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化驱动消费的现实悖论--兼论中国经济拉动模式的转变_城市经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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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0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7636(2010)04-0026-06

2009年年末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议题之一,就是把扩大居民消费、拉动内需与城市化结合起来。这一战略将扩大消费融入城市化进程当中,赋予了城市化以新的发展内涵。

在我国,投资、消费和净出口这三驾马车呈现出拉力不均衡的状态,投资比重过大、外贸依存度高等问题日益凸显。在当前全球金融危机背景下,我国的4万亿元投资计划正在稳步推进,很好地弥补了外贸需求萎缩的冲击。但此种政府大规模投资是指向性强、效应大、见效快的适用于非常时期的“强心针”,往往受制于地方政府配套能力而具不可持久性。另据英国经济政策研究中心报告:2009年全球贸易保护主义呈抬头之势,中国成为贸易保护主义的最大受害国。投资是消费的引致需求,归根到底是为消费服务。因此,我国只有从过去过于依赖投资和外贸出口的发展方式向依靠内需,特别是消费的拉动方式转变,才能摆脱不利的国际经济环境,真正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当前我国城市化率已逼近50%,处于走向城市化国家的关键时期。城市是消费的主要空间载体,要实现经济拉动方式的上述转变,最终依托则必然是城市化。

一、城市化驱动消费的理论机制

英国经济学家凯恩斯(Keynes,1936)出版专著《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提出一国的就业水平是由有效需求决定的,心理上的消费倾向使得消费的增长赶不上收入的增长,因而引起消费需求不足。美国著名经济学家刘易斯(Lewis,1954)提出发展中国家经济的“二元结构模型”,探讨了传统农业部门的劳动力转移和现代工业部门的就业,表明城乡在劳动生产率、居民收入和消费上表现出很大差异。中国学术界,一些学者(蔡昉,2000;田成川,2004;巴曙松,2006;苏剑,2006)提出通过加快城市化促进消费。原因如下:

首先,城市化有利于提高收入水平。伴随着大量的信息、资金、技术等生产要素汇聚城市,城市的市场氛围、创新环境产生巨大的聚集效益和规模效益,使生产要素市场尤其是劳动力市场能够更好地发育,在城市能获得相对于农村工资率更高的就业机会,而农村劳动力的边际生产率随着人口的不断流出而提高,由此也获取了更高的劳动报酬。

其次,城市化有利于改善消费环境。城市化水平的提高会带来商业机构不断涌现,各项服务功能不断完善,可通达性增强,购物更加方便快捷。另外,城市汇集了丰富的高档消费。城市化水平提高以后,居民除了对基本日常消费的需求增加外,对高档服务型消费的需求也越来越高。城市社区的高度聚集和更为通畅的信息传递渠道,使得商品信息交流更加迅捷,攀比效应和广告诱惑使得包含新迁入者在内的城市居民改变着原有消费观念,接轨于更高层次的消费水准。

二、城市化拉动消费在我国的现实悖论

(一)城市化发展现状

按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计算,自1978年以来的三十余年里,我国的城市化水平已由最初的17.92%上升至2008年的45.68%,为1978年的2.55倍,年均提高0.925个百分点。自1991年到2008年,直辖市由3个增加到4个,地级市由187个增加到283个,县级市由289上升至368个。总体而言,我国的城市化发展速度较快(见表1),城市服务功能日臻完善,以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唐三大城市群为龙头的十一大城市群初步成型。

图1 1978-2008年中国总消费率、居民消费率趋势

(二)消费需求现状

理论上,城市化的发展能够很好地促进消费增长。但对于我国而言,却存在着理论与现实的背离。

1.消费率偏低,消费倾向下降

虽然我国的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但由居民消费和政府消费构成的总消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即总消费率却呈现出不升反降的总体态势。如图1所示,从1978年至2008年,总消费率由1978年的62.1%下降为2008年为48.6%,下降了13.5个百分点;其中总消费构成中的居民消费占GDP比重,即居民消费率由1978年的48.26%下降至2008年的34.51%,下降了13.75个百分点。

无论是总消费率还是居民消费率,中国与其他发达国家均存在着较大差距。如表2所示,自1978年至2008年,西方七国的年均总消费率,美国为82.66%,最低的日本为70.78%,均远远高于中国同时期的60.52%;就居民消费率而言,1978-2008年,美国年均居民消费率为66.61%,最低的日本为55.30%,也是远远高于中国的47.11%。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消费率,在人均GDP达到1000美元后会逐渐上升,并稳定在较高水平,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而我国2008年人均GDP已突破3000美元,达到3200多美元,但是总消费率和居民消费率不仅过低,而且呈逐年下降趋势,偏离了世界经济发展的一般趋势。同时,我国的总消费量增长与世界其他国家呈现的同步或略高于GDP增长的趋势也不相符。

用城镇家庭平均每人消费支出占其人均可支配收入比重表示的城镇居民消费倾向,由1978年的90.62%下降到2008年的71.24%,降幅高达19.38个百分点;用农村家庭平均每人年消费性支出除以其人均年纯收入所得比值表示的农村消费倾向,由1978年的86.87%下降至2008年的76.90%,下降了9.97个百分点。与城市化率的不断上升相对照的是,不仅全国总消费率和居民消费率在下降,城乡居民的消费倾向自1988年以后始终在下降,农村居民消费倾向虽偶有上升,但也基本呈下降之势(如图2所示)。

图2 1980-2008年城乡居民消费倾向(单位:%)

2.消费的经济贡献率和拉动率趋于弱化

如表3所示,从1999年至2008年这十年间,最终消费支出对经济的贡献率由74.7%下降到45.7%,对经济的拉动率从5.7个百分点下降到4.1个百分点。相比之下,资本形成对经济的贡献率和拉动率则一直攀升,分别由23.7%上升至45.1%,由1.8个百分点上升至4.1个百分点。即使在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外贸需求骤降的2008年,净出口对经济的贡献率和拉动率仍分别达到9.2%和0.8个百分点。相比之下,最终消费对经济发展的作用有待进一步挖掘。

3.城乡收入水平和消费水平差距在逐渐拉大

按现价计算,1978年城镇家庭平均每人可支配收入为343.4元,同期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年纯收入133.6元,城乡收入比为2.57。但是到了2008年,我国的城镇家庭平均每人可支配收入为15780.76元,同期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年纯收入为4760.62元,此时的城乡收入比已放大至3.31,城乡收入比最大的年份是在2007年,达到了3.33。由此可见,尽管国家不断加大了各种支农惠农政策的实施力度,但城乡收入水平差距扩大局面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缓解。

收入差距必然引起消费差距。对发展中国家而言,城市化对消费的最大作用是通过减少农业人口、提高农村人均消费而促进消费结构升级与规模扩张。但是,中国城市化恰恰反之,带来了城乡消费结构的日渐分化。自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居民人均消费与城镇居民的差距在逐渐拉开。以农村居民为1进行测算,城乡消费水平比由1978年的2.9上升至2008年的3.6,反映了当前的快速城市化在一定程度上是以牺牲农民福利水平为代价的(见图3)。

图3 1978-2008年我国城乡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和消费水平比

4.城乡消费结构、政府居民消费结构不尽合理

自1999年至2008年的10年间,按城乡划分,城镇居民消费占总消费的比重一路攀升,相反,农村居民消费比重则不断下跌,由1999年的34.8%降至2008年的25.1%,跌幅约为10个百分点,这在一定程度上与大量农村居民转移至城镇有关。但是,若按居民、政府来划分总消费,在这十年间,居民消费比重由75.3%下降到72.7%,政府消费比重由24.7%上升至27.3%(见表4)。

三、城市化驱动消费的计量论证

为进一步论证城市化对消费需求是否具有促进作用,本文拟对按常住人口平均计算的居民消费水平和城市化率进行协整分析及因果关系检验。

1.指标选取与数据处理

所选取数据为1978年至2008年共31年的年度数据,用城镇人口比重表示城市化率urb,用剔除了物价影响的真实居民消费水平来表示居民消费需求rc。为适当消除异方差对数据平稳性的影响,对变量取自然对数,用lnurb和lnrc表示。原始数据均来自中经网经济统计数据库。

2.平稳性检验

对lnurb和lnrc进行ADF单位根检验,结果如表5所示。

从检验结果可以看出,lnurb和lnrc为非平稳序列,而其一阶差分均为平稳序列,即两变量均为一阶单整Ⅰ(1)。因此,可以进行这两个变量间的协整关系检验。

3.协整检验

采用EG两步法对lnurb和lnrc进行协整关系检验,从而揭示两变量是否存在长期稳定的均衡关系。协整回归模型为:lnrc=α+βlnurb+ε。首先对lnrc和lnurb进行回归,得出:

=0.991048,F=3210.658,对回归残差序列ε进行ADF单位根检验,得检验统计量值-3.169257,小于显著性水平为0.01时的临界值-2.650145,因此残差序列ε为平稳序列,表明lnurb和lnrc具有协整关系,城市化率和居民消费水平存在长期稳定关系。

4.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

协整检验虽可以揭示变量间是否存在长期均衡关系,但该关系是否构成因果关系还需要进一步验证,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可以解决该问题。格兰杰因果检验的变量应是平稳的,因此应对两变量的一阶差分,即dlnrc和dlnurb进行格兰杰因果检验,滞后期分别为1期至5期。所有结果均显示,城市化水平提高不是居民消费需求增长的原因,居民消费需求增长也不是城市化水平提高的原因。这一结论再次验证了我国城市化与消费的现实关系与理论相悖。

四、城市化未能启动消费的原因

1.城市化发展非均衡

城市化发展的区域差异会影响到经济的均衡性,进而对收入增长、消费环境改善产生影响,导致消费结构的区域差异,阻滞整体消费潜力的发挥。我国东部地区聚集着大量的高素质人才和先进的技术要素,城市能级结构较为合理,网络辐射强度大,消费潜能得到全面释放。而中西部地区的城市化发展与东部的差距相对悬殊,城市网络不协调,不能形成整体扩张力,受信息不畅等因素影响,削弱了对消费的拉动作用。该情况在东中西部地区比较来看,差异甚为明显。即使在多数省市内部,也存在着区域内城市化发展差异导致消费差别过大的问题。

2.社会保障存在二元结构

我国财政在住房、医疗、养老等方面的社会保障投入明显不能够满足城市发展的实际需要,这些直接关系到居民生活质量的重大问题,助推了基于存钱买房、养老和防病等意愿的储蓄动机,削弱了本应释放的消费能量。同时,城市内部社会保障也存在二元结构。城市中既有城市原居民,又有失地农民和外来进城务工人员,这类转化而来的新市民虽然形式上已长期居住在城市,但在就业、医疗、养老保障、子女教育等方面却享受不到与城市居民同等的待遇,处于被边缘化状态,其消费需求因而受到严重制约。

3.城市发展对消费的挤占

城市生活成本畸高挤占消费。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虽然房地产投资大幅增加,但同时房价恶意炒作现象也甚为突出,以购房开支为核心的城市生活成本非正常“飙升”,导致尚无住房或存在还贷压力城市居民的流动性约束,挤占了本应用于消费的市场购买力。此外,失地农民权益受损严重。城市拓展过程中,征地拆迁本无可厚非,但部分地方把城市化与农民权益对立起来,在强制获得郊区农民土地后,不仅土地补偿和拆迁安置标准过低,而且没有提供足够的生产生活保障措施,使得部分农民失去了最初尚能从土地上获得的低值保障,导致因拆返贫。

4.收入分配结构失衡

我国的收入分配结构属“哑铃”状,而不是正常的“纺锤”状。一般来说,高收入居民的消费倾向较低,而中低收入居民的消费倾向较高,即收入分配与居民消费成反比。就我国现状而言,一方面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农村居民收入比重大幅下降;另一方面,城乡居民内部收入差距也在拉大。占人口比重多数的中低收入家庭的收入比重在下降,居民收入正在逐步向少数高收入群体集中,小部分人集中了大部分的储蓄,使得占人口多数的中低收入家庭消费动力不足,影响国内整体消费需求的稳定增长。

因此,以城市化激发消费,实现经济拉动方式转变,需从发展城乡经济、优化收入分配结构、深化社会保障等几方面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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