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守什么?你为什么这么保守?四波保守主义与三种主张_保守主义论文

保守什么?为何保守?保守主义的四次浪潮与三个命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保守论文,保守主义论文,四次论文,命题论文,浪潮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界定保守主义

自由主义、社会主义和保守主义被公认为现代社会的三大政治思潮。虽然存在诸多分歧和争议,但自由主义与社会主义这两种思潮的定义、特征大体是明晰的,其词根“自由”、“社会”也基本界定了它们各自的价值取向以及可能的建制。保守主义却不然,不但其词根“保守”没有提供任何实质性的价值承诺,而且其“反哲学”的特征更增加了概括其理论要素的难度。①

在1957年的一篇著名文章中,亨廷顿区分了三种定义、理解保守主义的方式:贵族式定义、自主式(autonomous)定义和情境式(situational)定义。②所谓“贵族式定义”将保守主义定义为特定的历史运动的意识形态,即封建土地贵族对法国大革命、自由主义的反动;所谓“自主式定义”认为保守主义是一个自主的、普遍有效的观念体系,由正义、秩序、平衡、中庸这样一些价值来定义;所谓“情境式定义”认为保守主义重复出现于这样一种历史情境,即确立已久的体制受到根本性的挑战,那些支持该体制的人就会运用保守主义来捍卫它。因此,保守主义是可以用来辩护任何既定社会秩序、反对任何根本变革的思想体系。

对于这三种定义,亨廷顿更赞成情境论,在他看来,贵族论太过狭隘,而自主论太过宽泛;与其他意识形态不同,保守主义缺乏实质性的理想和具体的政治组织形式,它仅仅与特定的情境联系在一起,它唯一的、真正的敌人是激进主义。

事实上,亨廷顿的情境式定义也代表了其他许多保守主义研究者类似的看法。比如,尽管亨廷顿把曼海姆视为“贵族论”的典型代表,但事实上,他却可能是“情境论”定义的先驱。他的如下这段话就揭示了保守主义的情境论特征:“在一个进步的世界里,保守主义因素并不是在本真的创造性的意义上,而是在‘反动’的意义上成为事件的载体,因为它首先意识到自己是一个反题,一个对新生事物的反题,并且只有在这种形式下它才能是创造性的”。③

同样,哈耶克在辩解自己为什么不是保守主义者的著名文章中指出:保守主义“或许能通过对当前潮流的抗拒而成功地延缓那些并不可欲的发展变化,但是由于它并不能指出另一种方向,所以它也就无力阻止它们继续发展。正是基于这一原因,保守主义的命运就必定是在一条并非它自己所选择的道路上被拖着前行”;又说,“在任何时候,欲恰当地描述保守主义的立场,都要视现行发展趋势的方向而定”。④晚近一本保守主义文选的编者马勒也强调:“保守主义思想的出现主要是为了回应对现存制度的种种挑战,大部分由通过具体的历史分析来反驳那些挑战的尝试组成”。⑤

总之,学者们普遍认为,保守主义是一种以其拒斥之目标来界定远比其自身之任何明确政纲来界定要来得清楚的政治信条;保守主义作为对人类历史发展进程中重大“进步性”事件的“反动式”思想回应,它对历史情境的依赖要远远大于其他思想传统和思潮,对它的研究更需要置于具体的社会-政治与民族-文化语境之中。

保守主义的情境性特征还表现在这样一个方面,即其教义的重复性和单调性(详见下文)。它可以被压缩为几条基本思想或原则的目录,但这些清单反映的不过是其静态特征或者老套话题,而不像自由主义、社会主义的诸原则那样有普遍性和渗透力。“一部自由主义或者马克思主义的思想史揭示出了这种意识形态在不同时代和不同环境下的嬗变。一部保守主义思想家的思想史,涉及的必然是同样思想一遍又一遍的重述”。⑥此外,保守主义的情境性也决定了它与自由主义、社会主义的关系并不是非此即彼的,在不同的语境中可能出现某些一致或部分重叠。所以哈耶克说,社会主义、自由主义与保守主义并不是一种左中右的关系,而是一种三角形关系。⑦

不过,既然保守主义可以归纳为条目式的“教义问答集”,那么就说明保守主义的自主式定义并非一点没有合理性。事实上,自由主义、社会主义都有其明显的情境性,而保守主义也有其超越民族文化和历史时期的连贯性与延续性。亨廷顿的如下说法显然有些夸大其词了:“保守主义在任何一个时代、任何一个地点的表现都与它在其他任何时代和地点的表现没有多少关联”。⑧

所谓“自主式定义”其实是定义一种思想传统或思潮最常见的方法,即列举其核心的和基本的价值、原则、特征、要素或命题。就保守主义而言,主要有两种类型的概括:一种是概括其基本的原则,比如,凯克斯概括为4条(怀疑主义、多元主义、传统主义和悲观主义),昆廷顿概括为3条(传统主义、怀疑主义与有机论);⑨另一种是罗列其主要的议题,比如,塞西尔、尼斯比特关于保守主义思想的阐述,这些议题不外乎历史、传统、道德、财产、家庭、宗教、权威、国家。⑩

因此,“情境论”与限定后的“自主论”的结合也许更能揭示保守主义的历史与本质。这里“自主式定义”需要特别注意两个问题:首先,不能仅仅通过罗列某些价值、原则来界定各种“主义”(它们未必专属于某种主义),更重要的是必须通过一定逻辑或理论脉络将它们组织起来;其次,“自主式定义”归纳出来的价值、原则在很大程度上都属于韦伯所谓的“理想类型”,或者维特根斯坦所谓的“家族相似”,而不是绝对的界定,它们并不为所有的保守主义思想家共享,也不是普遍地适用于每一种民族-文化背景。亨廷顿对“自主式定义”的反对就是基于他将其与“普遍有效的价值”和“实质性的理想”绑定在了一起。

借助曼海姆的知识社会学进路,我们可以看到这种结合情境论与自主论的定义方式所开启的研究图景:既要把“主义”作为“相对自足而且完全表现出来了的总体”,“通过考察其最终形式,找到它内在的一致性”;又要“强调它的历史成长并在其发展中跟踪这个动态总体”,将其“每一种不同类型和变体都放到它们自己在成长进程中所独有的历史和社会学位置上去,试图再现成长进程本身的层次和结构”。(11)

如果我们接受这样一种情境式与自主式相结合的界定保守主义的方式,那么,要想把握保守主义的来龙去脉及其理论定位,我们必然要回溯保守主义的历史情境,追问保守主义者到底要保守什么?为何保守?

保守什么?保守主义的四次浪潮

保守主义的情境性决定了它的民族和文化特性,英国的保守主义显然不同于美国的保守主义和欧洲大陆的保守主义,法国的保守主义肯定不同于德国或意大利的保守主义。但如果我们从“长时段”的视角考察的话,仍然可以发现在西方历史发展中有过一些全局性的重大变革,它们引发了广泛的、超越国界的保守主义浪潮。

亨廷顿认为,在西方政治史上可以辨识出保守主义的四次主要表现。(12)第一次是“16、17世纪对集权的民族国家挑战中世纪政治制度和宗教改革挑战既定政教关系的一种反应”。在欧洲大陆,浩特曼、马里亚纳等人试图以保守主义的方式捍卫中世纪的多元秩序以反对日益增长的民族国家君主的力量。在英格兰,在欧洲大陆被用于反对王室权威的思想却被用来捍卫都铎王室权威以反对政治上持不同政见者和清教激进分子。理查德·胡克在1594年出版的《论教会政体的法律》被视为“对保守主义意识形态杰出而雄辩的阐述。在伯克之前两百年,这部著作就已经描绘了伯克思想的每一个重要环节”。

保守主义的第二次重要表现是对法国大革命的反应,“这导致了西方历史上保守主义思想洪流最大的一次爆发”。大革命危及的不单是封建贵族制度而是所有现存的制度。在英国,伯克以保守主义捍卫商业社会与温和的自由主义政制;在美国,联邦党人阐述保守主义以反对他们所认为的民主革命的威胁;在欧洲大陆,情况更为复杂,有些保守主义“不是来自封建贵族而是来自那些与更开明的、商业的和官僚因素相联系的思想家”。法国的博纳尔德和迈斯特,普鲁士的马维茨和哈勒尔,奥地利的根茨、梅特涅和缪勒,他们捍卫的都不是相同的社会结构。

保守主义的第三次表现是19世纪中叶对下层民众要求分享统治权的反应,这次挑战的重要标志是人们迫切要求扩大普选范围。在法国,基佐等人一方面阐述自由主义思想以反对贵族,另一方面阐述保守主义思想以反对大众;在德国,萨维尼等人的保守主义强调社会的有机成长;在英国,柯勒律治、梅因等保守主义者警告人们用大众统治取代阶级统治的危险;在美国,“新联邦主义者”面对杰克逊主义浪潮为精英阶级统治进行了保守主义的捍卫。

保守主义的第四次表现是由19世纪中叶工业主义、自由劳动和废除黑奴制度这些挑战所引起的,即以卡尔霍恩等人为代表的美国“南方保守主义”。

亨廷顿选取的第一次表现涉及保守主义思想的起源之争,有些学者可能更倾向于将休谟而不是胡克视为保守主义的开创者。(13)更重要的是,这一时期政治思想的状况过于复杂,涉及宗教改革与反宗教改革、教会权力与世俗权力之间的论战,在法国还纠结着王位争夺战,论战中产生的小册子大多服务于临时的政治目的。(14)像“反暴君派”的反抗理论固然有其反动(对以专制王权为中心而崛起的现代民族国家的反动)的一面,但其激进主义特征也是明显的。因此,大多数学者的共识仍然是,自觉的保守主义的第一次浪潮是对法国大革命及其后果的反动,伯克是保守主义无可置疑的智识鼻祖。亨廷顿提到的美国“南方保守主义”则因为局限于“地方政治”,且如昙花一现(随着南北战争的结束而终结),显然很难称得上一次真正的浪潮。

相比之下,阿尔伯特·赫希曼在《反动的修辞》(15)中所选取的三个“进步时刻”以及对应的“反动浪潮”更有典型意义。

正如赫希曼一开始就指出的,他所勾勒的保守主义三次浪潮是以社会学家马歇尔关于公民身份三要素的历史演进分析为起点的。(16)马歇尔区分了公民身份的三个维度,并将其依次分配给每一个世纪(以英国为原型):18世纪的主要成就是公民身份的公民要素(基本个人自由或人权);在19世纪,公民身份的政治要素,即公民参与行使政治权力的权利,取得重大进展;20世纪福利国家的兴起将公民身份概念扩展到社会和经济领域。

相应地,保守主义的第一次反动针对的是法律面前的平等和其他公民权利。对这些权利最彻底的肯定出现在法国大革命期间,并且是大革命的成果之一;因此,对这些权利的反动就和对大革命及其成果的反对连接在一起。第二次反动的潮流针对的是民众参与政治的进步,这一进步是在整个19世纪通过扩大选举权和增加议会中下院的权力而实现的。从19世纪后期直到“一战”前后,在各个领域(从哲学、心理学、政治学、社会学到纯文学)都产生了众多论据来贬抑“大众”、议会统治和民主政府。第三次反动的浪潮则是“二战”后对福利国家经济和社会政策的批评,大量文献从经济与政治的角度对其每个方面都提出了批评。(17)

赫希曼所说的第一、二次浪潮对应于亨廷顿所说的第二、三次表现,而赫希曼所说的第三次浪潮尚未进入亨廷顿的视野,这是可以理解的。因为从时间上看,围绕福利国家的争论从20世纪50年代一直持续到90年代,事实上赫希曼的著作正是对80年代英美新保守主义政策出台的智识反击;而在赫希曼列举的第三波保守主义浪潮的代表人物中,亨廷顿本人赫然在列。

如果再考虑到亨廷顿的论文发表于20世纪50年代末而赫希曼的著作形成于80年代末,那么毫不奇怪的是,他们都不会提到保守主义的“第四波”,即对多元文化主义的批判。(18)

简单地说,多元文主义支持亚文化群体的权利和少数族群的权利,这对西方传统的价值体系构成了极大的冲击,并且在教育、就业、福利等公共政策领域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因为多元文化政策主要盛行于素有“种族熔炉”之称的美国,所以最新一轮的保守主义浪潮与论战主要出现在美国。在这场对多元文化主义的批判中,有美国新保守主义先驱施特劳斯的大弟子、政治理论家布鲁姆关于“走向封闭的美国心灵”的惊呼;有美国新保守主义教父级人物、著名历史学家小施莱辛格关于“美国正在丧失统一”的警告;还有资深政治学家亨廷顿在国际问题上关于“文明冲突论”的预言以及对“美国国家认同”的忧虑。(19)这一轮批判俨然打响了新的“文化战争”。(20)

如果我们套用马歇尔和赫希曼的论述,则不妨把保守主义的最近一波浪潮看作是对公民身份最新维度(文化权利)的反拨。有些学者可能会认为,环境权而不是文化权才是公共身份的最新发展。(21)相应地,最新的保守主义浪潮为什么不是针对生态主义的反动呢?笔者以为,生态主义、多元文化主义同为当代最新思潮和社会政治主张,它们都在改变人们的思维方式和各国的公共政策。不过,相比之下,生态主义更富有弹性:一方面温和的环保观念早已深入人心,但另一方面人类在工业文明和消费主义的道路上走得如此之远,以致更激进的生态主张很难得到回响。与生态主义的绿色乌托邦不同,多元文化主义政策的实施如果不是比思潮本身的产生更早的话,那么至少也是同步的。这就意味着,从现实来看,多元文化主义对保守派人士来说更为危险,对其做出回应更为迫切。

当然,辨识出保守主义的四次浪潮,无意抹杀各国保守主义的民族特性,以及每个保守主义思想家各自的风格与不同的进路。像保守主义与启蒙运动及自由主义的关系,保守主义如何看待资本主义、民主政治、国家与政府的作用等问题,更不是简单地参照情境就能回答的。

为何保守?保守主义的三个命题

大多数保守主义的研究者都相信,尽管保守主义试图捍卫的制度在变,批评的目标在变,但仍然“存在一个可以识别的共同假设、倾向、论证、隐喻和实质承诺的格局,它们一起构成一种独特的社会政治分析的保守主义模式”。(22)这些特征反复出现于不同时期,并跨越文化与民族。

在众多的保守主义“教义问答集”中,赫希曼的版本显然别具一格。其最大的特点是,不借助任何形而上学的预设和其他容易引起争议的实质性假设,简化保守主义的繁复论证,直接切入其“修辞”(论证形式),通过揭示保守主义修辞的重复性来凸显其情境性。在他看来,在保守主义的三次浪潮中,有这样三个命题一再出现,他分别名之为悖谬论、无效论和危险论,并统称为“反动的修辞”。

悖谬命题(the perversity thesis)认为,任何旨在改善政治、社会或经济秩序某些特征的、有意识的行动都将恶化其希望救治的状况。具体而言,在保守主义者看来,“寻求自由的努力却导致社会堕入奴役,追求民主却带来寡头制与暴政,社会福利的计划却制造了更多而非更少的贫困”。(23)

悖谬命题反映了保守主义在论战中的“弱势”。在进步主义的氛围中,保守派不可能对进步派的目标发起全面的攻击;相反,他们只能先认可某些目标(真诚地或者违心地),然后再试图证明提议或实施中的行动是错误的:它将最终产生与宣称的和追求的目标适得其反的结果。他们将雅格宾专政、拿破仑军事独裁视为法国大革命的必然结果,拒绝在《人权宣言》与“大恐怖”之间做出区分。在反对普选权的过程中,保守主义者提出了类似的理由,他们认为,大众统治将伴随着官僚专制,并可能受控于某些煽动家。在反对福利国家的论证中,他们借助经济学中“自我调节的市场”观念来说明,任何旨在改变市场结果的公共政策,比如价格或工资政策,都会造成对有益的均衡过程的破坏性干预。

赫希曼敏锐地指出伯克的悖谬命题与苏格兰启蒙运动对人类行为不可预知之结果的重要性的强调之间的联系(斯密“看不见的手”学说便是上述观念的运用,而伯克与斯密有理论渊源),进而又指出悖谬结果其实是非预期后果(the unintended consequence)一个特殊而极端的例子。简言之,悖谬论夸大了人类目的性行为产生悖谬后果的几率,而忽略了它产生预期中后果(也就是没有产生非预期后果)、意想不到的积极后果以及好坏参半的后果等结果的可能性。(24)

无效命题(the futility thesis)认为,如果没有触动社会“深层”结构的话,任何所谓的变革甚至革命,不管朝哪个方向,都将是表面的,终将归于失败。

对法国大革命的无效论批评是由著名思想家托克维尔首先提出的。他在《旧制度与大革命》中指出,大革命与旧制度之间的断裂比人们通常认为的要少得多,很多受到人们吹捧的大革命“胜利成果”实际上在革命爆发前就已经存在了。反对选举权扩大和大众参与的无效论则主张,任何社会,不管其“表面”政治组织形式如何,总是区分为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莫斯卡)或者精英和非精英(帕累托),寡头统治都是一条“铁律”(米歇尔斯),选举权改变不了现存的社会权力结构。在对福利国家的批评中也出现过无效论证,即某项福利计划被指责有利于中间阶级甚至政策制定者本人而不是惠及穷人(这种情况下的论证也可以称为“偏离论证”)。在后两次浪潮中,保守主义者都试图用社会“法则”亦即科学的名义来提出无效论证。

由于前面分析过的原因,同一个保守主义者逻辑上不会同时援引无效论与悖谬论,但事实上无效命题的提出者只要有可能,都会诉诸悖谬结果论来强化、修饰和结束他们的论证。无效命题看起来比悖谬命题更温和,但对于变革的推动者来说,前者更具侮辱性:“只要社会世界回应所有人类变革行为而移动,即使是在错误的方向上,就仍有希望设法将其引导到正确的道路上。但是,当这种行为被证明或被发现对‘进步’一无是处时,就会使变革的推动者受到羞辱、意志消沉,并使他们努力的意义和真正动机受到怀疑”。(25)

无效命题的困境在于,它会产生一种要么自我实现要么自我否定的动力:当它导致人们放弃努力,对现实弊病听之任之时,它就是自我实现的;当它激发进步派更加坚决、明智地改变现实的决心时,它就是自我否定的。更加吊诡的是,无效命题的保守主义倡导者还因其对“深层结构”的执迷而与否定渐进改革的激进主义者殊途同归,激进论和反动论的结合是无效命题的一个独特特征。(26)

相比之下,危险命题(the jeopardy thesis)更符合常识,它断言,人们提议的变革尽管其本身可能是可欲的,但却包含了这种或那种不可接受的成本或结果。

历史上,危险命题主要以这样一种形式展开:在19世纪,扩大选举权的反对者们声称,在公民权和自由已经牢固确立的国家中扩展选举权,将导致那些权利和自由的丧失(即民主危及自由),这种观点特别盛行于英国1832年和1867年议会改革法案的反对者中;在20世纪,当引进社会安全和社会福利立法时,其反对者们或者强调福利国家可能危及个人权利,或者强调它将成为民主治理的威胁,或者认为它与经济增长相矛盾(即福利国家危及自由或民主或繁荣),哈耶克大体就持有这种观点。

危险命题本身较为简单,并且需要特定的历史环境作为背景,所以运用范围有限。(27)它的谬误在于夸大了“零和结果”,忽略了两种社会改革之间相辅相成的可能性以及大量的中间状态。

虽然赫希曼没有分析到保守主义抨击多元文主义的最新浪潮,但我们可以想见,上述三种论证肯定会如约而至。比如,它可能会批评多元文化政策事实上并不能改善少数群体的权利(无效论)或者反而恶化他们的境况(悖谬论)或者威胁到个人权利(危险论),等等。

赫希曼总结出的三个命题无疑具有直觉上的吸引力,启人心智;(29)但给其带来优点的方面也带来了明显的缺点:除了有“化约论”之嫌不说外,最起码他没有展现保守主义思想中更具思辨性的论点以及保守主义就人性、家庭、教会、国家等议题的一般性看法和主张。

保守主义的意义

既然保守主义主要是靠捍卫现存的制度来定义的,那么这种情境论的定义就预示了保守主义的一种宿命:它为之辩护的制度和实践已然受到挑战和销蚀,也许终将消失,前三次的保守主义浪潮终究都没有阻止进步的大势所趋。如果保守主义不能面向未来,那么,它存在的理由是什么,我们为什么要研究它呢?尤其是,如果它的各种论证都存在重大缺陷,那么我们为什么要认真对待“反动的修辞”呢?

一种一般性的回答也许就像20世纪60年代《观念史大辞典》“保守主义”词条的作者所指出的,保守主义者“无法阻止现代世界正在经历的既深且广的社会变迁。在这个过程中,保守主义似乎有责任保障社会的延续,矫正任何不惜代价的进步,同时也唯有这个方法才可减弱其反动的倾向”。(30)或者就像亨廷顿指出的:“保守主义是人类存在需要永久性制度前提的智识理由,它具有重要且必需的作用。它合理地捍卫了存在对意识、秩序对混乱的优先地位。当社会基础受到威胁时,保守主义意识形态提醒人们一些制度的必要性以及现存制度的可取性”。(31)

沿着这种制动论的思路,赫希曼在《反动的修辞》及其后的补充说明(32)中提供了他的看法。在其著作的最后两章,赫希曼转向了“进步的修辞”,把类似的批评指向了进步派阵营。这样,他的目标就不再仅仅是表明反动修辞的简单性(33)、披露其片面性——尽管他写作此书的最初动力是为了挑战20世纪80年代初保守主义的回潮——而是要揭露更广泛意义上的“不妥协的修辞”的弊端,倡导一种“善待民主”的对话方式。

所谓“进步的修辞”指的是进步派在说明自己的理由时所使用的主要论证方式,它们是反动修辞的翻转、颠倒与反题,并存在着同样的缺陷与谬误,两者同属“不妥协的修辞”(rhetorics of intransigence)。

危险命题对应的进步命题有两种形式:协同论,它认为新旧改革之间总是具有相辅相成、相互支持的关系;危险迫近论,它认为如果不尽快采取新的改革措施,将面临某种迫近的威胁和危险。简单地说,反动论认为:预期的行为将会带来灾难性后果,新改革将会危及旧改革;而进步论则认为:不采取预期的行为将会带来灾难性后果,新旧改革将会彼此强化。

无效命题强调某种社会经济现象具有类似自然法则的不变性,因而断言人类试图影响变革的努力注定要失败;而进步派则强调人类历史运动或进步的特定形式具有类似自然法则的不可避免性,我们应当加速它的到来。换言之,反动论认为,预期的行为试图改变社会秩序永恒的结构性特征,因此注定是徒劳的;而进步论则认为,预期的行为有强大历史力量的支持,反对是根本没有用的,“历史站在我们这一边”。

悖谬命题的进步论对应形式则是我们熟悉的、盛行于启蒙运动中的乐观主义进步心态,它漠视传统,完全不理会“人类行为的非目的性后果”,毫不怀疑人类控制事件的能力,随时打算根据抽象的原则、普遍的理论来重塑社会,实行大规模的社会工程。法国大革命后,作为消除悖谬结果论的修辞策略,它还产生了一种特殊形式的变体,即诉诸绝望境地的策略:通过援引一个民族深陷其中的绝望境地和之前失败的改革尝试,含蓄或明确地主张,必须打碎旧秩序,从头开始建立新秩序,无论可能随之而来的是怎样的不良后果。诉诸绝望境地的策略与前面提及的危险迫近论有很大相似之处。

借助反动修辞与进步修辞的简化对比,一方面可以揭露保守派的各种论证不过是一组极端言论中的一极(也就是各种可能性中的一种可能性)而已,从而指出其缺陷;另一方面也可以提示进步派,不必另执一端,犯下同其保守派对手一样的错误。这里的关键在于,保守派与进步派事实上处于一种不对称之中:保守派因为居于攻势,所以一旦他们从极端的立场上后退,局势就将有利于进步派提议的改革,他们自身也就不成其为保守派了;而进步派只要还没有变成激进派,则一般不必陷于这种“不全则无”的尴尬局面,从而留下缓冲和回旋的余地。(34)

对于反动的和进步的这两种“不妥协的修辞”,谨慎的进步派改革者都应当认真对待。首先,对改革者来说,预先知晓、熟悉各种类型的反动修辞是极为重要的:既是为了对可能反对他们改革提议的攻击做好准备,也是为了提防这些提议真正的危险,避免改革措施做过头或者提前做好准备。(35)事实上,进步派完全可以从反动派那里获得教益,毕竟,保守主义的三个命题在不同程度上都认可了进步主义的价值目标,而关于变革中可能带来的悖谬结果、危险结果以及无效论“反常情况”的警告更是值得警惕。

赫希曼所引证的那些反动派中并没有多少“死硬”的反动分子。相反,他们更多是务实派。比如,曾经援引过各种反动的修辞来反对民主的勒邦就不得不承认:“议会的运作虽然面对所有这些困难,它仍然是人类迄今为止已经发现的最佳统治方式,尤其是人类已经找到的摆脱个人专制的最佳方式”。(36)

其次,对于改革者而言,更重要的是应当克制使用不妥协的“进步修辞”。

在前面提到的几种进步修辞中,置于绝望境地和危险迫近命题主张,我们应该采纳某种改革或政策,因为在目前情况下,我们正陷入或者很快就会落入一种绝望境地,它使得行动成为绝对必要,无论其结果如何;如果我们不采取这种进步政策的话,灾难将要降临到我们身上。这种论证在很大程度上是辅助性的,即改革者觉得仅仅在某项政策是正确的或正义的基础上为其辩护还不充分,为了更好的修辞效果而使用的论证。类似的进步修辞认为,我们应该采纳某种改革或政策,因为这是历史的“法则”或“潮流”,任何反对这种不可避免的趋势的意见最终都会被历史抛弃。

上述两种论证都不是诉诸人类理性,而是诉诸焦虑和恐惧。而且,因为受制于特定的政治与智识语境,尤其是考虑到20世纪后期的历史经验,这两种观点都失去了可靠性。因此,不使用这些修辞,改革者没有什么牺牲。

另外一种进步的修辞则比较复杂。它认为我们应该采纳某种改革或政策,因为它不仅和以前的进步成就相容,而且事实上还与之相互巩固。这一主张就其自身来说是一种无害的论证。不过,改革者应该考虑到相反意见的可能性,即提议中的改革和过去的改革之间,或者目前两个提议的计划之间,可能存在冲突。只有充分认识到任何改革都可能要付出代价,改革者才能从容地应对风云变幻、错综复杂的形势,不致陷入被动状态。

还有一种更糟糕的可能,它产生于普遍协同(popular synergy)的信念:所有的改革彼此相辅相成,它们之间不存在任何冲突;因此,某种改革不可能有代价,没有什么可以阻挡它,没有什么应该阻挡它。(37)持有这种信念的改革者会觉得真理站在自己一边,一旦所推动的变革受阻,他们就会产生怨恨心理,并被诱惑去按照“目的证明手段”这句格言来采取行动,牺牲某些社会价值和成就,从而坐实危险命题的指责。因此,改革者不妨承认各种目标、价值之间的张力和冲突,详细地讨论他们提议的改革可能会给其他价值和目标造成的伤害,并积极寻求一种尽可能少造成伤害的方式。

赫希曼对进步派关于“不妥协的修辞”的忠告可谓用心良苦,让我们铭记20世纪一位很难简单地判定为进步派还是保守派的著名思想家的格言吧:“理解自己信念的相对正确性而又毫不畏缩地支持它,这就是文明人区别于野蛮人的地方”。(38)

注释:

①本文所谓的保守主义,仅就西方而言,且不包括法西斯主义这样的政治极右翼,以及施米特、施特劳斯、沃格林等人在学术上更为复杂的新保守主义。

②参见Samuel Huntington:"Conservatism as an Ideology",American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Vol.51,June 1957(中译文:《作为一种意识形态的保守主义》,载《政治思想史》2010年第1期)。

③曼海姆:《保守主义》,李朝晖、牟建君译,译林出版社,2002年,第31页。

④哈耶克:《我为什么不是一个保守主义者》,载《自由秩序原理》(下),邓正来译,三联书店,1997年,第188、190页。

⑤杰里·马勒编:《保守主义:从休谟到当前的社会政治思想文集》,刘曙辉、张容南译,译林出版社,2010年,第2页。

⑥Huntington:"Conservatism as an Ideology",p.469.

⑦参见哈耶克《自由秩序原理》(下),第189页。

⑧Huntington:"Conservatism as an Ideology",p.468。哈耶克也曾说过,“保守主义者在本质上是机会主义者而且毫无原则可言”(《自由秩序原理》,第193页)。

⑨参见凯克斯《为保守主义辩护》,应奇、葛水林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1页;Anthony Quinton:"Conservatism",A Companion to Contemporary Political Philosophy(2nd Edition),Blackwell,2007。

⑩参见塞西尔《保守主义》,杜汝楫译,商务印书馆,1986年;尼斯比特《保守主义》,邱辛晔译,(台北)桂冠图书公司,1992年。

(11)曼海姆:《保守主义》,第75页。

(12)参见Huntington:"Conservatism as an Ideology",pp.463-467。

(13)“大卫·休谟的思想是保守主义社会政治思想发展史上的一个分水岭,在他之后,保守主义成为一种连贯的、世俗主义的学说”(马勒:《保守主义》,第29页)。

(14)关于这一时期西欧政治思想的概况,参见斯金纳《近代政治思想的基础》(下),奚瑞森、亚方译,商务印书馆,2002年。

(15)Albert Hirschman:The Rhetoric of Reaction:Perversity,Futility,Jeopardy,The Belknap Press of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91.

(16)参见马歇尔《公民身份与社会阶级》,载郭忠华、刘训练编《公民身份与社会阶级》,江苏人民出版社,2007年。

(17)Hirschman:The Rhetoric of Reaction,Ch.1.

(18)美国学者格莱泽指出,《牛津英语辞典》直到1989年修订版中才首次出现“多元文化主义”(multiculturalism)一词,美国的主要报刊也是在1980年代末才开始逐渐使用该词。参见Nathan Glazer:We Are All Multiculturalists Now,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97,p.7。

(19)参见Allan Bloom:The Closing of American Mind,Simon & Schuster,1987(《美国精神的封闭》,战旭英译,译林出版社,2007年);Arthur Schlesinger Jr.:The Disuniting of America:Reflections on a Multicultural Society,Whittle Direct Books,1991/Norton,1992(《美国的分裂:种族冲突的危机》,马晓宏译,(台北)正中书局,1994年);Samuel Huntington:The Clash of Civilizations and the Remaking of World Order,Simon & Schuster,1996(《文明的冲突与世界秩序的重建》,周琪等译,新华出版社,1998年);Who Are We? The Challenges to America's National Identity,Simon & Schuster,2004(《我们是谁?——美国国家特性面临的挑战》,程克雄译,新华出版社,2005年)。

(20)参见Mark Gerson:The Neoconservative Vision:From the Cold War to the Culture Wars,National Bk.Network,1996。

(21)参见Derek Heater:What is Citizenship,Polity Press,1999,pp.29-

(22)马勒:《保守主义》,第1-2页。

(23)(25)(28)Hirschman:The Rhetoric of Reaction,p.12,p.45,p.135.

(24)沿着这个思路,我们也许可以说,无效论夸大了人类目的性行为不会产生任何结果的可能性,而危险论则夸大了它产生好坏参半的后果中弊大于利的可能性。

(26)因此,赫希曼认为,在某种意义上,莫斯卡和帕累托助推了意大利法西斯主义的兴起;而列宁的“无产阶级专政”学说则多少也受到了索雷尔、帕累托、米歇尔斯以及其他众多民主的贬低者和无效命题的践行者的影响。

(27)同样吊诡的是,危险命题常常出现在具有强大自由主义传统的国家,它可以部分地解释何以普选权在法国比在英国更顺利地实现、社会福利政策何以首先在俾斯麦时代的德国实施。

(29)比如,马勒就是在赫希曼的启发之下编选《保守主义》文选的(参见该书致谢部分),而费米亚的《反对大众》(Joseph Femia:Against the Masses:Varieties of Anti-Democratic Thought Since the French Revolution,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1)一书则完全采用悖谬论、无效论和危险论的架构来考察法国大革命以来的反民主思想。

(30)《观念史大辞典·法律与政治卷》,(台北)幼狮文化事业公司,1987年,第357页。

(31)参见Huntington:"Conservatism as an Ideology",pp.460-461。

(32)Hirschman:"The Rhetoric of Reaction-Two Years Later",in A Propensity to Self-Subversion,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95.

(33)仅仅指出反动论证中三个主要命题的反复出现或单调重复这一现象本身当然并不能从总体上驳斥这些论证,但这确实可以产生某些破坏性效果,比如,它降低了保守主义思想家的原创性,让保守派一贯使用的反讽策略大打折扣,等等。

(34)赫希曼虽然多次提及但始终没有突出激进派的问题,笔者以为,在他相关的分析中,也许是三方(保守派、温和进步派与激进派)的角逐而不是两方的斗争;而如果他公开引入激进派的问题,或许可以更好地安抚他的进步派同仁,但也可能招致更左翼立场的批评。

(35)参见Hirschman:"The Rhetoric of Reaction-Two Years Later"。

(36)勒邦:《乌合之众》,冯克利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0年,第174页。

(37)这其实正是以赛亚·伯林所批判的价值一元论,其前提恰恰就是各种价值之间是相容的,“美好的事物一并到来”。

(38)熊彼特:《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与民主》,吴良健译,商务印书馆,1999年,第360页。

标签:;  ;  ;  ;  ;  ;  ;  ;  ;  ;  ;  ;  

保守什么?你为什么这么保守?四波保守主义与三种主张_保守主义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