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心中的“公平”与“不公正”_亲子成长论文

儿童心中的“公平”与“不公正”_亲子成长论文

幼儿心中的“公平”与“不公平”,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不公平论文,公平论文,幼儿论文,心中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公平,是每个人所企求的,但幼儿的“公平”追求却比一般成人来得更细、更广、更急,当然,也来得更滑稽。例如,别人的孩子有了“小汽车”,佳佳也要爸爸给自己买一辆,否则就是“不公平”;佳佳刚刚帮妈妈做了一件好事,妈妈如果不及时表扬,佳佳就觉得妈妈做得“不公平”;妈妈“规定”:看电视不准说话,另一个孩子说话了,佳佳也要说一句,否则也是“不公平”;在幼儿的生活中,处处体现着“公平”的心理追求。

追求“公平”这是一种合理的需要,培养孩子的“公平”意识有利于孩子完美或新型人格的形成。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在幼儿心中所存在的“公平”与“不公平”,并不是我们所理解的合情合理、不偏不袒的公平,而是变了形的“公平”与“不公平”。

幼儿的“公平”与“不公平”主要是以自我为中心的。这与幼儿心理发展的特征有联系。其公平心理要求起始于幼儿自我意识的产生。幼儿自我意识产生以后不仅“我”与“他”有了明确的界限,而且在自己的生活体验和生活实践中逐渐意识到自己与外部的关系,自己在他人心中的形象以及自己在群体中的地位。随着孩子自爱自尊心理的发展,幼儿要求“平等”、追求“公平”的心理会急速发展。据心理学研究,3~4岁的幼儿追求“公平”的心理尤为强烈。这种追求“公平”的内源因素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追求成人的承认。孩子自我意识产生以后,觉得自己长大了,已经具备了成人或成人要求的某些能力,所以,幼儿往往要求父母以成人的“待遇”对待自己;二是幼儿社会交往的需要。为了使自己能在社会交往活动中占有自己的位置,孩子要求其他的伙伴公平地对待自己。基于这两点,幼儿在与父母或成人以及伙伴的交往中,始终会把“公平”作为自己行为的“准则”。然而,由于幼儿的行为是以情绪型为核心的,他们的“公平”需求,实际上无时不体现其情绪特质,而幼儿的情绪又无时不体现出自己需要的满足与否。所以,幼儿的“公平”总是离不开“自我”这一局限。

幼儿“公平”的自我性,促使幼儿“公平”与“不公平”内涵的变形。凡是能满足自己需要的事,就是“公平”的,否则就是“不公平”的。例如,幼儿的嫉妒就是一种“自我中心”性的对“公平”的追求的表现。幼儿从自我中心出发,一方面要求自己和大家一样好,一样地享受各种待遇,但另一方面又期望自己比别人好,比别人受到更好的待遇。所以,幼儿往往以“不公平”的要求追求所谓“公平”的享受。这种以“不公平”追求“公平”的心理根源应追溯到两个方面:一是幼儿的心理环境渊源。现在的家庭都是刚从多子家庭向单子家庭转化过来的,这一转换使得传统的家庭中心发生了转换,过去以爷爷为中心,现在以孙子(女)为中心,这种家庭“中心”性影响,使孩子觉得“独霸”、“独占”是一种合理化要求。所以,大多数孩子对自己多吃多占,并不感到不合理、不公平,相反,如果食品自己不得一点儿,游戏不担主要角色倒觉得“不公平”。二是幼儿心理发展的自我渊源。幼儿毕竟是幼儿,虽然他们具备了一定理智感、道德感,但这种理智感与道德感还处于相当初级的阶段。他们的心理和行为主要受自我情绪控制,有时他们为了“公平”经常会置道德、理智于不顾。有一则观察日记曾这样描述:有一本小人书,妈妈先让基里尔看,然后给安德烈看(安德烈病了,躺在床上),基里尔看了以后,妈妈就拿着小人书给安德烈读。过了一会儿,基里尔轻轻地抓住了妈妈的手,意思是该结束了。妈妈制止基里尔这样做,基里尔委屈地说:“他已经听了半天了。”妈妈说:“他不是生病了吗?我读给他听,你不愿听,可以出去玩!”可基里尔却发狠说:“我要把你的书拿走!”基里尔和安德烈都是3~4岁的孩子,他们为了“公平”(主要是自我享受)就很难去考虑到对他人的“同情”和“关心”,显然,这是一种心理发展的限制。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还经常看到这样一种现象,幼儿为了“公平”以示“自尊”会不惜违背规范、纪律。例如,在幼儿园里老师吩咐,箱子里的玩具不经老师批准不准拿,可老师不在的时候,玩具却被小朋友们都拿去了。老师问小明:“你为什么不听老师的话?”小明却不服:“我听老师话,可他们都拿了……”在小明看来,老师不让自己拿是不公平的。在这时,“公平”往往比规范、纪律还重要,这实际上还是孩子心理自控力的问题。

幼儿的“公平”心理追求虽然变了形,但有其积极的一面,也有其消极的一面。从积极方面来看,可以反映出孩子的一种“上进心”,也初步反映出孩子要求民主、平等的意识。但是这种变形的“公平”追求又存在着许多问题,最突出的是影响孩子健康、完美人格的形成。如前所述,变形的“公平”追求会使孩子自私自利,独霸任性,会使孩子从自我中心出发而丢失理智控制和道德品质。所以,对于孩子“不公平”的“公平”追求,父母要注意加强教育和引导。具体的方法有如下几点:

第一,要加强“公平”教育,让孩子懂得“公平”的意义和“公平”的真正内涵。“公平”是一种行为要求,也体现出人的品质和人与人之间交往的准则。即使是在现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我们所讲究的仍然是“公平”竞争、机会均等,不得以个人的意愿而侵犯他人的利益。所以,父母应把“公平”教育当作一件大事来抓。真正的公平应体现在平等、互利、不偏不袒上。父母要教育幼儿克服“自我中心”思想,让孩子习惯于自己与他人进行公平的比较。

第二,要重视情感激发。幼儿已经具有一定的同情心、道德感,父母对他们积极的情感要及时给予强化,不断激发幼儿同情心和道德感的发展。同时还要对幼儿进行情感控制训练,即让孩子学会如何控制自己的需要,用理智的方法处理自己与他人的关系、需要与公平的关系。

第三,要进行正面引导。幼儿的“公平”追求,引导得法会使孩子增强良好的竞争意识,开拓孩子的思维。幼儿在公平追求中,总会体验到某种不足,我们应抓住孩子的某种心理的不满足,指导孩子开动脑筋,发奋努力,勇于赶超,让孩子在公平竞争的环境中获得“公平”的收获。

第四,要注意克服一个“独”字。“独”是现今孩子生活环境的一个重要特征,但我们不能把“独生子女”这一特殊的客观物质环境推及到孩子的心理领域。在家庭中,孩子们不能独立为“王”,不能独享其“利”,要让孩子产生人人平等的意识,要对孩子进行平等享受的意志训练。

标签:;  ;  ;  ;  ;  

儿童心中的“公平”与“不公正”_亲子成长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