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学者李思春及其“金陵日记”_国民大会论文

欧洲学者李思春及其“金陵日记”_国民大会论文

留欧学人李思纯及其《金陵日记》,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金陵论文,学人论文,日记论文,李思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李思纯其人

李思纯(1893-1960),字哲生,四川成都人。自幼熟读诸子百家,民元以后始就新学。1919年加入少年中国学会,在《少年中国》发表《国语问题的我见》、《信仰与宗教》、《诗体革新之形式及我的意见》等论著。1919年秋,李思纯与何鲁之、李劼人等同往法国勤工俭学,先后在里昂、蒙彼里埃、巴黎求学。李氏留学期间的交往圈主要是少年中国学会会员。其现存的102张明信片中(未见有李氏在国外的长篇通信,交流皆用明信片),有胡助所寄9张,许德珩所寄3张,李璜所寄1张。除会员之外,与李氏交流最多者为陈登恪,现存有名信片3张。其余皆为李氏自记风光景物之片,且绝大多数未录具体时日。

1921年,《少年中国》第二卷第十期曾刊出《少年中国学会消息》一文,言及1920年暑期,李思纯、李璜、许德珩、周太玄、胡助到巴黎后,少年中国学会会员即于是年夏在巴黎举办周日谈话会,李思纯、何鲁之、胡少襄(胡助)、许德珩、曾慕韩(曾琦)、李璜、李劼人、周太玄、赵世炎等九人参加。李思纯讲《英国文学发达之概略》、周太玄讲《古生物学上的物种起原[源]和变迁》、李璜讲《法兰西诗之格律及其解放》、曾琦讲《社会学的分类》、李劼人讲《旅法华工会之现状及其将来》、胡助讲《理化学之革命》。从所讲题目看,当时李氏等留法少年中国学会成员所关注的重心是学术而非国事。①在巴黎大学期间,李思纯对法国史学家朗格诺瓦(Ch.V.Langlois)、瑟诺博司(Ch.Seignobos)的史学方法论著《史学元论》(Introduction ausx Etudes Historiques)推崇备至,谓“是书以1897年8月出版于巴黎。书虽稍旧,然远西后出谈历史方法之书尚未有逾此者”。②因此,用功对照英文版将该书译为中文介绍到国内。1922年,李氏因法国物价太高而转到德国柏林大学就读,于此结识陈寅恪,并成为好友,此后常有诗歌唱和。

1923年初,李思纯自欧归国,至上海闻川内战乱未已,归里无计,只得滞留上海,为《学衡》撰稿,得与吴宓见面,成为至友。吴宓早于1921年9月任东南大学教授,因此关系,李氏不久亦执教东南大学,任法语和法国文学教授。1924年,因东南大学“宣布裁并西洋文学系”,③李思纯离开东大回川谋业,不久赴北京,任教于北京师范大学和北大预科。其间,李思纯得与老友陈寅恪、吴宓会晤,并造访了梁启超,有诗作《清华园谒梁任公先生夜话赋呈》留世。④次年5月,李氏又在清华访王国维,征求所著《元史学》一书意见。⑤1926年,李思纯返川,于成都师范大学、成都大学任教,并临时兼军部顾问等职务。1936年受川康边防总指挥兼西康建省委员会委员长刘文辉之聘任建省委员会顾问4月,辞职后被刘文辉保荐入选西康制宪国大代表。抗战爆发后,李氏仍执教于四川大学,1941年始任四川大学师范学院史地系主任。⑥

抗战胜利后,国民政府召开制宪国大李思纯为国大事于1946年4月和11月两度赴南京。其间应竺可桢校长邀请执教浙江大学。⑦1949年12月成都解放,李思纯被四川大学解聘,1951年奉调赴重庆革大学习,年底被分配到四川文史馆作研究员,1960年3月病逝于研究员任上,⑧其间主攻地方史和民族史,著有《江村十论》、《大慈寺考》两书,前者1957年由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后书未刊;其著尙有1933年成书的《中国民兵史》,亦未刊。⑨

二、《金陵日记》呈现出的“制宪国大”

李思纯于1946年出席制宪国大时写下一部《金陵日记》,此日记为其家人收藏半个多世纪未曾示人。其中记事甚详,写下了许多未为人知的亲身经历,确是一部对制宪国大期间的政治活动及生活情态的真实记录,对了解当时史事有重大意义。

抗战胜利后,国共两党对抗日趋尖锐,1945年11月,国民党在政治军事上处于进攻态势,曾于是月12日单方面宣布于1946年5月5日召开国大。1946年1月政治协商会议召开之际,国民党于17日提出《关于召开国民大会之意见》,再次提议1946年5月5日召开国大。政协就国大问题通过了大体合乎各党派意愿之决议。但国民党于3月1日至17日召开的六届二中全会对政协原则作了修改,引起共产党及民主党派的强烈反对,国大受到众多党派抵制,如期召开已不可能。但是,国民党似乎并未通告各地代表改变开会之期,因此李思纯日记载他仍于当年4月21日飞抵重庆,准备会同其他代表飞南京出席国大。作为一国政府,竟能导出如此错乱,表明当时国民党处理重大政治问题并无周密计划。李思纯在重庆候机期间,方得知国民大会将展期召开。他在日记中说,“闻本日政治协商会议对国民大会事,未得协议。民主同盟张君劢、罗隆基等反对开会,蒋乃明令宣布延期召集。”(《金陵日记》1946年4月24日)李氏所记显然与事实不符,说明他作为一个“国大”代表,对国家政治知之不多,可谓上下皆糊里糊涂。因国民大会不能如期召开,引发各省代表强烈反对。在渝代表于4月26日决定“自行到京集会”。(《金陵日记》1946年4月26日)李思纯经曾琦“力劝”而参加“自行到京集会”活动。行前,他听说“南京国民代表组织国民大会准备会,已于五月一日成立。朱经农等为主席团,到会者二三百人”。(《金陵日记》1946年5月3日)稍后,其日记又提及南京已存在一国民大会联谊会,“重庆国民大会候补代表电京联谊会,要求到京列席”。(《金陵日记》1946年5月5日)

李思纯等于5月8日飞抵南京,出席国民大会准备会凡五次,讨论准备会休会后的常设机构职权问题。11日再度开会,讨论准备会休会后主席团应否存在问题,代表中多数人担心若无主席团,准备会休会后“成为空名,精神涣散”,又恐“休会后主席团操纵有弊”,不啻“既惧主席团无能,又惧主席团万能”,结果形成“争议不决之状”。李思纯提议“主席团名义保存,而人选不固定,于开会时有形,闭会时无形。一面加强干事会权构,根据到会代表人数,增多干事名额。开会时即由干事会互选主席团,休会则主席团资格不存在”。是议为众代表接受,问题遂得解决。(《金陵日记》1946年5月11日)此中可以看出当时选出之“国大代表”确有较强的权利意识。

内战爆发之初,1946年7月3日,国民党再次单方面宣布是年11月12日召开国大。李思纯遂于11月8日由成都出发再赴南京出席国大。从李氏日记中透露出国民党确有控制国大之举措。其日记言,抵京后“即闻人言:‘政府中人有某某数人,欲控制全体代表,由若干人居间组织,分别省区,以一人节制十人,如军法部勒,如保甲制度,并推定发言人,其余则对《宪草》不能发言”。11月11日,“西康党务人员”约其“赴茶会,吃早点心”,李氏因约者“素不相识”,疑系行会议“保甲制度”之为,“遂拒绝不去”。12日,李氏又记,湖南代表对会议“保甲制度”反对甚烈,日记言“湖南由程潜大骂贺衷寒,贺之保甲制度遂失败。湖北孔庚为首反对,四川已暗定由曾扩情、吕超、向传义、黄季陆、陈介生、李天民六人统治,然四川代表仅部分参加”。13日,李氏记“西康代表杨敏生君,年老而无党籍,西康国民党部书记任某欲统制代表,为杨君大骂,乃鼠窜而去”。李氏由此做出结论说,“保甲制度当未必收预期效果,亦可以休矣”。(《金陵日记》1946年11月11—13日)李氏所记有亲见者,亦有听闻者,但大体可以说明其时全国政治统一程度尚有限,国民党欲把“制宪国大”开成一党控制的大会殊为不易。

11月11日午后,李氏出席川康渝联合大会,到会70余代表讨论决定对“国大”主席团组成“拒绝普选”,主张“采用分省区推举之法”,以避免“有组织者”“利用操纵”。散会后,李氏即赴大会堂,出席洪友兰主持之临时会议,讨论推选开幕式临时主席事,或主张蒋介石主席,或主张最年长之吴稚晖主席,或主张由民选之代表孔庚主席,或主张上述三人共同主席。最后只好以表决器表决“通过以蒋主席致辞,以孔致答辞”。(《金陵日记》1946年11月11日)选举意见如此分歧,似说明蒋介石在与会者心中并非受到一致拥护的领袖。

在15日的大会开幕式上,蒋介石不愿主席,推年高82岁之吴稚晖主席,蒋只以国府主席名义致辞。开会形式与国民党普通大会“并无不同”,只是把平常党旗、国旗改为“国旗二面对悬”。(《金陵日记》1946年11月15日)18日举行第一次预备会,孙科主席,讨论主席团选举办法。据李思纯所记,代表争相发言者100多人,只有30人得到发言机会,“有主张直接选举与复选者,有主张区域代表与职业代表不分者,有主张维持原订办法与推翻修正者,议论纷乱,迄未得结果而散”。次日再议,“发言者甚多,秩序极乱”,最后用表决器经两次表决方定下“用复选制”和区域代表职业代表“混合选举”制。先由各单位于每10位代表中推出1名候选人,共推出150人,然后复选出55人为主席团成员。(《金陵日记》1946年11月18、19日)因共产党、民盟未出席大会,留出9个名额,实选46人。11月20日,张君劢领导之民主社会党“以政府既以政协《宪草》为据”,决定参加“国大”。此虽为传闻,应属可靠。台湾学人杨永乾著《中华民国宪法之父张君劢传》亦言张君劢在出席政协时最为关怀“制定全国共守之宪法”,会后曾致书蒋介石,力主“政协宪草审议会所修改之宪草,应在国大之内,各方应负责使之通过”。⑩依张氏之政治信仰看,他的民社党在国民党政府同意以政协《宪草》为制宪依据的条件下出席“国大”应为情理中事。

11月28日正式讨论宪法,由胡适主持大会。是为第一次大会,由蒋介石亲将红色裱装之宪草交与胡适。并作40分钟“辞意恳切”之还政于民讲演。后由洪友兰宣读政协宪草,立法院长孙科逐项解释政协对《五五宪草》修改之处。(《金陵日记》1946年11月28日)29日开始讨论《宪草》,左舜生主席。“发言甚多”,“每有三四人同时发言”之事,秩序甚乱。“大体集中于立法院权力过大,国民大会权力有限”,“国民大会代表及立法委员均应兼职业代表,不应有区域代表,女代表应有硬生规定数额”等。日记中提及代表反对立法院权力过大,但针对的是国民大会权力有限。与国民党六届二中全会关于国民大会的决议限制立法院权力,强化行政院权力相去更远。后者有加强独裁之意,代表反对立法院权力过大则有扩大民主之想,争论无结果。(《金陵日记》1946年11月29日)

11月30日大会先讨论组织《宪草》审查委员会,共分“总纲及人民自由权利义务”、“国民大会及宪法修正之解释”、“总统及行政立法”、“司法考试及监察”、“中央与地方之权限”、“省县制度”、“基本国策”、“蒙古盟旗及青藏各地制度”、“综合审查”九委员会。此外“尚有多人讨论宪草,大都反对宪草,力主大加修改”,李思纯谓“其用意固别有所在”,显然指国民党代表有推翻政协宪草之意。会上国民党组织代表宣誓,因其中有“遵奉国父遗教语”,故“青年党民社党之代表,皆不出席”。(《金陵日记》1946年11月30日)由此可见,青年党、民社党皆政协宪草支持者,国民党代表反对政协对《五五宪草》之修改,有针对二党之意,故二党亦明确表示不听命于国民党。

12月2日,国民大会继续讨论宪草,发表意见者甚多,但“青年民社二党代表则默不发言”;“全场喜煽动性反对宪草论”(《金陵日记》1946年12月2日),即反对政协修改之宪草,国民党代表为反对派主流,因而实际上形成了国民党与拥护政协宪草的民社、青年党及无党派人士之对立。5日,大会继续讨论宪草,张继主席,邵力子发言最长,力主维持宪草,因此“颇得若干掌声”。(《金陵日记》1946年12月5日)这一细节似已透露出国党代表尽管竭力反对政协宪草,但国民党上层并不完全支持,因而能得到众多代表欢迎。6日,“国大”进入各审查小组开会阶段,代表“掊击宪草”仍十分激烈,15日李思纯在日记中写道:“青年民社二党代表皆表示,若将政协宪草推翻过甚,则不惜退席。政府苦口约束国民党员,不可反对政协宪草。而党员多数不顾政府困难,故政府深感棘手,非将国民党员疏通约束,确有把握,则不敢遂开大会。”因此,是日晚由“陈诚、陈立夫、吴铁城三人,柬约全体国民党员茶会”,对国民党员加以劝说。(《金陵日记》1946年12月15日)

在“国民大会”问题上,青年党、民社党与国民党政见存在尖锐对立,国民党反宪草者似实只代表党派政见,与国民政府之间亦存在相当差异。前邵力子的发言已有所体现,此处李思纯又在会中探悉,蒋介石及国民政府力持维系政协宪草,主要原因在“民社、青年二党有退席之决心”和“马歇尔切盼政协宪草通过”。因此,在12月21日召开宪法一读会前,蒋介石又亲自出面对国民党代表做了“严厉指示”,方使一读会顺利通过宪草条文及会上修正之条文。(《金陵日记》1946年12月21日)其中要者为中华民国乃“基于三民主义,为民治民有民享之民主共和国”;首都原定为南京,审查结果为北平,李氏记“此为大会中最无法解决之案”;原案“立法委员出席三分之二”通过,“行政院长应接受或辞职”,审查改为“立法委员全体三分之二”通过方对行政院有约束力,最后综合审查又改回原案。(《金陵日记》1946年12月21日)此条改回原案进一步否定了国民党六届二中全会决议关于“立法院对行政院不得有同意权及不信任权”之规定。政协商定之宪草原则基本得以通过,国民党欲操纵大会并未成功。

23、24日举行宪法二读会时,又发生了关于是否保留“尊重联合国宪草”,及政府官员能否“兼任国民大会代表”的严重争执,关于前者,若干代表认为中国大法“不应以国外宪章列入”,胡适则大起反对,谓中国加入此条“实为创举,为世界所注视和赞美”,力主“维持原案”。大会终以表决方式予以认可。关于后者,大会已做出决定,而胡适等八人又提出复议,主张将官吏不兼任国民大会代表改为“官吏于所在辖区内,不得当选国大代表”,引起“全场哗然”,陈启天等发言“被嘘声压下”。任卓宣(叶青)上台反对,所言“极富煽动性”,博得“掌声不绝”。但其下台时,陈诚上前干涉,“几于冲突”。李氏此记颇有意味,说明国民政府开会动辄争吵,及至动手动脚乃是早有之事。胡案最后由主席王云五提议表决,终得微弱多数通过。(《金陵日记》1946年12月23、24日)

25日,“国大”终于进至三读会阶段,最后通过宪法,于右任为大会主席,逐一宣读宪法条文。因于氏年老体弱,读至第16条即不能胜任,由秘书长雷震代读。读至18条“胡适之修正案时,反对之声又起,秩序大乱,全场鼎沸”。其中“尤以江苏代表倪弼、丁宣等反对最力”,理由仍为大会议事细则并无复议之规,胡适复议案通过有违会规。先是江苏代表已大部服从国民党对会议的“保甲统治”,此时又大起反对,说明江苏代表亦并非完全听命上峰。于右任以三读会只修改文字,不议内容加以反驳,江苏代表反对更烈,“呼声”如潮,于氏无法制止,大会无法继续进行。蒋介石起而发言,“谓代表为人民模范,不能不遵守议事细则,否则违法”。如是两度,方将秩序稳定下来,三读会得以继续并最终通过宪法。(《金陵日记》1946年12月25日)

李思纯亲历会场所记下的这些细节,反映的“制宪国大”情况有相当准确度。从日记中可以看出,尽管国民党力图掌控“制宪国大”,但实际控制程度较低。其间民社党、青年党与国民党之间的矛盾,地方代表与中央的分歧,国民党代表与无党派代表的歧见,均表露无余。国民政府为顾及青年党民社党及美国的态度,并未完全站在国民党代表一边,反而对国民党代表有所约束,致大会通过的宪法基本维持了政协议定的宪草蓝本。各派勾心斗角,各怀私志,乃至出现高官与一般代表嘴斗不下,几至冲突等现象,虽表明大会秩序颇为混乱,但另一方面亦表明国民党对大会实际控制较少,制宪会中,各方面代表仍能表达其意志,氛围尚较宽松。

在《金陵日记》的记载中,“制宪国大”不仅争吵不休,且纪律亦极松弛。12月7、8日大会各审查小组开会期间,李思纯曾记其离会出游扬州两日,此游的领头者是西康省主席刘文辉。李氏日记言,“晨六钟与铁夫(李铁夫,西康代表)至中华路和成银行,偕杜履谦杨家祯四人乘汽车至中山北路,会同刘自乾(文辉)及其医官副官二人,共七人,分乘汽车二辆到下关车站”,转车抵镇江过长江开始二日之游。李氏一路观山望水,心旷神怡,早把会中事置诸脑后。8日游毕归来,李氏日记特别载明,“此行全为刘自乾君招待,约用数十万元,余则未耗一钱,而获多年旧愿,亦幸事也。”(《金陵日记》1946年12月7、8日)刘氏作为省主席竟在会期约代表游山玩水,此虽为西康一省之事,但已能见出“制宪国大”会事确乎相当松散。

三、《金陵日记》对会外活动的记载

李思纯于1946年5月和11月两度抵南京出席“国大”,除在日记中记载了会议情况外,于会外交游等事亦有详细记载。第一次在南京期间,蒋介石于6月特准川康代表组织赴台湾考察,李氏不感兴趣,“思虑再三”而“表示不愿参加此行”。6月22日,西康赴台代表归来,他却十分详细地记下了考察者的见闻,谓“全台土地,百分之八十五,皆为日本公有,台人私有者仅百分之十五,故中国接收之国有土地甚广,然政府无力经营,又不能归之人民私有”。日占时代,台湾人仅能有少数为保甲长及低级公务员,高级官吏皆为日人。中国接收后官吏皆改为台湾人,“然台湾人士尚不满足”,原因之一是在日占时官员皆“年高资深”,接收后“高官皆青年为多”;之二是全国皆建省府,“台湾独为长官制”,台湾人“颇不喜此特殊待遇”。又言,台湾刚“返归祖国”,“其人多通日语而不解国语”,在过渡时期,“台湾报纸皆汉文,然尚附有日文一版”,因“日本纯为殖民地教育,台人对谈,若有一日人在内,则心须操日语,否则受罚。台人男女,皆受八年之教育,然不与以高级教育,其能至日本留学者,实极稀少。台北大学极为宏伟,藏书数十万卷,然学生皆为日人”。“日人治台”,“非杀鸡以取卵,乃牧牛肥腴而取乳”,“其公共建筑皆伟丽,而私人所居日本式建筑极狭小”,其时“道不拾遗,秩序安全,皆臻上理”,且“市政之华整,森林之修饬,交通之便利”,“人民生活之安全而守秩序,远非京沪所能及”。“综言之,台湾为一物质文化甚高之区,然精神之学术文化教育,则极为幼稚,逊于中国内地远甚,此固为殖民地之当然状况”。(《金陵日记》1946年6月22日)这是李氏出席国大的一个插曲。其记对日本殖民台湾能作如此心平气和的描述,活生生地显示出对政治关怀相当淡然的情态。

李思纯11月再赴南京出席国大,但其心思却确乎并不全在于国大会事。在预备会期间,他即与另一代表贺自昭应浙江大学校长邀请赴杭州讲学游历三日。从其日记所记会事中亦可看出其11月赴南京出席“制宪国大”似属谋业行为之一。12月25日制宪三读会结束,当天中午“领得十二月公费三十万元”。(《金陵日记》1946年12月25日)当时参会代表每月津贴为30万元,李氏与会两月共领60万元。会后,李氏即赴浙大授课两月,领薪则从8月算起,“共计在浙大领得二百七十四万余元,每月平均为四十五万余元”。(《金陵日记》1947年1月15日)11月李氏赴南京后,在预备会期之赴浙大讲学三日之行,似与半年薪水有关。李思纯把赴南京出席国大作为一种挣钱机会一点从其此前的活动中似可以得到印证。1936年,李思纯应刘文辉之聘为西康建省委员会顾问,但入康考察后即辞职。此举无法寻求其他原因,李氏辞职后又能立即应刘文辉之请出任西康“国大”代表,说明双方并无不契。辞职主要原因恐在薪水太低。据载,1939年,西康一经济水平中等之县,“一等科员月薪仅实支三十三元,其余二十七元,十八元,十二元不等……故欲于省外延致干练人员来省襄助,几无应命者。”(11)而同时的四川大邑,一般专任中学教员,月薪即可得六十余元。(12)李思纯在此前三年任西康顾问,薪水相较外界也必然低得多。因此,李氏辞西康顾问很大可能在于他以为此职业待遇非优之故。其任“国大”代表月津贴30万元,此虽十年后事,但其时国民政府财政尚未出现严重问题,考虑涨价因素后亦应较当年入康就职薪水高得多。据《吴宓日记》言,1946年10月,他赴武大任教之初住招待所21天,餐费共27 720元。(13)如按一月计亦就3万多元,与30万元相较显系小数。证明物价水平虽不算高,李氏月挣30万元确属收入颇丰。由此,可以大体推断李思纯参与各类政治活动,从职业优劣上考虑是去就主因。如此看来,李氏南京之行实以赴浙大授课为主,出席“国大”或为附带之事。

李思纯在国大会外活动的另一重要内容即是会晤文人与朋友。此间访晤人物众多,知名者即有邵力子、余中英、林虎、于右任、刘文岛、余大维、曾琦、李璜、左舜生、陈启天、杨森、唐式尊、梅贻琦、陈寅恪、陈登恪、傅斯年、李济、竺可桢、任鸿隽、陈长蘅、章士钊、顾颉刚、常乃悳、朱经农、方东美、陶希圣、牟宗三、贺麟、谭其骧等政学人士数十人。李为四川大学教授,但日记中载对川人的访晤不多,见载仅吴宓、曾琦与之过从十分密切,其他史家,如蒙文通、冯汉骥则未见与李氏有交往之记载。徐中舒年谱(未刊本)亦未载与李思纯交往事迹。但这并不能证明李氏与川内学人无交往。在《金陵日记》中,李氏即两度提及与徐中舒之关系。一次为1946年6月21日李氏记:“至中央研究院,晤李济之(济)、傅孟真(斯年)、任叔永(鸿隽)等,谈历史语言所事。又晤石章(如君),告余友人徐中舒之书籍,有印章者,已清得一部分,现堆存竺桥之点收委员会”。另一次是12月28日记:“至中央大学,将自昭(贺自昭)印章,交付贺倡群,徐中舒亦来,余遂邀二君于十二钟外出,饭于成贤街大华餐厅,余为主人。餐后同返徐中舒寓中,坐谈良久。”从此记看,李氏与徐中舒亦甚相得。1950年,缪钺为华西大学文学系主任,李氏往华大谋职,因缪钺阻之而未成(时李已被川大以政治问题除名,缪不能接收不足为怪)。(14)此后李、缪之间难免无隙,但1957年李氏长子李祖桓出版《仇池国志》一书时,审查报告仍请缪钺所撰。(15)此事似可表明李、缪胸怀皆属宽阔,也似可佐证李思纯与川中学人交往恐亦不少,只是不见记载而已。在南京期间,李氏交往最亲密者要算陈寅恪。6月16日,李思纯访陈寅恪。当日记言,其至陈寅恪处不久,交通部长俞大维亦到,三人共“谈数小时”,其间“寅恪告余,新得一联语云‘托命非驴非马国,处身不惠不夷间’。余为大笑”。陈寅恪此时正患眼疾,聚谈之间仍有如此兴致,且谈论中,陈氏嘱咐李氏“常往谈,以解寂寥”。后李氏返川,陈氏又托李氏过渝时往其家代转问候,李氏到陈家转告陈氏关怀后,陈弟登恪一家留李氏午餐,且相聚唱曲,足见二人关系已至亲如一家(《金陵日记》1946年6月25日)。

在《金陵日记》中,李氏记载相聚唱曲较多。国大结束后在杭州讲学期间,2月16日访谭其骧。两点钟“偕季龙伉俪及佘坤珊夫人赴湖滨西湖饭店,参预昆曲会,为杭州战后第一次聚集,定名曰‘西湖曲社’”。多人唱曲十余种,八点方散。可见当时学人雅兴之高,且透露出抗战前此地学人即常有此等聚会,此后亦必将时有类似相聚(16)。

李氏对与友人交往的另一形式为谈诗弄句。其最早之诗作见于1912年。后李留学法德,亦随时作诗记物,并投《学衡》发表,吴宓与其成为至交与此关系极大。吴氏自编年谱对此有详细记述。1923年9月,李氏归国时方与吴宓晤面,吴记述说李思纯“能诗”,在留学法国期间就常为《学衡》“投诗”。他对李诗十分欣赏,并说:“今年六月,君归国,困居上海,寄来《东归旅程杂诗》三十七首(刊载《学衡》二十一期)。宓七月初,即去函定交,邀君来南京住宓家。……并介见梅光迪君等,梅君引为同志、同道,即荐于学校,聘哲生为东南大学西洋文学系《法文》及《法国文学》教授。”(17)

按吴宓自述,他与李思纯交情因爱其诗而始。李氏归国后在东南大学的一段经历亦因诗而成。他能与《学衡》结缘,尤其是与吴宓成为挚友,被梅光迪引为同道,其实并非因持有鲜明的学衡派文化观,而是以诗会友的结果。他一生可谓万里游历万里放歌,在《金陵日记》中亦录下诗作49首。1946年6月李氏为国大事第一次赴南京,游览金陵,即兴作诗四首赠于右任,但此四作皆即兴而成,应酬之作,意境不高,与其平常诗作不可同日而语。

在南京、杭州期间,李氏多赠诗于人,亦有人赠诗与之。1946年12月29日记云,是日有“湖南代表钟伯毅,前国会议员也,赠余诗集二册”。1947年2月20日,李氏记浙大“女教授李祁以所作《高阳台》一词付余,尚清婉可诵”,但日记中未录赠诗内容。

《金陵日记》载制宪国大会外政治活动与交游甚多,记治学则极少,《日记》仅有两次记录学术活动,一次为1947年2月12日,“以近草二文,一为《读宋史·岳飞传》,一为《鲒琦亭集》书后,交徐规君收,托转谭季龙(其骧)、李絜非二君,为《东南日报》副刊稿也。”一次为1947年元月11日访谭其骧,“季龙赠余所著书一册,为《辽史订补三种》,就《辽史后妃诸王传》,订其疑误”。

李思纯《金陵日记》所记会内会外事皆亲身经历。就中不免有作者观念与视野的印记,但从李氏的视角提供了当时南京制宪国大会内会外的许多今天不可能重演的史事,至少给今人留下了一个留欧学人眼中的一段真实历史。

日记主要记录了在中国现代史上具有显要位置的制宪国大的开会情况,所记会议细节鲜为人知,且与人们既成的印象有相当差异。从李氏的记载看,国民党确有控制制宪国大,欲使大会制订的宪法成为国民党一党专政工具的企图,但由于与会各党派的反对和受到美国的压力,国民党并未实现对大会的控制,其上层高官乃至蒋介石本人在大会上均无压制一切的权威性,更无独占性话语权。会议纪律松弛,秩序混乱,但与会各党派及无党派代表均较充分地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大会最终通过了1946年政协认可的宪法蓝本。此系李氏逐日记录反映的情况,应属与历史本来面貌大体相符。

《金陵日记》记载李思纯本人及其所交往的文化人在大会内外的活动,反映出当时的文化人对其时中国的去向缺乏清晰的认知,对通过政治改革,诸如通过制订宪法实现民主怀有较大希望与热情,并愿参与其间,以图对国家政局和平稳定有所贡献。但从日记反映的情况看,李思纯一类较纯粹的文化人对政治兴趣又是有限的,且态度颇为中立,看待政治问题持完全客观之见,甚至对日本殖民台湾亦不作倾向鲜明的评价。其表现已展示出中国知识分子到中国前途选择关头易发生分化,其中大部分能够被中国共产党争取过来的可能性。

李氏日记所记他本人为谋业四处奔波,把参与制宪国大挣钱之效看得很重,且十分详尽地记载出席国大时兼赴浙大授课挣钱之事,足见李思纯尽管作为留欧学人,仍然是一个时时不忘谋业的自由职业者。他关心政治,同时亦在很大程度上把参与政治事务视为一种谋业行为。恐这是与李氏相近的文化人的共同存在样态。

李思纯所记会外活动中有很大部分是与友人交游与诗词唱和,其家人和诸多学者皆喜交游,互赠古典诗词,尤其喜好参与昆曲唱曲之会,自在闲适,情趣优雅;同时,亦呈现出包括众留洋学人在内的当时中国文化人均尚处于现代转型过程之中,其政治态度和谋业方式显已带有现代色彩,而内心世界和生活情趣则仍然与古代中国文人十分相似。

注释:

①《少年中国学会消息》,《少年中国》第2卷第10期,1923年3月。

②[法]朗格诺瓦、瑟诺博司:《史学元论》,李思纯译,上海:商务印书馆,1926年,第1页。

③吴学昭编:《吴宓日记》第二册,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9年,第265页。

④李德琬:《李思纯(哲生)小传》,未刊本(作者为李思纯孙女,亦是本文作者之一)。

⑤参见李思纯:《元史学》,上海:中华书局,1926年,自序第1-2页。

⑥李德琬:《李思纯(哲生)小传》,未刊本。

⑦李思纯:《金陵日记》(手稿)1947年1月7日。以下凡引自本手稿,一律随文简注。

⑧李德琬:《李思纯(哲生)小传》,未刊本。

⑨李思纯先生未刊书稿正由笔者整理出版中。

⑩杨永乾:《中华民国宪法之父张君劢》,台北:志承彩色印刷有限公司,1993年,第136页。

(11)《国民参政会川康建设视察团报告书》,台北:文海出版社,1984年,第441页。

(12)《国民参政会川康建设视察团报告书》,第259页。

(13)吴学昭编:《吴宓日记》第十册,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9年,第154页。

(14)缪元朗编著:《缪钺年谱》,未刊。

(15)《缪钺全集》第一卷(一),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329页。

(16)参见吴学昭编:《吴宓日记》第十册,第56页。

(17)吴学昭整理:《吴宓自编年谱》,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5年,第24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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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学者李思春及其“金陵日记”_国民大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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