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环境监察工作的现实困境与对策研究论文_ 张明东

基层环境监察工作的现实困境与对策研究论文_ 张明东

张明东

天祝县环境保护局 甘肃武威 733000

摘要:随着人们环保意识的不断提升,基层环境监察在环境监察系统当中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必须树立与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贯彻执行节约资源以及保护环境基本国策,加强生态环境的重视程度,加强环境监察,从而遵循绿色发展以及生活方式,走可持续发展到了。但就当前我国基层环境监察现在而言依然存在着诸多的问题,因此,需加强基础环节监察力度。本文就基层环境监察工作的现实困境与对策展开探讨。

关键词:环境监察;存在问题;对策

引言

基层环境监察作为环境保护执法主体,其执法效力直接制约着环境保护质量,同时作为实现生态环保以及污染质量的重要方式,需给予高度重视。而如何加强基础环境监察执法力度,是现阶段监察执法工作者亟待解决的难点。

1基层环境监察工作现状

1.1环保法律法规亟待完善

尽管目前关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较多,但大多过于笼统抽象,职责与权限不明,相关环境法律法规间缺乏有效配合,甚至存在交叉重叠的现象。新环保法的出台虽然有效改善了上述问题,但目前只有《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得到修订,其他单行法并未进行修订。目前,在环境执法过程中,基层环境执法经常因为新环保法与各单行法不一致而备受困惑,导致环境执法的违法成本低,相比较而言,守法与执法成本比较高,执法过程中还存在举证难的问题,无法有效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更别提进行强制整改了。可以说,环境执法的整体形势依旧不容乐观。

1.2环境监察执法力度不够

环境保护执法是多项环保执行重要方式,没能最大化发挥出应有的效能,在执法过程中国不可以强制执行,新《环保法》四个配套措施实施力度非常小,案件数量和质量方面,还是在处理法法及处罚金额等方面都不能真正做到严格的要求:①违规安检处理难。处理违法行为的时候,行政处理行为及新《环保法》四个配套办法案件非常多,可是按照天数接连处罚、移交环境污染相关的案件非常少。②法律追责困难。在执法的时候不能有效的收集到相关违法违规证据,致使未能做到有效追责,存在“以罚代刑”情况。③企业单位联合行动困难。因为单位和部门之间联合行动不够,安检移交的时,没有成立有效可行的制度,申请强制执行,这样就导致针对违法行为使用法律手段管理。④与地区利益挂钩。有些事业单位为了达到某些政绩或经济利益,导致环境污染的情况出现,地区事业单位成立背后的保护伞,阻碍了环境执法力度。

1.3环境监管部门间缺乏有效配合

为了加强环境保护,要加强相关部门的协调与配合,除依靠环境监察部门外,还要协同如工商、法院、城市管理及规划局等有关部门。这些部门要发挥自身能动性,共同应对严峻的环保形势,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然而,在实践过程中,相关部门并未形成一致配合,彼此间合作意识缺乏,工作分工比较笼统,无法明确到具体部门。更重要的是,整个环保系统内部的环境监测与监察两系统之间缺乏有效配合,经常是一个部门在战斗,严重限制了整体协调效能的发挥。

2加强基层环境监察工作的策略

2.1加强环保法律体系建设

我国应尽快完善现行的环保法律法规,在尚未出台正式的环保法律法规前,要派人员进行调研与论证,了解基层实际情况,悉心听取相关环保部门给出的意见与建议。在制定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的过程中,要明确环境监察的对象、范围,确定环保违法行为的处理和处罚种类、数量与具体的处罚标准,使现行环保法律更具可行性,为环境监察部门开展工作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各基层政府应立足于地方实际,认真分析当前的环保法律法规,并出台相关实施细则与规章,弥补相关法律的不足和缺陷,加快环保法律制度的完善,为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

2.2加大环境监察执法力度

基层环境执法工作者需遵循“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做到敢于执法、善于执法,并将日常监督与集中整治相互融合,通过法律、经济等方式,加大打击违法排污惩治力度;同时,增强各个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强化强化党政班子领导责任制,增强部门凝聚力,有效的防止环境执法过程中存在行政不作为亦或推诿扯皮的状况,从而将环境保护真正的融入到法治化轨道。

2.3加强相关部门的合作与配合

要保证基层环境监察工作的顺利开展,仅靠基层环保部门往往是无法完成的,还需要有关部门的支持与配合。所以,环保部门应与其他部门之间加强协调与沟通,明确分工合作,尽可能避免出现漏管、漏批等问题。要加强与司法部门的合作,对于环境监察执法处理的结果,如果个人或单位拒绝履行,则可向司法部门申请强制执行;与城市建设管理、规划局、工商管理局加强合作,如有必要,可多部门联合执法,使环境监察执法工作得到有效落实。基层环境监察部门应与监测部门加强协作,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共同制订工作计划,确保环境监督执法工作质量得到有效提升。

2.4适时调整与创新执法手段

当前已进入信息化时代,大多工作都可通过信息技术完成,环境监察执法工作也应如此,因为这是提升执法效能的有效路径之一。首选应当划分责任,将具体责任落实到具体片区、责任人头上,而后建立专门的环境监察小组,不同小组负责不同监察人物;其次应针对不同企业的经营生产模式,划分不同监察层次,以便更好的利用信息技术,细化监察任务;最后针对具体执法效果,应每隔一个月或半个月召开一次研讨会,组织大家一起分析做得不足之处,以便及时改正。此外应采取网格化监察执法形式,除了视情况划分不同区域,实行“划片包干”制度外,还应建立起专门的奖惩与考核制度,只有当工作者的利益同执法效能挂钩,才能有效激发他们的工作欲望、工作责任心,进而确保执法有效性。

2.5加强基础设施投入力度

当前,最为紧急的是加强基层部门基层设施的标准化建设,并在此基础上,及时完成基础部门相关规划并对上级部门完成上报,从而为环境监察执法开展奠定一定的基础,遵循以当地政府支持为主导,增多资金投入力度,科学的配置执法人员,提升执法力度。

2.6加强公众力量的参与

环境监察工作只靠环境监察部门单打独斗是行不通的,必须与公众联合起来,让公众提高环境保护的意识,加强对环境污染行为的监管,对环境污染的企业应该用于举报。只有联合全社会的共同力量,才能够做好环境监察工作。环境监察相关部门也可以发展环保志愿者,在体制外发展环保的主力军。这样不仅能够分担执法人员的工作压力,还可以让“保护环境”“可持续发展”等理念深入到公众中,并且可以拓宽相关部门的信息渠道,用群众的力量,及时发现污染源和企业的污染行为。对于举报群众应该匿名保护并且有偿奖励,以此吸引更多的人参与到环境监督工作中,从而调动公众的积极性,达到环境监察的工作效果。

结语

综上所述,伴随着我国基础环境监察工作的有效开展,需对监察过程中存在的难点进行有效的解决,从而保证基础环境监察工作的有效开展。同时做好环境执法工作是每个环保人的职责所在,是依法保护环境、保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过程,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让我们共同携手,强化环保责任,完善监管机制,以更大的决心还子孙后代一片蓝天、一片净土、一泓清水。

参考文献:

[1]苏东策.基层环境监察工作的现状及措施[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中旬刊),2016(5):85~86.

[2]王鹏,叶辰.新时期关于强化基层环境监察执法能力的探索[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5(9):270.

论文作者: 张明东

论文发表刊物:《建筑模拟》2018年第27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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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环境监察工作的现实困境与对策研究论文_ 张明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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