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工会工作的强大思想武器——在全总十三届七次主席团(扩大)会议上的讲话 (2001年6月24日),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主席团论文,工会工作论文,十三届论文,强大论文,武器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同志们:
在中国共产党成立80周年的前夕,我们召开这次主席团(扩大)会议,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深入学习贯彻江泽民同志在今年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劳模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抓住机遇,开拓创新,研究和推进工会领导机关的机构改革,抓好今年的各项重点工作,努力把工会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一、深入学习领会江泽民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江泽民同志在劳模座谈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高度赞扬了工人阶级的伟大时代精神,充分肯定了他们的历史地位和重大贡献,并提出了殷切期望;再次重申了新形势下坚持贯彻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的极端重要性;深刻阐明了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根本基点、发挥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积极性创造性的根本途径与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根本要求;明确指出了工会肩负着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工会组织的工会,为工会履行职能创造条件。江泽民同志这一重要讲话,为我们做好新形势下的工会工作,探索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工作的新路子,进一步指明了方向,是指导工会工作的强大思想武器。我们一定要抓住机遇,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深入学习领会《讲话》精神,就要进一步认识坚持贯彻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的极端重要性。江泽民同志深刻指出:“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是我们党和国家的政治优势,也是我们从胜利走向胜利的重要保证。”长期以来,我们党的三代领导集体始终把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作为我们党的根本指导方针。早在建国前夕召开的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同志就明确提出我们必须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邓小平同志在建国初期也指出,依靠工人阶级必须成为党的指导思想;改革开放以后又一再强调要依靠工人阶级,工人阶级靠得住。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江泽民同志多次强调,“我们党所领导的改革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部活动与整个进程,都必须全心全意地依靠工人阶级”,“离开他们的积极性、创造性和主人翁责任感,一切都无从谈起”,“工人阶级在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地位和主人翁地位永远不能变。这是根本的政治原则问题,任何时候都不能有丝毫动摇”。
工人阶级是党的阶级基础,是国家的领导阶级,是先进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代表,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主力军。我们党之所以能够领导全国各族人民不断取得革命、建设和改革的胜利,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始终坚持了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历史和现实都反复证明,搞革命要依靠工人阶级,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同样要依靠工人阶级。只有充分相信和紧紧依靠工人阶级,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才有最牢固的基础和最可靠的保证。
坚持贯彻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必须澄清一些模糊认识。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有人主张要淡化工人阶级的地位作用;有的提出工人阶级已不是先进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代表;有的认为现在发展高新技术,主要应依靠知识分子和经营管理者,工人起不了什么作用,等等。这些观点是片面的,有的甚至是错误的。我国的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我们发展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这个历史进程中,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是我们必须始终坚持的根本政治原则,任何时候都不能有丝毫的含糊和动摇。正如江泽民同志深刻指出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社会主义”四个字,是“画龙点睛”而不是“画蛇添足”。我国的工人阶级是一个包括普通工人、知识分子和经营管理者在内的统一整体,知识分子和经营管理者本身也是工人阶级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不能把知识分子和经营管理者同广大工人群众割裂开来、对立起来。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知识分子和经营管理者在发展社会生产力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但任何知识和高新技术要转化为现实生产力,都离不开广大工人群众的创造性劳动。为此,我们一定要用江泽民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统一思想,从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充分认识坚持贯彻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方针的极端重要性,并切实在政治上保证、制度上落实、素质上提高、权益上维护这四个方面狠下功夫,努力把这一方针贯彻落实到经济、政治和社会生产的各个方面。
深入学习领会《讲话》精神,就要进一步认识工会组织的性质和基本职责。江泽民同志强调指出:“工会是党领导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肩负着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要切实维护职工群众的具体利益,真心诚意地为职工群众服务。”这一重要论断明确指出了工会的基本职责和主要任务。工会是社会经济矛盾、劳动关系矛盾的产物,从它诞生的那天起,就是代表和维护职工群众利益的。我国工会作为党领导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工会不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就会严重脱离职工群众,发挥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也就成为一句空话。学习领会《讲话》精神,更好地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必须坚持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这是我们的政治优势和优良传统,也是工会履行维护的基本职责,搞好各项工作的根本保证。各级工会一定要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自觉接受党的领导,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紧紧围绕全党全国工作的大局,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通过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护、调动、发挥好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团结和动员广大职工为实现党的目标任务而不懈努力。
工会在突出和履行维护职能的过程中,要注意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要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更好地代表和维护职工群众的具体利益;二是既要维护职工群众的经济利益,又要维护职工群众当家作主的政治权利和精神文化利益;三是既要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又要引导和帮助职工群众不断提高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技术素质。
深入学习领会《讲话》精神,就要进一步认识我们一切工作的根本基点和根本途径,增强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自觉性。江泽民同志强调:“保障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是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根本基点,也是发挥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积极性、创造性的根本途径。”这一重要论断,充分体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使工会工作的方向更加明确。“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党的建设的指导思想,也是工会工作的指导思想。我们党和国家的全部任务,说到底就是为人民谋利益,团结带领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为实现自己的利益而奋斗。党最深厚的基础在群众,密切党与群众联系的关键是要为群众办事。只有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党才能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因此,党和国家的一切工作,都要以是否符合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的利益为最高衡量标准。这是我们观察和处理一切问题的一个根本原则。要把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的积极性、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来,就必须从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入手,既要使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和免受侵犯,又要使他们的合法权益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不断得以发展。只有这样,才能把他们的积极性、创造性保护好、调动好、发挥好,也才能更好地带领他们去实现和发展自己的长远利益与根本利益。
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根本基点”和“根本途径”,当然也是工会工作的“根本基点”和“根本途径”。这些年来,我们强调要进一步突出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职能,正是从工会组织的性质出发,立足这个“基本基点”和沿着这个“根本途径”开展工作的,目的在于通过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更好地保护和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并通过各种形式的群众性经济技术活动,把这种积极性和创造性,组织和引导到完成党与政府提出的各项任务上来。为此,我们要以江泽民同志的讲话精神为指导,进一步提高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努力把工会工作做得更好。
深入学习领会《讲话》精神,就要进一步认识社会主义民主的根本要求,切实保障职工当家作主的政治权利。江泽民同志指出:“保证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行使管理国家、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权利,是社会主义民主的根本要求。首先必须保证他们在基层的经济、政治、文化和其他社会事务中当好家作好主,这是实现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在整个国家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中当家作主的基础。”人民群众当家作主是我们党为之奋斗的目标,是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要求。能否保证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行使好管理国家、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权利,是关系到工人阶级作为国家领导阶级的地位与权利能否有效落实,社会主义国家的性质能否切实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能否充分发挥的重大政治问题。我国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组织、依靠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管理国家、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保证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当家作主的权利,首先要保证他们在基层当家作主权利的落实,实现他们在基层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否则,社会主义民主也就失去了实现的基础。
维护职工群众当家作主的政治权利,不断推进基层的民主政治建设,是工会的重要任务。这些年来,我们坚持与发展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就是落实职工群众在基层当家作主政治权利的基本形式。学习领会江泽民同志这一重要论断,对于我们更加自觉地坚持与发展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有着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推进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设,我们必须按照党的十五大提出的“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民主管理制度”的要求,处理好职工代表大会与股东大会的关系。有人认为职工代表大会过时了,有的把股东大会与职工代表大会对立起来,甚至主张用股东大会代替职工代表大会,这些都是错误的。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事业单位职工依法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本制度,体现了社会主义企事业的性质。不管企业怎么改革,实行什么样的经营管理方式,都不能用股东大会代替职工代表大会。近几年来,我们先后提出,企业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向职代会报告,职代会民主评议企业领导干部,实行厂务公开,职代会民主选举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集体合同草案提请职代会审议通过,等等,目的都在于不断充实、丰富和完善职代会制度,使其更富有实效性和生命力,以更好地落实职工群众在基层当家作主的权利。我们强调,工会在企业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主要是通过加强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的建设来保证的。这两个制度是有紧密的内在联系的。实际上,工会代表职工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本身,也体现了职工民主参与的权利和要求。集体合同草案提请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不仅使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工作有职代会制度的保证,而且也充实、丰富了职代会的内容。
深入学习领会《讲话》精神,就要进一步引导和帮助广大职工认清自己的历史责任。江泽民同志在讲话中,对劳动模范和广大职工群众提出了四点希望:一是希望大家积极支持党和国家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而采取的各项政策措施,正确对待改革过程中的利益关系调整;二是希望大家立足本职,学赶先进,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群众性经济技术活动,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三是希望大家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坚决同一切危害祖国和人民利益的行为和现象作斗争,自觉维护安定团结的社会政治局面;四是希望大家大力弘扬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精神,紧跟时代、勇于创新的精神,知难而进、一往无前的精神,艰苦奋斗、务求实效的精神,淡泊名利、无私奉献的精神,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技术素质,努力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劳动者。这“四点希望”,是对工人阶级的极大信任,是对全国亿万职工的巨大鼓舞与鞭策,也是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护、调动和发挥职工群众积极性、创造性的工作方向。
江泽民同志的重要讲话,是对全党提出的要求。学习领会《讲话》精神,对包括工会干部在内的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来说,就是要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牢固树立只有人民才是推动历史前进的决定力量的观点,始终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和群众观点,相信和依靠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在推进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中,充分发挥工人阶级的主力军作用;就是要进一步加大对工人阶级地位、作用的宣传,弘扬工人阶级的伟大时代精神,用工人阶级的先进思想和模范行为影响和带动全社会。对广大职工群众来说,就是要把江泽民同志提出的“四点希望”作为自己肩负的历史使命和进一步发挥主力军作用的强大动力,坚持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武装头脑,努力学习和掌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和现代科学技术,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努力奋斗。
二、以江泽民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抓好工会领导机关的机构改革,切实加强工会自身建设
学习贯彻江泽民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努力推进工会工作,当前一项十分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就是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和中央的部署,认真抓好工会领导机关的机构改革,进一步加强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
工会领导机关的内设机构是其履行职责、完成任务的重要载体,在工会整个组织体系中处于十分重要的位置。全国总工会是全国工会组织的最高领导机关,它的体制机构设置是否科学合理,对全国工会工作有着重要的影响。全总机关目前的体制机构设置,是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并沿袭下来的,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来,进行过一些调整和改革,为全总更好地履行职责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由于历史条件的限制和宏观环境的制约,全总机关的体制机构设置不适应形势任务要求的问题仍然存在。主要是:进一步突出工会的维护职能,加强源头参与、宏观维护和推进重点工作,没有有力的体制机构作保证;部门之间工作重复,影响工作质量与效率;全国产业工会与职能部门和地方工会之间职责交叉;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人浮于事和作风不深入的现象;领导方式和领导方法不适应变化了的形势任务要求,干部整体素质还不高,结构也不尽合理,等等。这些问题严重影响和制约着全总乃至整个工会组织作用的发挥。如果不能及时地调整和改革工会领导机关现行的机构设置,并相应地转变领导方式和领导方法,我们就不能有效地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完成自己的任务。
目前,推进工会领导机关机构改革的条件业已成熟。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工会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专门发出通知,明确提出了群众团体领导机关机构改革的目标原则、主要内容和方法要求,为搞好工会领导机关机构改革指明了方向;这些年来,工会工作的指导思想和职责任务比较明确,各地工会在实践中也积累了不少经验,使机构改革有了比较清晰的目标要求;党政机关的机构改革,为工会领导机关的机构改革提供了有益的借鉴,也创造了有利的外部环境;广大工会干部和职工群众的迫切要求,为工会领导机关机构改革打下了良好的群众基础。我们一定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抓住有利时机,积极稳妥地推进。
首先,工会领导机关的机构改革,要有利于工会在党的领导下依照法律和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这是中央对这次群众团体领导机关机构改革提出的明确要求。有利于加强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是这次机构改革必须坚持的一条重要原则。长期以来,在这个重大的政治原则问题上,广大工会干部在思想上是明确的,在行动上是自觉的,现行的体制机构总的说也是适应的。但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工会工作面临着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对于坚持党的领导不仅需要重申和强调,而且要通过机构改革,使其得到进一步加强。比如,随着经济的发展,大量新建企业在乡镇、街道、社区以至村里落户,过去只到县(区)总工会一级的工会组织领导体制,显然是不适应了。面对形势任务的要求,我们必须使工会领导机关的体制机构设置,有助于推动工会的组织领导体制向乡镇、街道、社区延伸,以利于当地党组织加强对工会工作的领导。又比如,这次机构改革要有利于党组织加强对工会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从严治党、增强党员干部的拒腐防变能力显得尤为重要。全总这次机构改革增设党组纪检组,是完全必要的。目前,全总机关和直属单位有2000多名党员,其中机关就有620多名党员干部职工,进一步加强对全总机关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监督,搞好党风廉政建设,是形势任务的要求。加之,工会系统每年有80多亿元的经费、近300亿元的劳动福利事业营业收入和210多亿元的净资产。搞好这些经费、收入、资产的管理和使用,也必须加强党内监督,强化审计监督和民主监督,保证工会经费、收入和资产的依法运作。还比如,在国家经济结构调整和政府机构改革中,一些企业的隶属关系发生了变化。这次工会领导机关的机构改革,要继续坚持产业和地方相结合以地方工会领导为主的原则,也就是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企业坐落在哪里,其工会组织就要接受当地地方党委的领导,同时接受地方工会的领导。这样做,既有利于地方党委对工会工作的领导,也有利于企业工会工作的开展。同时,这次机构改革,也要有利于工会依照法律和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二,工会领导机关的机构改革,要有利于突出工会的维护职能,形成集中力量抓好重点工作的格局。这个问题的要害是,必须通过改革,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机构切实加强起来。因此,工会领导机关的体制机构设置,必须服从任务的需要,工作分工必须服从工作的要求,坚持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主要是通过调整劳动关系来实现的。而要调整劳动关系,必须在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下功夫。在宏观方面,重要的是在涉及职工权益的立法和政策制定上,工会组织要能够有效参与,充分反映广大职工的意愿和要求,并在实施过程中能积极的参与监督;在微观方面,重要的是在基层依法坚持和发展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立和完善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逐步形成推行这两个制度的监督制约和保证机制。适应这两个方面任务的需要,这次机构改革,必须把全总机关参与涉及职工权益的立法和政策制定的机构加强起来,把涉及职工和工会工作的理论、政策、法律研究的机构加强起来,把服务基层实行两个制度的机构加强起来,把服务基层加强组织建设的机构加强起来,也就是说,把工会领导机关搞好源头参与和宏观维护的机构与服务基层搞好微观维护的机构真正加强起来。只有这样,才有可能形成集中力量抓好重点工作的格局,也才能使工会领导机关更好地履行职责和做好必须做的工作。
第三,推进工会领导机关的机构改革,要同步改进领导方式和领导方法。要真正履行好工会领导机关的职责,不仅需要改革机构设置,而且需要改进领导方式和领导方法。改进领导方式和领导方法,不仅是工作方法问题,也是思想方法和世界观问题。这个问题的要害,是克服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倾向,解决工会领导机关的干部能够真正集中力量,搞好涉及职工权益的法律法规、宏观经济政策、劳动政策、工运理论等问题的调查研究,切实加强源头参与和宏观维护的工作。为此,要进一步加强与党政有关部门和社会有关方面的联系与合作,特别是加强与政府劳动部门和经济部门的联系与合作;要通过与政府及有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等方式,主动沟通、了解、研究和参与解决涉及职工权益的重大问题,特别是参与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制定与实施监督;要进一步强化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劳动经济政策、工运理论和国际工运等有关问题的研究;要进一步深入基层和职工群众之中,加强调查研究,了解、掌握和及时反映职工群众的真实情况,总结先进典型经验,剖析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事件,扎扎实实地为职工群众说话办事;要进一步转变单纯靠会议和活动指导工作的方式,提倡深入实际研究问题、讲求实效的作风,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
第四,推进工会领导机关的机构改革,要与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结合起来。这个问题的实质是解决工会领导机关干部的素质问题,使其适应形势任务的要求。按照中央的指示,改革机关干部人事制度,也是这次机构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要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竞争上岗和干部聘任制,建立干部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创造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不断优化工会干部队伍结构。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干部培训制度,努力帮助机关干部不断提高理论政策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要进一步加强对机关干部的严格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管理和监督制度,促其严格自律,勤政廉洁。要进一步转变机关干部的作风,密切与职工群众的联系,作职工群众的贴心人。
搞好工会领导机关机构改革,加强工会自身建设,事关工会工作全局。各级工会领导机关要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江泽民同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关于机构改革的指示,充分认识搞好机构改革的重要性、必要性。要切实加强领导,深入调查研究,认真设计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及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改革顺利进行。要耐心细致地作好思想政治工作,广泛发动和依靠广大干部职工,切实搞好机构改革。这次会议我们研究的是全总机关的机构改革,但我们面临的是全国各级工会领导机关的机构改革问题。因此,全总在抓好自身机构改革的同时,要重视和加强对地方工会机构改革的指导。地方工会领导机关的机构改革,要在同级党委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从各自的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积极稳妥地推进。
三、突出重点,讲求实效,推动工会工作取得新进展
学习贯彻江泽民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目的在于更好地推进工会工作。去年年底召开的全总十三届三次执委会议,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对今年的工作作了全面部署,强调要狠抓“五突破一加强”工作的落实,最大限度地把广大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最大限度地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保护、调动和发挥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在实现“十五”计划中充分发挥工人阶级的主力军作用。今年以来,各级工会根据三次执委会议精神,从各自实际出发,扎实开展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我们要紧紧抓住学习贯彻江泽民同志重要讲话精神的机遇,按照已经作出的部署,突出重点,讲求实效,努力推动全年工作取得更大的进展。
突出重点,当前主要是突出抓好两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还没有组建起工会的企业,要尽快把工会组织建立起来。要做到江泽民同志对工会组织提出的把广大职工更加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更好地完成党和政府提出的各项任务的要求,就必须首先最大限度地把广大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企业不建立工会组织,缺少职工利益一方的代表,调整劳动关系的机制就不可能健全,也就谈不上工会参与调整劳动关系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去年,全总召开的五次主席团(扩大)会议和全国新建企业工会组建工作会议,已就新建企业工会组建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和部署。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工会组建工作有了一定的进展,但与我们确定的目标还有不小的距离。为此,一方面,我们要继续努力取得各级党委的重视和政府(行政)的支持,争取把工会组建率、职工入会率纳入党建工作的考核目标,以党建带工建,为新建企业工会组建工作提供根本保证。另一方面,工会自身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开拓创新,锲而不舍,扎实工作。既要重视工会组建的数量,也要重视工会组建之后作用的发挥,特别是调整劳动关系机制的建立,以不断增强工会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二是已经组建起来的工会,要在继续协助党政做好特困职工工作的同时,逐步把维护工作重点扩展到困难职工群体上来。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当然包括所有的职工,但根据不同时期职工面临的突出问题,需要集中力量抓住重点。前几年,我们强调要突出抓好维护特困职工合法权益的工作,做帮扶特困职工“第一责任人”,在大家的努力下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现在,按照江泽民同志关于“要千方百计地为遇到困难的职工排忧解难”的要求,我们要在继续抓好维护特困职工合法权益工作的同时,有条件、有能力、也需要把维护的重点逐步扩展到困难职工群体上来。困难职工群体的问题,涉及面广,影响大,解决不好,对职工群众会带来严重影响,挫伤他们的积极性,也会影响职工队伍和社会政治的稳定。解决困难职工群体的问题,需要各级党政和社会各个方面的共同努力,但工会作为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更是责无旁贷。各级工会要加强领导,建立责任制,把能否协助党政维护好困难职工群体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处理好群体性事件,维护职工队伍和社会政治的稳定,作为衡量工会履行基本职责的重要标准。
讲求实效,关键是要确保调整劳动关系的两个机制真正发挥作用。也就是职工代表大会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等方面的工作,不仅要看程序、形式上的要求是不是都做了,而且要看这些工作是不是真正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检验这些工作的效果,最终要看职工群众是不是满意,是不是有利于企业的改革发展稳定。确保工作取得实效,要求我们不仅要抓好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这两个调整劳动关系机制的建立,而且要建立一套有效的监督制约和保证机制。工会不仅要监督企业该做的工作做了没有,还要监督其承诺的事项兑现了没有。如果该做的工作没有做或承诺的事项没有兑现,就必须强化监督制约,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促其及时处理和解决。建立监督制约和保证机制,首先要对工会提出要求,当然对各级党组织、政府及企业行政也应该提出要求。比如,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行政在调整劳动关系过程中发生矛盾,有些问题协商解决不了,就要向企业党委反映,请企业党委来协调处理;如果在企业内协调解决不了,就应该向上级党组织、政府和工会反映,由他们出面来协调解决。有的要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直至通过司法程序来处理。各级工会领导机关要努力推动党委、人大、政府,在制定和实施法律、法规、制度等方面为调整劳动关系创造条件。当前,尤其要与劳动行政部门配合,加快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的立法,制定有关标准,用集体合同规范劳动合同;加强劳动执法的行政监察和工会监督,并把两者很好地协调与结合起来;对监察监督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协调处理,包括加强对劳动争议的调解和仲裁工作等,保证有关制度和机制有效发挥作用。要推动建立工会与政府的联席(联系)会议制度,政府、企业、工会参加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健全处理劳动争议方面的法规与制度,为调整劳动关系提供有力的保障,以更好地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
同志们,再过几天就是中国共产党成立80周年纪念日了。让我们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深入学习贯彻江泽民同志在劳模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努力搞好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进一步推进今年的各项重点工作,团结和动员全国各族职工,为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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