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发展指标优化研究报告_信息化规划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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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研究背景和意义

(一)研究背景

进入21世纪以来,以电子化、数字化和网络化为特征的信息化在全世界,特别是发达国家深入和迅猛地发展,正在引发当今世界的深刻变革,重塑世界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军事发展的新格局,改变全球社会经济运行的本质。信息化发展水平已经成为决定国家生产力发展水平、衡量国家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标志。

随着信息化的发展,国际社会要求对信息化进行监测和定位的呼吁不断加强。国际电信联盟、联合国贸发会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银行和世界经济论坛等多个国际组织,都深入开展了信息化综合评价指数的研究。通过信息化综合指数的统计监测和国际比较,以利于各国在了解本国与其他国家信息化发展和比较情况的基础上,深入研究和分析本国信息化发展的相对实力,科学制定信息化发展战略,从而进一步提高国家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目前,国际社会对信息化统计评价和监测有着强烈的需求,此项综合指数的研究工作已经引起各国政府的高度关注和重视。

(二)研究意义

中国政府高度重视信息化发展工作。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提出,大力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是覆盖现代化建设全局的战略举措;党的“十六大”又进一步作出了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战略部署;党的“十七大”要求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全面认识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并提出了大力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的发展方向。

2006年,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信息化“十一五”规划》中首次引入了国家统计局研究制定的信息化发展指数(IDI)的指标体系,并据此在“十一五”期间每年监测全国及各省区市的信息化发展水平和发展进程。

为在“十二五”期间继续追踪、了解和综合反映中国及各省信息化发展的进程,研究和分析信息化发展中的问题,科学地制定中国信息化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委托本研究组在国家信息化“十一五”规划的综合性指标——信息化发展指数(IDI)基础上,优化信息化发展指数(IDI)指标体系,进一步完善统计监测方法,研究制定国家信息化“十二五”规划的综合评价指标,从而为“十二五”期间准确把握我国及各省信息化发展水平和发展进程提供科学的、量化的依据。

为了便于区分,我们将用于“十一五”国家信息化规划的信息化发展指数称为信息化发展指数(I),而将优化后用于“十二五”国家信息化规划的信息化发展指数称为信息化发展指数(Ⅱ)。

由于工作的探索性,本研究是一个逐步深化的过程。希望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该项研究成果能日臻完善。

二、信息化发展指数及其相关概念的定义

(一)信息的定义

信息是对客观世界中各种事物的变化和特征的反映,是客观事物之间相互作用和联系的表征,是客观事物经过感知或认识后的再现。换言之,信息是事物生存的方式或运动的状态以及这种方式、状态的直接或间接表述。信息的核心是“减少不确定性的一种客观存在和能动过程”。

信息具有的主要特征包括:(1)客观性和真实性;(2)时效性;(3)无限性;(4)可替代性;(5)共享性;(6)传递性。此外,信息还具有扩散性、滞后性、不完全性、可开发性、储存性等。

(二)信息技术的定义

信息技术是借助以微电子学为基础的计算机技术和电信技术的结合而形成的手段,是对声音的、图像的、文字的、数字的和各种传感信号的信息进行获取、加工处理、存储、传播和使用的能动技术。

根据国际标准化组织和国际电工委员会的定义,信息技术是针对信息的采集、描述、加工、保护、传输交流、处理、管理、组织、储存和补救等而采用的系统与工具的规范、设计及其开发。

信息技术具有以下主要特点:

1.知识密集性。一项信息技术从创新到成熟,从开发阶段到应用推广阶段,是大量知识技术投资的结果,高度凝聚了研究开发人员的智力和心血。同时,信息技术在使用推广方面更需要一定的知识水平作基础。

2.高度的带动性与增值性。信息技术通过创新提高劳动生产率,从而增加本身和其它行业的产出。美国商务部在《数字经济:2002》报告中指出,经过对1989-1995年劳动生产率年平均增长率的研究发现,较多使用信息技术的行业比较少使用信息技术的行业劳动生产率年平均高出2.26个百分点,到了1995-2000年这一差距增大到2.49个百分点。当今社会经济的发展更证明了信息技术的带动性与增值性。

3.高额的投入、极强的时效性和巨大的风险性。信息技术领域对研究与开发费用和建设投资特别是初始投资的需要量越来越大。然而每项信息技术从设计开发到研制成功,再到投入使用及最终落伍淘汰,不仅技术的生命周期越来越短,而且还有可能刚研制出来便不再是主流技术,根本没机会投入使用。因此,伴随着每项信息技术的高额投入和极强时效,它的开发推广过程存在着巨大风险性,为其成功带来了极高的增值性。

从根本上看,信息技术是计算机技术、电信和网络技术、微电子技术3个关键领域中所出现的科技进展的集成产物。依托信息技术而建立的信息网络系统将打破传统的国界限制,使世界向着全球化方向发展。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几乎没有什么人、也没有什么工作能够摆脱信息技术的影响。

(三)信息化

信息化(informatization)是指国民经济和社会结构框架的重心从物理性空间向信息或知识性空间转移的过程。它表现为以高科技的信息技术为手段,对社会经济结构、产业结构等进行改造、改组或重新定向,通过提高产品与经济活动中信息与知识的含量,推动全社会达到更高级、更有组织、更高效率的经济发展水平。

1998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代表联合国出版的《知识社会》一书中对信息化的定义为:“信息化既是一个技术的进程,又是一个社会的进程。它要求在产品或服务的生产过程中实现管理流程、组织机构、生产技能以及生产工具的变革。”

第一届国务院信息化领导小组在《信息化规划》中提出国家信息化的定义为:国家信息化就是在国家统一规划组织下,在农业、工业、科学技术、国防及社会生活各个方面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深入开发、广泛利用信息资源,加速国家实现现代化的进程。

(四)信息化发展指数(IDI)

信息化发展指数(IDI)是一个评价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发展水平的综合性指标,可以用来衡量社会利用信息通信技术来创建、获取、使用和分享信息及知识的能力,以及信息化发展对社会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

信息化发展指数是根据国务院信息办和国家发改委制定的中国信息化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的任务而研究制定的,它的编制符合联合国和国际电信联盟等国际组织在信息社会全球峰会对各国政府提出的要求。在人类向信息社会迈进的进程中,信息化发展指数可以综合性和概括性地评价与比较国家及地区的信息化发展水平和发展进程。通过信息化发展指数横向的比较,可以较全面、准确地反映各个国家或地区信息化发展的现状及其地位;通过纵向比较,能够反映一个国家或地区信息化的演进和变化特征。

统计指数是反映社会经济现象数量变动程度的相对数。统计指数在社会经济领域内广泛应用,例如在分析宏观经济的重要指标中,物价指数(CPI)就是一个综合统计指数,它是监测市场经济活动与反映政府货币政策的一个重要参考指标。又如,国际社会用来反映人类社会进步程度的人文发展指数,也是一个综合统计指数。统计指数具有独特的功能:一方面统计指数能综合反映复杂社会经济总体在时间和空间方面的变动方向和变动程度。在社会经济现象中,很多指标的量纲不统一,存在着不能直接加总或不能直接对比的复杂总体,为了反映和研究这些复杂总体的变动方向和变动程度,为政府决策提供量化的参考依据,可以通过编制统计指数来解决;另一方面统计指数可以综合性分析和测定社会经济受各种不同因素变动的影响。社会经济总体的变化中包含着多种因素,有数量因素和质量因素,还有结构性因素等,通过编制统计指数,可以分析和测定各种因素变动对总体变动的影响。

信息化的发展覆盖了国家和地区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等建设的全局,涉及的范围很广,综合性很强,很难用单一指标(如计算机拥有率等)来全面反映信息化的水平和发展状况。因此,可以通过编制信息化发展指数,来更全面、更准确、更概括性地评估和分析信息化发展及其变化情况。同时,编制信息化发展指数有助于综合反映信息化各种指标在时间和空间方面的整体变动方向和程度,并且通过测算信息化指数的变动情况,可以对国家或地区信息化发展水平和进程进行总体性的监测与分析。

三、指标体系的优化

(一)优化的必要性

“十一五”期间,本研究组完成了应用信息化发展指数监测和分析我国及各省区市信息化发展进程与变化的任务。但是,一方面随着新的信息技术不断出现,信息技术应用水平不断提高,我国信息化发展水平的评价和监测指数也需要随之进行调整;另一方面,国际社会随着信息化发展不断推出新的信息化综合评价指数,我们的研究和分析也需要与之相衔接,因此有必要对我国信息化“十一五”规划中所应用的信息化发展指数指标体系和统计评价方法进行优化。

1.新信息技术的出现,需要新的统计指标来反映

近些年来,我国信息技术发展呈现出新的特征:(1)进行了较大规模的3G基础设施建设;(2)进一步推进了电信网、计算机网和有线电视网“三网融合”;(3)电子商务逐步渗入到各行各业和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应用效果逐步凸显;(4)物联网的技术研发水平达到世界前列。随着这些新信息技术不断涌现,现有的指标体系需要及时做出相应调整,增加反映信息技术和产业发展方面的内容。

2.国际社会不断推出新的综合评价指数,需要与之相衔接

信息化发展水平的统计监测,既要对我国政府制定的发展目标进行跟踪,又要在与世界各国的比较中反映我国的变化。这就需要我们与国际上的统计监测方法相衔接,即具有可比性。因此需要及时研究国际社会对信息化综合评价指数的改进情况,对指标体系和统计方法进行相应调整。

目前以国际电信联盟为主导的,由联合国贸发会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经济论坛等多个国际组织参与的信息化综合评价指数的研究不断深入,相继推出了数字接入指数(DAI)、数字鸿沟指数(DDIX)、信息化机遇指数(ICT-OI)、数字机遇指数(DOI)、信息化发展指数(IDI[,ITU])、信息化扩散指数(ICT~DI)和网络就绪指数(NRI)等。因此在信息化发展指数的优化中,我们应该借鉴和吸收这些综合评价指数的研究成果。

3.需要对部分已不适应指标进行调整

在对国家信息化“十一五”发展目标进行评估的指标体系中,我们发现有个别指标的数据出现异常的变化,研究分析结果表明若继续使用这些指标将不能有效地反映信息化发展的水平和特征,因此需要对这些指标进行调整,例如:

固定电话:由于近年来移动电话普及率的快速提高和各种新信息技术的普及,移动通信持续快速发展,固定电话被替代的趋势逐渐增强。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数据显示,自2007年7月我国固定电话用户数达到3.7亿户的历史峰值后,固定电话用户数连年下降,到2010年3月底,固定电话用户为3.1亿户,下降了16%;同期,移动电话用户数达到7.8亿户,上升了53%。为了更准确地反映信息通讯水平,需要对现有指标体系中的固定电话指标做出相应调整。

信息消费指数:在“十一五”期间,我国的信息消费指数出现下降趋势。究其原因:一方面,信息通讯产品(如手机、电视机、计算机等)出现价格下降趋势,同时电信资费的价格也在不断下降,使居民信息消费支出相应减少;另一方面,尽管居民家庭的信息消费支出额在不断增加,但由于居民在居住、购车和食品消费等方面支出加大,使这些消费支出占比重上升,而信息消费支出所占比重则相应下降。据统计,2008年城镇居民家庭在居住和食品消费方面的支出分别增长18.7%和17.4%,家庭拥有汽车增长45.7%;与此同时,城镇居民家庭的信息消费支出也在增加,但仅增长4.6%,从而使城镇居民家庭信息消费支出占总消费支出的比重下降了0.89个百分点。因此用该指标评价信息消费的情况就会有所失真,需要进行调整。

(二)优化的思路

信息通信技术的迅速普及和渗透对经济、社会、政治、文化和人民生活等方方面面都产生重大的影响,因此对信息化发展水平的评价,一方面应突出以基础设施支撑、产业技术支撑、知识支撑为信息化发展的基础,另一方面也要突出信息应用消费和发展效果的信息化发展目标(见图1)。

图1 指标体系优化结构图

(三)优化的原则

指标体系优化后,应与原有指标体系相衔接,不脱离原来的基础和框架,这样就可以最大限度地保持信息化测评指标体系的稳定性与可比性。

因此,我们在选取指标时既充分注意到了指标的系统性、衔接性、数据可获得性和综合性,还考虑了直接指标与间接指标的配合使用,着力解决指标体系科学性和可获得性之间的矛盾。具体讲,主要遵循了如下一些基本原则。

1.科学性原则

从信息及信息化的基本理论与定义出发,选取能准确反映信息化发展规律和发展水平的指标,以准确反映信息化发展状况和发展特点。

2.完整性原则

选出的指标既能全面反映信息化发展总体水平,又能反映信息化发展的各个方面(各要素)状况及其影响。

3.综合性原则

精选出来的系列指标要具有概括性和综合性,能够用尽可能少而精确的指标来全面反映信息化发展水平。

4.可操作性原则

在考虑具有科学性的基础上,不仅要使选取的指标能客观地反映发展进程,而且还要求所设指标能够获取较为准确的数据,使量化的评价与监测工作可以进行。

5.可比性原则

指标体系既要符合中国国情,能反映中国信息化水平的实际,也要考虑能够进行国家间和地区间信息化发展水平的比较。最终结果在横向上(世界主要国家间或中国各省间)和纵向上(各个时期)具有可比性,能够进行评价比较与分析。特别是在支持国家信息化规划的制定和监测方面,要最大限度地保持信息化测评指标体系的稳定性、衔接性和可比性。

6.导向性原则

任何一种指标体系的设置,在实施中都将起到引导和导向作用。信息化发展指数在国家信息化“十二五”规划实施中的应用,不仅要引导各个地区重视信息化基础设施的建设,更要重视信息化的应用和效果,从而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现信息化与工业化的加速融合,更快地迈向信息化社会;同时缩小我国地区之间、我国与发达国家之间的数字鸿沟。

(四)可操作的优化指标体系

优化后的指标体系由五个分类指数构成。具体包括:基础设施指数、产业技术指数、知识支撑指数、应用消费指数、发展效果指数。

1.基础设施指数

基础设施是信息化发展的基本物质条件。目前,我国正在积极推动“三网融合”的试点工作,即通过对电信网、计算机网和电视网三大网络技术改造来支持包括语音、数据、图像等综合多媒体的网络产业和信息化的发展。根据新阶段我国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的这一趋势,我们选取电话拥有率、计算机拥有率以及电视机拥有率3个指标,反映三网融合的基础设施状况和水平。

2.产业技术指数

信息产业和信息通信技术发展的水平,直接反映了信息化的进程,也影响到社会公众是否能够享受到高质量的信息化成果。该类指数可由下列指标构成:宽带接入速率、信息技术发明专利申请量比重、信息产业增加值增长率、信息产业贡献率、人均电信业产值和信息安全水平指数。

3.应用消费指数

应用消费指数反映信息技术在人们社会工作与生活中的应用水平,可由下列指标构成:政府信息在线处理率、人均信息消费额以及电子商务交易额占全社会消费品零售额比重,它们分别从政府、社会和企业视角对信息化应用水平进行监测。

4.知识支撑指数

知识水平对新技术使用能力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知识是人们应用信息通讯技术的必要素质,知识水平越高,应用信息通讯技术的技能越高。该指数包括2个指标,即教育指数和信息产业从业人数占全社会劳动力人数的比重。

5.发展效果指数

该指数反映信息化发展的经济基础以及全社会在信息化方面投入和产出的综合情况。从人类社会发展的进程来看,其整体演进的历史可以看作是一个从传统的农业社会到工业社会、再到信息化社会的过程,信息化的发展与其所处的经济发展阶段和发展水平紧密相关。国家只有在经济实力和经济结构优化程度以及科技能力达到一定水平时,才可能进入信息化社会。为此,采用人均GDP指标来反映经济实力因素,用信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指标来反映相应的经济结构优化程度,用信息产业研究与开发经费占GDP比重来反映信息化发展的科技支持水平,从而从宏观角度衡量信息化的发展环境支撑因素以及发展的效果。

从总体上看,前3个指数分别监测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情况、产业和技术发展情况以及知识支撑情况,后两个指数从信息化的应用消费和宏观经济环境与效果方面,监测信息化进程与发展状况。经过对各指标的数据链接情况分析,我们放弃了数据可获得性较差而无法参加计算的7项指标,最终确定了优化后的12个具体指标(表1)。

四、统计方法与统计模型优化

(一)指数计算方法

信息化发展指数的计算采用了简单线性加权的方法,通过对每个具体指标的标准化数据进行加权计算,分别得出各个分类指数,然后通过各个分类指数加权计算得出总指数。

具体计算公式为:

(二)数据标准化方法

在对各指标计算前,需要将各指标数据进行标准化处理,消除各指标的量纲,使其能够进行相加计算。具体步骤如下:

1.确定指标数据阈值

每个指标的阈值包括最大阈值和最小阈值。为了便于在较长的时期内对区域信息化发展水平进行持续、统一地监测,对每个指标的这两种阈值均采用固定数值,其大小依据各个指标在各区域2000-2015年的观测值和预测值以及其他相关计算因素来确定。

2.标准化计算

对指标进行标准化计算,可以使量纲不同的各类指标值转化为可以直接进行相加计算的数值。标准化计算分两种情况:

(1)一般标准化方法。如果各地区之间指标数值分布均匀,则采用如下一般标准化公式计算:

(三)指数权重设计

在计算指数的过程中,涉及到如何将不同子指标和各分类指数加总成综合指数的权重设计问题。

理论研究证明,当存在m个评价主体分别对n个子指标的赋权信息时,使得评价主体间差异最小化的最优权重为这m个权重向量的算术平均值;当不存在评价主体对n个子指标的赋权信息时,对这些子指标赋予同样的权重,是使得大量评价主体在最大可能分歧情形时评价差异最小化的近似最优赋权方法。

本研究的赋权方法采用专家评分法,即对各指标赋予的权重为专家们赋权的平均值。信息化研究专家的调查问卷汇总结果可参见表2。从该表看出,专家对5个分类指数赋权的平均值基本为相近的权重。

近年来主要国际组织对信息化综合统计指数的测算研究中,权重的设计基本都采用平均赋权的方法,如数字接入指数(DAI)、数字鸿沟指数(DDIX)、信息化机遇指数(ICT-OI)、信息化发展指数(IDI[,ITU])、信息化扩散指数(ICT-DI)和网络就绪指数(NRI)等。此外,一些其他类型的社会经济指数也采用了平均赋权方法,如国际社会用来反映人类社会进步程度的人文发展指数(HDI),它在3个分类指数的汇总上采用的就是平均赋权方法。

综合两方面因素,研究组最终确定对信息化发展指数的5个分类指数以及各分类指数的各个指标都采用平均赋权方法。

(四)统计模型与预测方法

为了确定国家“十二五”信息化规划的目标,我们需要运用统计模型选择预测的方法,对2010-2015年每个指标的数据进行预测。在实际对信息化发展水平预测过程中,我们主要采用的统计模型和预测方法有以下4种:

第一种:线性模型方法

如果指标对应的时间序列数据在样本期间呈线性分布,经检验拟合效果较好,则采用线性模型的方法。

该模型的计算公式为:

第四种:结合国家规划目标进行预测的方法

这种方法是将国家有关部门确定的信息化“十二五”发展规划的目标值与我们对各指标计算的预测值相结合来进行确定的。该方法的优点是与国家发展规划紧密衔接。在反映全国整体情况的各项子指标中,每百人互联网用户数在2015年的目标值,就是结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的《中国互联网状况》白皮书的相关内容与计算的预测值相结合而确定的。

(五)调整系数确定

由于国家信息化“十二五”规划的综合指标研究与设置是对国家信息化“十一五”规划中综合指标的延续和优化,因此为了对“十一五”规划和“十二五”规划这两套综合指标体系进行科学的衔接,需要确定两套体系计算结果之间的调整方法和调整系数,以使其具有可比性。

1.调整系数计算方法

具体的计算步骤为:首先,使用两套体系分别对2000-2010年的信息化发展总指数进行计算;其次,将原有方法计算数值与优化后方法计算数值相除,可以得到各年份中各指标和各分类指数的对应比值;再次,选择计算系数的时期;最后,将“十一五”期间计算出的各年对应比值数据,采用算术平均的方法进行计算,所得结果即为最终的调整系数。经过计算,信息化发展指数(Ⅱ)的调整系数为1.31。

2.可比性指数值——对测算结果大于1的阐述

一般指数的数值都应分布在0-1之间,但为了更加客观、科学地反映各区域信息化的进程,使“十一五”与“十二五”信息化发展指数具有可比性,我们采用调整系数对“十一五”与“十二五”期间两套指标体系进行调整和衔接,对这样计算出的结果我们称为可比性指数。

可比性指数超过1的主要原因是:

第一,在对“十二五”信息化发展目标进行规划和计算时,研究组是以2000-2010年各区域各指标的观测值和预测值为基础而确定的,但有些指标(比如人均GDP)各区域的数据并不全部密集地分布在某个特点的区域,存在少量数据出现异常的偏大现象。为了更好地测度大多数区域的特征,最大阈值的选取主要依据那些大部分不异常数据的特征而定,致使剩余的少量指标数据偏大的区域对应的指数值超过了1。

第二,为了连续观察信息化进程和变化情况,研究组设计了调整系数,使得“十一五”与“十二五”信息化发展指数具有可比性,即对已经发展到一定水平的信息化发展进程进行扩展的、可持续性的观察和监测,这可能使得在以“十一五”基础上计算的信息化发展指数值进行调整后超过1。

五、中国各省信息化发展指数(Ⅱ)的比较与分析

(一)2010年我国将实现信息化“十一五”规划确定的总体目标

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信息化“十一五”规划》的要求,国家信息化总水平在“十一五”时期再上新台阶,2010年信息化发展指数达到0.7以上。

目前,我国这一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情况较好。2006-2009年,我国信息化发展指数(Ⅱ)分别为0.611、0.633、0.654和0.681,按照“十一五”时期前4年的年均增长速度推算,预计2010年信息化发展指数(Ⅱ)将达到0.700(见图2)。

从信息化5个分类指数看,我国产业技术指数值最高,2009年为0.914;其次为知识支撑指数、发展效果指数和应用消费指数,其指数值分别为0.803、0.701和0.598;最低的是基础设施指数,为0.389。预计到2010年,5个分类指数值从高到低将分别为:产业技术指数0.938、知识支撑指数0.821、发展效果指数0.707、应用消费指数0.620、基础设施指数0.413。

我国将在2010年实现信息化发展总水平的战略目标,“十一五”期间国家信息化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见表3)。

(二)我国信息化水平快速提高

1.信息化发展指数(Ⅱ)年均增长速度预计达11%

“十一五”期间,我国信息化发展保持平稳快速增长态势,信息化发展指数(Ⅱ)年平均增长速度预计达到11%。互联网普及程度和信息产业发展水平快速提高,应用消费指数和产业技术指数年均增长速度分别达到20%和16%(见表4)。

2.信息化发展指数(Ⅱ)各分类指数发展特点

“十一五”期间,信息化发展指数(Ⅱ)各分类指数的增长速度并不一致(见图3),其主要特点是:

——产业技术指数和知识支撑指数水平较高。随着国家对信息产业各方面建设力度的加大,信息产业的宏观环境及技术层面都得到了快速发展。与此同时,我国基础教育不断加强,国民文化素质稳步提升,信息产业及相关部门的从业人数也不断扩大。预计到2010年产业技术指数和知识支撑指数将分别达到0.938和0.821,其指数值分别比总指数值高34%和16%,它们是“十一五”期间信息化发展重要的推动力量。

——发展效果指数和应用消费指数保持稳定增长。从1995年以来,中国互联网的普及程度不断提高,互联网用户数快速增加,目前已成为世界上互联网用户数最多的国家。这不仅是政府对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不断加大的结果,也是互联网用户市场发展空间与潜力巨大的表现。到2010年我国信息化发展效果指数和应用消费指数预计将分别达到0.707和0.620,“十一五”期间这两个分类指数年均分别增长8%和20%。

——基础设施指数增长放缓。经过前些年的快速增长,近两年中国信息化基础指数增长放缓,其中2008年的增速由上年的9%减为5%,2009年恢复到12%,预计到2010年基础设施指数将达到0.413,增长速度将达8%。

(三)中国各省(区、市)信息化发展指数(Ⅱ)比较

根据2009年信息化发展指数(Ⅱ)的测算结果,可将全国31个省(区、市)划分为以下四类地区(见表5)。

第一类地区(信息化发展高水平地区):包括北京和上海。此类地区2009年信息化发展指数(Ⅱ)平均达到1.009,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1.48倍,在世界主要国家的比较中属于中高水平行列。

该类地区的主要特点是:5个分类指数均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特别是北京、上海两个直辖市的基础设施指数、应用消费指数、发展效果指数,均大大高于其他各省市区,使其发展具备了坚实的基础,并取得较好的发展效果。

第二类地区(信息化发展中高水平地区):包括天津、浙江、广东、江苏、辽宁、福建、陕西、山东、重庆、湖北、山西、吉林和黑龙江,共13个省(直辖市)。这些省(直辖市)2009年信息化发展指数(Ⅱ)平均水平为0.704,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1.03倍和第一类地区的70%。

该类地区的主要特点是:(1)除发展效果指数,其他各分类指数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其中基础设施指数高出的幅度最大。(2)产业技术指数、应用消费指数、知识支撑指数低于第一类型地区,但差距并不太大。(3)基础设施指数、发展效果指数明显低于第一类型地区,这正是该类地区与第一类地区的主要差距。

第三类地区(信息化发展中低水平地区):包括海南、四川、湖南、内蒙古、河北、宁夏、新疆、安徽和江西,共9个省(自治区)。这些省(自治区)2009年信息化发展指数(Ⅱ)平均水平为0.607,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89%和第一类地区的60%。

该类地区的主要特点是:(1)各分类指数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其中知识支撑指数与全国平均水平差距较小。(2)基础设施指数、产业技术指数、应用消费指数和发展效果指数与第二类地区的差距较大,这是第三类地区与前两类地区以及全国平均水平的主要差距。

第四类地区(信息化发展低水平地区):包括青海、甘肃、河南、贵州、广西、云南和西藏,共7个省(自治区)。这些省(自治区)2009年信息化发展指数(Ⅱ)平均水平为0.567,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83%和第一类地区的56%。

该类地区的主要特点是:(1)5个分类指数大大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产业技术指数、应用消费指数、发展效果指数接近第三类地区的水平。(3)基础设施、知识支撑指数与第三类地区的差距相对较大,这是该类地区与第三类地区以及全国平均水平的主要差距。

分析表明,中国各省市区信息化发展水平差距较大,发展很不平衡。

六、中国信息化发展指数(Ⅱ)与世界主要国家的比较

本课题选取世界范围48个样本国家进行信息化发展水平的比较。在世界信息化发展水平的比较中,选取的国家情况符合下列条件:(1)对全球各个地区有代表性,分布于世界各大洲;(2)有经济发展程度的代表性,包括按人均GDP划分的高收入国家、中高收入国家、中低收入国家和低收入国家;(3)有信息化发展水平的代表性,包括按国际电信联盟信息化发展指数(IDI[,ITC])所划分的信息化高水平、中高水平、中低水平和低水平国家。由于受信息化评价指标数据可得性的制约,只有48个国家能够收集到所评价的12个指标数据;同时由于发达国家信息化统计水平较高,因此样本国家中发达国家的数目相对较多。

(一)世界及各国信息化发展指数(Ⅱ)逐年提高

1.总指数值比较

据最新统计数据测算,2008年世界信息化发展指数(Ⅱ)达到0.805,比2005年提高了3.5个百分点。世界及各个国家(地区)的信息化发展指数(Ⅱ)呈现逐年稳步提高的趋势(见表6和图4)。

图4 中国与世界信息化发展指数(Ⅱ)比较图

2.分类指数值比较

2008年世界信息化发展指数(Ⅱ)的5个分类指数中,产业技术指数最高,为1.049;知识支撑指数和发展效果指数紧随其后,分别为1.005和0.900,第四是应用消费指数,为0.663;最后是基础设施指数,仅为0.408。排名首位的产业技术指数是排名末位的基础设施指数的2.57倍,但差距比上年的2.73倍有所缩小(见图5)。

图5 2001-2008年世界信息化发展指数(Ⅱ)及分类指数比较图

(二)主要国家信息化发展指数(Ⅱ)位次比较

1.总指数位次比较

2008年,瑞典的信息化发展指数(Ⅱ)达到1.251,位居所比较的48个国家之首;英国和挪威的信息化发展指数(Ⅱ)分别为1.181和1.163,分别居第2位和第3位;丹麦和美国分别居第4位和第5位。2008年中国在48个国家的比较中居第40位(见表7)。

排位最后的3个国家分别是危地马拉、斯里兰卡和印度,他们的信息化发展指数(Ⅱ)分别只有0.539、0.538和0.456。这3个国家信息化水平比上年均有显著提高。

2.信息化分类指数位次比较

2008年信息化5个分类指数位居比较的48个国家之首的分别为:瑞典分别居基础设施指数和发展效果指数首位,其指数值分别为1.621、1.094;冰岛居信息应用消费指数首位,其指数值为1.221;卢森堡居知识支撑指数首位,其指数值为1.237;日本居产业技术指数首位,其指数值为1.340。

中国在信息化5个分类指数的位次分别为:基础设施指数居第40位,产业技术指数居第32位,应用消费指数居第40位,知识支撑指数居第47位,发展效果指数居第37位。

(三)世界信息化发展指数(Ⅱ)增长速度比较

2001-2008年,世界信息化发展指数(Ⅱ)年均增长速度为5.28%。在世界信息化5个分类指数中,年均增长速度由高到低分别为:应用消费指数、基础设施指数、产业技术指数、发展效果指数和知识支撑指数,其年均增长速度分别为10.22%、8.49%、4.56%、1.67%和1.45%(见表8及图6)。

图6 2 001-2 008年世界信息化发展指数(II)与分类指数增长速度比较图

(四)世界信息化水平4个类型国家(地区)比较

对世界信息化发展指数(Ⅱ)测算结果进行比较分析,可依据信息化水平将48个国家(地区)划分为以下4个类型(见表9)。

第一类(信息化发展高水平国家和地区):包括瑞典、英国、挪威、丹麦、美国、荷兰、日本、瑞士、德国、卢森堡、加拿大、奥地利、芬兰、冰岛、澳大利亚、韩国、法国、爱尔兰和新加坡,共19个国家。2008年这19个国家的信息化发展指数(Ⅱ)平均为1.093,是世界平均水平的1.36倍,它们的信息化发展水平在世界居于领先地位。

第二类(信息化发展中高水平国家和地区):包括比利时、意大利、西班牙、爱沙尼亚、拉脱维亚、斯洛文尼亚、匈牙利、捷克、希腊、克罗地亚、葡萄牙、斯洛伐克、立陶宛和波兰,共14个国家。2008年这14个国家信息化发展指数(Ⅱ)平均为0.904,相当于信息化发展高水平国家的83%。

第三类(信息化发展中低水平国家和地区):包括保加利亚、马来西亚、乌克兰、白俄罗斯、墨西哥、哥伦比亚、中国、泰国和蒙古,共9个国家。2008年这9个国家信息化发展指数(Ⅱ)平均为0.692,相当于信息化高水平国家的63%。

第四类(信息化发展低水平国家和地区):包括吉尔吉斯斯坦、阿塞拜疆、洪都拉斯、危地马拉、斯里兰卡和印度,共6个国家。2008年这6个国家信息化发展指数(Ⅱ)平均为0.542,相当于信息化高水平国家的50%。

(五)我国信息化发展水平仍存在较大差距

我国信息化发展水平与发达国家比较仍存在较大差距。

(1)从信息化发展指数(Ⅱ)与最高水平国家相比,2008年我国信息化发展指数(Ⅱ)仅相当于位居首位的瑞典的52%。

(2)从信息化5个分类指数与最高水平国家相比,我国基础设施指数差距最大。2008年我国基础设施指数仅相当于该分类指数值最高国家瑞典的22%,应用消费指数和发展效果指数分别相当于冰岛和瑞典的45%和61%,知识支撑指数相当于卢森堡的64%,产业技术指数相当于日本的67%。

(3)从信息化发展指数(Ⅱ)的具体指标来看,我国在人均信息消费额、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人均电信业产值、每百万人发明专利申请量和计算机拥有率等方面与发达国家差距巨大,分别相当于最好国家的2%、3%、4%、6%和9%。

我国在提高信息化水平方面的任务仍然艰巨。

七、对策和建议

“十一五”期间,全国及各地区信息化继续以较快速度发展,我国已成为全球信息化水平提高较快的国家之一。但是,我国在信息技术应用和信息化基础建设方面,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各地区间存在着信息化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为了加快中国信息化发展的步伐,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继续完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促进电信、电视、计算机三网业务融合,稳步推进“三网融合”试点工作;加快新一代移动通信3G的推广应用和下一代互联网发展。大力发展数字移动通信和多媒体通信网,初步形成融合多种业务的新型业务网络;加快宽带网络建设,积极发展多种方式的接入网,实现接入网的数字化、宽带化和综合化;加大农村地区网络建设和改造力度,积极推进电信普遍服务,让边远地区和社会弱势群体也能够享受到现代信息服务。

(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推进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

党的“十六大”提出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十七大”进一步强调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的融合,这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战略部署。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技术创新为动力,以提高投资效益为中心,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加快转型升级的步伐,发挥工业在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中的主力军作用。

(三)促进信息消费,提高信息化普及程度

首先,要引入竞争机制,完善管理体制,吸引更多电信、网络服务商的参与,不断打破垄断,以降低电信、网络使用资费;同时,应继续实行和推出电子产品下乡等一系列优惠政策,使信息通道深入千家万户,让更多普通百姓能够接触和使用互联网,惠及大众,提高信息化普及率,使全体人民都能享受信息化带来的便利和机遇。

其次,随着互联网的不断普及,要抓住时机积极促进先进网络文化的传播。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坚持产用结合、融合互动,以引导先进网络文化的发展与传播,使互联网成为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平台。

(四)提高全民文化素质

信息社会的基础是知识经济社会,只有提高全民文化素质,特别是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才能加快实现社会经济质的变革和飞跃;同时,信息化的发展也是加速提高全民文化素质的过程。因此,提高全民文化素质是促进科技进步、信息化发展的关键因素。提高全民文化素质,既要把教育和科学技术摆到更加突出的战略地位,深化改革、创新体制,促进教育和科技水平提高,加大和加快人才队伍建设,还要加快文化产业的发展,加快城乡文化体系建设,构建完善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立全民参与机制,全面提高全民文化素质。

(五)完善信息化标准体系建设

为准确测量信息化发展的总体水平及其影响,应抓紧建立信息化官方统计体系,以达到从统计规律角度总结信息化发展的一般规律和趋势,为信息化发展提供更加全面和有效的统计服务,为政府制定信息化发展战略提供科学的量化依据。

从技术层面,要加强政府引导,依托重大信息化应用工程,以企业和行业协会为主体,加快产业技术标准体系建设,促进网络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同时,加快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与建设,加强国际合作,积极参与相关国际标准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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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发展指标优化研究报告_信息化规划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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