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镇居民收入增长对营养需求的影响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论文,城镇论文,居民收入论文,营养论文,需求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引言
学术界就收入增长是否可以改善营养状况这一问题一直存在争议,尤其对于经历经济快速发展和经济转型的中国而言,这一问题的回答直接关系到消除营养不良政策、改善膳食结构政策的选择,是一个意义重大的问题。中国经历了较快的经济发展,居民收入和生活水平得到了大幅提高,营养状况也发生了快速的转变,根据国际经验,人均GDP在1000美元~3000美元的时期是居民膳食营养结构迅速变化的关键时期,也是合理调整食物结构、进行营养干预的最佳时期。中国城镇居民正在经历这样的变化过程,中国城镇居民的营养状况如何?收入等经济因素对营养状况的影响如何?收入是否有效地提高了主要营养素的获取?收入对营养结构产生了怎样的影响?回答这些问题将为中国制定营养干预计划提供科学依据。
主流观点认为,收入增长能够有效提高国民营养摄取量,特别是解决低收入群体的营养不良问题。Adrian和Daniel(1976)是国际上较早从经济学视角研究居民食物营养消费影响的学者,他们通过对美国6950个家庭的食物和营养消费进行实证分析后认为,收入对除热量以外的所有营养素摄取始终是正效应,蛋白质和脂肪的收入弹性都在0.1以上。也有学者得到类似的研究结论,如Subramanian和Deaton(1996)、Huang(1999)、Awudu(2004)。但也有研究发现营养的收入弹性很低,甚至为0,即使在食物收入弹性较高的情况下亦是如此,认为随着收入的提高,食物支出将增加,低收入群体的食物支出弹性会更高,但食物支出的增加并不必然带来营养摄入量的增加(Wolfe、Behrman,1983;Behrman、Deolalikar,1987),上述结论意味着在营养收入弹性很小的情况下,增加收入并不是提高营养摄入量的有效办法。
中国营养需求方面的经济学研究正处于起步阶段,相关的研究成果相对较少。Xiao Ye和Taylor(1995)利用中国北方较富裕农村地区的微观数据研究发现,随着收入的增加,来自谷物的热量和蛋白质比例均呈下降趋势,意味着食物的营养价值并未随收入的增加而增加,但人们消费的食物由低价格向高价格转移;张车伟和蔡□(2002)运用来自中国贫困地区的数据研究了收入与营养需求之间的关系,估算的营养需求弹性为0.26左右,并发现营养需求与收入之间存在着非线性关系,即随着收入的增加营养需求弹性呈先升后降的趋势;萧清仁等(2004)利用加总数据对我国台湾居民营养需求状况进行分析后认为,收入和米、面粉及薯类三大类主粮食物价格的变动对各种营养摄取的影响非常微弱,即弹性很小;叶慧等(2007)利用中国1961年~2002年的宏观加总数据估计营养价格弹性和收入弹性,实证结果为收入变动对居民营养需求影响不大。从上述文献中不难看出,就中国营养需求收入弹性的研究结论不尽相同,产生分歧的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数据资料来源上的差异,二是研究方法和模型设定上的差异,三是相关社会经济因素变量选取上的差异。本文采用中国健康与营养调查数据(以下简称CHNS数据),鉴于微观数据资料的丰富性,克服了加总数据无法控制相关特征变量的缺陷,并运用直接估算法,有效地避免了间接估算法中的营养价格“内生性”问题以及由此造成的高估结果。本文在关注收入对营养摄入量影响的同时,考察收入对营养结构的影响,主要回答中国城镇居民营养状况是否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而有所改善,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回答收入提高是否带来居民主要营养素结构的改善。
二、理论分析
(一)理论框架
收入对居民营养摄入量的影响主要通过两个作用路径,一是随着收入的提高,居民可以消费更多的食物,从而增加人体的营养素摄入总量;二是随着收入的提高,居民可以选择消费的食物种类(这里也包括加工程度不同的食物)增加,居民通过改变消费食物种类从而影响营养素的摄取量。具体而言,当居民的收入水平提高时,居民消费食物的收入约束有所放松,居民可以消费更多或者营养价值更高的食物,进而居民的营养状况将有所改善。由此认为,在第一个作用路径的影响下,收入的提高将带来营养状况的改善,两者呈现出正向的相关关系。通过表1可以看出,随着收入的增加,中国城镇居民消费的肉、蛋、奶、鲜菜和瓜果等食物量均有所增加。当居民收入约束降低后会转向消费价格更高的食物(Xiao Ye和Taylor,1995)。如果收入提高使居民消费食物的类型发生了改变而消费价格更高的食物,这样的食物很可能是营养价值与原来相同甚至有可能比原来低的食物(如麦当劳、膨化食品、油炸食品等),那么,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居民对主要营养素的摄取就可能没有相应增加,甚至有可能会减少。由此认为,在第二个作用路径的影响下,收入提高未必会带来营养状况的改善,这一观点也得到很多学者的证实,研究发现尽管食物收入弹性很高,但营养素却极度缺乏弹性(Wolfe、Behrman,1983;Behrman、Deolalikar,1987)。
那么,在中国是否存在这种现象,即随着收入的提高而改变食物消费类型或者更倾向于消费价格高的食物。如果消费支出的增加是用来购买相同价位的商品,那么商品数量增加的比例应该等同于消费支出增加的比例。按照《中国统计年鉴》收入分组数据,以肉禽及其制品、蛋类和奶及奶制品的城镇家庭平均每人全年消费性支出和商品数量为基础数据,计算出不同收入组三大类商品的支出比重和消费量比重发现,肉禽及其制品、蛋类和奶及奶制品三大类商品随着收入的提高,支出比重与消费量比重之间差距不断缩小,到达一定收入水平时差距又有扩大趋势;同时在收入水平较低时,消费量比重大于支出比重,当达到一定收入水平后,支出比重开始超过消费量比重(见图1)。这印证了笔者的推测,即收入提高既可能增加食物消费的数量,也可能提高食物的消费价格,上述两种作用路径均有可能存在。
由此可知,在上述两种作用路径的影响下,收入提高是否能带来营养状况的改善有待进一步的检验。通常随着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食物消费支出亦发生改变,但食物消费支出的增加并不完全是食物消费量增加所引起的,可能是消费了更高价格的食物所导致。而食物的高价格并不代表食物高营养,因此,中国城镇居民的主要营养素对收入的敏感性有待进一步研究。鉴于营养状况的改善不仅仅是量的提高,也涉及到质的提升,而具体到居民食物消费结构,其结构变化会直接影响居民营养素结构,根据营养学知识,动物性蛋白质是优质蛋白质,植物性脂肪是优质的脂肪,收入增长对营养素结构的影响也有待进一步的实证研究。
(二)模型设定
通常有两种估算营养素需求弹性的研究方法,方法一是结构模型(Structural Model),该方法的估算过程是首先估算各类食物的需求弹性,然后假设营养和食物之间有一个固定的转换因子,进而由食物需求弹性推算出营养素需求弹性(包括需求价格弹性和需求收入弹性)。这种方法的缺陷是忽略了营养成本的变化,即存在营养素价格内生性问题,通常会造成营养素需求弹性的高估。方法二是简约型模型(Reduced-form Model),估算过程是直接从食物消费数据中计算而得总营养素的需求情况,然后与收入或食物总支出进行回归,这个方法避免了营养素价格内生性问题。因此,本文采用第二种方法来考察收入变动对居民营养素需求的影响。
首先计算每个家庭第k营养素的总摄入量,计算公式为:
目前国内最新、最全面的食物成分表是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编制的《中国食物成分表》,本文以此为依据,利用微观家计调查数据中的城镇家庭食物消费量计算各类营养素的摄入量。可喜的是CHNS数据库关于食物消费的数据相当详实,本文所用的食物消费既包括在家就餐,也包括在外就餐。本文考察的主要营养素包括热量、蛋白质和脂肪。营养素的摄入水平主要依赖于食物支出和其他影响消费行为的经济、社会因素,那么营养素需求的函数关系可以表达为:
在估计家庭主要营养素的收入弹性时,家庭特征变量的控制非常重要。在家庭收入一定的情况下,家庭规模及结构特征与家庭成员营养摄入水平密切相关。将家庭人口折算成标准成年人口,如果一个家庭的标准成年人比另一个家庭的标准成年人多一倍,相应的消费资源也应该增加,同时考虑到家庭公共品的影响以及家庭食物消费的规模效应,要使得家庭人员得到同样多的营养素,并不一定要消耗等倍的食物资源,因此家庭规模的控制显得至关重要。一般情况下,孩子所需的营养量相对成人而言较少,在家庭规模相同的情况下,有孩子的家庭相对于没有孩子的家庭营养消费要少,但这并不意味着后者家庭的营养状况比前者好,因此需要控制按年龄划分的家庭结构这一组变量。考虑到户主可能是家庭购买商品的决策者,故而不同文化程度和年龄的户主可能消费习惯与营养知识有所不同,选择消费的食物类型也会有差异,进而影响到家庭成员的营养水平。考虑到人的体质不同,对食物消费的量及对种类的偏好也不同,有研究发现,从长远来看体重状况应该和热能的摄取成正比,在许多研究中体重状况往往无法被观测而成为遗漏变量,这可能会影响到营养收入弹性估计的准确性。鉴于数据的可获性,本文以家庭平均体重作为影响营养素消费量的控制变量。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及生活节奏的加快,居民的饮食方式也发生了变化,在家就餐的次数减少,在外就餐变得比较普遍,这种改变对居民营养摄取具有重要影响,本文通过构建在外就餐比例来反映饮食方式的变化,也是对实际情况的细致考虑,在外就餐比例的计算公式说明见公式(4)。另外,考虑到地区间消费习惯、文化背景等影响,模型中对地区变量予以控制。具体解释变量设定和相关说明见表2。同时考虑食物消费价格的变动会影响食物消费结构进而影响营养素的消费量,本文利用家庭所在社区的八大类主要食物的市场价格来反映这一影响。
三、实证分析
本文所用数据是2006年辽宁、黑龙江、江苏、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和贵州九个省份的CHNS数据,调查对象集中于城市市区和县城关镇区居民委员会行政管理区域内的住户,由此得出的分析结论大体可以推论至全国城镇层面。根据本文的研究需要,经过整理最终获得的有效样本量为1247户。
先从宏观层面考察收入与主要营养素之间的关系。利用FAO数据,考察中国居民营养摄入的长期趋势,为了平滑因不稳定因素导致的数据波动问题,采用三年的平均值,从表3可以看出,随着人均收入的提高,主要营养素从总量上看是有递增趋势的,从动物性食物和植物性食物构成的蛋白质与脂肪的来源看,蛋白质来自动物性食物的量和来自植物性食物的量都在增加,从增加的速度来看来自动物性食物要快于来自植物性食物,脂肪的来源构成也呈现相同的态势。
利用九个省份的平均数据,就收入与主要营养素及其结构之间的关系展开基本描述。随着家庭收入的增加,主要营养素均呈现出增加的趋势,但收入与来自于动物性或植物性食物的营养素之间的关系并不完全相同。从下页表4可以看出,来自于植物性食物的热量及蛋白质随收入增加而增加的趋势并不是很明显,而来自于植物性食物的脂肪摄入量增加幅度比较大但波动也较大,因此收入与来自植物性食物的脂肪这一营养素之间的关系还有待进一步验证。而来自于动物性食物的主要营养素随着收入的增长,总体的增长趋势及幅度较为明显。根据营养学知识,来自于动物性的蛋白质是优质蛋白质,来自于植物性食物的脂肪是不饱和脂肪酸,如果优质蛋白质与不饱和脂肪所占比重均有所增加,则说明蛋白质与脂肪两大营养素的内部结构趋于合理。下页图2中的收入与两大营养素的构成比之间并没有表现出规律性的趋势,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随着收入的提高,总量的增加未必能带来内部结构的改善。
下页表5对模型中的主要解释变量进行了描述统计。样本数据中家庭纯收入的均值为27648.62元,标准差为27407.03;城镇居民的家庭规模平均来看是三口之家;户主的平均年龄较大,均值在55以上,受教育年限在8年以上,基本上完成了九年义务教育;城镇居民在外就餐的比例不很高,只占17.7%。主要食品价格是根据调查居民经常购买的地点,选用大商场零售价格或者自由市场的价格来确定的。
四、分析结果
本文通过对九省份城镇居民营养素的实证分析得到的研究结论为,主要营养素均缺乏收入弹性,热量、蛋白质和脂肪的需求收入弹性分别为0.039、0.072、0.140,并均在统计学上显著。这意味着收入提高对居民主要营养素的摄入有影响,其中收入提高对脂肪摄入量的影响最大。具体的CS回归结果见第67页表6。
在外就餐比例的回归系数均为负,并且对家庭热量和蛋白质摄入量的影响均在统计上显著。这意味着在外就餐的比例越大,其家庭主要营养素的摄入量将减少。一种可能的解释是,因为只对城镇居民3天内的饮食进行了调查,这3天中城镇居民在外就餐的主要形式是简单的工作餐,而非在饭店饱餐,导致在外就餐摄入的营养总量可能反而不如在家;另一种可能的解释是因为当前人们在家饮食更注重营养,而在外就餐可能更注重口感,而口感好未必营养价值高。家庭规模对营养素摄入量的影响为正,说明家庭规模越大,家庭营养素的总摄入量也越多,但系数中仅家庭热量摄入量的回归结果在5%的水平上显著。家庭平均体重对营养素摄入量的影响为正,这和前面的理论预期是一致的,但系数并不显著。户主的年龄对家庭主要营养素的影响非常显著,系数为负,说明随着户主年龄的增加,家庭主要营养素摄入量将有所减少,这可能与样本数据有关,从描述性分析可知,所调查样本的户主平均年龄为55岁以上,而中国传统倡导“老来瘦”的理念,故而有可能造成这样的结果。户主的受教育年限对家庭热量摄入量的影响为负,对家庭蛋白质和脂肪摄入量的影响为正,但均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可能的解释是户主受教育水平越高,其越注重营养的合理性,倾向于提高蛋白质的摄入量、控制热量的摄入水平。家庭主要营养素影响因素的回归中均大于0.4,甚至有的高达0.62。
如前所述,随着家庭收入的提高,家庭可消费食物的限制性减弱,可选择性增强,食物的消费结构也随之发生改变。从实证的结果可以看出,家庭主要营养素来自于植物性食物的收入弹性均缺乏弹性,其中来自植物性食物的热量收入弹性为0.005,来自于植物性食物的蛋白质的收入弹性为0.013,意味着收入增加对来自于植物性食物的热量和蛋白质摄取量的影响较小,并均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只有来自于植物性食物的脂肪对收入的弹性通过了显著性检验,但弹性也小于0.1。来自动物性食物的热量的收入弹性为0.197,远大于总的热量收入弹性和来自动物性食物的收入弹性,说明热量提供的来源中动物性食物对收入更加敏感。来自动物性食物的蛋白质的收入弹性为0.210,表明收入的提高使居民消费结构向动物性食物消费转移,来自动物性食物的优质蛋白质增加,人们的蛋白质摄取结构更加合理。收入的增加对来自植物性食物的脂肪和来自动物性食物的脂肪都有正向的影响,各自的收入弹性分别为0.140和0.198,且均通过显著性检验,说明收入的提高人们消费动物性食物增加的速度要比植物性食物快(见下页表7)。
在外就餐比例、家庭规模、家庭平均体重等变量对家庭营养素结构来源影响与主要营养素的总影响相类似,在这里不再重复。户主的年龄和受教育年限对营养素的结构来源影响与对主要营养素的影响略有差异,户主的年龄和受教育年限除对来自植物性食物的脂肪的摄入量影响不显著外,对其他营养素结构来源的影响均通过显著性检验。但受教育程度对主要营养素结构来源的影响方向并不一致,对来自植物性食物的营养素摄入量具有负向影响,而对来自动物性食物的营养素摄入量具有正向影响,说明随着户主受教育年限的增加,家庭对动物性食物的消费有所增加。
五、主要结论及启示
本文利用中国城镇居民的微观调查数据,运用直接估计法估算主要营养素的收入弹性。研究发现,虽然城镇居民主要营养素均缺乏收入弹性,但从统计学意义上均显著地大于0。与此同时,收入的提高也改变了居民食物的消费结构,由过去传统的以植物性食物为主的消费方式转向了植物性食物和动物性食物并重的消费方式,且来自动物性食物的主要营养素的收入弹性大于0.1,比总的营养素的收入弹性高,这说明主要营养素的来源中动物性食物对收入更加敏感,收入的提高使城镇居民更多消费动物性食物。
根据医学及营养学的知识,动物性食物是优质蛋白质的重要来源,优质蛋白质对人的智力发展、体质改善等起着非常关键的作用。从蛋白质的结构来源看,由动物性食物提供蛋白质的收入弹性明显高于蛋白质的总收入弹性,更大于由植物性食物提供的蛋白质的收入弹性,这意味着收入的提高对中国城镇居民优质蛋白摄入量的增加有积极作用,从营养结构角度而言,收入政策对居民营养状况的改善具有重要作用,应贯彻和坚持。但随着收入的增加和消费模式的转移,人们消费中来自于动物性的饱和脂肪酸有所增加且增长趋势明显,这一趋势对中国营养工作的深入开展提出了挑战,如何有效避免像西方国家那样高脂肪的消费方式、有效地防止摄入过多的饱和脂肪酸值得进一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