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码机制的调整和汉语语汇系统的发展,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汉语论文,语汇论文,机制论文,系统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H13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 —1263(2001)01—0035—11
汉语的语汇系统,自古至今,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其最重要的标志就是以单音节占优势的语汇系统让位于多音节,特别是其中的双音节。这是语汇的一种结构性变化。人们在追究这种变化的原因时大多都归因于音系的简化,认为同音字的大量增加影响了交际,于是用组合的办法发展字组,以避免同音的干扰。这可能是一个原因,但不会是最主要的原因,因为音系的简化与语汇系统的演变没有必然的联系。近代北方话的语汇演变可以为此提供一个有说服力的根据。“北方话的语音面貌在最近几百年里并没有多大变化,可是双音词的增加以近百年为最甚,而且大部分与经济、政治和文化生活有关的‘新名词’。 ”(吕叔湘, 1963,21)语言是现实的编码体系,语汇演变所反映出来的结构性变化与语言的基础性编码机制的调整有密切的关系,因此我们需要联系语言社团的思维方式的变化来考察汉语语汇系统的演变,追溯演变的深层次原因。
一 上下位概念的关系和义场的研究
语言是现实的编码体系。从什么样的角度去观察现实,进而将现实转化为语言的“码”,这与一种语言的语汇系统的形成和特点有密切的关系。洪堡特(W.Humboldt,1836,70)曾有一个著名的论断, 认为“每一语言里都包含着一种独特的世界观”;新洪堡特学派的魏斯格贝尔(L.Weisgerber)把这一论断又向前推进了一步,提出语言世界观的“主观性”和“片面性”,并认为这种“主观性”和“片面性”具有巨大的哲学的、语言学的、文化史的意义,甚至还具有美学的意义和法学的意义,因为“假如人类只有一种语言,那么,语言的主观性就会一成不变地固定认识客观现实的途径。语言一多就防止了这种危险:语言多,就等于实现人类语言能力的途径多,它们为人类提供了必要的、多种多样的观察世界的方法。这样一来,为数众多的语言就以其世界观的丰富多样同唯一的一种语言不可避免的片面性对立起来,这也就可以防止把某一种认识方法过高地评价为唯一可能的方法”(据兹维金采夫,1962,337)。这就要求我们对不同的语言进行具体的分析, 不能“把某一种认识方法过高地评价为唯一可能的方法”。这一论断是有现实意义的,因为我们语言研究的理论和方法基本上来自印欧语的研究,往往用“印欧语的眼光”来观察汉语的结构,把印欧语的理论和方法“过高地评价为唯一可能的方法”。我们同意语言世界观的“主观性”和“片面性”的论断,因而强调语言特点的研究。不同语言的语汇系统具有不同的特点,这是语言世界观的“主观性”和“片面性”的一种反映。我们需要研究这种“主观性”和“片面性”。
语汇系统是由语言基本结构单位及其相互关系构成的。汉语的基本结构单位是字,印欧语是词和句。它们的表现形式虽然不同,但都具有现成性、 离散性和在语言社团中具有心理现实性三个特点(徐通锵, 1998, 1999a,2000)。它们的差异构成语言世界观的“主观性”和“片面性”的基础。将现实转化为语言的“码”,最基本的就是概括地反映某一类现实现象、形成概念的那种结构单位,这在汉语中就是字,在印欧语中就是词。要弄清楚语汇系统所反映的语言世界观的“主观性”和“片面性”和以此为基础而形成的语汇系统的演变,就需要透过字义或词义关系的研究去考察语言基础性的编码机制对语汇系统的深刻影响。抓住这一点,我们才能比较有效地把握语汇系统的全局。
字或词,从数量上说,是很庞杂的。要研究一种语言的语汇系统,突出语言世界观的“主观性”和“片面性”,就需要有一种操作的框架,以便把数量上庞杂的结构单位条理化、系统化。这种框架,现在比较有效的恐怕要首推德国语言学家特里尔(J.Trier )于二十世纪三十年代提出来的义场理论,其主旨是将一批意义上有某种共同特征的词聚集在一起,建立一个语义场,从中分析词义之间的关系。比方说,父亲、母亲、祖父、祖母、儿子、女儿、孙子、孙女、叔叔、伯伯……是一组意义上有关系的字和字组,相互都是有某种血缘关系的亲属,因而可以把它们归属在一起,建立一个亲属语义场。同理,红、橙、黄、绿、蓝、靛、紫是光谱上呈现出来的几种颜色,表示这些颜色的结构单位也可以建立一个语义场。语言学家想通过这样的方法把语言的基本结构单位分为若干个语义场,进而比较“场”中各个结构单位的异同,从中抽象出最小的语义结构成分,称为义素或语义特征,并用这些特征来描写字义的结构。具体的手续以及它的价值和局限可参看徐通锵1999b。 这种分析的方法实际上是逻辑学中概念分析法的一种改进和发展。逻辑学中的概念有上位和下位之别,上位概念的外延宽,内涵窄,而下位概念是外延窄,内涵宽。如以“动物”为上位概念,那“人”就是下位概念,“人”的外延比“动物”窄,而内涵丰富,因为人的很多特征,如会说话、用两条腿走路、会使用工具劳动等等,都不是其它动物所具有的。上、下位概念是相对的,例如“人”相对于“动物”是一个下位概念,但相对于男人、女人或中国人、外国人来说又是一个上位概念。上下位概念呈现在人们面前的是一种“下”包含于“上”的层级体系。语言学从上、下位概念的关系中发现它有助于语义和语汇的结构分析,于是就仿效这种分析方法建立起一种相当于上位概念的义场,而把那些属于下位概念的结构单位依次列入义场,使数量庞杂的字或词进入系统的轨道。考察和比较义场的结构,对了解语言世界观的“主观性”和“片面性”自然是很有帮助的。但现在的问题是,义场的研究止步不前,基本上停留于举例性的分析,如亲属、颜色、度量衡、军衔、动物、植物、某些知识和技能,研究的领域相当狭窄,还无法对整个语汇、语义(特别是其中动作性、性状性的语汇和语义)进行系统性的分析。究其原因,恐怕是由于上下位概念的逻辑关系比较适用于表名物的语汇分析,难以应用于动作和性状,因为名物有比较明确的界限,容易进行上下位概念关系的研究,而动作和性状大多呈连续、模糊的状态(例如什么叫“高”,这并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不容易进行上下位概念关系的讨论。是不是没有可能进行这种关系的讨论?否!总结汉语语汇研究的传统,可以发现这种关系与汉语的基础性编码机制相联系,如果我们能从中梳理出相应的理论和方法,无疑可以丰富和补正现行的义场理论。《尔雅》是我国最早的一部语言学典籍,对字语的含义都有明确的解释,我们可以从这种解释中发现上下位概念的逻辑关系在汉语的编码体系中占有特殊的地位,体现出我们祖先认识现实的独特的视角和汉语语汇系统的一些重要的特点。
二 《尔雅》反映上下位概念关系的编写原则和汉语以名物为中心的编码体系
我国在二千多年前就流行于世的《尔雅》是一部重要的语汇学典籍,我们可以从中了解很多关于语言编码方面的信息。《尔雅》19篇,头两篇“释诂”和“释言”大多是解释古代文献中一般字语的含义,以今语释古言,以通语释方言;第三篇“释训”主要是解释叠音字; 其余16篇是从不同的角度分类解释错综复杂的现实现象。仔细分析这种分类和编写的原则,大体上与上述义场的结构类似,根据上下位概念的关系分列每个字的归属,使语汇呈现出层级性的体系。例如开篇《释诂》第一条“初、哉、首、基、肇、祖、元、胎、俶、落、权舆,始也”,这“始”相当于义场,而前面各字则是某一种事物或某一种状态的“始”。如果说,这不算典型的上下位概念关系,那么后续的释亲、释宫、释器、释乐、释天、释地、释丘、释山、释水、释木、释虫、释鱼、释鸟、释兽、释畜等就具有上下位概念的层级体系的典型特征了。这里的每一篇都是根据某一标准把相关的字集聚在一起,建立起亲、宫、器、乐……的语义场;每一种“场”再根据字义的异同划分为若干个小场或子场,如释畜就下分马属、牛属、羊属、狗属、鸡属等类,“属”下再根据事物特征的差异细分为不同的概念,如马属,四骹皆白为“驓”,四蹢皆白为“首”,前足皆白为“騱”……牛属,黑唇为“犉”,黑眥为“牰”,黑耳为“犚”,黑腹为“牧”,黑脚为“犈”……。这种编著原则与特里尔的义场分析法的基本精神是相通的,欠缺的就是没有进行理论的分析,使用如“义场”这一类概念和对义场之间的关系进行横向的比较分析、抽象出相应的语义特征。它既代表我们的优良传统,重视一字一义的微观的研究,也反映出我们不太关注理论性、系统性分析的弱点。它与汉语编码机制的关系需要我们自己去总结、去梳理。
语言是现实的编码体系。现实的现象,就其大者言之,就是空间和时间。空间的体现者就是各类有形的、离散的名物,因为它们都占有一定的空间,并随名物的差异而表现出大小、多少、厚薄、高低、离合、聚散、左右、上下等等的特征;时间是无形的,它的表现形式寄生于名物的变化,人们需要从事物的变化中去把握时间的特征。《尔雅》所反映的汉语世界观的“主观性”和“片面性”,就其基本的趋向来说,就是着眼于空间、着眼于名物,对现实的事物进行细致的分类和确切的解释;即使是时间性的行为、动作、变化也往往要借助于名物而限制它的范围。行走的意义自然是属于“动”的,但初时也因空间的差异而有不同的区分:“室中谓之时,堂上谓之行,堂下谓之步,门外谓之趋,中庭谓之走,大路谓之奔”,草行曰跋,水行曰涉,等等;即使是像“释诂”第一条义为“始也”的各个字也与此原则相联系:“始,女之初也”,“初者,裁衣之始;哉者,草木之始;基者,筑墙之始;肇者,开户之始;祖者,人之始;胎者,生之始也……”(据《尔雅义疏》),每一个字的解释不一定很准确(如“初”的“裁衣之始”,现在一般都认为这仅仅是文字意义的解释,语言的意义要比它宽泛),但需要借助于名物才能解释时间性的意义(行为、动作、变化),这一点是没有疑义的。“名”在汉语的编码系统中占有特殊的地位。传统的研究把字语分为虚、实两类,其中的“实”基本上只指表“名”的字语,其他的字语(包括现在习惯上称之为动词和形容词的那些字语)都统统归入“虚”的范畴,也可以从一个侧面印证“名”在汉语编码系统中的特殊地位。这是汉语世界观观察现实的一种独特视角,或者说是它独特的“主观性”和“片面性”。我们这里所以要强调这一点,那是由于印欧语与此迥异,呈现出另一种“主观性”和“片面性”。梵语是一种印欧语,大约在公元前四世纪左右发生的一次大辩论可以为此提供一个重要的佐证。根据金克木(1981,240—244)的研究,巴尼尼语法和前于它一个世纪左右的《尼录多》都认为梵语只有名词和述词(动词),而两类词的关系,“《尼录多》举出了两派意见:一派是尼录多派即词源学家,他们认为一切名词都出于述词,即名出于动。另一派是语法学家,他们认为并非一切名词都出于述词,只有一部分名词出于述词”,“从双方论据看来,反对派以推理驳难而尼录多派就事实立论。可能是为了语法体系的完整和解说的方便,也可能有思想界斗争的一般趋势的影响,名出于动的理论终于胜利。语法学家便以‘名生于述’为根本原则,而〈波你尼经〉(即巴尼尼语法)就是以1943个表示动词意义的词根作为梵语的构词基础,而以三千多条经文说明其变化。结果是这部语法形成一个庞大的构词系统。这就是波你尼的语法体系。不论他同时或以后有多少不同派别和结构的语法,直到近代,都还是没有背离这条根本原则,都承认词根,而词根都是表示动词意义的。从哲学观点说,这种思想就是认为宇宙间万事万物根本都是行为、动作,动是根本而静是表现”。汉语和印欧语,这是两种有原则差异的语言世界观:汉语着眼于空间,重静不重动,而印欧语则是着眼于时间,重动不重静。语汇系统的特点就是这种不同语言世界观的反映。
《尔雅》对现实现象的分类,孤立地看,每一类的独立性都很强,相互间似乎没有什么联系,但我们如果就各篇的字义解释进行横向的比较,就不难发现分类造字和释义原则的平行性,说明汉语社团是从一个统一的视角去观察现实并将现实现象转化为语言的“码”的。例如“释亲”篇分父党、母党、妻党、婚姻四类,每一类再根据其亲疏远近、长幼尊卑而作进一步的区分,并造字命名;“释宫”篇解释宫室的建筑,对各种结构部位、修饰方法等都进行造字解释;“释草”“释虫”“释木”“释兽”“释畜”等篇的分类造字的精神都与此一致,总的原则是:以名物为中心,依类进行层级性的区分和辨异,异形异字,细致区分,精确释义,而不关注事物之间所隐含的共同特性。这一原则贯彻始终,渗透于每一个字的释义之中。这种原则如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在上下位概念的分类层级体系中以外延最窄、内涵最丰富的下位概念作为编码造字的基础,因而每个字的字义概括范围比较窄,或者说,是抽象性、概括性比较弱。以往人们往往将亲属关系的细致区分(试比较伯父、叔父、舅父、姨夫、姑夫之与英语的uncle ……)归因于封建社会的等级差异,而把畜、兽等依照年龄、部位肤色特征等的差异而分别进行造字命名则归因于畜牧社会的分类需要,等等。这一类说法都是不准确的,原因是就事论事,有点儿想当然,没有将各篇的分类原则进行横向的比较,发现其中分类释义原则的平行性。《尔雅》反映的是汉语早期的编码原则,姑且不论当时的社会形态,就以语言事实而论,释宫中的建筑和亭臺楼阁阙榭等等的名称与畜牧社会是无法平行、协调的。不同结构(如义场)之间呈现出来的平行性,这是系统性的一种重要标志,是语言社团以一种统一的视角去观察现实、进行编码的具体表现。以往的研究对这一点注意不够,只有张清常(1991,66)在这方面揭示出一些重要的规律。他认为《尔雅》的时代,“在颜色方面提供最有价值的材料乃是若干早已死亡的专词,它们是带颜色的物件,却没有把颜色的概念分析出来而成为一个专词,意义是某色某物。例如‘释草’赤苗叫什么,白苗叫什么;‘释木’赤棠叫什么,白棠叫什么;‘释兽’白虎叫什么,黑虎叫什么。最突出的是那里面的马,因毛色的差异及所在位置的不同,致使马有35种专名”。这一观察摆脱了孤立分析的局限,而在各篇分类释义原则的平行分析中发现了一些重要的语汇系统的结构原理,说明当时人们关注的是不同形色的物,而不是隐含于不同的物中的共同的性状。这可以从一个侧面说明汉语语汇系统以名物为中心的特点。
《尔雅》是汉语最早的一部语言学典籍,而后出现的重要的训诂性典籍有《方言》《释名》和《说文》,其反映出来的汉语编码的原则大体都与《尔雅》相同或相似。我们可以从这些典籍中悟察汉语世界观的特点,它以名物为中心进行编码,进而形成汉语的语汇系统,从一个侧面体现出汉语世界观的“主观性”和“片面性”。语汇是语言结构的基础,它的特点对语言社团思维方式的发展和语法结构的走向都将会产生重大的影响(徐通锵,2000)。
三 “因声求义”的研究途径和汉语上下位概念关系的编码机制
《尔雅》是根据上下位概念的关系来编纂、注释已编成的“码”,使之系统化。这样的典籍,其他的语言社团,如果它愿意,也是可以编纂出来的。因此,它只能给我们提供汉语社团基础性编码机制的线索,还不能成为立论的根据。一个语言社团是否将上下位概念的关系付诸语言编码的实践,关键是要看编码的机制是否体现了这种关系。因此,我们需要重点考察汉语基础性的编码机制和语汇系统的关系。在这方面,汉语的研究有其自己得天独厚的有利条件,这就是借助于汉字的构造去悟察编码的机制。汉字绝大部分都是形声字。形声字是文字,不是语言,但由于它从一个特殊的表义性角度如实地反映了汉语的结构原理,因而人们可以从中窥知语言结构的信息。形声字的构造,人们一般的看法都是:“形”表义,“声”表音。这种看法不准确。“形”固然表义,但“声”不仅表音,而且也表义。“形”义和“声”义有重要的区别,“形”义只表示某一类具体的现象,处于一种辅助的地位,而“声”义表示的是一种抽象、宽泛而带纲领性的意义,抓住了它,就等于抓住了语义结构的纲,纲举目张,人们可以据此把握一批字的意义。现据杨树达(1934a)《释赠》一文的研究,考察“曾”声诸字的语义关系, 进而说明相关的编码原理。现将该文的相关部分引述如下:
《说文》六篇下贝部云:“赠,玩好相送也。从贝,曾声。”按赠为玩好相送,许君不详其语源。考《诗·大雅·崧高》篇云:“以赠申伯。”毛传云:“赠,增也。”按以增训赠,说似迂远难通,而毛公云尔者,乃明赠字之语源耳。《说文》五篇下曾部云:“曾,益也。”赠从曾声,故有增益之义,然则许君于赠下虽无所记,立意固与毛公同。盖以物赠人,实以物增加于人也。岂惟赠字为然哉!凡与赠同义之字皆有增益之义矣。……曾有益义,故从曾声之字多含加益之义,不惟赠字为然也。
杨树达为此列举了9个例子(引文均系《说文》):
1、“增,益也。从土,曾声。”
2、“層,重屋也。从尸,曾声。”重屋者,加屋于屋也。
3、“竲,北地高楼无屋者。从立,曾声。”竲与層义略同。
4、“甑,甗也。从瓦,曾声。 ”按甑加于斧之上以为用者也。
5、“,鬵属。从鬲,曾声。”按此与甑盖一字也。
6、“,置鱼筩中炙也。从火,曾声。”按用与甑同。
7、“罾,鱼网也。从网,曾声。 ”楚辞九歌云:“罾何为兮木上?”罾在木上,今制尚然。
8、橧,《礼记·礼运篇》云:“夏则居橧巢。”以橧与巢并言, 皆在上之物,故郑注云:“橧,聚薪柴居其上。”是也。
9、“矰,隿射矢也。从矢,曾声。 ”周礼夏官司弓矢注云:“结缴于矢谓矰,矰,高也。”《史记·留侯世家注》云:“矰,一弦可以仰射高者。”按物加益则高,增益义之引伸也。
这就是以“曾”为声而形成的一组字。“曾”声表示“加益”之义,宽泛而笼统,可以泛指任何现象的“加益”,而辅之以“形”以后而形成的字义就比较具体,只强调某一种现象的“加益”,是从“声”的意义中衍生出来的,因而声、义之间存在一种理据性联系。这一组字可以称之为以“曾”为“声”的字族。字族中“声”义表示的是一种上位概念,而“声”与“形”相结合而构成的字义表示的则是一种下位概念;“声”义是纲,在字义结构中的地位相当于义场,“形”义是目,提示义场所隐含的语义特征。我们的前辈已对这种现象进行过很好的梳理和明确的论述。例如,清儒黄承吉在他的《字义起于右旁之声说》中说过:“凡字之以某为声者皆起原于右旁之声义以制字。是为诸字所起之纲。其在左之偏旁部分,则即由纲之声义而分为某事某物之目,纲同而目异,目异而纲实同。”所以,形声字所透视出来的字义结构原理就是“义场×语义特征”,我们曾用“义类”和“义象”的概念进行过描写(徐通锵,1997,295—306)。人们可能会对此提出异议,认为这是文字结构的分析,不是语言的研究,难以揭示语言结构的原理。此话自然有道理,但过于绝对化。语言的研究固然不能拘泥于文字,但也不能脱离文字以及它所记载的书面语;即使是那些没有文字的语言,人们也只有用国际音标之类的记音工具将它如实地记录下来,使口语文字化、书面化之后才能进行结构的分析。汉字的构造是字义研究的向导,我们绝不能弃之不顾,更不能脱离以此为基础而形成的语义研究传统。当然,语音的“声”与字形所表示的“声”可能会有各种复杂的情况,这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具体的分析(请参看徐通锵1997及其所引用的资料)。
抓住“声”进行字义关系的研究是一种声训的途径,这既是富有中国特色的历史语言学,也是富有汉语特点的语汇学和语义学。杨树达以“声”为纲,撰写了一系列《说×》的文章,论述字族中字义之间的关系。《形声字声中有义略证》一文具有理论讨论的性质,论述了“声雚声字多含曲义”“燕声妟声字多含白义”“曾声字多含重义加义高义”“赤声者声朱声叚声字多含赤义”“取声奏声恖声字多含会聚之义”等9组以“声”为纲的字义关系, 并由此得出结论,“吾国语言义逐声生”“字义既缘声而生,则凡同义或义近之字,析其声类,往往得相同或相近之义”,此“皆语言之根柢,欧洲人谓之etymology”“盖语根既明,则由根以及干,由干以及枝叶, 纲举而万目张,领挈而全裘振,于是训诂之学可以得一统宗,清朝一代极盛之小学可以得一结束”(杨树达,1934b)。 这里的“曾”声义与前述《释赠》一文的解释略有差异,说明“声”义确实比较抽象、宽泛和一般,人们有一定的灵活解释的空间;只有辅之以“形”,字义才能向确切的方向转化。我们这里感兴趣的不完全是其中每一个字义的研究结论,而是从这种研究中可以窥知不同的字族以“声”为核心的字义平行衍生的途径和字义上下位概念的结构关系。如果说字族内部字义之间的关系是语汇、语义的纵向联系,那么不同字族(子系统)之间呈现出来的平行的结构状态就是一种横向的联系,这种纵横的联系使语汇、语义系统呈现出复杂而有条理的系统。以往的研究比较偏重于字义间的纵向联系,每一个字的意义都研究得很清楚,但是不大关注子系统间呈现出来的横向平行的结构,因而难以进行相应的理论建设。其实,子系统(字族)间横向平行的结构状态是语言系统性的一种重要标志,人们可以从中悟察语言的结构原理。我们从字族结构原则的平行性中得到的一个重要启示,就是可以悟察到上下位概念关系在汉语编码体系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是汉语的一种基础性的编码机制。
杨树达的声训论是清乾嘉以来“因声求义”这一研究途径的延续和发展。汉语的研究有悠久的传统,但如何抓住根本点展开研究,则经历了长期的探索,直至段玉裁、王念孙等人发现先秦古音在训诂中的重要价值、因而倡导“因声求义”的研究以来,才抓住了汉语结构的关键。这种理论突破了字形的束缚,以古音为纲,突出字中声、义之间的理据性联系和字族中字义之间的上下位概念的逻辑关系,使汉语的研究开创了一个新的局面,研究水平也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为什么?因为它抓住了汉语基础性的编码机制,诚如王念孙在《广雅疏证》的序言中所说,“窃以诂训之旨,本于声音,故有声同字异,声近义同,虽或类聚群分,实亦同条共贯,譬如振裘必提其领,举网必挈其纲,故曰本立而道生,知天下之至啧而不可乱也”。这是从汉语的研究中总结出来的理论和研究途径,抓住了根本。鸦片战争以后,西学东渐,西方语言学的理论和方法传入我国,人们争相学习、仿效,并用印欧语的理论、方法来研究汉语,这就使很多领域的研究脱离、中断了自己的传统。人们普遍接受索绪尔的语言符号任意性的理论,因而漠视、忽视、甚至否定“因声求义”的研究途径;与此相联系,自然也就不会去关注字族中反映出来的字义间的上下位概念的逻辑关系。这对汉语的研究是有消极影响的,因为它毋视汉语的特点,放弃了基础性的编码机制与汉语结构的关系的研究。只有一些“遗老”仍旧孜孜不倦地沿着“因声求义”的途径研究汉语的结构,比较有影响的,除了上述杨树达的研究以外,还有沈兼士的“右文说”和王国维的声训论。今天看来,这些研究仍有很重要的价值,值得总结和继承,而且对改进义场理论的研究也不无意义(徐通锵,1999b)。
四 基础性编码机制的调整和字族单字编码格局的解体
以“声”为纲,通过“形”“声”组配的造字方法将不断地认识到的、有上下位概念关系的现实现象编制成语言的“码”,这是汉语基础性编码机制的忠实反映,因而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能以不变应万变,历经假借、拼音化、外语借字、计算机语言信息处理等等的冲击而屹立不动。这种造字体系,尽管有诸多复杂的情况需要人们进行具体的分析,但仍不失为汉语基础性的语汇、语义研究的一根重要的拐棍。这种以“声”为纲而辅之以“形”的造字原则,每一个字的字义清楚、明确,专门指称某一类特定的现实现象(请比较上述“曾”声各字的字义关系),满足了人们认知现实的需要,但是不可否认,它也隐含有一些严重的弱点。这主要表现为:“声”的表义性功能负荷过重,往往要兼表若干个不同的意义(如“曾”声“多含重义加义高义”),这在语言中的反映就是出现大量的同音字,而在文字上的反映就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对现实现象的认识的加深,字族的造字范围不断扩大,同一类事物往往因其某些特征的差异而需要造不同的字,因而字数过多。这就是说,以“声”为纲的编码机制,“声”的功能负荷过重,而“形”的功能负荷却相对较轻,因为一个“形”只辅助表示“声”义的一个下位概念。不同的字形虽然可以在书面语中区别同音字,但无法减轻口语中字音的功能负荷,无法减轻人们的记忆负担。在社会生活比较简单的情况下,这种编码原则是能够满足人们的交际要求的。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它与日益增长的交际需要就发生了尖锐的矛盾,人们无法承担繁重的记忆。客观发展的需要迫使语言结构进行必要的调整。语言是一种自组织系统,它会根据交际的需要自发地对结构作出最经济、最有效的调整和改造。字族的结构对事物的表达来说虽有它的科学性,使上、下位概念的关系呈现出一条清楚的线索,但从另一方面来说,它的构造原则又有很多缺点,显得很不经济,因为“声”的封闭框框限制了人们的视角,难以对事物之间的关系进行横向的比较,发现其异同,作出更高层次的抽象和概括。不妨先看一些具体的事例。杨树达(1936)《释雌雄》一文列举了一系列含有“大”、“小”意义的字族,我们不妨以此为基础,结合王念孙的《广雅疏证》、梁启超的《饮冰室文集》所列举的几个例子,进行一些比较,然后考察这种编码原则与语言表达的关系:
“小”义字族
“此”声:
雌,鸟母也。(《说文》)雌之受名,盖以其小也。按此声字多含小义。
佌佌,小也。(《尔雅·释训》)
柴,小木散材。(《说文》)
赀,小罚以财自赎也。(《说文》)
姕,妇人小物也。(《说文》)
疵,病也。(《尔雅·释诂》)邢昺疏云:
“瑕釁小病也。”
啙,短也,凡物生而不长大谓之啙。
(《方言》)
頾,口上须也。(《说文》)
“取”声“聚”声:
,豕牝也。(《广雅·释兽》)按取声、聚声及音近之字多含小义。
鲰,杂小鱼也。(《史记正义》对《史记·货殖传》“鲰千石”的注)
聚,小邑也。(《枚乘传》“禹无十户之聚”的注)
…………
“戋”声(据梁启超)
丝缕之小者为线,竹简之小者为笺,木简之小者为牋,农器及货币之小者为钱,价值之小者为贱,竹木散材之小者为栈(见《说文》),车之小者亦为栈(见《周礼》注),钟之小者亦为栈(见《尔雅·释乐》),酒器之小者为盏,为琖,为醆,水之小者为浅,水所扬之细沫为溅,小巧之言为諓(见《盐铁论》及《越语》注),物不坚密为俴(见《管子·参患》篇),小饮为饯,轻踏为践,薄削为剗,伤毁所余之小部为残。
…………
“大”义字族
“厷”声:
雄,鸟父也。(《说文》)按厷声字多含大义。
弘,大也。(《尔雅·释诂》
宏,大也。(《尔雅·释诂》)
閎,大也。(《文选》韦昭注)
“叚”声:
麚,牡鹿。(《说文》)
豭,牡豕也。(《说文》)
嘏,大也。(《尔雅·释诂》)
假,大也。(《尔雅·释诂》)
“鲵大者谓之蝦。”(《尔雅·释鱼》)
“牛绝有力,犌。”(《尔雅·释兽》)
“分”声:
颁,大头也。(《说文》)
坋,大防也。(《说文》)
贲,大也。(《书·大传》“天子贲庸”郑注)
墳,大也。(《尔雅·释诂》)
按分声字多含大义,分贲古音同。
“般”声(据《广雅疏证》)
槃,大也,言所以自广大也。
幋,覆衣大巾也。
鞶,大带也。
磐,大石也。
“胖犹大也”,与“般”通。
伴,大貌,与“般”声近义同。“般”与“半”上古同为帮母,读音相同或相近,都有大义。
…………
如果我们愿意,还可以补充其他字族的例子。比较上述不同的字族,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不同的“声”含有相同的意义(如此、取、聚、戋等“声”含“小”义,厷、叚、分、般(半)等“声”含“大”义),而相同的“声”则可以表示不同的意义,如“叚”声,既可以表“大”义,也可以表“红”义。例如:“玉小赤谓之瑕”“马赤白杂毛谓之騢”“鱼之赤者谓之鰕”(吓熟则色赤)“云气之赤者谓之霞”“赤色谓之赮”;又如:“取”声既表“小”义,又多表“会聚”之义:积谓之,会谓之聚,积土谓之埾,聚谋谓之诹(见杨树达1934b,44,48);“戋”声的意义“应该分为两个系统,一系与残损一类意义有关,一系与浅小一类意义有关”(裘锡圭,1988,177),梁启超的归类过泛。这说明, “形”的功能负荷较轻,只表示某一类特定的现象,而“声”(语言中的反映形式就是“音”)的功能负荷过重。这个“重”不仅是一个“声”需要指称字族中各个字所表示的不同现象,而且是同一个“声”可以组成若干个不同的字族,使交际中的人们碰到的是大量的同音字;汉语中的同音字特别多,这恐怕是一个深层次的原因。语言中的音节是有限的,而要表达的意义是无限的,不同的意义与相同或相近的语音相联系,用同一个“声”来组成不同的字族,在以“声”为纲的编码时代,这是无法难免的,同音字多仅仅是一种表层的表现形式。“声”“形”功能负荷的畸轻畸重迫使语言系统为适应交际的需要进行必要的自我调整,办法就是从不同的字族中抽象出共同的语义,使其尽可能地一般化、概括化,摆脱与指称范围比较狭窄的特定现象的联系,并选择一个常用字来表示。比方说,比较上述几个字族的语义的异同,“戋”“此”“取”“聚”声都有“小”义,这就有可能把“小”义从这些“声”中抽象出来,用一个简单而常用的字去表示(比方说“小”),而后根据指称和表达的需要,将它与表达某类事物的字相组合,以构成表达某一概念的字组。这样,表达新事物、新概念的时候,就不必事事造字,既符合语言结构经济、明晰的要求,又能保持语言表达手段的区别性,是语言表达方法的一大改进。“小”原来的意义是“物之微也”(《说文》),限指物件,现在扩大它的语义范围,泛指任何现象的“小”,使其性状化;如果要指称一种有“小”的特征的现象,就可以采用组字的办法,把“小”与另一个字相组合,使它的指称具体化。比方说“鲰”,可以用“小鱼”“杂鱼”“小杂鱼”等来表示。这是克服“声”的功能负荷过重、减轻人们因字音区分、庞杂字形的辨认而形成的记忆负担的最简单而有效的方法。汉语社团采用了这样的方法。这是汉语编码机制的一次重要调整,并由此改变了汉语语汇、语义系统的面貌。应该说,这种调整在汉语史上是一次“继往开来”的变化,使汉语的结构出现了一些方向性的转折。它的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比较不同字族的语义异同,从中抽象出共同的意义,进而用组字的方法去指称、认知、表达现实现象,编码机制的这种调整是汉语社团思维方式的一种变化,或者说,是对语言世界观的“主观性”“片面性”作了一点调整。“失之毫厘,谬以千里”,这种调整牵一发动全身,使汉语语汇的组织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原来,汉语对现实的编码以名物为基础,动作的意义寄生于名物之中,而性状类的意义,除了一些联绵字之外,接近于“无”,前引张清常关于《尔雅》时代“没有把颜色的概念分析出来而成为一个专词”的情况就是这方面的一个明显例证;周法高(1962,13)发出上古汉语形容词为什么那么少的疑问,也与此有关。现在,“黑”“白”“大”“小”这一类性状性的意义从不同的字族中抽象出来了,语言中就产生了一类表性状性意义的字,改变了原来编码体系中空间(名物)、时间(动作)、性状的结构不平衡状态。同时,这一类意义抽象出来之后也就不能不使上下位概念的关系的表现形式发生重大的变化。原来,字族中的“声”是义场的标志,代表一种上位概念,而“声”“形”相组配的字代表一种下位概念,从不同的字族中抽象出共同的意义之后,就用这个字与其他相关的字相组合去表达某一种下位概念,从不同的字族中抽象出共同的意义之后,就用这个字与其他相关的字相组合去表达某一个概念,这就使“声”“形”退出上下位概念关系的表达,而由字组中的字去承担,使以单字编码格局为主的语汇系统向复音化的双字编码格局转化。
其次,从不同的字族中抽象出共同的意义,并将它归属于某一个字,这就给字族的结构带来了决定性的影响,促使它解体。为什么?语言的编码方式由造字改为组字,“声”失去了造字基础的地位,从而在汉语社团的心理意识中逐渐淡出;不过“淡出”不是消失,只要表达有需要,语言社团也会毫不犹豫采用这种已经淡出、但仍旧潜存的造字方法,最突出的就是汉语中的化学名辞,如氨、氢、氧、镁、钠、钴……。编码方式的改变和“声”的核心地位的淡出使字族间出现了一系列平行的变化:字族中一些语义范围比较狭窄、偏僻的字逐渐退出交际的领域,因而字的总量逐渐减少,如上述的“曾”声字族常用的只留下曾、增、赠三字,“此”声字族只留下雌、柴、疵等字;由此,字义中的特殊性成分弱化、消失,而一般性的意义加强,如“雌”只突出它的性别性的意义,“柴”只突出它柴火、劈柴之类的意义,人们已很难意识到它们与原来“小”义的联系,而“疵”只保留在一些如“吹毛求疵”“疵点”“疵品”等的固定字组中,使用范围非常狭窄;由此,字中声义之间的理据性联系日渐淡化,“百姓日称而不知其所以之意”(《释名·序》),而“形”义的地位则比原来突出,其代表性的著作就是《说文解字》。字族结构的解体模糊了汉语早期的编码机制,淡化了上下位概念的字义关系,影响了汉语的深入研究。乾嘉时期“因声求义”理论的提出所以会在汉语的研究中产生革命性的影响,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由于它复活了汉语的基础编码机制。
再次,编码机制的调整改变了编码的方式,组字代替造字,从而改进了语言的表达方式。造字,表现出来的形式是文字, 但反映的是“1个字·1个音节·1个概念”的结构,每一个字的意义具体而明确;组字,这是把两个或几个表示一般性意义的字(如上述的“小”和“鱼”)组合起来去表示一种特殊的现象,突破了“1个字·1个音节·1 个概念”的限制,使表达手段多样化。组字,这实际上是语言的一种再编码,它以原编码方式为基础,在结构格局许可的范围内改进语言的结构,以适应日益增强的交际需要。形声的造字方法虽然可以增加书面语的表达手段,以不同的“形”来区别同音字,但是它的容量究竟有限,无法一物一字、一物多字,而字组就可以克服这种局限,既能增加口语的表达方法,减少同音字的干扰,而且还可以大大扩大表达的范围,因为两个意义相关的字一组合就可以表达人们想要表达的概念。这就解决了原来造字的方法无法解决的一个大难题。汉语语汇的发展终于找到了自己最佳的发展道路,单音节的造字让位于多音节(主要是双音节)的组字。
五 语汇单位的复音化和汉语字组的结构原则
语言现象需要适应交际的要求不断发生变化,但是它的结构原理却非常稳固,不会轻易退出历史舞台;它可以因语言的变化而改变自己的表现形式,使人难以辨认,但始终支配着语言的运转和演变,控制着演变的范围和方向(徐通锵,1990)。字族结构的解体给汉语演变带来的影响也是如此,上下位概念的关系、义场和语义特征的关系虽然与造字方法脱钩,但寄生于字组的结构,通过字义之间的关系表现出来。语言现象的易变性和结构原理的稳固性之间的矛盾运动始终控制着演变的走向。
前面说过,上下位概念是相对的,范围的大小呈现出一层层的级差:层次越高,分类越粗,呈现出外延大、内涵少的状态,而层次越低,分类就越细,呈现出外延小、内涵广的状态。语言编码以哪一层的概念为基础,归根结蒂,决定于交际的需要。字族时期的汉语编码,所依据的概念层次比较低,因而分类很细,只要汉语社团认为是一个类的事物,就给它造一个字,以至于马竟因毛色的差异和位置的不同而有35个专名之多。从不同的字族中抽象出某种共同的意义,说明汉语社团改变了编码的概念基础层,不仅关注事物的特点,而且关注不同现象之间的共性,并加以抽象,使之成为一种独立的概念,这与现代语言学从不同义场的比较中抽象出语义特征的性质和方法是一样的。从层级性的上下位概念的关系来说,它上升了一个概括的层级。这是编码机制的一次调整,不是否定原有的编码基础,因而因编码机制的调整而发生的变化也不能超越结构原理所能控制的范围和方向。组字代替造字,表达的方式变了,但结构原理未变,只是对上下位概念的关系有所调整而已。调整的方法主要有两个,就是一联合,二限定。
“联合”就是原来指称下位概念的两个字联合起来组成一个字组去表示它们所属的那个上位概念。例如“饥谨”,“饥”指粮荒,“馑”指菜荒,各有所指,同属一个上位概念“饥荒”或“荒年”,联合组成“饥谨”之后,其特指性的意义弱化,而泛指性的一般意义凸显出来,在语言编码的体系上它已成为表达概念的一个基本结构单位。这种同属一个上位概念而分指两个不同侧面的字早期可能还有语音上的联系,或双声,或叠韵,如“饥”与“谨”就是一种双声的关系。和“饥谨”的性质相同的例子比比皆是,例如:
语言 追逐 奔波 坎坷 估计 呼喊 琐碎 切磋 荼毒 咀嚼 拘谨 淫佚 祈求 倔强 委婉 零落 浩瀚 喧嚣 闪烁 蒙昧 蓬勃 习俗 对垛 偏僻 松散 ……
这里所列的一对对字组,两个字在语义上有同义关系,在语音上有双声、叠韵关系。这是汉语语汇系统的一个重要特点,印欧系语言的词没有这一类的结构,因为两种语言的基础性的编码机制有着明显的差异。随着语言的发展,为适应交际的需要,两个字之间的双声、叠韵的限制被突破,只要同义就可以组成一个字组去表达一个概念,如朋友、城郭、英俊、豪杰……。根据程湘清(1982,112)的研究, 这类联合性的字组,在《论语》中占26.7%,《孟子》占34.5%。这一类字组在现代汉语中仍占有很大的比重。
“限定”性字组的产生与发展和上下位概念关系的调整、字义概括性程度的提高,关系最为密切。以黑、白、赤、黄、青等表颜色的字为例,张清常发现《尔雅》“在颜色方面提供最有价值的材料乃是若干早已死亡的专词,它们是带颜色的物件,却没有把颜色的概念分析出来而成为一个专词,意义是某色某物”。张永言(1984,100—135)对此有具体的研究,列出每一个字的所指,例如表“黑”的物件的字有98个,“白”85,“赤”65,“黄”29,“青”25。从98个表“黑”的物件中抽象出一个统一的概念“黑”之后,表具体物件意义的字,或者使其意义专门化,淡化与“黑”的联系,或者将其淘汰,如交际需要,可以将“黑”冠之于表某种物件的字之前构成限定性的字组,去表达人们想要表达的概念。例如“墨”,原义是“书黑也”(《说文》),现指“书写绘画的用品,是用煤烟或松烟等制成的黑色块状物,间或有用其他材料制成别种颜色的,也指用墨和水研出来的汁”(《现代汉语词典》),已经不完全是“黑”的意义;“缁”原义是“帛黑色也”(《说文》),现在虽然还在用,但使用范围有限,如“缁衣”之类的说法只用于较文的书面语;“戋”原义为“禾伤雨而生黑斑也”((《列子·黄帝》殷敬顺《释文》引《埤苍》),意义过窄,已被淘汰,如要表达这种现象,可用“黑斑”之类的说法。这种隐含于各种具体事物之中的一般性、共同性意义抽象出来成为一个独立的概念之后,就加强了字的组合能力,可以与意义相关的字组合起来去表达某一种具体的概念。它给语汇系统带来的最直接的影响就是字数减少,不常用、意义偏窄的字多被淘汰,或只用于某一种特殊的场合,而从不同字族中抽象出来的、表一般性概念的字的使用频率和与其他字相组合去表达具体概念的能力则大为加强,大体情况是:愈常用的字,其组合能力就愈强,所能组成的字组也越多。比较上述“黑”与“墨”“缁”的使用频率就可见其一斑。这种表达一个概念的限定性字组,现在人们习惯上称之为偏正结构。根据程湘清的统计,《论语》中占37.2%,《孟子》占30%。这种现象说明,汉语编码机制的调整当时已进入相当成熟的阶段。
“联合”与“限定”是组成表达一个概念的字组的字义关系的两种基本形式,其他的大致都是以此为基础通过类推而派生出来的,这里没有必要一一加以讨论。字族中字的语义结构基础是“1个义类×1个语义特征”,从不同的字族中抽象出一个共同的意义,并将它归属于某一个字之后,这种结构原理有没有发生变化?没有,它只是改变了自己的表现形式。这个字在字组中的地位既可以代表义类,也可以代表语义特征,区别只在于它的位置。字组的主流是二字组,同一个字处前字的位置还是处后字的位置,其语义功能不一样:处后字的位置代表义类或义场,处前字的位置代表语义特征。如仍以“黑”为例子,情况就是:
傍黑 黎黑 摸黑 漆黑 黢黑 碳黑 乌黑 黝黑
黑板 黑帮 黑道 黑店 黑地 黑洞 黑豆 黑管 ……
第一组“黑”的语义已经事物化,代表一种义类,前字限制后字的语义范围,而第二组的“黑”代表的是一种语义特征,限定后字的语义范围。“黑”在这些字组的结构中处于核心的地位,我们称为核心字;以此为基础而组成的字组的结构规则,根据核心字的前后位置的差异,可分向心(第一组)和离心(第二组)。《倒序现代汉语字典》和《现代汉语字典》就是对这两类字组的编集和注释,为汉语字组结构的研究准备好了扎实的材料基础。同一个字因在字组中所处位置的差异而具有两种不同的语义功能,这是汉语的字义结构的一个很重要的特点。它是字族结构中“声”“形”相互关系的结构原理的延续和发展。一个字的主要语义功能是什么?也可以从它在字组中某一位置的出现频率得到明确的启示。例如“黑”,它作为后字的字组很少,而作为前字的字组却很多,说明表限定性的意义以组成离心字组是它的语义功能的主流。正因为汉语的字具有这样的结构特点,所以我们建议以核心字为基础分析汉语字组的结构。这个问题我们已进行过多次讨论(徐通锵,1997 , 1999a),这里不赘。
汉语世界观的“主观性”“片面性”决定了汉语编码机制的特殊性,并由此产生了汉语语汇、语义的独特的发展道路。语言研究的任务主要是要弄清楚每种语言的特殊的发展规律。由于特殊中隐含着一般,个性中隐含着共性,而共性寄生于特性之中,因而我们如能真正弄清楚汉语特殊的发展规律,那肯定会有助于语言共性的研究。就本文所涉及的范围来说,字族的结构原理与字组的结构规律虽然是汉语特殊的结构,但它们和义场、义素的理论是一脉相通的,从中总结出来的理论和方法可以补正现行义场、义素理论的不足(徐通锵,1999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