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公司技术联盟:动因、效应及启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动因论文,跨国公司论文,启示论文,效应论文,联盟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114.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1549(2003)10-0065-04
一、跨国公司技术联盟的基本动因
本文所谓的跨国公司技术联盟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跨国企业围绕各自的竞争力以及为了实现一定战略目标所组成的技术互补、风险共担、技术要素双向流动的结盟活动或组织,是为了适应当代技术快速发展和市场竞争需要而产生的优势互补或加强型组织。技术联盟可以被看成是一种以知识活动为基础的合作关系,其中包含着组织之间的知识传递、分享、整合等知识互动的过程。技术联盟已经被越来越多的人认为是一种知识联盟,是一种独立的组织形式。在当前,跨国公司加速进行技术联盟的动因具体有:
(一)获取与企业核心技术相关的上、下游技术和新技术的需要。在当前世界经济竞争日趋激烈的现状下,跨国公司为了保持竞争优势,获取更多的利润,就必须在技术上保持领先地位。上游技术的获得,可以使企业节省与拥有相应技术企业之间的交易成本;获得与核心技术相关的下游技术,则有利于企业拓展现有的业务范围,开发更多的新产品和技术;上、下游技术的获得,有利于企业产品生产价值的稳定,有利于在全球范围内配置技术资源并更好地进行一体化的国际生产。新技术的获得不仅可以使企业节省相应的研发投入成本,而且可以使企业取得相应的研发资源以及与本企业互补的研发能力。
(二)技术创新环境的不确定性变化是促使跨国公司技术联盟的重要动因。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企业技术创新的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从带有一定的可预见性和稳定性变得更具活力和更有可变性。造成这种变化的原因在于: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和全球化的发展,企业之间的竞争日益具有全球化的性质,在许多行业,单个企业继续单独进行研究与开发和维持竞争所需的资本投资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困难等。这些因素迫使跨国企业最初采取兼并与收购的方式,以取得企业发展所需的各类资源。但是,在实践中跨国公司发现,兼并和收购很难适应需求格局变化和产品生命周期缩短所导致的产品更新问题,而技术的创新与发展是造成需求格局变化和产品生命周期缩短的根本原因。因此,跨国企业通过技术联盟获得互补性技术,增强技术优势,获取有形与无形资源,降低研究与开发的成本与风险。
(三)适应网络竞争的需要。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网络对人类的生产、交换和分配活动起着愈来愈重要的作用,在网络竞争中,技术联盟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Katz和Ordover(1990)就指出,在网络效应明显的产业中,存在着相当程度的R&D合作开发的技术联盟。Schakenraad(1992)也指出了IT行业技术联盟的普遍性。从企业内部来看,网络效应加剧了企业资源存量的有限性及资源分布的不均衡性,这也是网络竞争中联盟形成的首要动因。跨国企业建立战略技术联盟,共同研究开发新技术和新产品,合作双方共享信息资源,实现技术优势互补,不断使各自技术的独立价值尽可能提高,而且使共同的网络外部价值达到最大,藉以达到“双赢”的协同效应。同时,技术联盟还可以分担技术开发研制的巨大风险,各合作方还可以为技术开发制定共同的标准,促进技术的兼容性,避免单个企业研究开发的盲目性和风险。
(四)促进研究与开发,规避经营风险。当代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与变革,使企业从单纯的技术自给转变为技术合作和技术相互依存,利用合作伙伴的技术开发设备或市场渠道是跨国公司寻求技术联盟的重要动因。跨国公司许多高端技术的研发,既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又需要一定的时间,而且企业研发的技术风险高,尽管研制成功会带来丰厚的利润,但一旦失败,即使是一次失败,也会导致企业的破产。建立技术联盟,共同投资、共担风险、共享成果是降低风险的有效途径。同时,跨国公司建立技术联盟可以扩大信息传递渠道的密度与速度,避免研究与开发中的盲目性,加快新技术成果的转化。
二、跨国公司技术联盟的积极效应
跨国公司技术联盟就是期望在所有合作伙伴结成联盟的动态博弈过程中,使他们的总收益达到最大化,能够在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共同提高竞争力或分享市场份额。由于跨国公司技术联盟的成员可以充分利用企业组织外部的“共享”要素,发挥各自异质性技术优势,集中新技术开发和分享知识,形成一种新的竞争优势和利益源泉,这大大提高了技术创新的成功率和投资回报率的稳定性,增强了企业的竞争力。
(一)有利于企业资源的优势互补,提高企业的核心技术能力
随着经济全球化与一体化的发展,企业间的竞争日益激烈。世界经济的区域集团化及新贸易保护主义的兴起,使跨国公司在开拓国际市场等方面困难重重。而跨国公司通过技术联盟可以解决产品开发、产品创新、市场开拓等方面单凭自己实力不能解决的问题。Rothaermel通过对制药企业战略联盟的实证分析,证实了联盟研发的资源互补性。传统大型化工制药企业在资金、工艺、营销网络、品牌等方面具有优势,但由于对现有产品和顾客具有的路径依赖性,这些企业在高科技生物制药方面往往反应迟钝。新兴的生物高科技公司在对理论前沿的把握、新技术的创意提出等方面优势明显,却苦于无力进行前中期实验和初期市场的开拓。二者通过建立适当的战略技术联盟,可以得到共同发展。同时,在技术联盟的研发过程中,企业自身资源与其他组织资源的优势互补效应,必然使开发的技术成果超过企业依靠自身力量所能够达到的水平,将企业的技术水平推向新高度,以提高企业核心技术能力。
(二)有利于企业学习成本及协作成本的节约和学习效率的提高
企业通过学习获得技术、知识与能力的方式主要有内部学习和外部学习两种,企业技术联盟研发是其中一种有效的外部学习方式。首先,联盟研发不仅提供了理论交流的机会,而且有机会以研发工作验证这些理论交流结果在实践中是否可行;其次,为保证研发目标的实现,合作方必须依据合作需求,将自身具有的部分技术诀窍实现共享,这使联盟成员获得合作伙伴的重要技术;再次,技术联盟组织间的互动学习是合作各方充分利用合作关系,提高自身核心能力的重要手段。知识纽带经历四个阶段:技术共享——盟友之间的互动——人员的互派——战略性整合,组织学习在这四个阶段都发挥作用,从而最终实现技术联盟内部知识的传递与整合。最后,对于许多技术与知识,仅依靠口头或者文字的传递无法实现,只有在实践中才能深切体会和学到,也即是所谓的“干中学知识”或“意会性知识”,而企业技术联盟恰恰提供了这样一种途径。
(三)有利于企业关系资源的建立、获取和发展
跨国公司技术联盟是企业运用互补战略,获得外部异质性资源(如企业所拥有的稀缺的、有价值的、难以模仿的资源)的有效工具之一,这也是企业竞争优势的持续源泉。这种技术联盟应作为企业发展关系资源、培养社会资本的重要手段,而且它可以包括企业的可信任性这种重要的组织资源。这些资源被视为组织的社会资本,而组织外部的资产如:合作伙伴的人力资源、合作伙伴的信誉等也可以被伙伴所分享。关系资源的建立和发展,使企业的资源更加丰富,不但可以获得外部异质性资源,而且可以获得企业的可信任资源和合作伙伴的人力资源等,企业的竞争实力大大增强了。
(四)有利于企业加快技术进入市场的速度
在知识经济与信息经济时代,知识的快速贬值、技术的迅猛发展以及现代科技的高度复杂性和整合性,使产品的生命周期不断缩短,产品不断向高级化与复杂化方向发展,单个企业的经营资源已远不能保证企业在日益激烈的竞争中维持生存与发展,这就要求企业必须能够跟踪了解外部技术发展的现状与趋势,并且有能力充分利用和整合这些新技术为自己所用。企业技术创新特别是高新技术创新具有高成本、高风险的特征,企业单靠孤军奋战很难完成技术研发任务,只有通过企业的技术联盟,才能加快企业技术研发的步伐,并且加快产品的市场化进程。跨国公司进行技术联盟可以利用合作方式所具有的分散风险、分摊费用、收益共享的优势,快速研发出创新产品,加快技术进入市场的速度。
三、跨国公司技术联盟的负面效应
跨国公司技术联盟的形成是联盟伙伴结成的一种技术合作的伙伴关系,这种特有的关系构成了联盟伙伴特定的关系资产,这种资产并不是免费的午餐,它是需要企业进行大量投资的,是要付出高额成本的。同时,这种关系的结成固化了企业的战略选择,在相当程度上降低了企业的战略柔性。
(一)技术联盟在某种程度上造成企业核心技术和人才的流失
跨国公司建立技术联盟后,为了获得新的技术,技术合作方必须拿出一定的技术进行共享,以此建立一个平台,在此基础上开始新的技术攻关。在本企业向对方学习、尽可能获得对方知识和技术、共享双方合作研究成果的同时,对方也会如此。Quintas等人将由此产生的技术流失问题称为“边界困境”,即企业在开放自身的边界,努力以正式或非正式的手段从外部获得信息和知识的同时,面临不得不保护自己的知识技术和智力资本的困惑。同时,技术联盟的合作方在合作过程中,有机会更加清楚地了解掌握本企业的技术骨干和潜在的技术人才。技术联盟合作结束后,对方企业可能以更加优惠的条件将本企业的技术人才挖去。这些高级技术人才的流失,不仅导致企业未来研发能力的迅速下降,而且会造成本企业已经积累的一些技术诀窍的流失。
(二)技术联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技术创新的竞争性,导致局部技术垄断
从一定意义上讲,跨国公司技术联盟是寡头垄断的一种衍生形式,它区别于基于操纵价格、设置市场进入壁垒和垄断兼并与收购等传统垄断行为。以研发为核心的技术联盟,处于整个价值链的源头位置上,很大程度上控制了新产品的周期、科技含量及市场份额。跨国公司技术联盟不仅影响了代用品的发明速度,而且还可能在新产品处于研发阶段就确定了行业技术标准。这些技术标准的设置可能会阻碍代用品的开发,形成未来的市场垄断。也就是说,跨国公司技术联盟通过在技术领域的合作,控制着发明的速度和类型,抑制了对非联盟企业的技术和信息的流动,从而达到局部技术垄断。
(三)技术联盟的形成产生了不合作行为
跨国公司技术联盟通常是以目标、任务、经济及文化的共同协议为基础的。它要求技术联盟成员在战略和行动上都要合作。但是,技术联盟伙伴是各自独立的实体,他们有自己的文化、组织、技术战略目标。通常情况下,他们的技术战略目标是不相同的,这会引发一些不合作行为,从而增加了技术联盟失败的概率。如核心技术能力是企业持续竞争力的来源,企业一般会保护其核心能力,使核心的技术知识不致被合作伙伴所窃取,因而在技术联盟的执行过程中,一方面要利用各自的核心技术能力进行合作,另一方面又为保护核心技术能力而设置种种壁垒,从而导致合作伙伴问的不信任和不合作。这将会导致技术联盟解体或不能取得预期的效果而失败。
(四)技术联盟壮大了竞争对手的力量,培养了潜在的竞争者,给本企业造成严重威胁
在跨国公司技术联盟过程中,当企业与竞争对手合作开发技术时,无形中会使竞争对手的技术实力得到壮大。由于合作双方从事的业务相同或相似,在本企业通过联盟研发获得某种技术成果的同时,合作者也可能因此取得了技术上的关键性突破。在有些情形下,甚至出现竞争者获得的互补效应大于本企业,从而出现了自己亲手培养的更加强大的竞争对手的局面。如:美国通用汽车公司最初同韩国大宇公司合作的意图在于了解并占领东亚市场,然而结果却是大宇公司不仅在东亚与通用竞争,而且在东欧市场也对通用构成严重威胁。同时,一些中小型跨国企业在与大型跨国公司的技术联盟过程中,获得了企业研发所需要的资金,学习了管理研发的有效模式,把握了技术发展的动态与趋势,企业实力得到了迅速增强,并成为强有力的竞争者。如早期IBM大幅度与微软在操作系统方面的合作,就是典型的范例。这样在本企业整体实力还较弱的情况下,合作者通过技术联盟取得技术突破后,可能在竞争中夺走本企业的市场份额,甚至将本企业淘汰出局。
四、跨国公司技术联盟对我国的启示
企业技术联盟是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领先的动力源泉,技术联盟是后来者居上的致胜法宝,是化解企业竞争风险的必然选择。当前,我国的技术水平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尚处于初级发展阶段,规模小、产品技术模仿过多、技术创新缺乏及设备落后等,大大制约了我国企业技术水平的提高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
对于我国而言,目前加快发展企业技术联盟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1)节省技术创新费用,降低研发风险。在技术联盟中,企业可以与合作伙伴分摊R&D费用,同时可利用合作伙伴的人力资源、实验仪器和设备,降低研发费用。通过优势互补,提高研发成功率,降低研发风险。(2)进入技术创新的前沿领域。通过与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建立技术联盟,在技术开发过程中,通过引进、消化、创新,可以迅速进入国际技术创新的前沿领域。(3)开拓国际市场。在一些具有相对技术优势的领域,我国企业可以通过与发展中国家企业建立技术联盟,根据当地特点进行技术改造,输出技术或开发新产品并在当地销售。
为了提高我国企业技术联盟的成功率及效率,必须创造良好的软硬环境。
(一)完善企业技术联盟的政策保证。发达国家非常重视发展企业技术联盟,欧盟通过“尤里卡”计划和“欧洲科技合作计划”,大力支持欧盟企业在高科技方面的跨国合作。在日本,从官方到民间,一直鼓励企业之间的“协作”。我国也可以通过发展计划,宏观间接引导企业技术联盟的发展。(1)对于高新技术,支持长期性、高水平的技术开发合作,协作建立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产业。(2)对于奠基性的战略技术工程和项目,政府应按市场化方式运作,出面协调企业共同攻关。(3)对企业自发建立的技术联盟,政府可以根据项目与国家产业政策的需要,给予不同比例的基金补助。
(二)建立完善的技术信息网络。技术联盟是不同经济主体之间的行为,信息交流是建立技术联盟的必要条件。企业在国际竞争中,建立技术开发信息交流网对其研究开发活动意义重大。联盟内各企业间如果缺乏顺畅的信息交流,各自互不关联,则不能从整体上综合利用各个企业内的研发资源优势。总体上,我国企业之间缺乏畅通的信息交流,信息量过小。主要原因是社会信息网络不健全,缺乏稳定的信息集散和信息中介机构。因此,政府可以在“星火计划”、“火炬计划”、“成果推广计划”这三大科技开发数据库的基础上,集中建立一个面向企业的信息服务网络,并及时报道国内外技术动态、专利技术和技术市场行情、国内外企业信息等,便于企业在网上寻求合作伙伴和网上科研。
(三)制订企业技术联盟的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相应的技术联盟法,使企业技术联盟得以成立和发展,才能使联盟保持很强的国际竞争力。(1)制定与技术联盟相关的法律法规,促使企业加快技术开发的速度,降低企业单独进行研发活动所带来的技术不兼容性,争取本企业的技术比竞争对手提前进入市场。(2)健全与技术转让相关的法律法规。建立技术转让联盟,通过扩大技术转让规模,使自己的技术以最快的速度流行起来,占有更大的市场份额,以战胜竞争对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