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史传“虚构”说辨正,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古代史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IO5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1-2435(2011)02-0183-08
历史与文学的区别是什么?亚里士多德曾说:“历史家与诗人的差别不在于一用散文,一用韵文;……两者的差别在于一叙述已发生的事,一描述可能发生的事。”[1]金圣叹亦曰:“《史记》是以文运事,《水浒》是因文生事。以文运事,是先有事生成如此如此,却要算计出一篇文字来,虽是史公高才,也毕竟是吃苦事;因文生事即不然,只是顺着笔性去,削高补低都由我。”[2]总之,“虚构”性是文学的一大特点(但“文学性”的要求,却并不只在其虚构性,还包含有其他许多内涵。史传的“文学性”,就不是表现在对史事的“虚构”上),真实则是历史的第一要义,这是历史与文学的根本区别。那么,对于兼具史学和文学双重特性的中国古代史传而言,该如何看待其中的“文学性”?是否可以因此怀疑史传的“实录”原则?史传之作是否容许合情合理的“虚构”或“想象”?对于这些问题,现代学者大体有两种见解:
一种认为历史叙事文本不可能完全复现“客观”的历史事件,所有的历史叙事不可避免地渗透着作者的价值判断、道德关怀、审美个性等主观因素,所以历史文本必定是虚构的。如以海登·怀特为代表的新历史主义,就主张历史叙事的本质就是虚构,历史文本就是想象的、虚构的文学文本,只有历史的材料才是真实的,但没有意义。历史学家依靠自己对历史的理解编排情节并赋予历史事件意义,因此历史不再是客观的和实在的,而是带有强烈的主观性、循环性和偶然性。海登·怀特曾说:“历史和文学同属于一个符号系统,历史的虚构成分和叙事方式同文学所使用的方法十分类似”。[3]161罗兰·巴尔特也强调:“历史话语本质上是一种意识形态建构物,抑或更准确地说,是一种想象的虚构物。”[4]罗伯特·斯科尔斯《小说的要素中》说:“由人记录的全部历史都含有虚构性。”[5]这种见解混淆了历史与文学的区别,将历史等同于文学,表面上与史传文学开创时期文史哲不分的综合形态特征相似,但两者却有着本质的区别:文史哲不分的状态只是文学自觉之前学术分野不够明确、细致的表现,并不能由此得出历史、哲学与文学本质相同的结论;而且,从我国古代史家的理论认识和撰史实践看,“书法不隐”的“实录”原则,早已在古代确立,并成为史家必须遵循的优秀传统。上引关于历史叙事就是“虚构”的见解,其实是将历史叙事中史料的选择、编排,对历史事件因果关系的判断、猜测,以及对历史发展规律的归纳、总结等,都渗透有史家思想观念、价值取向的主观色彩的特点,与历史记事本身是否可以“虚构”(当然绝对不可以)的问题相混淆了。
第二种认为中国古代史传总体上坚持了“实录”的原则,但在处理具体细节时,可以进行设身处地、合情合理的“想象”和“虚构”。钱钟书的见解最具代表性。他在《管锥编》中较为详尽地阐述了自己关于史传虚实问题的看法:实录是我国史传的基本精神和原则,但是“史有诗心、文心”,“史家追叙真人真事,每须遥体人情,悬想事势,设身局中,潜心腔内,忖之度之,以揣以摩,庶几入情合理。盖与小说、院本之臆造人物、虚构境地,不尽同而可相通。”同时,我国史传在记事、记言方面均存在虚构因素,且占有较大比例,如记言方面,“太半出于想当然”。虚构包括对一些神怪、民间传说、传闻的记载,和对一些具体的历史事件的虚构、捏造。[6]上述见解,其实古已有之。如啖助在论及《左传》的成书时说:“左氏得此数国之史,以授门人,义则口传,未形竹帛。后代学者,乃演而通之,总而合之,编次年月,又为传记。又广采当时文集故,兼与子产、晏子及诸国卿佐家传,并占卜、梦书及杂占书、纵横家、小说、讽谏等,杂在其中。”[7]柳宗元《非国语序》也指出:“左氏《国语》,……其说多诬淫,不概于圣。”[8]中国古代小说批评家如明代的李开先、天都外臣、清代的金圣叹、冯镇峦等动辄将小说与《左传》、《史记》等史传相提并论,如冯镇峦《读聊斋杂说》曰:“千古文字之妙,无过《左传》,最喜叙怪异事,予尝以之作小说看。”[9]
这些见解在现代学术界影响较大,几成定论。如钱玄同、顾颉刚等古史辨派的代表人物,把《左传》等史传文学归入历史小说一类。[10]郭沫若也曾说,可以把《史记》看成是“一部历史小说集”。[11]赵逵夫提出:“春秋之时,瞽史根据史书记载的历史梗概,为王公贵族讲述历史故事。其所讲事件为历史上实有之事,但为了生动、吸引人,瞽史们常根据情理和自己的生活经验进行合理想象,增添一些细节,使之更为细致生动,摹拟当时人物说话的语气,使之维妙维肖,以便更好地展现当时的情景。”而“《左传》和《国语》中的《晋语》、《吴语》、《越语》等”就是“瞽史们根据史书记载的历史梗概,吸收一些民间传说,经过自己的艺术想象而完成的”。[12]郭丹在《史传文学:文与史交融的时代画卷》中说:“史传坚持实录的原则,但也不排除虚构和想像,这在先秦两汉的史传文学作品中是常见的。……史传中的虚构想像。它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现实生活中不可能知道的,而由史官揣测、想像、潜拟的事情,二是史传中的梦境神怪描写。”[13]这一见解在当代甚至已作为史传的重要特点,被总结并写入教科书,如袁行霈《中国文学史》在介绍先秦叙事散文时,曾多次强调:“《左传》有的叙事记言,明显不是对历史事实的真实记录,而是出于臆测或虚构”、“(《国语》)有虚拟的情节”、“《战国策》中,不是史实,出于虚构依托的内容颇多”、作者对于自己心仪、倾慕的人物,“不惜脱离史实,以虚构和想象进行文学性描写。……至于在具体描写中,虚构的手法更为普遍,也更进一步”。[14]
上引第一种见解从根本上否定了历史记事所具有的客观真实性,较为极端,因而不能为严肃的研究者所接受。那么,看似有理有据的第二种见解是否合理呢?我们认为,肯定和赞扬历史具体细节可以虚构和想象的见解,同样具有很大的危害性:它不仅否定了史传的本质特征和古代史家坚持的基本原则,更为虚构和捏造历史打开了一扇方便之门。而且,它们所列举的所谓证据,其实也并未得到确证。下面试分别辨正之。
一、史家修史坚持的是实录原则,反对虚构、想象
“良史以实录直书为贵”,“书法不隐”,从来是我国古代史家坚持的基本原则。古代史家修史力求“其文直”、“其事核”、“不虚美”、“不隐恶”,要“不避强御”、“无所阿荣”,以清醒的理性精神和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撰写历史。虚构、想象既非他们的主张,更非他们著作之特点。如先秦时期就有齐太史三兄弟不避权贵、前仆后继,舍身实录“崔杼弑其君”,晋之董狐“书法不隐”秉笔直书“赵盾弑其君”等佳话,他们以自身的言行风范,为后世史家树立了楷模。代表着中国史传文学最高成就的《史记》,更鲜明地体现了这一原则。
首先,司马迁撰史极为重视勘辨史料真伪。他多次深入实地考察,向史事中的当事人或目击者访问,广为收集民间传闻,以弥补旧有史料的缺漏,纠正记载中的偏颇。如他曾亲赴魏国都城大梁游历、考察,访问民间父老,了解何以魏国都城城防坚固却被秦攻破的原因:“吾适故大梁之墟,墟中人曰:‘秦之破梁引河内而灌大梁,三月城坏,王请降,遂灭魏。’”[15](《魏世家》)他还查核“夷门”监者侯生传说的疑点和可靠性:“吾过大梁之墟,求问其所谓夷门。夷门者,城之东门也。”[15](《魏公子列传》)在《刺客列传》中,太史公还毅然舍弃了有关太子丹“天雨粟,马生角”的荒诞之说和荆轲刺伤秦王的不实传闻,而以事件亲历者提供的事实为撰史依据:“世言荆轲,其称太子丹之命,‘天雨粟,马生角’也,太过。又言荆轲伤秦王,皆非也。始公孙季功、董生与夏无且游,具知其事,为余道之如是。”[15]《大宛列传》则以张骞通西域所见,印证《尚书》、《禹本纪》、《山海经》等记载,从而否定了《禹本纪》、《山海经》等的虚妄记载,肯定了《尚书》的可信性:“《禹本纪》言:‘河出昆仑。昆仑其高二千余里,日月所相避隐为光明也,其上有醴泉、瑶池。’今自张骞之使大夏之后也,穷河源,恶睹本纪所谓昆仑者乎?故言九州山川,《尚书》近之矣。至《禹本纪》、《山海经》所有怪物,余不敢言也。”[15]
对于文献无征、又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的古史,司马迁则采取有儒家典籍作依据,并且有古老传说或历史遗迹可资验证的史料,对怪异不雅或荒诞不经的传说则审慎对待或删除不录。如《五帝本纪》“太史公曰”称:“学者多称五帝,尚矣。然《尚书》独载尧以来,而百家言黄帝,其文不雅驯,荐绅先生难言之。孔子所传宰予问《五帝德》及《帝系姓》,儒者或不传。余尝西至空峒,北过涿鹿,东渐于海,南浮江淮矣。至长老皆各往往称黄帝、尧、舜之处,风教固殊焉。总之,不离古文者近是。予观《春秋》、《国语》,其发明《五帝德》、《帝系姓》章矣,顾弟弗深考,其所表见皆不虚。《书》缺有间矣,其轶乃时时见於他说。非好学深思,心知其意,固难为浅见寡闻道也。余并论次,择其言尤雅者,故著为本纪书首。”[15]对此顾颉刚曾评价说:“他一说到上古,就叹一声‘尚矣’,于是接着说,这‘不可记’了,‘不可考’了,‘吾不知’了,‘余不敢言’了。这种老实承认的态度,试问比了一班儒者自以为万事万物都能明白,虽是文献无征之世也可用了排列法来排出它的制度的,要光明磊落了多少?”[16]
实录还体现在太史公不以个人好恶为准,客观记载、评价历史人物功过是非上。如《苏秦列传》纠正了当时对苏秦不公正的历史评价,司马迁认为,苏秦固然是倾危之士,但由于早死,张仪“振暴其短以扶其说,成其衡道”,千方百计诋毁苏秦,使“天下共笑之”,加之“世言苏秦多异,异时事有类之者皆附之苏秦”,人们对苏秦的认识难免有所扭曲。但是“苏秦起闾阎,连六国从亲,此其智有过人者。吾故列其行事,次其时序,毋令独蒙恶声焉”。[15]在《魏世家》中,司马迁则对过誉信陵君的观点予以批驳:“说者皆曰,魏以不用信陵君,故国削弱,至于亡。余以为不然。天方令秦平海内,其业未成,魏虽得阿衡之佐,曷益乎?”[15]
其次,从同时代学者的评价来看,汉代学者对于《史记》的真实性给予了极高评价,“实录”一词及其内涵就源于汉代学者对《史记》的赞誉。如曾批评司马迁修史思想与儒家精神相违背的班固,却极为称叹他的叙事原则:“刘向、扬雄博及群书,皆称迁有良史之材,服其善序事理,辨而不华,质而不俚,其文直,其事核,不虚美,不隐恶,故谓之实录。”[17]其父班彪亦认为司马迁:“善述序事理,辩而不华,质而不野,文质相称,盖良史之才也。”又曰:“左氏、国语、世本、战国策、楚汉春秋、太史公书,今之所以知古,后之所由观前,圣人之耳目也。”[18]“疾虚妄”、崇真实、倡导纪实为史学第一要义的王充,也多次评价太史公的“实录”书法。他在《论衡》中一再说:“太史公书汉世实事之人”(《感虚篇》),“太史公,汉之通人也”,“子长少臆中之说”(《案书篇》)。同时,《史记》所记不仅没有一件事被王充批驳,反而常被王充引为批驳妄增的有力史料。[19]司马迁甚至因秉笔直书受到王允的批评,《后汉书·蔡邕传》记录了王允对他的指责:“昔武帝不杀司马迁,使作谤书,流于后世。”按李贤注:“凡史官记事,善恶必书。谓迁所著《史记》,但是汉家不善之事,皆为谤也。”[18]这些都是《史记》秉笔直书、不为尊者讳的力证。
此外,《史记》内容的可信性,也被不断出土的文物所证实。如殷墟甲骨卜辞的发现,就证明《史记》对商代世系的记载是大体可信的。“一般认为,司马迁不能拥有足够的一千多年前史料来写历史。可是,当人们从无可争辩的真迹——安阳甲骨文——中清楚地找到商代30帝王中的23个帝王的名字时……大家可以想象,许多人该是何等地惊异。由此可见,司马迁一定拥有相当可靠的史料。”[20]
总之,文直事核、善恶必书的“实录”原则,始终是中国古代史家撰史的基本原则,虚构、想象既非中国史家之著史主张,更非他们著作之特点。
二、“虚构”论者所举虚构实例,多未有虚构之确证
“虚构”论者在主张史传可以虚构时,往往列举一些史书的虚构“实例”以支持自己的论点。这些实例包括对一些神怪传说、民间传闻的记载,和对某些事件细节的虚构、想象等。请问:这些实例,究竟能不能确证它们均出于史家之虚构或想象呢?我们发现并不能确证。
首先,古代史传中有关历史事件的细节描写或神怪梦境等,其实都是前人记述或当时社会上流行的历史传闻,不管它们的真实程度如何,对于作史者而言,它们都是客观存在的史事资料,而并非出于史家自己的“虚构”或想象。
其次,史传中对于占梦、卜筮、灾异、祯祥等事的记载,也是史官兼有的“天官”职责。史官自建置以来就承担着天官职守,正如刘知几《史通·史官建置》卷11所称:“寻自古太史之职,虽以著述为宗,而兼掌历象、日月、阴阳、管数。”[21]上古时期,巫史不分,史官履行巫祝的职能,充当沟通天人的使者。如孔颖达《周易正义》曰:“史谓祝史,巫谓巫觋,并是接事鬼神之人也。”[22]《周礼·春官》曰:“(大史)正岁年以序事,颁之于官府及都鄙,颁告朔于邦国。闰月,诏王居门终月。大祭祀,与执事卜日。戒及宿之日,与群执事读礼书而协事。祭之日,执书以次位常。”又曰:“(小史)大祭祀,读礼法,史以书叙昭穆之俎簋。”[22]春秋时期史官地位虽有所下降,但仍履行着卜筮、占梦、司祭祀、司禨祥灾异、司天文星历等天官职守。如汪中《左氏春秋释疑》明确提出春秋时期史官职事有五:“左氏所书,不专人事。其别有五:曰天道,曰鬼神,曰灾祥,曰卜筮,曰梦。”[23]逮至两汉之际,太史令职掌仍涉及天文、星历、瑞应、灾异诸学,如《后汉书·百官志》:“(太史令)掌天时、星历。凡岁将终,奏新年历。凡国祭祀丧娶之事,掌奏良日及时节禁忌。凡国有瑞应、灾异,掌记之。”[18]总之,对于先秦两汉史官而言,无论是灾异、祯祥还是占卜、星梦等,都是沟通天人、彰显天命神意的媒介,史官囿于天官职责,都要将朝廷、君王所做的这类带有宗教、神秘意味的事情如实记录。史传中有关这方面的记述,均为当时发生的实事(只是在人们的解说上,带有浓烈的神秘色彩和迷信观念),它们均非出于史家之虚构、杜撰。
再次,史传中被指为想象、揣测、悬拟的历史事件,往往并没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它们的虚构性,而是虚构论者依据常理所作的推测。如钱钟书先生提及的骊姬对晋献公夜泣之事、“介子推与母偕逃前之问答”、“鉏麑自杀前的慨叹”等,都是所谓“生无旁证、死无对证”之事,“盖非记言也,乃代言也,如后世小说、剧本中之对话独白也。左氏设身处地,依傍性格身份,假之喉舌,想当然耳”[6]。一些学者据此断定它们都是史家的想象和虚构。
这种推测究竟是否合理,我们不妨举其中最典型的“虚构”实例“鉏麑自杀”加以分析。《左传·宣公二年》载:
宣子骤谏,公患之,使鉏麑贼之。晨往,寝门辟矣,盛服将朝,尚早,坐而假寐。麑退,叹而言曰:“不忘恭敬,民之主也。贼民之主,不忠。弃君之命,不信。有一于此,不如死也。”触槐而死。[24]
对于这一事件,《国语》、《公羊传》也有类似记载,其中《国语》的记载几乎与《左传》完全相同,《公羊传》则略有不同:
灵公心怍焉,欲杀之。于是使勇士某者往杀之。勇士入其大门,则无人门焉者;入其闺,则无人闺焉者;上其堂,则无人焉。俯而窥其户,方食鱼飧。勇士曰:“嘻!子诚仁人也,吾入子之大门,则无人焉;入子之闺,则无人焉;上子之堂,则无人焉;是广之易也。子为晋国重卿,而食鱼飧,是子之俭也。君将使我杀子,吾不忍杀子也。虽然,吾亦不可复见吾君矣。”遂刎颈而死。[22]
总之,从史料角度看,《左传》、《公羊传》、《国语》同时对这一事件有所记载,说明受晋灵公之命行刺赵盾的鉏麑,终于被赵盾的品行感动而不忍心行刺,面对不忠、不信的两难处境选择了自杀,并在死前大声剖白心迹,这一细节记述是真实可信的。从《左传》行文看,“麑退,叹而言曰”正告诉我们,鉏麑的这段话并非是史家想象出来的内心独白,而是鉏麑死前大声说出的话,这番话当然可能被赵盾或他的侍者、家人听到,或者这本就是他在死前说给赵盾听的话。《公羊传》中就是这样记述的。《左传》、《国语》虽没有明确交代,但从情理上说,鉏麑触槐并不会立即就死,当然会惊动赵盾及其侍者或家人,并询问他为何到此自杀,从而引出他死前的这番话语。怎见得它一定就是,“生无旁证、死无对证”的“虚构”?至于《左传》、《国语》、《公羊传》对这一事件的记述有所不同,只能说明它们所据记事有不同的版本,或它们在对鉏麑所说内容的选择上有所侧重。所以也不能因为各家所记有所出入,就认定这些记述一定是史家自己“设身处地”的“想象”。
《史记》鸿门宴也是备受质疑的史家记事。疑点之一就是刘邦从鸿门宴上逃走的细节,一些学者由此断定鸿门宴所述刘邦脱身的细节是文学虚构。在这方面,董份的观点最具代表性,钱钟书《管锥编》曾引董份说:“必有禁卫之士,诃讯出入,沛公恐不能辄自逃酒。且疾走二十里,亦已移时,沛公、良、哙三人俱出良久,何为竟不一问?而在外竟无一人为羽之耳目者?矧范增欲击沛公,惟恐失之,豈容在外良久,而不亟召之耶?此皆可疑者,史固难尽信哉!”[25]董份并没有确切的史料依据,只是从细节上进行推测并提出质疑。人们也同样可以从细节上寻找依据,推翻董份的怀疑。古代一些学者就已经意识到这一点,并提出异议。如徐孚远曰:“汉主脫身至军,浔阳疑之固当。……然观《史记》,叙汉人饮中,多有更衣,或如厕竟去,而主人不知者。意者当时之饮,与今少异,又间有良骏行四十里而杯酒犹温者,汉主之能疾行,得此力也。其所云步走,或史迁误也。”吴裕垂曰:“惟步走出鸿门,故羽不及觉。其得疾行至军者,岂沛公来时,良於骊山道中,豫伏精兵良骏,以为脱身之计欤?而沛公良哙三人,甫出,羽固使陈平出召矣,而卒得脱归者,抑沛公此时已有私交于平欤?明年平去楚归汉,汉即任用而无疑者,酬鸿门私纵之恩也。陈平私纵于外,项伯排解于内,固无难缓步徐行,而归霸上矣,而况豫备良骏於郦山之下哉?”[26]梁玉绳亦云:“若论禁卫诃讯,则彼尚不能御樊哙之入,乌能止沛公之出乎?”[27]但是,仅仅从细节上寻找依据进行反驳,说服力不足,还需从当时的历史局势中寻找原因。我们认为,楚汉当时还是同盟关系,双方实力悬殊,项羽并不认为刘邦是他敌人且已对他构成威胁。只是当时曹无伤告密“沛公欲王关中”激怒项羽,后来经过项伯的解释,项羽已经消除对刘邦的误解,并许诺项伯“因善遇之”。鸿门宴当日,项羽不仅对范增杀刘邦的暗示默然不应,还默许了项伯庇护刘邦的举措,得知刘邦逃走之后也反映平淡。种种迹象表明,项羽并没有打算在鸿门宴上借机杀害刘邦。正如明人于慎行所分析的:“鸿门事,以为‘是日微哙奔入营谯让项羽,沛公几殆。’此耳食也。总之,项王本无杀沛公之心,直为范增纵臾,及沛公一见,固已冰释。使羽真有杀沛公之心,虽百樊哙,徒膏斧钺,何益于汉?”[28]其次,汉方既已在鸿门宴前一晚得到项伯的告密,刘邦在即将身犯险境之前,也当然会筹划好应对之策,包括脱身之计。总之,鸿门宴刘邦顺利逃脱之事,即使从细节上看,也不像有些论者想象的那样“不合逻辑”,而且从当时的局势及楚汉双方关键人物所持的态度来看,也是符合情理的。所以,认定鸿门宴所述多出于太史公虚构的观点,并不能成立。
从上述分析可见,那些断言古代史传对某些史事细节的记述,多出于史家“想当然耳”的虚构、想象的观点,初看似乎合理,实则经不起推敲。那些被学者们推测是史家“虚构”的历史记事,其实都没有可以认定其为虚构的确证。所以,人们在遇到类似的记事时,需谨慎对待,在没有确凿的证据前,不能轻易判定某一历史记事出于虚构,更不能因此主张史家作史,可以允许在细节上向壁虚构。
三、史家运用传闻不属于虚构
在古代史传中,常有穿插民间传说、历史传闻的记事,其中有相当部分内容,显然不可能是真实发生的史事。这些实例,也常被论者视为是史家作史可以想象、虚构的证据。如:《左传》仲子生而手上有“为鲁夫人”的文字,狐突遇太子申生之鬼,荀偃死不受含等;《史记》亦有刘媪交龙,武安谢鬼,张良圯下见黄石公等记述。一些学者认为,历史传闻是口耳相传的传播、载录方式,不仅使历史传闻本身的真实性大打折扣,同时也为史官们想象、虚构提供了条件。
历史传闻固然并非均具历史真实性,其中确也有在流传中被添加想象、虚构、夸大的情况。但史家在记事中采用历史传闻,在古代其实也被视为是一种“实录”方式,与论者主张的所谓史家自己“设身处地”的想象、虚构,不可混为一谈。众所周知,历史轶闻、民间传说、怪异故事、神秘童谣等形式多样的传说资料,是广大民众口耳相传的历史记忆,也是对书面记述的史事资料的一种补充。它们蕴含着有关事件的某些背景,历史人物的轶闻趣事、特定时代的民风民俗,以及当时认识水平下的神鬼观念和神秘联想等多方面的信息,有认知历史、了解当时的文化背景、甚至纠正正史某些记述谬误的史料价值。当然,这些传闻的传播方式,决定了它们传播过程中的流动性和变异性,在流传过程中很可能被夸大或添油加醋,掺入传播者的某些想象。但这决不意味着所有的历史传闻都是想象、虚构,更不能将史家采用、载录历史传闻,与史家自己“设身处地”的虚构、想象混为一谈。徐旭生曾说:“无论如何很古时代的传说总有它历史方面的质素,绝不可能是完全向壁虚造的。古代的人不惟没有许多空闲,来臆造许多事实以欺骗后人,并且保存沿袭传说的人对于他们所应承先传后的东西,总是以为神圣,传说的时候不敢任意加减。换句话说,他们的传说即使有一部分的失真,也是无意中的演变,并不是他们敢在那里任意造谣。所以古代传说,虽不能说是历史经过的自身,可是他是有根据的,从那里面仔细钻研和整理就可以得到历史真相的,是万不能一笔抹杀的。”[29]诚如徐氏所言,古代绝大部分史家都是以审慎的态度对待历史传闻的。有些历史传闻尽管存在夸大、想象或虚构的成分,但毕竟不是史传作者所为。对史家而言,这些历史传闻,也是当时社会客观存在的史事资料,即使是一些现在看来荒诞不经的神怪、梦境等传说,由于时代和史家自身认知水平、思想观念限制,或史官“身为国史,躬览载籍,必广记而备言之”(杜预《春秋序》)的职责要求,他们也或者信以为真,或者闻疑存疑,而加以如实记录。正如清人郭嵩焘评价《史记》大量采用楚汉战争期间的传闻轶事时所说:“诸侯起微贱,一时逸闻轶迹,传闻必多,史公身历其地而知其遭际风云,未有异于人者也。史公于萧、曹、樊哙、滕公等传,盖得于民间传说为多,此所谓纪实也。”[30]
指出历史传闻在流传过程中可能被添油加醋、想象、虚构的特点,并不应据此来证明历史可以虚构和想象,或所有采用历史传闻的史传都是虚构的。史家在采用历史传闻的时候,必须谨慎地加以辨别、核实。并非所有史家都能做到这一点,有些在这方面做得好,有些则做得差,我们正可据此看出史家的水平和态度。如刘勰《文心雕龙·史传》就曾对一些史家出于“爱奇”心理,舍弃可靠史料,不加辨别选用一些夸张、不实的传言、传闻,甚至自己再次夸大、虚构的做法加以批判。他说:“俗皆爱奇,莫顾实理,传闻而欲伟其事,录远而欲详其迹,于是弃同即异,穿凿旁说,旧史所无,我书则传,此讹滥之本源,而述远之巨蠹也。”[31]这些人和他们的著作已经被历史淹没。反之,司马迁则因为以审慎持重的态度、怀疑的眼光和扬弃的精神对待各种史料,认真甄别各种传言、传闻的真伪,使得《史记》成为“实录”的不朽典范。这一点连虚构论的代表钱钟书也不得不承认,他说:“马迁奋笔,乃以哲人析理之真通于史家求事之实,特书大号,言:前载之不可尽信,传闻之必须裁择,似史而非之‘轶事’俗说(quasi-history)应沟而外之于史,‘野人’虽为常‘语’,而‘缙绅’未许易‘言’。孟子开宗,至马迁而明义焉。”[6]
文学与历史的重要区别,在于文学可以虚构,而历史则必为实录。所以当我们谈论历史著作的“文学性”时,必须确立历史不可虚构的原则。“文学性”的内涵是多方面的,它可以指虚构性,但不限于虚构性,还包含着形象性(具象性)、生动性、情感性等多方面。我国古代史传的文学性,正体现在依据事实所作的生动形象的记述和描绘上,体现在形象丰满的人物精神和风貌的刻画表现上,体现在文字运用的准确、优美和富于表现力上。所以,我国古代的史传,是既反对虚构、想象而坚持“实录”的历史著作,同时又带有生动形象、真切感人的文学性著述。但它们终竟不是文学著作。所以我们不应生搬硬套西方的某些理论,将“文学性”与虚构混为一谈。如果提倡历史著作的“文学性”,就是容许史家撰史可以“合理”想象、“设身处地”虚构,那就违反了历史学必须坚持真实性的要求,也就发挥不了历史著作“以史为镜”的作用了。
收稿日期:201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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