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惩治用人问题上腐败现象的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用人论文,腐败现象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江泽民总书记在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75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明确指出,“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任免干部不按规定程序办事,搞临时动议的;不讲原则,封官许愿的;党委讨论人事问题跑风漏气的;利用管理干部的权力为个人谋私利,授意送礼甚至公开勒索的,仍然时有发生。跑官要官的人还不少,买官卖官的也有。甚至还有骗官当的。”“用人方面存在这些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在党内外影响极坏,危害极大。必须严格整肃,坚决煞住这股歪风,坚决惩治这种腐败现象。”惩治用人问题上的腐败现象,这已成为摆在全党和全国各级党组织,特别是组织人事部门面前的一项十分重要而又必须认真解决的重大问题。
(一)
自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各级党委和组织人事部门,坚持党的干部路线和方针政策,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上取得重大成绩,这应当充分给予肯定。但也必须看到,有些地方和单位在用人上确实存在着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突出表现为:
第一、不按程序,临时动议。在干部选拔任用上,党历来有明确的规定和程序。但近年来,有的地方有的领导者不按规定程序办事,而是按个人意志,搞临时动议,有时研究干部人事问题不打招呼,甚至有时半夜起来召集有关人确定人选。在使用提拔上,往往是少数人提名,少数人考核,少数人研究,少数人任命。结果造成少数人高兴,大多数人不满意。
第二,不讲原则,封官许愿。有的地方有的领导者选拔任用干部不是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不是公道正派和实事求是地对待干部,而是以个人的好恶亲疏取人,搞任人唯亲,任人唯顺,任人唯钱。只要是亲朋戚友者,唯命是从者,有钱有物者,不论德才如何,有无政绩,一概委以重任。正如有的群众所说,现在有的地方的领导者是任用“四爷”干部,即少爷(儿子)、姑爷(女婿)、师爷(秘书)、款爷(大款)。
第三、党委讨论,跑风漏气。有的地方研究干部人事问题,主要领导一碰头,就放出风来说要调动、提拔干部;有的党委会一散,就有人通风报信,有的甚至把会上发言表态的情况,哪个赞成,哪个反对,说了什么话,等等,都一一告知当事人。
第四、授意送礼,公开勒索。有的领导干部借机构改革或换届调动干部之机,利用管理干部的权力为个人谋私利,授意送礼,甚至公开勒索。有的以盖房、装修、小孩办大事等为借口,向有关人“借”钱,暗示别人送钱。还有的公开向有关人勒索钱财,送多少钱,给多大官。
第五、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有的人信奉“生命在于运动,当官在于活动”。有的人公开讲,“不跑不送,原地不动;只跑不送,平级移动;又跑又送,往上调动”。千方百计跑门子“讨”官,托人情“说”官,找领导“要”官。有的地方买官卖官现象也时有发生。发展下去,后果不堪设想。
第六、虚报政绩,骗取官位。有的干部为了晋升提拔,不惜弄虚作假,虚造政绩,搞假数字、假典型、假样板,以此骗取组织的信任、领导的提拔。结果是败坏了党风,贻误了事业。
(二)
用人方面存在的这些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在党内外影响极坏,危害极大。
第一、影响了党的干部队伍素质的提高。按照党章的要求,党员干部应该是工人阶级的先进分子。然而,由于用人上的腐败现象,以致少数德才平庸之辈和政治投机分子混入了我们干部队伍。他们当官的目的不是为党、为人民办事,而是为个人或小集团谋私利。这些人虽然为数不多,但影响很大,老百姓往往以他们的形象评价党的干部。因此,这些人不仅严重败坏了领导干部的声誉,而且影响了党的干部队伍素质的提高。
第二、影响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毛主席早就讲过,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邓小平同志在1992年视察南方的重要谈话中也指出:“中国的事情能不能办好,社会主义和改革开放能不能坚持,经济能不能快一点发展起来,国家能不能长治久安,从一定意义上说,关键在人。”近年来,由于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影响,有的干部放松了思想政治素质的提高,不看书,不看报,不讲政治。有的不顾大局,“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甚至我行我素,搞地方主义、本位主义;有的分不清基本的原则是非界限,做出违背四项基本原则之事;有的官僚主义严重,不调查、不研究,不善于结合本地实际,搞形式主义,如此等等。极大地影响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顺利贯彻执行,影响了中央的政令畅通。
第三、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的密切。党员干部应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是领导人民进行现代化建设的带头人。但是,近年来,有的领导干部群众观点淡薄了,同群众的感情疏远了,严重脱离了群众。他们想问题,办事情,作决策不是以“人民拥护不拥护”、“人民赞成不赞成”、“人民高兴不高兴”、“人民答应不答应”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而是一切以是否符合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为标准,想通过执政的地位尽可能多捞取一点私利。这些已引起了广大群众的强烈不满,严重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
第四、影响了党的优良传统作风的发扬光大。“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是我党的三大优良传统和作风。但近年来,受不正之风的影响,党的三大优良传统和作风却被某些人扭曲了。“理论联系实际”变成了“理论联系实惠”,只讲索取,不讲奉献。“密切联系群众”变成了“密切联系领导”,认为联系领导得提拔,联系群众惹麻烦。“批评与自我批评”变成“表扬与自我表扬”,因此,在民主生活会中出现了,“批评他人提希望,自我批评摆情况”,言不由衷,避重就轻,如此等等。严重败坏了党的优良传统的作风。
第五、影响了党风、民风、社会风气的好转。党风、民风、社会风气三者是紧密相联的。由于用人上的腐败现象,带来了干部作风的不正。最终导致了党风不正的日益蔓延。而党风的不正,反映到社会生活中来,又导致了各个行业不正之风的产生,继而带来了民风和社会风气的不正。说假话、办假事、卖假货,假的东西充斥市场和官场,这已经成为当今社会的一大祸害。
(三)
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产生蔓延由来已久,其原因是多方面的。
第一、从历史原因看,是受封建主义残余思想的影响。我国是一个具有两千多年封建历史的国家,封建主义世袭制、家长制、裙带风、论资排辈等残余思想,仍在少数人的头脑中根深蒂固。有些领导者受封建残余思想的影响,在用人问题上,搞亲亲疏疏、关亲顾友、任人唯亲,致使党的任人唯贤的用人原则难以得到贯彻。
第二、从思想原因看,是受资产阶级腐朽思想的影响。有些地方的一些领导者在资本主义腐朽思想的侵蚀下,滋生了拜金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和享乐主义等消极腐败现象,共产主义信念日渐淡薄,党性观念日益淡化。这些人口头上讲的是共产主义信仰,实际上信奉的是“人不为已,天诛地灭”的资产阶级人生哲学。他们为了个人私利,丧失共产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应有的品格。
第三、从社会原因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官场受到市场的巨大冲击。一些领导者将市场经济的等价交换原则带到政治领域和干部人事工作中,搞“权钱交易”。据纪检监察部门提供的材料,1995年以来查处的党员领导干部贪污受贿案件,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钱权交易问题。那些政治投机分子,不惜重金搞官场投资,其目的就在于买官上任后就变本加利地大搞还本赚利,这是一种极其腐败的思想和行为。
第四、从认识原因看,是一些领导干部在选人用人上的认识片面。主要表现为:一是重才轻德。在选拔任用干部时,只看重才的一面,忽视德的一面。只要能说会道,或能跑关系、拉资金、上项目的人就用,使一些道德水平低下的人进入领导干部队伍。二是重名轻实。往往以学历、资历等因素作为用人的标准,偏重名声,忽视政治素质和业绩。三是重用轻教。一些领导者只注重人才的选拔使用,忽视对人才的培养、教育和管理,致使一些新提拔上来的干部,在思想政治素质和领导组织管理能力等方面跟不上形势的发展。
第五、从现实原因看,是对选人用人上的腐败惩治不力。在当前强调全党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情况下,一些领导干部对反腐败现象还存在种种疑虑和思想顾虑。有的担心反腐败会影响经济建设,认为“经济建设要上,党纪政纪要让”;有的担心反腐败会回到过去“以阶级斗争为纲”的老路上去;有的担心反腐败会影响党的形象和执政地位;还有的担心反腐败会反到自己头上,如此等等。因而,对一些干部特别是一些领导干部的违法乱纪行为左顾右盼,犹豫不决,查处不力,惩治不严,致使不正之风愈演愈烈,腐败现象日益蔓延。
(四)
如何防止和根治选人用人上的腐败现象?笔者认为,一方面要坚定地执行党的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正确执行党的干部政策,严格按规定程序办事,把好选人用人的入口关。另一方面,还要采取坚决有力、切实可行的对策,把好选人用人的教育关和出口关。
对策之一:提高思想认识。这是坚决惩治选人用人腐败现象的重要前提。惩治好不好,关键在领导。我们各级领导对党风腐败现象要有一个足够的认识,并在实际工作中正确认识和认真处理好三大关系:一是惩治腐败与经济建设的关系。经济建设需要惩治腐败,惩治腐败为了经济建设。只有严厉惩治各种腐败现象,才能保证经济建设的健康、顺利发展。二是惩治腐败与改革开放的关系。改革开放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但也不可避免会带来某些负面影响甚至腐败现象。为此,只有严厉惩治各种腐败现象,才能保证改革开放的社会主义方向。三是惩治腐败与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关系。资产阶级自由化很重要的一条就是反对四项基本原则,而腐败现象与四项基本原则是格格不入的。只有坚决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才能根除各种腐败现象。总之,惩治腐败现象是事关党的生死存亡、社会主义事业兴衰成败、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能否顺利进行的大事,历史和现实都反复证明,国之兴,始于政;政之兴,得于人。我们必须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来认识反腐败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以进一步增强反腐败的信心和决心。
对策之二:抓好教育培训。这是坚决惩治选人用人腐败现象的重要基础。小平同志在总结改革开放的教训时曾说:“十年来最大的失误是教育”,“好的党风也要体现在教育之中”,“改善社会风气要从教育入手”。这些论述,精辟地阐述了教育在反腐败中的重要作用。
教育是惩治腐败的重要基础。教育,可使党员干部提高水平,坚定信仰,增强免疫力;教育,可使有腐败现象的党员干部认识错误,悔过自新;教育,可使党员干部掌握锐利思想武器,敢于批评、抵制腐败行为。为此,要根除腐败现象,各级领导必须十分重视党员干部的培训。
党校是进行干部教育的重要阵地。经常性地、有计划地组织各级各类干部到党校参加轮训培训,这是我党的一条重要历史经验和有效形式。历史上曾有许多干部通过党校学习,增强了党性观念,丰富了各方面知识,提高了政治思想觉悟和政策理论水平。
对策之三:建立各项制度。这是坚决惩治选人用人上的腐败现象的重要保证。“制度问题更带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小平同志强调要“建立各种完备的法律和制度体系,来约束人们的行为”。可见,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是坚决惩治选人用人上的腐败现象的重要保证。当前特别要严格执行干部考试考核制度,切实地把好干部“入口关”;要坚持选人用人集体研究制度,防止不按规定程序办事,个人说了算的现象;要恢复干部隔两级审批制度,防止有人滥用职权乱提拔而产生直接个人依附关系;要坚决大胆迅速实行干部回避交流制度,防止结成团团伙伙;要试行建立领导干部个人财产登记制度,防止产生官钱交易;要真正实行干部管理监督制度,充分走群众路线,定期不定期地对干部进行多渠道、多形式的考察考核,一旦发现干部有缺点、错误,及时指出,进行帮助。从而,从根本上根治选人用人上的腐败现象的产生和蔓延。
对策之四:依法从严惩治。这是坚决惩治选人用人腐败现象的重要手段。应该肯定,我们党在惩治腐败现象问题上态度是坚决的,措施是有力的,查处大案要案是不少的,成绩是很大的。但也必须看到,有些地方、有些单位的有些领导人,对惩治腐败认识不够充分,态度不够坚决;查处不够迅速,惩治不够严格,处理结果也很少公布于众。致使部分干部、群众不够满意;致使腐败现象还在继续滋生蔓延,致使卖官的照常卖;跑官要官的还照样跑,照样要。因此,我们要坚决惩治选人用人腐败行为,必须加大惩治的力度,真正做到“迅速、准确、彻底、公开”八个字。
对策之五:坚持常抓不懈。这是坚决惩治选人用人上的腐败现象的重要关键。小平同志指出:“我们要反对腐败,搞廉洁政治。不是搞一天两天、一月两月,整个改革开放过程中都要反对腐败”。(《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27页)小平同志的论述使我们深深懂得,反对腐败与改革开放是息息相关的。腐败在改革开放中产生,反对腐败必须贯穿在整个改革开放过程的始终。为此,反腐败斗争不能只抓一阵子,必须常抓不懈。决不能只搞一、二次突击了事,而要使之经常化、制度化、持久化,使反腐败工作真正成为一项搞廉洁政治的经常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