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工程量清单计价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论文_康宜斌

浅谈工程量清单计价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论文_康宜斌

摘要:对我们甘肃地区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以便于我们的造价管理向市场经济模式转变,推动 “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市场形成价格”的工程造价改革目标。

关键词:工程量清单计价;主要问题;对策及解决办法

一、前言

随着国家陆续发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GB50500-2008及GB50500-2013,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依据及标准逐步规范,也已涵盖工程建设整个过程,已逐渐成为建筑市场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计算工程量、支付工程款、调整合同价、办理竣工结算及工程索赔等的基础依据。也越来越发挥其对建筑市场进行调节的巨大作用。但由于我们甘肃地区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时间比较短、经验比较少,在使用过程中还存在很多问题。现就工程量清单计价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相应对策及解决办法发表个人浅见,不对之处请各位同行斧正。

二、工程量清单计价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工程量清单编制的质量良莠不齐

工程量清单是建设工程计价的基础,也是调整工程量、进行工程索赔以及工程付款和结算的依据,应由具有编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进行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工程的造价及承发包双方的权益。而在进行工程量计价过程中发现,由于各种原因造成工程量计算错误和清单子目套错的;清单描述不清和不准确的;缺项漏项的;还有因清单的工程量单位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不一致的等等。这些不合理、不规范为工程索赔及结算留下隐患。

2、签订的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承包合同不规范

⑴合同价款方式有总价合同的,也有单价合同的。清单规范规定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应采用单价合同。

⑵《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有承发包双方的风险范围及一般约定的风险幅度。由于建筑市场现在基本是卖方市场,合同中明确计价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的条款有承包人承担所有风险,包括工程量清单错误、漏项等应由发包人承担的风险都由承包人承担等无理、霸王条款等。

⑶哪些因素发生变化时可以调整工程造价及其工程造价调整的方法在合同中没有约定,给工程结算留下争议及隐患。

⑷合同内容及计价方式与招标文件(含答疑纪要)不一致等问题。我在做工程结算中发现有一个老院区整治项目招标文件中没有“卫生所改造项目”,而在合同内容中却包含该项内容。

3、大部分承包人没有自己的企业定额,缺乏自主报价的能力

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中,如果承包人的定额水平高,它的报价就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在竞争中就占有较大的优势;相反如果承包人的定额水平低,它的报价就缺乏竞争力,在竞争中取胜的机会就少。因此清单报价的竞争从某种意义上讲就是承包人定额水平的竞争。但事实是,大部分承包人由于没有自己的企业定额都是以国家或地区的预算定额为基础进行投标报价,其报价不能真正反映承包人的个别成本,从而使得报价缺乏竞争性。为了能承揽上工程,大部分承包人只有在优惠额上做文章。

4、工程造价信息管理方式落后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是一种市场定价模式,是由建设产品的买方和卖方在建设市场上根据供求状况、信息状况等进行有序竞争,是一种市场定价的计价方式。

工程造价信息服务在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就显得尤为重要。但是从当前各地的情况来看,造价管理部门在信息服务上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但由于市场机制尚不够健全,不正当竞争的现象普遍存在,价值规律“失灵”现象时有发生。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同时,由于缺少激励社会信息员、鼓励和制约生产供应商等积极提供真实价格信息的机制,一些本位利益群体在收集、传递建材价格信息过程中往往进行了一些“过滤”或处理,导致价格失真和延后与市场。另外,仅仅采用刊物进行价格信息的发布也由于时间的限制而跟不上日新月异的市场形势。这种现象都使得造价管理部门在人、材、机价格信息的采集、发布、预测,造价指数的分析、发布、和对造价预警的发布上可能造成失真并严重滞后。

三、相应对策及解决办法

针对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我们要积极面对,并从根本上解决它,使工程量清单计价真正起到建立市场形成工程造价机制、规范造价计价行为发挥积极的作用。

1、加强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建设市场各方包括政府管理方、发包方、设计方、承包方、监理方及造价中介服务机构均应加强对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与知识更新,有针对性的举行各种形式的培训班和研讨班,让他们通过学习,更新知识结构,提高综合素质,从业人员做到熟悉规范,遵循规范。实行从业资格制度,从业人员必须执证上岗,并保证人、证不分离。此外发包方要按基本建设程序办事,保证并适当放宽编制工程量清单的时间,以便让编制人员有充足的时间进行编制及与设计方、发包方进行充分沟通,保证工程量清单的编制质量。

2、强化合同管理

规范施工合同的签订对于推进工程量清单计价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国家已出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签订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合同应采用该范本。在合同中要明确发承包双方对风险的承担范围,工程付款与结算方式,工程价款、工程量、综合单价和人工、材料、机械费用价格风险范围及调整方法。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施工合同的监管力度,对于合同中出现的一些背离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条款要及时予以更正,避免合同纠纷,健全施工合同备案制度。通过合同备案,使施工合同具有合法性、严密性、准确性。建立一套解决合同履约中有关工程价款结算纠纷的解决机制,以维护工程建设各方的合法权益。同时,发承包方应加强合同交底工作,使参与工程建设的相关人员都熟悉合同内容、要求,特别是关键性条款。

3、承包人应建立自己的企业定额来提高市场竞争能力

现行的国家或地区的定额虽在不断更新和调整,但其本质是以社会平均水平编制而成的,其消耗量代表的是全社会的平均水平。而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市场定价,其基础是企业的个别成本,体现在企业自己的定额水平,从而形成企业的差异性。我国国土辽阔,各地的发展水平相距甚远,同一个省各地区发展水平也相差较大,采用国家或地区定额很难有竞争优势。承包人要生存、发展,只有在市场竞争中靠自身的优势,这就要求承包人要有自己的企业定额。

当前大部分承包人对建立自己的企业定额主观意识不强,缺乏前瞻性,同时也缺乏相关的经验和技术力量。首先承包人在思想上要重视,并注意积累施工及造价相关数据,并形成自己的数据库。其次向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及行业先进企业学习这方面丰富的编制经验和做法,帮助企业培训定额编制人员。再是通过逐步积累完善的数据库建立企业的基础定额消耗量标准和市场价格体系,并根据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调整定额消耗量及价格水平;不断完善定额缺项内容,把搜集到的新材料、新工艺项目列入企业定额子目中,逐步建立起能真正反映自身综合实力的企业定额体系。

4、建立高效、真实的信息采集、发布渠道,为清单计价搭建良好的信息平台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后,大部分的人工、材料、机械设备价格将随着市场行情确定,建设各方主体特别是承包方需要参考这方面的最新信息来指导其计价活动,由于受人力、经费、渠道的限制,较难及时准确地获得最新信息。因此,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应充分发挥其行政主管部门的服务职能,起到对工程造价进行宏观控制的作用。第一,建立起一套完善的工程造价相关信息的收集和发布机制,并通过一定的行政、监督、反馈、激励措施等管理手段,力争使采集到的信息能够真实快捷地反映市场实际。第二,建立完善的造价信息网络平台,提高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和准确性。第三,对工程造价数据进行分类与编码,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分类与编码体系,最终实现信息资源的共享,为清单计价创建良好的信息平台。第四,同时应鼓励行业协会和社会力量建立造价信息发布平台,有偿分享造价信息。

四、结束语

应该看到,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实施,标志着我国工程造价管理已由传统的计划经济模式向市场经济模式的重大转变,逐步实现“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市场形成价格”的工程造价改革目标中具有积极的指导和推进作用。但这种模式目前还存在一些不够理想的地方,各种配套制度、规范还有待改进和完善。因此,需要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及广大的工程建设从业人员共同努力,逐步打造一个良好的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的环境,充分发挥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有效调节建筑市场有序竞争,以此推动我国工程造价改革不断的向前发展

论文作者:康宜斌

论文发表刊物:《建筑学研究前沿》2017年第22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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