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论“某人”、“某些人”和“一些人”_定语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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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言

在人类思想的发展历程中,“存在”始终是一个重要的概念;从诉诸经验事实的唯物观点到“我思故我在”的远古跫音,相关的议题总是不断浮现,牵动着哲学思维的发展与蜕变。有趣的是,人类语言对如何表述“存在”,也常在虚实之间徘徊:从实质的拥有,到时间、空间中的存有,以至于事件的完成与状态的确认等等,这些都可以从实词与虚词的区分中找到对应。以汉语为例,“有”的用法可以分为“拥有(possessive)”、“存有(locative-existential)”、“呈现(presentational)”、“完成(perfective)”、“断定(assertive)”五类(参见Cheng 1978、1979,Huang 1987及曹逢甫、郑萦1997)。例如:

(1)a.我有一栋房子。(拥有) b.房子里有人。(存有) c.有人走了。(呈现)

d.人没有来。(完成) e.我没有很调皮喔!(断定)

例(1)a、b中的“有”属二元述语,基础句式为“名词组+有+名词组”,“有”是一个动词。(1)c-e中的“有”属一元述语,基础句式为“有+子句”或“有+动词组”,“有”实际上已经虚化为助动词,而以句子的其余成分为论元。

本文的目的在于指出呈现“有”其实有两种截然不同的语法功能,一为一元述语,词类为助动词,(2)a中的“有”即是;另一为名词组中的定语,词类为指示词(determiner),有(2)b、c为证:

(2)a.有人走了。 b.有的人走了。 c.有些人走了。

讲得更精确一点,“有的人”和“有些人”的呈现意味已渐渐淡化:前者发展出分指(partitive)的用法,后者则有了殊指(specific)的用法。

我们认为,要解决定语“有”的分布问题,除了应从形式语法的角度来厘清其句法和语意的关联,还必须引入历史和方言等向度,才能对“有”虚化后引起的重析作用作一个周全的解释。顺着这个思路,我们可以将“有的”与“有些”的差异归因于两者虚化程度的不同。

一 “有”字句的存在意涵

1.1 存有用法

表存有的“有”有一个重要的特征,那就是以地域名词组或介词组为主语;同时,其后的宾语必须为无定名词组(indefinite NP)。例如(3)(4):

(3)a.(在)草地上有(*那)两个人。 b.(在)草地上有(*那)两个人坐着。

(4)a.(在)水里有(*那)五条鱼。 b.(在)水里有(*那)五条鱼游着。

这便是所谓的无定限制,为一般存在结构的重要特征(参见Heim 1987)。

1.2 拥有用法

表拥有的“有”似乎并不遵守上述的无定限制,如(5)a、b所示:

(5)a.他有五栋房子。 b.他有那五栋房子。

c.他有五个儿子。 d.有那五个儿子。

然而当情境允许,拥有常常引申出存有的意味。以(5)c为例,将“房子”改成“儿子”,无定限制的效应又会出现,这点只要比较(5)b和d的差异就一目了然。(5)c的语意其实与英语的存在句(6)a非常接近。因此,(5)d不好的原因其实和(6)b一样,两者都不允许有定的宾语。

(6)a.There are five sons of mine. b.*There are the/those five sons of mine.

由此观之,拥有与存有之间仍有许多灰色地带。这也印证了我们的看法,即实词虚化和语意引申有密切的关连(参考Li 1972,詹开第1981,Her 1991,Tsai 1999)。

1.3 呈现用法

英语存在句在汉语中的对应结构是呈现“有”所处的句式。看下面的例子:

(7)a.有(*那)五个人来了。 b.阿Q有(*这)三年没洗澡了。

如(7)a所示,无定限制仍被奉为最高指导原则。此外,呈现“有”后可接附加语,如(7)b中的“三年”前面不能接“这”“那”等有定限定词,语法行为和(7)a中的论元一致。

1.4 完成用法

完成“有”比较像一个表达完成体(perfective aspect)的助动词,由事件的存在而引申出事件完成之意。闽南语和台湾话中“有”的完成用法便相当具有代表性,如(8)a:

(8)a.伊有来。(闽南语、台湾话) b.He has come.(英语)

这点和英语中表完成的have有异曲同工之妙,比较(8)a、b可知。完成“有”在普通话中则只见于否定句式(参见Wang 1965),如(1)d中提到的“人没有来”。

1.5 断定用法

断定“有”则直陈状态(state)的存在,并引申出确认相应命题的用法,因此若语气增强,便有强调的意味。比较台湾话和普通话的相应句式,此点尤为显著,如(9)a之于(9)b(参见Cheng 1978,1979):

a.伊有巧喔!(闽南语、台湾话) b.他的确是很聪明!(普通话)

这种近乎系词(copula)的用法可谓独树一帜,在普通话中同样也只见于否定句,如(1)e。这种用法从逻辑上推敲十分合理:“有”既然可以表达事件的存在,自然也可以表达状态的存在。

1.6 小结

上述五种“有”的用法都绕着“存在”这个概念打转。我们发现前三者(即存在“有”、拥有“有”和呈现“有”)基本上都遵循无定限制;后两者(即完成“有”与断定“有”)则因偏称量化(existential quantification)的对象是事件、状态而非论元,并没有明显的无定效应。

二 “有”的两种结构

2.1 “有”作为定语的句法证据

黄正德(1988)认为拥有“有”为及物动词,属二元述语,如图一所示(V′代表动词中介词组):

图一 拥有“有”

图二 呈现“有”

黄先生进一步指出,呈现“有”、完成“有”与断定“有”其实是助动词,属一元述语。其间差别在于呈现“有”不允许主语提升(参考Cheng 1991、Li 1996)。此处我们用图二来看比较清楚,IP代表inflectional phrase,意即“曲折词组”,其中心语为曲折词,I′则为曲折词的中介词组。曲折词其实是动词组之上一系列虚词的统称,其中也包含了助动词。e代表empty category,即“空范畴”之意,它在图二中是担任虚主语(expletive)的角色。相对的,完成“有”、断定“有”则允许主语提升,如图三、图四所示:

图三 完成“有”

图四 断定“有”

图中t代表trace,意指主语移位后留下来的痕迹。

一般认为,呈现“有”应是一结构位置较高的情态助动词(modal verb),因为它不能做宾语的定语,有(10)a-f为证:

(10)a.*阿Q骗了有人。 b.*阿Q把有人骗了。

c.*阿Q被有人骗了。 d.*阿Q对有人不满意。

e.*阿Q连有人都不放过。 f.*阿Q有东西吃,有东西不吃。

却可以在否定句和正反问句中当述语用,如(11)a、b所示(参见黄正德1988):

(11)a.没有人来。 b.有没有人来了?

然而若将呈现“有”置换为“有的”或“有些”,则好坏句子的分布几乎整个倒了过来。拿(11)和(12)、(13)作一个比较,就可以很清楚地看到这个现象:

(12)a.*没有的人来。 b.*有没有的人来了?

(13)a.*没有些人来。 b.*有没有些人来了?

如下面图五所示,定语“有”是名词组的一部分,自然已和曲折词组分道扬镳,因而无法和句子层次上的否定、疑问成分连用。相比之下,图六中的述语“有”是助动词,自然能跟否定和疑问成分产生互动。这就解释了(11)的合法与(12)、(13)的不合法。

图五 定语“有”

图六 述语“有”

此外,(10)与(14)、(15)的对立更进一步证实了我们的观察:

(14)a.*阿Q骗了有的人。 b.阿Q把有的人骗了。

c.被有的人骗了。 d.阿Q对有的人不满意。

e.连有的人都不放过。 f.阿Q有的东西吃,有的东西不吃。

(15)a.*阿Q骗了有些人。 b.阿Q把有些人骗了。

c.阿Q被有些人骗了。 d.阿Q对有些人不满意。

e.连有些人都不放过。 f.阿Q有些东西吃,有些东西不吃。

和前面同样的道理,述语“有”由于落脚在曲折词的位置上,不可能和宾语在一起,(10)b-f因此不合法。相对地,“有的”“有些”由于是名词组内的定语,大部分情况下均可成为宾语的一部分。和(10)b-f比起来,(14)b-f与(15)b-f要来得好的原因即在于此。另一方面,(10)a、(14)a和(15)a显示“有人”“有的人”和“有些人”都不能出现动词后的宾语位置。

2.2 “有”作为定语的语意证据

从语意层面来看,“有的人”“有些人”与“有人”的解释也不尽相同。例如:

(16)a.有的人来了。 b.有些人来了。

“有的人”相当于英语中的some of the people,有一前设(presupposition):言谈语境中存在着一群人,主语名词组指涉的只是其中一部分,这是所谓分指的用法。“有些人”有很浓的殊指意味,相当于英语中的SOME people(SOME即带有重音的some),可以有前设,也可以没有。“有人”则相当于英语中的sm people(sm即不带重音的some),表达单纯的存有,也无需任何预设的情境。此外,“有些人”专指复数,而“有人”“有的人”可为单数,亦可为复数。

根据上面的分析,表呈现的“有”分为两类:一为述语,属助动词;一为定语,属限定词。两者偏称量化的标的都是主语名词组,不同之处在于定语“有”无论作分指还是作殊指解,都伴随着前设,这种性质反映在逻辑式上,就是“人”成为量化语“有”的限制语,如(17)a所示(参见Diesing 1992):

相比之下,述语“有”并无此前设,因此“人”只是单纯的逻辑述语,如(17)b所示。

2.3 小结

对“有”的句法和语意的进一步分析表明:即使呈现“有”虚化为定语,其存在意涵仍扮演着决定性的角色,因此“有的人”和“有些人”都有偏称量化的现象。另一方面,定语“有”也绝非一成不变,“有的”和“有些”便各自转化出分指和殊指的用法。

三 定语“有”的主语情结:一个共时层次与异时层次的会通问题

至此,我们遇上了一个无法避免的问题:如果定语“有”真的存在,那它为什么老喜欢跟着主语,而不出现在动词后的宾语位置上作修饰语用呢?要回答这个问题,必须先考察“有”的流变,从历史的向度来发掘答案。对于定语“有”的分布,此处我们可以作一个合理的推断:述语“有”虚化后并入邻近名词组,产生了分指或殊指的用法。也就是说,离助动词最近的是主语,最易并入;动词前宾语次之;动词后宾语则离得最远,合并不易。

但是这个推断又引发了另一个问题:那就是名词组为何能容纳“有”?又该如何容纳“有”?“有”在古汉语中是可以当代词用的。如(参见杨伯峻、何乐士1992):

(18)a.有陨自天。(《易经·九五爻辞》)

b.日有食之。(《诗经·小雅·十月之交》)

这点和英语some的代词用法很像。(18)a意即“有东西从天上掉了下来”,(18)b意即“有怪物把太阳吃了”。近年来许多句法学家将代词视为限定词的一种,而限定词又可以独自投射成一个限定词组(DP,意即determiner phrase),如图七的分析(D代表determiner,意即限定词)。同时,学界也逐渐接受了名词组应该和动词组一样有上层功能结构的看法。例如:“这三个人”,除了以“人”为中心语的名词组之外,上面依序架起以“个”为中心语的单位词组(ClP,即classifier phrase)、以“三”为中心语的数词组(NumP,即numeral phrase)和以“这”为中心语的限定词组(参见Tang 1991,Cheng & Sybesma 1998,1999),如图八所示(Cl代表单位词)。如此一来,“有”既然有代词的渊源,而代词又属广义的限定词,述语“有”自然可能经重析而进驻限定词的位置,成为主语甚至宾语的一部分。

图七

图八

上述看法在图九中呈现得很清楚:由于述语“有”和主语(DP1)离得最近,因此并入主语(DP1)的机率最高,动词前宾语居次(DP2、DP3和DP4分别为“对”字宾语、“被”字宾语及“把”字宾语),动词后宾语(DP5)则机率最低。因此,“有”和限定词组离得愈远,并入愈不可能发生。为了便于说明,我们采纳Larson(1988)的“动词组外罩理论”(VP-shell analysis),将“对”“被”和“把”分析成轻动词(light verb),并依其句法位置的高低堆栈起来,(注:有关将“被”分析为轻动词的论证以及后续的相关议题,请参阅Feng(1995)、Ting(1995)、Tsai(1995)、Huang(1999)。)因此图九并不代表任何特定的句子,而是抽象地表陈我们观察到的“有”虚化的优先顺序。

图九

我们的分析显示,先前所谓的虚化过程其实是一种助动词重析为限定词的现象。文言中常出现的“有夏”“有清”等惯用语也提供了很好的佐证,此处“有”可解为“先前存在过的”,指涉前一个朝代,是很典型的定语用法。(注:感谢储泽祥先生向作者指出“有夏”“有清”中的存在意涵。)

“有的”与“有些”虽然都可说是定语,但在语意和句法上有同与不同之处。相同的地方在于它们都只有如指示词的限定功能,而没有如形容词的修饰功能。不同的地方可以分两方面来看:就语意来看,“有些”表殊指,取代了古汉语“某”的用法。例如:(注:现代汉语中“有些”与“某些”仍有许多相通的地方:它们都是复数、殊指,都不能再加“的”,这和典型限定词“这些”“那些”的行为一致。如:a.*有些的人来了。b.*某些的人来了。c.*这些的人来了。d.*那些的人来了。)

(19)其生,某任之;其死,某诔之。(韩愈《行难篇》)

“有的”则为分指,取代了古汉语“或”的用法。例如:

(20)自时厥后,亦罔或克寿,或十年,或七八年,或五六年,或四三年。(《尚书·无逸篇》)

例句中的后四个“或”即“有的人”之意。

从句法看,“有些人”其实是“有一些人”的简省,我们可以用名词组的上层结构来分析,如图十所示。这里的“有”和我们前面的提议一样,担任限定词组的中心语。“一”虽然是数词组的中心语,但在语意上并不表达数目,而是表达集合性。(注:“一”作状语用时,也有集合的用法,如“一统江湖”。)也正因如此,我们只能讲“有一些人”,不能讲“有二些人”“有三些人”。“些”则占据单位词的中心语位置,表复数的概念。相比之下,本文对“有的”的处理比较复杂,有一定的争议性。Gennaro Chierchia(个人通讯)曾指出,英语“some of the people”可分析为图十一。我们认为汉语也有相应的结构。也就是说,“有的人”其实是“有部分的人”的简省,而“的人”则为补语限定词组,以“的”为中心语(有关汉藏语系中“的”做为限定词的证据,参见Simpson 2001),如图十二所示。

图十

图十一

图十二

我们这种看法似乎可以从单位词组的结构得到印证。表度量衡的单位词后面常可以接“的”,如“五磅的肉”“三杯的水”(参见Tang 1990,Cheng & Sybesma 1998)。我们认为这里的“磅”和“杯”其实是真正的中心语,属名词而非单位词,“的肉”则为补语(参见图十三的分析)。

图十三

换句话说,本文主张“五磅的肉”的语意重心在于“磅”所表达的数量概念,而非“肉”所表达的物质概念。这类词组对应到英语是five pounds of meat,恰好是相应的结构,如图十四所示。但我们这么说又有什么根据呢?证据主要来自汉语单位词的一个歧义现象。(注:感谢黄正德先生向作者指出汉语单位词的歧义性。)例如:

(21)阿Q昨天喝了三杯水。

(21)有两个意思:一为“阿Q昨天喝了三个个别杯子中的水”,一为“阿Q昨天喝了三杯之量的水”。下面两个句子可以进一步把这个区别凸显出来:

(22)a.阿Q昨天把三杯(*的)水喝了。 b.阿Q一天喝三杯(的)水。

(22)a中“把”字结构的宾语必须是殊指,因此指个体,不指数量,用“三杯的水”句子就会怪怪的;(22)b中由于表一天喝水之量,用“三杯的水”就不会出问题。“三杯的水”和“五磅的肉”有类似的结构,如图十五所示。而“三杯水”中“杯”属单位词,其语意功能是将物质名词“水”个体化(individualization),以便计量(参见Chierchia 1995,Cheng & Sybesma 1999),如图十六所示。一言以蔽之,“三杯水”的“杯”是计量的单位词,而“三杯的水”的“杯”则是表量的名词。这为我们将“有的人”分析为“有部分的人”的说法提供了间接的证据。

图十四

图十五

对于上述的补语分析,刘丹青先生(个人通讯)提出了两个疑点:其一,若以说汉语的人的语感而言,“有的”成话,而“的人”不成话,“的”感觉像定语的一部分,而不像补语的一部分。其二,“有的”和一般所谓的“无头关系句”(headless relatives)有许多相近之处,如“有的人又走了”可以简省为“有的又走了”,而“来的人又走了”也可以简省为“来的又走了”,“有的”在这点上颇有定语的特色。(注:补语分析其实也有词序上的问题:根据我们的分析,“有的人”的定语是“有”,功能为限定后面听不到的中心语“部分”,“的人”则为补语。然而一般认为汉语名词组是中心语后置(head-final),这自然和补语分析相冲突。对于这点,我们没有直接的答案,却有一个颇具兴味的观察:汉语动词组的下层是中心语前置,上层是中心语后置,而名词组却没有这种现象。如果补语分析可以成立,那么汉语的名词组词序就和动词组没什么两样了。)

对于第一点,我们的回应是音韵上的黏着未必体现句法上的黏着。例如英语John's book 中的's在音韵上是向左附着的词缀,可是在句法上却是DP的中心语,可以分派属格给John,如图十七所示。因此我们并不以“成话”与否来判定单词的归属。至于第二点,我们认为“有的”和“来的”的相似之处不在于它们都是定语,而在于它们后面都可以接一个空的名词,这是汉语在语言类型学上的一大特色。此外,“有的”和“来的”其实有一个很重要的区别:前者的语意作用在于限定,后者则是修饰。这点也是补语分析所亟欲掌握的。

图十六

图十七

最后回到“有的”与“有些”在合法度(grammaticality)上的差异,我们发现这些差异也反映出上述演化过程:“有些”虚化的程度似乎要比“有的”来得高。比如,根据我们的调查,没有人能接受(23)a,而能接受(23)b的却大有人在:

(23)a.*阿Q骗了有的人。 b.Q骗了有些人。

这表明,至少对某些人而言,“有些”已成为一个道地的限定词,甚至可以在动词后的宾语位置出现,而“有的”仍然被排除在动词后的宾语之外。类似的情况也发生在“被”字句中,接受调查的人大都认为(24)b合法,但未必能接受(24)a:

(24)a.Q被有的人骗了。 b.阿Q被有些人骗了。

这些模棱两可的句子的存在表明“有”的重析正处于一个尴尬的过渡阶段:如若不以历史的眼光来审视定语“有”在句法结构上的分布,那么结果必然光怪陆离,难以理出头绪。因此我们可以得到一个结论:“有”的虚化和汉语助动词、介词、动貌标记的历史发展一致,均属动词转为功能词的现象,其间流变可以说是研究词汇扩散的绝佳素材(参见Wang 1969)。同时,我们的研究也显示历史句法和共时句法的会通不只是可行,而是势在必行。否则,我们非但得不到一个全面的解释,恐怕连一些细枝末节也要大费周折,甚或束手无策了。

四 结语

“有”从动词转为限定词,甚或回归到代词的历程在方言中也留下了不可磨灭的痕迹。据我们对“有”在不同方言(主要是台湾的三种方言:客家话、闽南语(金门)和闽北语(福州))中的语法表现的综合考察,述语“有”的测试结果相当一致;定语“有”则依方言、句式的不同而有合法度的不同。这正反映出虚化作用的一个重要特征:原始的用法相对稳定,而后续发展的用法则因时空的更替而产生了系统性的歧异。演化的趋势既定,词汇的任意性(arbitrariness)总是会在枝节上造成影响,但只要我们坚守形式语法的方法论,摒弃不确定的因子,其脉络自现。

就语意而言,“有”从呈现而发展出分指、殊指的用法,可以说为虚化提供了原动力,这和词类的递变是互为表里,一而二、二而一的。然而我们也发现,如果不把句法的因素考虑进去,便无法照顾到动词前后宾语位置的差别,也无法确切表达述语“有”重析为定语“有”的结构观点。由此看来,要对“有”的虚化提出一个周全解释,词汇、句法和语意三方面的研究不仅不可偏废,还需融会贯通,才能通过共时、历时两个向度的检验,以竟全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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