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13、14世纪的英国庄园账簿_会计与审计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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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K561.3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9142(2003)01-0032-06

一、庄园账簿的出现和发展

“诺曼征服”以后,英格兰领主们占有的土地数量很多,但很分散,因此他们需要对自己的地产进行详细调查,以便掌握资产的具体数量和每年可以获得的收益。12世纪领主们多将庄园及自营地整个出租,为避免承包人减损自营地及其附属资产,领主对自营地的调查特别详细,甚至在出租契约中明确登记各项资产,并在期满收回时仔细核查。新上任的主教和修道院长通常也要通过调查来确定自己管理的资产数量,因此教会领主的地产调查相当多。不同领主的地产调查清册有不同的名称和侧重点,比如地租册

(rental)主要登记佃农的数量及其所负担的地租额;惯例册(custumal)主要登记习惯佃农的劳役数量及其占有的土地,同时附带记录庄园的一些惯例和规约;资产估价册

(Extent)则对各种资产可能获得的年收益进行估计。

12、13世纪之交,英格兰领主们通过购买、开垦新土地、收回出租地等方式扩大了直接经营的范围,建立了阶层化的地产管理组织[1](pp.213~224)。尽管可以通过选择忠心耿耿的管理者、不时地亲自巡视、要求经常进行口头汇报等方式加强对管理者的监督,但领主们要想进一步控制地产的经营,掌握地产的收支,还需要一种文字化的、数字化的工具。12世纪70、80年代到13世纪初,领主们普遍展开了地产调查,这反映了他们加强地产管理的努力。但是地产调查清册不能满足直接经营的需要,因为它不能反映资产增减和收支变化。资产估价册中的年收益是根据往年的平均收入来确定的,而实际收益会因气候、物价等因素不断变化。在这种情况下,生产经营账簿便应运而生。

保存下来的最早的生产经营账簿是1209年温切斯特主教地产的账簿。根据保罗·哈维的研究,1250年之前仅有十几个领主采用了地产经营账簿[2](p.17),其中绝大多数是教会领主,特别是一些本笃会大修道院。13世纪中期以后,制作生产经营账簿的作法从温切斯特附近和东盎格里亚向英格兰各个地区扩散,从教会大领主向小领主和世俗领主传播,很快被普遍采用。到14世纪中期,不少拥有一两个庄园的领主也开始制作账簿了[3](pp.3~22)。1238年到1450年之间,仅诺福克郡就留下了220多个庄园的2000多份(每个庄园每年为一份)庄园账簿[4](p.30)。

保罗·哈维将账簿的发展分为三个阶段[2](pp.17~34)。从13世纪初期账簿出现到1270年为第一阶段。此时账簿内容比较简单,形式不太固定,多数由领主的地产管理机构编写,各个庄园的管家或庄头集中在固定地点进行口头汇报,审计官根据汇报编写账簿,然后将各个庄园的账簿连接在一起组成卷宗,统一保管,以备日后查阅。最早的温切斯特主教账簿、40年代的拉姆齐修道院和彼得伯罗修道院账簿、50年代的坎特伯雷主教座堂教士团账簿都属于这个阶段。1270年到1349年为第二阶段。此时各个庄园分别编写账簿,然后到统一地点接受审计,或者等待巡回视察的审计官前来审计。审计之后各个庄园的账簿同往年的账簿一起仍保存在庄园上。负责管理几个庄园的管家和负责管理所有地产的总管以各个庄园的账簿为基础编写各自的总账,从而形成不同层次的账簿。这个阶段账簿内容更加详细,格式逐渐固定,编写更加连续。黑死病之后,账簿的发展进入第三阶段。随着领主逐渐出租自营地,生产经营账簿日益减少,15世纪中期以后领主们已经很少编写庄园经营账簿了。

留存至今的账簿绝大多数属于第二阶段。这个时期账簿形成了比较固定和统一的格式,一般包含标题、货币收支账、谷物牲畜等资产增减账。各个庄园的账簿尽管在登记的详细程度和项目的归类上有所差异,但是基本内容是一致的。在大约一个世纪的时间内,账簿制度迅速普及。在近代以前信息传播比较缓慢的条件下,这是难得的进步。许多领主占有的土地广阔而分散,推行统一的账簿有利于地产的管理和审计。领主之间经常取长补短,效仿学习。在某些地产账簿中存在一些其他地产的账簿,这很可能是为了学习和参考而从其他领主那里抄写或者索取来的[2](p.20)。牛津大学专门开设了指导如何写作书信、草拟司法文书以及编制账簿的课程[5](pp.259~280),在13世纪还出现了专门指导制作账簿的小册子,以及许多账簿范本[6](pp.52~61)。这些都促进了账簿的普及和统一。

13世纪后期的账簿在账目登记方面更加明细,分类更加合理。账簿每一部分都分为不同的段落,每一段落左边都用类别词表明该段落内容,结尾有该段落项目的总和。货币收支账细目从最初的几段增加到二三十段,谷物账增加到十几段,牲畜账增加到二三十段。在有些庄园的账簿中还出现了登记劳役使用、转卖等情况的劳役账,以及登记土地使用状况的土地账[2](pp.64~66)。账目的分类和细化可以使审计官迅速了解某些项目的情况,便于同往年账簿进行对比,借此评价管理者的表现。

中世纪英格兰的生产经营账簿存在了200多年。尽管许多领主在12、13世纪之交就扩大了直接经营的范围,但是账簿的大量出现要到13世纪中期以后。当账簿在13世纪末14世纪初逐渐普及时,领主直接经营的高峰期已接近尾声。因此,账簿是领主扩大直接经营的产物,是直接经营的重要辅助工具,但并不是其必要条件。

虽然经营账簿是领主直接经营的产物,但账簿的出现还需要一定的渊源和基础。

首先,王室财政署账簿为地产经营账簿提供了最初的蓝本。财政署账簿出现于12世纪30年代,到12世纪70、80年代已经形成了比较健全的制作程序、格式和内容。它是各个郡守向财政署交纳和汇报本郡王室资产收入的账目汇编,通常卷起来形成卷册,所以被称为卷档(Pipe Rolls)。许多领主的地产直接领自国王,因此在他们犯有重罪、无人继承、继承人年幼,以及主教或修道院长空缺等情况下,国王可以监护或者接管其领地。王室通常设立专门的保管员暂时管理这些地产,而财政署通常要求各个保管员制作账簿,并汇报被接管或监护的地产的收支情况。这为以后领主采用账簿制度打下了基础。王室财政署工作人员同主教、修道院长等领主之间存在一定流动性。有些主教和修道院长有时会临时参与财政署工作,而财政署官员可能曾经担任过某地的主教、修道院长或者其他教会职务,也可能在离开财政署后担任教会职务。这种人员流动性促进了制度传播。有机会了解和掌握财政署工作制度的主教或修道院长会在经营自己的地产时效仿。温切斯特在12世纪是王室财政署的办公地,温切斯特主教亨利(1129~1171年在任)最早在其主教区内建立了每年审计的财务制度;他的继任者伊尔切斯特的理查德(Richard of Ilchester)曾是财政署要员;1205年担任主教的彼得(Peter des Roches)深受国王的信赖和重用,常常参与财政署工作[7](p.25),温切斯特主教地产账簿正是在他任内出现的。除温切斯特主教外,温切斯特主教座堂修士团和温切斯特圣玛丽修道院也在1250年之前就开始制作地产经营账簿。可见较早制作账簿的领主分布在温切斯特的周围并非偶然,财政署的工作制度对此确有很大影响。而且地产经营账簿中许多制度也是由王室财政署最早采用的,比如以符木等作为凭证的票据制度,以格子布作为算筹的计算方法,以两个天使长节(9月29日)之间的时间作为一个核算年度,年度中期交纳和审查的制度等等,都反映了王室财政署工作制度对领主地产经营账簿的影响。

其次,经营账簿也是领主府邸内或者修道院内部财务管理发展的产物。有些领主为了控制府内收支,至少在12世纪末期就开始制作府内账簿,主要登记领主及其仆人的衣食等日常开支,按月甚至按周登记,接近于流水账,年终时汇总成年度账簿[8](p.10)。12世纪许多修道院加强了内部财务管理,采用集中管理和定期审计制度,设立账房

(cellarer或者treasurer)直接负责财务收支,各部门不再以所管理的“职田”收入作为本部门经费来源,而是将收入如数上交账房,再由后者根据各部门的合理需要分配经费。账房通常都要制作收支账簿,每年定期向修道院最高管理委员会汇报,并接受后者审计。最高管理委员会通常由修道院院长、副院长以及若干高级僧侣组成。留存下来最早的修道院高层管理账簿是坎特伯雷大主教座堂小修院1199年度的账簿[9](p.354)。与此同时有些领主已经建立了自己的财务核算制度,比如格拉斯顿伯雷修道院在12世纪中期已经有了专门负责会计工作的官员,格罗斯特伯爵和莱斯特伯爵在12世纪中期设立了各自的财务处[7](p.26)。基层庄园是领主收入的来源,随着领主加强对高层财务收支的控制,必然加强对基层庄园的控制。基层庄园账簿的出现是高层管理账簿进一步发展的必然结果。最初的庄园账簿是在庄头集中汇报的基础上由高层制作和保管的,这说明庄园账簿是由高层账簿发展而来的。

再次,地产经营账簿的出现也是当时社会管理文字化、数字化潮流的一部分。12、13世纪是西欧历史上思想文化相当活跃的时期,出现了最早的大学,比如波伦亚法学院、巴黎大学、牛津大学、剑桥大学等,促进了文化的创新和传播。在重新发现和研究注释古典著作的基础上,法学开始复兴,修辞、会计也成为大学课程。教育的变革、文化知识的创新和传播促进了整个社会生活的文字化和数字化,官僚体制也依赖大量公私文书进行信息传递,教皇和国王的各种敕令、宪章、书信、令状等大量出现。1226年到1271年,英王亨利三世的中书省(Chancery)用于密封文件的蜡的使用量从每周1.63公斤增加到每周14.18公斤。12世纪教皇、英王、法王平均每年发出的书信增加了至少三倍[10](pp.59~60)。中书省不仅草拟各种文书,还要将这些文书转抄、存档,王室巡回法庭也要记录详细的法庭卷宗,再加上财政署的卷档,官方文书的数量十分可观。民间文书的数量也不少,领主们除生产经营账簿外,还保留了大量的地产调查清册和庄园法庭卷宗。随着文字化、数字化潮流的出现,社会上出现了一个专门以写作各种文书为职业的群体。他们或者在大学接受过较好教育,或者在实践中掌握了写作技巧,所以经常出入大小领主的府邸,为其记账查账、撰写公文、代理诉讼。一些学者将当时这种思想活跃、文化创新和传播广泛、社会生活和社会管理走向文字化、数字化的现象称为“12世纪文艺复兴”[11](pp.207~213),比较准确地反映了当时文化繁荣的情景。领主地产经营账簿的出现和发展不过是这种时代潮流的一部分。

总之,领主地产经营账簿的发展经历了从王室到领主,从大领主到小领主,从府内账簿到地产账簿,从高层管理账簿到基层庄园账簿的过程。账簿作为一种创新性的制度成果,首先由王室财政署使用,逐渐成为一种普遍的制度。

二、经营账簿的制作、内容和审计

账簿的内容可以分为两部分,一是货币收支账,二是谷物、牲畜、劳役等资产增减账。货币账的总体结构是三柱式的,即货币收入、货币支出和货币盈亏,其中上年积欠计入当年收入或者应交纳项目,而向上送交的款项计入开支或者可扣除项目,如下图所示:

谷物收支账对每种谷物分别进行登记,其基本结构是:上年库存 + 当年入库-当年出库 = 当前库存。当年入库通常包括收获、买进、外部运来等细目,而当年出库包括种子、饲料、工资用粮、出卖、向上送交等细目。牲畜增减账对每一种牲畜分别登记,其基本结构是:上年存栏 + 当年增加-当年减少 = 当年存栏。当年增加的牲畜包括购买、繁殖和从其他庄园转入等项目,当年减少的牲畜包括死亡、宰杀、出卖、转出等项目。随着账簿日益详细,一些账簿还登记了劳役账,详细记录不同佃农所负担的劳役总量,以及这些劳役中减免、使用和出卖的数量,而且还要具体说明这些劳役被用来完成了何种劳作。

多数账簿的审计年度是从上年的天使长节到当年的天使长节,因为此时收获已经结束,农事较少。账簿的制作可以分为审计前的准备、审计中的计算修改和审计后的汇总转抄三个步骤。在年度结束时,庄头或者管家要亲自或者雇用会计员来编写账簿。编写之前要参阅有关记录,收集票据,清点货币、谷物、牲畜的留存数量。比如地租收入要参阅庄园地租清册,法庭收入要参阅法庭卷宗。盘查清点之后进行核算,然后按照一定的格式编写账簿。这些工作需要几周的时间。会计员的薪酬在大多数情况下由庄园支付。值得注意的是,在账簿的草稿中并不汇总各个部分或者细目的总量,而是在其后留出一定空格,准备在将来审计时填入。

有的领主派遣审计官到各个庄园巡回审计,也有的领主召集各个庄园的管家和庄头到某个地方集中审计。有时审计在年度结束时立即进行,有时则拖延到下一年的春夏之交。领主通常选择忠心耿耿、经验丰富的人担任审计官,管理整个地产的总管或者修道院中的账房通常是审计官之一。某地的管家可能被派遣担任其他地方的审计官,有文化的修道院长、主教以及其他教会人士常常担任世俗领主的审计官。廷特恩修道院院长在1271~1304年就曾四次担任马歇尔伯爵的审计官[12](pp.136~138)。有些地产总管按例不能担任审计官,比如牛津大学默顿学院1274年的规约规定,该学院的地产审计官应当包括学监、副学监、保管员或者会计员三名、教师五名,但总管不能参加,这样有助于保证审计的独立性[13](p.344)。13世纪一份论述田庄管理者职责的小册子中说:“总管不应该作为会计检察官的领导或同事,而应该作为下级和会计检察官一起查账。”[14](p.80)为了保证审计官不会同汇报者串通,领主一般至少任命两名审计官,以便相互制约。伦敦主教康提鲁普(Cantilupe)出国时写信给执事长,要求委任总管和另外三人担任审计官。他强调说,如果上述人员不能同时都参加,至少要有其中两人同时参加[12](p.145)。有时领主还利用宗教力量来约束审计官,要求后者在审计前宣誓忠诚服务。有时领主亲临审计现场,比如王后伊萨贝拉在1263年、1266年、1282年、1290年都曾亲自参加账簿的审计工作[12](p.142)。

审计官在审计前会参阅庄园资产清册和往年账簿,做到心中有数。审计过程中,审计官对账簿中每一项都要详细核查,看谷物收成和出卖谷物的价格是否过低,采买物资的价格和雇工工资是否过高,雇工是否太多,送交领主的款项是否有符木作凭据,牲畜的减少是否有合理的理由,等等。在对缺漏的项目进行填补并对不能通过的项目进行纠正后,审计官计算出各个细目的总和,填入相应的空格位置。审计前账簿中留出各个总量的空格就是为了避免因审计而涂改,影响账簿的清晰整洁。审计官最后应当根据货币收支的情况确定汇报者应当向领主交纳的数额,或者是确定领主在庄园超额支出的数额。

值得注意的是,通常情况下审计官将自己认为不合理、不能通过的项目单独列为“审计中的出卖”,算作庄头的债务。在1325年温切斯特主教的庄园Downton的账簿中,共有9处“审计中的出卖”,其中包括小麦、燕麦、羊毛和劳役等,价值总额达到了4英镑11先令7便士[15](pp.124~129)。在1329年牛津大学默顿学院的庄园Cuxham的账簿中,“审计中的出卖”也超过了4英镑[13](p.345)。这些“审计中的出卖”是审计活动的直接成果,是从庄头的私囊中掏出来的、被截留的经营收入。

大领主的地产往往划分为若干管家区,每个管家区设立管家一名,负责管理若干庄园,而总管则负责管理整个地产。管家应当以庄园账簿为基础制作自己的账簿,而总管以管家的账簿为基础制作整个地产的账簿。在汇总和转抄庄园账簿的过程中,他们有时会对每个庄园的经营情况进行一些分析,比如计算庄园的经营利润。他们的账簿比较概括简略,但是能够反映一些总体情况。

三、从账簿看领主的利润观念

领主制作和审计账簿主要是为了约束总管、管家、庄头等各级地产管理者。货币收支账中的盈亏所反映的是这些人同领主之间的债务关系,而不是生产经营的利润。按照现代的利润观念,庄园的生产利润应当是收入和成本的差额,其中收入应当包括货币收入和资产增量。庄园账簿中没有直接反映经营利润的项目,即使从账簿所列项目中间接计算利润也相当困难。首先,账簿中的货币收入是庄头当年应当获得的收入,而不是实际获得的收入。在庄头最后的债务中,有些未必是庄头中饱私囊的结果,而很可能是因为地租、出卖谷物的价款等款项尚未收回。账簿将上年债务计入当年收入中,也使当年收入更不真实。其次,利润不仅包括货币收入,还应当包括资产增量。但是在账簿中,谷物库存量或者牲畜存栏数的增加分别登记在谷物账和牲畜账中,这个增量难以折算成统一的货币单位,同货币收入汇总在一起。第三,在领主的整个地产中,庄园并非完全独立,它同外部所发生的经济关系也影响着利润的计算。比如,庄园向领主或者其他庄园供应的物资属于收入的一部分,但它是在领主的指令下完成的,不属于货币交易,因此不计入货币收入,也难以折算成货币。庄园的支出项目中每年都会有一部分用于接待途经庄园或在庄园上滞留的领主、管理者和其他客人,这些支出有些属于必要的经营性支出,有些则是庄园承担的额外负担,不应当作为必要的经营支出扣除。第四,领主缺乏利润率的观念,不对投入和产出进行对比,而且在自营地的生产投入中有相当一部分是特权性的,比如佃农的劳役、公共畜群的粪肥、对草地和林地的特权等,领主使用这些资源并不增加生产成本。马克垚先生曾经对此进行过详细论述[16](pp.14~16)。账簿中对利润的忽视和对管理者责任的重视说明了编制和审计账簿的主要目的,不是增加生产经营的纯收入,而是减少各级管理者对这种收入的截留;不是加强对地产的管理,而是加强对地产管理者的管理。

庄园账簿有其内在的缺点。由于账簿最终确定的是各级管理者应当上交的款项,而不是庄园真正的盈利,因此它不能反映地产经营管理的成败优劣。有时,尽管庄头将全部收入如数上交,对领主没有任何债务,但是由于他管理不善,整个庄园的实际收入可能很低。相反,有时尽管庄头没有将全部应当交纳的项目征收上来并如数上交,因而审计结果表明他仍欠领主债务,但他可能管理得很出色,庄园年度利润丰厚。由此可见,领主的利润观念比较淡薄。但他们也并非丝毫没有盈利的观念,这可以从13世纪末期账簿发展中的一些新动向表现出来。

首先,有些领主对经营中的资产增减进行了货币度量。某些账簿开始单独罗列送交外部或从外部接受的物资,而且有时还将其折算成货币[12](pp.126~127)。比如,1325年温切斯特主教的庄园Downton的账簿中登记了总管在庄园上滞留期间所消费的谷物、家禽、他的牲畜所消费的饲料,以及为接待他所雇佣的临时雇工,还将其中消费的物资折算成了货币。不过,它对送交领主的羊毛、谷物和奶酪仍然没有折算成货币[15](p.127)。从13世纪后期开始,温切斯特主教座堂修士团的账簿就将庄园送交领主或其他庄园的物资折算成货币专门列出[2](p.57)。将内外部收支区分开来,将资产变动折算成货币收支,有助于领主评价庄园的盈利状况。

其次,13世纪后期,一些领主根据往年的生产情况确定了硬性的生产指标,比如每种谷物收成应当是种子的多少倍,一定数量的牲畜每年应当繁殖多少幼畜,一定数量的羊每年应当生产多少羊毛,以及一定数量的奶牛和奶羊应当生产多少奶酪,等等。如果庄园的生产未能达到预定的生产指标,而庄头又不能给出令人信服的理由,那么审计官就将所缺少的数额计入应收项目,算作庄头的债务。温切斯特主教地产在13世纪中期就采用了这种管理方法。牛津大学默顿学院的庄园Cuxham在1304年和1328年账簿中也出现了类似指标,而且此后成为账簿必列内容[2](p.55)。1325年温切斯特主教的庄园Downton的账簿中,“审计中的出卖”的很多谷物很可能就是因为生产没有达到预定指标[15](pp.124~129)。1354年切斯特伯爵的庄园Frodsham的账簿记载:“应当在豆类谷物的收入中额外增加3夸脱2蒲什尔,以便使收成达到种子的两倍。”同时在“审计中的出卖”中记载:“管家按照每蒲什尔4便士的价格出卖了3夸脱2蒲什尔豆类谷物。”[17](p.19)这种管理方法加强了管理者的责任。他不仅要组织庄园的生产活动,代表领主在庄园上收纳支付,而且还肩负着使生产达到一定效益的直接责任。这有助于克服以前的账簿只注重管理者个人债务而不关注庄园经营效益的弊端。

另外,一些账簿,特别是一些高层管理账簿,已经开始对庄园利润进行计算和登记。在马歇尔伯爵地产的300多份庄园账簿中,有35份计算了利润,分布在1274年到1304年之间。这种现象在高层管理账簿中更常见。一些总管或管家汇总各庄园账簿时,会计算这些庄园各自的利润。诺里季小修院(Norwich Priory)专门编制了一份独立的庄园利润簿,不过比较简单,而且并非对所有庄园的利润都进行了登记。在牛津大学默顿学院的庄园Cuxham,13世纪末14世纪初也出现了对利润的计算[18](p.95)。利润的计算方法有较大差异。比如诺里季小修院的计算方法是从总收入中扣除经营开支和非土地收入,比如磨坊收入、什一税和法庭收入,其余额就是自营地农牧业的实际收入。如果这个余额高于出租地产可能获得的地租,他们就认为自营是有利可图的。这是领主对不同经营方法进行比较的典型例子。有些领主的账簿则将庄园的全部收入,包括法庭收入、什一税等特权性收入都计入利润,称为庄园当年价值[2](pp.56~57)。总体来看,只有货币收入才算作利润,而资产增减和领主直接消费的物资通常并不计入。可见领主虽然也具有一定的利润观念,但同现代人的利润观念差异很大。

尽管账簿的这些发展动向反映了领主改善庄园盈利状况的积极努力,但账簿的主要作用仍然是确定管理者的责任,领主的利润观念仍然是比较淡薄的,而且利润大体上只是庄园送交的货币量,这同现代的利润观念有很大差异。封建领主的经营目的主要是满足消费欲望,而不是像现代企业家那样追求利润的滋生。这是两者的本质区别。

收稿日期:2002-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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