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年恩格斯的“中间因素”理论解读,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恩格斯论文,晚年论文,因素论文,理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恩格斯在晚年时意识到,虽然社会意识发展的根源问题,已由马克思创立的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历史唯物主义原理在原则上解决了,即社会意识发展的根本原因,只能到人类社会的物质生产和特定的社会经济结构的发展中去寻找,而不能到社会意识本身或人类的精神活动中去寻找;但是,要真正揭示社会意识发展的规律,仅仅指出社会意识演进的根本原因是不够的,还必须进一步探究,社会物质生产和特定的经济结构是用什么方式方法决定远离经济基础的社会意识领域如哲学、宗教、文学、艺术等的发展的,也就是说,必须弄清楚,社会意识受社会经济因素制约的客观过程和途径。于是,恩格斯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一书以及《致康·施米特》(1890年10月27日)、《致符·博尔吉乌斯》(1894年1 月25日)等关于历史唯物主义的书信中,提出了著名的“中间因素”理论,深刻地批判了庸俗历史唯物主义的谬论,精辟地论述了政治、法律、哲学、宗教、文学、艺术等社会意识形式的“互相影响”并对经济基础发生影响的关系,指出了社会经济因素多半是通过上层建筑中的政治、法律、道德等“中介”决定远离经济基础的社会意识领域如哲学、宗教、文学、艺术等的发展的,从而揭示了社会意识受社会经济因素制约的客观过程和途径,极大地补充、丰富和发展了历史唯物主义的原理。不言而喻,这也是恩格斯晚年对丰富和发展马克思文艺理论所作出的重大贡献。
一
晚年恩格斯在《致符·博尔吉乌斯的信》(1894年1月25日)中, 有一段关于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辩证关系的纲领性的论述。他写道:
政治、法律、哲学、宗教、文学、艺术等的发展是以经济发展为基础的。但是,它们又都互相影响并对经济基础发生影响。并不是只有经济状况才是原因,才是积极的,而其余一切都不过是消极的结果。这是在归根到底不断为自己开辟道路的经济必然性的基础上的相互作用。(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506页。)恩格斯这段论述,既是对马克思创立的历史唯物主义的极其重要的引申和补充,也是对由马克思和他共同创立的历史唯物主义的极其精辟的概括。结合恩格斯此前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一书以及《致康·施米特》(1890年10月27日)等著作和书信中的有关论述,我们以为,恩格斯实际上已提出了一个“中间因素”的理论。这个理论包含着两个相互联系的基本原理。
原理之一,上层建筑领域中的政治、法律、哲学、宗教、文学、艺术等社会意识形式的发展是以经济发展为基础的,但是他们“又都互相影响并对经济基础发生影响”,它们的作用“是在归根到底不断为自己开辟道路的经济必然性的基础上的互相作用”。
(一)政治、法律、哲学、宗教、文学、艺术等社会意识形式的发展,是以经济发展为基础的;但是,它们又都互相影响并对经济基础发生反作用。前一个观点是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着重论述了的,后一个观点则是恩格斯对前一个观点的重要补充,这一观点又包含两层意思:一层意思是,政治、法律、哲学、宗教、文学、艺术等社会意识形式一经形成,就有了相对的独立性,就都要对经济基础发生积极能动的反作用。实践表明,这种反作用从作用的性质来说表现为两种状态:一种是与一定经济基础的性质和需要相适应的政治、法律、哲学、宗教、文学、艺术等社会意识形式,对经济基础起着积极的巩固、维护、促进其发展的作用;另一种是与一定经济基础的性质和需要不相适应、甚至对立的政治、法律、哲学、宗教、文学、艺术等社会意识形式,对经济基础起着消极的破坏或瓦解的作用。另一层意思是,政治、法律、哲学、宗教、文学、艺术等社会意识形式对经济基础的反作用,往往是通过它们彼此之间的互相影响,形成互相渗透的综合作用而实现的。以文学艺术对经济基础的反作用来说,不同性质的文学艺术对基础的反作用就不一样,进步的、革命的文学艺术总是反映社会生活的某些本质方面或历史发展的必然规律,用进步的思想教育读者,从而达到摧毁旧的经济基础、促进新的经济基础形成和发展的目的。但是,由于文学艺术的社会功能极为多样,对于人们心理的影响力强弱不等,尤其是艺术形象的感染力作用往往是诉诸人们的情感,而不是诉诸人们的理智,因而文学艺术对于经济基础的反作用不是直接的,而是非常曲折和极为复杂的。它往往是与宗教、道德、文化、教育、伦理等社会意识形式互相影响,形成互相渗透的综合作用,并通过影响人的精神世界,从而影响人的社会实践来实现的。
(二)政治、法律、哲学、宗教、文学、艺术等社会意识形式彼此之间存在着“互相影响”的关系;经济基础对它们的决定作用,只是提供一种“归根到底”的“经济必然性”。
这是恩格斯对完善马克思创立的历史唯物主义的一个极重要的贡献。恩格斯的意思是,虽然社会经济因素对于各种社会意识形式的发生和发展、它们的内容和形式的更迭,是起着决定作用的,但是这种决定作用只是在“归根到底”的意义上说的;并非只有经济状况才是唯一的积极的原因,而其余一切都不过是消极的结果。事实上,任何一种社会意识形式的发展,都在不同程度上受到其它意识形式的影响。这种“互相影响”,就是它们的基本关系。
文学艺术的发展也不例外,在它的发展过程中,政治、法律、哲学、道德、宗教等意识形式给予了很大的影响,不受这些意识形式影响的纯文学、纯艺术,在世界上是不存在的;当然,政治、法律、哲学、道德、宗教等,也在一定程度上受到文学艺术的影响。然而,它们彼此之间的影响作用不是对等的。
首先,这种互相影响作用取决于特定历史阶段中各种社会意识形式在社会生活中所处的不同地位。当某种社会意识形式在某一历史阶段得到高度发展并处于支配地位时,它对其它社会意识形式就产生重大影响。例如在欧洲中世纪,封建神学统治着思想领域,宗教在社会生活中占支配地位,因而文学艺术和其它社会意识形式的面貌都蒙受了宗教的巨大影响,它们从属于宗教,成为宗教的奴婢。宗教要求文学艺术为上帝唱赞歌,为圣使宣传,为基督、圣母写赞美诗。因此,当时的诗歌用来撰写圣歌和祈祷词,戏剧用来搬演圣经故事,散文用来写忏悔录和圣徒传,大肆宣扬禁欲主义和来世思想;在技巧上多用梦幻、寓意、象征手法,是直接为宗教服务的,也可以说是宗教神学的附庸。
其次,这种相互影响作用还取决于各种社会意识形式的特殊性质。以哲学与文学相互影响而言:一方面,哲学作为研究人的世界观的学说,必然直接影响文学的创作活动和文学思想的斗争。其主要表现在,一是影响作家的世界观,从而影响他的创作活动(包括对生活的观察、理解、认识和选择,对主题的提炼、形象的塑造和创作方法的运用等);二是给文学提供思想理论基础,进而由此而形成一定的文学思潮、文学运动或文学流派。在欧洲文学史上,人文主义哲学,理性主义和经验主义哲学,都对文学的发展产生过不少的影响。例如人文主义哲学思想,就极大地影响了文艺复兴时期的文学创作,塞万提斯的《堂·吉诃德》,莎士比亚的《哈姆莱特》、《威尼斯商人》等一大批优秀作品,都体现着那一时期的哲学思想;而笛卡儿、爱尔维修等人的理性主义哲学,影响了法国古典主义文学的形成和发展;近代孔德的实证主义哲学,则直接影响了自然主义的文学创作等等。另方面,在哲学对文学产生巨大影响的同时,文学也对哲学的发展有一定的影响。一般地说,文学常常是某种哲学思想最通俗生动的宣传者、说明者、传播者,从而影响人们的世界观,使某种哲学思想产生出改造世界的物质力量。如18世纪启蒙主义文学对启蒙主义哲学的传播,就起了很大的作用;20世纪50年代以来,存在主义文学和电影,对于存在主义哲学在资本主义世界的风行,起了直接的推动作用。有时文学同哲学还常常交织在一起,促进哲学思想的形成和发展,如加缪的《局外人》,以文学形式充实了存在主义的观点。
以文学与道德相互影响而言:一方面,道德作为一种辨别是非的标准,对作家评价社会生活和反映社会生活也有着直接的影响。不同时代、不同阶级,有不同的道德标准,因而不同时代不同阶级的文学作品所表现的道德内容就有了不同的时代和阶级的特征。在我国长期的封建社会中,由于忠孝节义是最重要的道德观念,因此,有大量的文学作品宣扬和表现这种道德理想。如清代小说《儿女英雄传》、《三侠五义》等所歌颂的忠臣孝子、侠客义士,就是这种道德观念的形象体现。在资本主义社会里,以自由平等博爱相标榜,中心是维护资产阶级的私有制。因此,把个人主义看成天经地义的事,把资产阶级个人奋斗,看作英雄行为。不少资产阶级作家的作品,常常抱着同情和赞赏的态度描绘资产阶级男女们为达到个人目的怎样不择手段,怎样互相倾轧。另方面,文学作品所表现的道德观念和理想,又必然对社会的道德观念发生正负价值的影响。
以文学与宗教相互影响而言:一方面,宗教作为对现实的一种虚幻的、颠倒的反映,对文学的影响也是十分巨大的。其主要表现在,一是宗教控制文学,利用文学,把文学当作宣传宗教教义的工具,如黑格尔在《美学》中所说的:“宗教却往往利用艺术,来使我们更好地感到宗教的真理”。最典型是中世纪的欧洲基督教统治时期;二是宗教作为一种唯心主义的意识形态对文学发生普遍影响,它除了在教义上影响作品的内容外,还给文学提供想象、联想和幻想的材料,宗教活动中那种神秘感和恐怖感也深深渗透到文学作品中。另方面,文学对宗教的发展也是有影响的。宗教文学的产生对于宗教的传播起过巨大的作用,如印度文学对佛教的传扬即是一例。反之,进步文学总是借助宗教题材,表现现实生活,或借助宗教的外衣,不断揭露批判宗教的伪善、欺骗和罪恶,宣传反宗教的进步思想。如但丁的《神曲》、薄迦丘的小说《十日谈》、莫里哀的喜剧《伪君子》、伏尔泰的悲剧《穆罕默德》等,对于启发和教育人们认识宗教的真实面目,摆脱宗教的愚弄,都起过巨大的历史作用。
二
原理之二,一定的社会经济因素对哲学、宗教、文学、艺术等意识形式的决定作用,多半是通过上层建筑中的政治、法律等“中介”而间接发生的,而对哲学、宗教、文学、艺术等意识形式发生最大的直接影响的则是政治、法律、道德等因素。这一原理又包含着两个基本点。
(一)一定的社会经济因素对哲学、宗教、文学、艺术等意识形式的决定作用,多半是通过政治、法律等“中介”而间接发生的。其中,尤以政治的“中介作用”最为突出。
在恩格斯看来,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可分为两大部分:一部分是“政治和法律等上层建筑”,距离经济基础较近,同经济基础的关系较为直接;另一部分是“哲学等意识形态的形式”,如哲学、宗教、文学、艺术等,距离经济基础较远,是一种“更高地悬浮在空中的思想领域”。(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484页。)这样,在经济基础与哲学、宗教、文学、艺术等社会意识形式之间就存在着政治、法律等一些“中介”,由于这些中介的存在,使它们之间的联系变得模糊了,但这种联系是存在的,因而,一定的经济因素对哲学、宗教、文学、艺术等社会意识形式的决定作用并不都是直接的,而多半还要通过政治、法律、道德等的中介。其中,尤以政治的“中介作用”最为突出,正如恩格斯所说的,经济发展对哲学等意识形式的最终支配作用,“多半又只是在它的政治等等外衣下起作用”。(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485页。)反过来,哲学、宗教、文学、艺术等意识形式也往往要通过“政治”这一“中介”环节,才能与经济基础发生联系。这就为解决社会经济因素制约社会意识形式的客观过程和途径这一问题,提供了理论依据。
在阶级社会里,政治之所以能担当起经济与哲学、宗教、文学、艺术等意识形式之间的“中介”这一重要社会职能,是因为一定阶级的政治是一定阶级的经济利益的集中表现,只有通过政治,阶级和群众的经济利益和需要才能得到充分的实现。列宁在批评托洛茨基和布哈林关于政治与经济的折中主义观点时指出:“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政治同经济相比不能不占首位。不肯定这一点,就是忘记了马克思主义的最起码的常识”;“一个阶级如果不从政治上正确地处理问题,就不能维持它的统治,因而也就不能解决它的生产任务”。(注:《列宁选集》第4 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411、442页。)这是对政治这种上层建筑本质的科学概括。它告诉我们,经济基础的矛盾、性质和要求,都集中地、迅速地反映到政治层面上来;反过来,政治权力、政治路线和方针政策的正确与否,又必然会对经济发展发生巨大的反作用。所以,我们在研究一定的社会经济因素是用什么方式方法决定着远离经济的社会意识领域如哲学、宗教、艺术等的发展时,就必须客观地、充分地认识政治的中介作用。只有真正弄清了这个问题,我们才能同唯心主义和庸俗唯物主义划清界限,坚持唯物辩证法。
(二)对哲学、宗教、文学、艺术等社会意识形式发生最大的直接影响的,是上层建筑中的政治、法律、道德等因素,其中,尤以政治的“影响作用”最大。
这主要是因为,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在通常情况下,政治作为阶级斗争,往往成为影响哲学、文学、艺术等意识形式发展的直接因素。因而,要揭示哲学、文学、艺术等社会意识形式的繁荣和发展的原因,就不能简单地、机械地用经济关系直接说明,而必须联系当时的社会政治状况进行探求。关于政治因素对文学艺术的创造和发展的直接影响作用,此前马克思恩格斯已多有论述。这里恩格斯是从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辩证关系中,从经济、政治、文化的辩证关系中,进一步考察了政治因素对造成哲学、艺术生产与物质生产发展不平衡现象所起的直接影响作用。
马克思曾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指出,在物质生产与精神生产之间有时会出现发展不平衡的现象。恩格斯在《致康·施米特》(1890年10月27日)的信中又再度指出:“经济上落后的国家在哲学上仍然能够演奏第一提琴,18世纪的法国对英国(而英国哲学是法国人引为依据的)来说是如此,后来的德国对英法两国来说也是如此。”(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485页。)造成这种不平衡现象的一个重要原因,正是恩格斯在信中反复提到的政治的因素。
只要我们具体分析一下法、德两国这一时期的政治状况,就不难明了个中的原因。18世纪法、德两国都处于阶级斗争极度尖锐的历史变革时期。18世纪的法国,正处于资产阶级革命的前夜,第三等级与封建贵族的斗争,日益趋于白热化阶段,以狄德罗、霍尔巴赫等为代表的杰出的资产阶级思想家,为了启迪民众的觉悟,为行将到来的资产阶级革命作准备,掀起了启蒙运动,从而使法国成了席卷全欧的资产阶级启蒙运动的发祥地。这一时期法国哲学和文学的繁荣都是启蒙运动的果实,而启蒙运动正是法国资产阶级与封建贵族斗争的直接产物。18世纪后期的德国也同样面临着从封建制度向资本主义过渡的历史转折,阶级矛盾十分尖锐,民族统一和政治改革的呼声、以及人民反抗黑暗现实的叛逆精神十分强烈。而由于德国资产阶级先天的软弱,他们不敢在政治上直接提出自己的阶级要求,唯一的途径便是通过意识形态领域来实现。这就造成了德国思想文化的繁荣,在文学上成了整个欧洲的代表,伟大的诗人歌德和席勒就是在启蒙运动和反封建的土壤上培育出来的。由此可见,正是德法两国当时激烈的阶级斗争给哲学和文艺等社会意识形式的高度发展创造了条件。因而,阶级斗争既是历史发展的杠杆,也是哲学和文艺等社会意识形式发展和繁荣的杠杆。
同理,19世纪挪威文学的兴盛,起因于国内民族民主运动的开展;俄国19世纪文学的辉煌发展,基本原因是俄国人民反抗沙皇农奴制斗争的不断高涨,正是人民反抗农奴制的革命风暴、十二月党人的起义和普加乔夫的暴动表现出来的革命知识分子和人民群众的反封建精神,培育了普希金、果戈里、莱蒙托夫、屠格涅夫、车尔尼雪夫斯基、托尔斯泰、契诃夫等文学巨匠。
以上说明,政治和阶级斗争的因素是造成物质生产发展与哲学、艺术生产“不平衡”现象的重要原因,并不是说它就是造成这种“不平衡”现象的唯一原因。造成“不平衡”现象的因素是多方面的,恩格斯在《致康·施米特》(1890年10月27日)一信中,还指出了哲学自身的历史继承性对这种不平衡现象的重要影响:“每一时代的哲学作为分工的一个特定的领域,都具有由它的先躯者传给它而它便由以触发的特定的思想资料作为前提。因此,经济上落后的国家在哲学上仍然能够演奏第一提琴”。(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485页。)虽然恩格斯在这里说的是哲学,但我们以为, 对于文学艺术也是适合的。也就是说,文学艺术自身的历史继承性,对物质生产发展与艺术生产的不平衡现象也有着重要的影响。
所以,我们只有遵循马克思恩格斯的教导,充分考虑到社会意识形式发展相对独立性的诸方面,充分考虑到除经济因素以外的,对意识形式的发展起作用的其它复杂因素,才能对错综复杂的社会意识现象作出深刻的、正确的分析。
这里必须指出,无论是各种上层建筑彼此之间的“互相影响”作用,还是上层建筑中的政治、法律、道德等“中介”对意识形式发展的直接影响作用,归根到底都是“以经济发展为基础的”。恩格斯在谈到德法两国出现的物质生产发展与精神生产不平衡现象时,随即补充说:“但是,不论在法国或是在德国,哲学和那个时代的文学的普遍繁荣一样,都是经济高涨的结果。经济发展对这些领域的最终的支配作用,在我看来是无疑的”。(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 4 卷, 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485页。)在另一篇著作中,恩格斯又同样指出, 在文学艺术的发展过程中,“经济条件归根到底还是具有决定意义的,它构成一条贯穿于全部发展过程并唯一能使我们理解这个发展进程的红线”(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506页。)。对恩格斯的这一论述怎么理解呢?我以为,最好是联系18世纪法德两国的物质生产状况来理解。18世纪法德两国激烈的阶级斗争直接造成了当时哲学和文学的繁荣,而当时激烈的阶级斗争,正是由于法德两国的封建关系束缚了生产力的发展,生产力的发展要求用新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代替过时的封建生产关系引起的。如果当时法德两国的生产力没有发展到一定的高度,没有与占统治地位的封建生产关系发生不可调和的冲突,如果没有法德两国资产阶级力量的壮大和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发展,就不可能爆发如此激烈的政治斗争和思想斗争,所以这个时期哲学和文学的繁荣,归根到底导源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如恩格斯所说,仍然是“经济高涨的结果”,反映着经济发展的要求。
总而言之,虽然各种社会意识形式之间、各种社会意识形式与“法律和政治等上层建筑”之间的相互联系和相互影响,对某一社会意识形式的形成和发展,如对文学艺术的形成和发展,起着不容忽视的作用,但是,这种作用归根到底还是根源于经济的原因。各种社会意识形式本身都是一定经济基础的反映,都是经济关系的产物。所以,任何社会意识形式形成和发生的最后根源,文艺繁荣或衰落的最终原因,仍然必须从社会物质生活条件中寻找,这是历史唯物主义不可动摇的基本原理,也是马克思恩格斯文艺理论不可动摇的基础。
至此,我们可以对晚年恩格斯提出的“中间因素”理论的基本观点作一简要的概述:上层建筑领域中的政治、法律、哲学、宗教、文学、艺术等社会意识形式的发展是以经济发展为基础的,但它们又都互相影响并对经济基础发生能动的反作用;各种社会意识形式彼此之间存在着“互相影响”的关系,经济基础对它们的决定作用,只是提供一种“归根到底”的“经济必然性”;在经济基础与那些更高地悬浮在空中的哲学、宗教、文学、艺术等意识形式之间,存在着政治、法律、道德等一些“中介”,由于这些“中介”的存在,使它们之间的联系变得模糊了,但这种联系是存在的;因此,一定的社会经济因素对哲学、宗教、文学、艺术等意识形式的决定作用,多半是通过上层建筑中的政治、法律、道德等中介而间接发生的,其中,尤以政治的中介作用最为突出;而对哲学、宗教、文学、艺术等意识形式发生最大的直接影响的则是政治、法律、道德等因素,其中,尤以政治的影响作用最大;然而,毋庸置疑,经济发展仍是哲学、宗教、文学、艺术等社会意识形式发展的最后根源和最终决定条件。
三
我们在上两个部分里,阐述了恩格斯在晚年提出的“中间因素”理论。这一理论是对当时一些企图用经济关系直接说明一切社会历史现象的庸俗唯物论者的回答,同时也是对马克思关于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原理的重要补充和发展。恩格斯看到了经济因素与哲学等社会意识形式之间存在着“政治”这一中介,以及政治与哲学等社会意识形式之间的相互关系。然而哲学等社会意识形式(如宗教、哲学、文学、艺术等)是不能也不应该直接反映政治的,同样,政治也是不能也不应该直接支配哲学等社会意识形式的,哲学等社会意识形式与政治之间似乎还应该有个“中间环节”。这一点恩格斯虽已隐约地意识到了,但可惜他并没有来得及作更多的论述和发挥。
恩格斯逝世后,俄国的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家普列汉诺夫根据马克思所创立的关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学说,对恩格斯提出的“中间因素”的构成、以及这些因素之间的相互关系作了开拓性的探索和研究,提出和论述了“社会心理与中间因素学说”。
1908年,普列汉诺夫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问题》一书中,提出了著名的“五项因素”公式,回答了恩格斯虽已意识到却未来得及解决的上述问题。普列汉诺夫写道:
一定程度的生产力的发展;由这个程度所决定的人们在社会生产过程中的相互关系;这些人的关系所表现的一种社会形式;与这种社会形式相适应的一定的精神状况和道德状况;与这种状况所产生的那些能力、趣味和倾向相一致的宗教、哲学、文学、艺术。(注:《普列汉诺夫哲学著作选集》第2卷,三联书店1974年版,第186~187 页。)
在这一公式中,全部社会现象被分为“五项因素”:(1 )生产力状况;( 2)被生产力所制约的经济关系;( 3)在一定的经济基础上生长起来的社会政治制度;(4)一部分由经济直接决定的、 一部分由生长在经济上的全部社会经济制度所决定的社会中人的心理(如精神状况和道德状况);(5 )反映这种心理特性的各种思想体系(如宗教、哲学、文学、艺术等)。这样形成的是一个以生产力为最基础部分的“五层楼”的社会大厦。经过这样细致的分析,就既可以看出经济因素的最终决定作用,又可以看到经济与文学艺术之间层层迭迭的复杂关系。
很显然,普列汉诺夫把马克思关于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关系具体化了。他从宏观的角度,对构成复杂的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作了深入的剖析,把社会结构的基本因素归结为5 项:生产力,生产关系,政治制度,社会心理和思想体系(包括哲学、宗教、艺术等),清晰地勾勒出了人类社会的结构模型。
普列汉诺夫的“五项公式”的创见在于:把社会意识划分为社会心理和思想体系这样两种形态和发展阶段,而且把社会心理看作是社会经济关系、政治制度与思想体系之间必不可少的“中间环节”。在此基础上,普列汉诺夫进一步探讨了社会心理与思想体系两者的关系。他说:“一切思想体系都有一个共同的根源,即某一时代的心理。”(注:《普列汉诺夫哲学著作选集》第3卷,三联书店1974年版,第196页。)又说:“‘社会人’具有一定的心理,而这心理的特性决定他们建立的一切意识形态”(注:《普列汉诺夫哲学著作选集》第 3 卷, 三联书店1974年版,第734页。)。不言而喻, 普列汉诺夫在这里明确地把思想体系与社会心理的关系概括为社会心理对思想体系的“根源关系”和“决定关系”。这种“根源关系”和“决定关系”,不是指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之间何者第一性、何者第二性意义上的根源关系和决定关系,而是指社会意识范围内思想体系对社会心理的依赖关系。
这在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史上,还是第一次这样明确地把社会心理看作社会经济关系、政治制度与思想体系(如哲学、宗教、文学、艺术等)之间必不可少的“中间环节”,即社会经济关系、政治制度通过社会心理决定各种思想体系,而各种思想体系又通过社会心理反映人们的经济关系和政治关系;并且,还是第一次这样明确地把社会心理看作是一切思想体系的共同根源。这样,就回答了恩格斯提出的包括文艺在内的思想体系如何产生的源泉问题和产生的方式方法问题。因此,我们有必要来看看普列汉诺夫是如何论述社会心理与文学艺术问题的。
普列汉诺夫认为,深入研究社会心理及其中介作用,是探究艺术和各种思想体系发展史中的一个重要关键。什么是“社会心理”?普列汉诺夫在他的著作中使用这个概念的次数很多,却没有作出过严格的、明确的界定。综合起来,我们大致可以给普列汉诺夫所谓的“社会心理”下这样一个定义:所谓“社会心理”,是指在特定时代、特定民族或特定社会阶级、阶层中普遍流行的精神状况,即人们的感觉、观点、情感、愿望、理想、习惯、信仰、道德风尚和审美趣味等。一句话,就是人的生活的主观方面。它既是经济关系、政治制度与思想体系之间的“中间因素”;又是人们在日常生活实践活动和相互交流中自然形成的,是没有经过思想家、文艺家系统加工改造过的低级的社会意识。因而,社会心理具有中介性、素扑性、流行性、波动性等特性。
普列汉诺夫在其著作中,用社会心理的这些特性来揭示包括文学艺术在内的各种思想体系的直接来源。他特别重视艺术与社会心理的密切关系,在他看来,艺术作为思想体系的一种特殊形态,是以具体的感性形象来反映人们的思想、情感、爱好、习惯、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各种复杂关系的;文艺的这个特点,决定了它与社会心理有着更为密切、更为直接、更为明显的联系。
在此基础上,普列汉诺夫进一步明确地指出,社会心理是文学艺术的内容,它决定作品中人物的心理和性格。普氏认为,包括文学艺术在内的社会意识形式,都是社会心理的表现。文学艺术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式,在表现社会心理上,与其它社会意识形式的不同之点、特殊之点就在于,文学艺术通过个人心理来表现社会心理。没有个性就没有文学艺术,没有个人的心理表现,就没有社会心理的表现。任何个性都不是孤立地存在,它总是在不同程度上代表着人类的“普遍性”,人在他个人的存在中,同时又是社会的存在。阶级的、民族的、时代的社会心理,通过个人的、独特的心理表现出来,文学艺术所表现的具有个别的心理特征的人的价值,就在于他是社会心理的反映。由此,普氏得出这样一个结论:艺术家通过凝结着群体心理的复杂内容的个体心理,来表现社会心理,可以说是文艺作品的内容。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普氏认为,文艺作品具有研究社会心理、社会状况的文献意义。所以,普列汉诺夫要求现实主义艺术家深入到“现象的外壳”之内,描绘出“具有各种各样心情的人”,做“心理学家艺术家”。
这里,需要强调的是,普列汉诺夫虽然把社会心理看作文学艺术的直接来源,但并没有因此而否认文学艺术与经济基础的因果关系,社会心理只是联结文学艺术与经济基础的“中间环节”。那么,社会心理又是从何而来的呢?在普氏看来,社会心理是由一定社会生产力状况和生产关系、以及与之相适应的社会制度所决定和制约的。他说,中世纪的罗马人不但对古代艺术作品没有兴趣,而且把维纳斯雕像视为“女妖”,只要有可能,就到处烧毁古代的雕像;但是,到了文艺复兴时期,罗马人和意大利人不但对古代艺术发生了兴趣,而且把它当作自己的典范。之所以会出现这种相反的情形,乃是因为中世纪内部生活里面,正慢慢完成着一个过程,这个过程深刻地改变了社会的结构,因而也改变了组成这个社会的人们的观点、情感和兴趣。
由此可见,普氏是在强调社会经济、社会关系的决定作用的前提下,提出并论述社会心理的,而没有将经济理解为唯一的“弦线”,也没有将社会心理解释为独立的王国和精神实体。后来,普列汉诺夫在《别林斯基的文学观点》一文中,对“经济基础—社会心理—文学艺术”三者的关系作了一个精确的表述:“文学、艺术、哲学等表现社会心理,而社会心理的性质是由构成该社会的人们所处的那些相互关系的特性所决定的。”
综上所述,普列汉诺夫认为,文学艺术的直接来源是社会心理,而社会心理的性质又是由社会经济状况和人们所处的那些相互关系的特性所决定的。但这只是一个方面,普列汉诺夫同时还看到另一方面:来源于社会心理和社会存在的文学艺术,也能对社会心理、社会存在起反作用。这种反作用表现在:
(一)文学艺术一旦产生,必然要向社会、向读者发出一定的信息,以此去影响人们的思想情绪。普氏举例说,法国新古典主义画家大卫的名画《普鲁斯特》在“伟大的革命地震”的1789年展出时,获得了非常“惊人的成功”,因为画家的作品所反映的内容激起了人们内心深处的强烈共鸣;而另一个剧作家让·谢尼盖的剧作《盖·格拉古》,则被当时的人们看作是最适合培养“共和国感情”的“共和国悲剧”,因此有人在国民公会上正式建议,要由国家开支和免费演出。这些作品所以获得如此成功,真正原因就在于普氏所说的:“它使人们意识到那成为生活,也就是当时法国生活的最深刻、最迫切的需要的东西。”
(二)一定时代的文艺作品,对形成人们的意向和情趣具有深远的影响。法国浪漫主义对古典主义斗争的事实,最能说明这一点。在古典主义影响下,它的艺术原则统治着法国观众的心理;当雨果按照崭新的艺术原则创作并演出浪漫主义戏剧《欧那尼》时,即遭到了古典主义审美观念的抵制,但雨果的《欧那尼》最后还是通过其巨大的艺术感染力征服了观众,才使浪漫主义在法国文坛上站稳了脚跟。
总之,普列汉诺夫在唯物史观的指导下,对文学艺术与社会心理之间的相互关系作了开拓性的探索和研究,提出和论述了文学艺术的直接来源是社会心理、社会心理是文学艺术映社会生活的中间环节、而社会心理又是由社会经济状况所决定的等一系列新的观点,解答了社会经济因素决定文学艺术和文学艺术反映社会生活的具体途径,从而又大大丰富和发展了恩格斯的“中间因素”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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