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全国职工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将扩大试点,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制度改革论文,试点论文,医疗保障论文,个人帐户论文,职工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本报镇江4月8日电 记者龚永泉、王彦田报道:由国务院办公厅召开的全国职工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扩大试点工作会议确定:为了稳步、扎实地推进全国职工医疗保障制度的改革,试点工作将由镇江、九江两市扩大到全国范围几十个城市。
国务委员彭珮云今天在部署扩大试点工作时强调指出:改革现行职工公费和劳保医疗制度,是为了更好地保障广大职工的基本医疗需求,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新型职工医疗保障制度。
我国现行的职工公费和劳保医疗制度实行40多年来,对于保障职工身体健康,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随着经济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 这一制度存在的缺陷日益突出。1994年全国职工医疗费用支出总额已高达558亿元,而在1978年则为 27亿元。医疗费用过猛的增长势头,使各级财政难以承担,企事业单位负担日趋沉重,有的甚至不能保障部分职工的基本医疗需求,影响到社会经济和其他事业的发展。彭珮云指出,现行医疗制度的弊端是:缺乏合理的医疗经费筹措机制和个人积累机制,职工医疗费用没有稳定的来源,医疗费用全部由国家、企事业单位包揽,对医患双方缺乏制约机制,造成严重浪费;医疗保障制度覆盖面窄;管理和服务的社会化程度低。现行职工公费和劳保医疗制度不仅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本身也难以运转下去。
1994年,国务院确定在镇江、九江两个中等城市进行职工医疗保障制度改革试点。彭珮云说,两市一年多的试点经验证明,建立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的职工医疗保障制度的方向是正确的,社会反应良好。国务院已作出决定:今年将在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再挑选一部分具备条件的城市进行职工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扩大试点。鉴于此项改革涉及人们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强,彭珮云要求各地正确把握改革的目标和原则。镇江市、九江市的同志分别在会上介绍了他们的经验。以镇江为例,他们的做法是,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筹集,单位按职工年工资总额的10%缴纳医保基金,其中约50%按职工年龄段划分不同比例划入职工个人帐户,其余的进入社会统筹基金。职工个人缴纳本人年工资总额的1%进入个人帐户。 职工的医疗费用先从个人帐户上支付,个人帐户用完后,先由职工个人自付医疗费,按年度计算,自付的医疗费超过本人年工资收入的5%以后, 由社会统筹医疗基金支付,同时个人仍要负担一定比例,这个比例随着医疗费用的升高而降低。
来自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有关部委的领导同志出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