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WTO与中国科技政策的调整_科技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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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科技投入总体特征

一个国家的科技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受到科技投入的制约,一般来讲科技大国的科技投入都 比较高。而研究和发展是整个科技活动的核心,因此R&D经费投入的总量与结构特征也是分 析宏观科技活动状况和发展趋势的主要指标。以下着重对中国R&D经费投入的总量和结构进 行分析。

(一)R&D投入总体呈上升趋势,但占GDP的比例不高

近十几年来我国R&D经费投入规模总体呈上升趋势,但R&D经费占GDP的比例却不高,并在相 当长的时期内呈逐年下降趋势:从20世纪70年代的1.5%左右下降到20世纪90年代的0.7%左右 ,其中在1994年降至最低为0.5%,20世纪90年代R&D经费投入占GDP比例一直在0.6%~0.7%之 间,20世纪90年代后期还有相对降低的趋势,但从1999年0.8%的数据来看,R&D经费有增高 的势头,这也与国家科技规划中加强科技投入的政策是直接相关的。

与发展新兴工业化国家相比,中国的R&D经费投入无论是总量还是占GDP的比例都要小得多 。1996年我国R&D支出总额为39.9亿美元,只相当于同期美国R&D经费支出额的1/42、日本的 1/38,不及美国一家大公司全年的研究开发经费。同时,发达国家R&D经费投入总量占GDP比 例一般稳定在2%以上,其中,日本自20世纪90年代一直处于世界领先地位,而英国较差。韩 国作为新兴发达国家,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R&D经费投入占GDP比例有显著增加,从0.58%稳 步提高到2.89%,甚至超过了大部分发达国家,这也正是近20年来其经济飞速发展的一个重 要原因。

中国的上述情形与其他第三世界发展中国家类似:印度和巴西R&D经费投入占GDP比例相比 发达国家和韩国也较低。其中,印度与中国相比略有优势,巴西则比中国要差,这也与两国 在国际上的科技地位相呼应。在发展趋势上,巴西的科技投入逐年增加,其科技经费占GDP 比例逐年提高,显示出在对科技投入的重视程度和实际经费投入上要比中国好。

为了提高在国际上的科技地位,中国必须加大科技投入,提高R&D经费占GDP的比例。

(二)政府拨款仍然是我国R&D活动尤其是基础研究的主要资金来源

长期以来,我国政府投资是基础研究经费的主要来源,大多数企业还没有对基础研究进行 投入。1995年中国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的经费仅为0.64亿美元,约占全部基础研究经费的3.6% 。我国的R&D经费中,有50%来自政府拨款,35%来自于企业资金,企业以外各类研究开发机 构的自有资金占15%[1]。而在美国、日本和德国等发达国家,政府仅是R&D经费投入第二位 的力量,企业已成为其R&D经费投入的主体。1995年日本企业界R&D经费投入所占比重为67.1 %,德国为60.6%,美国为61.4%。

(三)应用为主基础为辅的研究与发展活动结构

我国在基础研究方面的投入一直较少。近几年我国R&D经费按活动类型的分布结构为:基础 研究一直稳定在6%左右,应用研究从1989年的23.9%上升到1997年的27.14%(中间有起伏), 试验发展从1989年的70.9%下降到1996年的63.8%。

美国、日本和德国R&D活动的投入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开发研究上的投入结构非常相似 :都在10%以上,1995年美国的R&D经费中大约15.7%投入到基础研究中,日本1992年是12%左 右,德国1993年该比例高达21%。

(四)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与试验发展的主要执行机构

发达国家基础研究经费主要来自于政府,研究和开发活动则主要由企业内的研究机构从事 ,而基础研究的主体一般是高校。我国研发机构一直是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的主要执行者, 研发机构所执行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经费都占到50%以上;企业是试验发展活动主要执行 者,企业执行的试验发展经费占全部试验与发展经费的50%以上[2]。

我们认为,伴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这种结构急需调整。企业应成为R&D经费投入 和技术创新的主体,因为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开发研究)所产生的技术知识可以帮助企业提 高经济效益和获取竞争力,所以应引导和提高企业对R&D活动的积极性,使之成为R&D活动的 投入主体和执行主体。

(五)企业内科技活动总量和人均投入规模与国外相比有较大的差距,企业在研究开发中的 主体地位有待进一步增强

发达国家的企业十分重视研发活动,是研发投入和活动的主体。相比之下,中国企业由于 自身经济实力、创新能力、体制、观念意识等多方面的原因,研发投入动力不足,能力十分 有限。虽然我国R&D经费执行部门中企业所占比重从1990年的27.4%上升到1996年的36.8%, 表明企业在研究发展中的作用在增强,科研院所的作用在减弱,但总体上我国研究开发的主 体仍然是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院校。企业的主体地位亟待提高。

二、不同类型国家R&D经费投入来源结构比较

R&D经费投入力度对R&D活动的开展、甚至整个国家的科技发展水平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但是对于大多数发展中国家而言,受其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R&D经费不可能无限制增加, 所以,如何构建合理R&D经费来源结构就成为各国科技政策制定和实施过程中最为关注的迫 切问题。

(一)中国

R&D经费来源中政府投入占很大的比重,一般在50%以上,企业投入所占比例相对较低,最 低时只有18%。这与我国原有的计划经济体制直接相关。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企业的科技活 动由国家指令性计划决定,当然大部分R&D经费由政府投入。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健全 ,近十多年中国政府投入占R&D经费的比重总体上呈下降的趋势,而企业投入所占比重在20 世纪90年代后也有了明显的上升趋势。但到目前为止,政府的科技经费投入依然占很高比重 。

(二)发达国家

企业是R&D活动和经费投入的主体,政府投入占R&D经费的比重一般相对企业要低。日本从2 0世纪70-80年代、联邦德国从20世纪80年代后、美国从20世纪70年代,企业都已成为R&D经 费投入的主体(由于美国联邦政府在国防军事方面的投入要远远大于日本和德国,所以美国 政府投入占R&D经费的比重与日本和德国比相对较高)。其后,政府投入所占比例逐年减少, 企业投入所占比例却不断提高。

(三)新兴工业化国家

韩国20世纪80年代后政府及公营部门投入占R&D经费的比重急剧下降,由1980年的49.8 %下降到1990年的15.9%,企业投入所占比重则由1980年的48.4%升至1990年的84.1%,超过了 很 多发达国家,与其经济和企业的长足进步是息息相关的。

与这两类国家相比,中国政府投入占R&D经费的比重明显偏高,企业投入相对不足。但从变 化的趋势看,中国与这两类国家的走势相似,表明在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背景下,随着中国市 场经济的发展,企业正逐渐取代政府成为R&D经费投入的主体。

(四)其他发展中国家——印度和巴西

这两个国家R&D经费的来源情况与中国类似。印度20世纪80年代R&D经费中中央政府投入比 重相当高,一般在75%以上,而私营企业的投入比例一般低于20%,说明印度R&D经费投入中 政府的主体地位更加明显,企业的投入与发达国家相比更显不足。从整体趋势上,印度20世 纪80年代末20世纪90年代初,中央政府投入占R&D经费的比重有所下降,而企业投入所占的 比例有所上升,但与中国相比幅度较小。对巴西国内科技经费筹集的来源分析可以发现,政 府(联邦政府和州市政府之和)投入占相当高的比例,而且在20世纪80年代末期有上升的趋势 。可见,由于发展中国家的企业一般能力较弱,因此R&D投入的能力较差,实际经费投入较 少,企业未能成为R&D投入的主体。

(五)结论

我们认为:由于经济发展水平和阶段的不同,中国等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或工业化程度 很高的国家相比,R&D经费投入总量较少,占GDP的比重较低,政府而不是企业主要充当经费 投入的主体,但在趋势上无论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却走向一致,即R&D经费来源中企业 主 体的地位不断得到加强。相应的,在国家科技政策或规划中,发达国家强调企业在R&D活动 的主体作用,而中国等发展中国家则要加强政府对企业的科技支持,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可 见,中国和美日等发达国家在R&D经费投入方面的价值取向有着很大的不同。

三、工业化进程的不同阶段一些国家R&D经费来源的结构变迁

数据分析表明:虽然在美日等发达国家以及韩国等工业化程度很高的国家内,目前R&D经费 来源中企业处于主导地位,但从历史的角度来看,这些国家也存在政府投入占R&D经费的比 重很高、而企业投入相对较低的时期。例如美国,1960年政府投入占R&D经费的比重高达64.6%,并且在1974年前政府投入所占比例一直高于50%。

再如韩国,工业化初期政府投入占主体,随着经济发展、工业化水平提高,企业逐渐成为 科技投入的主体。20世纪70年代实施的“增加科技经费,为发展科技提供保障基金”政策, 一方面使其R&D经费投入有很大提高,另一方面促进了上述局面的形成。

以上分析表明:许多国家在工业化进程中都会有类似的R&D经费投入结构的变化,即:工业 化发展前期政府投入占R&D经费的比重较高而企业较低,随着工业化水平的提高政府退居次 要位置,企业逐渐成为R&D经费的投入主体,或者说政府投入较高的R&D经费投入比例在工业 化进程中的一定时期内是不可或缺的、合理的。因为从企业的角度,在工业化前期,企业刚 刚起步,积累不多,自身发展的需要限制了R&D经费的投入,政府当然应该进行扶持和引导 ,帮助企业提高科技水平和推动经济发展;随着工业化水平的提高,建立在线性推动过程上 的、简单化的政府投入为主的R&D活动就不再满足企业技术创新活动需求,企业增加科技经 费投入也就成为必然。这种演化趋势具有一定的规律性,也表明其有合理性。

四、现阶段中国R&D经费来源结构的合理性分析[3]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出版的《科学应用于发展》一书将工业化发展阶段分为工业化前阶段、 工业化第一阶段、工业化第二阶段和工业化后阶段。根据三个产业之间比重、高技术产业发 展状况和科技投资的重点,中国大体上正处于工业化第一阶段后期,正在迈向第二阶段。

将中国R&D投入经费占GNP的比例与工业化第一、二阶段各国数据进行比较可以看出:中国 的R&D投入经费占GNP的比例略低,但经费来源尚属合理。在工业化第一阶段,主要的发达国 家除日本外,政府投入占R&D经费的比例均在50%左右,甚至高达66.3%;即使在第二阶段, 除日本、英国外,主要发达国家仍然保持在50%甚至更高的水平上。中国1987年以后政府投 入比重一直低于60%,应属合理(表1-3)。

考虑到目前中国国内企业缺乏竞争力,尤其是国际竞争力,在严峻的市场竞争环境中许多 企业生存都面临极大困境,必然导致工业企业R&D经费投入偏低(中国企业R&D投入占销售收 入的比重为0.18%,而发达国家则为3%~5%),在这种情况下,过分强调按照发达国家的标准 将R&D经费投入来源的主体定位于企业不符合中国及众多发展中国家的实际情况。换言之, 在WTO框架下,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科技政策上的取向是冲突的。因为发达国家主张R&D 活动的投入主体是企业,而不是政府,这种主张在乌拉圭回合诸条款中均有体现,尤其是在 《补贴和反补贴措施协议》中,对WTO成员国政府R&D经费投入做出了限制,这些规定对于处 于工业化后阶段的发达国家来说,是合理的从而是有利的,但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则是不利 的。

现实的问题在于:国际经济的一体化发展正在冲击传统的科技投入演进模式,目前我国政 府的科技投入主要形式是对企业或机构研究者的补贴,这种R&D经费投入来源结构在加入WTO 后必然受到冲击,所以必须着手对现有的科技计划体制进行改革,改变政府投入作为R&D经 费 主体的局面,提高企业及其他非政府资金对R&D活动的投入水平,同时,完善科技管理体制 ,加强法规和制度建设,提高科技投入的使用效率,使有限的投入能够满足未来科技和产业 发展的需要。

五、中国科技政策调整的对策

(一)中国现行科技发展战略的价值取向

本研究对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重要科技计划和政策措施进行了统计,发现绝大多数(表中的 三分之二)是以推进科技与经济结合和“产业化”为目的的。可见,我国现行科技发展战略 的价值取向是:强调科技与经济结合,重应用、重推广,面向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高新技术 产业化。

(二)中国科技政策调整的方向与对策

1.调整的指导思想 根据前面的分析,伴随着中国入世进程的加快,WTO将成为各国科技政 策制订和执行的最重要的外部环境。我国现行的科技战略与科技政策的价值取向与WTO存在 不一致甚至冲突环节,但考虑到中国的经济发展阶段和企业的实际情况,这种科技投入结构 又是合理的和必要的,所以,面对入世,中国科技政策调整的指导思想应为:(1)坚持我国 被证明是正确的战略方向和政策措施,而不是损害我们的利益,简单地适应WTO的要求;(2) 积极进行符合我国改革方向,又与WTO要求相一致的调整——方向性调整;(3)对不符合WTO 要求,但符合我国国情的科技政策进行策略性调整;(4)利用WTO规则进行有理有利的斗争。

2.调整的方向 WTO的基本原则是强调公平性,防止造成不正当竞争,在科技政策领域,WT O贯彻这种原则的主要手段是强调补贴的非专向性和限制对竞争性领域和个别企业实行补贴 ,从我国的现行做法看,存在着向企业倾斜的倾向,因而与WTO有冲突,现行科技政策必须 进行调整。调整的基本方向应为:向“政府不干涉或少干涉竞争性领域”、“重点支持环境 营造和公共性领域”方向转变。相应的应对政府资助的领域和方式进行调整,调整方向为:

·具有基础性、公共性和外溢性特点的科技活动

·从对企业的直接支持转向间接支持

·从指令性、计划性资助转向引导性资助

·从直接出资支持到通过环境建设进行间接支持

3.调整的可行性和有利条件 (1)现行基础研究资金投入严重不足从而为计划调整留下了很 大的空间。(2)政府科技拨款的主要方式是科学事业费、科技三项费和科研基建费,其投放 和受惠对象主要是政府部门属研究开发机构,高校、企业从中获得的支持甚少。由此看来, 现有的各项科技计划或政策的调整对中国企业与WTO成员国企业之间的竞争格局改变不大。( 3)中国现行科技补贴整体水平不高:由于历史的和体制的原因,中国的科技补贴无论从总量 上(中国的国家财政科技经费每年大约只有50亿元左右,不及西方一个大公司的年度研究开 发经费),还是补贴所占GDP比例上看都不算高。政策调整的关键是设计合理的补贴结构,提 高政府有限投入的利用效率和产出效率,以更好地适应WTO的规则,防止惹起国际争端。(4) 可以争取给予发展中国家的各种优惠。(5)企业在我国科技投入来源结构中所占比例越来越 高,这种趋势与世界发达国家及WTO的要求相一致,以星火计划为例:20世纪80年代后政府 拨款的比例持续降低,而且保持了非常低的比例(1993年后一直低于2%),而企业对星火计划 的投入比例则越来越高:从1986年的50.8%上升到1996年的74.8%,表明我国的科技政策调整 属于顺势而为。

4.国家科技(计划)政策调整的策略 我国现行的科技计划体系形成于计划经济运行的末期 、市场经济建立的初期,带有明显的计划经济色彩,计划中相当部分对企业进行了直接资助 ,较多地介入了竞争领域,入世后将面临与WTO条款冲突的现实。根据我们的研究,中国现 行科技(计划)政策与WTO的主要冲突在于:政府以企业为主体的示范性工程和以产业化为目 的对某些企业的重点支持。中国科技计划及科技政策调整的基本策略应为:(1)引导企业早 期介入有产业化前景的科技计划(项目),以便在产业化阶段政府顺利撤出;(2)引导企业进 行竞争前合作,鼓励组建技术开发联合体或技术联盟,政府给予资助,避免政府对个别企业 的资助(我国高清晰度彩电的战略联盟是一个比较成功的案例);(3)改变计划名称,分散易 引起争端的计划内容,变直接支持为迂回支持;(4)利用争端解决机制,争取时间;(5)建设 和培育中国的R&D中介机构:按照“协议”,政府对R&D中介机构的支持、政府授予和采购企 业R&D合同等属于间接支持,不在限制之列。国际经验也表明:R&D中介机构有利于开展高技 术研发,是降低研发成本、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和技术扩散的有效途径。总之,中国的科 技体制正处于转型期,政府对于科技发展的支持有不少超出市场失灵的领域。有关方面应及 早动手,有步骤、有重点地根据WTO有关条款调整和修订中国的科技(计划)政策。

*起止年份均指20世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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