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西藏工作委员会的成立与组织演变考_西藏建设论文

中国共产党西藏工作委员会的成立与组织演变考_西藏建设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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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前,西藏地方没有共产党组织。新中国成立后,为解放、经营和建设西藏,毛泽东和党中央适时提出要创建党的西藏地方工作领导机关。为此,根据西藏的实际情况和党的西藏工作的特殊性与重要性,党中央以西南局为主、西北局为辅,在进军西藏前分别创建了中共西藏工作委员会(简称西藏工委)和中共西北西藏工作委员会(简称西北西藏工委),入藏后合并组建了统一的中共西藏工委。西藏工委的创建和发展,不仅推动了西藏和平解放的历史进程,而且使和平解放后的西藏在党的领导下实现了民族团结、民主改革和社会进步,并走上了民族区域自治的发展道路。西藏工委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的建党理论与西藏解放和建设的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党在我国少数民族地区建立和发展党的组织,并创造性地探索适合当地实际的党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又一成功范例。

一、创建党的西藏地方工作领导机关问题的提出

新中国成立前夕,中国共产党即着手研究西藏解放问题。1949年2月3日,毛泽东在中共中央所在地西柏坡与来访的苏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米高扬会谈时就指出,西藏问题并不难解决,只是不能太快,不能过于鲁莽,因为存在交通困难和民族问题①。8月6日,毛泽东在致彭德怀的电报中指出,“班禅现到兰州,你们攻兰州时请十分注意保护并尊重班禅及甘青境内的西藏人,以为解决西藏问题的准备”②(班禅当时在青海)。此后,中央在决策是由西南局还是由西北局担负经营西藏的主要责任问题上,经历了一个随时局变化而调整的过程。

1949年10月10日,毛泽东电示正率第一野战军第1兵团进军新疆的兵团司令员兼政委王震,指出:“你们的进军任务,包括出兵西藏,解放藏北”③。10月13日,他又在关于西南、西北作战部署致彭德怀的电报中指出,经营云贵川康及西藏的总兵力为二野全军及18兵团,共约60万人。这时,毛泽东实际上已把经营西藏的主要责任交给了西北局。因此,11月23日,他电告彭德怀:“经营西藏问题请你提到西北局会议上讨论一下”,“就现在情况看来,应责成西北局担负主要的责任,西南局则担任第二位的责任”。并指出:“解决西藏问题不出兵是不可能的,出兵当然不只有西北一路,还要有西南一路。故西南局到川康平定后,即应着手经营西藏。”毛泽东之所以这样考虑,是因为“西北结束战争较西南为早,由青海去西藏的道路据有些人说平坦好走”,而且班禅又在青海。④ 然而,西北局经对由青海、新疆入藏路线的道路和气候情况调查后认为,“由青海、新疆入藏困难甚大,难以克服”。12月30日,彭德怀将这些情况电告中央和毛泽东,并提出由西南入藏为易。1950年1月2日,正在苏联访问的毛泽东从莫斯科致电中央、彭德怀并转发邓小平、刘伯承和贺龙,指出:“由青海及新疆向西藏进军,既有很大困难,则向西藏进军及经营西藏的任务应确定由西南局担负”。他并建议:“请刘、邓、贺三同志于最近期内(例如一月中旬)会商一次,决定入藏的部队及领导经营西藏的负责干部等项问题,并立即开始布置一切。”⑤

随着1949年12月29日西南重镇成都的解放,由西南入藏具备了现实可能性。西南局被中央赋予经营西藏的主要责任后,入藏的组织准备就首要地提上了西南局的议事日程。根据毛泽东的莫斯科来电,1950年1月8日,刘伯承、邓小平联名复电中央并转毛泽东和贺龙,汇报了对进军西藏的意见。其中,对于入藏部队问题,西南局“拟定以二野之十八军担任入藏任务,以张国华为统一领导的核心,已指令该军集结整训,并召张及各师干部速来重庆受领任务,解决进军西藏中的运输诸问题”⑥。

与此同时,解放和经营西藏,需要建立西藏党的领导机关以为组织保证。1950年1月10日,毛泽东致电中央,正式提出了这一重要问题。他指出:“经营西藏应成立一个党的领导机关,叫什么名称及委员人选,请西南局拟定电告中央批准。”他还明确指出该机关的职责和当前任务,即:“这个领导机关应迅即确定,责成他们负责筹划一切,并定出实行计划,交西南局及中央批准。西南局对其工作则每半月或每月检查一次。第一步是限于三个半月内完成调查情况,训练干部,整训部队,修筑道路及进军至康藏交界地区。有些调查工作及干部集训工作,需待占康藏边界后才能完成,并为促成康人内部分化起见,务希于五月中旬以前占领康藏交界一带。”⑦

虽然中央把经营西藏的主要责任交给了西南局,但西北局仍然处于担负第二责任的位置,为此也需要建立相应的党的领导机关。

首先,西北局担负着护送班禅返藏的艰巨任务。这一任务在西藏和平解放和解决西藏内部团结问题上举足轻重。早在筹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期间,毛泽东就在1949年8月6日致彭德怀的电文中指出,为解决西藏问题作准备,要十分注意保护并尊重班禅和在甘肃、青海省境内的西藏人。据时任一野政治部联络部部长、后任(西北)西藏工委书记的范明回忆说,彭德怀让他看了毛泽东的这封电报,“彭总说:‘这是毛主席关于准备解决西藏问题的第一指示。看来保护班禅,尊重班禅及甘、青境内的西藏人,不仅是解决西藏问题的战略决策,而且是一个重要的战略部署。我们必须认真执行,作好调查研究”’。彭德怀便把这项任务交给了范明去具体执行。⑧

其次,西北局担负有协助西南局进军西藏的职责。西北局所辖区域与西藏接壤,其中甘、青还有以藏族为主体的民族聚居区,因此西北局有着从这些地方进军西藏的地缘优势,并能够承担从甘、青、新等地入藏的任务。1950年1月8日,刘伯承、邓小平致电中央和毛泽东,认为“在康藏两侧之新青两省及云南邻界,各驻防兄弟部队如可能时则予以协助”⑨。1月10日,毛泽东关于进军和经营西藏问题致电中央指出:“关于西北局方面应协助之事项,请西南局与西北局直接遇事商定,并请西北局筹划各项应当和可能协助之事项,指导所属妥为办理。”⑩1月16日,西南局和第二野战军致电军委,建议“在决策进军部署及拟定补给线时,曾考虑到新、川、滇界线围绕康、藏成一手杖形。我们当以主力从横断山脉及五河由正面前进。如可能时,最好由青、新各派骑兵配合,似较省事与收效,亦请考虑”。1月19日,刘伯承、邓小平向中央军委报告,“进军西藏宜沿四省(此电报加了云南)适当路线作向心的迂回部署,尤其照顾到地形、经济困难,亦以多路的向心进兵为宜”(11)。

基于上述情况,1950年11月9日,中央电示西北局,指出:“因在解放西藏的整个作战中,西北人民解放军担负进军后藏和阿里地区的任务。又因后藏与班禅集团历史关系最深,而现在仍保有相当影响的地区,而班禅的工作则属于西北局,故刘伯承提议由西北局同时担负接管后藏和阿里地区的政治任务。为此,西北局应即积极进行有关准备工作”。这一准备工作是多方面的,首当其冲的是建立党的领导机关,以统一领导西北局所担负的进藏工作,同时要处理与以西南局为主设立的党的领导机关的组织关系问题。建立筹备和领导西北进藏工作的党的领导机关的问题,也提上了西北局的决策议程。

二、西藏工委的创建和西北西藏工委的组建

由于进军和经营西藏一开始就涉及西南局和西北局,因此在筹备和建立党的西藏工作领导机关问题上,西南局和西北局承担着与它们在解决西藏问题上的地位相适应的重要责任,因而形成以西南局为主、西北局为辅的工作格局。

(一)西藏工委的成立

根据1950年1月10日毛泽东关于经营西藏应成立一个党的领导机构的指示,1月18日,西南局复电中央军委并报毛泽东等,报告了成立一个经营西藏的党的领导机关的情况。西南局经研究,“拟成立西藏工作委员会,以张国华(军长)、谭冠三(军政委)、王其梅(副政委)、昌炳桂(副军长)、陈明义(军参谋长)、刘振国(军政治部主任)、天宝(藏族干部、政协代表)等七人为委员。张国华任书记,谭冠三任副书记。”(12) 这一人员构成表明,西南局所拟定的西藏工委实际上是由第18军党委常委加上当时藏族中的唯一一位全国政协委员天宝所组成。

1月24日,中共中央和中央军委下达《关于进军西藏的指示》,批准同意成立西藏工委。该指示说:“同意即成立西藏工作委员会,以张国华为该委员会书记、谭冠三为副书记,再加王其梅、昌炳桂、陈明义、刘振国、天宝为委员。此外请西北局考虑是否还有其他的人可加入此委员会,望西北局即提出意见。”(13) 这表明,中央从进军和经营西藏的全局出发,在成立西藏工委问题上正式确立了以西南局为主、西北局为辅的方针。1月27日至30日,第18军在四川乐山召开军党委扩大会议,宣布西藏工委成立。(14) 5月19日,平措旺阶参加西藏工委为委员。尔后,增加李觉为委员。(15)

此时的西藏工委工作机构以第18军直属机关为基础,主要是军政治部。西藏工委成立伊始,西南局就电告指出,“西藏问题的许多政策,尤其是政教问题,必须多方调查,提出具体意见,获得解决”。“要专门成立政策研究室。”(16) 为此,2月28日,西藏工委在乐山成立了政策研究室,王其梅兼任主任,并吸收了一批熟悉西藏情况的教授、专家李安宅、于式玉、谢国安、祝维翰等参加研究室的工作。研究室经多方搜集整理西藏情况资料,写出了《西藏各阶层对我进军态度之分析》、《对各种政策具体实施的初步意见》、《进军康藏应该注意和准备的事项》、《英美帝国主义干涉西藏问题之趋向和我之对策》、《进军守则》等,还写出了供指战员学习的《藏文课本》。(17)

9月8日,西藏工委第一次扩大会议在甘孜召开。会议讨论实施昌都战役,建立昌都地区党的组织和临时政权等问题。西藏工委决定设立西藏工委办事机构。10月2日,以政策研究室和西藏工作团为基础,组建了办公室,下设秘书科、组织科、宣传科、保卫科和统战科等五科。稍后,增设了秘书处。3月31日,任命了组织部、宣传部、保卫部部长和外事处处长。

昌都战役前,西藏工委和第18军党委根据西南局的指示,确定了进军西藏各地后分工委(即后来的地委)书记的名单。据阴法唐回忆,他就是“在那时被确定为江孜分工委书记的”(18)。昌都战役之后,10月24日,王其梅到达昌都,为成立昌都工作委员会等作准备。11月,昌都工委成立,王其梅为书记,惠毅然为副书记,吴忠、陈竞波、阴法唐和平措旺阶为委员。

12月14日至24日,西藏工委和第18军党委召开了甘孜工作会议。会议研究了西藏解放后,如何开展工作、开展工作和地方过渡性政权的组织形式以及划分各师分片包干的地区等问题。面临西南、西北部队即将分路进藏而出现的前后藏如何治理问题,会议讨论了前后藏是否分治问题,经研究认为,前后藏应统一。工委将会议讨论意见上报西南局和中央。1951年4月17日,工委、分工委及县委机构设置、干部配备方案确定,并由第18军抽调各级干部1267名到地方工作。中央和西南局也抽调了一批干部支援西藏,充实西藏工委机关和下属部门工作。

1951年7月,昌都工委结束工作,分别成立西藏工委下属的昌都、三十九族、波密三个分工委。其中,昌都分工委书记惠毅然、副书记侯杰;三十九族分工委书记王兴友、副书记王运祥;波密分工委书记苗丕一。10月,中共拉萨市委成立,林亮为书记。拉萨市委对外称“先遣支队政治部”。12月8日,为了加强江孜、日喀则地区工作,特别是准备迎接班禅返回日喀则,西藏工委决定成立江孜、日喀则临时分工委。周家鼎任江孜临时分工委书记,苗九锐任日喀则临时分工委书记。

(二)西北西藏工委的酝酿和成立

由西北局成立的西藏工委,史称西北西藏工委,以区别于以西南局为主成立的西藏工委。

关于西北西藏工委何时成立问题,目前主要有如下表述:(1)《中国共产党组织史资料》第5卷认为,1950年九十月间,中共西北局书记彭德怀根据中央指示,任命范明为西北西藏工委书记,责成他组建西北西藏工委,筹备进军西藏事宜。但该资料所标注的范明任西北西藏工委书记的时间是1951年6月至12月。(19)(2)范明后来曾在两篇回忆文章中记述了西北西藏工委的筹备情况。其中,他在《护送十世班禅大师返藏纪实》中说,西北局为了贯彻中央的指示,于1950年11月8日、13日两次作了具体指示,并“任命我为西藏工委(后改为西北西藏工委)书记,筹备进军西藏事宜”(20)。他还在《周总理关于西北局解放军进军西藏和西北西藏工作委员会筹备工作的周密指示和决定》中说,西北局在接到1950年11月9日中央电示西北局应即积极进行有关准备工作的指示后,时任西北军区副司令员的张宗逊约他和孙巩开会,“讨论上述中央指示,研究从西北进军西藏问题”。张宗逊在会上说,根据中央的指示,西北局、西北军区决定,组织一个骑兵师进军后藏,孙巩任师长,范明任西藏工委书记。(21)

上述两则材料关于范明任西北西藏工委书记的时间,表述都不具体,也不相一致,只能据此判断大约在1950年9月至11月间。而且,由于范明实际任西北西藏工委书记的时间为1951年6月至12月,此前西北西藏工委并未正式成立。因此,所谓范明1950年9月至11月间任西北西藏工委书记,只是名义上的,与其说他任西北西藏工委书记,不如说他负责筹备成立西北西藏工委。不仅如此,两则材料都只是提到西北西藏工委书记人选,其中,前者说是以范明为书记组建西藏工委。后者也没有提及工委委员构成及工作机构,并说,“后因孙巩患病,不能进藏。从此孙巩再未担任入藏工作。西北军区决定,进藏筹备工作由联络部负责进行”。因此,这两则材料所提到的西北西藏工委,只是确定了主要负责人,而其本身并没有正式成立。从现有文献和当事人的回忆中可以看出,这时只是西北西藏工委酝酿成立的开始。

1950年12月25日,西北局讨论进藏问题,吸收范明参加,就组织西北西藏工委等问题作出决定。范明回忆说:“1950年12月,中央来电询问西北进藏筹备工作的落实情况,西北局通知我到西安汇报有关入藏筹备工作事宜。我于12月中旬到西安,在西北局会议上汇报了西北军区关于进藏的设想和方案,以及我个人的意见后,习仲勋等同志也谈了西北局关于进藏筹备工作的一些意见,决定让我到北京向中央汇报和请示。”关于向中央汇报和请示的过程,范明说:我和联络部的傅生、刘士元同当时西北局统战部部长汪锋和江平等同行,于1950年12月31日抵达北京,住在北京饭店。他还说,1951年1月3日,李维汉看望西北来的同志时,叮嘱他准备一个关于进军西藏的汇报提纲向中央汇报,大约1月10日前,他把汇报提纲写成交汪锋转给李维汉。汇报提纲关于西北局就西北进藏工作的意见,排在首位的就是“成立西藏工作委员会,由七至九人组成”。汇报提纲关于需要请示中央的问题,列在首位的也是西北成立西藏工委问题,这就是:“1.中央明确规定西藏工委的任务、范围;2.西藏工委之组织问题(政党合一)。”1月30日,李维汉和西北局来北京汇报的同志讨论西北进藏问题,就护送班禅返藏、做好统战工作及争取和平解放西藏等问题提出了具体意见,他指出,关于成立西北西藏工委组织机构问题,由西北局决定。据范明回忆,李维汉在谈到西藏工委问题时说,“工委组织机构由西北局决定”,“工委电台应与西南、中央联络,但直接领导在西北局”(22)。第二天,周恩来在李维汉的陪同下,接见了西北局同志。在接见过程中,他就西北进藏的任务、路线、领导关系、干部配备、通讯联络等问题,均作了明确指示。关于西北成立西藏工委问题,周恩来指出,“西藏工委搞二千多人的班子太大”,“工委搞1500人”;周恩来还询问了工委在何处设立问题。牙含章也参加了这次西北局向中央汇报和请示工作。(23) 他在《护送班禅额尔德尼返回西藏的回忆》中的回忆证明了有关情况。他还回忆说,“总理问我们:你们的工委设在哪里?范明答:在兰州。李维汉同志插话:将来你们应在兰州和塔尔寺两处搞。如工委设在兰州,牙含章可到塔尔寺去”(24)。

根据这次向中央汇报和请示,以及周恩来、李维汉谈话的意见,中央作出了关于西北进藏的决定,其主要内容是,以西北军区联络部为基础组建西藏工委,从西北军区、陕、甘、青、宁以及中央直属单位,山西、上海等地调配干部和关于武装配备等问题的决定。1951年2月13日,中央军委根据周恩来、李维汉等人的意见,发出了《关于西北方面参加解放西藏的准备工作的通知》。其中,“确定西北入藏工委一千五百人(包括警卫部队在内)”,“西藏工委干部配备,除由西北局负责外,军区联络部干部应尽先配备”。(25)

1951年2月中旬,西北局常委扩大会议听取范明关于中央对西北进藏有关问题的决定的汇报,经研究决定西藏工委由范明、牙含章、张军、吴开章、孙殿才、孙一君等7人组成,范明任书记。但会后,原被列为工委组成人选的一些人因病或工作离不开,不能进藏,于是又调慕生忠参加工委工作。3月上旬,西北局召开第二次研究西北进藏问题的会议,重新决定了西藏工委人选。西北西藏工委由范明、慕生忠、牙含章、白云峰组成,范明仍为书记。6月7日,西北局组织部补发了《关于西藏工委组成及主要干部配备的通知》。通知指出,西北局决定“由范明、慕生忠、牙含章、白云峰等四同志组成西藏工作委员会,并由范明同志任书记”(26)。由此,中央和西北局完成西北西藏工委成立的一系列决策和组织批准程序,在兰州正式组建成立。

西北西藏工委根据中央和西北局的指示,确定了工委机关的组织机构和人员编制。根据西北局组织部的《关于西藏工委组成及主要干部配备的通知》,西北西藏工委下设机构主要有组织部、民运部、宣传部、青委、统战部、秘书处、妇委、财委,以及公安、司法、文教、联络、交际等工作部或处。慕生忠任组织部长兼民运部长,罗曼中任组织部副部长;白云峰任宣传部长兼青委书记,梁枫任青委副书记;牙含章任统战部长兼秘书长,王直任副秘书长;慕生忠兼任妇委书记,李静任副书记。财委、公安、司法和文教等部门是为进藏后的政权建设而准备的。范明兼任财委主任,刘肇功、黎之淦任副主任;杜舒安负责公安,兰作馨负责司法,李林初负责文教。联络处和交际处属于工委下属事业单位,范明兼任联络处处长,余恺、李昆山先后任副处长;任启明任交际处处长。据范明回忆,西北西藏工委还设有总务处、研究室,以及工作队、新华分社、报社、文工队、摄影队、电影放映队、卫生处、后方留守机构、供应运输部门和警卫营等。从西北进藏的干部主要选调自团中央、中央卫生部、中央文化部、新华社等中央直属单位,江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等省市,西北局、西北军政委员会、西北军区所属系统。(27) 他们构成西北进藏的组织和干部基础,在进军西藏、解放西藏和建设西藏中起到了先遣和骨干作用。

三、进藏后西藏工委的统一建制

中央在批准同意成立西藏工委时就考虑到了西南局与西北局的关系问题。如前所述,1950年1月24日,中共中央和中央军委下达《关于进军西藏的指示》指出,“请西北局考虑是否还有其他的人可加入此委员会,望西北局即提出意见。”在研究西北进藏问题时,据牙含章回忆说,周恩来还在1951年1月31日接见他们的谈话中指出:“你们行动时,要和西南进藏部队通电报联络,可以找杨尚昆同志另要一份密码。出发后,第一梯队即归十八军指挥。进藏以后,可能统一归西南局领导。”(28) 西北后来的情况是,西北局成立了西北西藏工委。

西藏和平解放办法的协议签订前夕,面对西藏工委和西北西藏工委的分设,以及西藏即将和平解放,李维汉在对西北进藏问题作指示时,明确提出了两个工委合并统一问题。1951年4月27日,范明以西北军政委员会驻班禅行辕代表的身份陪同班禅抵京。在京期间,他参加了关于西藏和平解放中央谈判小组的内部工作。(29) 5月17日,李维汉在京再次接见了汪锋、范明和牙含章,并在对西北进藏问题的指示中强调:“西藏情况落后、复杂,工作是困难的,我们的工作必须统一领导,现在西藏确定归西南系统,应该搞一个整个的西藏工委,西南与西北的两个西藏工委合并,搞一统一的名单出来报中央。”(30) 关于西北西藏工委进藏问题,中央交由西南局酌定。

1951年5月23日,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经和平谈判,签订了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第二天,中央要求范明和张国华随西南军区参谋长李达到重庆向西南局书记邓小平汇报和请示。5月26日,他们到达重庆。5月27日,邓小平主持研究西北西藏工委进藏问题。西南局考虑到西北局一直担负班禅集团的工作,护送班禅集团入藏是西北局的任务,班禅在后藏有较大影响,做好日喀则地区的工作需要多方努力,因此同意西北西藏工委进藏的要求,强调入藏后,由西藏工委统一领导,“必须维护一个领导中心”。关于入藏后西藏工委的组织问题,邓小平提出了吸收西北西藏工委成员参加西藏工委的两个方案。5月31日,西南局将方案上报中央并西北局,在电报中说:“西藏工委原为张国华、谭冠三、王其梅、昌炳桂、陈明义、李觉、刘振国(以上7人均为军级干部)、平措旺阶8人组成,张为书记,谭为副书记。为了统一领导,应吸收西北西藏工委同志参加西藏工委组织。但参加的方案可以有两个,一是西北西藏工委成员全部参加,十八军师级主要干部参加,这个方案人数较多,召集会议比较困难。二是在原有8人外,再吸收西北西藏工委之范明、慕生忠、牙含章3人参加,并增加范明为副书记。我们认为后一方案较好,便于开会商量问题。但在未会合前,两工委组织均不变”。(31)

根据上述方案,6月11日,中央复电西南局并西北局,指出:关于工委组织,同意西南局的第二种方案,即在原有8人外,再吸收西北西藏工委中的范明、慕生忠、牙含章3人参加,并增加范明为副书记。两个工委在会合前都不变。

1951年7月27日,西北局向中央转报范明报告的西北西藏工委进藏时间安排和使用番号问题。8月1日,中央复电西北局和西南局,同意西北西藏工委的入藏时间安排,指出西北入藏部队“用十八军某某支队名义”。8月6日,西南局、西南军区复电范明指出:“范明同志率领部分可命名为人民解放军第十八军独立支队。该部之行动计划,应由张(国华)、谭(冠三)规定之。”8月18日,新华社开始以第18军独立支队的名义对外发稿。8月22日,范明率领第18军独立支队开始由青海香日德向拉萨进发,经黑河,于12月1日到达拉萨。

1951年12月5日,西藏工委致电上报西南局、西北局关于西藏工委的组成。该电报说,在研究了西南局关于西北西藏工委与西藏工委会合后组成的第二个方案后,决定以张国华、范明、牙含章、慕生忠、谭冠三、昌炳桂、王其梅、陈明义、李觉、刘振国、平措旺阶等11人为委员。12月12日,西南局将此电转报中央。12月19日,中央批复西南局,“同意西藏工委的组成及各部会的人选”(32)。但是,中央同意的西藏工委组成只有委员,而没有书记和副书记人选。12月20日,西南、西北第18军机关与第18军独立支队举行会师大会。1952年1月10日,西藏工委在拉萨宣布成立。但组织尚没有对社会公开,对外以人民解放军部队的名义,称为“独立支队”。

1952年3月7日,中央电示:张经武留藏工作,兼任西藏工委书记,张国华为第一副书记,谭冠三、范明为第二、第三副书记。至此,基本奠定了此后西藏工委的内部组成和工作格局。

西藏工委自合并统一以后,遵循和贯彻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指导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的成立、平叛和民主改革,以及西藏自治区的成立。其间,工委领导、工委工作机构几经调整,分工委全面建立和发展起来。

(一)西藏工委领导的调整与变动

西藏工委初期,领导班子保持了基本稳定。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成立后,1956年11月24日,增加周仁山为工委副书记。1957年8月,慕生忠等9人为委员,阴法唐为候补委员。1959年1月,西藏工委增设常务委员会,中央决定张经武等8人组成常务委员会,阴法唐为委员,方弛辛、牛青山、李本善3人为候补委员。11月,又增加郭锡兰为工委副书记。1961年3月,王其梅、夏辅仁任工委副书记。1962年8月,张国华任工委第二书记。增加8名副书记、8名常务委员、5名委员和19名候补委员。1964年,增加任明道、郝平南为工委副书记。1965年1月,增加麻贵书、苗丕一、杨东生为工委副书记。

(二)西藏工委工作机构的调整与变动

西藏工委重新组建后,先后设有秘书处、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社会部、民运部、政策研究室、青年工作委员会、妇女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新华社西藏分社、中国人民银行西藏分行和西藏贸易总公司等。1952年,成立了纪律检查委员会、外事委员会和情报委员会。是年9月,设立了中央人民政府代表外事帮办办公室。1953年10月,成立了直属机关党委。1956年1月16日,中共西藏地区代表会议在拉萨举行。会议听取和讨论了西藏工委第一副书记张国华的《关于四年来党在西藏地区的工作总结和1956年工作任务》的报告,选举产生了中共西藏地区监察委员会,并选出了西藏地区出席中共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

1956年4月22日,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成立。为适应筹备成立西藏自治区的需要,西藏工委成立了办公厅、政法工作部、农村工作部、财政经济工作部、计划局和西藏日报社;撤销了社会部、政策研究室、财委;外事帮办办公室改称西藏外事处。1957年,西藏工委宣传部并入组织部;撤销了政法部、财经部、农工部、计划局;恢复了社会部、财委和政策研究室(1958年改称调查研究室);撤销西藏交通局,成立了青藏公路交通运输管理局。1958年12月,西藏工委恢复宣传部;新华分社和西藏日报社合并(名义保留)并入组织部;财委改为财经部;监委、直属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由组织部管理(委员会保留),青委与妇委合并为青年妇女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由统战部兼管。至1959年3月,西藏工委的工作机构主要有:办公厅、宣传部、组织部、统战部、社会部、财经部、监委、青妇委、直属机关党委、新华分社、西藏日报社、西藏财经部、西藏分行、西藏贸易总公司、西藏邮电管理局、西藏外事处,还有编制委员会、保密委员会和审查干部办公室等。

随着西藏1959年实行民主改革,西藏工委相应成立了民主改革办公室;撤销财经部,成立了财贸工作部,还成立了计划委员会、工业交通工作部。1960年8月17日,为加强边防工作的领导,打击外逃叛乱武装的回窜,工委成立了边防委员会,张国华为主任,邓少东、周仁山、詹化雨为副主任。1961年,西藏工委撤销青妇委、直属机关党委,成立了西藏工委机关党委、自治区筹备委员会机关党委和西藏工委党校;工业交通工作部与计划委员会合并成立经济计划委员会。1962年,西藏工委机关党委、自治区筹备委员会机关党委合并成立工委、筹委机关党委;撤销政法部、农牧工作部和财贸部,工作转入政府。1963年,经济计划委员会转入政府,新华分社、西藏日报社分开。1964年成立了农牧政治工作部。1964年8月28日,工委内部刊物《西藏工作》创刊。(33) 1965年1月,西藏工委成立三教(34) 工作办公室。此前,工委先后组成拉萨、山南、日喀则、昌都、那曲等地区的三教工作团。各分工委抽调人员参加了三教工作团。

此外,1958年7月,经中央批准,以张国华为书记,组成中共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党组,陈竞波、周仁山和杨东生先后任副书记。1959年12月,西藏政协成立。1962年12月,政协党组成立,张承武和王其梅先后任党组书记。

(三)西藏分工委的全面建立与发展

西藏各地的分工委是西藏工委的派出机构。在西藏地方政权建设过程中,西藏分工委的建立分为如下三种情况。

一是由临时分工委转为正式分工委。1952年夏,第52师副政委阴法唐、参谋长李明率师部进驻江孜。6月中下旬,江孜分工委成立,对外称“52师师部”,阴法唐任书记。1952年5月8日,中央电示:“牙含章同志可去后藏工作一个时期,至少要去几个月,待一切安定下来了,再回到工委。”班禅于6月23日返回日喀则。牙含章在护送班禅返回后藏后就留在了日喀则,帮助组建日喀则分工委。1952年夏,第52师副师长陈子植率154团一部进驻日喀则。根据西藏工委的决定,牙含章和梁选贤共同负责组成日喀则分工委,梁选贤为书记,苗九锐为副书记,统一领导后藏地区的工作。日喀则分工委对外称“52师指挥所”。

二是新建分工委。1952年10月,阿里分工委成立,书记为安志明。阿里分工委受西藏工委和新疆分局的双重领导。1953年1月28日,黑河分工委成立,对外称“独立支队驻黑河办事处”。书记暂缺,副书记为罗曼中。1954年1月11日,中央军委就阿里的军政领导问题致电西藏军区和新疆军区,指出军队工作归新疆领导,地方工作归西藏领导。1956年7月1日,山南分工委成立,王运祥为书记,王立仁为副书记。为了开展反对叛乱武装回窜的斗争,中央于1964年7月13日批复西藏工委,同意成立中共扎东特派工作委员会,统一领导仲巴、吉隆、萨噶三县的边防工作。特委由西藏工委直接领导,书记为张向明,第二书记为余致泉。

三是调整原有分工委。1955年4月14日,中央致电西藏工委,同意西藏工委和各分工委可以对外公开,公开方式不必正式发通知,可利用七一党的纪念日召开一次座谈会,由党委书记出面讲话。(35) 7月1日,在西藏工委和分工委对外公开日,经中央批准,昌都、三十九族、波密三个地区分工委机关合并为昌都分工委,另设丁青、波密两个中心县委,丁青、波密警备区管辖区划归昌都警备区管辖。至1956年,噶厦政府决定在塔布、工布地区新设塔布基巧。由此,西藏工委又在原属波密地区的塔布、工布,组成了新的塔工分工委。

四、西藏工委的领导体制与工作机制

由党的西藏工作的特殊性和西藏工委的性质、职责与构成决定,以及筹备成立西藏自治区的需要,西藏工委在党的西藏工作实践中,建立并实行了如下领导体制与工作机制。

(一)请示报告制

1952年4月8日,中央致电西南局和西藏工委,指出:“决定嗣后关于我方和藏方发生的政治、军事、外交、贸易、宗教、文化等交涉、商谈和处理事件,均集中由中央解决,西藏工委直接向中央作报告,同时告知西南局。西南局对这些问题的意见向中央提出。关于西藏党和军区的内部事宜,包括编制、部署、整训、生产、修筑、支援等项仍由西南局和西南军区主管。西藏工委凡关与藏方发生交涉事件及对印度、尼泊尔等国的外交事件,均应每事报告请示,方能办理。”(36) 中央之所以作出这样的指示,直接起因是西藏工委筹办拉萨小学未向中央请示。1952年2月18日,拉萨小学筹备委员会成立。但此事未请示中央。对此,中央在上述电报中批评西藏工委,并指出:“最近在拉萨创办小学一事没有报告和请示,是不对的。此外似乎还有一些事也未事先报告和请示。此点务请工委严格注意。必须认识藏族问题的极端严重性,必须应付恰当,不能和处理寻常关系一例看待。”由此可以进一步看出,中央作出有关西藏的重要事项集中由中央解决、西藏工委直接向中央报告的决定,从根本上来说是由西藏工作的特殊性所决定的。根据西藏工作的这一特殊性,中央就有关西藏的重要问题规定了严格的请示报告制。

此后,这一请示报告制在西藏和平解放初期的工作实践中得到不断巩固和加强。1952年5月19日,中央在批复西藏工委5月16日的请示中再一次指出,“你们和西藏人相关的各项工作,每项均须事前报告中央,经过批准,然后执行。此点工委应向所属各机构发一严格的通知,责令遵行,不得忽视。”6月下旬,中央就创办拉萨小学一事,指示西藏工委:办学校一定要广泛听取上层反映,反复与上层协商后再作决定,学生毕业后是否当喇嘛,应根据本人自愿,教材内容,内地的课本只作参考,自编的教材,征询噶厦同意,备案后可以照办。(37) 8月16日,中央就今后西藏地区一个时期的工作计划复电西藏工委,又一次指出:“对西藏采取的具体措施,凡需要请示报告者必须及时地请示报告,不要在中央未同意前采取行动。”10月29日,西藏工委向西南局请示成立西藏农牧部。该部经西南局11月6日批准后成立。然而,西藏工委却只将此事报告了西南局而未报告中央,为此于12月24日向中央作出检讨报告。12月29日,毛泽东在报告上批示,重申有关西藏的重要问题均须报请中央处理。他指出:“根据中央过去规定,我党委和军队一切与西藏人民和西藏政府有关的重要问题,都须报请中央处理,不归西南处理。西藏工委和军区有些事并未遵守这一条规定。请引据规定原文给以再次指示。”(38)

(二)中央驻藏代表兼任西藏工委书记制

张经武作为中央人民政府驻西藏代表,兼任西藏工委书记,使中央驻藏代表机构与西藏工委紧密地结合在了一起,直至西藏自治区成立。毛泽东在这一时期指导和决策西藏工作中,十分强调张经武在中央与西藏地方之间的这种地位与作用。

班禅返回西藏后,曾于1952年11月3日给张经武并转毛泽东主席一封电报,报告了9月和10月的工作。12月4日,毛泽东在复班禅电时,抬头写着“张经武代表转班禅额尔德尼先生”,并在电文中指出:“感谢你对人民解放军驻藏部队的帮助,并庆贺你在爱国团结工作上的成就。后藏为西藏的一部分,后藏地区在建设方面需要中央帮助之处,请就近与张经武代表商洽,经他通盘拟议后报中央审核。”(39) 张经武在毛泽东、中央与班禅之间起着直接联络的作用。

同样,张经武在毛泽东、中央和达赖、西藏地方政府之间也起着直接联络的作用。1953年3月8日,毛泽东在致达赖的信中说,在为祖国和西藏民族利益奋斗的道路上,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西藏僧俗人民永远会得到中国共产党和中央人民政府的帮助。他指出:“自然,在建设祖国和为西藏民族谋福利的道路上,我们是会遇到一些困难的;帝国主义和反动破坏分子也会千方百计地阻挠我们,成为我们前进的障碍。因此,必须提高警惕,加强国防,巩固汉藏民族之间和西藏内部的团结,严防帝国主义间谍特务和其他反动破坏分子的阴谋活动,并克服我们建设祖国和为西藏民族谋福利的道路上的障碍。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西藏僧俗人民的幸福前途。你和西藏人民如果在这一方面遇到困难,中央人民政府会帮助你获得妥善的解决。”为此,他强调:“张经武同志不只是中央人民政府的代表,而且是中国共产党的代表。他为西藏僧俗人民谋福利的决心和你是一致的。你遇到任何问题都可以和他商议,他会尽力地帮助你。希望你多找机会和他面谈,如有需要直接告诉我的事情,亦可由他转达。”隔了一日,毛泽东又致信达赖喇嘛,其中就中央帮助西藏建设问题指出:“建设新西藏所需要的帮助,凡属能够办到的,中央当尽可能地办到,但因交通阻隔,有些事情一时无法办到,只好等待以后再办。”然后,他又强调:“以后你和班禅额尔德尼需要中央帮助之处,均可告诉张代表或请张代表用电报转告我。”(40)

(三)中央直接领导的西藏工委与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民主协商制

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成立以后,为了适应西藏情况,加强党的领导,1957年3月19日,西藏工委向中央上报《关于今后西藏工作的决定》。5月14日,中央对此作出批示,“决定今后在西藏实行党的一元化的领导。西藏工作统一由中央直接领导,中央和国务院各部门均不得直接向西藏指示工作,调动干部,否则西藏工委有权停止执行”(41)。至于西藏工委的工作经费问题,毛泽东1959年5月7日同班禅等谈话时指出,西藏工委和军区的全部工作经费,完全由中央负责,不从西藏地方财政收入中开支。西藏无力举办的事,中央还可以帮助。西藏还是要收税的,谿卡、宗、基恰(42) 和自治区政府的经费要由人民来维持。

根据《国务院关于成立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的决定》,“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是负责筹备成立西藏自治区的带政权性质的机关,受国务院领导”。这样,在西藏自治区筹备期间,就存在一个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与西藏工委的关系问题。

西藏工委于1962年7月17日和31日向中央转报了筹备委员会党组、工委统战部关于筹备委员会工作中几个问题的两个请示报告。对此,周恩来于7月24日在同班禅谈话时指出:“工委是中央派去的组织,筹委会的同志应该相信工委是能够执行中央政策的。西藏工委要得到各方面的尊重,就要发扬民主,多同各方面协商,听取意见。筹委会也要发扬民主,这样在工作中就可以取得西藏人民的尊重和信任。”他还指出,“重大的问题集中在工委讨论,属于政府的事情,要由筹委会讨论决定,这样实行民主集中制的问题就解决了。”(43) 8月11日,中央批复指出,“中央认为,有关筹委工作的方针、政策问题,应由工委直接掌握。”“至于所提必要时吸收非党代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中个别人或几个人列席党组会议的意见,原则上是可以同意的。但在西藏如何具体执行,请你们仔细斟酌,因为一吸收他们列席党组会议后,即要继续实行下去,如果一旦又不要他们列席,或者这个人列席那个人不列席,势必会引起他们猜疑。所以也可以采取遇有重大事情由工委出面或由党组出面,邀他们协商的办法。”“最好先采用后一种办法,试行一时期再说。”“公安处的工作,在筹委分工应由党员副主任委员分管,实际上仍由工委直接掌握管理。”8月24日,中央就西藏工委《关于筹委当前工作与班禅等协商意见的请示》指出:“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应当在党的领导下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办事。”1963年3月11日至4月17日,西藏工委召开党务工作会议,制定了《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决定》、《关于交流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决定》和《关于贯彻执行党的八届十中全会〈关于加强党的监察机关的决定〉的决定》。

1965年9月1日,西藏自治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拉萨召开,宣告西藏自治区成立。经中央批准,自9月1日起,西藏工委改为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各分工委也相应地改为地委。

西藏工委从创建至完成历史使命,存在了15年之久,且与西藏和平解放、平叛和民主改革、自治区成立相始终。它历史性地填补了党的西藏地方组织工作的空白,成为中共西藏地方党史的开端,并为西藏自治区成立后党的建设奠定了组织、干部和工作基础。在一定意义上说,一部西藏工委的历史,就是一部西藏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历史,也是一部西藏自治区的成立史。西藏工委领导西藏各民族走上了民族区域自治的发展道路。

注释:

① 《中国共产党西藏历史大事记(1949—2004)》第1卷,中共党史出版社,2005年,第1页。

② 《毛泽东西藏工作文选》,中央文献出版社、中国藏学出版社,2001年,第1页。

③ 《天宝与西藏》,中共党史出版社,2006年,第50页。

④ 《毛泽东西藏工作文选》,第4页。

⑤ 《西藏工作文献选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年,第7页。

⑥ 《邓小平军事文集》第2卷,军事科学出版社、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年,第276页。

⑦ 《西藏工作文献选编》,第9页。

⑧ 《文史资料选辑》第29辑,中国文史出版社,1995年,第5~6页。

⑨ 《邓小平军事文集》第2卷,第276页。

⑩ 《西藏工作文献选编》,第9页。

(11) 《中国共产党西藏历史大事记(1949—2004)》第1卷,第9~10页。

(12) 《邓小平军事文集》第2卷,第281~282页。

(13) 《西藏工作文献选编》,第11~12页。

(14) 《中国共产党西藏历史大事记(1949—2004)》第1卷,第11页。

(15) 《中国共产党组织史资料》第5卷,中共党史出版社,2000年,第738页。

(16) 《天宝与西藏》,第64~66页。

(17) 《中国共产党西藏历史大事记(1949—2004)》第1卷,第14页。

(18) 《回忆邓小平》(上),中央文献出版社,1998年,第327页。

(19) 《中国共产党组织史资料》第5卷,第739页。

(20) 《文史资料选辑》第29辑,第11~12页。

(21) 《周恩来与西藏》,中国藏学出版社,1998年,第299页。

(22) 《周恩来与西藏》,第299~301页。

(23) 牙含章是在汪锋和范明之后到的北京。

(24) 《西藏文史资料选辑》(纪念西藏和平解放三十周年专辑),西藏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190页。

(25) 《周恩来与西藏》,第13~14页。

(26) 《周恩来与西藏》,第304页。

(27) 《西藏革命回忆录》第3辑,西藏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29~31页。

(28) 《西藏文史资料选辑》(纪念西藏和平解放三十周年专辑),第190页。

(29) 《文史资料选辑》第29辑,第15~17页。

(30) 《周恩来与西藏》,第306页。

(31) 《中国共产党西藏历史大事记(1949—2004)》第1卷,第43~44页。

(32) 《中国共产党组织史资料》第1卷,中共党史出版社,第740页。

(33) 《西藏工作》至1967年1月15日出版149期,至“文化大革命”初停刊。

(34) 三教,是指阶级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和社会主义前途教育。

(35) 《中国共产党西藏历史大事记(1949—2004)》第1卷,第83页。

(36) 《毛泽东西藏工作文选》,第65页。

(37) 《见证西藏》,中国藏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95页。

(38) 《毛泽东西藏工作文选》,第92页。

(39) 《毛泽东西藏工作文选》,第90页。

(40) 《毛泽东西藏工作文选》,第93~96页。

(41) 《西藏工作文献选编》,第201页。

(42) 谿卡,即庄园;宗,相当于内地的县;基恰,又写作基巧,相当于专署。

(43) 《西藏工作文献选编》,第27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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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西藏工作委员会的成立与组织演变考_西藏建设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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