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刍议,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刍议论文,理念论文,核心论文,价值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D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138(2009)06-0030-03
中央提出要进一步凝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这是一项有着非常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的工作。这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各组成部分之间的内在统一性,有利于提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群众中的感召力、吸引力和认同感,有利于提升我们国家在国际舆论中的影响力、竞争力和软实力。
一
过去,我曾经提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建设必须从“体系的构建”转向“观念的凝练”,而且当时提出的设想是“民主自由、公平正义、人道和谐、开放进取”。经过近来的反复思考,我现在建议,我们的核心价值理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或当代中国的核心价值理念——可以进一步凝练或确立为:民主、公平、和谐、进取。因为,民主可以包含着自由,公平能够注释着正义,和谐已经蕴涵了人道,进取也包括开放的心态。
在经济方面,我们的核心价值理念主要是公平;在政治方面,我们的核心价值理念主要是民主;在文化方面,我们的核心价值理念主要是进取;在社会方面,我们的核心价值理念主要是和谐。鉴于汉语读说的韵律,我们可以将我们的核心价值理念或核心价值观的序列确立为:民主、公平、和谐、进取。
在经济上,无论是马克思主义还是社会主义,不都是批判各种剥削制度,力图在生产力发展和历史进步的基础上,建立起人人平等、共同富裕的公平或正义的社会制度吗?中国历史上的农民起义,大都憧憬着实现均贫富的社会理想,只是限于历史条件找不到合适的制度途径。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的科学社会主义,就是为了实现人类对正义价值的追求,通过现实的探索构筑人与人之间平等相待的经济制度基础。
在政治上,实现真正全面的民主,实现所有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类社会进步的最高价值追求。同时,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力之所在。邓小平指出:“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1]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2]我们不能把民主自由看成是完全西方的概念。实际上,在漫长的中世纪,欧洲既没有民主自由,也没有人权,有的只是神权、王权。除了古希腊民主政治的微弱之光外,欧洲也长期处在奴隶制和封建制的黑暗笼罩之下。其次,民主概念经历了人类的长期摸索,其中也有中国古代民本思想的探索——“民之所欲,天必从之。”[3]当然,作为现代性概念,中国人民对民主自由的追求,的确受到西方思想的影响。近代以来,为了建立人民民主的社会,中国人民前赴后继,进行了不懈的奋斗,这恰恰说明了民主自由代表了人类历史的发展方向。
在文化上,中华民族几千年来自强不息,创造了灿烂的文化,成为世界历史上唯一绵延不断的文明。千百年来,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就深深熔铸在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与时俱进的伟大民族精神之中,并且孕育了具有中华民族独特意识、品格和气质的价值观念体系。但是,民族精神或一个民族的价值追求是对民族现实的历史创造性活动的引领和反应,因此就必然对特殊的时代性问题作出回应,从而必然带有一定的历史时代的烙印。没有民族精神作为根基,时代精神缺乏深厚的社会历史底蕴,很难深入人心,掌握群众,同样,没有时代精神的激发,民族精神也只能是僵化的思想,民族精神的生命力只有融入时代精神的开放性、创造性、超越性才能展现其魅力和价值——所有这些都可以凝练为一个价值即“进取”。我们在近代的落伍,就在于民族精神没有获得时代精神的充分注入;我们在新时代迅速地发展和崛起,就在于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相互充盈和交相辉映。
在社会方面,中国人历来注重和谐,讲究和而不同。和谐,可以说是中国人民自古以来就尊崇的价值理念。孔子所说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不就是实现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关系的原则吗?墨子所说的“兼相爱,交相利”不就是一种和谐的社会价值目标吗?当然,中国对和谐价值观念的探索,同样有其历史性质。譬如,中国古代就有“和为贵”的理想,追求和谐的人际关系。这对全人类的历史发展而言,显然也具有普遍的意义。但是,在古代中国,这种理想也只是排斥了人民(小人)的统治者(君子)内部所倡导的规范,因此不仅是片面的,而且也是难以真正实现的。然而,我们不能因为这些理想的历史性就否认它们的普遍价值,毕竟我们可以通过我们的努力不断扩展具有普遍意义的价值理想的适应范围和体现深度。我们现在的任务也应该开拓这个价值的世界意义。对外,我们主张和平发展,构建公平的世界秩序;对内,我们构建和谐社会,实现祖国的和平统一。构建和谐文化,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
二
人们普遍认识到,无论在国内还是在全人类面前,中国要建立真正稳定和谐富强的大国,必须有自己的稳定而又持续的核心价值理念,创造出符合历史发展方向从而具有世界历史意义的价值理念。如果没有这样的理念,我们既不能构筑永续而又具深度的认同感,从而巩固多民族国家的统一;也无法形成持续而又强大的感召力,从而赢得世界的理解和尊重。那么,这种价值理念应该是什么呢?民主、公平、和谐、进取,首先是马克思主义特别是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的核心价值理念。马克思主义一产生就是以推翻资本主义剥削制度,建立人民民主和每个人都能够得到自由全面发展的公平社会为己任。我们党在改革开放以来,先后提出,既促进经济发展又促进社会全面进步是“社会主义新社会的本质要求”,社会公平和正义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民主与法制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在要求”,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等重要论断。中国人民选择马克思主义作为自己的指导思想,就是因为马克思主义有高远的核心价值理念,是中国人民争取民族解放、民主权利,建设公平和谐社会的思想武器;中国人民历史地走上社会主义道路,就是因为社会主义超越一切旧有社会的核心价值追求及其价值理念。
民主、公平、和谐、进取,也集中体现在民族精神、时代精神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德规范之中。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之所以高歌奋进,就是因为这些精神体现了中国历史进步和社会发展所需要的最重要的核心价值理念,譬如“和谐”与“进取”。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之所以重要,同样是因为这些道德规范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理念。
如果说民主、公平与进取是世界各文化大都崇尚的价值的话,那么“和谐”的价值理念是中华民族对人类社会的伟大贡献。随着全球化进程的深化,和谐价值会越来越具有世界意义和普遍意义。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中华民族的价值观念体系有不同的体现,但是追求和谐公平的社会,强调自强不息和开放进取精神是其主流。实际上,具有世界意义和普遍意义的价值,就是代表人类历史发展方向的价值理想。在这个意义上,伴随着人类历史的发展,和谐理念必然越来越具有普遍意义。就如元代诗人王冕的诗所说的境界:“忽然一夜清香发,散作乾坤万里春。”
三
我们做任何事情都应该有战略头脑,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研究更应该有战略头脑。我们在探索过程中提出任何理论、命题、观点,都应该有利于我们国家的战略目标,而不是仅仅应付当前的需要或图一时的痛快,反而影响国家的长远战略目标的实现。譬如,就普世价值的论争,我们就不能不考虑这一论战的长远影响和战略上的得失。我认为,目前学界的某些提法可能值得考虑。
首先,不宜简单地反对普世价值,而应该把我们的注意力放在揭示西方价值理念的非普世性上,揭示其价值观的特殊性、片面性和局部性,使其“去普世性”。西方说他们的价值观是普适性的价值,如果我们只是说没有普世价值,这样一来在逻辑上似乎我们站在具有普遍意义的共同价值的对立面,从而强化了西方价值观的地位。我个人在学术上是一个历史主义者,或更准确地说,是一个历史理性主义者,因而坚决反对抽象的价值普世性,确实没有哪个国家的具体价值观是普世的;但不同国家对民主、公平等价值的理解必然有共性的东西。因此,我们要多地揭露西方的价值特别是他们对这些价值的解释不具有普遍性,而不是用主要精力来否认普遍性本身。
其次,不宜简单地反对普世价值,而应该把我们的注意力放在阐发我们自己价值理念的普遍意义。否则,我们等于承认我们自己价值理念没有普遍意义,仅仅是民族的、相对的、特殊的,只具有局部意义。实际上,民族的可以成为世界的,相对的包含着绝对的,特殊的蕴涵着普遍的。另外,越是代表历史发展方向的价值,越是具有普遍意义和世界意义。
第三,不宜强调我们价值理念的特殊性和民族性,因为这样会降低我们价值理念的普遍意义,唯有具有普遍意义的价值理念才具有世界意义的感召力和吸引力。任何价值的出现可能都是历史的、特殊的,但如果某种价值理念代表历史进步的趋势,与历史发展的方向相一致,那么这种价值就可能成为具有共同性或普适性的价值。具有世界意义和普遍意义的价值,才能占领道德制高点,成为具有引领功能的软实力。我们要强化我们对“民主”、“公平”理解的世界意义和普遍意义,尤其是开发“和谐”价值的世界意义和普遍意义。
最后,不宜当作核心价值理念的价值概念有:“富强”、“共同富裕”、“文明”、“人民至上”,等等。
为什么“富强”、“共同富裕”不能当作核心价值理念呢?我们必须考虑到,现在中国已经是开放的大国,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深已经使我们的思维必须同时适应国内和国外两个大局。
当我们以这种思维考虑问题时,凝练我们的核心价值理念就必须在大战略的坐标上思考问题。譬如,无论“富”还是“共同富裕”,都是我们国家和人民追求的目标,但是却不宜成为我们的核心价值理念,因为国际上价值观的竞争是趋向超越单纯的物质生活的,也就是说,如果被认为过分“物质主义”会使自己处于比其他价值观较低的序列上,不利于我们国家和人民的形象,也使我们在价值观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另外,在公平之中,实际上已经包含了“共同富裕”的意思。而强(strong)即国家的强大,的确是我们梦寐以求的目标。可是,我们必须考虑如果以其作为我们的核心价值理念,其他国家的人会如何看待我们。现在,我们不是经常面对各式各样的“中国威胁论”吗?
为什么“文明”不能当作核心价值理念呢?文明一词有很多涵义,但最主要或最常用的大概有“文化类型”和“社会互动礼仪”两种。前一种如“古代文明”、“近代文明”、“现代文明”,也如“东方文明”、“中国文明”、“印度文明”、“西方文明”、“希腊文明”、“欧洲文明”、“英国文明”等等。作为核心价值理念的文明,显然不是从这种意义上讲的。如果从“社会互动礼仪”,那就是人们比较重视人与人之间的互相尊重,遵守社会规范,维护公共秩序。由于人们的不同表现,往往有人比其他人“更文明”或“不文明”。如果在这个意义上讲,把“文明”列为核心价值理念,那么就显得有些下位或低点了。
为什么“人民至上”不能当作核心价值理念呢?我们党已经把以人为本标记在自己的旗帜上,如果提人民至上,就容易让人理解为有差别地理解人,而不是平等地理解人。如果从有些人不属于人民的范畴,那么“人民至上”这个概念在更具普遍意义的概念——公平、人权、人格平等、人的尊严的面前,往往就需要为自己的“至上”与“非至上”的区分作进一步解释和说明。如果是指与官员干部相比,那么这种至上的区分就显得没有实质意义。一方面,在执政党执政为民的意义中人民的确应该至上,但另一方面,在更高的意义上,人不能分为上下,毕竟干部也是人民的组成部分,将其排除之外有什么意义和好处呢?只有确立尊重任何一个人的规范,才能真正实现以人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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