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股份制发展的基本态势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股份制论文,中国论文,态势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股份制的基本估价
股份制是20世纪是最辉煌的文明成果之一,是改革开放年代中华大地上升起的一颗新星,尽管股份制的实践在中国经历了艰难曲折,但它毕竟以雄辩的活力为自己开辟了光明的坦途。
股份制在西方已以有200多年的历史, 至今已建立了完善的证券交易市场。解放前,我国也曾出现过股份制,并在上海等地建立了证券交易所。可惜,我们在解放后就把股份制和赌搏、娼妓并列为“三毒”,从此,股份制和股票市场就在我国广袤的土地上消声匿迹了。直到改革开放年代,才有人开始倡导股份制。伴随着一次又一次的治理整顿,股份制也经历了三起三落。1990年10月2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重新开业,从此股份制和股票市场才有了长足进展。
要改变一种固有的观念是很困难的。过去我们总是认为,只有大一统的“全民所有”才是公有制,股份制只能是私有制。国营企业改造成股份制,就是倒退到资本主义。直到目前,这种观念还在禁锢着我们的头脑。其实,股份制作为一种法人产权,本身就有它的统一性,尽管每个股份具有私有性或集团性,但总体说来已经是公有制,而且这种公有制比起大一统的“全民所有”更能体现生动的财产关系,使公有财产具有微观底座。对于传统的公有制来说,这就意味着一种产权革命,是一次历史的进步。
我们曾把1994年称为“产权年”,即改革终于涉及了最敏感也是最顽固的产权问题。由此,引发了一次关于清晰产权的大讨论。我国的国有企业大致有2/3亏损,两权分离,利税分流,承包制都未解决根本问题。究竟采取何种方式才能挽救国有企业,至今仍使人们困惑。我们曾寄望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但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又不能不涉及产权制度的变革,因而其最好的形式之一就是股份制。
当然,这并不是说所有企业都要改造成股份制,股份制只是企业改造的一种形式,并不是唯一选择。实行股份制也并非一厢情愿,而是要具备一定的条件。股份制顾名思义要有自愿参与的股份,企业只有盈利或预期可有盈利才能对股民具有吸引力。所以,在股份制的试点阶段,往往盈利企业率先实行了股份制,由此经过三年业绩,涌现出一批上市公司,现今已成为股份市场的支柱。亏损企业如何实行股份改造?这是一个尖端课题。国有大中型企业亏损面日增已有多年,至今未见根本改观,长期靠政府输血绝非久远之计。我们不妨借鉴日本“国铁”股份制改造的成功经验,也可参照我国马鞍山钢铁公司采取“裂变”的办法将原有企业一分为二改造成股份制的有效例证。如果我们能在这个方面有所突破,股份制就有可能大幅度推广。
中国的股份制所走的道路和西方有所不同。西方是在私有制的基础上入股合成了股份制。我们则基本上是在公有制的基础上逐步明晰产权走向股份制。我们不能拒绝走世界文明的大道,但具体操作又不能没有自己的特色。这种特色不在于具有多少功过曲直,而在于其客观存在自然合理性。股份制是对古老企业制度的否定,对我国尤其是一种新生事物。不论它经历多少艰难曲折,都应抱积极鼓励和支持的态度。
二、股份制的发展态势
1.中国股份制的历史演进
中国股份经济改革的历史,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
(1)自发试验阶段。(1979——1987年)
股份制产生的社会背景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改革开放政策的实行和城乡商品经济的发展。农村实行土地承包制,使不少农民脱离土地转向工商业,开始兴办乡镇企业。由于资金不足,农民只能自己设法入股集资。这种以合资合股经营为特征的乡镇企业,成为我国改革开放以后股份制经济的最初雏型。与此同时,城市也出现了一批合股经营的合作制企业。尽管其组建还没有统一规范,但却为典型的股份制企业的产生奠定了实践基础。
股份制的初期实践的自发性主要表现在:搞股份制主要目的是为了集资;入股资金兼具股票和债券双重性质,保本保息,分红还本;入股者的目的是分红而不是参与经营管理。
(2)自觉试点阶段(1987——1992年)
这个阶段大约起止于十三大前后至十三届四中全会前后。所谓自觉试点,是指股份制已取得某种共识,在政策和管理上国家正式允许试点并制定了相应的法规、政策和办法,用以逐步规范股份制经济的发展。
1987年7月十三大召开以后,股份制迅速推开,从沿海到内地, 从工业扩大到第三产业,股票发行从国内公众扩大到外籍人员和机构。据有关资料统计,到1991年底,我国各类股份制试点企业约有3220家,按行业划分,工业企业1781家,占55%;商业企业942家,占30%; 金融企业171家,占5%;建筑企业58家,占2%;交通企业28家,占0.8%,其它行业240家,占7.2%。按持股情况划分,法人持股企业380家, 占12%;内部职工持股企业2751家,占85%;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的89家,占2.8%。1992年股份制改革方兴未艾,当年年底已达4000家。
股份制试点阶段的实践自觉性主要表现在:搞股份制不仅筹集资金,也是为调动投资者的内在积极性,实现政企分开,转换企业经营机制;相应地,股份制企业逐步走向规范化,内部管理制度逐步健全。
(3)纵深推进阶段(1993年——……)
十四届三中全会召开前后,我国股份制经济的发展进入了推广阶段。不论是在认识上,还是在政策上都获得了突破性进展。全国股份制企业如雨后春笋,进入了一个新的生长点。1993年底,全国股份制企业已达13000多家,比1992年底增长了2.25倍。与此同时,上市公司达182家,上市公司总股本近300亿元, 上市股票市值超过3500 亿元, 分别比1992年增长3—4倍。进入1994年和1995年以后,股份制企业数量和上市公司增加更快。
这个阶段虽然也经历了反复,但并不是来自股份制本身,而是外部环境,诸如税制的改革,股份企业优惠政策的收紧,金融市场利率的调整,原始股的限定上市,以及其他政策的原因,使股份制企业面临着一些困难,股份制出现了一度低潮。股票市场行情长期低迷不起,上市公司顿减。直到1995年下半年和1996年上半年,这种状况才有所转机,股市的相对活跃,又给股份制带来了生机。
2.中国股份制发展的现状
股份制发展的时间,我国界定在1993年之后。 据不完全统计, 到1994年底,全国比较规范的股份制企业已达2.5万多家, 其中股份有限公司(含集团公司)1.5万家,有限责任公司1万多家。 其中, 工业占48%,商业占31%,其他占21%。此外,私人和其他一些新建的有限公司6万多家。全国各类股东人数已达4000多万人。
股票证券市场也有空前发展。到1994年底共有305家公司上市。 其中,上海证券交易所170家,深圳证券交易所120家。到目前为止,两市已增加到6000余家。
从运作情况看,股份制正以产权结构明晰,政企分开力度加大,经营机制转换加快,以及新型的融资体制等方面的优势,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奠定了基础。
3.中国股份制发展的特点
特点之一:股份与股票市场相得益彰,互相促进。
股标市场的建立大大拓宽了股份制公司的筹资渠道,相当一部分股份公司通过证券市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金,突破了原来筹资范围的企业、行业和地区限制。股票上市促进了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提高企业营运效益。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参与公司监督管理,迫使公司转换机制。同时,公司在市场上的表现和评价,更成为公司改善经营,提高效益的巨大压力。
特点之二:股份制企业逐步和《公司法》衔接。
《公司法》及其相应法规政策的出台,为股份制提供了法律准绳,新建的股份制企业,已走上了法制轨道。股份制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法》已规定了严格的注册资本界限,使组建企业时有章可循。股份制企业法人以往既可以是董事长,也可以是总经理,现在已统一定为董事长。这样可以避免行政官员的兼职和政企不分,也容易建立法人产权。
特点之三:股份制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总体效益显著。
据中国企业家调查系统1994年上半年的调查统计,股份制企业效益良好。样本企业在改革后的一年中,全员劳动生产率提高了57.3%,人均创利税额提高了85.2%,销售利润率提高了49.2%,资金利润提高了39.3%,职工人均工资提高了44%。而据1994年上市公司中期报告统计,上市公司总资产为2908亿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8.01%,平均销售利润率为20%,效益明显高于一般企业。
特点之四:股份制企业为企业制度改革提供了蓝本。
股份制的产权制度,是一种资产所有权和法人财产权分离的制度,由此使产权关系明晰。传统国有企业如何建立个人财产权的微观基础,从股份制企业可以得到宝贵的启示。
股份制企业存在国有股,和其他股份一样,按股份份额享受平等权利。国有股、法人股、个人股都要实行制度化和规范化管理,由此,对传统国有企业的国有资产的管理,无疑也会产生巨大的影响。
三、 股份制的主要问题
1.产权界定
个人产权的界定一望而知,这里可以存而不论,现在的问题主要是国有产权和集体产权。
(1)国有产权
资产范围——国有企业改造股份制企业,原有一切产权(投资及增殖、实物设备、发明权、版权、商标权等)均属国有资产范围。实际操作出现两个问题:一是有的企业将发明权、商标权等无形资产排除在国有资产之外。二是部分企业将投入到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资产不列入国有资产范围。
资产评估——这里至少有四个问题:一是国家尚无比较科学的评估标准,各地方、各部门往往自行其事。二是尚无严格的评估程序,主观随意性很大。三是只按帐面资产净值评估作价。四是涉外股份制企业为了国内控股往往高估资本含量,造成国有股虚涨。
产权划分——有些企业在实行股份化改造时,将非经营性资产分离出来,只用经营性资产拆股投资。经营性和非经营如何划分,往往是各行其事,自定标准。
(2)集体产权
量化到人——集体企业实行股份制改造资产能否量化给个人,目前做法很不一致。如果暂时搁置,谁来代表产权;如果量化到人,是按原有职工量化,还是按现有职工量化。由于没有统一规定,执行过程往往令人盲然。
化为乌有——企业股份化改造时很多企业将原有资产划为集体股。由于原来集体企业已经消失,职工也转化为股份企业职工,集体股从成了无主财产。实际上通行的做法划归主管部门,结果是股权主体代表的转移,最终结局是集体股化为乌有。
贷款担保——过去,集体企业贷款往往需要国有企业或机关、事业单位担保。企业获利还款形成的财产积累应属贷款企业,但担保单位负有连带责任要求占有利益,并且存在某些特殊权力(主办厂或主管单位),集体企业感到很难处理这个问题。
2.内部管理
股份制企业内部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新的组织和管理制度尚未真正建立,传统管理模式经常再现,产生新旧交替的矛盾。
(1)股东大会权力名实不符。股东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 企业重大问题应由股东大会决定。实际情况却并不尽然。很多企业,特别是国有股占优势的企业,重大问题往往主管部门决定后,再在形式上由股东大会通过,甚至有不少企业从来不开股东大会,最高权力机构形同虚设。
(2)董事长、总经理权利和职责不清。董事长是产权代表, 应管重大事务的处理,现行的股份公司董事长往往只是挂名头衔,只在开会时主持会议。总经理往往指挥董事长,有不少企业由总经理充任法人代表,实际上是套用了过去的厂长负责制。
(3)监事会形同虚设。许多公司根本不知监事会为何物, 即使设有监事会,也只是花瓶一类的摆设,监事并不执行也没有监督权力,只不过是一个闲职。企业出了事,吃了官司,还有行政主管和法律部门过问,监事会不知要做何事。
(4)小股东、企业股东权益缺乏保证。大股东由于具有控股权, 权益有保证,往往无视小股东的利益。小股东、特别是社会股东,其分散性无法形成共同声音,难以保证自己的切身利益。
3.市场环境
(1)多轨制并存。国有股、法人股、个人股,多轨制并存, 是我国股份制一定历史条件下产生的特有现象。这里至少存在两个问题:一是国有股、法人股不能上市流通,使其与个人股不能同股同利;二是如果同时流通,将会增加股票市场的供给,从而导致股市行情下滑。
(2)关系股、权力股大量存在。 有些公司发行股票不走公开渠道,大都按面值评价向内部职工和有权单位发行。这是导致股票黑市交易的主要来源。并且,关系股、权力股的存在,不仅败坏了干部风气,而且,为了争取公司上市,不够条件的公司通过关系股,权力股的持有者,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得上市资格,进而欺骗公开市场上的普通股民。
(3)缺乏严可的市场监督。有的上市公司, 上市时制造虚假文件,上市中编造虚假中期和年终业绩报告,夸大公司业绩和发展前景,借以提高股价。面对这类欺骗行为,目前尚无有效监控办法。
(4)上市公司事高配低送。 上市公司的形象要靠业绩给股东的报酬支撑,可是当前的情况是,许多公司到年终拿不出象样业绩和报酬来回答股东,反而以高比例高价格向股东配股,从股东那里圈钱。即使不配股者,许多公司也只采取玩文字游戏的办法送红股,很少送现金红利,严重损害股东利益。
4.政府职能
无论是股份制企业,还是股票证券市场,都需要政府管理,但问题在于如何实行有效管理。
(1)国有股股权代表尚未到位
目前代表国有股股权主体有多个,董事长或经理、企业主管部门、经贸委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即使确定了主体代表,也无明确政策来规定主体代表应具有责权利。国有股股权主体的确定和责权利的不明确,使国有股权不能正常、合理行使,国有股正当利益也难以保护。
(2)仍用传统办法管理股份制企业
在政企不分的年代,企业厂长、经理只不过是政府的一级官员,分处级、科级,并由上级主管部门任命,目前,国有股占优势的股份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往往还要经过组织部门考核任命,董事会无法任命、罢免总经理。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有关部门仍习惯用过去直接伸手办法干预企业事务。
(3)多头政策的多头管理
部分股份制企业,要同时接受来自中央行政系统和地方部门的多头管理,政出多门往往互相冲撞。多头管理,多头政策,使股份企业无所适从,难以掌握自己的命运。
(4)政策不一视同仁,实行差别待遇
目前虽然实行了统一税制,但实际上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部门的股份制企业仍有许多差别政策,如对部分公司采用15%的所得税税率,对另一些公司采取33%所得税税率。差别政策,特别是对上市公司实行差别政策,使企业在市场上无法平等竞争。
四、股份制的发展对策
股份制将成为中国未来最重要的企业制度形式,股份制建立与发展的成功与否,直接决定我国经济体制微观基础重构与改革的成败。股份制改革的成功有赖于以下几项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新型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明晰的国有产权代表制度,规范合理的企业内部组织与管理制度,统一规范的证券市场管理制度。为了搞好这几项制度建设,进而使股份制顺利发展并最终取得成功,特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1.加大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力度
效益比较好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应尽早向股份有限公司方向过渡。这是一个发展方向。股份有限公司是最能体现股份制优越性的企业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有资本额度的限制,大中型企业具备起码的物质条件。如果我们能有步骤地将一部分国有企业改造成股份有限公司,就大大增强这个企业的资本增殖机能。这可说是如虎添翼。
具体运作可分为三种情况:盈利企业可以立即着手改造成股份有限公司,一般说来不会发生太大困难。非盈利企业可以通过拨离的办法以将其盈利部分组建成股份有限公司,然后集中精力支持改造其非盈利部分。亏损企业可先过渡到独资公司。创造条件再改造成为股份有限公司。
2.新建三资企业应尽量搞成股份制
筹建新企业,应按规范化的股份制操作程序,向社会募集资金,组建股份公司,争取一步到位。
三资企业股份化是中国股份制加速发展走向完善和希望所在,也是股票市场规范化、国际化的希望所在。 我国累计批准三资企业达30000余家,其中合资18000家,独资3300家,合作8000家, 外商协议投资金额403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200亿美元。我们现在对外资股尚有许多限制,有点外资恐惧症,害怕外资控股,以后似应放宽限制,实际上很多企业合资已改变了中方必须占51%以上的做法;三资企业如果进行股份化改造,股票市场容量将呈几何级数增长。
3.推广国有企业的有限责任制度
现代企业推度的核心两条:一条是投资主体多元化;一条是投资主体只以所投资金对公司负有限责任制。
目前,我们的政府对很多企业承担连带无限责任,使企业成了填不满的无底洞,不仅拖垮了财政,也使企业成为永远也长不大的婴儿。如把国有企业转化为有限责任公司,就可使投资者承担的责任法律法、明晰化、规范化、数量化。这既有利于扩大自主权,也使政府减轻了负担,更便于评价企业的真实承担风险能力。
4.广大农村应广泛推行股份合作制
联产承包制曾经有过光辉的一页,但已是强弩之末。联产承包无法实行大规模经营,也不利于转换机制。农村和城镇经济的发展方向是股份合作制。
股份合作制,是指人、财、物联合的新型企业制度。其具体形式是,劳动群众以入股方式集体占有生产资料,实行联合劳动,民主管理,采取按股分红同按劳分配相结合的集体所有制法人经济组织。可以说,这是社会主义集体企业在改革中的制度创新。
5.探索新的股份制发展模式
首先,要勇于摇动亏损企业这棵“大树”。无望的“病树”,要果断砍掉,为“好树”腾出空间,拍卖、赎买、破产不能光喊不做。生生死死,是事物运动的通则。当然最好是挽救有望,起死回生。这可以参照日本国铁的“裂变”模式。日本国铁曾是亏损大户,1987年将原来的企业分成12个独立法人单位,结果年年盈利。马鞍山钢铁厂成功地运用了这种模式,把企业分成两部分:上边留一部分担负原来企业的债务和多余人员,下边精锐部队组成一个新的股份公司,到资本市场上去运作,结果显见成效。
其次,要敢于推行内部职工股份制。比较温和的做法是维持原有公有产权吸纳职工股份,这种模式已有不少先例,也无太大争议。比较激进的做法是原有公有财产分化形成职工责任股份,这种模式似乎还属禁忌。不过我们不要急于否定,不妨做一点探索。公有财产本来就有职工的一份,在大一统一的模式中却似有若无,如果把职工应有的一份量化到人,然后再通过股份化形成一个总体,应该是一种更生动的财产关系,这就是马克思所说的在公有制中“重建个人所有制”。这不是公有制的解体,而是公有制的继续;这不是退步,而是进步。退一步说,我们有的国有企业连年亏损,靠国家补贴度日,拿出几个试点一下,我们的损失最多是几个死不了也活不起企业,国家却卸去了几个包袱。
再次,要处理好《公司法》和股份制的关系。有一种观点认为,《公司法》的颁布就是搞独资公司,现代企业制度就是独资公司,已经不是发展股份制了,这是一种误解。《公司法》大量篇幅描述的还是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搞独资公司并不排斥股份制。现代企业制度的两个核心主题是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和所投资本对公司负有限责任,独资公司只能实现有限责任目标,另一个目标还是依赖股份制。可以设想,一个企业长期没有外来投资,只能说明这个企业经营状况还欠缺投资吸引力,经营有度、效益显著的独资公司,一定会引入外来投资,最终目标依然是股份制。典型的现代企业制度应属于股份制,这个观念应在我们的脑海中牢固确立。
最后,应弱化政府行为,让企业自行发展。政府对企业不是不管,问题是管什么,怎样管。政府管企业主要是三件事:一是管产权代表;二是管企业立法和执法;三是管社会保障。企业的经营决策、人事任免、分配方案完全由企业自己决定。逐步取消主管部门,用行政主管理代替部门管理。我们有些政府集中垄断的部门,可否设想通过股份制实现市场经营?比如交通运输(铁路、航空、城市公共交通),电讯(电报、电话),住宅建设,采取股份制的办法,必然大大增强实力,迅速改变面貌。
中国当前的重要任务是深化改革,其中一个重要问题是企业改革。企业改革包括许多方面,推行股份制是其中一个重要方面。现在的股份制虽然积累了一些经验,但总体说来还处在初创阶段,在实践中走了不少弯路,出现过一些扭曲,这是前进过程中的必然现象。只要我们取得某种共识,坚定不移地沿着既定的目标走下去,就一定会取得成功,稳定地驶达胜利的彼岸。
*·本课题参加者:王守川、王朗玲、孟庆琳、赵汉平、栾博、 任玉琴、毛永著、吴明玲、杨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