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把握干部政绩考察评价标准的统一性与特殊性,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政绩论文,特殊性论文,评价标准论文,正确论文,干部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政绩是领导干部履行职责所取得的绩效,是领导干部德才素质在实践中的综合体现,也是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实践表明,科学有效地考察评价干部的政绩,对干部的评价和使用有着重要的导向和示范作用。要科学有效地考察评价干部的政绩,就必须既要坚持考核标准总体上的统一性,也要看到考核标准的特殊性和差异性,实现政绩考察评价标准统一性和特殊性的有机结合,全面、科学、公正地考察评价干部的政绩,使干部的政绩经得起群众、实践和历史的检验。
一、要坚持政绩考核标准的统一性,必须牢牢把握新时期干部队伍建设的新要求
众所周知,政绩考察评价标准是实施政绩考核的基本依据,是科学考核评价干部的首要环节。政绩考察评价标准的统一性反映的是一个时期党的中心工作对领导干部德才素质的全面要求,因而统一性的内容有时代内涵,必须与时俱进。当前,新的形势和任务对干部政绩考察评价标准的统一性提出了新的要求。这个新要求主要有四个方面。
一是科学发展观对考核标准统一性的新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是我们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新世纪新阶段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提出的重要战略思想,是我们党执政理念的一次重要升华。这就要求我们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必须把思想认识统一到科学发展观上来,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我们的各项工作。因此,干部的政绩应当是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实现的政绩,想事情、干工作都要体现以人为本的思想,通过干部的工作,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实现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生态和人的全面发展。这样的政绩才是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的政绩,才是人民群众需要的政绩。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干部的政绩考核,就要走出评价政绩单纯以经济指标论成败,甚至单纯以GDP论英雄的误区,除了要看经济发展指标、社会发展指标和资源环境指标等“硬实绩”外,也要看精神文明建设、政治文明建设以及公共服务水平、可持续发展能力等“软实绩”。总之,要克服领导干部重“硬”轻“软”倾向,软硬并重。
二是正确的政绩观对考核标准统一性的新要求。科学发展观引导着正确的政绩观,正确的政绩观实践着科学发展观。用正确的政绩观来指导干部的政绩考核,必须选准三个视角:其一,全面的视角。衡量一个干部的政绩,不能只看德、能、勤、绩、廉诸要求中的某一方面。干部的工作实绩固然重要,思想政治素质、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也不可忽视,必须全面考核。其二,实践的视角。要考准考实干部的政绩,单靠看资料、听汇报显然不行,必须深入实际、深入群众,看政绩是否实在,能不能切实发挥作用,真正造福一方,惠及人民群众。其三,群众的视角。干部政绩的大小、优劣,乃至是非功过,群众看得最清楚,最有发言权。因此,衡量干部政绩的重心要下移,要把评判政绩大小、优劣的标准交给群众,让群众成为干部政绩考核的“定盘星”。
三是求真务实的作风对考核标准统一性的新要求。求真务实是马克思主义一以贯之的科学精神,是我们党思想路线的必然要求,也是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的重要基础。正确的政绩观,实质上就是求真务实的政绩观,要求我们各级领导干部不管做什么工作,都要坚持讲实话、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只有这样,我们的干部才能做好本职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政绩。用求真务实的作风来指导干部的政绩考核,就要坚决反对“形象工程”、“数字政绩”,坚决反对只出“显绩”、不谋“潜绩”,坚决反对惟上行为。否则,这样的政绩,不仅对国家、对社会、对群众毫无益处,最终也会毁了干部自己。因此,考核干部政绩,一定要去粗取精、去伪存真,善于透过现象认识本质,从而对干部的政绩作出实事求是的评价。
四是依法治国的理念对考核标准统一性的新要求。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党要依法执政,政府要依法行政,党管干部也要“依法治吏”。无论是哪一级党委和政府、哪一个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都要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坚持依法办事,依法实现政绩。用依法治国的理念来指导干部的政绩考核,要从三个层面来理解:首先,要按客观规律办事。认识规律、把握规律、遵循和运用规律,既是坚持求真务实的根本要求,也是真正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的重要保证。在长期的实践中,我们对“三大规律”的认识取得了重大成果,领导干部能否按这些客观规律办事是检验其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的试金石。其次,要按规章制度办事。制度是根本,制度建设的成效也是政绩。现在的各项规章制度很丰富,关键问题就在于是否严格地照章办事。领导干部要自觉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再次,要依宪法和国家的法律办事。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学法、懂法、守法、护法,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依法行政,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真正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
二、要体现政绩考核标准的差异性和特殊性,必须正确认识政绩的实现形式和影响
地区、部门、单位、领导干部个体等的差异性和特殊性,要求我们在考核中充分体现政绩的差异性和特殊性,坚持辩证思维,处理好显性政绩与隐性政绩、个人政绩与集体政绩、现任政绩与前任基础、主观努力与客观条件、现实成效与长远发展、物质成果与精神成果的关系,实现“一把尺子”与“多把尺子”的有机结合,使干部政绩考核评价标准更加科学、全面、合理、公正。干部政绩标准的差异性和特殊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主观努力的差异性和特殊性。任何政绩的取得都是干部主观努力的结果。在具体考察过程中,主要看三个方面。其一,干部是否具有新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领导干部要善于做好与群众沟通的工作,遇事多与群众商量,认真听取群众的建议和想法,以增进了解,形成共识。待人做事必须有感情、动真情,多做稳人心、暖人心、得人心的有益之事,使群众切身感到我们党的各级领导干部是真正为人民服务的。其二,干部是否具有创新精神。要考察干部为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而提出的总体工作思路是否有抢抓机遇的意识,考察干部参与重大问题决策提出的意见是否有前瞻性,考察干部对本职范围内的矛盾问题和重大的社会问题、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是否及时、有效等。其三,干部是否能够以身作则。只有领导干部勤政廉政、以身作则、起表率作用,才能赢得威信,才能有良好形象,才能号令严、政令通,使群众心正气顺,焕发出工作热情和干劲。领导榜样形成了精神力量,群众就有了精神支柱。要按照从严治党的要求,敢于找差距、摆问题、堵漏洞,敢于批评处理,用反腐倡廉的实际效果来检验干部的政绩。
二是客观条件的差异性和特殊性。干部政绩考核标准从广义上说有它的一致性,但在每一个具体对象上则要注意客观条件的限制和影响。首先,要区分地域。考核干部政绩必须考虑所属地域的物质、经济、人文、地理等条件的影响,把需要与可能结合起来,以经过广大干部群众的奋力拼搏所能达到的目标为原则,客观地、全面地看待干部的政绩。其次,要区分绩前基础。绩前基础好,工作难度相对较小;绩前基础差,工作难度相对较大。同样的政绩,由于绩前基础不同,其价值是不一样的。一般说来,政绩的类型包括开创性工作取得的政绩、扭转性工作取得的政绩、提高性工作取得的政绩。三者因其获取政绩的难易程度不一,干部付出的努力也各不相同,对此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三是政绩成本的差异性和特殊性。考察干部的政绩,不能简单地看政绩的结果,还要看获取政绩所付出的成本。传统意义上的政绩考察,往往成为GDP考察,其很大的一个缺陷就是忽视了施政成本。有些地方一任领导出政绩欠下的债,需要后几任领导才能还得清。这样的政绩已经变成了党和政府的政治债务,实际上是损害党和政府的威信来谋取个人的政绩。这样的政绩出得越多,对党和国家的危害就越大。还有的政绩以牺牲环境、资源等为代价,进行掠夺性开发,为了一时的政绩,付出了不应有的代价,造成长期的被动,其结果往往是一时风光之后一蹶不振。因此,考察干部政绩,还要看绩后基础,看政绩的可持续发展,这应该成为我们考察评价干部政绩的一个重要依据。
四是政绩影响的差异性和特殊性。由于每个干部所处岗位不同,职务层次高低有别,他们的职权范围大小也不尽一致。层次比较高的、与基层接触多的以及综合部门的干部容易出政绩,其影响也要大一些。班子一把手政绩的指向性要强一些,副职要弱一些。即使同是班子副职,分工不同其影响也不一样。对不同层次、不同岗位的干部,要确定不同层次的考核标准,这既是干部分级、分类管理原则的体现,也是增强干部政绩考核标准针对性的内在要求。考察干部政绩要注重对岗位的研究,充分考虑因分工不同而表现出的差异,从干部的岗位特点出发,实事求是地分析其政绩。
三、实现政绩考核标准统一性与差异性、特殊性的有机结合,必须妥善处理以下几种关系
一要处理好眼前与长远的关系。在制定干部政绩考核标准时,要把干部的工作放在一定的时段内,从纵向和横向的角度,从现实工作与长远目标的内在本质联系上,去制定工作的目标、数量、质量,促使干部在本职岗位上更好地处理眼前与长远的关系、近期发展与可持续性发展的关系、经济发展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关系,防止出现急功近利行为。
二要把握好局部与全局的关系。认识和评价干部的政绩,既要看局部是否真正获得了利益,更重要的还要看是否以损害全局利益为代价。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切实贯彻好“五个统筹”,把控制人口、保护生态和环境、节约资源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使人口增长与社会生产力相适应,使经济建设与生态、环境、资源相协调,实现发展的良性循环。如果损害了全局利益,妨碍了全局的发展,那么,这种政绩就是“泡沫政绩”,迟早要破灭。
三要处理好地方与部门(行业)岗位性质的关系。考核地方与部门(行业)不同岗位上的干部,要在地方与部门(行业)岗位分类的基础上,突出考绩、、考能的需要,制定出地方与部门(行业)干部的不同政绩标准,明确不同岗位对任职干部的素质、条件最基本最主要的要求,相应制定出各类人员的重点考察要素,从而建立起客观评价指标体系。
四要把握好组织与群众的关系。考核干部的政绩,要看工作指导思想是否代表了群众的意愿,要看工作落实的过程是否听取了群众的呼声、集中了群众的智慧和力量,要看工作的成效是否得到了群众的赞成。
五要摆正集体与个人的关系。认识和评价干部的政绩,要正确分析集体成绩和个体作用两者之间的关系,要了解掌握集体成绩中个人的作用占了多大成分。既不能把集体的成绩全部归于个人作用的结果,也不能在政绩上搞平均主义。要区别地方或者部门的不同情况,相应地制定出各类干部的重点考察要素,从而建立起比较科学的政绩评价指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