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金融改革和发展若干重要问题研究提纲,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提纲论文,中国金融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引言:问题提出及研究方法
如果2001年内我国能顺利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中国金融未来五年发展将面,临崭新的制度环境。根据《服务贸易总协定》、《金融服务协议》以及中美双边协议,正式加入时,外资金融机构即可以在我国所有地域、对所有中资企业和中国居民开办外汇业务;五年过渡期内逐步放宽对外资金融机构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地域限制,五年内取消所有地域限制;逐步取消人民币业务客户对象限制,加入二年内,允许外资银行向中资企业办理人民币业务,五年内取消包括居民在内的所有客户限制;加入后五年,取消所有对外资银行所有权、经营和设立形式进行限制的非审慎性措施。五年过渡期后,国内金融市场将对外高度开放,国内金融市场同时也就是开放的国际金融市场。面对国际强手的激烈竞争,如何在五年过渡期内,有效提高中资金融机构的国际竞争力,是金融改革和发展的首要任务。
未来五年,我国银行业还将面临网上金融服务业务的强烈冲击。最近一些年,由于现代信息技术和金融工程技术的快速发展,金融服务网上化的趋势日趋明显。如果说电子商务对传统商业服务的冲击由于发生货物配送而受到限制的话,那么网上金融服务对传统商业银行业务的冲击则是没有技术障碍的,因为网上金融服务业务的本质是信息处理。这无疑会大大改变现行中资商业银行的经营环境,对此,我们需要有充分的估计。
上述来自金融制度和金融技术两个方面的重大变革,对中国金融宏观调控和监管体系,也提出了严峻挑战。由于网上金融服务业务的快速发展,非银行金融机构甚至非金融机构都具备了充足的技术条件绕过监管当局的监管从事金融服务业务。无论是金融市场开放,还是网上金融服务业务的发展,都将大大增加货币当局宏观调控和金融监管当局金融监管的难度。
围绕提高中资金融机构国际竞争力和完善中国金融宏观调控、监管体系这两个层面的任务,有一系列重大问题需要研究。在现代经济中,金融是核心,但同时又酝涵着高风险。在人类历史发展的任何一个时代,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金融运行直接关系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涉及金融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同时也就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大全局性问题。在这里,从总体上理清思路至关重要,只有总体思路清楚,才可能防止出现全局性错误。我们研究金融改革和发展中的这些重大问题,出发点和归宿点都是中国的国家利益。
在当前,在各种思潮像潮水一样涌来的时候,研究中国金融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需要特别注意遵循马克思主义正确的思想路线。总结1921年以来中国革命和建设的经验,脱离中国国情的教条主义危害最大。分析当今一些转轨国家改革失败的严重教训,大多与盲从脱离本国实际的教条主义分不开。邓小平同志指出,“我们的现代化建设,必须从中国的实际出发。无论是革命还是建设,都要注意学习和借鉴外国经验。但是,照抄照搬别国经验、别国模式,从来得不到成功。这方面我们有过不少教训。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我们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走自己的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就是我们总结长期历史经验得出的基本结论。”(注:邓小平:《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开幕词》《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2页。)符合中国国情的政策,必须从中国实际出发,接受中国实践的检验。“实践高于(理论的)认识”(注:列宁:《黑格尔〈逻辑学一书〉摘要》,人民出版社,1965年版,第150页。),任何“高深”的理论都必须接受实践的检验,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注重实际,注重实践,注重经验,是坚持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基本要求。马克思在《费尔巴哈提纲》中说,“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亦即自己思维的此岸性。”他又说,“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凡是把理论导致神秘主义方面去的神秘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注:马克思:《关于费尔巴哈提纲》,《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6、18页。)经济学是致用之学。一部经济学说史,但凡有影响的经济学说,都是对一定国家、一定时期经济实践经验的总结。这些理论学说,有的反映人类社会经济活动的最基本规律,但大量的则是针对某一国、某一时期具体问题的具体结论,不能照抄照搬,否则会出严重问题。学习马克思主义,我们尚且强调学习立场、观点和方法,强调学习基本理论而不是具体结论,难道对待现代西方经济学说我们能够全盘照抄照搬?在基本理论指导下,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这是马克思主义活的灵魂。研究中国问题,靠罗列外国学者如何如何说是不够的。对于中国金融改革和发展重大问题的解决方案,我们不能从所谓先验的理论、原则出发,而只能从实际出发。“原则不是研究的出发点,而是它的最终结果;这些原则不是被应用于自然界和人类历史,而是从它们中抽象出来的;不是自然界和人类去适应原则,而是原则只有在适合于自然界和历史的情况下才是正确的。这是对事物唯一唯物主义的观点”(注:恩格斯:《反杜林论》,人民出版社,1970年版,第32页。)不着边际的夸夸其谈,让我们的改革走了不少弯路,其症结不是别的,正是脱离中国实际。
一、关于货币政策目标、方针和措施
(一)“八五”和“九五”时期货币政策简要回顾
“八五”期间,我国经济年均增长率达到12%,取得了巨大的成绩;但同时也出现了严重通货膨胀,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年均上涨12.9%,1994年最高时曾经达到24.1%。针对这一问题,1995年中共中央在《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要求,“九五”期间,要以抑制通货膨胀作为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把目前过高的通货膨胀率明显降下来,实行适度从紧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贯彻中央这一要求,“九五”前期,中国人民银行采取多种货币政策措施,严格控制货币信用总量。广义货币增幅,“八五”期间年均增长29.7%,其中1994年达34.5%。1995年以后逐年下降,到1997年降为17.3%,M[,1]降为16.5%。伴随货币供应量下降,通货膨胀率逐年回落,1997年零售物价和消费物价分别降到0.8%和2.8%,而经济增长却保持了8.8%的较高水平,适度从紧的货币政策为抑制通货膨胀作出了重要贡献。
“九五”后期,面对亚洲金融危机的冲击和国内市场供求关系的重大变化,党中央、国务院果断采取扩大内需的重大决策。贯彻中央方针,中国人民银行努力发挥货币政策的作用,综合运用各种货币政策工具,适当扩大货币供应量,主要包括:七次降息,两次下调存款准备金率,扩大公开市场操作,积极调整信贷政策,扩大商业银行信贷领域,从而保证了货币供应量和贷款的适度增长。1998、1999、2000年广义货币分别增长15.3%、14.7%和12.3%(考虑股民保证金转移储蓄存款因素,实际增长14%),金融机构贷款分别增加1.15万亿元、1.08万亿元和1.34万亿元。货币供应量和贷款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适应,货币政策为防止通货紧缩,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作出了贡献。
与此同时,积极推进货币政策运行机制及货币政策工具改革。以取消贷款规模管理和扩大公开市场操作等为主要标志,三年中货币政策调控方式基本实现了由直接调控向间接调控的转变。1998年通过公开市场操作投放基础货币701亿元;1999年通过公开市场操作投放基础货币1920亿元,占当年基础货币增加额的52%;2000年通过公开市场操作净收回基础货币822亿元,其中到12月5日最高时净收回基础货币3299亿元,12月中下旬为支持商业银行现金支付,又投放了近2500亿元。2000年公开市场操作对控制基础货币投放和货币供应量,调节商业银行流动性和货币市场利率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开市场操作已经成为中央银行货币政策日常操作的主要工具。
除此而外,改革了存款准备金制度,改革了再贴现利率的生成机制,放开了再帖现利率,实现了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和国债市场化发行,放开了外币贷款利率,改革了外币存款利率,扩大了对中小企业人民币贷款利率的浮动幅度,完善了再贷款管理办法,健全了货币市场管理的一系列规章制度等等,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发生了很大变化。
(二)“十五”期间货币政策目标
中国货币政策目标是“保持货币币值稳定,并以此促进经济增长”。1995年《中国人民银行法》的这一规定,借鉴了世界范围货币政策的经验,同时也是我国货币政策历史经验的总结。它以保持人民币币值稳定为首要目标,并以币值稳定为手段,促进经济增长。货币政策目标的这一基本规定,我们必须坚定不移。
保持人民币币值稳定,对内指保持物价总水平稳定,对外指保持人民币实际有效汇率稳定。我们认为,物价总水平稳定指物价的波动幅度控制在公众预期可承受的限度内,根据中国国情,物价上涨幅度不超过3%,应视为物价稳定。实际有效汇率稳定是保持一国国际收支平衡的基本条件,外汇市场供求每天都在发生变化,特别是在中国这样外汇市场机制并不健全的国家,放任人民币汇价每天随供求任意波动,不利于实体经济运行。中央银行在外汇公开市场操作,应以熨平短期名义汇率剧烈波动、保持长期实际有效汇率基本稳定为目标。
根据十五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十五”计划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建议》,到2010年国民生产总值再翻一番,即年均增长7.2%,是完全有可能实现的。1978-1999年,中国经济年均增长9.6%。在这二十一年中,物价涨幅在3%之内的年份,国民生产总值增长幅度大体都在9%左右。如1982年零售物价上涨1.9%,经济增长9.1%;1983年零售物价上涨1.5%,经济增长10.9%;1991年零售物价上涨2.9%,经济增长9.2%;1997年消费物价上涨2.8%(零售物价0.8%),经济增长8.8%等。中国是一个大国,国内市场回旋余地大,供给和需求扩张的潜力都很大。只要体制和政策对头,经济增长的潜力是很大的。但“九五”计划后期,由于国内外市场诸多因素发生重大变化,结构性矛盾和社会有效需求不足矛盾突出,经济增长速度出现持续下跌,未来五年要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增长,需要付出很大努力。
保持币值稳定,通货膨胀率拟控制在3%之内。根据改革开放以来货币供应量与经济增长经验预计,考虑货币流通速度减缓因素,未来五年货币供应量年均增长不应超过14%。与“九五”时期货币供应量年均增长17%相比,预计未来五年名义货币供应量增幅将有所降低,但这并非意味货币政策调控比“九五”时期更紧。随着货币市场特别是资本市场的发展,货币流通速度会加快,企业从直接融资渠道获得资金将增加,经济增长的资金环境应该更好。
(三)未来五年货币政策方针
未来五年货币政策实施,既要防止通货紧缩,又要防止通货膨胀,这应是我们的基本方针。为此,需要继续坚持货币政策的稳健原则,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要特别注意正确处理防范金融风险与促进经济增长的关系,既要保持货币供应量适度增长,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又要提高贷款质量,保证金融稳健运行。
坚持货币政策的稳健原则,是保持币值稳定的内在要求。在现代经济中,货币渗透到社会经济生活的每一个方面,它作为一般等价物,与所有的商品和劳务相交换。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一切需求都要通过它得以满足;在社会生产和再生产中,它是一切资本登上舞台的第一推动力和持续的推动力;在现代金融市场中,它表现并引导社会资金流量,进而对物价总水平,对投资、消费、产出、就业及国际收支趋势产生重要影响。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就是根据币值稳定的根本要求,选择适当的调控目标,控制适度的货币供应量,灵活运用各种货币政策工具,搞好与各项宏观经济政策的协调与配合。坚持货币政策的稳健原则,是我国金融宏观调控经济的总结。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曾多次出现较大的波动,尽管原因很复杂,但均与货币信贷政策的松紧失度密切相关。而每一次经济大起大落,均形成大量的不良资产,带来严重的金融风险。中央银行对国民经济的贡献,最大莫过于保持币值稳定。坚持货币政策的稳健原则,也是国际货币政策的基本趋势。20世纪90年代以来,越来越多的国家认识到中央银行的主要职责是创造一个稳定的货币环境,物价稳定最有利于维持经济的长期增长。多数西方国家的货币政策已经完成了“多目标”向币值稳定“单目标”的转变。与80年代相比,90年代以来,这些国家货币政策比较稳健,物价水平更加稳定,经济持续稳定增长。我国由于市场化程度较低,货币政策一定程度的多目标选择仍是一个现实的问题,但是,实践证明,实现其他任何目标都不能以牺牲币值稳定为代价。
防止通货紧缩仍是未来五年的重要任务。通货紧缩的根本原因是总需求不足。从消费需求看,改革开放以来,消费始终是发展的首要推动力。但是,1997年以来,消费需求却出现了持续下降的局面,主要原因是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收入增幅下降;加入WTO后,国外农产品进入国内市场可能增加,农民增加收入将面临更激烈的竞争;国内工业品市场进一步开放后,相当一部分产业将面临国外产品的激烈竞争,城镇就业压力可能进一步增加,收入差距可能进一步拉大,因此预计未来几年消费需求能否迅速回升的不确定性增加。其次看投资需求。1994年以来,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幅总体呈下降趋势,主要原因是投融资体制改革滞后,储蓄转化为投资的机制不健全,投资资金来源不足;在买方市场条件下,投资预期收益率下降,投资者积极性不高。预计未来五年,消化目前已经存在的低水平过剩尚待时日;最具市场发展前景的高科技产业投资,从创业到形成气候需要有一个过程,目前比例较小;国有及集体企业自身资金积累能力较低,民间资本力量有限;资本市场特别是企业债券市场很不完善,直接融资渠道仍然不畅;过去两年,增加财政投资对启动经济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其可持续性存在一定的问题等等。在投融资体制未得到根本改革之前,要保持投资的较快增长,有一定的困难。最后看净出口。据初步分析,加入WTO以后,进口会有明显增长;出口也会增长,但增幅可能小于进口。由于我国已经进入还债高峰期,外商直接投资的利润汇出将逐年增加,非贸易项目已经存在逆差,今后几年如果出现进口增长持续大于出口增长,整个国际收支经常项目出现逆差不是没有可能。如果国际收支经常项目出现逆差,经济增长将主要依靠内需即依靠国内消费和投资的增长来拉动。因此,未来几年能否在结构转换中实现国内需求特别是投资的适度增长,是实现国民经济持续增长的关键。在结构性矛盾和总需求不足问题未根本解决以前,通货紧缩的阴影会始终存在。
但与此同时,通货膨胀的潜在压力也在积累。改革开放二十年来,信用主要集中于银行。以银行信用为主的融资体制,使企业高度依赖银行贷款,导致贷款高速增长,1978-1999年金融机构贷款年均增长20.4%。贷款派生出存款,存款年均增长23.5%。广义货币(M[,2])中,存款占90%,1981-1999十七年间广义货币年均增长达26.4%。存款是商业银行的负债,商业银行吸收存款发放贷款,贷款因种种原因,部分出现呆账,资产缩水;而存款负债不但一分钱不能赖账,而且还要加上利息,没有死账。广义货币中的准货币一定条件下会变为现实的货币,形成市场的现实需求。因此,广义货币与名义国民生产总值的比率,通常被作为潜在通货膨胀压力的一个衡量指标。1998年,这个比率,印度为0.5,美国为0.67,韩国为0.6,日本为1.2,我国为1.31,1999年上升到1.46。2000年广义货币增长14%(含股民保证金),国民生产总值增长8%,广义货币与国民生产总值比例已达到1.50。未来几年还会是上升趋势,可见通货膨胀的潜在压力还在积累。加入WTO以后,保持货币政策独立性将面临更大的考验,影响宏观金融稳定的新的不确定因素还要增加。目前我们金融机构整体竞争力不高,内部治理结构不完善,从业人员素质和技术手段都难以适应现代经济发展的要求和激烈的国际竞争,金融微观基础脆弱,保持金融稳定,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任务十分艰巨。特别是近两年逐渐突出的诸如央行财政性再贷款增加较多、商业银行资金来源与运用期限匹配失衡、商业银行资金违规进入股市、货币政策内外部均衡协调难度加大等新的问题。所有这一切,最终都将会与通货膨胀相联系。从我国国情出发,货币政策实施,特别是中期目标的选择上,应对通货膨胀保持高度警惕。
(四)维护货币政策独立性
货币政策是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重要政策,是日常总需求管理的主要政策。中国是一个大国,保持货币政策独立性十分重要。加入WTO后,国内金融市场对外高度开放,货币政策独立性将面临严峻挑战。
这里关键是如何处理利率、汇率、资本流动三者关系。亚洲金融危机期间我国之所以岿然不动,重要的是坚持了短期资本的不可自由兑换,从而使我们有条件选择有利于我国国家利益的利率和汇率政策。加入WTO以后,困难将主要来自两方面:一是如何管住短期资本的冲击,二是如何在尊重市场供求规律的同时,实现人民币实际有效汇率稳定。中央银行如果能够在完善外汇市场、充分发挥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的同时,确保人民币实际有效汇率稳定,则基本可以保证有利于进出口贸易平衡的宏观条件;以此为前提,选择性地放开和管住资本的流入流出,整个国际收支将是基本平衡的。建立在国际收支基本平衡基础上的货币政策,其独立性将具有可能。坚持货币政策独立性,极其重要;特别是像我们这样的大国,国内市场对经济的持续发展极其重要,维护国内市场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平衡,其重要性无论如何估计都不会过高。
(五)未来五年货币政策措施
最近三年,以快速发展的银行间债券市场为依托,货币政策工具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主要表现是公开市场业务操作成为日常货币政策操作中的主要工具。正是以此为标志,货币政策调控基本实现了由直接调控向间接调控的转变。但是,由于货币市场工具和货币市场中介机构发展相对滞后,货币市场尽管最近几年发展相当快,但由于时间短,其规模仍相对较小,货币政策间接调控工具特别是利率的市场弹性仍较低,特别企业改革仍然滞后,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的“下游”仍然存在诸多阻滞,结果影响了货币政策的有效性和整体金融运行的效率。
未来五年要下大气力完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要进一步推动货币市场、债券市场、票据市场的发展和完善,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要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进程,充分发挥利率引导资金流向的作用;要进一步扩大公开市场操作,提高公开市场操作的有效性;要根据经济结构调整的需要,及时调整信贷政策,发挥商业银行信贷创新的积极性;要搞好与财政政策、国际收支政策的协调配合,提高金融宏观调控的整体水平。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资金流量表统计,1992-1998年企业的融资结构,金融机构贷款占70%,利用外资占27%,通过股市和债市融资分别不足4%。最近几年,虽然由于财政增发国债,全社会直接融资比重有明显提高,但企业部门的融资结构并没有发生多大变化。包括财政债券在内的全社会“直接融资”与企业部门的直接融资不是一回事。未来几年要努力发展资本市场,提高公开市场企业股票、债券、基金等直接融资比重,同时鼓励各类投资者从非公开的股本市场获得资本金,争取在“十五”末期,使企业直接融资比重由现在不到4%提高到20%。
二、关于提高中资商业银行国际竞争力
(一)中资商业银行主要问题和面临的挑战
经过二十余年的改革开放,中国金融体制发生了很大变化。以中央银行为核心、国有商业银行为骨干、多种金融机构并存的局面已经基本形成。特别是经过1997年全国金融工作以后连续几年的治理整顿,中资商业银行的整体状况已经有所好转;其中部分股份制商业银行上市,其市场竞争力已有所提高。实践证明,只要思路正确,措施得力,中国人能够办好商业银行。
但是与发达国家国际性大银行相比,我国商业银行竞争力总体上弱势明显。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虽然经过近几年改革和加强管理,有了不小的进步,但总体上机制转换仍然相当缓慢。加入WTO以后,随着国内金融市场的全面开放和外资金融机构大量进入,加上日新月异的网上商务和证券市场的金融创新,比重日益上升的外资企业选择外资银行,中资优良企业选择证券市场融资,传统商业银行业务将被逐渐侵蚀,我国银行业将面临更加激烈的竞争。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创新能力低、竞争力不足、优良客户和优秀人才的流失的问题将更加突出。在过渡期间,如果不能有效提高其竞争力,很可能会出现影响全局性的严重问题。
(二)提高中资商业银行整体竞争力
金融是经济的核心,同时又是国民经济的命脉。在金融逐渐扩大对外开放的条件下,中资商业银行体系改革和发展,客观上需要满足以下三个要求:一是保证国家对金融这一国民经济命脉的绝对控制,这是保障国家经济主权的基础;二是要有利于解决目前中资商业银行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存在的主要问题,即有利于转变经营机制,真正按市场原则解决目前激励和约束机制不健全、机构过于分散和管理失效等问题;三是要有利于健全中资商业银行的整体组织体系,以利于提高加入WTO以后中资商业银行的整体竞争力。
根据这三点要求,未来中资商业银行组织体系,客观上应由若干个全国性大银行和众多中小商业银行组成,其中全国性大银行由国家控股或独资经营,众多中小商业银行实行股权多元化,有的由国家银行控股,有的由地方政府或国有企业控股,有的由民间资本控股,形式可以更加灵活多样。
在这里,有一个指导思想需要明确:这就是面对加入WTO以后国际强手的激烈竞争,中资商业银行不但要提高各自单个的竞争力,而且要提高中资商业银行的整体竞争力。这就需要一方面防止单个商业银行太大形成垄断局面,另一方面又要防止中资商业银行规模太小,在未来的国际竞争中被轻易地各个击破。因此,需要通过恰当的产权和治理结构安排,形成中资商业银行对内适度竞争、对外相互协作的集团银行体系。经过多年发展,目前在大多数城市,金融竞争相当激烈。最近几年总的趋势是国有商业银行信贷份额逐年下降,股份制商业银行逐年上升;目前四家国有商业银行贷款份额在全国已经低于60%,其中资产规模最大的中国工商银行其贷款比重只占20%。如果进一步按下面我们将要建议的对国有银行的县支行进行重组,则其比重会进一步明显下降。在金融总量统计中这还不包括近几年发展十分迅速的各种代客理财的“私募基金”在内。由此可见,金融垄断问题更多地是人们的过去留下的印象。考虑到国际上大银行相互合并的趋势,加入WTO后我们将面对国际强手的激烈竞争,现在提出打破国有商业银行垄断,需要有确切的含义。与外资大银行相比,中资商业银行大都是小银行,我们不能把自己的优势在不经意中削弱了。
(三)按现代企业制度对国有商业银行进行综合改革
这包括相互联系的两层含义:一是在现行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之前,抓紧按照《公司法》和《商业银行法》规定的国有独资公司原则,完善国有商业银行内部管理。如建立以利润为中心的经营管理目标责任制,健全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科学决策机制,建立与现代金融企业相适应的人事、用工和分配制度,建立和完善以统一法人管理为基础、授权授信制度、内部审计稽核制度为保障的内部控制制度,通过金融企业自我积累、财政增资、发行长期金融债券等形式,增加商业银行资本金,使其资本充足率达到国际标准,做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和处置不良贷款的工作,降低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比重等等。
二是积极创造条件,对国有商业银行进行股份制改造。目前,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资产规模占我国全部金融机构资产总额比重仍是大头,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对健全我国商业银行体系、提高金融整体竞争能力,至关重要。未来五年,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要在竞争中保持现有份额,贷款规模每年至少需要增加7000亿元左右,按8%资本充足率要求,保证现有资本充足率不降低,每年需增加资本金500多亿元。不解决持续的资本金来源问题,国有商业银行将失去参与市场竞争的基本条件。目前四家国有银行经营状况不好,自身没有补充资本金的充足能力;靠中央财政增资显然也没有可能。这是一个十分现实且紧迫的问题,需要采取综合措施加以解决。其中上市筹资不失为一条重要途径。
(四)国有商业银行上市方案比较及可能趋势
国有商业银行上市方案,可以有整体上市、分析上市、联合上市、海外上市等多种方式。其中整体上市是指国有商业银行以其整体资产进行重组,改制为股份制商业银行后整体上市。这一方案可以确保国有银行的完整性,但是远远超出现有证券市场筹资能力,因而难以推行。分拆上市是指拿出经营状况比较好的一家或几家分行,经过资产重组后独立注册成股份有限公司制的子银行上市。国有商业银行总行作为控股母公司持有上市银行的股权;然后根据发展战略需要,逐步通过上市子银行收购、置换非上市分行资产等各种方式,实现借壳上市。这一方案可以相对缩小股票发行规模,与现存的证券市场筹资能力相适应,但是分析出优质分行后,存续分行的经营压力更大,更处于不利的竞争地位。联合上市是指合并重组几家国有商业银行的有关分支行,新建一家由各国有商业银行总行联合控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上市。这一方案的特点除了如同分拆上市所述之外,还有利于形成区域性的大银行,解决目前国有银行分支机构过多、管理幅度过大、内控效率降低的弊端;但是容易形成新的地区性金融垄断,降低金融运行效率,并且在重组谈判中将面临诸多难题。海外上市是指将现有国有商业银行的海外分行重组后在海外市场上市,或者将境内部分资产一同捆绑上市。这一方案可以利用海外市场,也有利于我国商业银行走向世界,但同时我们也因此失去一部分股权,并且申请上市和上市后的持续监管更为严格。上述四种方案各有利弊,需要从中国的实际情况出发,权衡利弊,谨慎进行。
无论采取哪种方案,面对加入WTO后的激烈竞争,我们对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都要有紧迫感。从现在开始起步,完成以上改革内容,最快也得几年的时间。时不我待,必须抓紧进行。
(五)国有商业银行机构重组与股份制改革相结合
需要指出,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要与机构重组结合进行,方才有利于解决上述上市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如果选择整体上市方案,它可减少后遗症。但为了与现有证券市场的筹资规模相适应,需要首先对银行机构进行重组,目前国有商业银行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是机构过于分散、内控失效、大部分亏损在县支行,因此最近两年,国有商业银行纷纷上收贷款权和撤并分支机构。从完善国有商业银行自身经营角度讲,这是完全合理的市场行为;但是,由此也引出了县域金融相对萎缩的问题,这对中国经济的长期发展十分不利。将克服国有商业银行整体上市困难与国有商业银行机构重组的客观需要这两个问题结合起来考虑,我们发现可以找到一个二者互补、相得益彰的解决方案。具体来说,就是各国有商业银行放出准备撤消的分支机构,结合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组建县级农村合作银行,一方面解决县域金融相对萎缩的问题;与此同时,另一方面国有商业银行的机构明显收缩,规模小了,但盈利能力增强了,整体上市更有了条件。这一方案可以既保护国有银行进行机构重组的积极性,又可以保护其推进股份制改革的积极性。因势利导,保护和调动群众积极性,这是领导任何一项大的改革需要遵循的十分重要策略原则。
三、关于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
(一)什么是分业经营和混业经营
分业经营是从机构职能方面理解的,指的是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信托业各自经营与自身职能相对应的金融业务。现在提出混业经营,并不是对各类金融机构职能的绝对否定,而是说由于融资技术的发展,同一种金融新产品可以被具有不同职能的机构共同使用,即不同金融机构之间出现业务相互交叉和渗透,即对旧的职能分工的扬弃。从保护存款人权益最基本的要求出发,我们不能对混业经营作这样一种理解:即允许存款银行在一边吸收公众存款的同时,另一边将存款无限制地投入股票市场。这样做显然是不可以的,事实上任何国家它都受到多方面的监管。分业经营和混业经营模式历史上在不同国家形成,有其深刻的社会历史和人文背景。从中国实际出发,在银行、证券、保险业务之间必须建立“防火墙”,而防火墙的高低,决定于监管当局的监管觉悟和能力。
(二)证券化融资技术迅速发展使分业经营界限愈来愈模糊
七十年代以来,由于现代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新的金融产品日新月异,金融服务业正在迅速改变着自己的面貌。科技发展正在改写储蓄向投资的转化的金融发展史:最先是资金余缺双方的直接借贷,其后由金融中介机构主要是商业银行将资金余缺双方联系起来,现在,借助证券化融资技术,资金余缺双方又可以直接见面了。过去间接融资一直是优于直接融资的,因为企业部门作为投资者,其储蓄来源是由分散的家庭部门提供,分散的储蓄向投资转化,直接融资成本很高,通过商业银行融资成本大大下降,因而商业银行具有很强的市场竞争力。但是现在情况发生了变化,以现代信息技术为依托的直接金融服务,变得非常容易,直接融资成本大大下降,直接融资重新具有了优势。现在金融机构无论是资产业务还是负债业务,都可以通过无纸化证券运作。资金短缺方可以通过发行债务证券向证券市场直接融资,资产所有者也可以以其资产的未来现金流为保证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向证券市场融资。债券侵蚀存款,共同基金侵蚀商业银行,证券化融资的发展,从负债业务和资产业务两方面挤压传统商业银行的业务,使商业银行面临来自证券融资的强大竞争压力。证券化融资形式的出现,在相当大程度上取代了传统商业银行的金融中介职能,传统商业银行存贷款融资方式大量被各种证券融资方式取代,银行信贷资产大量走向了证券化。资产证券化技术的发展,在一些国家已经相当大程度上改变了整个金融领域的面貌。美国金融学家BODIE指出,30年前美国银行操纵着美国金融资产的50%,今天只有25%了,并且还在继续萎缩。在美国,一半以上的住房抵押贷款已被证券化,证券化资产类型已扩展到诸如汽车贷款、信用卡应收款、学生贷款、一般商业贷款等各个方面。商业银行“所做的就是裁员,这些人又被新的机构重新雇佣,比如共同基金,它不断发展,为家庭储蓄提供新的手段。”(注:《探求智慧之旅》,北京大学出版社,第93页。)证券化融资工具的迅速发展,逐渐成为主流融资技术,使银行融资工具与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工具之间的界限愈来愈模糊,银行、证券、信托、保险业务愈来愈出现相互交叉,愈来愈相互融合,结果使分业经营的基础发生变化。银行、证券、保险业务相互代理、渗透的特征愈来愈明显。“科学是一种在历史上起推动作用的、革命的力量。”(注:恩格斯:《在马克思墓前的讲话》,《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575页。)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科学与劳动者和生产资料结合产生新的生产力,它是生产发展的决定因素,是一切社会关系(包括社会分工关系)发展的基础,它或早或迟会改变一切。建立在现代信息技术基础上的证券化融资技术,正在成为现代金融发展的一种客观趋势,一种全球性的趋势。
(三)坚持分业经营的总体框架,积极支持商业银行业务创新
从中国实际情况出发,“九五”期间,相继颁布《商业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确立了分业经营的体制框架。1997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针对当时金融秩序严重混乱和金融监管力量相对薄弱的实际情况,坚持的一条基本原则也是分业经营。文件起草时,并不是没有看到世界范围内已经出现了综合经营的现实和进一步的发展趋势,而是冷静分析了金融秩序混乱与混业经营之间存在很大相关性,从中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必须那样去做。经过几年的实践,再回过头来看,证明当时中央决策是正确的。没有持续几年的分业经营,金融秩序到了今天这个样子。即使在今天,坚持分业经营总体框架,仍然是需要的。因为基本国情仍然是金融自我约束能力和金融监管当局的监管能力均不强,分业经营框架放得过宽,“防火墙”太低,风险将会很大。
但是在金融市场证券化融资快速发展的总趋势下,我国商业银行如何适应这一新形势,是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我国证券化融资工具品种目前发展缓慢,主要受证券发行核准制的制度约束。可以预见,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渐完善,这一制度约束会逐渐发生变化。特别是加入WTO以后,伴随大量外资金融机构进入,同时带来大量介于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之间的成熟金融产品,借助现代信息技术,金融监管当局很难监管。这种情况下,中资金融机构如果固守传统商业银行发展模式,其结果只能在日益激烈的竞争中日益处于不利地位。因此,要提高中资金融机构的竞争力,它们也必须在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前提下,逐步地、循序渐进地利用各种证券化融资工具发展自己,向客户提供全面的服务,同时获得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的双重利益,进而降低经营成本,以利于提高自身的盈利能力。
根据国际金融发展趋势和我国国情,近期应在坚持分业经营的框架下,积极支持商业银行业务创新。在切实防范金融风险、有效保护存款人利益的前提下,中央银行要尽量减少对商业银行新业务的行政审批,主要通过制定新业务管理办法对金融秩序进行规范,要逐渐过渡到除央行规定不能做的业务以外,其余的业务都可以做。
(四)按集团公司模式发展中国银行业的综合经营
从中长期看,我国商业银行与证券业、保险业、信托业在业务上出现全方位交叉,是一种趋势。面对这一趋势,商业银行在组织形式上,必然也需要加以改革。目标一是各自业务的相互代理,二是按照集团公司的模式发展中国银行业的综合经营。商业银行可以按照新业务品种成立全资附属或控股的子公司。目前有的银行已经提出这方面的要求,我们应因势利导地加以扶植。
四、关于农村金融体制
(一)目前农村金融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农村金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农民贷款难问题比较突出,县域金融相对萎缩。农业人口占全国人口的70%,农民贷款难,表明农村金融体制不能完全适应农村的实际需要;中国经济的60%在县及县以下,中国经济的相对优势是劳动密集型经济,中国经济城市化的重要支撑是县级城镇的发展,县域经济对中国经济的长远发展具有深远意义,县域金融相对萎缩,金融与经济的长远发展存在不适应。
过去多年,农村融资渠道主要有中国农业银行等各国有商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基金会、民间借贷等。最近几年,各国有商业银行强调加强统一法人管理,在撤并机构、上收贷款权和财务权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县及县以下分支机构减少,县域贷款份额相对下降,但存款机构仍然存在,存款被层层集中;农业发展银行由于加强了收购资金封闭管理,同时由于停止了农村经济开发等几十种专项贷款,资金使用量大大减少;全国农村合作基金会已全部关闭。目前农村信用社在很多地区事实上成为唯一的金融机构。但是由于其机构设置、经营机制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加上历史遗留问题始终未得到解决,不良贷款比例高,累计亏损严重,相应占用了信贷资金。最近几年邮政储蓄发展很快,2000年增加761亿元,2001年增加额预计可能超过1000亿元。据储汇局反映其中75%为县及县以下吸储(直接来自农村地区的占34%),显然相当大一部分农村资金因此流出了农村。由于正规渠道的农村信用相对萎缩,相当一部分农民的生产、生活资金临时需求只能靠民间借贷满足,相当一部分贫困农民不得不承受高利贷盘剥。想起二、三十年代上海高度“国际化”,而广大内地农村愚味落后,贫苦农民备受三座大山压迫、备受高利贷盘剥、生活艰难困苦的情景,今天面临加入WTO后中国农业可能受到严重冲击,我们完善农村金融体制的历史责任更是重大。
(二)完善农村金融体制的基本思路
完善农村金融体制,必须坚持为农民、农业、农村经济服务的宗旨,从有利于农村资金服务于农村和有利于县域经济发展的目标出发,使政策性金融、商业金融和合作金融,相互配合、协调发展。
完善农村金融体制,要从中国实际出发,符合金融发展的客观规律。中国农村的实际,首先是广大地区金融活动仍然主要是存款、贷款、汇兑三项传统业务,农村金融体制首先要满足广大农民对存、贷、汇金融服务的需求。是否满足和在什么程度上满足农民对这三项金融服务的需求,是检验农村金融体制完善程度的基本标准。根据这一要求,农村金融机构设置就要尽可能接近农民,接近服务对象,为农民提供方便。过去人民公社时代,经济核算单位是生产大队或生产队,农民个人很少节余,很少有储蓄,家庭生活临时用钱需要大,大多从生产队或者从亲戚、邻里借贷满足。那个时候信用社设在“公社”所在地,可以满足农村的金融服务需求。改革开放以来农民收入明显增加,手中有了余钱,但绝对水平仍然不高,加上居住分散,客观上要求信用社机构向下延伸,以就近向农民提供金融服务。现在城里人到住宅附近的储蓄所存取款,如遇到人多排队尚且不满意,农民如为了存取区区百十元钱或几百元钱走十几里,其不方便更可想而知。如果信用社机构愈办愈向上,基本核算单位愈“改革”愈向上,它就会愈脱离服务对象,失去其存在的基本意义,失去其发展的基础。在这里,有一个涉及认识论的问题。人的认识是客观世界的反映,立足点不同,对同一事物观察到的是不同侧面。对农村金融体制,立足点不同,看到的情景是不同的。我们城里人设计乡下人的金融体制,最重要的是要换位思考,即从农民的需要出发,提供农民需要的金融服务。
中国农村的实际,其次表现在各地经济发展存在明显的不平衡。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中国农村南北、东西差异很大。南方经济发达地区,县府所在地的城关镇甚至县以下区级镇,已经发展成为典型的中等城市(如东莞市所属虎门镇市区人口已超过60万),这些镇的农村信用社业务量已经大大超过当地的国有商业银行分支行,其本身实际已经发展成为典型的地方性商业银行,只有名义上我们没有承认而已。而广大的内地,经济相对比较落后,特别是边远地区,相当部分农村甚至仍然是自然经济,金融活动并不活跃,信用社规模很小,不同信用社之间也很少业务联系。显然,对于这两类情况,农村金融体制不应采取同一模式。从各地经济发展的实际出发,遵循金融发展的客观规律,实事求是地确定农村金融体制,应成为我们坚持的基本原则。
(三)对农村金融体制需要有一个通盘考虑
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1)中国农业银行应该坚持主要为农业和农村(包括县域)经济服务的宗旨,其主要服务区域可以主要集中在县城及标准集镇,其服务对象可以主要集中在农业产业化经营企业以及与农产品加工、流通相关的企业。农业银行的各县支行应该尽量保留。为了解决目前机构过于分散、内控困难以及基层机构激励和约束机构不够的问题,可以考虑对大部分县支行(或部分地区中心支行)实行二级法人体制,实行集团化经营,使总行一级法人直接管理的范围收缩到地区级以上城市,这样有利于提高其经营效率。(2)农村信用社体制,要因地制宜,区别对待。管理体制确定的基本原则,是根据农民对金融服务的需求确定金融机构设置及性质。具体来说,对少数已经实现工业化的、经济发达地区的农村信用社,应该顺其自然承认其商业银行地位;对多数经济相对落后地区的农村信用社,体制上应维持现状,坚持继续办好信用社,维护农村信用社的独立法人地位,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同时切实加强外部监督;对部分工业比较发达地区的农村信用社,可以考虑与各国有商业银行准备撤消的县支行合并,成立由各商业银行控股、股权多元化的地方性股份制商业银行。至于具体操作时,在本县范围内还应因社而异。加入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应是与县城经济联系比较密切的农村信用社,对其余多数农村信用社,仍可维持其独立法人的地位。合并部分国有商业银行县支行,与农村信用社成立股份制商业银行,可以减少现有银行职工下岗,有利于充分利用现有银行干部资源,有利于社会稳定;各商业银行县支行并人地方参股的地方性合作银行,有利于解决目前这些商业银行在县及县以下只吸收存款、贷款过少的问题,有利于资金留在农村,(注:商业银行体制有分支行制和单一银行制。分支行体制有利于建立全国统一的大银行,但大银行强调统一法人管理,资金由总行集中,容易出现损害地方利益的事。所以在美国出现典型的二元银行体系,这也是与联邦政治体制紧密相联系的。)有利于推进县域经济发展,有利于调动地方政府积极性。(3)农业发展银行要有新发展。在粮食、棉花收购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入,农业发展银行业务逐渐萎缩的情况下,如果还继续保留农业发展银行的体制,应考虑增加农业发展银行新业务,例如恢复农发行经济开发等专项贷款业务,并相应增加农村基础设施贷款业务等。推进城镇化进程,客观上需要农发行在农村发挥类似国家开发银行的职能。(4)邮政储蓄资金返还农村问题,需要采取综合措施加以解决。一是中央银行通过增加对农村信用社的再贷款返还。这一办法的优点是简便、易行,但缺点是如果再贷款余额年年持续大幅度增加,很快会超过农村信用社在中央银行的准备金存款总额,部分信用社躺在中央银行身上,再贷款成为它们的一项重要长期资金来源,再贷款的安全性及作为货币政策工具的可调整性将成为问题。二是通过建立基层信用社与邮储之间的资金往来关系返还。即邮政储蓄机构吸收存款后,直接将资金借给信用社。这样做的优点是减轻了中央银行的负担,但缺点是贫困地区邮政储蓄存款也少,解决不了结构矛盾,同时邮储与信用社一对一建立长期资金定向借贷关系,风险很大。三是体制上改革。或者减少其县以下机构,同时降低其转央行存款的费用和盈利率,以限制其吸储的地域范围和提高其经营成本,防止资金过多流出农村;或者是顺其自然、因势利导,让邮储机构成为名符其实的农村金融机构,使其不但吸收存款,同时也对农民发放贷款,使之成为信用社的竞争对手,打破农村金融由农村信用社一家垄断的局面。邮政业务是国家主办的公益性事业,与世界发达国家相比,中国农村邮政的国情是点多面广,人均服务的面积大而业务量小,邮储与农村汇兑之间存在不可分割的内在联系,邮政办储蓄是对人力资源的很好利用。妥善处理邮储问题,不但关系农村资金返还问题,还关系农村汇路畅通、农村稳定问题。(4)规范发展民间借贷,打击农村高利贷活动。高利贷在资本主义发展史上是加速农民破产的重要因素,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我们不能走资本主义使农民破产的老路。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农民是最大多数人,我们首先要代表他们的利益。
(四)从中国实际出发办好农村信用社
孙中山先生1924年在宣讲三民主义的民生主义时指出,合作社是分配社会化的新发明。他说:“合作社是由许多工人联合起来组织的。工人所需要的衣服饮食,如果要向商人间接买来,商人便从中取利,赚很多的钱,工人所得的物品一定是要费很多的钱。工人因为想用贱价去得好物品,所以他们便自行凑合,开一间店子,店子内所卖的货物都是工人所需要的。所以工人常年需要货物,都是向自己所开的店子内去买,供给便利,价值又便宜。到了每年年底,店中所得到盈利,便依顾主消费的多少分派利息。这种店子分利,因为是根据于顾主消费的比例,所以就叫做消费合作社。现在英国许多银行和生产的工厂,都是由这种消费合作社去办理。”(注:《民权与国族 孙中山文选》,上海远东出版社,1994年版,第187页。)孙先生关于消费合作社的阐述,对我们今天思考农村信用合作组织仍然很有启发。从历史上看,合作组织最先是作为商人资本的对立面出现的;它的逻辑起为是降低费用,本质上是互助性质的、非盈利性的、社员自己民主管理的,因而是利益直接、规模不大的经济组织。解放初期,我国生产、供销和信用合作社的建立,大体上都是在相同背景和原则下形成,只是在后来的发展中,“合作社”的规模愈办愈大,利益愈来愈“间接”,愈来愈趋向官办,愈来愈脱离其基本服务对象。其中生产合作社愈办愈大,最后达到人民公社一级核算,脱离其所应代表的基本群众利益,走向了极端,走向了自己的反面。
我们现在讨论农村信用社改革,需要从中国目前农村实际出发,没有必要抽象地谈论中国农民有没有合作制传统,现在农村信用社有没有必要一定要办成合作制。关键是农村信用社改革,应着眼于为农民服务,引导其愈来愈接近农民。农村金融服务的需求及农村金融机构的生命力所在,应在村及村以下的村民小组。就全国多数地区而言,农村信用社体制应兼有合作制金融机构和商业金融机构双重性质,它应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独立法人机构:一方面它必须按商业原则经营,不得出现经营亏损,亏损是形成金融风险的最大隐患;另一方面它又必须坚持为农民服务、办成农民自己的信用社。在农村信用社的性质问题上,我们不能让现实服从我们的头脑,现实的体制不可能是头脑抽象的,纯而又纯的某种体制。
综上所述,从金融发展的一般规律和中国农村实际出发,要办好农村信用社,一是要适应农民对金融服务的要求,信用社应该愈办愈向下,愈贴近农民。二是要尊重农村信用社独立法人地位,尊重其经营自主权,在此基础上完善其治理结构,增强其约束和激励机制。目前在部分地区县联社实际已经演变为统一法人,有的较多干预基层信用社的经营自主权,有的甚至在全县范围内统一调度利润,吃大锅饭,影响了基层社的积极性,这与最初对县联社体制的设想是矛盾的。在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城乡经济联系比较松散、自然经济仍占主要比重的地区,全县统一法人的信用社体制显然是“超前”的,不加区别地普遍推行农村信用社县一级核算,其直接结果是导致对农村信用社独立法人体制的普遍否定,从而脱离大部分经济相对落后地区金融发展实际。三要加强必要的辅导和监督。现在我们强调吸收社员人股、加强社员民主管理是必要的,因为它有利于解决资本金问题,有利于完善信用社的法人治理结构。但是对此期望不可过高。社员入股大多数额小,社员并不关心其十分有限的资本权益,对社员民主管理期望过高是不现实的。入股十元、百元,请他来开会,除非付工资,否则他没有那个兴趣。“文革”期间贫下中农管理信用社的结果,是少数公社干部随意干预信用社的正常经营活动,把信用社搞得很乱。“文革”后期恢复人民银行管理才逐渐走上正轨,这一教训现在不应再重复。考虑到农村信用社的行业主管部门实际是人民银行,而对信用社所有问题最终负总责的也是人民银行,因此对农村信用社的监督管理,人民银行县支行应把主要责任担负起来。现在人民银行合作金融监管部门实际上承担了行业主管部门的大量工作,行业管理和金融监管在实践中实际分不开,也没有必要分开。实行人民银行合作金融监管部门对农村信用社的一元化监督、管理,是必要的,历史也有证明是正确的。
还需要指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对于农村信用社走出目前困境,十分必要。如保值储蓄补贴利息的补偿,以及由于各种政策性原因形成不良资产的剥离等问题,国有商业银行已经得到解决,农村信用社应该有同等待遇。农业是弱质产业,农村金融理应得到更多的扶植政策,如果连同等待遇还得不到,显然不合理。另外,需要强调,对严重资不抵债农村信用社实行关闭政策必须极其慎重。原则上,农村信用社一家都不要关,以免出现农村金融空白点(目前在广大农村只有农村信用社才是合法金融机构),以免引起对农村金融体制的信心动摇。实际上,只要历史包袱问题得到解决,绝大多数地区农村信用社没有理由办不下去。根据现行利率政策,农村信用社贷款年利率最高可以达到8.775%(年利率5.85%上浮50%),存款平均成本大体在3%左右(含业务费用,不含人员工资),人均40万元贷款余额,不愁养不活自己。目前全国农村信用社员工不到90万人(含非正式工),2001年预计贷款余额当年将增加1800-1900亿元,即当年人均余额增加21万元,达到人均40万元是很容易的事。我们有理由对办好农村信用社充满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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