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各省市科技“十一五”规划的比较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十一五论文,各省市论文,全国论文,科技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十一五”时期是我国依靠科技进步,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了解和分析各省(市、区)“十一五”科技的发展方向、目标、重点以及重要举措,对借鉴其他省市做法,加强区域间联合协作,以及在竞争中取得优势有重要的作用。
一、各省科技发展的方向与定位
从全国的科技格局来看,呈现出一定的地域性。东部省份主要科技特点在于高新技术跨越和制造业升级;中部省份科技发展的特点在于传统工业的改造;西部省份则侧重于资源、生态科技及在全国科技版图中的战略地位。
(一)上海、北京、天津:建设“引领型”的创新城市,成为知识生产与服务中心,发挥辐射带动作用。
(二)广东、江苏、浙江:建设创新型省份和科技强省,成为科技创新基地、成果转化基地和高新技术产业基地。
(三)辽宁、吉林、黑龙江: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构建现代装备制造基地。
(四)河南、四川、重庆、陕西、湖北、湖南、江西:成为中西部区域科技创新中心,重要的高新技术产业聚集区,率先为中西部崛起提供有力支撑。
(五)内蒙古、甘肃、新疆、青海:加强农牧业技术领域创新,重点解决一批生态科技难题,并以科技为支撑建立国家重要的能源、资源战略接替基地。
二、各省主要科技发展指标比较
“十一五”期间,各地都提出要打好基础,建设创新型省(市)的目标。综合各省所提出的思路与重点,可以看出下一阶段建立创新型省份需通过四个基本门槛即:优势产业科技领先、高新技术跨越、政策环境创新、资源能源以及自然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与“门槛”相对应,各省提出了一系列指标,比较如下:
(一)研究发展经费占地区生产总值比例
研究发展经费占地区生产总值比例是国际通行的评价一个国家或地区科技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也可称为R&D投入强度。一般而言,发达国家的这一比值在2%以上,如2003年美国为2.6%、日本为3.15%、德国为2.55%、芬兰为3.49%。
1.各省“十五”的发展基础
从2005年各省R&D投入强度看:超过2%的省市有3个,分别为北京5.61%、陕西2.51%、上海2.28%;1%~2%的省市有11个,主要包括天津1.98%、辽宁1.56%、江苏1.48%、四川1.31%、浙江1.22%等;低于1%的省份有17个,主要包括安徽0.85%、河北0.58%、河南0.53%、内蒙古0.31%等(如图1所示)。
图1 主要省份R&D投入强度
从国外发展的经验看:当R&D投入强度小于1%时,主要处于工业化前期,以使用技术为主;当R&D投入强度在1%~2%之间时,处于工业化中期,以改进技术为主;当R&D投入强度大于2%时,处于工业化中后期,以创造技术为主。
2.各省“十一五”的目标比较
目标定在2.5%以上的省份有4个,北京6%、陕西3.5%、上海2.8%、天津2.5%;目标为2%的省份有6个,包括江苏、湖南、辽宁、四川、吉林和山东;目标定在1.5%~2%的省份有2个,广东1.8%和重庆1.7%;目标为1.5%的省份有9个,主要包括河北、河南、福建、安徽、内蒙古等;目标低于1.5%的省份有10个,主要包括山西、江西、青海、西藏等。
(二)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比重
高新技术产业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产业,加快提升高新技术产业在工业行业中所占比重对于走新兴工业化道路实现跨越式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1.各省“十五”的发展基础
如图2所示,从2005年各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中高技术产业所占比重反映的情况看,京、津、沪、江苏和山东等省市这一比重均在20%以上。
图2 主要省份高新技术产业占工业比重
2.“十一五”各省高新技术的目标比较
目标在30%以上的省份,主要包括北京、天津、江苏、山东等;目标在20%~30%的省份,主要包括浙江、河南等;目标低于20%的省份,主要包括云南、河北等。
(三)地方财政科技拨款占地方政府财政支出比重
地方财政科技拨款就是反映地方政府推动科技发展力量强弱的重要指标。
1.各省“十五”的基础
如图3所示,2005年各省地方财政科技拨款占地方政府财政支出比重的情况是:比重在3%以上的省市有4个,分别是上海4.78%、广东3.66%、浙江3.95%和北京3.55%;比重在2%~3%的省市有4个,分别是天津2.62%、辽宁2.32%、福建2.29%和江苏2.13%;比重在1%~2%的省市有16个,主要有山东1.81%、河南1.24%、河北1.14%和内蒙古1.03%等;份额低于1%的省市有7个,主要包括甘肃、江西、青海、西藏等。
图3 主要省份地方财政科技拨款占地方政府财政支出比重
2.“十一五”目标比较
针对这一比重,各省“十一五”的发展目标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是提出明确的层级目标如:江苏提出省、市、县每年新增财政支出中科技支出的比例分别不低于6%、3%、2%;浙江提出省、市、县财政科技支出占本级财政支出的比例分别达到10%、5%和4%。二是主要着重于建立地方财政科技投入的长效机制。如云南、河北等省提出形成科技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等。
(四)科技进步贡献率
科技进步贡献率是一个评价指标,主要用来评价经济增长扣除劳动力贡献和资本贡献的情况下随着时间的发展所获得的增长。一般来说,发达国家在经济持续发展的过程中,科技进步贡献率几乎都维持在50%以上。从部分省份确定的目标来看,定在50%以上的省份主要包括广东、山东、江苏、湖南、湖北、河南、河北等;而低于50%的省份主要包括贵州、宁夏、青海、四川等。
三、各省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取向
在“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中,各省都强调以提高区域创新能力为目标,以促进跨地区的知识流动与扩散为重点,建设区域科技创新体系,促进企业、高校、研究机构和政府等创新主体之间结合互动,从而提高区域的整体竞争力。
(一)空间布局——以城市为中心,构筑创新体系的多重节点
区域创新体系的空间发展规律与区域经济的空间布局规律存在着一致性:主要可分为基础建设、城市发展和轴线开发,并最终走向网络化。
1.基地式布局。主要体现于创新城市的发展布局上,依托园区和各种基地,带动整个城市的科技创新能力。如北京主要以中关村科技园区为核心,通过知识经济示范基地,科技辐射扩散、技术孵化和产业化基地的建设,充分发挥园区的示范带动作用。上海则继续实施“聚焦张江”战略,提升金桥、漕河泾等园区的自主创新能力,推动紫竹科学园区和杨浦知识创新区建设。
2.点轴式布局。主要为多数省份采用的空间布局,其核心就是通过区域内部发展较快或特色较为突出的城市连成一线,并以此为基础向区域纵身拓展。如陕西的“一线两带”是以西安为中心,以陇海铁路陕西段和宝潼高速公路为轴线,以线串点、以点带面形成的以高新技术和先进技术为特点的产业经济体系。四川的“突出一带,抓好两片,扶持两区,协调发展”,重点加快成德绵高新技术产业带发展,抓好攀西、川南特色科技产业发展,加大川西北、川东北地区科技发展扶持力度,实现省内区域科技互动协调发展。
3.点群式布局。这一方式主要为经济、科技发展水平较高的省份采纳,其实质是点轴式开发的高级形态,呈现出节点化、网络化特征。如浙江提出:以杭州为中心、宁波和嘉兴为副中心,温州、绍兴、湖州、金华、台州等中心城市为节点,形成特色明显的网络化、开放型创新体系布局。再如江苏省沿江火炬带:苏州、无锡、南京、常州为第一层次;南通、扬州、泰州、镇江为第二层次,进行分层次的发展,强调科技互动的网络化、特色化、层次化。整体来说,中心城市已经成为各省科技创新体系空间布局的基石,无论点轴式开发还是点群式开发都是围绕城市作为体系节点,进而以都市连绵区形成创新资源流动的“血脉”。
(二)科技资源——围绕重点产业技术,进行开放式、集约化重组
“十一五”期间各省均提出围绕产业科技创新,优化科技资源配置的发展思路。从各省的实际操作看,有些区域科技投入虽然很大,但效果不好,可见科技资源配置有其自身的内在规律,具体而言则体现在开放性和集约化的特点上。
1.集约化。将有限的、优势的科技资源合理的应用于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许多省市在科技项目的选择上由“散而全”向“精而准”转变,牢牢地把握区域科技发展的重点、难点进行集中配置;在科技投入上由“撒胡椒面”向“重点与集中”突破,改变传统过于平均地投入方式,重点着重于针对产业链、创新链的各个环节,进行系统性的配置。如辽宁省计划在资金投入上作出较大调整,将近3亿元科技经费“捆绑式”使用,全部投入到高档数控机床及关键功能部件开发、汽车配套零部件等重大项目中,占省级科技计划经费的72%,而支持企业的经费则占省级科技计划经费的64%。
2.开放化。在判断清楚自身科技资源特点的基础上,向外拓展,采取流动性、协作性的方式有效组织区域内外的科技资源实现优势互补。各省在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的过程中,均就开放科技资源加强合作进行了规划,如长江三角洲区域科技规划中,就突出强调了跨行政区域的科技资源配置问题。再如山东、吉林等省份则提出,在“十一五”期间进一步组织实施国际科技合作计划,积极参与全球性、区域性的双边或多边大型国际研究计划,追踪国际前沿课题,抢占科技制高点,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开拓性的利用国内外科技资源。
(三)科技网络——以技术创新为中心,向梯度化、契约化方向发展
“十一五”期间,各省均针对自身的优势产业制定了相应的发展方向和优先主题,从创新体系建设的角度看,都着重于通过产学研的紧密结合解决区域产业共性、关键的问题,通过企业与企业、企业与中介等方式加快扩散进程。
1.以创新型企业为主,构筑层次明晰、扩散有力的创新梯度
一是加快创新型企业的建设步伐。安徽省提出,以进入“国家队”为目标,发挥大中型企业在行业技术进步中的骨干使用,选择少数大型骨干企业,着力于培养创新链上的领军企业。再如江苏提出:加强企业技术创新载体建设,引导和支持大中型企业特别是行业骨干龙头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加快建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博士后工作站等研发机构。可以说,建设创新型企业的重要意义在于形成“创新——应用——扩散”的企业梯度,通过不同科技类型的企业相辅相成、相互促进,产生良好的引导和带动作用。
二是进一步明确中小企业在技术创新、转移中的重要地位。目前国内65%的发明专利、80%的新产品开发主体是中小企业;高新区80%以上的自主知识产权也是中小企业创造的。因此各省在“十一五”规划中,都着重强调了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在技术创新网络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如天津市提出:面向重点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和特色产业,新建20家国家级和市级的企业孵化器与生产力促进中心,鼓励各类科技园和综合企业孵化器的建设。再如安徽提出:整合技术、人才、资金等要素,重点扶持100家左右科技型中小企业做大做强。
2.产学研合作,采取以联盟形式为主的市场化运作,构筑各类创新主体的交叉网络
就各省的发展思路看,“十一五”期间产学研合作将呈现四个特点:一突出战略性,紧紧把握区域优势产业科技的发展方向与趋势;二把握关键,共同攻克行业共性关键技术,形成统一的标准尺度;三注重协同,从产业链的角度进行体系化的纵深合作;四追求实效,以市场养科技,以科技促市场。
3.以中介组织为基础,推动科技服务业社会化、网络化的高速发展
从目前国内的发展形势看,以中介组织为依托的科技服务业已经表现出良好的发展前景。北京已摸索出一系列打造科技中介服务的模式如:联合体型——联合大型企业,建立成果转化联合体;技术引进集成型——买进国外关键技术,集成国内科研成果,向企业进行推广;示范推广型——建立样板工程,推广高校成果;技术拍卖型——开展技术成果评估等等,推动科技服务业的快速发展。天津则提出要积极培育全国知名品牌的工程设计咨询机构,打破资质壁垒,实现体制机制创新,引导条件成熟、具备一定品牌和规模的机构向集团化方向发展。种种情况表明,以中介为基础的科技服务业,将在“十一五”期间成为创新网络建设的重要推动点。
(四)园区、平台——以深层整合为动力,推进区域创新绩效的全面提升
“二次创业”已经成为高新区发展的主旋律。“十一五”期间各省均将对现有园区和特色产业基地进一步加强规划、适度扩容、完善服务、优化布局,建立和完善高新区的研发体系、投融资体系、产业配套体系、人才支撑体系和科技服务体系。“整合重复资源,充分实现共享”是平台建设的主题。各省大都提出要加强三类平台的建设:一是服务于创新研究的知识创新平台;二是服务于产业科技创新的工程技术平台;三是服务于成果转化的公共服务平台。
四、各省科技发展政策取向
(一)政策推动,呈现五个亮点
从各省针对“十一五”出台的政策亮点看,主要可归纳为五个方面:一是预算安排,建立地方财政科技投入持续增长机制,多数省份表示从2007年开始,省级财政应用技术研发经费的增幅要明显高于财政收入的实际增幅;二是专项扶持,针对产学研合作以及重大专项等加大扶持力度;三是政府采购,建立财政性资金采购自主创新产品制度;四是税收优惠,允许企业按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经费抵扣所得税,加大对高新区的税收扶持力度;五是财政倾斜,政府利用基金、贴息、担保等方式引导各类金融机构支持自主创新与产业化,鼓励各类银行开展知识产权、权利质押业务。
(二)政策落实,从角色转换开始
1.政府由直接参与科技资源配置转变为科技资源配置规则的制定者和监督者。这一转变的实质是政府由抓具体问题的角色中解脱出来,承担宏观性、战略性的综合职能。
2.政府由直接参与成果评估转为引入第三方进行评估、审查。其实质是要引入市场主体如中介机构、金融机构,参与到科技创新的审查和评审过程中,并逐步使这些市场主体发挥基础使用。
(三)提高创新绩效,从配套服务开始
1.资金配套,实现资金链与创新链各个环节的紧密对接。实现资金链与创新链的紧密对接就是要使各类创新活动和创新链的各个环节都能得到成套系的政府资金支持,并以此带动整个社会资源向创新链的各个环节集聚,最终有效的解决资金短缺问题,实现创新成果转化周期的缩短,提高创新绩效。
2.机制配套,实现产业链与创新链的相互推动与延伸。科技系统和经济系统往往在各自的系统内追求科技进步,一旦实现产业链与创新链的互动则对两者都是一个有利的提升,而其中的关键就在于建立产学研联盟。
3.法律配套,实施知识产权保护战略。必须大力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提出积极的技术产权归属和技术收益权分配方法,才能有效的推动创新绩效的提升,如安徽等省份均提出:要建立专利服务信息平台,推进专利技术的产业化。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各类侵权行为,建立重大经济活动专利特别审查、专利预警、维权援助等机制。
4.考核配套,实施公示制,问责制,将科技指标加入政府考核中。以创新绩效的提升为核心,就要从源头抓起,其一,对科技计划信息要采用公开公示的制度;其二,建立有效的问责制,将科技对经济发展贡献的大小纳入对各级政府进行考核的重要指标。
(四)政策导向,要惠及民生
1.惠及“三农”。浙江、青海等省份提出:在兼顾工业科技进步的同时,应更加重视农业、农村的科技进步,切实提升农村的科学素质。云南省也提出要改革和完善农业科技成果示范与推广网络,初步建立以信息技术为支撑的农村科技传播和服务体系等这些都是聚集“三农”的直接体现。
2.“绿色”增长。随着国内经济的发展,资源能源的消耗已经成为了关注的焦点。天津提出:掌握能源、资源、环境等领域的关键技术,基本实现资源重复利用,重点行业和滨海新区初步建立循环经济的技术发展模式。江苏省则提出:围绕城市化进程中的重大科技问题,开展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关键技术的集成研究和科技工程示范等等。再如上海、北京、重庆都在“十一五”期间围绕城市建设提出发展绿色产业的政策导向,针对资源、生态、环保、食品安全、药品开发等与民生密切相关领域都实行大力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