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模式的兴衰:产权重组呼唤财税体制改革,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兴衰论文,财税论文,体制改革论文,产权论文,模式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资本流动、产权重组、结构调整,是盘活国有资产存量,实现资源合理配置的有效途径。对此无论是政界、理论界还是企业界都已形成共识。
目前我们需要研究和讨论的问题是影响资产流动、产权重组的体制障碍是什么?根据这些年来发生的众多事实和案例说明,深化现行企业所得税纳税体制改革有利于资本流动、产权重组、结构调整。这个问题应引起各方面的高度重视,否则,资本流动、产权重组就成为一个无法实现的“画饼”。
下面就“四平模式的兴衰”这个典型案例进行分析。
四平市政府针对市属企业的经营状况,提出将现有企业向大企业、大集团开放,只要是有利于企业发展,全力支持企业实现产权重组,可无偿地将企业产权划出,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授权大集团公司持有其国有产权,构成母子公司产权关系,实现资本、经营一体化。企业产仅关系变动后,虽然已不再是市属企业,但仍然按市属企业一样看待,继续给予优惠政策。就全国范围而言,四平市政府是比较开明的,他们真正懂得了企业只有在流动中才能增值,在重组中才能新生的道理。按照这种思路,他们先后将专用汽车厂产权划出交由一汽集团公司持有;将客车厂、汽车改装二厂、汽车零部件厂的产权划出交由东风汽车集团公司持有;将钨铜材料厂的产权划出交由五矿集团公司持有;将制药厂、联合化工厂的产权划出交由通化钢铁公司持有;将新生橡胶厂的产权划出交由牡丹江桦林橡胶集团公司持有。这九家企业都是四平市属国有大中型企业,其中有亏损企业,也有虽是盈利企业但发展前景不佳的企业,还有利锐大户但改造任务繁重的企业,其涉及到国有资产达4亿元,职工2万多人。这几家企业自1992年产权变动、重组后,加入集团化经营,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实现了企业、职工、地方集团、国家五方受益。
较早进入集团的六家企业,1993年实现利税3689万元,比1992年增长71.2%。一汽集团公司的子企业四平专用汽车厂拟建成年产5000辆专用车底盘的生产能力。五矿集团公司的子企业钨铜材料厂拟通过引进技术、合资等方式建成北方最大的钨铜材料厂,并成为五矿集团的重要出口基地。
职工收入提高,地方财政收入增加,集团发展壮大,国家实现了产权结构、企业组织结构、产品结构的调整,国有资本得到了合理的流动、配置和增值。
四平市政府作出的这样一件利国、利民的益事却由于遇到现行企业所得税体制改革滞后而停止。我国现行的企业税收制度基本上分为两大类:流转税与所得税。去年的税制改革只是对原有的流转税制度进行了改革,如将增值税由包干制改为中央、地方分税制,即增值税成为中央、地方共享税。这对于调整、理顺中央与地方利益关系,增强中央对经济的调控能力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对原有的企业所得税体制未同时进行改革,仍然实行原有的企业按不同行政隶属关系缴纳所得税的制度(简称“隶属纳税”)。
现行企业所得税纳税制度规定:中央国有企业及其兴办的企业,企业所得税就地缴纳中央金库(中央财政);地方国有企业及其兴办的企业,企业所得税缴纳地方金库(地方财政);中央、地方合资兴办的股份制企业,其缴纳的所得税,按组建时中央与地方的投资比例分为中央收入和地方收入。
按企业行政隶属关系缴纳所得税,其前提必然是所有的企业都是产权单一的国有企业,所有企业之间均无产权关系。那么这是什么状况?这就是完完全全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企业状况。企业按行政隶属关系划分为条条块块管理正是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管理企业的方式和手段。
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与企业的关系不再是行政隶属关系。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职能分为社会管理职能和国有资产所有者管理职能。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的原则就是要建立公正、公平的市场环境,依靠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宏观调控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管理全社会的企业。从这个意义上讲,政府与国有企业的关系与政府和其他三资企业、股份制企业、私营企业是一样的,应实行相同的管理方式,真正实现政企分开。
从政府的国有资产所有者管理职能的角度看,政府与国有企业的关系不是政企分开的问题,而是理顺产权关系,建立新的产权管理体制的问题,政府以所有者身份与其他所有者一样,依据对企业的出资、持有的产权行使出资者所有权的职能。从这个意义上讲,所有的股东都是平等的。股东和企业之间是出资者与法人企业间关系。而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这就是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与企业关系的本质区别。不认同这一点,建立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就不存在了。
面对市场经济中多层次、多元化、多经济成份的企业组织形态,我们怎么能仍按简单的行政隶属关系来确定企业与政府的关系?按企业行政隶属关系缴纳所得税?
企业资本流动、产权重组的结果或者是形成产权多元化的股份公司,或者是形成母子公司产权关系。产权多元化的股份公司既不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更无法按投资方分税,更何况股权是要流动的,而纳税主体是无法随之变动的。
资本流动和产权重组是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的。按现行企业所得税制的规定,企业资本流动的同时要改变企业所得税纳税主体。由于这种改变必然要调整和变动各级政府之间固有的利益格局,往往使十分合理的资本流动、产权重组行为陷于搁浅,无法实施。
四平市准备继续进行的企业产权流动和重组项目由于按“隶属纳税”体制规定,企业所得税上缴主体由四平市政府转为中央财政或集团公司所在地政府,四平市政府应得的财政收入因此而减少,几桩好端端的企业产权流动和重组项目因此流产。
四平市的案例具有普遍意义。由于企业所得税体制尚未改革,使得跨区域的企业产权的流动难以实现,潜在的资源浪费是巨大的。据了解,美国、日本等市场经济国家公司所得税均实行共享税这种分税制纳税体制。这种体制既有利于资本流动、产权重组,又有利于促使地方政府将发展地方经济的着眼点放在改善本地投资环境,加强基础设施上,而不是直接投资办隶属自己的企业,从而提高本地经济的素质而不是单纯增加数量。
按照国际惯例,规范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体制可实行中央、地方共享税。可规定企业所得税中央、地方分收比例,不论是中央企业、地方企业、股份制企业、三资企业,还是母公司、子公司均按同一比例分别纳税。只有这样,资本流动、产权重组才不会触动、改变政府之间的利益格局;只有这样,企业产权的流动、重组才能按照资本、效益最大化原则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