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深圳看经济特区机构改革的特点,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经济特区论文,深圳论文,机构改革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深圳经济特区自建立以来,作为我国改革开放的试验场,先后对企业、市场、物价、计划、金融、税收、基建、房地产等管理体制进行了改革,初步建立了与特区外向型经济相适应的经济管理体制。与此同时,特区的党政机构先后进行了多次大的改革,目前已基本形成了职能较为明确,结构大体合理、功能比较健全、运转逐步协调、行政效率高的管理体系。综观深圳的机构改革,可以看出特区的机构改革有着一些鲜明的特点
根据特区外向型经济发展的要求,不断调整、转变政府行政管理职能,理顺关系
转变政府职能、理顺关系的重点是理顺政府与企业的关系: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全面落实企业生产经营决策权、投资决策权、产品定价权、进出口经营权等14项经营自主权。二是取消企业与政府之间行政隶属关系,改变企业套用行政级别的做法,按照国际通用的指标体系,将国有企业按规模大小和效益高低,划分为三类九级,企业有关待遇与企业的类级挂钩。三是弱化或取消政府有关部门的审批职权,简化审批环节。例如,“三资”企业进出口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和其它非许可证管理的自用物资,完全放开,直接到海关申报进口,无须经过审批。四是实行企业无主管部门的改革。1994年4月份,深圳市对党政机关所办40家经济实体分别作出划转(即将机关所办经济实体划转到投资管理公司等)、撤销(将机关所办经济实体予以撤销)、退股(从经济实体中退股)的决定。6月份作出了第二批71家党政机关所办经济实体与行政主管部门在职能、财务、人员、名称四个方面彻底脱钩的决定。在此基础上,8月份颁发了《深圳市企业无行政主管部门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将政府各部门与企业之间的行政隶属关系彻底斩断,切实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全企业、全社会的间接、宏观管理体系。
依据加强宏观管理的要求,建立大行业、大系统宏观管理体系
一是根据企业发展多元化和市场调节比重大以及所有制形式多样化的特点,在精简撤并专业经济管理部门的基础上,建立综合管理机构,对企业实行大行业管理。如经济发展局,承担了轻工、纺织、化工、机械、能源等多个专业管理局的职能;二是合并职能相近和相关的机构,设立综合性部门,实行大系统管理。如将教育委员会、成教局合并,组建教育局,统管高教、普教和成教工作;三是强化政府宏观管理和综合协调职能,除在五次机构改革中,不断调整、完善计划、税务、工商等宏观调控职能机构和建立健全市政府有关委员会、领导小组等准决策机构外,还注意积极转变计划管理职能。在计划管理形式上,除了财政收支、市统筹外汇,市财政基建投资、人口发展等为指令性计划外,其余的均实行指导性计划。在计划管理内容上,由过去管理实物指标为主改为管价值指标为主。在物价改革方面,市场调节的比重不断增大,政府直接控制的大大减少。
按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实行政府的社会经济管理职能与资产管理职能分离
多年来,深圳特区政府始终坚持不懈地探索国有资产管理的新路子。1987年7月,深圳率先成立了全国第一个国有资产管理的专门机构——市投资管理公司,对市属国有企业的资产实行统一管理,发挥了管理、监督、投资、服务四大职能,保证了市属企业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增值。到1993年底,市属企业(全资和股份企业)国有资产总额达663亿元,是1980年1.61亿元的412倍;净资产160亿元,是1980年的0.61亿元的262倍;实现利润35.4亿元,是1980年1500万元的236倍。
随着改革逐步深化,国有资产的管理又碰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诸如国有企业在股份制改造过程中资产的评估、折股如何进行等等。为适应新形势,解决新问题,自1993年始,深圳特区紧紧抓住理顺产权关系这条主线,对国有资产管理进行深层次的改革。是年,投资管理公司加挂“市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的牌子,将其管理与经营职能相对分开。1994年8月,市委、市政府决定将市建设集团公司改造成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这是该市第二家类似投资管理公司的产权运营主体(以后还将选择个别条件具备的大型集团公司改造此类公司),形成产权运营主体多元化、相互竞争、相互促进的格局。
通过这一系列改革,深圳市基本上建立起三个管理层次(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市级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企业)的国有资产管理新体制。这种体制,在上层实现了政府的社会经济管理职能与资产管理职能分开;在中层实现了国有资产管理与国有资产经营职能分开;在下层明确了企业的法人财产权。还意味着政府与集团(总)公司、集团公司与下属企业之间由过去的上下级关系变成以资产为纽带的产权关系,真正体现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管好所有权、放开经营权、行使宏观调控权的改革要求,促进了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机制的建立。
培育和完善市场体系:大力发展社会中介组织
培育和完善市场体系是政府的重要职能,同时它又与转变政府职能相辅相承,密不可分。在经济体制改革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过程中,特区为适应外向型经济发展,从建立、健全各类市场形式入手,按照价值规律和国际惯例,不断地培育市场机制,完善市场体系,1986年以前,主要是培育商品市场,即生活资料市场和生产资料市场。之后,开始注重培育生产要素市场。而今,全市商业批发零售企业近3万家;有金属建材、机电、化工医药等专业市场十多家;市属证券机构30余家50多个网点;劳动力、房地产、技术等要素市场,仓储、运输、通讯等服务市场,产权交易市场、期货市场等等也十分活跃。目前,深圳市已初步形成了一个市场结构较为齐全,商品价格以市场调节为主,市场组织和规则不断完善,市场机制发挥主导作用的市场体系。
企业在自主地依市场规律从事经营活动的同时,对纷繁复杂的市场也存在一些犯难之处;而政府部门也不便于去干预。为此,市里根据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积极扶植和大力发展行业性、技术性及服务性等中介组织。目前,深圳市有行业协会等各类协会200余家,促进会十余家,会计师事务所近40家,审计师事务所近20家,律师事务所近60家,还有产权交易、资产评估、房地产、无形资产等方面的中介组织。这些中介组织,一方面为企业、社会提供服务;另一方面沟通政府与企业、社会的关系,为政府制定政策、规划提供有关信息,承担市府转移出的服务性、技术性等职能,协助政府搞好宏观调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