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之理:党的先进性决定中国发展前途,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论文,发展前途论文,先进性论文,之理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D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8860(2012)06-0071-08
万物存在皆有其理。理不仅是事物内在结构的体现,而且也是事物发展内在趋势的体现。理不同,事物必相异。事物的存在与发展是如此,国家的存在与发展也是如此。在共同的历史潮流中发展的不同国家,有的兴,有的败,究其原因在于国家发展是否在理。一国发展之理,是一国历史、社会、文化、自然以及人民等等多重因素合力作用而形成的,所以,不同国家,其存在与发展之理必然不同。国家之兴的关键就在于发现其发展之理,并在理而行。能否发现国家发展之理是一回事,在发现之后能否在理而行又是一回事。前者不易,后者也难。这也是为什么在人类知识水平都达到这么高水平的今天,世界近二百个主权国家中能够实现成功发展的国家并不占多数的重要原因。
中国是一个已经融入现代化发展历史潮流的国家。现代化决定着国家发展的趋势与方向。但是,中国先天就不同于其它国家,在现代化的潮流中有自己的定位与追求,形成了自己的现代化发展之理。经过长期的探索和实践,中国共产党发现了这个发展之理,并将其提炼出来,概括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符合中国实际,是中国发展的正确之路。因此,中国未来发展的关键就是能够在理而行,即能够真正地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科学地发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础上形成的中国发展之理有一条是十分关键的:即中国越发展,越需要党的先进性,换言之,党的先进性决定中国发展前途。这就意味着在快速发展的当今中国,党的先进性问题,不是可大可小、喊喊口号就行的问题,而是必须切实解决的紧迫问题。为此,本文将从中国发展之理的高度,探究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党先进性建设的战略与路径。
一、先进性:中国党和国家建设的根本
中国的社会制度以及中国的国体与政体,决定了中国发展离不开两个重要的政治前提:一是党的领导;二是人民民主。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党的领导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流砥柱。这样的发展形态,不是人为力量设计的产物,而是近代以来中国社会发展合力作用的结果,不仅有其充分的历史必然性,而且有其充分的现实合理性。这种发展形态的动力之源来自人民,而关键取决于中国共产党。
中国的发展之所以选择中国共产党领导,与中国社会的现代转型密切相关。以西方列强入侵为表现形式的现代化潮流对传统中国的冲击,最终彻底摧毁了延续千年的传统帝国体系,使中国以失去了内在支撑和整合体系的帝国之躯开始进行现代转型。显然,这种转型随时随地都可能使帝国之躯土崩瓦解,分裂为若干小国。因而,如何用现代的政治力量重新统一中国,并用现代国家体系重新支撑起一个巨型的国家,就成为辛亥革命之后中国发展面临的最根本的政治问题。在寻求这个问题解决的过程中,孙中山先生几经挫折,最终选择了列宁式的政党、为政党而奋斗的军队以及用主义唤起的民众为革命的三大基本力量,并通过政党将其结合为民主革命和国家建设的合力。由此,在中国开辟了“党建国家”的现代国家建设之路。孙中山去世后,国民党没有在这条路上取得最后的成功。究其原因,是国民党在这三大力量结合中,丢了两头,即没有解决好政党建设与民众唤起问题。中国共产党沿用了孙中山先生开启的“党建国家”的国家建设之路,因为,这是中国现代转型与发展的中国之理。但是,与国民党不同,中国共产党抓住了政党与民众两头,并由此带动军队建设和武装斗争,最终成功地开启了“党建国家”的中国现代国家建设历程。早在1939年,毛泽东就明确了这个战略,他说:“统一战线问题,武装斗争问题,党的建设问题,是我们党在中国革命中的三个基本问题。正确地理解了这三个问题及其相互关系,就等于正确地领导了全部中国革命。”[1](PP605-606)在这里,统一战线问题核心使命就是凝聚社会,唤起民众,使中国共产党成为全民族的核心力量。毛泽东认为这是中国共产党取得最后胜利的法宝。
由此可见,传统中国的现代转型需要政党,这是中国社会历史与社会结构的现代转型逻辑决定的;而承担这个政党角色的必然是中国共产党,这是中国共产党深谙中国社会转型与发展之理,紧紧抓住政党与民众这两个核心力量,从而成为中华民族中流砥柱的必然。所以,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确实既是历史的选择,也是人民的选择。所以,中国共产党始终将党的领导建设定位在党与人民的关系之中,并创造性地提出了实现党与人民制度性统一的现代民主制度形式:人民民主。
人民民主的民主理论基点是人民共和。辛亥革命之后,共和就成为中国政治发展不二选项,但是中国应该建立什么样的共和国一直有不同的主张。孙中山理想的是新型的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①中国共产党原先设想的是建立工农共和国。抗日战争爆发后,中国共产党的视野从工农转型全民族,意识到中国共产党应该成为代表全民族利益的政党,中国未来的国家应该从全民族根本利益出发来构建。为此,中国共产党改变原先的工农共和国的政治构想,提出了“人民共和国”的主张,并将党通过统一战线凝聚人民作为人民共和国的政治与社会基础。[2](PP156-161)所以,1940年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中明确人民共和国既不是资产阶级的共和国,也不是无产阶级的共和国,而是各革命阶级联合专政的共和国。至此,人民共和有了具体的政治形态:即各革命阶级联合为有机整体,共同掌握国家政权,实现人民当家作主。[1](P677)在这其中,各革命阶级联合为人民这个有机体是前提,也是关键;而要实现这样的联合,并使通过这样联合创造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就需要有先进的力量来引领和组织。于是,代表工人阶级的中国共产党就责无旁贷的担当起这个历史使命。这样,党的领导就有机地嵌入到人民共和之中,成为人民民主的领导与推动力量;而党之所以能够嵌入其中,最关键的一点它是人民中先进力量的代表,具有高度的先进性,能够凝聚社会,服务人民,促进发展。反过来,人民民主之所以能够在中国成为建立现代国家的民主形式,最关键的就在于作为阶级复合体的人民,能够在党的凝聚下,整体掌握国家权力,使国家权力为人民服务。
综合上述分析,可以发现,正是党的先进性,创建了党的领导,赢得了人民的支持,建构了人民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于是,党的先进性,不仅是党自身生存之本,而且也成为党所创建的人民民主国家生存与发展的前提。失去了党的先进性,党就必然失去领导力,人民民主也就无从谈起;与此相应,以人民民主为生命的社会主义制度,以人民民主为形态的中国现代国家建设也就必然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党正是凭借其先进性创造了今天的中国格局,并使其先进性融入中国发展的内在逻辑之中,从而使中国发展离不开这种本性的要求。这就决定了中国越发展,越需要党的先进性支撑与保证,党的先进性不仅是中国共产党建设的根本,而且也是中国国家建设的根本。
二、党与人民:先进性建设的基础与使命
政党是代表人民、领导人民的力量。所以,一个政党是否先进,唯一的标准就是能否赢得人民,并引领人民迈向进步与幸福。胡锦涛总书记深刻地指出:“一个政党,如果不能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如果得不到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就会失去生命力,更谈不上先进性。我们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我们党无往而不胜的法宝,也是我们党始终保持先进性的法宝。”[3](P535)这决定了党要保持其应有的先进性,并不断地发展其先进性,唯一的基础与路径就是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并使党成为人民信任的引领力量。因而,党的先进性建设,不是闭门式的政党建设,而是围绕着密切党和人民群众关系、提高党的领导力而展开的党的建设,其战略布局,不仅要考虑到党的现状与趋势,而且要充分考虑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现状与趋势,并将两方面的因素有机地结合起来。具体来说,就是既要从社会与人民群众对党的实际要求出发进行党的建设;同时也要将党的建设纳入到社会的人民群众的发展需要之中,力求使党的建设成为创造社会进步与人民幸福的重要政治资源。从这个意义上讲,党的先进性建设是开放的、系统的和具体的,既要考虑党建设的需要,也要考虑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需要。
从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领导力以及人民民主发展对党的先进性的要求出发,党的先进性除了体现在党性之外,还应该在这几方面有具体的体现:一是领导的合法性与有效性;二是理论的科学性与引领性;三是干部的人才性与公仆性;四是制度的民主性与规范性;五是组织的社会性与服务性;六是党员的崇高性与模范性。这些共同构成党的先进性素质,而培养这种素质的土壤就是广大的人民群众,培育和耕耘的方法就是一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结合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社会发展实际以及党的建设与发展面临的问题,党要在今天的中国社会保持和弘扬其先进性,全面提高其先进性的素质,最关键的是要解决以下三个基本问题:
第一,党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真正践行者,从而在利益多样化的社会成为社会道义力量的核心。没有崇高性,也就没有先进性。在现实社会,党的崇高性,不仅来自其信仰和宗旨的崇高,而且来自其行动的崇高。为此,党不仅要努力奉献社会,服务大众,同时要在这个过程中有效地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从而在利益多元、观念多样、矛盾多重的社会中成为能够表达核心价值,体现道德良心,主持公平正义的力量。党只有成为这种力量,才能赢得社会的信任与尊重,才能获得人民的信赖和拥护。然而,这不是想做就能做到的,它不仅需要坚定的党性,更需要党能够深入地走入社会,走进民众,急民之所急,想民之所想,一切从人民利益出发,一切为了人民利益。对于掌握政权、拥有强大政治优势的政党来说,这无疑是一个巨大的挑战和考验,因为,它要求党员干部身处国家之上,而心系百姓;要求党员超越利害,奉献社会,服务人民。显然,这不是靠一般的党性教育和道德教化所能够实现的,需要切切实实的党性实践、人生实践和道德实践,需要党的组织能够在社会与百姓之中真正搭建起这样的实践舞台。
第二,党的组织全面融入社会,切实表达、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从而真正成为社会与国家、民众与政府、民众与民众之间利益关系协调的核心力量。党的组织是党建构其领导和执政基础的根基所在。党组织与社会接触的广度和深度以及党的工作与百姓利益连接的广度和深度,直接决定着党是否处在社会的中心、是否贴近百姓的疾苦、是否成为百姓的主心骨。客观地讲,在市场化、网络化深刻改变了党组织的社会生存环境和社会基础结构的大趋势下,党组织与社会的接触出现疏远,党组织与百姓的利益联结出现松动,因而,时常出现“党组织不在场”的情况。只要细究许多群体性事件,我们就能明显地看到这一点。“党组织不在场”,现实体现的是党组织疏远社会与民众,但其最终的后果是社会与民众抛弃党的组织。一旦这种抛弃成为普遍性和习惯性的社会行为,实力再强、资源再多的政党,都将被社会和历史抛到脑后,其先进性根本就无从谈起。总而言之,政党不掌握民众与社会,也就没有先进性。为此,党的先进性建设应该充分调整党组织的功能定位和行动逻辑,彻底解决“党组织不在场”的问题,使党的组织真正成为进入社会深处、站在群众利益前沿的先锋力量和代表力量。
第三,党超越社会分化,时刻以全体人民利益的代表凝聚人民当家作主,成为社会团结的建设者与维护者,在创造社会活力和增强社会合力中起核心作用。社会分化是现代化发展的必然,然而,社会之所以成为社会,它除了能够不断自我分化之外,还需要有创造一体的能力,否则,任何一个社会都将处在不断的分裂过程之中,很难形成任何有效的进步与发展。所以,社会越分化,越需要能够凝聚分化的整合力,从而使这种分化转化为社会的活力与社会发展的合力。在现代民主社会,这种聚合只有通过民主的方式来实现,在中国,就必须通过充分发挥人民民主的功能与作用,因为人民民主是基于人民中各种政治与社会力量的有机复合而形成的,其核心就是中国共产党。因而,中国越发展,越需要人民民主发挥积极的作用;而人民民主发挥作用的根本前提就是党能够有效的联系、团结和聚合不断分化和自主的社会力量,将其凝聚成为能够共同掌握国家主权的人民力量,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党要承担起这样的使命,就必须超越社会分化,时刻以全体人民利益的代表去团结、协调和凝聚社会,保证国家权力掌握在全体人民手中,而不是部分人手中,切实推进全体人民当家作主的人民民主发展。所以,在人民民主的条件下,党的先进性离不开其对人民民主的推动与贡献,但其推进人民民主的战略基点应该是人民民主的主体建设,即人民力量的凝聚与团结。这既关系到人民民主的发展,也关系到社会的团结与国家的稳定。党的先进性应该在这里得到锤炼和体现。
三、执政能力:以先进性为取向的执政能力发展体系
掌握政权,治理国家,推进社会进步与发展,是政党的内在使命。所以,不想执政、不能执政以及执不好政的政党,不可能是先进性的政党。党执政的基础在社会,执政的力量在人民的支持与拥护,执政的实践在于有效驾驭国家政权,合力配置社会资源,创造社会进步与发展。所以,执政是党强化自身,优化党群关系,规范党国关系,有效履行治党治国治军使命,促进党和国家事业全面发展的综合行动过程。在这过程中,党的先进性是有效执政的前提与基础;而有效执政是巩固和提高党的先进性的动力与保障。这决定了在执政条件下,党的先进性建设必须融合到执政过程之中,体现到综合的执政能力建设之中,并通过执政能力建设来整体巩固和提升党的先进性。所以,胡锦涛总书记明确指出:“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要同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紧密结合起来,落实到提高治党治国治军的水平上来。”[4]
执政是一个十分复杂的系统,从全党到各级党组织、再到具体党员,从中央到地方、再到基层,从党与社会、到党与国家、再到党与军队,因而,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既可以从全党出发,做出原则性的规划与把握,也可以从具体的党委组织以及党的领导干部出发,做具体的要求和指导。从目前的实践来看,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从党和国家建设的全局对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进行了有效规划和部署,产生了重大推进作用。但是,这个全局性的宏观规划和部署要落实到地方和基层、干部和党员,还需要从提高处于执政一线的党委、组织、干部和党员应有的执政能力出发作出相应的规划和部署,并通过具体的执政效果来检验。因此,有必要在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总体部署和框架下,紧密围绕着合理布局党与人民关系这个主轴,建构既能提高执政的合法性,也能提高执政的有效性;既能形成明确要求,也能进行有效评价的执政能力发展体系,着力拓展地方与基层、干部与党员体现先进性、增强领导性、强化服务性、提高有效性的执政能力。
党的性质与地位,决定了党在中国社会发展中应该履行三大基本使命:即领导人民、治国理政、服务人民。党的执政能力就是履行这三大基本使命能力的综合体现。党关于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就是基于这样的战略定位来规划和部署的,其逻辑起点是领导,其主轴是治国理政,其落脚点是服务人民。这样的执政能力结构是从执政党掌握国家政权的执政逻辑出发的。这样的规划和部署要落实到地方与基层、干部与党员,在忠于使命的前提下,应该将执政逻辑从“执政党掌握国家政权”延伸为“执政党应该服务人民”,从而将执政能力的内在逻辑结构改变为:以服务为起点,以治国理政为主轴,以有效领导为归属。从这样的逻辑结构展开的执政能力建设,不能仅仅从执政的领导布局、体制布局以及行动布局来展开,还必须从服务人民、服务社会的切实需要来展开,相比较而言,后者更具全局性和决定性意义。为此,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应该在这个层面建构以服务人民为逻辑起点的执政能力发展体系。社会是发展的、人民群众的利益是变化的,这决定了地方与基层、干部与党员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切入口,应该主要从执政能力所创造的发展绩效出发,这个发展绩效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经济与社会发展;二是执政能力本身的发展,如合法性的累积、制度的创新与完善、人才的集聚、凝聚民众能力的提升等等。由此出发所形成的执政能力建设,客观上构成了执政能力发展体系。这个发展体系的合理性与有效性,直接决定着党执政能力的基础与实力,决定着党执政的发展绩效与政治效应。结合执政党的内在使命,执政能力的基本结构,中国经济与社会发展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对党提出的要求,以服务人民为逻辑起点的执政能力发展体系应该包含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第一,公信力——取信于民。任何政党的领导与执政基础在人民,失去了人民,也就失去了一切。执政党要赢得人民的支持,最关键的、同时也是最基本的,就是取信于民。取信于民的出发点是代表人民的利益,其关键点尊重人民、信赖人民,服务人民,为民谋利,从而真正赢得人民。为此,党必须通过三个方面来保证与增强其应有的公信力:其一是公开度。这既体现了党对人民的尊重和信赖,也体现了党坦诚地接受人民监督。开诚布公是公信力的前提与基础。其二是协商力。人民民主的根本就是人民当家作主,党的领导实质上在践行人民民主,代表人民当家作主,所以,党的意志以及由此形成的路线、方针以及具体政策,一定是人民意志的综合与体现。不论从党的领导角度讲,还是从人民民主以及党与人民关系的角度讲,党必须与人民保持紧密的沟通联系,通过广泛的协商机制,来汇聚人民意见,协调人民利益,提炼人民根本利益,从而形成正确的路线、方针与政策。为此,中国共产党确定了“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思想路线与工作方法。从民主的角度讲,党在这方面的能力,就是协商力,其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深入群众、了解群众、宣传群众的能力;二是吸纳群众参与、汇聚群众智慧、协调群众利益的能力。其三是践行力。言必行、行必果是公信力的基本原则。这对政党来说,就需要有很强的践行力,一方面践行其根本宗旨;另一方面践行其路线、方针与政策。两者缺一不可。践行力是公开度与协商力的基本保证。
第二,整合力——凝聚于民。不论从党领导人民,还是从党掌握政权治理国家,党都必须将人民力量凝聚成一个整体,促进人民的联合、社会的团结和国家的一体。创造这种整合是党领导与执政的内在要求。党的宗旨与人民民主的国家形态决定了这种整合力,不是来自权力的统摄与组织的强力,而是来自党与人民建立密切的联系,党只有凝聚于人民之中,才能使人民通过党的作用而实现凝聚和团结。为此,党应将群众工作与人民民主实践有机结合,具体体现在三个方面:其一是动员力。整合的根本在于汇聚与吸纳,而汇聚与吸纳的关键在于主体参与。这种参与除了主体本身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之外,就是政党的动员能力。宣传群众和动员群众是党群众工作的基本内容,动员群众的目的在于引导群众和凝聚群众,使群众力量成为推动社会进步与发展的合力。其二是服务面。党对社会的整合主要依靠党的组织与党员,因而,强调党组织的覆盖面是对的,但实践表明,组织覆盖不等于党的功能,尤其是党服务社会和大众的功能覆盖。没有服务覆盖,组织覆盖形同虚设,不但无益,反而使党的组织在形式化的布局中更加丧失其影响力。为此,应该从组织覆盖进入服务覆盖,强调党组织的服务面。其三是关怀度。党不仅是群众利益的表达者,而且也是帮助群众解决其利益诉求的协调者。这决定了在群众利益诉求的旁边一定要党组织在场,否则,群众就可能撇开党组织,各行其是,从而直接影响党在群众中的威信和凝聚力。所以,全面提高党组织、党员与群众的联系,不断提高他们反映群众呼声,表达群众利益,关心群众疾苦,关怀不同群体,是保证党对群众和社会具有高度整合力的关键。为此,关怀要靠前,关心要实际,关注要全面,保障关怀的广度和深度。党的整合力是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党对社会的整合基于党的群众动员,而群众动员的核心途径就是党深入社会、了解群众,并最大限度地服务群众。
第三,发展力——造福于民。党的使命就是创造社会进步与人民幸福,而这一切都基于经济与社会的全面发展。发展是治国理政的硬道理。从治国理政的角度看,发展,不仅体现为生产力的发展和财富的增加,而且体现为人民的幸福与人的全面发展。对于任何执政党来说,通过创造发展提高其执政的有效性是稳固执政的基本之道。中国共产党的性质与使命决定了党必须在这方面有更大的作用,具有更强的发展力。这种发展力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其一是谋划力,任何发展都一定是在对时间与空间、人力与物力、目标与手段进行合理的谋划基础上展开的。谋划的科学性与合理性直接决定着发展的成效与成败。谋划力的高低体现在战略选择、规划运行以及制度创设之上,其背后的决定因素是执政理念、执政团队、知识能力、信息系统以及决策模式。其二是执行力。发展,既需要各发展主体的努力,也需要党和政府的指导与推动。从执政的角度讲,这种指导与推动主要体现为执政的执行力,具体包括体制与过程的优化程度、干部与公务人员的素质与能力、党和政府行为的规范和监控、绩效考核的合理与权威等。在中国这样党和政府对经济与社会发展具有直接推动作用的国家,执政的执行力直接关系到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成效,因而,强化党和政府的执行力建设对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有战略意义。其三是分配力。作为执政党,党所领导和组织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同时也是公共服务的政府,其使命是在推动社会进步与发展的同时,最大限度地将这种进步与发展的成果合理地分配给整个社会,让整个社会共享,从而最大限度地避免发展所带来的社会严重分化和失衡。发展必然带来分化和失衡,但无法控制的分化与失衡一定反过来限制发展,甚至影响发展全局。所以,创造发展是必要的,但发展的使命决定了创造社会共享发展更为必要,因为,只有这样发展才能获得最大限度的稳定性与持续性。
第四,治理力——服务于民。治理的使命就是创造公共秩序与公共服务,从而保证个人与社会都能获得全面的发展。执政的现实任务就是创造治理,实现个人与社会的共同发展。在人民民主的逻辑中,人民既是治理的主体,同时也是治理所服务的对象。这决定了党执政要创造高水平的治理,不仅要有高水平的服务人民的能力,同时,又能充分发挥人民在治理中的当家作主作用。为此,党必须从三个方面来提升其治理能力。其一录用力。任何治理都必须通过两个途径:一是人才(治理者),二是制度。制度是关键,但人才是最终的决定力量。党执政的前提之一,就是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其目的就是要全面保证提高党的治理能力。这就要求党和国家的政治录用能够选拔德才兼备并充满活力的人才进入治理系统,并使其发挥作用。所以,邓小平一再强调要将干部的选拔与培养,人才的积累与凝聚作为党和国家战略任务,时刻不能放松。二是绩效度。绩效度的核心就是运用人民托付的公共权力创造最大限度的公共服务,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用好权;二是治好事。用好权就是将人民托付的权力真正用于服务人民,谋人民的利益,杜绝以权谋私。治好事就是运用有限的公共资源创造最大限度的公共服务,保障民生,造福社会。绩效度背后就是人民的满意度。三是合作度。在人民民主的条件下,人民是治理的主体,党是人民治理的领导力量,同时也是人民治理的代理力量。在这样的政治体系和政治逻辑下,党的领导和执政都必须与作为治理力量的人民及其组成的社会建立密切而有效的合作关系,从而既能提高党的领导和执政能力,同时也能充分发挥人民当家作主的作用。合作要能够同时产生这两方面的正面效应,就需要党的执政在创造治理中,不仅要重视合作,而且要善于合作,从而使合作具有广度、深度与效度。
第五,领导力——共识于民。在人民民主的条件下,党的领导力的强弱,不仅取决于自身,更取决于其所服务的人民;而且相比较而言,人民更具有决定性意义。因为,任何失去了人民支持和拥护的力量,不论其多强都是不起作用的。所以,领导力的根本在于能够凝聚意志、确立共识、增强认同。具体体现在三个方面:其一是引领力。领导的基础在于凝聚人民的意志,从而形成能够引领社会发展方向的价值与目标,其途径主要有二:首先是价值引领,这其中包括信仰引领。其次是目标引领,这其中包括理想引领。价值与信仰、理想与目标能够在社会形成广泛的共识和认同,领导才能有效地凝聚人民的意志,从而引领人民与社会的发展方向。其二是共识度。领导的使命在于推动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因而,必须依据社会发展的规律形成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并付诸实施。为此,领导者首先能够确立正确的战略与规划;其次能够使战略规划得到有效的实施。这两方面都离不开领导把握共识和创造共识的能力。只有把握了社会共识所向,才能找到既符合规律、又符合民意的战略与规划;同时,也只有使战略与规划具有广泛的社会共识基础,才能保证其权威与实施的基础。其三是认同度。领导的另一面就是人民的拥护,人民拥护本质就是对领导的认同,而认同度的高低直接取决于领导的价值、目标、战略、行动在民众中得到共识的程度。没有共识,就没有认同;没有认同,就没有领导力。这是政治生活的铁律,也是执政的铁律。
综上所述,执政能力建设体系实际上是围绕着党和人民的内在关系展开的。这符合人民民主条件下党的执政逻辑。人民民主意味着人民不仅是国家权力的来源,而且人民整体掌握国家权力,当家作主。这决定了党的执政是基于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要求而形成的,而不是基于民众选举中的权力委托而形成的。这决定了党必须与人民保持内在一体性,即所谓的血肉关系,任何的分离和疏远都将使党失去执政的合法性基础和社会根基。人民是实在的,不论对党来说,还是对国家来说,都是主体力量。所以,党要与人民保持内在的一体,就必须积极而全面地深入到人民群众之中,全心全意服务人民,从而赢得人民的信任和支持。这是党拥有和保持执政力的根本。地方和基层的领导与执政直接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其执政力的建设就必须从这个根本出发,不但有实践的平台,而且能够产生直接的效应。
由此可见,对于全党来说,其执政能力建设应该是一个双向的建设过程:一个是从治国出发的,主要考虑中国共产党在整体上应该具有的能力,其具体的能力建设是围绕着领导全局、驾驭国家、强化自身、推动发展而展开;二是从理政出发的,具体来说就是从处理具体人民事务与公共事务出发的,主要考虑中国共产党实践宗旨,凝聚人民,创造治理和造福于民出发的。执政一定是治国与理政的有机统一,不仅需要从治国取向展开的执政能力建设,而且需要从理政取向展开的执政能力,两者缺一不可,不能相互替代。没有治国能力,理政就难有成效;没有理政能力,治国就没有根基。因而,在强化党的治国能力(治党治国治军)的同时,必须全面强化党的理政能力(为公为民为党),从而全面提升党的执政能力与领导水平,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注释:
①孙中山早年就表达了这种政治理想。1897年,他指出:“余以人群自治为政治之极则,故于政治之精神,执共和主义。夫共和主义岂平手而可得,余以此一事而直有革命之责任。”见孙中山研究学会编《孙中山文集》(上),团结出版社,1997年版,第346页。
标签:治理理论论文; 人民民主论文; 中国共产党论文; 民主制度论文; 利益关系论文; 政治论文; 逻辑能力论文; 执政能力论文; 时政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