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权交易模式的比较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模式论文,排污权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环境问题一直是我国的焦点和热点问题。我国“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目标[1];十七大报告首次提出生态文明的理念,强调要完善有利于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法律和政策,加快形成可持续发展体制机制[2];2009年3月25日,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要求积极开展排污权交易试点[3]。排污权交易的实质是将市场机制引入环境污染治理,通过在具有不同边际污染治理成本的排污单位之间的交易,降低全社会污染治理成本,提高环境资源配置效率。排污权交易机制的构建及有效运行受诸多因素影响,排污权交易模式便是其中之一。国内外现有文献中,尚未对排污权交易模式进行系统比较分析,本文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对排污权交易模式进行分类、比较,根据有利于排污权交易机制推广或有利于排污权交易机制有效运行的标准对排污权交易模式进行选择。
1 排污权交易模式的分类
根据初始分配方式、排污权有效期限、分配时涉及的是时点还是时期、合约类型的不同,可以将排污权交易模式分为四大类八种模式,分类结果如表1所示。
根据初始分配方式的不同,可将其分为无偿分配模式和有偿分配模式,前者指环保部门按照一定标准将初始排污权无偿分配给排污单位,后者指环保部门采用固定价格或拍卖等方式将初始排污权有偿分配给排污单位。根据排污指标有效期限的不同,可将其分为短期交易模式和长期交易模式,前者指排污指标有效期限在一年以内的交易模式,后者指排污指标有效期限在一年以上,通常为5年、10年、20年甚至更长的交易模式。根据分配时涉及的是时点还是时期的不同,可将其分为存量分配模式和增量分配模式,前者主要涉及排污总量指标在某时间点如何在所有排污单位之间重新配置的问题,后者主要涉及一定时期内如何满足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排污指标需求问题。根据合约类型的不同,可将其分为现货交易模式和期货交易模式,前者指交易双方按照市场价格或双方约定的价格即时买卖排污权,后者则将期权引入排污权交易机制中,期权的买方通过支付一定的货币金额给期权的卖方后,便拥有了在未来某一时刻以约定的价格买入排污权的权利[4]。
2 排污权交易模式的比较
本文在比较时,为简单起见,主要是对分类标准相同的交易模式进行优劣比较。比较结果如表2所示。
2.1 无偿分配模式和有偿分配模式的比较
(1)无偿分配模式的优缺点。
无偿分配模式的优点主要有:可以在不改变排污权分配总体格局的条件下,顺利实现排污权交易机制和现行排污收费制度对接;排污单位无需支付费用,容易为排污单位接受,在实践中易于推行。该模式的缺点主要有:排污单位无偿获得排污权,而社会公众及其他非排污单位并没有相应获得补偿,这对他们是不公平的,此外,排污权在排污单位之间的分配也很难做到公平;排污单位无偿使用环境资源,不利于环境资源的优化配置;排污单位通过向环保部门申请获得排污权的成本往往低于通过减排技术创新获得排污权的成本,不利于减排技术创新;在信息不对称,环保部门很难了解排污单位实际排污状况的条件下,排污单位可能采取虚报指标等方式过度囤积排污权。
(2)有偿分配模式的优缺点。
有偿分配模式的优点主要有:体现了污染者付费原则,有利于环境资源的优化配置;排污单位需为排污指标付费,从而有效制约了排污单位过度囤积排污权的行为;为降低购买排污指标费用,排污单位往往采取减排技术创新等手段来削减排污量,进而促进了减排技术创新。该模式的缺点主要有:环保部门需准确了解排污单位的污染治理成本等情况,管理成本较高;排污单位需支付购买排污权的费用。
2.2 短期交易模式和长期交易模式的比较
(1)短期交易模式的优缺点。
短期交易模式的优点主要有:短期交易不影响排污单位的长期排污许可量,而且通过交易排污单位可以获得一定收益,这将有助于增加排污权供给;需要临时性排污权的排污单位可以通过交易市场购买,有助于解决临时性排污权需求问题。其缺点主要有:短期排污权的有效期限小于一年,到期后将由排污权所有者收回,这种模式不利于排污单位制定长远发展规划;减排技术创新花费的时间往往大于短期排污权的有效期限,不利于减排技术创新。
(2)长期交易模式的优缺点。
长期交易模式的优点主要有:长期排污权的有效期限较长,有利于排污单位进行长期发展规划;长期排污权的有效期限往往大于减排技术创新所需时间,有利于减排技术创新。该模式的缺点主要有:易导致多种不确定性;容易导致惜售问题;对原有排污单位有利,而对新增排污单位不利。
2.3 存量分配模式和增量分配模式的比较
(1)存量分配模式的优缺点。
存量分配模式的优点主要有:该模式是在某个时间点对包含原有排污单位和新增排污单位在内的所有排污单位按照同一标准重新分配排污权的,因而有利于保证所有排污单位尤其是新增排污单位公平获得排污权;该模式对原有排污单位和新增排污单位按照同一标准分配排污权,而新增排污单位往往比原有排污单位具有更低的减排成本,这样新增排污单位便容易盈余排污权,增加排污权供给。该模式的缺点主要有:环保部门需对所有排污单位的排污现状进行调研后才能分配,管理成本较高;损害了原有排污单位的既得利益,不利于排污权交易机制的推广。
(2)增量分配模式的优缺点。
增量分配模式的优点主要有:该模式只需对新增排污单位的排污权进行分配,而对原有排污单位的排污权分配状况保持不变,有助于降低管理成本;该模式不改变原有排污单位的分配状况,维护了原有排污单位的既得利益,有利于排污权交易机制的推广。该模式的缺点主要有:该模式中,交易市场上排污权的供给主要来自于原有排污单位以及环保部门预留储备,相对于新增排污单位而言,原有排污单位的减排成本较高,出售排污权的潜力较低,容易导致交易市场上排污权供给的不足;该模式对原有排污单位和新增排污单位分别采取不同的分配办法,这实际上意味着,新增排污单位获得排污权的成本比原有排污单位相应成本要高,这对新增排污单位是不公平的;该模式容易导致部分污染严重、环境损害大的原有排污单位,用相对较低的成本占有大量的排污权,而一些污染轻、效益好的新增排污单位需要较高的成本才能获得少量排污权,不利于排污权的优化配置。
2.4 现货交易模式和期货交易模式的比较
(1)现货交易模式的优缺点。
其优点主要有:交易简单,易于执行,交易双方达成交易协议并到环保部门办理相应的交割手续后,交易完毕;适用范围广,既适用于短期交易,也适用于长期交易。其缺点主要有:不能化解买方因购买排污权而带来的风险,排污权具有归属分配和实际使用并非发生在同期的特性,使得购买排污权存在着风险,购买排污权既存在着因供需关系变化而引起价格大起大落带来的交易风险,也存在着因信息不完全而错误决策带来的经营风险,还存在着因市场不完善及政策变动而带来的政策风险;不能化解排污权在使用上的不确定性,排污单位在排污权的使用上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因为在未来的某个时间点,如果减排技术创新成本较低,排污单位可以通过减排技术创新来减少排污量,使得排污单位所购买的排污权失去用途,如果减排技术创新成本较高,则排污单位需事先购买排污权,这将增加排污单位的财务成本。
(2)期货交易模式的优缺点。
期货交易模式的优点主要有:有助于降低风险,排污权期权是一种有效的风险转移工具,它有助于降低交易风险、经营风险及政策风险;有助于降低排污权在使用上的不确定性,该模式能赋予排污期权持有者一段时间,使其能够在这段时间内充分利用所获信息,降低未来排污权使用状况不确定性程度;增加了排污权交易的可操作性和灵活性,排污权期权持有者在需要合法排污的时候,可以通过选择执行期权来获得排污权,使得排污权交易更具可操作性,排污单位在期权合约的期限内拥有排污权的所属权,但不拥有排污权的永久占有权,这也增加了排污权交易的灵活性。该模式的缺点主要有:交易模式比较复杂,相关人员需具备较为专业的知识;容易导致为卖而买的投机行为,不利于排污权交易机制的管理;排污单位需支付购买期权的相关费用。
3 排污权交易模式的选择
为便于选择相应的排污权交易模式,可以将排污权交易机制的作用时期分为短期和长期。在短期中,以是否有利于排污权交易机制的推广作为选择排污权交易模式的主要标准;在长期中,以是否有利于排污权交易机制的有效运行作为选择排污权交易模式的主要标准。据此,排污权交易模式的选择结果如表3所示。
(1)无偿分配模式和有偿分配模式的选择。
鉴于无偿分配模式具有有利于实现排污权交易机制和现有排污收费制度的对接、可操作性强、在实践中易于推行的优点,在短期中,应以无偿分配模式为主,有偿分配模式为辅,以实现排污权交易机制的顺利推广。鉴于有偿分配模式具有有利于环境资源的优化配置、有效制约排污单位囤积排污权的行为、有利于减排技术创新,在长期中,应以有偿分配模式为主,以实现排污权交易机制的有效运行。
(2)短期交易模式和长期交易模式的选择。
鉴于短期交易模式具有有助于增加排污权供给、有助于解决部分排污单位的临时性排污权需求问题等优点,鉴于长期交易模式具有有助于排污单位制定长远发展规划、有助于减排技术创新等优点,同时,发展这两种交易模式的条件都比较容易满足。因此在构建排污权交易机制时,无论是短期还是长期,都应同时发展这两种交易模式,以充分发挥其优点。
(3)存量分配模式和增量分配模式的选择。
鉴于增量分配模式具有管理成本低、有利于排污权交易机制的推广等优点,在短期中,应采用该模式以实现排污权交易机制的顺利推广。鉴于存量分配模式具有保证所有排污单位都能公平获得排污权、增加排污权的有效供给等优点,在长期中,应推广该模式以实现排污权交易机制的有效运行。
(4)现货交易模式和期货交易模式的选择。
鉴于现货交易模式具有简单、易于执行、适用范围广等优点,在短期中,应采用现货交易模式以实现排污权交易机制的推广。鉴于排污权具有归属分配和实际使用并非发生在同期的特性[5],在长期中,有必要在现货交易模式的基础上,引入期货交易模式,这样,排污单位既可以通过现货交易模式来购买排污权以满足当前的排污需求,又可以通过期货交易模式来降低风险、降低排污权使用的不确定性、增加排污权市场的灵活性和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