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公共财政预算管理、民生资金管理、社会保障投入、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政策性、制度性建议,以座谈会或问卷调查的形式,向人民群众征求意见,看是否符合大多数人民群众的利益。二是公开审计建议内容。公告具体单位的审计建议,促进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意见,实现政府部门、国家单位的内部治理;公告向被审计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业务管理部门提出的处理处罚建议,让人民群众监督处理处罚建议的落实情况,提高审计的权威性和威慑力;公告审计机关向本级政府、人大和上级机关提出的审计建议,让人民群众检验审计的成果,实现审计工作对人民负责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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