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对象现实主义的语义防御_福尔摩斯探案集论文

虚构对象实在论的语义辩护,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实在论论文,语义论文,对象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B83-064 文献标识码:A

虚构对象是小说、神话、传说中虚构地进行描写的对象,如福尔摩斯、哈姆雷特、贾宝玉和阿波罗。实在论者持包含虚构对象的本体论。反实在论者持不包含虚构对象的本体论。实在论者宣称,基于包含虚构对象的本体论,我们能系统地解释指称虚构对象现象,这构成支持实在论的证据。反实在论者认为,不诉诸包含虚构对象的本体论,这种现象也能得到合理解释。本文将论证,针对指称虚构对象现象,尚未出现一种令人满意的反实在论语义学,指称虚构对象现象仍将构成支持实在论的重要证据。本文第一部分展示针对指称虚构对象现象的实在论语义学。第二到第六部分展示并反驳五种具体的反实在论策略。第七部分进行总结。

一、实在论语义学

自然语言语义学的任务是基于特定本体论对自然语言进行语义解释。自然语言中有些单称陈述含有虚构名字。实在论者宣称,基于包含虚构对象的本体论,我们将能系统地为这些陈述提供语义解释,这构成支持实在论的证据。

虚构名字指通常被看作用来指称虚构对象的专名,比如“福尔摩斯”、“哈姆雷特”和“贾宝玉”。以“福尔摩斯”为例,含有虚构名字的单称陈述包括:(1)福尔摩斯是一个虚构角色;(2)柯南·道尔创造了福尔摩斯;(3)福尔摩斯比彼得这个现实侦探还出名;(4)福尔摩斯反映了人们的求真精神和理性能力;(5)彼得在思考福尔摩斯。

在这些不同类语境中,看起来虚构名字被用来指称一个对象,并且该对象被断定为具有某个性质或处于某种关系中。在实在论者看来,虚构名字在这些语境中承担着相同的语义功能,对于出现在不同语境中的同一个虚构名字,要提供统一的语义解释。他们认为,正确的解释就是,虚构名字是指称虚构对象的表达式。就是说,虚构名字在这些语境中承担的语义功能就是看起来所承担的语义功能,即指称某个虚构对象。例如(1)-(5)中的“福尔摩斯”都指称了福尔摩斯这一虚构对象,并被断定为具有相应的性质或处于特定关系中。

二、罗素式反实在论策略

经典反实在论策略是把虚构名字看作是对不包含虚构名字的语片进行缩写的装置,认为包含虚构名字的语境可被替换为不包含虚构名字的语境,而不会丧失语义内容。当然,这仅仅为反实在论者提供了一个纲领。为了实现该纲领,反实在论者必须提供一个确定的消除虚构名字的模式。基于罗素的限定摹状词理论,经典消除策略主要体现于这样一种思路:一个虚构名字可被替换为某个不包含虚构名字的限定摹状词。下文将称这种策略为“罗素式反实在论策略”。罗素式反实在论策略主要表现为三种不同的消除模式。

简单罗素式消除模式 关于虚构名字,罗素写道:“整个非实体(non-entities)领域,比如……‘阿波罗’,‘哈姆雷特’等,都可令人满意地进行处理。这些词组都是没有指称任何事物的指称词组。一个关于阿波罗的陈述意味的是根据经典词典对阿波罗意义的规定对之进行替换后所得的陈述,比如说,替换为‘太阳之神’(the sun-god)。”(Russell,1905,p.491)

这样,罗素提供了一种消除模式。根据该消除方式,一个虚构名字“N”将被分析为一个只牵涉从虚构故事内部视角看N被赋予的那些性质的一个限定摹状词。下文将把该消除模式记为“简单罗素式消除模式”。

根据简单罗素式消除模式,(1)-(5)中的“福尔摩斯”将最适合被分析为限定摹状词“那个叫做‘福尔摩斯’并且是一个侦探并且住在贝克大街……的人”,该限定摹状词只牵涉从虚构故事内部视角看福尔摩斯被赋予的那些性质。假如简单罗素式消除模式是合理的,出现在不同语境中的虚构名字都可以被分析为一个特定的限定摹状词,而不必承认虚构对象。

但是,该消除模式是不合理的。考察陈述(1),(1)将被分析为

(1*)那个叫做“福尔摩斯”并且是一个侦探并且住在贝克大街……的人是一个虚构角色

根据罗素的限定摹状词理论,(1*)为真,当且仅当,恰恰存在一个事物具有那样一些性质,并且该事物是一个虚构角色。罗素认为,根本没有一个事物满足(1*)中的限定摹状词,这样的表达式是“没有指称任何事物的指称性词组”。既然没有一个人满足该限定摹状词,故(1*)不是真的。但是,根据我们的前理论直觉,福尔摩斯是一个虚构角色,故(1)为真。在此出现不一致。类似分析可应用于上述其它陈述。

简单罗素式消除模式不能保证被分析陈述的真值保持不变,更不能做到保持语义内容不变。该消除模式是失败的。

复杂罗素式消除模式 克里普克曾提到一种略复杂的消除模式。(Kripke,1973,讲座1,p.18)这种模式可表述为,一个虚构名字“N”被分析为限定摹状词“那个根据S是并且是并且是……的对象”,其中“S”指称“N”所对应的虚构故事,“”、“”……是从S的内部视角看分配给“N”的谓词。下文将把该消除模式记为“复杂罗素式消除模式”。例如,根据该模式,“福尔摩斯”将被分析为“那个根据《福尔摩斯探案集》叫做‘福尔摩斯’并且是一个侦探并且住在贝克大街……的人”。

复杂罗素式消除模式同样不是一个合理的消除模式,因为它同样不能保证被分析陈述真值不变,更不能做到保持语义内容不变。

考察陈述(1),(1)将被分析为

(1**)那个根据《福尔摩斯探案集》叫做“福尔摩斯”并且是一个侦探并且住在贝克大街……的人是一个虚构角色

根据罗素的限定摹状词理论,(1**)为真,当且仅当,恰恰存在一个事物满足该限定摹状词,并且该事物是一个虚构角色。因为《福尔摩斯探案集》不是历史虚构作品,故没有一个对象满足(1**)中的限定摹状词,故(1**)不是真的。但是,我们的前理论直觉是福尔摩斯是一个虚构角色,故(1)为真。出现不一致。类似的分析可应用于上述陈述(2)-(5)。

极端罗素式消除模式 奎因(Quine)提供了一种极端消除模式。以“琣珈索斯”(“Pegasus”)为例,蒯因写道:

“为了把诸如‘琣珈索斯’这样只包含一个字的名字纳入到罗素的摹状词理论,我们首先必须把这个字翻译为一个摹状词。但这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限制。如果琣珈索斯这一概念是一个很模糊或者很基本的概念,以致不能按熟悉的方法将其适当地翻译为摹状短语,我们仍然可以利用下述人工的雕虫小技加以转换:诉诸根据被假设为不可分析的、不可归约的性质是琣珈索斯(being Pegasus)所对应的表达式‘是琣珈索斯’(‘is-Pegasus’)或者‘琣珈索斯-izes’(‘pegasizes’)。‘琣珈索斯’这个名词本身将被等同于一个派生的摹状词:‘那个是琣珈索斯的事物’,‘那个琣珈索斯-izes的事物’。”(Quine,1961,pp.7-8)

这样,蒯因提供了一个统一地消除虚构名字的模式。根据该模式,一个虚构名字“N”将被分析为限定摹状词“那个N-izes的事物”,其中“N-izes”是“N”唯一对应的一个初始的不可归约的一元谓词。下文将把该消除模式记为“极端罗素式消除模式”。下面我们说明极端罗素式消除模式也是不成功的。

考察陈述(1),(1)将被分析为

(1***)那个福尔摩斯-izes的事物是一个虚构角色

根据罗素的限定摹状词理论,(1***)为真,当且仅当,恰恰存在一个福尔摩斯-izes的事物,并且该事物是一个虚构的角色。但是,奎因承认,“福尔摩斯不存在”是真的。①(Quine,1961,p.9)故没有一个事物满足(1***)中的限定摹状词,进而(1***)不是真的。但是,我们的前理论直觉是福尔摩斯是一个虚构角色,故(1)为真。出现不一致。类似的分析可应用于上述陈述(2)-(5)。

同简单罗素式消除模式和复杂罗素式消除模式一样,极端罗素式消除模式不能保证被分析陈述真值不变,更不能做到保持语义内容不变,是同样不成功的。

三、弗雷格式反实在论策略

若反实在论者无法提供一个合理的消除模式把虚构名字分析为不包含虚构名字的表达式,看来他们必须承认虚构名字的确有所指称。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必须承认虚构对象。为了维护反实在论立场,有些反实在论者认为,虚构名字指称我们更熟知的实体,这些实体不是虚构对象。

丘奇(Church)认为,在一些语境中,虚构名字指称的是弗雷格式涵义。丘奇写道:“根据我们所主张的弗雷格式意义理论,‘谢里曼(Schliemann)寻找特洛伊所在地’断言的不是谢里曼和特洛伊所在地之间具有某种关系——因为谢里曼可能真的去寻找特洛伊所在地,但是特洛伊是一个纯粹的传说中的城市,特洛伊所在地不存在——而是断言谢里曼和特洛伊所在地这一概念之间具有某种联系。”(Church,1956,p.8)

在丘奇的用法下,所谓概念指的是弗雷格式涵义。丘奇接着强调,“谢里曼寻找特洛伊所在地”的意思不是“谢里曼寻找特洛伊所在地这一概念”,而是谢里曼和特洛伊所在地这一概念之间具有某个类似于寻找的关系。

如果把丘奇的建议做一般化处理,将得到一个统一的关于包含虚构名字(以及限定摹状词)的单称陈述的语义学。具体而言,在各类语境中,虚构名字(以及限定摹状词)并非指称失败,而是指称某个特定的弗雷格式涵义。下文将称这种策略为“弗雷格式反实在论策略”。如果弗雷格式反实在论策略是合理的,那么,仅仅诉诸更为哲学家们熟悉的弗雷格式涵义这类实体,就可以对诸如(1)-(5)的陈述进行解释,而弗雷格式涵义通常不被看作是虚构对象,也不必承认存在虚构对象。那么,这种方案合理吗?并非如此。

首先,根据弗雷格式意义理论,在内涵语境下(比如在命题态度语境或其它模态语境下)一个单称词项才指称其涵义,但是,陈述(1)-(5)并没有处于内涵语境中。通常判断一个语境为内涵语境的标准是同一替换法则失效。但是,诸如“是一个虚构角色”、“被柯南·道尔创造”、“比彼得这个现实侦探更出名”等谓词并不会导致同一替换法则失效。

其次,坚持弗雷格式反实在论策略将导致对一些陈述的不当分析。如“福尔摩斯是有史以来最著名的虚构侦探”是真的。但若坚持弗雷格式反实在论策略,该陈述必被分析为假。因为“福尔摩斯”指称福尔摩斯这一涵义,而“有史以来最著名的虚构侦探”指称有史以来最著名的虚构侦探这一涵义,二者指称并不同一。

再次,弗雷格式反实在论策略不是一个明晰的可操作策略。以“柯南·道尔创造了福尔摩斯”为例,根据弗雷格式反实在论策略,该陈述实际上断言的是柯南·道尔与福尔摩斯这一涵义处于某种关系中。丘奇认为,这种关系不是创造关系,却不能更清楚地说明这是一个什么样的关系。针对每一个谓词,都会有一个特定的新性质或关系与之对应,却不能对之做进一步解释。这导致弗雷格式策略远非一个可操作的策略。

最后,针对包含虚构名字的单称陈述,弗雷格式反实在论语义学不如实在论语义学直接、简单。以“柯南·道尔创造了福尔摩斯”为例,根据实在论语义学,这断言的是柯南·道尔和福尔摩斯这个虚构对象之间处于创造关系中。而根据弗雷格式反实在论语义学,该陈述并没有断言柯南·道尔和福尔摩斯之间具有创造关系,而是断言柯南·道尔和福尔摩斯这一涵义处于某种不同于创造的某个关系中,至于这种关系是什么,弗雷格式反实在论者却不能进行具体说明。显然,实在论语义学处理得更加直接、简单。

四、亚当斯式反实在论策略

作为直接指称主义的代表,亚当斯(Adams)等认为虚构名字的直接指称主义语义学和反实在论立场是一致的。

根据直接指称主义,一个名字如果有所指称,它的意义就是它所指称的对象;如果没有指称,则没有意义。持有反实在论立场,亚当斯等认为,虚构名字没有指称,因此没有意义。他认为,诸如(1)-(5)的陈述所表达的是空缺命题②,也因此都不是直接地为真的;但是,语用上这些陈述可能被用来表达其它一些饱和命题,这将能够用来解释我们对这些陈述的语义直觉(比如为真)。故不必诉诸实在论,就可以解释诸如(1)-(5)的陈述的表面语义特征。下文将称这种策略为“亚当斯式反实在论策略”。

以“福尔摩斯比波洛更聪明”③为例,亚当斯等认为,这个陈述表达了一个空缺命题,但语用上可表达饱和命题。比如,它可能意味着,根据福尔摩斯所在的小说,福尔摩斯的聪明度是n,而根据波洛所在的小说,波洛的聪明度是m,并且n大于m,这被看作是真的。(Adams,etc.,1997,p.135)

出于如下理由,我们认为亚当斯式反实在论策略是不合理的:

首先,亚当斯式反实在论策略依赖空缺命题这类有争议的实体。虽然布朗(Braun)和亚当斯等哲学家一再坚持这类实体,但是这类实体的合法性尚待确立。比如,根据空缺命题观,“福尔摩斯是一个虚构角色”和“哈姆雷特是一个虚构角色”将表达同一个空缺命题。布朗承认,对空缺命题观而言,这类违反直觉的结论是一个“令人不悦的结果”。(Braun,1993,p.464)亚当斯等建议诉诸语用资源来解释。(Adams,etc.,1997,p.132)根据这种思路,语用上“福尔摩斯”和“哈姆雷特”与不同的限定摹状词对应,这导致我们认为这两个陈述表达了不同的命题。但是,如前文论证,针对虚构名字,他们并不能找到一个限定摹状词与之对应并保持相应陈述真值不变。另外,这种将语义学难题推到语用层面上进行解决的方法是不合理的,这将导致任何语义理论都可被看作是合格的,因为遇到的问题都可以通过在语用层面上进行解决,这最终将导致语义学难题的平凡化。

其次,亚当斯式反实在论策略不是一个明晰的可操作模式。实际上亚当斯等仅仅提供了一个分析纲领,即认为包含虚构名字的单称陈述表达空缺命题,这些命题不是直接为真或假,但是,语用上这些陈述各自表达了不同的饱和命题,这些饱和命题的语义特征(比如为真)将用来解释这些陈述的表面语义特征(比如为真)。但是,他们并没有提供一个具体的一般模式用来分析包含虚构名字的单称陈述将在语用上表达什么样的命题。他们仅仅对个别例子给出分析。因此,并未完成回应实在论者的挑战。实在论者的真正挑战在于要求反实在论者给出一个一般的可操作的语义分析模式,而不仅仅是给出某种建议性的主张。

再次,亚当斯式反实在论策略更间接、更复杂。根据实在论语义学,诸如(1)-(5)的陈述直接地表达了关于相应虚构对象的真命题。而根据亚当斯式反实在论策略,这些陈述自身表达的是空缺命题,这些空缺命题不是真的,但是语用上它们各自表达了某个饱和命题。这些饱和命题是真的,这解释了我们认为这些陈述为真的语义直觉。显然,亚当斯式反实在论策略更间接,也更复杂。

五、布洛克式反实在论策略

有些反实在论者干脆承认,针对诸如(1)-(5)的包含虚构名字的单称陈述,实在论语义学是有用的,甚至是必须的。但是,他们认为不必为此就坚持实在论。

布洛克(Brock)提出“关于虚构对象的虚构主义”。其中,虚构主义是一种一般的哲学策略。“一般而言,虚构主义者都是看到了实在论的能力,其提出是为了避免实在论做出的本体论承诺。”(Brock,2002,p.11)关于虚构对象的虚构主义则是在诸多关于虚构对象的实在论理论提出后,在承认实在论语义学解释功用的前提下,为避免实在论立场而做出的努力。

具体而言,布洛克提出,诸如(1)-(5)的陈述(他称为“批评性断言”)都要补充上前缀“根据实在论理论”(其中“实在论理论”指的是众多关于虚构对象的实在论理论的一个综合体),这些陈述是相应的带前缀陈述的缩写,这使得这些陈述看似做出断言且为真却不足以作为实在论的支持证据。(Brock,2002,pp.8-14)下文将把该策略记为“布洛克式反实在论策略”。

考察陈述(1)。根据布洛克式反实在论策略,(1)是下面陈述的缩写:

(1****)根据实在论理论,福尔摩斯是一个虚构角色

如果这种处理是恰当的,即使(1****)为真,这也并不意味着(1)为真。因此也不必承认其中的“福尔摩斯”指称了虚构对象福尔摩斯,进而也不必承认存在虚构对象。布洛克认为“以这种方式,虚构主义者为批评性断言提供了一种直觉上合理的解释,却不必承认虚构对象这类实体。”(Brock,2002,p.9)

遗憾的是,这种策略并不合理。通过(1)-(5),说话者做出了真断言,且断言内容不是仅仅相对于实在论者或反实在论者才为真。这同样为文学评论家以及一般人群认可。(Goodman,2004,pp.137-142)这是实在论者和反实在论者共同承认和需进一步分析的。布洛克的改写建议违反了语言共同体对这些陈述的语义判断。这也导致布洛克坦言虚构主义尚缺乏有说服力的论证。(Brock,2002,p18)

六、埃弗雷特式反实在论策略

埃弗雷特(Everett)提出一种新的反实在论策略。该策略基于假装(pretense)概念。许多学者都曾诉诸假装概念分析虚构名字出现的语句,但仅仅局限于分析诸如“福尔摩斯是一个侦探”的内部陈述。(Kripke,1973,讲座1,pp.21-22;Searle,1975,p.330)比如,根据这种分析思路,通过“福尔摩斯是一个侦探”,说话者假装“福尔摩斯”指称一个人且该对象是一个侦探。埃弗雷特则大胆地将这种思路拓展到对诸如(1)-(5)的外部陈述的分析。他认为,一般地,通过说出这些外部陈述,说话者假装相应虚构对象被指称且具有实在论者赋予它们的性质,如是一个虚构对象,被其作者创造。(Everett,2005,p.640)但是,在假装内涵算子约束下的指称虚构对象现象不会导致承认虚构对象。下文把该策略记为“埃弗雷特式反实在论策略”。

基于下面几点理由,我们认为埃弗雷特式反实在论策略是不合理的:

首先,如前所述,诸如(1)-(5)的外部陈述为真,而非假装为真,这为实在论者和其它反实在论者共同承认,也为文学评论家以及一般人群认可。埃弗雷特的反实在论策略违反了语言共同体对这些陈述的语义判断。

其次,埃弗雷特诉诸的假装活动根本无法实现。先考虑一般的假装活动,比如我假装有一匹飞马。我的假装活动牵涉对飞和马这两个基本概念的使用。④为了实现该假装活动,我必须承认至少有一个能飞物且至少有一匹马。这里牵涉的是一个一般原则(记作原则E):若一个假装活动牵涉对一个基本概念C的使用,假装活动的主体必须承认C的外延非空。⑤假设不然,即存在一个主体S的某次假装活动牵涉对某个基本概念C的使用,但是,S认为C的外延为空。既然S认为C的外延为空,就是说不存在任何一个C类对象,那么试问S如何能够获知概念C呢?一般地,我们通过获知属于某个概念的个体而获知基本概念。(Russell,1912,p.101)⑥既然S不能获知概念C,便不能使用概念C,更不能从事牵涉概念C的假装活动。埃弗雷特诉诸的最关键假装活动是假装有一个虚构对象。比如,(1)牵涉的假装活动包括假装有一个虚构对象被“福尔摩斯”指称。从语法结构上来看,虚构应是一个基本概念,加之埃弗雷特并未将该概念分解为更基本的概念,因此,有理由认为埃弗雷特承认虚构是一个基本概念。⑦根据原则E,若埃弗雷特不承认虚构概念外延非空,便不能完成这样的假装活动。因为埃弗雷特的本体论中不包括虚构对象,他必须承认虚构概念的外延为空。所以他不能完成他所诉诸的假装活动。

再次,埃弗雷特并没有给出一种可操作的候选语义学。埃弗雷特认为,诸如(1)-(5)的外部陈述实际上表达的是牵涉虚构算子的真理,其成真条件在于关于现实世界的相应事实出现,但是并没有做出一般规定。“带有假装约束的真理成立仅当其它某个事实成立”,并且“我们关于虚构角色的谈论用来传达关于现实世界的信息。我猜测,至少在许多情况下,我们意在传达关于故事的作者或读者想象故事所描述的世界的情况。”(Everett,2005,p.645)埃弗雷特并没有真正回应实在论者的挑战。实在论者针对含有虚构名字的单称陈述一般地地给出了真值条件语义。实在论者的挑战在于要求反实在论者给出一个一般的可操作语义分析,而不仅仅是给出某种建议性的主张。

七、结论

实在论者认为,虚构名字在诸如(1)-(5)的陈述中承担的语义功能就是它们看起来承担的语义功能,即指称某个虚构对象。这为包含虚构名字的单称陈述提供了一个统一的、直接的、简单的语义学。针对指称虚构对象现象,尚未出现一种令人满意的反实在论语义学。指称虚构对象现象仍将构成支持实在论的重要证据。⑧

注释:

①奎因举的例子是“琣珈索斯不存在”。一般地,奎因认为,“N不存在”是真的,其中N是虚构对象的名字。

②简言之,空缺命题就是包含空位未被填充的命题。根据空缺命题观,“福尔摩斯是一个虚构侦探”表达的命题可表示为<_,是一个虚构侦探>;与此对照,“克林顿是一个虚构侦探”表达的命题可表示为<克林顿,是一个虚构侦探>。前者为空缺命题,被描述个体的位置为空;后者为饱和命题,被描述个体的位置饱和。

③波洛(Hercule Poirot)是阿加莎·克里斯蒂(Agatha Chirstie)创造的虚构的比利时侦探。

④复合概念通过基本概念复合而成,比如飞马概念由飞和马这两个基本概念复合而成。简单概念是初始的不可再分解的概念,如飞和马。关于哪些概念有资格作为基本概念或许是有争议的,我们的讨论只需要承认存在基本概念即可。

⑤原则E并非一般地可适用于复合概念,即一个人的假装活动可以使用一个复合概念,却不必承认其外延非空。比如,我可以假装存在一匹飞马,却不承认飞马这个复合概念非空。另外原则E可拓展到一般的心理活动,即若一个心理活动牵涉对一个基本概念C的使用,心理活动的主体必须承认C的外延非空。

⑥罗素以白色为例。当我们看到一个白色的斑点,我们亲知到该白色的斑点。通过看到多个白色的斑点,我们可以很容易地抽象出它们共有的白色。借此习得的这种能力便是亲知白色的能力。(Russell,1912,p.101)

⑦或许埃弗雷特认为,自然语言语法构不成很好的证据。为了避免该批评,埃弗雷特或许声称虚构是一个复合概念。为此,他有义务说明(1)虚构概念通过哪些基本概念如何复合而成;(2)该复合概念和虚构概念外延相同(即都为空);(3)这些基本概念的使用不会导致承认虚构对象。说明义务在埃弗雷特。

⑧本文关注的仅仅是指称虚构对象现象是否构成支持实在论的证据。除此外,还存在其它角度的争论。比如,范因维根(Van Inwagen)认为,为了解释量化虚构对象现象,必须承认虚构对象(Van Inwagen,1977,p.302);齐硕姆(Chisholm)认为,为了解释意向虚构对象现象,必须承认虚构对象(Chisholm,1982,pp.40-43);沃特里尼(Voltolini)认为,虚构作品的同一化条件牵涉虚构对象,承认虚构作品导致必须承认虚构对象(Voltolini,2003,pp.225-238)。针对这些证据,都存在相应的反实在论意见。关于前两个角度,徐敏进行了讨论。(徐敏,2008,pp.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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