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评估分析_客体关系理论论文

价值评估分析_客体关系理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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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B01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511X(2002)01-0024-04

当人类从动物中分化出来,进行制造和使用工具的生产劳动,原本浑然一体的世界也 就分成了两个部分。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论》中分析生产过程中人与自然的 关系时说:“主体是人,客体是自然。”[1](P.88)作为主体的人总是要按照自己的目 的、意愿、需要去利用、影响和改变客体,使客体发生符合主体目的性的变化,这就是 主体本质力量对象优于客体的过程,同时,作为对象世界的客体也总是以自身的属性、 尺度去制约、影响和改变主体,使主体不断适应、吸收和同化客体,这就是客体非对象 优于主体的过程。正是在主客体之间这种改造和被改造、对象化和非对象化的关系中, 才产生了客体对主体是否有益、能否满足主体的需要以及在多大程度上满足主体的需要 等问题。也就是客体对主体是否有意义的问题。即产生了价值及价值的评价问题。

何谓价值评价?有研究者认为“价值评价实际上是价值,即客体与主体需要的关系在意 识中的反映,是对价值的主观判断、情感体验和意志保证及其综合。”[2](P.106)“是 主体对客体属性与主体需要之间价值关系的反映活动,是主体对自身以外的客观事物的 属性满足主体需要的程度的认识活动。”[3](P.55)笔者认为,不能简单地把价值评价 看成主体的一种“认识活动”或“反映”。价值评价不仅是主体对主体与客体之间价值 关系的反映,它也是主体对客体的一种改造活动,是主体将客体的属性纳入自己头脑中 所进行的一种内在的改造。

价值评价,是主体对客体是否具有满足主体需要的属性作出肯定或否定的评判,体现 了主体对客体的一种态度,从广义上讲,它也是一种意识活动,但是,价值评价不同于 一般的认知活动(其结果是形成事实认识),例如,“这是一件衣服”(事实认识)与“这 件衣服真漂亮”(价值评价)是两种截然不同的认识,前者意在陈述一件事实,后者意在 表述对事实的评价,两者在形式、内容和任务上都是存在着明显的差异的。哲学上所讲 的认知活动,一般指主体对客体的反映过程,其反映的对象是客体本身,它可以不涉及 主体,不表现出主体的需要、目的和态度,其任务是获得关于客体的属性和规律的认识 ,在认知活动中强调的是坚持从事实出发,以事实本身的状况和性质为标准,遵循“实 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认识辨证运动规律,以达到真理性的事实认识。价值评 价与认知活动不同,首先,在价值评价中,主体不是简单地反映客体本身,而是要揭示 主体的需要与客体的属性之间的价值关系,对客体的属性是否满足主体的需要作出肯定 或否定的评判,这一活动总是包含着主体的需要和态度,具有明显的主体性特征,客体 的性质是根据主体的性质和意向来确定的。其次,客体的属性对一定主体是否有价值, 能否满足主体的需要,必须通过主体去体验、去把握,在价值评价中,主体不可能以一 种绝对超然的心情和态度来对待客体,它总是以一定的情感因素参与其中的,当我们说 什么事物“美”的时候,总是由于我们对这种事物带有某种兴趣和爱好,如果没有这种 情感因素的参与,价值评价也就不可能准确地揭示出客体属性对主体的意义所在了。再 次,价值评价活动总是以特定的价值词的介入而进行的,价值词是人作为主体的价值倾 向——生活需求、交往原则、道德情感等因素为其基本内容的,如“友谊、正义、真、 善、美”等价值词,本身就代表着主体生活中最一般的需求和愿望,正是由于价值词的 介入,价值评价得以在内容和形式上比一般认知活动所获得的事实认识更为深刻地表现 主体的目的、要求和创新精神。

马克思说:“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4](P.18)主体对客体的价值评价同时还 是主体实践活动的一个重要内容。我们过去对实践活动的理解,过于强调它是主体对客 体所进行的物质改造活动,而忽略了在实践活动中存在着主体对客体的精神改造。笔者 认为,主体的任何活动都是具有对象性的,都是在实践中进行的,在实践活动中,主体 不仅对客体进行着物质的改造,即主体以自身的需要、目的和本质力量对象化于客体, 对客体进行塑造,使客体发生符合主体目的的变化,这也就是主体创造客体的价值的过 程。同时,主体对客体也进行着精神的改造,价值评价就是体现主体对客体的这种改造 关系的主要形式,它是主体指向客体的能动的改造活动,是主体将客体的属性纳入主体 的头脑中进行的内在的改造,以我们在上文所举“这件衣服真漂亮”为例,主体所作的 价值评价已对衣服提供给主体的信息进行了加工和处理,主体不是简单地停留在对衣服 这一事实做出一般的反映,而是按照主体的需要、情感对其进行精神的改造,从而形成 一种创造性的反映。精神的改造活动和物质的改造活动虽然不是在主体的同一实践过程 中进行的,但是,从人类实践活动的宏观角度来看,创造价值的物质改造和价值评价的 精神改造构成了主体对象性实践活动不可分割的两个重要内容。

根据以上分析,我们也就可以给价值评价的内涵作一概要的表述:所谓价值评价,就 是主体对客体属性的一种精神改造,是主体对客体属性与主体需要之间价值关系的评判 。价值评价可以是肯定性的评判,判定一种客体的属性为正价值,也可以是否定性的评 判,判定一种客体的属性为无价值或负价值。

在实践活动中,任何评价总是要以一定的尺度为依据的。价值评价作为主体对客体属 性与主体需要之间价值关系的评判,在评价中也要依据一定的评判尺度,即以一定的价 值评价标准来进行。

在价值评价的标准问题上,有人提出:“评价是以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主体需要作 为尺度的”[5](P.116),“一个客体能够满足主体的需要,它就有价值;能够满足主体 的特定需要,就有特定的价值。所以,主体的需要就成为客体有无价值、有何价值的衡 量尺度。”[6](P.42)从价值关系来看,人是惟一的价值主体,任何价值都是相对于主 体人的价值,主体在价值评价过程中,自然应以主体的需要作为尺度,客体的属性只有 满足了主体的一定需要和目的,为主体所肯定和认同,才有价值,就这一点而言是毋庸 置疑的,问题的关键是主体的需要是否具有合理性,只有满足主体合理需要的客体属性 才有价值。笔者认为,主体的需要是否具有合理性,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第一,这 种需要必须有利于主体的生存和发展。需要是人对其生存、享受和发展的内外条件的依 赖性和对它们需求的表现,但是,在人们的现实生活中,并不是人的任何需要都是合理 的,也就是说,并不是所有的需要都是有利于人的生存和发展的。例如,吸烟是吸烟者 的一种需要,香烟也确实能够满足吸烟者的这种畸形需要,但是,我们不能据此就认为 香烟是有价值的(这里,我们不讨论香烟生产对企业的经济价值),因为香烟不仅不能促 进吸烟者的有益发展,反而会严重影响吸烟者的身体健康(据医学研究表明,吸烟会引 起急慢性支气管炎、哮喘、肺气肿,吸烟还是肺癌病因中最重要的因素),同时,吸烟 者还会影响不吸烟者(被动吸烟者)的身体健康。因此,我们不能将主体的这类需要作为 价值评价的尺度。第二,这种需要必须与社会历史的主体——人民群众的需要相一致, 以符合社会历史发展的要求为根本依据。就价值主体而言,有个人主体、群体主体、社 会主体之分,不同主体由于受着自身的经历、实践经验、知识结构和立场、观点等条件 的制约,必然有着不同甚至完全对立的需要,所以,我们对需要合理性的界定不能仅仅 看是否有利于个体主体或群体主体的生存和发展。在价值主体中,最根本的是社会历史 主体,也即人民群众,人民群众的需要直接代表和体现着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要求,任 何个体或群体的需要只有与人民群众的需要相一致,符合社会历史发展的要求才是合理 的。这就是说,在价值评价中,如果某一客体的属性满足了一定主体的需要,促进了主 体的生存和发展,并且这一需要的满足符合社会历史的要求,它就是有价值的,否则就 是没有价值甚至是负价值的。这里,主体需要还只是从评价主体的内在的价值尺度的角 度来分析的。

我们认为,价值评价作为主体对象性实践活动的一个重要内容,在评价过程中还应坚 持以客体自身的本质和规律作为评判客体属性是否有价值的一个重要尺度。主体进行价 值评价并非以主体的需要作为惟一尺度,其评价的结果,还得看是否符合客体的本质和 规律性。任何一种客体(物质的和精神的)都有着自身的本质和运动规律,这是一事物区 别于其它事物而成为自身的客观尺度,按照这一尺度进行价值评价,无疑对价值评价的 客观、公正具有重要意义。客体所具有的本质和规律性对评价主体的需要和目的起着一 定的制约作用,它在客观上要求主体在价值评价中既要以主体的一定需要作为尺度,又 要尊重客体本身的本质和规律,当然,这里不是讲主体对客体的评价过程只能是对客体 的本质和规律的消极的适应过程,能动性是人类实践活动的基本特点,价值评价作为主 体指向客体的能动的精神改造活动,主体是在对客体的属性、本质和规律全面正确认识 的基础上,把自身需要的内在尺度运用于客体,对主体与客体之间的价值关系进行评判 ,这一过程是主体能动地利用客体的本质和规律的过程。

从科学的价值评价来看,满足主体的需要和目的是价值评价的出发点、前提,尊重客 体的本质和规律是价值评价的基础。只有既符合主体的需要内在尺度、又符合客体的规 律性——外在尺度的价值评价才是科学的,客体的属性才能显现为价值,成为主体所肯 定、认同和选择的价值,也才能真正促进主体的生存和发展,由此可见,价值评价活动 必然是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相统一的过程。[7](P.21-22)

价值评价的内涵和标准是我们在实践中进行价值评价的理论基础,为了在实践中准确 地把握和体现价值评价的内涵和标准,我们还应坚持正确的价值评价的方法论原则,这 里主要提出三条基本原则。

第一,主体性原则。价值评价是主体对客体的属性是否有价值的一种评判,是人的一 种有目的、有意识的活动,客体的属性对主体是否有价值,总要通过主体用自己的需要 、目的去衡量、去判断。在评价活动中,主体是主动的评价者,客体是主体评价的对象 ,离开了主体对象性的需要,就不存在主客体之间的价值关系,就不可能发现和揭示客 体中所包含的对主体有意义的属性,也就显现不出客体相对于主体的价值。而主体的需 要、目的在评价中总是表现为一定的态度,体现着主体的欲望、兴趣、爱好、情感和意 志等主观因素,因此,价值评价活动总是带有主体的指向性、目的性和计划性等主体性 特征,表现出主体对客体一种主动的创造性。

第二,实践性原则。实践是价值和价值关系的实际确定者,人所进行的任何实践活动 的根本目的都在于对价值的追求,都是为了创造价值,获得某种利益,以满足自身的需 要,离开了主体的实践活动,主体与客体之间的价值关系根本不可能存在。首先,价值 是在实践中创造的。实践是主体与客体得以分化并发生相互作用关系的内在动力,正是 在实践活动中,主体将自身的需要、目的输入客体,使客体发生符合主体需要和目的的 变化,其结果是客体获得了主体的本质力量,客体被塑造成符合主体需要的对象,产生 了能满足主体需要的价值属性,或曰“潜在的价值”。其次,价值是在实践中实现的。 主体在实践中创造了价值,同时也必须进一步在实践中实现价值。由于客体的价值属性 自身是不能直接显现为价值的,它是无法证明自己能否满足主体的需要的,这就必须借 助于实践活动为中介,将自身的价值属性呈现于主体面前,以接受主体的评判,只有在 实践活动中,客体所具有的能够满足主体需要的属性才得以为主体所肯定和占有,“潜 在的价值”才转变为现实的价值。价值的创造和价值的实现是人类实践活动中不可分割 的两个重要内容,没有价值的创造,也就根本不存在主体对客体的价值所进行的评价; 没有价值的实现(其实质就是主体对客体的价值评价),主体的创造价值的活动也就变得 毫无意义,主体也就不可能获得满足自身需要的价值。这种实践与价值关系之间的内在 联系,也就决定了实践性原则合乎必然地成为价值评价的最根本的原则。

第三,科学性原则。价值评价的科学性原则就是指主体对主体需要与客体属性之间的 价值关系是否作出了客观、公正、科学的评判。坚持价值评价的科学性原则,必须确立 三个观点:首先,评价主体的需要必须是合理的。对主体的价值需要一定要作定性分析 ,任何主体和群体的需要必须以是否符合社会历史主体——人民群众的需要为根本依据 。只有当个体主体或群体主体的需要不仅仅有利于个体或群体自身的生存和发展,同时 又有益于社会历史的进步才是合理的。当个体主体和群体主体的需要与社会历史主体的 需要相悖时,必须以个体主体和群体主体的需要服从人民群众的需要。这就要求评价主 体在评价之前对自身的需要进行认真的分析和选择,确立合理的需要,摒弃不合理的需 要。其次,主体的评价必须以尊重客体自身的本质和规律为基础。按规律办事,是主体 进行价值评价并得以成功的重要条件,离开客体的本质和规律对主体的需要、价值评价 活动的制约作用,一味强调从主体需要的角度来评判客体是否有价值,也就否定了价值 评价的客观标准。再次,主体必须坚持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相统一的价值评价尺度。主 体在评价中,必须在全面准确地认识客体本身的本质和规律的基础上,自觉利用客体的 规律性,并将自身的需要和目的运用于客体,对客体属性是否符合主体的需要作出准确 的判断,从而正确揭示主体的价值目的与客体的价值属性之间的价值关系。

以上三条基本原则是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通过这三个方面的实现和展开,价值评 价活动才能达到个体与社会、目的与手段、外在与内在的高度统一,因此,我们评价任 何客体的属性是否具有价值,不能仅仅依据某一原则而不同时用其它原则加以衡量,必 须对评价对象依据上述原则一一加以考察,这样才能使价值评价避免片面性和主观武断 性。

正确理解和掌握关于价值评价的观点,坚持正确的价值评价标准和原则,具有重要的 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在理论上,有利于构建科学的评价论,评价论即关于价值评价的理论,它对价值观念 的形成、价值取向的确立具有重要的影响,是价值哲学体系中一个十分重要的内容。在 价值评价问题上,长期以来存在着主观派和客观派之争,主观派否认价值的客观性,把 价值看作意志、情感等心灵的东西,“当我们断言这个或那个具有‘价值’时,我们是 在表达我们自己的感情。”(罗素语)[8](P.42)以这种观点进行价值评价,也就否定了 客体的属性在价值形成过程中的地位和客体本身固有的本质和规律对价值评价活动的制 约作用。客观派则认为,价值是对象本身所固有的属性,客体本身是否具有价值与主体 的需要没有关系,在价值评价中否定从主体需要的角度来规定价值,而只主张用客体的 属性来规定价值。我们研究价值评价的目的就是要论证价值评价的科学性,既要反对主 观派否定价值的客观性,把价值看作人的情感、意志的产物,单纯以人的主观意志来评 价客体的价值的观点;又要反对客观派把价值仅看作客体本身固有的属性,撇开主体的 需要孤立地对客体的属性进行研究的观点。在价值评价的标准和原则的问题上,主张以 主体的合理性需要作为评价的出发点,以尊重客体的本质和规律为基础,坚持合目的性 和合规律性的有机统一,也就使得价值评价的科学化具有了坚实的基础。

从现实来看,价值评价渗透在社会生活的一切领域,人们在现实生活中,对某一个事 物和现象总是会从各个不同的角度表现出对它的不同态度,有意识或无意识地在进行着 一定的评价活动。尤其是当前我国社会正处于由传统计划经济向现代市场经济的转型时 期,在这一历史大变革过程中,生产力的发展、体制的改革、交往的扩大、文化的发展 、观念的更新都在冲击着原有生产方式基础上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引起人们生活方式 的剧烈变化,从而带来了利益关系的分化和重新组合,它涉及到现实生活中每一个人的 切身利益,必然要求人们面对改革深入发展中所出现的一切事物和现象,作出理智的分 析和判断,坚持科学的价值评价标准和原则,树立起正确的价值观。

收稿日期:2001-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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