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万贫困人口享受城市低保,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低保论文,贫困人口论文,城市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据国家民政部最新统计,截至今年7月10日,全国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贫困居民已经达到1930.8万人,初步实现了应保尽保。
目前的城市贫困人口绝大部分是特困职工、失业人员及其家属,其中特困职工981万人,占50.8%,失业人员299.3万人,占15.5%,特困职工及失业人员家属554万人,占28.7%,“三无”人员96.5万人,占5%。城市贫困人口主要集中在中西部地区、老工业基地和资源枯竭矿山较多的地区。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四川等省,低保人数都在100~150万人左右;河北、山西、内蒙古、安徽、山东、重庆、云南、陕西等省,低保人数都在50~100万人左右。
据了解,目前全国各地城市低保并没有统一的标准,总体上较为发达的东部高于西部,全国月平均低保标准为152元。东部沿海地区12个中心城市(其中3个直辖市、5个计划单列市和广州、福州、杭州、济南4个省会城市)低保标准在月人均200元以上,最高的深圳市为319元;其余23个省会城市和1个直辖市,低保标准在140至200元之间;地级市的低保标准一般为130元左右;县和县级市的低保标准在100元左右。
近几年来低保资金一直呈增长趋势,2000年,全国各级财政共投入低保资金29.6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8亿元,省及省以下地方财政21.6亿元。2001年,全国低保资金54.2亿元,其中中央财政23亿元,省及省以下地方财政31.2亿元。今年,全国用于低保的财政预算资金已经达到105.3亿元,其中中央财政46亿元,地方各级财政预算安排59.3亿元,地方财政比2001年多安排28.3亿元,增加了91%,有效地缓解了低保资金的供需矛盾。
在今年的地方各级财政预算中,省级财政安排预算20.4亿元,地市级18.5亿元,县级20.3亿元。省级财政预算安排超过1亿元的有上海、辽宁、黑龙江、广东、云南、重庆、新疆7个省份,其他省份一般在2000~5000万元,福建、内蒙古、贵州、宁夏、海南5省区的省级预算不足2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