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体”,还是“社区”-对“Gemeinschaft”语词历程的文本解读论文

“共同体”,还是“社区”?
——对“Gemeinschaft”语词历程的文本解读

黄 杰

内容提要 使“Gemeinschaft”从一个一般概念成为社会学概念的,是滕尼斯的重要贡献,其“共同体”理论建构在欧洲的经验之上。对欧洲中世纪典型乡村“共同体”背景的了解,无疑可以丰富和加深对滕尼斯共同体理论的认识。帕克及其芝加哥学派赋予了“共同体”以地域性含义,并对中国社会学界产生深刻影响。“社区”和“共同体”,同为西方概念,在英语和德语中也都是同一个词,但在汉语中却是两个词,并且有着极为不同的含义。廓清两者的不同内涵,准确把握和捕捉“Gemeinschaft”语词隐含的丰富文化讯息,对倡言“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当下,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 社区 共同体 语词历程 人类命运共同体

1887年,德国社会学家斐迪南·滕尼斯(Ferdinand Tonnies)《Gemeinschaft und Gesellschaft》一书正式面世。一百多年来出现了不同的汉译版本,或译“共同体与社会”,或译“社区与社会”,或译“自然社会与人为社会”,也有译成“礼俗社会和法理社会”。其中关键在于对Gemeinschaft一词的不同理解。不同译名,反映出对Gemeinschaft一词深刻内涵的逐渐深入的认识过程。但多数学者现在已经注意到,Gemeinschaft翻译成“共同体”似乎更为准确。实际上,整个19世纪,“共同体”是包括滕尼斯在内的一批学者和思想家引用颇多的名词。

首先必须提到的就是滕尼斯的德国同胞马克思。不了解马克思的“共同体”,自然也就不能准确认识滕尼斯的“共同体”。在马克思的经典著作中,有关共同体的论述不少,但和同时期的许多思想家一样,马克思仅仅涉及共同体的一般意义。马克思认为,人是社会的动物,个人附属于群体,“人是最名副其实的政治动物,不仅是一种合群的动物,而且是只有在社会中才能独立的动物。个人只有依靠共同体才能实现其自由发展。“只有在共同体中,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也就是说,只有在共同体中才可能有个人自由”。在马克思看来,共同体本身有诸多发展阶段和类型,包括从“自然形成的共同体”(原始共同体及其各种演化形式),经过阶级、国家、货币等“虚幻共同体”,到未来共产主义“自由人联合体”这一“真正共同体”等诸形态,分别对应个人发展的三大阶段,即人对人的依赖、人对物的依赖以及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在他看来,“自由人的联合体”是一种真正的共同体,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也是真正共同体的最大价值和目标。然而,尽管马克思在其一生著述中多次使用“共同体”这一名词,对共同体的具体形式也多有涉及,但他从来没有给“共同体”做过一个严谨和规范的学术界定。这是因为共同体本身并不是马克思的关注重点。马克思更为关注的是“人”的全面自由发展,以及什么样的共同体形式与之相适应的问题。他坚持把人的发展与经济发展的特定阶段以及人类社会生活不同组织形式联系在一起。共同体不同形态的演变与人的个性解放和自由发展的关系在马克思相关论述中贯穿始终。马克思不仅全方位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而且也为深入考察人的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共同体问题提供了一个新的理论视角。

使“Gemeinschaft”从一个一般概念成为学术概念,准确说,成为社会学概念的,是滕尼斯的重要贡献。在德语中,Gemeinschaft和Gesellschaft是同义词,“迄今为止,科学的术语往往对它们不加区分,任意混淆”。滕尼斯对这两个词作了开创性的深入系统的分析,赋予了各自准确的内涵和定义,使这两个“既定的对立”(滕尼斯语)概念成了极富滕尼斯特点的社会学的经典名词,Gemeinschaft und Gesellschaft 一书也成为“德国社会学史上一部划时代的著作,他贡献出了德国社会学的第一个大的综合体系”

在滕尼斯的视野里,“共同体是古老的,社会是新的,不管作为事实还是名称,皆如此”。“共同体是持久的和真正的共同生活,社会只不过是一种暂时的和表面的共同生活。因此,共同体本身应该被理解为一种生机勃勃的有机体,而社会应该被理解为一种机械的聚合和人工制品”。滕尼斯承认,共同体和社会是两个时代,“两个时代是相互对立:一个社会的时代紧随着另一个共同体的时代到来”,“社会”最终会代替“共同体”。但这种进化又是包容性的,“共同体的力量在社会的时代内,尽管日益缩小,也还是保留着,而且依然是社会生活的现实”

滕尼斯用“共同体”与“社会”相对应,旨在强调人与人之间的亲密关系、共同的精神意识以及对Gemeinschaft的归属感和认同感,强调人类生活的不同发展形态及其各自意义;在滕尼斯的视野中,Gemeinschaft不仅包括地域共同体,还包括血缘和精神共同体,因此“共同体”和“社会”更是一种研究路径和“理想类型”。用他的话来说就是“关系本身即结合,或者被理解为现实的和有机的生命——这就是共同体的本质,或者被理解为思想和机械的形态——这就是社会的概念……一切亲密的、秘密的、单纯的共同生活……被理解为在共同体里的生活。社会是公众性的,是世界。人们在共同体里与同伙一起,从出生之时起,就休戚与共,同甘共苦。人们走进社会就如同走进他乡异国”。吴文藻对此做了进一步的解释,他说:“‘自然社会’与‘人为社会’的区别,乃是了解杜尼斯(即滕尼斯——引者)社会学体系的锁匙……由这‘本质意志’而产生了他所谓的‘自然社会’……反之,‘作为意志’(林荣远译本作‘选择意志’——引者)形成了杜氏所谓之‘人为社会’……试将人为社会与自然社会来对比:自然社会是本质的,必需的,有机的;人为社会是偶然的,机械的,理性的。自然社会是感情的结合,以齐一心志为纽带;人为社会是利害的结合,以契约关系为纽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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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应了解滕尼斯时代的社会背景。肇始于英国的工业革命,19世纪开始席卷欧洲大陆,它创造了巨大的社会生产力,宣告了资本主义战胜封建主义,并且引起了一系列深刻的变革,社会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传统城乡结构面临解体,社会明显地分裂为两大对立阶级——工业资产阶级和工业无产阶级,同时也滋生了贫困、环境污染、城市犯罪等大量新的社会问题。剧烈的社会变迁和社会动荡前所未有,远远超出了世人的经验范围,也触发了社会学家的思考,他们用一种几乎对立的思维模式来描述已经或正在消逝的社会和即将来临的社会便成为普遍的叙述方式。如英国H.斯宾塞(1820-1903)的“军事社会”和“工业社会”,法国E.迪尔凯姆(1858-1917)的“机械团结”社会和“有机团结”社会,德国M.韦伯(1864-1920年)的“宗法传统经济社会”和“理性资本主义社会”,德国卡尔·马克思(1818-1883)的“封建主义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等,当然也包括滕尼斯的“共同体”和“社会”。其共同点在于,他们都把已经和正在逝去的社会称为一种类型,把正在或即将来临的社会称为另一种类型。也就是把过往的人类社会历史简单划分为传统社会和现代社会两种几乎对立的形态,并以此作为研究社会的基本范式。从这个角度而言,共同体也可以说是传统社会的一种别称。

在谈到滕尼斯和马克思“共同体”论述的区别时,秦晖指出:滕尼斯讲的是小的(以直接的人际交往与口耳相传的地方性知识为半径的)、“自然形成的”(一般主要是血缘、地缘性的)共同体,而马克思讲的则是“自然形成的和政治性的”共同体乃至“总合统一体”:从家族直到“亚细亚式的国家”,从原始的家长制直到中世纪封建制。在这种意义上,秦晖将滕尼斯的“共同体”称为“小共同体”,马克思说的称为“大共同体”。他写道:“近代以来国际学界谈论小共同体比较多,除马里奥特、列菲尔德等人写过关于‘小共同体’的书外,各国乡村史提到的各种传统公社,如日耳曼的马克、俄罗斯的米尔、南斯拉夫的扎德鲁加乃至日本的町,也都是这种伦理型的熟人共同体,滕尼斯的共同体和斯科特的道德经济实际上也讲的是这种东西”

滕尼斯的“共同体”理论无疑建构在了欧洲的经验之上。在《共同体和社会》中,他也以很大篇幅谈到日耳曼的马克公社。其实在欧洲,“共同体”(community)是颇为古老且具有政治意义的概念。它的希腊语词源为koinonia,最初的意思就是指在人们联合、联系的基础上形成的各种群落、集团、团体或联盟,尤其是指具有城邦意义上的市民共同体。

以英国为例,在13世纪,共同体主要有村(townships)、庄园(manors)、百户区(hundreds)、县(counties)、不同种类的特权区(franchises)以及自治市(boroughs),甚至整个国家有时也被称为一个共同体。秦晖认为,与大共同体本位的中国社会不同,西欧在个体本位的近代公民社会之前是“小共同体本位”的社会,人们普遍作为共同体成员依附于村社(马克)、采邑、教区、行会或家族公社(南欧的扎德鲁加),而东欧的俄罗斯传统农民则是米尔公社社员。所谓近代化的过程,就是他们摆脱对小共同体的依附而取得独立人格、个性自由与个人权利的过程。这些民族的传统社会的确有较发达的社区自治与村社功能,小共同体的“制度性传统”相当明显。如俄罗斯的米尔有土地公有、定期重分之制,有劳动组合及“共耕地”之设,实行“征税对社不对户,贫户所欠富户补”的连环保制度,为三圃制与敞地放牧的需要,村社还有统一轮作安排、统一农事日程的惯例。村社不仅有公仓、公牧、公匠,还有村会审判与村社选举等“小共同体政治”功能。农民离村外出首先要经村社许可,其次才是征得领主与官厅的批准。农户的各种交纳中,对领主的负担占54%,对国家的负担占19.8%,而对村社的负担要占到26%(金雁、卞悟,1996),甚至住宅也必须建在一处,“独立农庄”只是近代资本主义改革后才少量地出现。德国的马克公社虽然没有俄国米尔那样浓厚的“经济共同体”色彩,但农用地仍有村社“份地”名分,并实行敞地制,有公共林牧地与磨坊。尤其因中古西欧没有俄罗斯那样的集权国家,其村社与采邑的“政治共同体”色彩比俄国米尔更浓郁,村社习惯法审判也比俄国更活跃。在另一篇文章中,秦晖引称波兰社会学界用okolica(周围环境、社区)来指代“共同体”,他认为这种传统乡村群体秩序的维持,很大程度上是依赖于这些“闲言碎语”。他介绍美国经验社会学奠基人W.I.托马斯曾引述波兰农民的话说:“关于一个人的议论能传到哪里,okolica的范围就到达哪里;多远的地方谈论这个人,他的okolica就有多远”。传统乡村是“这样一些共同体:它们通过口头传播来才传递其文化内容”,由于这些传播不依赖于文字、书记等中介,因而“这种传播模式总要涉及直接的人际接触”。这样,农村社区就是一个大家能互相见面并且互相认识的群体

②《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119页。

R. M. Maclver, Community: A Sociological Study, Macmillan, 1924.

经农业部谷物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哈尔滨)品质分析,2015—2017年湖北省区域试验两年多点品质测定结果为平均容重801.5 g/L,粗蛋白(干基)12.01%,湿面筋含量(以 14%水分计)24.3%,降落数值 306.5 s,吸水量 52.1 mL /100 g,稳定时间3.6 min。

一是采取了财政投入、支票转让、土地划转、收入上交等方式,形成财政资金空转循环方式,使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公司获得了土地,但是财政因投入后,土地局又上缴了土地批租收入款,也没有发生多支的问题。这件事在三大公司完成了各自的开发规则、土地丈量、定级确权后,于1991年6月实施了财政空转、土地使用权实转的手续,三大公司由此解决了土地资本金问题。

赋予“共同体”以地域性含义的,是美国社会学家R.E.帕克(Robert Ezra Park)及其芝加哥学派。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进展以及由此而产生的大量社会问题,滕尼斯的《共同体和社会》一书逐渐引起社会学家的注意。20世纪20年代,美国社会学家查尔斯·罗密斯(C.P.Loomis)第一次把该书译成英文,最初书名为Fundamental Concepts of Sociology(《社会学的基础概念》);不久又译成Community and Society,在这里,他将德文“Gemeinschaft”译为“Community”。英文Community是古老词汇,源于拉丁语communitas,有共同性、联合、社会生活、公社、团体和共同体等内涵。中世纪欧洲的不同社群常常被称为“Community”。很快,Community被美国社会学界采用,成为美国社会学研究的重要概念。首先把“共同体”作为“一种地域社会”进行研究的,是对一些印第安人部落进行调查的美国人类学家路易斯·亨利·摩尔根(Lewis Henry Morgan)。1917年英国社会学家麦基文(R.M.Maclver)出版了《社区》(Community)一书,标志着“社区区域”论时代的开始。他指出:“说到社区,我意指任何共同生活的区域:村庄、城镇或地区、国家、甚至更广大的区域”。注重经验研究的芝加哥学派对美国不同类型的地域社会及其变迁进行深入研究,获得了丰硕的成果,名之“社区研究”,并逐渐形成了著名的社区理论。其代表作有路易斯·沃斯(Louis Wirth)的《城市主义作为一种生活方式》(1938)、安德森(N.Anderson)的《流浪者》(1923)、斯瑞瑟(F.Thrasher)的《帮派》(1927)、泽伯夫(H.W.Zorbaugh)的《黄金海岸和贫民区》(1929)、沃斯的《贫民区》(1928)、肖的《一个越轨少年的自述》(1930)以及克莱西的《出租汽车舞厅》(1930)等。其中帕克第一次提出了社区本质的观点:有一个以地域组织起来的人口,这里的人口或多或少扎根于它所占用的土地上,而且各个分子生活于相互依存的关系之中。此时的“共同体”逐渐具有当今中文“社区”的含义。帕克及其芝加哥学派的相关学说,一定程度上改变了滕尼斯的“共同体”含义,并且推动了作为社会学重要研究范式的社区研究的深入开展,无疑也深深影响了年轻的中国社会学界。

1933年,哥伦比亚大学社会学系博士毕业的吴文藻获聘担任燕京大学社会学系主任,这给他大力提倡和推行社会学中国化主张带来了更多便利。受芝加哥学派以及以马林诺斯基(Bronislaw Malinowski)和拉德克利夫-布朗(Alfred Radcliffe-Brown)为代表的英国功能主义学派的理论和方法的影响,吴文藻要求他的学生用社会学方法调查中国各地区的村社和城市状况,进而提出改进中国社会的意见。他鼓励学生到不同类型的社区包括少数民族地区进行实地考察和研究,如徐雍舜在北平郊县、林耀华在福州义序、黄华在定县、李有义在山西徐沟县、黄迪在清河等,并相继出版不少研究成果,如李景汉《定县社会概况调查》(1933)、林耀华《义序宗族的研究》(1935)、费孝通《花篮瑶社会组织》(1936)等,这些成果至今仍有着重要的学术价值和学术影响,形成了著名的“燕京社区研究派”。吴文藻总结说,社区研究就是对中国的国情“大家用同一区位或文化的观点和方法,来分头进行各种地域不同的社区研究”

③⑤⑥⑦⑧[德]滕尼斯:《共同体和社会:纯粹社会学的基本概念》,林荣远译,商务印书馆,1999年,第52、53-54、339、341、52-53页。

当天晚上,似睡非睡之时,我想起了珊德拉夫人的话,于是竭力把动荡的车厢,想象成一只巨型的钢铁摇篮……这种想象几乎是痛苦的,我始终无法进入婴儿般的睡眠中,只好和珊德拉夫人的美妙睡眠法告别。想象在与我的卧房相距几个车厢的地方,珊德拉夫人戴着古老的睡帽,穿着一个世纪以前的白纱裁剪而成的睡衣,随着车轮震荡恬静地安睡,并梦到她在天堂的母亲。我在暗中微笑。

我们可以确定,汉译“社区”的提出,时间当是1933年,美国社会学家帕克访华的前后,由深受吴文藻社会学中国化观点影响的一批以费孝通为代表的燕京大学青年学生创造出来的。而此前,“Gemeinschaft”和Gesellschaft或一律被汉译为“社会”,或Gemeinschaft被译为“地方社会”。毋庸置疑,“社区”一词,不论是字面还是内涵,都带有强烈的地域社会的意义。“当社区被界定为一个相对独立的地域社会之后,社区的内涵已经与滕尼斯所提出的作为亲密关系的生活共同体的Gemeinschaft概念有了很大的偏离”。一旦进入中国社会的特殊语境,“社区”就被赋予了更多的内容,逐渐成为一个被广泛接受和认同的本土词汇。这也就造成了一个颇为奇怪的现象:“社区”和“共同体”,同是西方概念,同样来源于滕尼斯,在英语和德语中也都是同一个词,但在汉语中却是两个词汇,且有着极为不同的含义。

事实上,自滕尼斯以来,共同体概念逐渐受到各国社会学家的关注,其内涵和外延均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出现了两种引人瞩目的趋向:一种就是上文所说的成了社会学研究的经典方法,另一种则演变成基层社会重建的实际运动。有学者也用“地域社会”和“关系类型”来概括上述这两种现象。滕尼斯的“共同体”无疑属于后者。19世纪80年代英国的社区睦邻运动,实际也是社区改造运动。1915年美国社会学家F.法林顿又提出了社区发展概念。1951年联合国经济社会理事会通过了390D号议案,计划建立社区福利中心,推动全球经济、社会发展。在联合国的倡导下,社区发展计划在多国实施,并由乡村扩展到城市。对社区居民归属感、成员共同情感或邻里关系的研究又形成了三种不同的理论:社区失落论、社区继存论和社区解放论。一直延续到20世纪90年代单位制逐渐解体过程中,中国社会正在全面开展的社区建设运动。其中一脉相传的,同样都是面临着剧烈社会变迁及所带来的各种消极现象,世界各国政府坚持以人为中心,致力于对城市和农村基层社会的改造和重建。

还有一种倾向则是在近年才出现的,就是在国际政治领域,“共同体”开始被逐渐强调和频繁引用。比较滕尼斯提出“共同体”理论的19世纪,当下人类社会又到了一个关键的十字路口。一方面,科技的发展,社会的进步,进入所谓“全球村”时代,形成了某种稳定融合相互依存的关系,人类社会前所未有地紧密联系在一起;另一方面,经济、社会、环境、安全、生态等全球性挑战纷至沓来,需要人类社会携手共同面对。人们重新发现了“共同体”这个“生机勃勃的有机体”的价值,尤其“伦理型的熟人共同体”体现出的“休戚与共、同甘共苦”的精神,更为当今世界所亟须。因此,没有比“共同体”这个词汇更能准确表达当代人的真实境遇和心理状态了。“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提出,既是对一个古老概念的传承和借用,是对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相关思想的弘扬,也是随时代变化赋予了新的积极内涵;既反映出历史大势和现实世界的利益纠缠,也充满传统中国的智慧和经验,更带有对未来社会的殷殷期许。尽管这与滕尼斯的共同体概念也许已经相距甚远,但仍然具有某种历史的接续性,仍然可以归功于滕尼斯等先贤当初富有开创性的启迪和哲思。

⑩秦晖:《教泽与启迪——怀念先师赵俪生教授》,《南方周末》2007年12月26日。

①《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21页。

近来也有学者注意到了中世纪欧洲的这种“村庄共同体”,“在中世纪欧洲,存在着大量具有自治性质的‘村庄共同体’(village communities)。”准确说,“在实行共同耕种和共同放牧的‘公地制度’(亦称敞田制度——引者注)的村庄或者庄园共同体内,共同体所有成员之间在他们共同利益基础上的关系方面,则经常有着不同程度的自治。”它们独立管理自己的事务,有自己的法律(村规),有自己的最高权力机构(庄园法庭和村民会议),有自己选举出来的管理人员;有些村庄还有自己的军事防务。中央政府和领主承认许多村庄的自治,只有当村民开始行使他们的权利“以实施其有关集体事务的权威,并且赋予此权威以合法性”之时,才可以称得上是一个村庄共同体。戴尔这样定义村庄共同体:居住于一个特定的土地范围内的人群团体,其组织程度可以达到对资源(通常是田地和牧场)的控制以及能与诸如国家这样的上级政府进行联系

古汉语中,“社”和“区”都是独立的存在,而“社区”一词则是今人的创造,成为罕有的不是来自日语的现代汉语词汇。《辞海》对“社”的解释是指古代地区单位之一,《管子·乘马》:“方六里,名之曰社”。对“区”的解释是:一定的地域范围,引申为划开的一处。《汉书·杨维传上》:“有宅一区。”又《胡建传》:“穿北军垒垣以为贾区”。由此可见,“社”和“区”在古汉语中无疑都有地域的含义。

1948年10月16日,费孝通在《社会研究》第77期上发表了论文《二十年来之中国社区研究》,他谈到汉译词“社区”的形成过程:“最初Community这个字介绍到中国来的时候,那时的翻法是用‘地方社会’,而不是‘社区’。当我们翻译Park的Community和Society两个不同的概念时,感到‘cn’不是‘so’成了句自相矛盾的不适之语。因此,我们开始感到‘地方社会’一词的不恰当。那时,我还在燕京大学读书,大家谈到如何找一个贴切的翻法,偶然间,我就想到了‘社区’这么两个字样,最后大家采用了,慢慢流行。这是‘社区’一词的来由”。1993年,费孝通在香港中文大学所作演讲《略谈中国的社会学》再次谈到“社区”的形成,他这样说道:“我们称这种着重实地调查和比较研究的社会学为‘社区研究’,这也有个来历。当派克(即帕克——引者注)教授离华时,我们这些学生建议出一本论文集以示纪念。在编辑这本集子时,要用派克的一篇原著里的一句话,Community is not society,这把译者卡住了,因为过去Community society在汉文中一直被译成社会,而用旧词来翻译这句话就不成话了。原来在派克的理论中,人际关系可以分出两个层次,基层是共存关系,与其他动植物一样通过适应竞争,也就是我们普通所说的利害关系。但人际关系还有一个层次,性质不同于前者,就是痛痒相关、荣辱与共的道义关系,前者形成的群体是Community,而后者形成的团体是society,他既然作了这些区别,我们翻译时也必须用两个不同的名词。社会一词保留给society,Community不能不另找新词。通过我们这辈学生的议论最后创立了‘社区’这个新词,好的Community必须有地区为基础,如邻里、村寨、镇、城郊甚至大至民族、国家都可以用社区来表示”

④于海:《西方社会思想史》,复旦大学出版社,1993年,第288页。

⑨吴文藻:《德国的系统社会学派》(1934年),《人类学社会学研究文集》,民族出版社,1990年,第90页。

总之,滕尼斯的“共同体”概念产生于一个动荡和变革的时代,最初是作为与“社会”“既定的对立”的概念出现的。它经历了从德文的Gemeinschaft,到英文的community,然后到中文的“共同体”和“社区”的语词漫长旅行,经历了作为亲密关系的生活共同体,到社会学重要研究范式,以及有边界的相对区隔的地域性实体,直到当下高引用的重要政治语汇的演变,语词内涵不断丰富,概念能指不断转换。而在被现代汉语接纳过程中,又和古老文明基因形成互动和碰撞,并在一个国家的社会转型及现代化进程中,在全球化的新的历史阶段,成为当下中国社会两个重要的常用概念。其间包含的海量信息和微妙意蕴,值得研究和深思。毫无疑问,无论是滕尼斯的“共同体”,还是芝加哥学派的“社区”,是作为“地域社会”的社区,还是作为“关系类型”的社区,抑或是作为“政治热词”的“人类命运共同体”,都是以西方世界变动了的事实为基础进行的归纳和抽象。在语词转换中,语义有所减损,意涵发生变化。我们在使用一个外来文化概念时,尤须注意它的原初意义,它得以产生的文化土壤、历史背景、以及隐藏的丰富内涵,注意这些概念被引入乃至接纳过程中,与各种原生文化之间的互动以及所发生的绝非无关紧要的嬗变。

2.鼓励学生本人在修改之前进行前期思考:让学生回答一系列问题,以此作为修改自己短文的前提。这些问题包括:你在写作遇到的最大问题是什么?如果老师读了此文,第一句反馈语会是什么?会有什么赞扬语和批评语?是否已检查过全文及各段的核心句?根据同学的评语还要作哪些改动?要增加什么?删掉什么?在正式交稿前还需要做些什么?

“怎么了?”马晓宇关心地问,“你不是早都饿了吗?赶紧回家吧!”猫猫当然想回家大吃一顿,但是他饿得连屁股都抬不起来了。

秦晖:《大共同体本位与传统中国社会上》,《社会学研究》1998年第5期。

秦晖:《共同体 社会 大共同体》,《书屋》2000年第2期。

赵文洪:《中世纪欧洲村庄的自治》,《世界历史》2007年第3期。

对欧洲中世纪典型乡村“共同体”背景的了解,无疑可以丰富和深化我们对滕尼斯共同体理论的认识。一种独特文化样态的形成,显然不是一朝一夕的事,而是多种文明基因逐渐交融、传承和吸纳的漫长过程,是不同地域实体在碰撞和冲突中各自特色和个性不断彰显的过程,是各要素不断积累、调适和演化的过程,甚至可以从远古初民的日常起居中追本溯源、寻踪觅迹。显而易见,这种“持久的和真正的共同生活”形成的特殊“伦理型的熟人共同体”(滕尼斯),凸显了欧洲社会的“制度性传统”,丰富了人类共同体理论和实践,它的文化积淀和精神遗产,对后世也产生了重大而积极的影响。

近年来,我国法学界、经济学界、政治学界等理论界和国家发改委、外交部、商务部等部门从不同学科和角度加强“一带一路”建设的基础理论和应用对策研究,很多地方召开了关于“一带一路”建设的理论研讨会,涌现了一些专门性、综述性研究成果。“从研究成果的总体分布来看,社会科学成果最多,人文科学较少,自然科学最少。”①在有关“一带一路”建设的社会科学成果中,法学研究成果较少,国际法领域的研究成果更少。

吴文藻:《吴文藻自传》,《晋阳学刊》1982年第6期。

辞海编委会:《辞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79年,第1577、166页。

例2:在课堂活动视频中,给教室全景画面添加“视频摇动和缩放”滤镜,打开自定义属性窗口,根据情节需要,设置结束帧的中心点“+”在“答问”的主体学生上,缩放率设置大于100%,模拟一个推镜头的效果,逐渐将画面推向答问主体,其他学生不断移出画面外,所要表现的主体学生逐渐放大并充满整个画面,引导观众视线从教室全景逐渐集中到被关注的主体学生上,突出了主体学生和重点形象。

费孝通:《费孝通文集》第5卷,群言出版社,1999年,第531页。

“一大”作为中共诞辰标志由来的考察 …………………………………………………………… 黄爱军(3.54)

费孝通:《费孝通文集》第13卷,群言出版社,1999年,第19-20页。

胡鸿保、姜振华:《从“社区”的语词历程看一个社会学概念内涵的演化》,《学术论坛》2002年第5期。

夏建中:《现代西方城市社区研究的主要理论与方法》,《燕山大学学报》2000年第2期。

作者简介: 黄杰,江苏行政学院教授,huangj@sdx.js.cn。南京,210009

〔责任编辑:吴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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