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金融市场模式及中国面临的新选择,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论文,金融市场论文,模式论文,国际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本世纪80年代以来,伴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进程,国际经贸、金融联系进一步紧密,国际金融朝着全球一体化的方向发展,其主要表现就是各国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的国际化。国际经贸和金融的发展事实说明,任何一个国家要想谋求本国经济的迅速发展,都不可能脱离国际金融市场。这种趋势在90年代和未来的21世纪将会更加明显。我国要加快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参与国际经济大循环,就必须加快金融国际化的步伐,积极参与国际金融市场的竞争,充分利用国外的市场、技术和资金,促进我国经贸、金融的蓬勃发展。
一、国际金融市场的发展模式
从19世纪末叶到本世纪90年代的100多年中, 国际金融市场的形成和发展,大致可以分为两种模式:
模式1:传统型的国际金融市场模式。 这种类型的金融市场的基本特征是:(1)以较大的国内和国外规模经济的一定发展为基础, 在综合国力强盛、对外大量资本输出的基础上形成的。国民经济的高度发展是金融走向国际市场的前提条件。(2)国内金融市场蓬勃发展, 是在经济与金融的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的,一般都经过区域性金融中心、全国性金融中心、国际金融中心三个阶段。例如伦敦、纽约的国际金融市场就是这样发展起来的。(3)健全的、 成熟的市场经济体系和机制的制度基础。传统的国际金融市场模式大都是形成和发展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这些国家都有共同的经济制度基础,即发达的市场经济制度,包括日本式、美国式和德国式等许多典型的市场模式。市场模式是金融模式的体制来源。
模式2:新型的国际金融市场模式,即利用优惠的财政、 金融政策与宽松的外汇管理制度,在短期内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新型国际金融市场。其形成期较晚,最典型的就是60年代前后,在后起的国家或地区兴起的,以从事离岸金融业务为主要特征的东京、香港、新加坡、巴哈马等市场。由于这些市场所在地政局稳定、经济发展较快,地理位置和金融机构设施,邮政、通讯和服务业等方面具有不可取代的优势,加之政府根据本国和本地区经济发展战略的需要,通过特殊政策加以积极引导,使这些市场较快地发展成为国际金融市场,从而促进和推动这些国家和地区经济的发展。这种以从事离岸金融业务为主要特征的国际金融市场,具有三个最明显的特征:(1)以非居民交易为业务对象, 与国内金融、涉外金融业务相分离,所以也可称为境外市场。(2 )不受所在国金融及外汇管理法规的管制,资金可自由汇往国外,经营灵活,是完全自由化的国际金融市场。(3)利润较高, 并能从事其在本国所不允许的某些业务,还可在存款准备金、税收等方面享受优惠政策。因此,离岸金融可以吸引巨额资金在市场上往来交易,这对于发展中国家降低资金筹措成本,引进和利用外资,弥补国内的资金缺口,促进经济起飞,是十分有利的。
目前,世界上已有各种形式的离岸金融市场,如:欧洲的伦敦、马恩岛、卢森堡等,美洲的纽约、温哥华、蒙特利尔,亚洲的东京、新加坡、香港、马尼拉等,加勒比海地区的巴哈马、百慕大、开曼岛、巴拿马等。其类型不尽相同,各有特色,但根据它们的业务经营特点,大致可划分为(1)内外一体型(也可称伦敦型), 其特点是:在岸业务与离岸业务平等共存,二者没有严格的界限,市场参与者能够免受金融限制,自由进行金融交易,居民和非居民、本币和外币的管理不加区别,经营范围的管理比较宽松,租税负担也相同;并无特殊优惠政策,如伦敦和香港的金融市场即属此类。(2 )内外分离型(也可称纽约型),其特点是把境内金融市场与离岸金融市场严格分离开来,这种分离不是地域上的分离,而是从事离岸金融业务的银行,把在岸与离岸两个市场的业务,实行分帐管理,各设一套帐薄,两个市场的税收负担、存款准备率、存款利率都不一样,资金不能在两类帐户之间转移,以免境外金融干扰和冲击国内金融。纽约、新加坡、东京、台湾等都采用这一模式。(3)簿记型(也可叫避税港型), 其特点是资金的来源和投放均是非居民,没有外汇管制,不征收有关税费,政府的法规对银行国际性经营影响较小。由于缺少像伦敦、纽约那样的大型金融市场的基础设施和基本条件,这种类型的离岸金融市场,没有实际的境外资金交易,国际性银行只不过在那里开立帐户,是一个记帐中心,其目的是通过市场记帐,以达到逃避交易市场所在地的管理和税收,如百慕大、巴哈马、马恩岛等地的离岸金融市场均属该类型。(4)渗漏型, 这是在分离型基础上开放了一条国内企业利用离岸帐户外资的渠道。即允许境外帐户上的资金,贷给需要外汇的所在国国内企业。基于以上四个类型的特点和我国经济发展的要求,我国建立离岸金融市场,应选择适合本国国情的目标模式。
二、我国建立离岸金融市场的可行性
首先,我们看国际环境条件。当前建立离岸金融市场已是全球金融的发展趋势。进入90年代后,世界经济增长率摆脱了连续三年在1 %上下徘徊的局面,整个形势趋于好转,振兴经济已成为当今世界的主旋律。乌拉圭回合谈判成功,跨国资金周转活跃,区域经济合作迅速发展以及市场经济的全球化等等,必将进一步推动全球性的金融国际化进程。与此同时,国际资本流动在规模、流向和结构上都发生了极大的变化。西方国家由相互投资占主导地位逐步把目标转向日本、台湾、韩国、新加坡等国家和地区,这在无形中形成了世界经济向亚洲转移的趋势。国际资本的东移,无疑给包括我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金融国际化带来了机遇。在此形势下,一些国家特别是亚太地区的新兴工业国,纷纷建立融资便利的离岸金融市场,最大限度地吸收外资,提高本国或地区在国际金融中的地位。除伦敦、纽约国际金融中心外,东京、香港、新加坡已成为世界上著名的离岸金融中心;马尼拉、台北、曼谷等地相继开展了离岸金融业务和建立离岸金融市场。这表明各国的金融业正在迅速走向国际大舞台。显然,全球金融的发展趋势,既给我国金融市场的国际化提供了良好的契机,也向我国金融业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必须加快建立中国的国际离岸金融市场,以顺应金融国际化的潮流。如若不然,我们就将失去高效便利地吸引外资的机会。
其次,从目前我国经济实力和金融市场发展现状看,短期内在我国形成传统模式的国际金融市场是难以见效的,而建立新兴的国际金融市场即离岸金融市场,促进我国金融市场尽快国际化,则是完全有可能的,具体来说:
1.从国际金融市场的产生和发展的一般规律来看,建立传统型的国际金融市场需具备一些条件:一是要有稳定的社会政治环境,通过一系列立法措施保障外国资产的利益;二是要拥有强大的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经济实力,国内有足够的资本用于国际间的借贷;三是要有相对完备的金融制度和高度国际化的金融体系;业务经营较为灵活,且资金能够自由出入;四是要有较好的投资软、硬环境,有支撑金融市场交易活动的良好基础设施;五是要有发达的外汇市场,并且没有外汇管制;六是要有优越的地理位置和比较完善的现代化国际通讯设备,能够适应金融业务的发展需要。选择这种模式,就要求国际金融市场的建立与国内经济发展阶段相适应。首先要完善与扩大国内金融市场,然后逐步过渡到国际金融市场。与此相比,我国虽然综合国力大幅度提高,但生产力水平尚低,人均国民生产总值的排列顺序依然在世界各国的后位,要从根本上摆脱落后状态,跻身于世界先进国家的行列还需要长时间的努力。更由于近期内,我国的人民币还不能够自由兑换,且国内资金的缺口较大,特别是外汇资金的短缺。因此,目前我国还不具备建立传统型国际金融市场所要求达到的条件。但是,建立离岸金融市场则可以避开上述不利因素。从前面的分析可以看出,离岸金融市场的主要优势是管制宽松,政策优惠,只要创造一个宽松的经济、金融环境,制定灵活的富有弹性的金融政策,提供足以吸引非居民存、贷款以及进行投资活动的优惠措施,则完全有可能在我国办好离岸金融市场业务。
2.从国内的客观条件看,我国也基本上具备了形成离岸金融市场的条件。(1)我国具有优越的地理环境。 我国是亚太经济区的主要经济大国,地域辽阔,海岸线长,资源丰富,沿海许多城市是国际上重要的港口,水陆空交通发达,融资环境良好,金融市场发展的潜力巨大,特殊的地理位置,使中国在世界经济中处于较为重要的战略地位。(2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较快,对外贸易不断扩大,经济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重大成就。与动荡不安的国际环境相比,我国政局稳定,民族团结,经济发展,人心安定,法制建设在进一步加强,法律体系正在逐步完善,这就能够从立法上保证从事离岸金融业务的银行机构的根本利益,以及国外资金能够自由出入。(3 )我国的声誉和国际地位亦不断提高。我国已恢复在联合国、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世界经合组织的理事国或会员国地位,目前正在积极创造条件,为尽早恢复世界贸易总协定缔约国地位而努力。(4 )我国金融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国内金融市场日臻完善。目前已形成初具规模的国际金融体系,中国银行已成为世界最大的跨国银行之一,1992年英国《银行家》杂志公布的世界银行排名表中,中国银行名列第8位,资产总额超过1500 亿美元,海外业务量占总业务量的47%以上,在海外设立了400 多家分支机构。1993年,工商银行在世界大银行中名列第13位,该行在50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300家代理行,并且加入了SWIFT环球金融电讯协会。此外,我国金融机构在国内较普遍地开办了国际业务,培养和造就出一大批国际金融专业人才,积累了丰富的外汇业务经验和管理经验。随着对外开放的进一步扩大,外资、合资金融机构已进入我国境内,据有关资料表明,目前已有近百家外资及合资营业性金融机构在沿海城市相继成立,不仅建立了深圳、上海两家全国性的证券交易所,而且也形成了一些区域性金融中心和证券交易中心;上海国际资本市场和债券市场框架也已初步形成,中央银行宏观调控方式也在逐步由直接调控向间接调控方式转变,开始运用存款准备金,公开市场业务等调控工具。这些标志着我国金融市场国际化已具备了一定的金融基础。(4)在外汇管理方面, 放松了贸易和非贸易项目下的经营性支付的外汇管制,实行统一的结汇制和银行售汇制,取消外汇留成、上缴和额度管理制度,实行国际上通行的管理浮动汇率,建立了外汇调剂市场。(5 )我国银行业基本上建成了全国性的计算机网络处理系统,建立了全国乃至世界联网的电信通讯,配备了微机电传等现代化办公设施,逐步向手段电子化方向发展。这些都为我国建立离岸金融市场提供了重要的前提条件。
三、实现金融市场国际化的对策选择
1.选择适用类型。因离岸金融市场所在国家情况不一,所在地理位置不同,所以对模式选择的要求也不一样。从离岸金融市场发展的实践来看,簿记型这种类型的离岸金融市场,只是个虚拟的金融业务形式,不具备资金集散和转口功能,对市场所在地国民经济发展的作用有限,一般来说不是我国应选择的理想模式。内外一体型把境内外业务溶为一体,国际金融市场的投机活动,往往会使市场所在国的经济受到冲击,影响其境内金融市场。因此,该模式对市场所在地的经济条件和宏观管理提出了较高的要求,现阶段我国国情尚不能满足这些要求。内外分离型是受政府政策诱导,专为鼓励非居民交易而创设形成的。该类型的优点是便于金融当局对境内外业务进行分别管理,可以有效地阻挡国际金融市场投机或动荡对国内金融市场的冲击。但是对发展中国家来说,这种严格的隔离管理,使其不能有效利用离岸帐户上的现成外资支持国内的经济建设。渗漏型的特点,是在维护了国内货币政策相对独立性的同时,又搞活了外汇资金市场,一些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境外金融市场,都趋向该模式的发展。根据目前我国国内金融市场发展水平,近期内我国不宜选择内外一体型而只宜选择以内外分离型为主、渗漏型为辅的离岸金融市场模式。主要理由是:(1 )内外一体型是一个完全自由化的市场,所有被政府认可的银行业均可自由经营境内外业务,居民和非居民均可从事各种交易。而从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我国最高的货币金融管理当局——中国人民银行对所有金融机构实行严格监管,金融业并非属自由化的范畴,银行要经营离岸业务须经批准,在岸业务与离岸业务须严格分离。(2)我国的外汇管理较严, 离岸市场的业务交易只能在非居民之间进行。(3)现阶段我国的宏观调控, 主要还是运用信贷规模来控制和调节市场货币流通量,如果在国际国内金融市场混为一体的情况下,则国际资本的流动对我国的冲击较大,势必造成货币供应量失控,使通货膨胀更加剧烈,影响国内政局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而采用分离型就可以避免这些不利因素,同时也便于对离岸金融市场实行优惠政策,并按照国际惯例进行专门管理。在我国经济实力强大,国际储备雄厚,外汇市场发达,人民币实现可自由兑换时,再向内外一体型方向发展。
2.培育市场主体。离岸金融市场的主体是银行,一方面我们要建立自己的海外金融活动网络,包括:(1)发展海外金融机构;(2)积极参加国际金融组织;(3)通过参股和合营组织国际联合银行;(4)积极培养跨国银行集团;另一方面要采取优惠政策吸引那些资本雄厚、资信度高的外资银行来我国设立分支机构。其业务范围原则上是经营外币,但在有条件的发达地区可适当开放一些本币业务。同时,要提高国内金融机构在离岸金融市场的参与度,对从事离岸金融业务的国内银行进行改造,使之在管理方式与业务运作方面,尽快与国际金融接轨。
3.制定优惠政策。建立离岸金融市场需要有相当宽松的政策环境。(1)对参与离岸市场的非居民交易不实行外汇管制, 可以自由地兑换各种硬通货,且没有数量上的限制,汇价随行就市;(2 )实施优惠的税收政策。在离岸金融市场所在区内减征或免征离岸业务营业税、利息预扣税和银团贷款所得税、各种凭证使用免交印花税等。(3 )允许资金自由流动,不设或免提存款准备金,对贸易、非贸易和资本项目的收支不加限制;(4)实行自由浮动利率。离岸业务的存贷款利率, 应由银行与客户自行约定,不受我国利率政策的限制。(5 )对办理离岸业务的银行可以提供优惠的土地租金。
4.选择适当地址。离岸金融市场对所在地区的经济基础、社会条件和地理环境等方面的总体水平要求较高,因而要分步骤实施。根据我国的具体国情,首先是选择一、二个大城市建立离岸金融市场,待条件成熟时,再逐步推广。(1)先选在国内是金融中心, 金融市场比较完善,科学技术力量阵容强大,国际金融人才素质较高的地区,如上海。上海是我国最大的工商业、金融业城市、金融机构齐全、金融手段完备,集全国经济、金融、贸易于一身,是我国参与国际市场的“桥头堡”。目前上海浦东外高桥保税区的离岸金融市场已开始启动,只要上海充分利用自身的有利条件,率先建立我国的离岸金融市场,带动国内金融业务的发展,就完全有希望成为远东地区最大的集中型、多功能型、开放型的国际金融中心。(2)再选在地理位置优越、经济发达、 对外开放程度较高、引进外资颇具规模的地区,如深圳。深圳是我国最发达的经济特区,经济实力雄厚,金融环境优越,且毗邻香港,易于利用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优势。我国首家试办离岸金融业务的招商银行,几年来利用这一新型的国际金融工具,积极筹资、引资,促进外汇业务的全面发展。目前,中国银行、工商银行深圳分行也已开办离岸金融业务,这就为深圳建立离岸金融市场创造了条件。除上海和深圳外,厦门、青岛、大连、宁波、福州等地均可根据各自的情况逐步开放。这样,通过不同阶段,不同经济区域的离岸金融业务的拓展,我国金融市场走向国际化的目标,一定能够在2000年前后基本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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