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企业制度学习研究述评与展望,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述评论文,企业制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引言 制度学习(institutional learning)和制度同构(institutional isomorphism)是源自制度经济学的核心概念,在跨国公司理论研究领域,对阐释跨国企业行为决策也具有很好的适用性。当跨国企业面对东道国迥异的制度环境时,其行为决策只有与当地企业及顾客的行为偏好保持一致,才能在东道国市场获得“合法性”地位,获取更多运营收益(Henisz和Zelner,2005;Peng,2003)。所谓制度同构,是指在相同环境制约条件下,有一种力量促使某一单元与其他单元具有相似的“制约性过程”(DiMaggio和Powell,1983)。跨国企业在进入东道国市场后努力融入该国政治经济体系的制度同构行为始于制度学习(Sirmon等,2007)。跨国企业制度学习并不仅指对东道国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制等常规性显性知识的学习,更是指跨国企业将生产、营销、人事管理等诸多要素融入或植根于东道国制度环境内的一种重要同构行为(Xu和Hitt,2012)。就表现形式而言,跨国企业制度学习的具体方式、路径与跨国企业东道国关系网络构建密切相关且彼此呼应。 近年来,学界围绕制度学习的相关研究日渐增多,主要原因在于: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各国企业以对外直接投资或其他合作方式参与全球生产及全球竞争取得长足进展。在此过程中,母国与东道国的制度距离(institutional distance)会对跨国企业的东道国市场区位选择、进入模式及其他行为决策和绩效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Ando,2012;Darby和Wooton,2010;蒋冠宏和蒋殿春,2012)。更为重要的是,在企业国际化战略多元化的今天,越来越多的跨国企业已不再将制度距离视为企业选择海外市场不可逾越的障碍(尤其针对那些与别国制度环境存在较大差距的国家),反而愈发重视制度同构的作用,并倾向于通过制度学习融入东道国制度环境内,以减少因制度距离产生的摩擦(Markus和Markku,2005),降低跨国企业海外市场经营不确定性(Gompers等,2009;Lindsey,2008),规避“外来者劣势”(Hochberg等,2010;Meuleman和Wright,2009),提高跨国企业在东道国的“合法性”地位,获取更多东道国资源(李军和王玉荣,2013)。就中国跨国企业实践而言,其发展速度及规模均取得骄人业绩,中国企业国际市场进入已涵盖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及新兴市场国家在内的多种不同制度背景的海外市场。但由于对东道国制度环境的漠视或不熟悉,无法植根于东道国制度环境内并充分获取“合法性”地位,也使得中国企业海外投资失利、运营低效及争端冲突事件频发,不仅给企业造成严重的经济利益损失,更影响到中国企业的海外市场声誉及形象。因而,在中国企业大规模实施“走出去”战略的背景下,采取必要的制度学习行为以应对东道国制度环境的差异,将对中国企业规避“外来者”劣势、获取东道国“合法性”地位、提高海外市场运营绩效产生深远影响。鉴于此,系统梳理现有跨国企业制度学习研究成果,在推进跨国公司及国际商务理论研究纵深发展的同时,对中国跨国企业国际化发展战略规划及管理实践也具有重要的启示及借鉴作用。 二、跨国企业制度学习相关概念演进 跨国企业在东道国市场需要面对的首要问题是与母国市场不同的制度环境,这使得跨国企业在东道国市场经营活动中需要承担当地企业无须担负的额外成本,克服当地企业无须面临的经营障碍。而如何通过制度学习来克服或规避上述难题,则成为国际商务及跨国公司理论研究的重要议题。伴随跨国企业制度学习管理实践的深入拓展及相关学科理论知识的交叉融合,国际商务学者研究重点也从专注于制度学习内容(知识学习)逐渐转向聚焦制度学习方式(制度同构行为);随着“心理距离”、“外来者劣势”及“制度距离”、“制度同构”等核心概念的引入,学者们对于跨国企业制度学习概念本质的认知及理解也逐渐深化。 (一)跨国企业的东道国市场知识学习 早期文献显示,不论是国际商务还是跨国公司理论学者都对企业国际化进程中制度环境差异性(“心理距离”)及由此带来的跨国企业东道国市场“外来者劣势”问题给予较多关注,并提出跨国企业进行东道国市场知识学习的必要性。 1.“心理距离”规避与经验知识学习范畴。国际商务学者十分重视企业国际化进程中的知识学习,企业国际化进程理论即为其代表。该理论在沿袭Penrose(1959)企业成长理论的同时,更强调知识学习在企业国际化的进程中的重要作用(Johanson和Vahlne,1977、1990)。Johanson和Vahlne(1977)在其开创性论文《企业国际化过程:知识增长与渐进国外市场投入的模型》中明确指出,企业国际化成长是企业以渐进方式参与国际经营活动的动态过程;在此过程中,为规避母国与东道国市场“心理距离”所产生的不确定性,企业通过经验知识学习(experience learning)获得外国市场知识和企业国际化运作知识与企业对该国的决策行为和资源投入的相互影响、相互作用,这正是企业国际化的机理所在。所谓“心理距离”(psychic distance),是指阻碍或扰乱跨国企业与东道国市场间信息流动的因素,包括语言、文化、政治体制、教育水平、产业发展水平等(Johanson和Wiedersheim-Paul,1975)。此后,Eriksson等(1997)从市场和企业两个维度对企业国际化经验知识进行划分及界定,强调指出以此二者为主要涵盖内容的经验知识是整个企业国际化进程理论的核心解释变量。其中,一类为特定市场知识,即某一特定东道国市场所特有的知识,包括外国业务知识和外国制度知识,这些知识可帮助跨国企业识别东道国市场机会,借助于构建跨国企业国际市场关系网络可获得此类经验知识;另一类则为企业层面的国际化运作知识,即企业参与国际化经营所必备的资源、能力、条件及如何利用这些资源组织管理及发展国际化经营活动的知识,包括企业国际化独特技术能力、管理运作知识经验等;此类知识具有缄默及意会性特征,只能通过企业在市场的经营活动来获得,且仅存在于特定个人头脑中,难以转移和复制,故此种“经验知识”只能通过企业国际化实践“干中学”获得。 2.“外来者劣势”规避与知识学习的细化。早期跨国公司理论学者便开始关注跨国企业在海外市场经营中的竞争劣势现象,即由于母国与东道国市场在地域、制度及文化等方面存在的客观差异,跨国企业在东道国经营需要承担额外成本,以克服当地企业无须面临的经营障碍(Hymer,1976)。这种先天“水土不服症”被Zaheer(1995)称为“外来者劣势”(liability of foreignness)。此后,“外来者劣势”成为跨国公司理论研究中最基本的研究假设之一(任兵和郑莹,2012);而如何克服“外来者劣势”也相应成为关注的焦点。学者们分别从信息不对称(Calhoun,2002)、企业资源观(Sethi和Guisinger,2002;Hennart,1982)、战略管理(Luo等,2002)、海外市场进入模式选择(Eden和Miller,2004)等不同视角探究跨国企业“外来者劣势”的规避问题。但归根结底,跨国企业只有进行必要的知识学习能力培养,才能克服“外来者劣势”,提高其东道国市场竞争优势(Hymer,1976)。 伴随学者对跨国企业知识学习研究的纵深发展,知识学习内容、方式逐渐细化。传统理论侧重于探讨制造、营销能力学习及组织学习等内容。如为迎合东道国消费者偏好,跨国企业需掌握关于当地产品或服务的特殊生产技术及营销知识;为适应东道国环境则需调整组织内部原有结构或程序等(Petersen和Pedersen,2002)。20世纪90年代以后,有学者将知识基础观(knowledge-based view)融入企业国际化研究中(Grant,1996),认为跨国企业针对所有目标国市场都应定期进行必要的知识搜索与获取,及时调整其资源组合及构建新的组织能力,以确保其在目标国市场维持竞争优势(Sirmon等,2007;Kogu和Zander,1993)。也有学者借助模仿学习(imitation learning)概念,探究跨国企业如何通过模仿学习东道国当地企业来提高其“合法性”地位,规避“外来者劣势”。由于跨国企业较难感知东道国制度、文化及社会规范的差异性,模仿当地企业行为决策及偏好可在一定程度上规避相关风险(Rosenzweig和Singh,1991)。Zaheer(1995)的实证研究表明,当外国银行和当地银行在外汇交易方面的行为越相似,外国银行“外来者劣势”感知度就越小。伴随着模仿学习概念的提出,制度理论视角被逐渐引入,为跨国企业制度学习研究拓展了新的空间(任兵和郑莹,2012)。 (二)跨国企业制度学习与制度同构行为 随着国际商务学者将着眼点转移到制度层面,Kostova(1996)首次提出“制度距离”概念。制度距离主要用于衡量东道国与母国间管制、规范及认知层面的差异度,也可简单解释为东道国与母国制度环境的差异性。从制度距离角度探究跨国企业的行为决策及战略规划问题逐渐融入主流国际商务理论体系,成为学者关注的焦点议题(Aleksynska和Havrylchyk,2011;Darby和Wooton,2010;蒋冠宏和蒋殿春,2012)。沿袭原有的跨国企业知识学习研究思路,从制度环境适应及制度距离规避视角探究跨国企业制度学习及制度同构行为也成为跨国公司及国际商务理论学者关注的热点及前沿问题(Ando,2012;Xu和Hitt,2012;Tseng和Chou,2011;Lin等,2009;李军和王玉荣,2013)。 然而,与传统理论中提及的知识学习或经验知识学习相比,新的制度学习更凸显了制度学习方式的特征(见表1)。Sirmon等(2007)指出,制度理论视角下作为跨国企业进入东道国市场后努力融入该国政治经济体系的重要制度同构行为,制度学习与其他类型知识学习在本质内涵上存在较大差异。具体来说,就学习内容而言,制度学习是指跨国企业为适应并植根于东道国制度环境内,对东道国制度环境相关知识的学习(Xu和Hitt,2012);就学习方式而言,制度学习并非指跨国企业简单地对东道国社会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制等常规性、显性知识的学习;而是指跨国企业将生产、营销、管理及人事等诸多要素融入或植根于东道国制度环境内的一种同构行为;从表现形式来看,跨国企业制度学习方式、路径与跨国企业东道国关系网络构建有异曲同工之处(Sofka和Zimmermann,2005;Luo等,2002)。 三、跨国企业制度学习方式和路径探索 North(1990)指出,一个社会的制度架构(institutional framework)提供了一整套游戏规则,用以约束、规制、调控整个社会经济活动。North进一步将制度架构分为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前者包括一个国家正式颁布的政治、法律、经济及契约方面的规章制度,后者通常嵌入于一国社会文化及意识形态之中,包括社会所认可的行为规范、准则、价值观及习俗等。这些正式、非正式制度架构能够对跨国企业的行为决策产生深远而重要的影响。相关文献显示,学者们大多将研究主体聚焦于发达国家和新兴市场国家的跨国企业,从制度距离或“外来者劣势”规避视角,在制度架构内探究跨国企业制度学习的方式、路径问题;而不同制度情境下具体制度学习方式、路径又与跨国企业东道国关系网络构建密切相关且彼此呼应。东道国关系网络构建是指跨国企业在东道国市场上与其商业伙伴、竞争对手、当地政府、社会团体等之间的关系构建(Johanson和Mattsson,1988),构建途径不仅包括正式契约,还包括非正式协议(联盟)、情感联系及其他灵活多样的方式。 (一)发达国家跨国企业制度学习的方式和路径 相对而言,发达国家通常拥有较高水平正式性制度架构,当其面对与母国市场制度环境存在较大差异的东道国市场时(通常表现为低水平正式性制度架构、高水平非正式制度架构),为融入或植根于当地东道国市场而进行制度学习尤为必要,具体制度学习方式、路径选择也有规可循。 1.非正式关系网络构建。通常,当一国正式制度架构水平较弱时,非正式制度架构作为替代将会发挥更为重要的影响作用(Batjargal等,2012),非正式关系网络在该国制度环境中发挥作用也更为突出(Park和Luo,2001;Peng和Luo,2000;Earley,1989);此种情境下发达国家跨国企业往往更倾向于采取非正式关系网络构建方式进入东道国市场,以降低承诺水平,提高跨国企业在东道国市场的“合法性”地位(Sofka和Zimmermann,2005)。 就具体路径选择而言,现有文献显示,常规性扩张或并购战略在此类东道国市场不具有普遍适用性;而基于企业间非正式关系网络构建(联盟)、依靠私人信任关系或与相关决策者之间达成非正式协议等方式,反而更有助于提升跨国企业在东道国市场制度的学习速度、制度环境嵌入(institutional embeddedness)水平(Xu和Hitt,2012)及业务拓展与业绩增长(Peng和Heath,1996)。 相关学者对此也提供了经验数据验证,并尝试在实证研究中引入关系网络工具性理论的研究成果。如Lin等(2009)以正式制度架构为着眼点,探究中国制度架构如何影响在华美资企业并购行为,结果显示美资企业在华产业联盟所处的中心度及结构洞位置不仅直接影响美资企业在华的并购行为及数量,对其组织学习意愿也产生了重要影响;而东道国(中国)制度建设水平则发挥着重要调节作用。李军和王玉荣(2013)针对跨境风险资本对华投资的实证研究也指出,跨境风险资本投资方为降低在华投资过程中因东道国制度距离而产生的不确定性,往往更倾向于采用联合投资网络形式以便利其制度学习及东道国市场进入;相关实证研究显示,跨境风投机构网络中心性在其制度学习及东道国市场进入关系中发挥着显著的中介作用。尽管上述实证研究重点多集中于以联盟形式为代表的非正式关系网络构建,但实证研究方法及结论对于基于非正式关系网络构建方式及路径探索的跨国企业制度学习纵深发展仍有参考借鉴价值。 2.正式关系网络构建。尽管通常情况下多数跨国企业会选择以构建正式关系网络(契约)方式进入东道国市场,但面对与母国存在较大差异的制度环境时,发达国家跨国企业制度学习过程中在正式关系网络构建的路径选择上更倾向于采取低水平股权控制或资源承诺模式(通常表现为合资企业),而放弃较高水平的股权控制或资源承诺模式(企业并购、全资子公司等),用以降低制度距离引发的不确定性经营风险(Ando,2012;Agarwal和Ramaswami,1992;Hill等,1990);尤其是当面对东道国较为严苛的正式制度架构时,跨国企业也会放弃在东道国市场的企业经营控制权以获取“合法性”地位(Chan和Makino,2007;Yiu和Makino,2002)。此外,也有学者指出,低水平股权进入模式会引发跨国企业在东道国市场更多的学习机会及更快的学习速度;相对而言,较高水平股权进入模式虽然可提供更高程度的企业控制权,但并不利于学习机会获取及学习速度提升(Xu和Hitt,2012)。此观点是否可靠仍需后续学者的经验数据验证及支撑。 3.灵活多样的制度同构学习形式安排。不论是正式或非正式关系网络构建都不失为跨国企业制度学习方式、路径的积极探索及尝试,跨国企业可依据母国与东道国制度距离的差异性而有所侧重。但是,现有文献也显示,跨国企业无论以何种方式或路径进入东道国市场,都会面临不同程度“外来者劣势”。与低水平市场进入模式相比,高水平股权控制或资源承诺模式将会为跨国企业带来更大程度的不确定性及“外来者劣势”(Eden和Miller,2004;徐明霞等,2010)。因而,深入探究及拓展有利于跨国企业制度学习效果和更为多样性的制度同构学习形式尤为重要。 具体来说,跨国企业制度学习方式、路径不应仅局限于东道国市场进入模式选择,还应涉及当地投融资、人力资源开发及对当地相关劳务服务带动等一系列东道国市场关系网络构建内容(Meuleman和Wright,2011;Jones,2010;Makela和Maula,2008),如正式契约关系下辅之以适宜的人力资本开发利用形式。采用绿地投资模式(高水平资源承诺)的跨国企业可通过安排母国员工担任关键管理职位以降低“外来者劣势”;采取收购兼并模式(低水平资源承诺)的跨国企业可通过建立东道国市场声誉、雇用当地员工及与当地管理者分享控制权等方式融入或植根于东道国制度环境内,从而进行更好的制度学习(Klossek等,2012)。此外,针对一些特殊类型跨国企业制度学习方式,现有研究也作出了积极探索,如李军和王玉荣(2013)研究发现,跨境风投在华制度学习方式通常表现为:在国内城市设立办事处、以“Fund of Funds”方式投资国内风投机构(也就是将其国际一般合伙人身份变成国内有限合伙人身份)、设立人民币基金账户及采取“旅行者VC”模式(风险投资家会“匆匆飞来中国,再匆匆离去”)等。整体而言,跨国企业制度学习,即跨国企业将生产、营销、管理及人事等诸多经营要素融入或植根于东道国制度环境内的同构学习行为(Xu和Hitt,2012),应赋予更为灵活多样的形式选择及安排;而就此问题的关注及系统探究也将成为相关学者后续研究的重点及未来研究方向。 (二)新兴市场国家跨国企业制度学习的方式和路径 近年来,随着以“金砖国家”为代表的大量新兴市场国家跨国企业逆向型(针对发达国家)对外直接投资发展,使得越来越多国际商务及跨国公司理论学者开始关注新兴市场国家跨国企业制度学习问题。现有研究大多将新兴市场国家跨国企业作为一个整体,探究其在东道国市场,尤其是发达国家东道国市场环境中制度学习的必要性及具体方式、路径问题。新兴市场国家通常处于正式制度架构水平较低或弱正式制度架构体系下,这些国家的跨国企业在对外直接投资过程中,尤其在对正式制度架构水平较高或强正式制度架构体系的发达国家进行逆向对外直接投资时,不仅会遭遇跨国企业通常所面临的“外来者劣势”(Eden和Miller,2004;Zaheer,1995),还会面临“新进入者劣势”(liability of newness)(Luo和Rui,2009;Luo和Tung,2007),以及缺乏在发达国家强正式制度环境下企业运营及管理经验等问题(Xu和Hitt,2012)。鉴于此,新兴市场国家跨国企业的制度学习方式、路径也应凸显其自身特征及研究重点。 1.重视正式制度架构内的制度学习及路径选择。新兴市场国家跨国企业多习惯于非正式制度架构强于正式制度架构作用的市场运营环境(Peng和Heath,1996),因而,重视正式制度架构内的制度学习及学习在强正式制度环境下的企业运营模式成为新兴市场国家跨国企业国际化发展成功的关键。现有文献表明,当面对东道国较为严苛的正式制度架构时,跨国企业往往会选择水平较低的股权控制模式(合资企业等)或放弃在东道国企业的经营控制权,采取非股权模式(出口、合同协同等)进入东道国市场,以获取“合法性”地位(Chan和Makino,2007;Yiu和Makino,2002)。 饶有兴趣的研究还显示,新兴市场国家跨国企业对发达国家东道国市场进入模式中基于股权形式的差异性安排与跨国企业制度学习需求层次及重点存在关联性(Xu和Hitt,2012)。例如,基于经济制度的制度学习,通常会引发跨国企业采取以股权进入(合资企业、企业并购、全资子公司等)或非股权进入(出口、合同协议等)在内的多种东道国市场进入模式;基于监管制度的制度学习,跨国企业采用股权进入模式要比非股权进入模式更为有利;而基于政治制度的制度学习,相比其他进入模式,以全资子公司形式进入东道国市场则是跨国企业的最佳选择。此研究结论无疑将对新兴市场国家跨国企业逆向型国际化发展战略规划及管理实践具有重要启示及借鉴作用。 2.发挥非正式制度架构下制度学习的资源及优势。鉴于新兴市场跨国企业对于非正式制度架构更为熟悉,因而对于同样以非正式制度架构为主导的国家(多为发展中国家)为东道国的制度学习方式、路径也多以非正式关系网络构建为主。对此,新兴市场国家跨国企业拥有其自身先天优势(Batjargal等,2012)。与东道国企业建立产业联盟,与东道国政府相关部门、行业协会等官方、半官方、非官方机构间关系网络的广泛构建,依靠私人信任关系或与相关决策者之间达成的非正式协议(Peng和Heath,1996;周劲波和黄胜,2013)等,无疑更有利于降低新兴市场国家跨国企业在发展中国家市场的经营风险,减少其经营不确定性;同时也更有利于跨国企业获取东道国市场合法性地位,植根于东道国制度环境内。 整体而言,国内外学者关于新兴市场国家跨国企业制度学习的研究成果较少。一方面,新兴市场国家跨国企业成功且具代表性案例有限,而失败个案则呈多样化;另一方面,新兴市场国家跨国企业制度学习仍属新兴的前沿性议题,一般性科学规律的系统归纳总结还需进一步深入。与此同时,中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及新兴市场成员,近年来中国企业国际化发展速度及规模均取得骄人业绩;中国企业国际化发展过程中围绕制度距离、制度学习等相关议题已经引起研究者的关注(吴晓波等,2012;阎大颖,2011),此类问题无疑也将成为未来国际商务及跨国公司理论研究的热点及焦点。 四、跨国企业制度学习效果测度 现有文献对跨国企业制度学习必要性及制度学习方式、路径等相关内容的研究已有一定程度的积累,但仍鲜见针对跨国企业制度学习效果(如度量维度划分、指标选取、量表开发、度量方法等)的系统论述。尽管如此,系统回顾现有研究文献仍可得出一些积极且有意义的研究结论及启示,为后续相关实证研究提供重要借鉴及参考。 (一)跨国企业制度学习效果测量维度 1.“外来者劣势”规避及其结果变量参照。鉴于跨国企业制度同构、制度学习的根本动因是有效规避母国与东道国间客观存在的“心理距离”和“制度距离”及由此产生的“外来者劣势”,因而系统梳理“外来者劣势”实证研究中结果变量的选取及度量无疑对跨国企业制度学习效果测度有重要借鉴意义。 现有文献显示,跨国企业“外来者劣势”存在性问题的实证研究大多将跨国企业东道国运营绩效作为重要的结果变量予以考量。具体度量指标中除经常涉及的跨国企业东道国市场利润率(Zaheer,1995)外,还包括跨国企业东道国市场生存率(Zaheer和Mosakowski,1997)、东道国市场退出率(Hennart等,2002;潘镇等,2008),东道国市场运营效率(Miller和Richards,2002;Miller和Parkhe,2002)、东道国市场交易量(Lu和Hwang,2008)及东道国市场跨国企业遭受的诉讼率(Mezias,2002)等。充分参照及借鉴上述测度指标,对后续跨国企业制度学习效果测度的实证研究将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2.“合法性”地位获取及同构效应结果测度。制度同构概念强调的是“合法性”及趋同化(同质化)过程的“恰当性逻辑”(DiMaggio和Powell,1983),而现有制度学习相关文献也指出,当面对与母国迥异的东道国制度环境时,跨国公司或者放弃在东道国市场的企业经营控制权(Chan和Makino,2007;Yiu和Makino,2002),或者模仿学习东道国当地企业行为方式(Zaheer,1995;Rosenzweig和Singh,1991),或者通过与东道国企业建立联盟关系,借助其在东道国市场关系网络中嵌入的声誉或信誉资源(Markus和Markku,2005),等等,以便获得或借此提高跨国企业在东道国市场的“合法性”地位。尽管现有文献已经表明“合法性”地位获取与跨国企业制度同构行为最终目的及效果的关联性,并为跨国企业制度学习效果测度提供理论基础,但“合法性”地位获取如何度量、有哪些客观指标数据可参考、主观构念如何设计及相关量表怎样开发等在现有文献中鲜有提及,而这些也将成为后续学者实证研究的重点及难点。 (二)跨国企业制度学习效果的比较 基于不同制度学习方式、路径的跨国企业制度学习效果的比较研究无疑是实证研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如上所述,现有研究仅能梳理出不同研究主体(发达国家和新兴市场国家跨国企业)面对与母国制度环境差异较大的东道国市场,基于不同(正式/非正式)制度架构下的制度学习方式、路径的分类比较,更加全面系统的实证分析比较研究仍然鲜见。鉴于当前相关研究进展及研究局限,此类研究仍存在较大拓展空间。 1.基于国别数据的比较分析。现有针对制度学习方式路径的实证研究多集中于单一研究主体,如在华美资企业(Lin等,2009)、在华外资企业(李军和王玉荣,2013)、在德华资企业(Klossek等,2012)或日资跨国企业(Ando,2012)等,相关研究不仅研究主体分散,研究视角也不同,尚不能构成系统的国别分析比较。基于现有研究基础,未来研究可在聚焦单一研究主体(如锁定母国)的同时,对东道国进行国别分析比较,实证检验特定母国跨国企业在不同东道国市场制度环境下的制度学习方式、路径及其效果;也可以对比分析不同母国的企业在同一东道国市场制度环境下的制度学习方式、路径及效果。 2.基于行业数据的比较分析。相关实证研究中与行业相关的分析多集中于制造业(Ando,2012;Klossek等,2012;Lin等,2009),也包括一些金融服务行业(Markus和Markku,2005;Zaheer,1995;李军和王玉荣,2013),但是仅针对单一特定行业跨国企业制度学习的实证研究仍然无法构成行业数据的比较分析。鉴于此,在既定母国与东道国市场制度环境下,选取有代表性的行业数据,探究多行业情境下跨国企业制度学习方式、路径及效果的分析比较将更具理论价值及实践意义。 五、未来研究展望及启示 现有文献围绕跨国企业制度学习相关问题研究已有所积累,但借助上述文献述评不难发现,跨国企业制度学习研究领域仍存在一些十分重要但现有研究挖掘不深因而有待深入探究的议题。 1.跨国企业制度学习方式、路径与东道国关系网络构建内在机理的细化。跨国企业制度学习方式、路径的现有研究多集中于探究跨国企业东道国市场进入模式,而对市场进入后,如何将生产、营销、管理及人事等诸多要素融入或植根于东道国制度环境内的后续制度学习方式、路径研究不足;尤其是如何与东道国政府官方机构、民间机构、上下游合作企业及当地员工团体等构建高效且具有多样性的关系网络的相关研究稍显滞后。而相比于前者,跨国企业后续制度学习方式、路径选择对其获取东道国市场“合法性”地位、规避“外来者劣势”及提高东道国市场运营收益的积极作用更为显著。此外,影响跨国企业制度学习方式、路径选择的前置变量的系统识别及实证检验,关系网络工具性理论研究成果(如网络中心度、结构洞、网络联结等)在理论模型中的应用,以及基于国别及行业分析框架下的一般性规律总结,都需要进一步深入剖析及阐述。 2.注重情境化及本土化问题研究。管理学研究的趋势之一是愈发注重情境化问题,由此也引发国内学者对于本土化问题的关注(Tsai,2006)。现有文献大多将中国涵盖在新兴市场国家内作为一个整体进行系统探究,但鉴于当前中国所处的特殊制度环境,其制度体系建设的推进方式、正式和非正式制度构架既与发达国家存在较大的差异,也与其他新兴市场国家及发展中国家存在一定程度的差异性,因而将中国情境作为一个特殊的考察对象,无论是研究在华跨国企业制度学习还是中国跨国企业制度学习都具有理论和实践意义。跨国公司制度学习研究的回顾与展望_制度理论论文
跨国公司制度学习研究的回顾与展望_制度理论论文
下载Doc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