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的思考_公务员论文

完善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的思考_公务员论文

改进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的刍议,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刍议论文,公务员论文,考试录用论文,制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目前我国开始实施的国家公务员制度中的考试录用制度,在加快我国的人事制度现代化的进程中无疑是一件具有重大意义的事。这对于逐步消除在干部选拔过程中的随意性和无序性,增加我国干部管理体制的透明度,都具有积极作用。但是,无庸讳言,由于这种公务员考试还处在探索阶段,也存在着若干急需解决的问题。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必须给予高度的重视,否则将会有悖于公务员考试录用的初衷,给通过种种不正当方式进入公务员队伍的不合格公务员贴上厚厚的一层金。

在当代社会,如果不启用精英人才进行行政管理,就无法治理社会,启用一流人才治理社会,是现代社会政府管理的重要标志。我国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的实施,正是为我国政府挑选一流人才从制度上加以保证。从已经实行现代公务员制度的世界上其他国家看,公务员录用考试都是一件重大的国家事务,其难度和被社会重视的程度都远远超过该国的普通考试。人们之所以如此重视公务员录用考试是因为从考试选拔的目的来看,普通高考主要是通过考试选拔出较为冒尖的人才进一步培养,为考生今后就业奠定基础,而公务员考试则是要通过考试选拔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同时又具备有与职位相称的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的懂管理、懂法律、懂科技的现代政府机构的管理人员。从选拔对象的条件来看,参加普通高考的考生所受的教育程度、考生的阅历、考生的年龄都大体相当,考试的标准和尺度都较为容易掌握,所以在组织考试时要体现公平和效率就相对容易;而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的考生由于受教育程度、工作的阅历、工龄的长短等条件差异较大,而公务员考试因职位不同,对参考者的受教育程度、阅历、年龄、专业技能的要求又大不相同,这就给组织考试加大了难度。要体现公平和效率,就必须对考试进行深入的研究,探索出一整套科学合理的考试方法。从选拔考试竞争的激烈程度看,由于普通高考者大多是为了取得再受教育的机会,报考者与录取者的比例一般在3∶1左右;而公务员录用考试则因为不仅可以解决就业问题,还在于考上公务员就意味着享有了与众不同的政治地位,这就使得竞争的激烈程度大大地提高。从我国一些地方公布的报考公务员的人数与录用的人数来看,有的职位竞争比例高达14∶1。 一般从世界各国来看,公务员录用考试的竞争程度都远远高于普通高考。例如,日本政府公务员的录用考试淘汰率一般都在90%以上。美国报考外交官更算得上是百里挑一。因此,怎样从制度上保证公务员录用考试的公平和效率,提高全社会对此的满意度,就显得十分重要。而从我们目前进行的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情况看,由于尚未建立完善的公务员考试和录用标准,各地区和各部门也有很大的差异,所以我国的公务员的录用考试操作无论是与国外的公务员录用考试相比,还是与我国的高考相比,有很多方面都急需完善。

首先,各级公务员考试究竟应该确立什么样的标准,到目前为止,国家并没有一个较为统一的规定。从一些地方公布的试题看,其内容一般都十分宽泛,属于各学科中带常识性的知识。这在目前作为一种没有正式的公务员考试标准的情况下,临时性的替代措施应该是可行的,但由于其考试内容的宽泛性,使试题缺乏应有的难度,考试成绩也就很难反映出考生的真实水平。同时,标准的临时性质,使考生很难真正的有所准备,大多的应考者都只能在考前将有关书籍、资料看一看,或参加临时性的补习班进行考前准备。在这种情况下应考,我们也就很难选拔出真正高素质的人才。在我国,高考有全国统一的教材,教师按教材进行施教,学生按照教材进行学习和复习,并按照这种统一的标准进行考试,这就使参考人员和考试的人都对考试应该做的事心中有数。

其次,从公务员录用考试的命题和出卷的条件看,也带有很大的随意性。由谁出题,当然应该是本专业的专家,但目前的出题人员似乎并不是这一行的专家,而是基本上由当地领导安排。本来出题人员的确定和试题的组织,应该是一件十分严肃的事,但目前这样的安排,似乎也有有关单位不得已的苦衷,因为国家并没有有关的规定,确定出题人员也只有“摸着石头过河”。在公务员录用制度试行几年之内这样作,大概还有其合理性,但时间一长,其弊端也就十分明显。由于命题大都由人事部门找有关人员出公共题,用人单位出专业题,这不仅具有极大的偶然性,而且出题的内容到题中包含的难度也随着出题人员的专业水平而变化,从而暴露出许多无法控制的水平差异,使考试的信度和效度受这些随机因素的影响大大降低。而怎样使考试试题具有一定的信度和效度,这是一个值得深入研究的问题。因为考题必须要准确测量考生的真实水平,能正确测试考生是否具有职位要求的各方面知识和技能。如果没有一定的信度和效度作保证,公务员录用考试就会流于形式,引发出一些社会问题。而高考的命题和出卷都是一个相当复杂和严肃的工程,每年由全国选出的专家,专门在有安全设施的地方出题,并对试卷的合理性和保密性负完全责任。

第三,从考试到阅卷,公务员考试与普通高考也无法相比。全国高考因为涉及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受到社会广泛关注,而且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也都作为一件在那个时间段的最重要的工作来对待,所以,高考考场的安全保卫工作是第一流的。如有破坏考场秩序的事发生,肇事者理应受到法律的制裁,凡是泄露考试题或者是在考试中舞弊这些现象的发生,受到党纪惩处与法律制裁都是极为严厉的。目前公务员考试却很难达到这种严格的标准。在当前的公务员考试操作中,还有许多不规范的地方,如评分标准究竟如何,一般都还有具有一定的黑箱操作性质,使考生即使在作完题后仍然不明白对和错在什么地方。此外,一般说来,公务员考试除了笔试之外,都进行了必要的面试,面试的本意是想通过面试,考查考生的事业心、求实精神、道德情操、判断能力与应变能力、思维能力与口头表达能力等各方面难以用笔试考察的东西,但在实际操作时往往因面试考官水平差异使得评判标准很难前后一致,而且问题难易不同,方式不一,易导致不平等对待,尤其是参加面试的主考官们一般都是当地人事部门和用人单位的领导和专家,考生中总有一些人或多或少的与他们有点关系,这时平时的印象就会在面试中起到关键的作用,这样的面试当然就难以保证其客观和公正。

最后则是公务员的录取问题。高考录取一般是从高分段到低分段,按顺序录取,而目前的公务员录取却并未完全按照这种程序进行操作。有些地区实际上早已内定了人员,考试只不过走走过场而已。有些地方最终录用的人员,与考试的名次并不相符,有时甚至出现这样的情况,即原来的内定人员的考试成绩不理想,则该项目的公务员干脆不录取。所有这些操作行为,都使公务员录用考试的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等原则流于形式,考试录用的信誉在社会中大大降低。

以上存在的这些问题,对于一种变革而言,应该说都是正常现象。但我们应该积极地运用一些有效的措施来使我国的公务员制度完善起来。事实上,我国的公务员制度改革,录用是最关键的一环,而考试又是与录用密切相关的最重要的工作。

鉴于目前在录用考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我们首先要采取的措施是对参考人员的资格认定作出一些硬性的规定。实际上,发达国家在其公务员制度的改革中基本也是遵循的这一标准,即学历与报考的公务员级别挂钩,如英国对报考行政级文官的人员,要求其学历应是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得第一等或第二等荣誉学位,也就是必须是大学的优秀毕业生才有报考这一级别文官的资格,而对执行级文官也要求其具有大学毕业或文法学校毕业的资格。而日本在明治维新后建立的东京大学,则是日本当时唯一的综合性大学,其目标也十分明确,就是培养国家的现代化管理干部,事实上当时的东京大学的毕业生大都参与国家的各级管理工作,对推动日本现代化建设起了重要的作用。这种对考生学历的限制,在某种意义上也是一种积极的社会导向,即对那些有志于从事国家公务员事业的人,他必须努力争取考上好的大学,然后才有可能进入这一管理者阶层。

从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看,高考仍然是选拔优秀人才的最有效和最公平的渠道。在这样的基础上选拔国家的各级公务员,在当前的公务员考试和录用的过程中应该说是一种较为合理的方式。也就是说,高考应该成为国家公务员录用过程中的一种十分有效的“预选”。对国家录用的高级公务员,即省级以上单位的公务员,必须具有全国综合性重点大学的学历,而一般的各级公务员,则至少应该拥有普通大专以上院校的学历。从世界各国的情况看,其公务员制度的改革,基本上都是沿着这一思路进行的。

在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操作上,应成立专门的考录委员会履行对公务员的考试录用的有关职责。世界上实行公务员制度的国家,大都有类似的机构,专门承担公务员录用考试方面的有关工作。在考录委员会的指导下,应着手编写一套符合我国国情的公务员基本知识教材,使参加公务员考试的考生不仅能在考前有的放矢,而且能在考录后具备一定的公务员的基本知识。教材的内容应包括公务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政治理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行政理论、法律、现代科技知识以及各类职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在命题和出卷方面,应聘请具备公务员考试所需知识的各方面的专家组成命题小组,对试题进行深入地研究,使试题尽可能的科学化;要有高出学历要求的以难度,能对考生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文字表达以及解决问题的能力进行有效地测定。由于公务员必需具备优良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因此,面试是必需的。应在各地组成有权威的考评委员会,对笔试后名列前茅的人,进行有效的面试。在面试中,要借鉴西方公务员录用考试中的一些新的研究成果,例如英国的品能测验法,以及在此基础上演变的模拟测验等方法,即在短时间内创造一个逼真的工作环境,让应试者在这个工作环境中主持会议,处理公文,办理案件,提出决策、建议、质询等。运用这些综合手段考察应试者的治事、领导、适应、创造、言谈等实际的行政能力。若要使公务员录用制度从技术上显示出选拔人才的优越性,命题的内容和形式还必须随着社会的发展有所改进,使公务员录用考试符合时代要求。中国选拔社会精英人才的科举制度就是因为八股文体的考试形式,“四书”、“五经”的僵化内容,泯灭了人们的独立思考和创新意识,摧残浪费了人才,以至于被历史淘汰。这就给我们以警示,哪怕是世界上最好的制度,都必须符合时代的要求,必须随社会发展而进行改革,否则最终会被历史抛弃。

目前,我国对公务员的管理实行的部内制,尽管这种体制在录用公务员时可以有效地实现管人与管事相结合,责权统一,有利于提高选择录用公务员的质量和效益,但在这种体制下,行政首长往往可以凭借自己的地位和手中的权力,干预公务员的录用工作,特别是破坏考试效能,不能客观公正地选拔人材。因此,要保证通过公务员考试录用到一流的人才,就必须从制度上杜绝舞弊现象。要严格立法,保证考录委员会独立行使考录职权;对在公务员录用考试中的舞弊者,必须受到党纪国法的严厉惩处;在整个考试录用工作的进行中,要实行公务员回避制度,尽可能杜绝以权谋私现象的发生;要从法律上保障在各方面考测中成绩优先的人才被录用的合法权力,还要设立相应的监督机构对整个公务员录用考试过程进行监督,并允许对录用中的徇私舞弊现象进行新闻曝光。从某种意义上讲,公务员制度之所以在世界上被认为是最先进的人事制度,就是因为它在选拔人才的方式上,抛开了血缘、门第、出身等先赋性因素,而将知识、学问这些成就取向因素作为官员录用与上升的基本标准。如果我们不能从制度上严惩在公务员录用考试中的舞弊者,势必导致一些无能之辈假考试之名,行舞弊之实,戴上国家公务员的桂冠,而使有真才实学者被拒之门外。中国科举制度走向衰落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无法避免舞弊现象,从而使当时世界上最好的人事制度达到了极为腐朽的地步。事实上,国外对在公务员考试中舞弊者惩处也是极为严厉的,不光要受到新闻媒介的曝光,还要受到相应法律的制裁。

总之,在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中,无论是对学历的规定,还是对考试的内容,考试的形式以及具体的操作,都必须吸取我国历史上选拔人才的经验教训,同时借鉴国外公务员考试录用中的一些先进的作法,使我们在公务员制度的改革中,逐渐与国际“接轨”。只有这样,才能在一定程度上逐步杜绝我国目前公务员考试和录用过程中的种种弊端,建立起一支高素质的现代行政管理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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