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哲学——最高的发展哲学,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哲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内容提要:本文鲜明地提出,“对立面的统一”是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对立统一规律”的提法是不正确的,而应恢复“对立面统一规律”的表述。文章依据马克思列宁的本真学说,联系中国哲学的传统思想,多侧面地论证和阐发了“对立面的统一”的观念,认为它才是“事物存在的本性”,“事物发展的动力”,“矛盾斗争性的根据”,“构成一切规律的内容”,“真善美统一的基础”。作者又论述了“对立面的统一”理论的现实意义,指明“对立面的统一”是社会发展的实质,当今中国和世界的主题。本文涉及到唯物辩证法根本理论的理解,希望引起我国哲学界的重视并引起讨论。
对矛盾统一性原理的辩证检视,我们必将最终得出:统一哲学——最高的发展哲学。
一、矛盾的统一是唯物辩证法的核心
什么是矛盾的统一性?所谓矛盾的统一性就是矛盾着的方面之间的一种相互吸引的关系。具体表现为矛盾着的方面在数量上的比例性、结构上的平衡性、性质上的协调性、内容上的和谐性、作用上的协同性。这种矛盾的统一性从静态上表现为矛盾着的方面相互依赖、相互联结,从而构成矛盾的统一体,从动态上表现为矛盾着的方面相互协同、相互促进,从而构成矛盾体的统一化过程。
矛盾的统一性在唯物辩证法中居于核心地位。列宁多次明确说:“可以把辩证法简要地确定为关于对立面统一的学说,这样就会抓住辩证法的核心”。〔1〕“辩证法是一种学说,它研究对立面怎样才能够同一,是怎样(怎样成为)同一的”。〔2〕列宁还具体就概念辩证法说, 概念要能够反映活生生的现实和把握世界,“这些概念就必须……在对立中是统一的”,〔3〕“概念的全面性、普遍的灵活性,达到了对立面统一的灵活性,——这就是问题的实质所在”。〔4〕就概念的“辩证法是什么”的问题列宁提出,那就是“概念的相互依赖,一切概念的毫无例外的相互依赖,一个概念向另一个概念的转化。概念之间对立的相对性……概念之间对立面的同一”。〔5〕这些都毫无疑问地说明,列宁明确一贯地把对立面之间的统一(同一)作为唯物辩证法的核心实质,而绝不是把“对立统一”作为其核心实质。在“对立面(的)统一”这个定名词组中,“统一”是中心词,而“对立面”仅起修饰作用。而在“对立统一”这个并列词组中,“对立”和“统一”却是一种并列关系,抹煞了“统一”的中心地位。显然,当我们今天通用以“对立统一规律”取代本该应名之为“对立面统一规律”时,不仅背离了列宁的思想观点,更严重的是背离了辩证法的实质核心。一字之差,万里之谬,由此便造成了许多理论实践上的不良后果,如“斗争哲学”最深刻的理论根源当在于此。
实际上,把矛盾对立面的统一作为辩证法的核心实质在导师们那里是一致的。马克思就说过:“两个相互矛盾方面的共存、斗争以及融合成一个新范畴,就是辩证运动的实质”。〔6〕这里的“共存”、“融 合”就都是指的矛盾的统一。这说明辩证运动的起点归宿都是“统一”,而“斗争”只是一个中介。毛泽东也说:“辩证法的本质即对立的统一法则”,〔7〕,这里也是把“统一法则”看作“辩证法的本质”,而“对立”只是修饰“统一”的定语。刘少奇也说:“矛盾的最基本的性质是矛盾的统一性”。〔8〕。这些都说明,在矛盾辩证法中,矛看的统一性问题才是其核心实质,我们只有紧紧抓住“矛盾的统一”而不是一般的“对立统一”,才能揭示世界发展的根本规律。事实上,正是在矛盾的统一哲学中,内涵着我们的世界和时代所需的改革哲学、发展哲学、稳定哲学、和平哲学、和谐哲学。
二、矛盾的统一是事物存在的本性
任何现存的事物都是矛盾的统一性,这也就是说,任何事物存在的根据就在矛盾的统一性。任何事物或系统都是由组成该事物或系统的矛盾着的部分或要素构成的统一整体。这些矛盾着的部分或要素之间保持着相对稳定的统一关系,即和谐平衡的结构关系,这是使该事物具有相对稳定的质或功能,保持相对稳定的状态的实质所在。一个事物实际存在着,就在于这一事物保持着一种矛盾的统一关系。一个事物内部的各方面之间的统一力量占主导地位,对立面之间的吸引力大于排斥力,这是维持事物内部的稳定结构,保持事物自身特有的质或功能的关键所在,否则,组成事物的各部分或各要素间的排斥力大于吸引力,斗争性超过统一性,那在这些部分或要素间就无法建构起具有特定质或功能的统一关系,就形不成矛盾的统一体,有的只是四分五裂,分崩离折。这样,具有稳定质的事物的存在也就无从谈起。因此事物的真正存在性就在于矛盾的统一性。矛盾的统一是事物存在的实质和根据,任何事物都具有趋向统一即平衡协调的本性。因此,列宁说,“事物是对立面的总和和统一”,〔9〕马克思也说,任何现实的具体都是“多样性的统一”。〔10〕毛泽东也说:“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是对立统一。所谓对立统一,就是不同性质的对立的东西的统一”。〔10〕统一成为世界上一切具体事物存在的根据。
实际上,由于辩证法的矛盾统一性与唯物主义的物质统一性本质上也是统一的,因此,矛盾统一性不仅构成具体事物存在的根据本性,也是整个世界存在的根据本性。也就是,一方面,从形式上看,整个世界是依据统一性原则由无数具体事物在相互依赖相互联结中构成的一个大统一体或整体;另一方面,从内容上看,整个世界是依据统一性原则由无数多样的物质客体在相互依赖相互联结中构成的统一化的物质世界。没有矛盾统一性,没有矛盾之间的相互依赖相互联结性,就没有统一的物质世界。因此,矛盾的统一性实质上构成了世界及其万事万物存在的本性。
三、矛盾的统一是事物发展的动力
如果从静态的角度说,任何事物的存在都是对立面的统一,那么从动态的角度说,我们必然得出:任何事物的运动都是对立面的统一运动,任何事物的发展本质上都是对立面的统一化过程,事物运动发展的根因在于事物固有的矛盾的统一性。一方面,由于任何事物都具有实现和维持自身质的存在的本性,而实现和维持某种特定的质,就是实现和维持某一特定的对立面的统一关系,就是实现和维护构成这一特定质的事物各要素间的特定的平衡和谐关系。任何事物的运动和矛盾的展开过程本质上都是趋向构成该事物的特定质的特定的矛盾统一平衡关系的过程。马克思说,事物具有“保持平衡的经常趋势”,事物的运动表现为“力求保持平衡”〔12〕的过程。恩格斯也说,“任何特殊相对的运动,……都是为了确立相对静止即平衡的一种努力”。〔13〕另一方面,矛盾的统一性是事物运动发展的动力源泉。恩格斯反复申言,万物运动的终极根源在于事物的相互作用。然而,相互作用如何发生?就在于各个事物都具有趋向统一平衡的本性和趋势,而在各各趋向统一的过程中便各各发生相互作用,便各各产生运动。而那种具有前进性质的有序化运动便是发展,这种发展便是事物内外矛盾统一化的结果。也就是说,当一事物与周围事物具有统一关系,一系统与周围环境保持物质、能量和信息的协调交换时,当一事物内部的各个要素形成一种和谐统一关系,产生一种具有“内增”效应的协同力时,事物就获得了向有序化发展所需的足够的内聚力和推动力。于是,事物的发展就实现了。马克思肯定了矛盾双方“统一”时,“二者彼此作为积极的条件而互相促进和互相推动”、〔14〕从而推动事物的运动,肯定了简单的劳动协作统一而形成的“集体力”,从而推动生产力发展的事实。没有矛盾的统一性,没有矛盾各方的统一协同作用,事物就没有发展所需的整体协同力和推动力,事物就不能发展。“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三个和尚没水吃”的谚语就形象深刻地揭示统一协调与否,就决定了发展与否的道理。因此,发展归根到底是事物所具有的矛盾的统一协同作用构成的,是矛盾统一的结果,是矛盾统一的体现。所以列宁说:“发展是对立面的统一”。〔15〕又说,“要认识世界上的一切过程的‘自己运动’,内部的展开和蓬勃的生活,就要把它们当作对立面的统一来认识”。〔16〕“必须把发展的普遍原则和……统一的普遍原则联结、联系、结合起来”。〔17〕现代协同学提出的协同导致有序、协同源自自组织的理论也充分说明事物的有序发展性根源于万物(系统)固有统一本性即自组织性以及由此而来的统一协同作用。
四、矛盾的统一是矛盾斗争的根据
肯定矛盾的统一性或同一性在万物发展中的根本动力作用,并不否定矛盾斗争性的相应作用。也就是说,矛盾的斗争性在事物运动发展中也起着自己特有的不可替代的作用,居有着不可忽视的地位。然而,我们必须指出的是,矛盾的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本质上是由矛盾的统一性派生和决定的,是服务于矛盾的统一性的。
矛盾的斗争性在万物发展过程中往往发生于下面的情形:任何事物的存在都是矛盾统一体的存在,任何事物便都具有保持矛盾统一性的本性和趋势。由于每个事物都具有保持和趋向矛盾统一的本性和趋势,于是在各自统一化过程中便不免互相发生冲突斗争,结果便往往造成矛盾统一关系的破坏,矛盾各方的关系由平衡走向不平衡,由协调走向不协调,这里就出现了一种负性的破坏性的斗争性。很明显,这种斗争性的出现恰恰是矛盾的统一性,即事物固有的趋向统一的本性导致的。然而,当一个统一体遭到破坏时,当对立面的统一关系受到损害时,该事物固有的趋向统一平衡的本性,便又自发地起来与破坏扰动对立面统一关系的因素斗争。这种斗争的过程或结果或是恢复已遭破坏的统一关系,使矛盾关系重新从失衡走向平衡、从失调走向协调;或是干脆打破原有的统一体,建构一个新的矛盾统一体,建立一种新的对立面的统一关系,形成一个新的有序系统。在这里,斗争是使矛盾关系从不统一走向统一、不平衡走向平衡、无序走向有序的必由之路。没有这种正性的建设性的斗争性,事物的发展就不可能实现。斗争是新旧事物过渡的桥梁。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列宁说“发展是对立面的斗争”。然而,我们又清楚地看到,斗争性虽然是事物发展不可缺少的环节和手段,但这种推动事物前进的斗争性本身是根源于统一性的。正是事物固有的矛盾统一性的内在本性决定了斗争性的存在。斗争性的根源及最终的归宿都是矛盾的统一性,都是对立面的统一性。马克思说:“不同的生产领域力求保持平衡,……但是不同生产领域的这种保持平衡的经常趋势只不过是对这种平衡经常遭到破坏的一种反作用”。〔18〕又说:“协调始终只是消除现存不协调的那个运动的结果”。〔19〕不同生产领域之间具有“力求”保持平衡协调即统一关系的“经常趋势”即统一本性。由此而来,当这种平衡协调关系遭到破坏时,它便自动地去“力求”“消除”现存不协调不平衡状态,“消除”不统一关系。而这一“消除”不统一的“反作用”“运动”就是矛盾的斗争过程。其“结果”是重建平衡协调关系即统一关系。我们日常的“解决矛盾”“化解矛盾”的过程,也就是从事物的发展在于矛盾的统一性的根据出发,把现存的阻碍事物发展的矛盾的冲突性对抗性关系化解理顺为协调性平衡性关系即统一关系,从而推动事物发展。这就是“解决矛盾”、“化解矛盾”的实质和内容,也是矛盾斗争性的本质所在。所以,矛盾的斗争性在事物运动发展中是客观存在并起着固有的作用,但这种作用从根本上说是从属于统一性的。无论是自然界的生存竞争还是社会中的市场竞争,其竞争的根源、归宿及其手段力量都在矛盾的统一性。一切竞争都源于每一生物每一企业各各想保持自身质的统一性,维持自身内部各要素间的和谐统一关系,实现动态平衡发展的本性,一切竞争的手段力量都在于“适者生存”的规则,那与自然环境或市场需求最相适合最相协调者即最相统一者即是生物竞争或市场竞争中的胜者、强者。竞争归本于统一。
五、矛盾的统一构成一切规律的内容
规律是什么?列宁有一经典性的表述,即“规律就是关系。……本质的关系或本质之间的关系”。〔20〕笔者以为,列宁这里正确地从性质上给规律下了定义,即判定了规律是关系而非实体,规律是一种本质的关系,而非非本质的关系。但列宁的定义没有指出规律的实际内容,即规律是一种什么样的本质关系。那末,从内容上看,规律是一种什么样的本质关系?无疑,规律在实质上就是本质之间的统一关系。统一协调性构成了规律的内容。也就是说,一切规律,无例外地都是矛盾着的本质方面或本质之间的统一关系,这是一种在结构数量等等内在规定性上的特定的和谐关系、协调关系、平衡关系。黑格尔曾说,“次序……它过渡到内在固有的客观规定里去,这种客观规定就是规律”,又说“这种统一是现象的规律”。〔21〕这也就是说,规律就是内在客观的“次序”“统一”,而这种“次序”“统一”只能是“现象”内的本质关系的有序的“统一”。列宁也说:“规律是现象中的同一的东西”,〔22〕“规律的概念是人对于世界的过程的统一和联系、相互依赖和整体性认识的一个阶段”。〔23〕列宁所说的也是指规律在内容上就是那种包含在“现象”中的贯彻于“世界过程”中的那种本质方面之间或本质之间的“同一”、“统一”、“联系”、“相互依赖”、“整体性”的关系即统一关系。
正因为规律是一种本质对立面的统一关系,因此一旦人为地打破或违背这种统一关系,事物内在的本质关系就解体,事物就失去其固有的本质,事物就不再存在发展,这就是为什么不能违背客观规律的根本原因。在人类社会中,其基本规律是生产关系必须适合生产力的发展,上层建筑必须适合经济基础的性质,这一规律实质上就是要求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保持一种相适应相统一的关系。生物运动的基本规律是同化和异化之间的统一关系,就是要求在同化和异化之间保持一种协调关系。人和自然的运行大规律本质上就是一个大协调律,就是要求人和自然之间保持一种动态的和谐统一关系。总之,世界上的一切规律,就内容而言,都是一种矛盾的统一关系。因此,矛盾对立面的统一性不仅是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不仅构成唯物辩证法其他规律的核心内容,而且构成世界上一切客观规律的实质内容。
六、矛盾的统一是真善美统一的基础
对真善美的探索和沉思构成了哲学发展的永恒主题,对真善美的追求和向往,构成了人类文化的基本框架。真善美的基本关系就是对立面的统一关系。然而,形成真善美统一关系的基础是什么,这是千百年来一个见仁见智的问题。然依笔者看来,促使真善美统一起来的真正原因还在于真善美各自本质所具的统一性,也就是说,无论是真、或善、或美,都本质上是矛盾的统一。
什么是真?真是主体认识活动所追求的最高目标,真体现了人类认识活动的实质。真就其实质言,是人对事物本质和规律性的正确把握,是主体和客体的矛盾在认识活动中的解决,即主观和客观矛盾的解决,也就是达到了主观和客观两个对立面的统一,达到了客观内容和主观形式的有机统一和融合。人们通过实践和认识这两个基本环节,消灭了主体的主观片面性,又消灭了客体的客观片面性,从而实现了主观与客观的合一,使客观内容与主观形式有机统一起来,这便是真理。
什么是善?善有二种,日常提及的善是指伦理之善,这种善是指主体的行为与所须遵循的行为规范之间的统一,是为维护社会统一体,协调社会成员关系,统一社会成员行为的道德要求。因而它也体现了社会成员对立面的统一协调关系,也是矛盾统一性的体现。然而,作为与真美相统一的善,不仅是一个伦理范畴,而且本质上是一个哲学范畴。从哲学角度看,善所追求的也是主客体的统一,不过它不是一种认识性的统一,而是一种实践性的统一。善是主体实践活动所追求的最高目标,是主体和客体矛盾在实践活动中的解决,即主体自由与客体必然的统一、主体需要和客体属性的统一。也就是通过实践活动,按照主体自己的需要,能动地遵循客体的必然性,实现对客体的改造,创造出一系列物质产品和精神产品,完成对客体的实践占有,满足主体自身存在和发展的需要。因而,善就是主体和客体在实践中的统一。
美是什么?“美是和谐”,“美是和谐的统一关系”,这些都曾是对美的经典性表述。这充分体现了美是对立面统一的内在关系,说明人类认识美就是从对立面统一中的比例、秩序、和谐方面加以考察的。马克思主义美学虽然超越了单纯从客体的或单纯从主体的统一性去考察美的本质的局限性,但从对立面的统一和谐关系去考察的基本思路没有变,不过是把这种对立面的统一关系看成是在对象化的实践活动基础上产生的审美主体和审美客体这两个对立面之间的辩证统一关系而已。著名美学家周来辉在其《论美是和谐》一书中肯定:“我认为美是和谐,是人和自然、主体和客体、理性和感性、自由和必然、实践活动的合目的性和客观世界的规律性的和谐统一”。美的本质,在经过一系列的实质内容的更新以后,依然固着于和谐统一的主基调上。
因此,无论是真或善或美,其实质都在于达到了主体客体两个对立面的统一。矛盾的统一是真善美之谓真善美的真谛。而那至真至善至美便是达到了高度统一的境界。这种境界又是通过人的实践认识活动,在不断地使主体和客体统一化的过程中实现的。
七、矛盾的统一化是社会发展的实质
人类社会的发展,是一个有序的动态过程,其发展过程的动力源于人类社会系统矛盾的协调统一性,其发展过程的趋向和目标就是人类社会系统不断走向更高层次的协调统一。
人类社会在为满足需要进行的物质生产的基础上,使人与人、人与群体、人与社会、人与自然构成了一个相互联系相互协调的系统,并形成了社会系统的基本矛盾: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它们之间的内在统一协调关系构成了人类社会最基本的统一协调关系,也构成了人类社会发展最基本的动力。人类社会的运动发展过程,实质上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对立面的一个动态的统一化过程。人类社会的发展,在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处于统一适应之中;人类社会发展的停滞破坏,在于社会基本矛盾的统一适应关系遭到了破坏;而此时社会基本矛盾的统一本性又迫使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重新走向统一适应,从而促使人类社会的再发展。因此,社会基本矛盾统一化的本性趋势决定了人类社会总体上将向着更全面更高级的和谐协调状态发展。
社会基本矛盾统一化的本性趋势内在决定了社会其他层面也必须保持统一协调关系。如一个社会有机体中,在基本的经济、政治、文化方面必须保持良好的统一协调关系;在国民经济中,必须在工业、农业、商业、金融、服务、交通、通讯等相互联系的部门之间保持综合平衡统一关系;在生产和需求、生产和积累、生产和消费之间必须保持协调统一关系,等等。马克思说:“按一定比例分配社会劳动的必要性决不可能被社会生产的一定形式所取消”,因为它是一个“规律”。〔24〕而“按一定比例分配社会劳动”的“规律”“必要性”本质上就是指社会各部门各领域在社会劳动所占比重上必须保持恰当比例性,必须保持一种协调平衡的关系即统一关系。不如此,社会就不能正常发展。所以列宁强调在处理社会问题时重要的是必须“懂得在什么时候用什么方法可以(而且应当)把对立面统一起来”。〔25〕
由社会基本矛盾统一化而来的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归根到底落实在人的发展上。然而人的发展也表现在自身的不断统一化进程中。人和社会的总体发展过程表现为一个由简单同一走向矛盾统一,由片面统一走向全面统一,由间断性统一走向持久性统一的过程。而共产主义便是全面高度统一的“大同”社会。在这里,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都达到了全面的统一和谐,从而人成了“自由”的人,社会成了“自由人的联合体”。人与社会的这种全面高度的统一便是人类发展的趋势和理想。
八、矛盾的统一是当今中国、世界的主题
改革开放,是当今中国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主旋律,和平与发展,是当代世界的主题曲。然而,为什么要改革开发、和平发展?如何改革开放、和平发展?笔者认为,这些重大问题的总答案就在于矛盾的统一性中。
改革是社会主义发展的动力。然而,我们的改革本质上是基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必须相适应相统一的本性即规律而来的。无论是经济体制改革,还是政治体制改革,一切改革的核心都是要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建立一种适应统一关系,改变长期以来它们之间严重不相适应、不相统一的状态。通过改革建立起一种适应统一关系,就可有力地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促进整个社会的发展。这就是改革之所以成为社会主义发展动力的根据之所在。
开放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条件,而对外开放,实质上是要在中国和外国之间建立一种协调统一关系。任何一个系统的有序发展,有赖于与环境进行一种协调性的物质能量信息的变换,同样,一个国家的发展也必须与世界各国进行协调性的物质能量信息的交流。中国的发展和世界的发展是统一的,中国的现代化和世界的现代化是统一的,这便是开放的实质。
同时,在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其基本的指导思想是“持续、稳定、协调发展”。这里的“稳定”和“协调”其核心就在于国民经济各领域各部门的一种动态平衡统一关系,一种结构的统一(稳定)和比例的统一(协调)的关系。只有在“稳定”“协调”的统一中,才会也必然会有“持续”的“发展”。
显然,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矛盾的统一哲学是根本的哲学基础之一。
和平与发展是当今世界的主题,它反映了当代世界各国和人民追求世界大统一的心声,它是社会矛盾的统一化本性在现代的体现。当今的世界已形成为一个高度联系的整体,世界各国的经济政治文化相互影响前所未有的密切强烈,“地球村”形成了,“全球意识”出现了,人们越来越认识到一个国家的发展必须在与其他国家的协调发展中才能实现,而世界整体的发展只有在世界各国的“互助互利”中才能实现,人类必须协调统一起来,才能走向世界美好的明天。而这一切的实质就是“和平”。世界必须和平,和平意味着国与国之间、民族与民族之间不搞对抗冲突,而是对话协商,就意味着各国各民族友好相处、互补互利。而在这种“和平”的互助互利中,必然会在世界范围内形成一种优势互补的耦合造成的强大整体力量,形成一种放大了的发展动力,从而推动世界各国的发展。因此,和平与发展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其共同的实质就在不同国家和民族间走向统一。走向统一,就是走向和平;走向统一,就是走向发展。
在世界的和平与发展中还内在包含着人类与自然之间的和平与发展。而人类与自然之间的和平与发展其核心就在共存共荣、和谐统一。人类与自然相和谐相统一是两者关系的唯一正确选择,是世界和平与发展、和谐与统一的关键。因此,矛盾的统一哲学是世界和平和发展的理论根据。
九、矛盾的统一与“中和之道”
矛盾的统一是自然、社会和人类思维的运动发展的总根源,它高度包容了哲学的根本内容,因此,它受到了哲人们的广泛关注。早在哲学诞生初,“和谐”“统一”问题便是哲学的热点问题,受到古希腊古中国哲人们的热衷。特别在朴素辩证法异常丰富的中国古代哲学中,对作为统一性的和谐问题更是进行了持续深入的探讨。早在西周,史伯就提出“和实生物,同则不继”的著名观点,把矛盾的统一之“和”看作产生万事万物的根源动力。以后孔子提出了“和而不同”的人生哲学和“中庸之道”的处事方式。再以后,《中庸》提出“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大道也”的观点,将“中和”之道视为天下万物存在发展的根本之道,并把“致中和”视为人类一切活动的目的和目标。以后的哲学家们又提出了“中和之道崇深闳远,无所不周,无所不容”,“上孚治天下,下孚修一身,舍之莫之能也”的把中和之道视为世界普遍规律的思想,并提出了“礼者中和为贵”、“乐以中和为本”等一系列命题,把“中和之道”当作治国治身的中心法则。“中和”就是“不偏不倚”、就是“无偏无颇”、就是“无过与不及”,就是要求结构的平衡、比例的适中、关系的和谐,就是矛盾关系的统一。而作为中国传统哲学中心命题的“天人合一”,其实质就是“天人统一”,就是主张天与人在性质关系上是一致的协调的即统一的。因此,“中和”是中国传统哲学的灵魂,“中和”、“太和”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最高追求和最高境界。“和”,也就是说“统一”,是中国传统哲学和传统文化的核心和归宿。
综上所述,矛盾的统一性原理是世界运动发展的中心法则,统一哲学是最高的发展哲学。
注释:
〔1〕〔2〕〔3〕〔4〕〔5〕〔9〕〔15〕〔16〕〔17〕〔20〕〔2 1〕〔22〕〔23〕列宁:《哲学笔记》,《列宁全集》第38卷,第240、111、154、112、210、238、408、408、281、161、158、159、158页。
〔6〕〔10〕《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11、103页;
〔7〕《毛泽东哲学批注集》,第6页;
〔8〕刘少奇:《人为什么会犯错误》;
〔11〕《毛泽东选集》第5卷,第217页;
〔12〕〔18〕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第394、394页;
〔1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563页;
〔14〕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第64页;
〔1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第604页;
〔2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368页;
〔25〕《列宁全集》第32卷,第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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