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货币本位设想:基于全新的体系建构,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本位论文,货币论文,体系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D8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9550(2009)12-0069-10
一 引言
美国次贷危机引发此轮全球金融海啸,有关加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地位,发挥特别提款权(SDR)作用,建立超主权货币和全球央行的讨论相和而生。与此同时,重返金本位或商品本位的呼声再起:世界需要一个统一的货币,对黄金应重新进行货币化讨论。但是,金本位或商品本位下的刚性供应、炒作囤积以及分割兑付的困难横亘依旧,而信用本位制下无约束的货币泛滥是经济体系频繁动荡的重要诱因。在此背景下,一种兼具商品本位和信用本位特征的全新货币体系——碳货币本位的设想诞生,并显示出不同以往的禀质:碳排放权基于信用秩序而产生,具有稳定的延展空间、内在价值和分割转移的极大便利。
国际上目前普遍流行并深入的看法是把二氧化碳排放权交易看成商品,但从货币角度对全球碳交易体系的理解近乎空白。应当指出,对碳交易货币化角度的探讨须划分两个层次的时间尺度:第一,从全球统一碳市场尚未建立的现状来看,根据《京都议定书》确立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附件1国家在《京都议定书》第一阶段须承担减排目标,而发展中国家暂不受约束。通过《京都议定书》三种市场机制,各国潜在减排能力形成巨大碳资产,基于国际间流动的需要和渠道,为碳输出国赢得了客观货币利益。第二,从长期来看,在全球统一碳市场运行成熟、减排技术高度发达、碳减排权价值趋于稳定之后,各个国家和地区的超额减排量有可能成为不同种类的碳货币,通过碳货币体系建构,形成全新的“碳本位”国际货币体系。
碳排放权是一种独特的权利,基于不同的体系建构,它可能呈现出一种或者更多属性——商品、货币甚至证券。①本文从碳的商品性出发,探讨其作为一般等价物的若干属性,提出“碳的商品信用本位”,突出其高度依赖国际立法和信用秩序以及不同于以往货币本位制度的特殊属性,对“碳本位”国际货币体系的合理性进行阐述,并进一步展开碳货币本位的系统设想,包括碳货币总量和碳货币发行权、碳货币完整的流通域与现行系统兼容的可能性以及碳货币本位下的汇率制度和超国界的管理机构等。碳货币本位设想的实施面临诸多挑战和不确定性,但为理解全球碳交易体系提供了一种独特的货币视角。
二 碳排放权的属性
货币是商品交换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从商品中分离出来的固定充当一般等价物的商品。充当一般等价物的商品往往因时因地而不同,交替地、暂时地由这种商品或那种商品承担。在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发展过程中,充当一般等价物的商品逐渐固定在某些特定的商品上。这种稳定的一般等价物就是货币。贵金属金、银,由于它有不易变质、易于分割和熔合、体积小而价值大、便于携带等自然属性,终于成为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货币商品。金银成为稳定的一般等价物即货币,便最终完成了价值形式的发展过程。某种程度上,碳排放权能否充当一般等价物,首先要看它是不是有交换价值的商品,其次看它是否具有充当一般等价物商品的先天属性。
(一)碳排放权的商品性
碳排放权的商品性体现在把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的排放权作为可交易单位转让或者出售。交易排放一单位温室气体的权利构成了碳交易最明显的商品属性。由于排放污染许可的做法改变了原本毫无限制自由排放的状况,使温室气体排放权具有了私人物品的特性,并由其稀缺性而产生了交换价值。
目前,几乎所有碳排放权交易的参与者和行业实践都把碳排放权视作商品,因为这一领域由能源市场延伸而来,并与之高度相关,而能源通常被归类为商品。比如,有的投资银行已为排放权交易业务成立专家小组,隶属于商品交易部门,成员往往来自能源行业和商品交易所。碳排放权及其衍生品被放入大银行的商品投资组合中,如巴克莱投资银行和花旗银行等。此外,将排放权视同商品的倾向也反映在一些研究和政策建议中。怀尔德等人认为,“现存于各种国内法和国际法中对削减温室气体活动的法律认识显示,排放权是一种新的商品。这个商品和对其产生的需求,是法律制定者试图利用市场力量降低温室气体减排成本、并采纳某种监管结构的结果”。“不论排放权的法令或者契约基础是什么,它们终归都是商品。”②
客观来看,碳排放权的确具有一些与商品相似的特征。首先,碳排放权能够通过现货交易即期交付,也可以通过期货合约在未来某天按照某个确定的价格交付,碳期货市场的发展已经如火如荼。其次,不同碳排放权种类的价格涨落反映出其供求关系。
有意思的是,碳排放权并不符合世界贸易组织(WTO)和关贸总协定(GATT)对“货物”或者“产品”的定义。按照WTO判例法,“货物”是指有内在价值的物质实体。③因此,碳排放权并非WTO规则涵盖的有形商品,而是由《京都议定书》辖定其内在价值和全球范围内流动机制的无形商品。
(二)碳排放权作为一般等价物的先天属性
充当一般等价物的商品具有一些通性。作为无形商品的碳排放权具有充当一般等价物的可能。王永海指出,“碳金本位”有和黄金一起作为“国际货币”的可能性和合理性,因为碳排放量指标有三大属性:④第一,稀缺性。无论是《京都议定书》,还是后京都的各阶段全球减排协议,都将设定全球碳排放总量和减排目标,使得碳排放权在每一阶段都相对于减排目标和减排空间存在相对稀缺,只能在各国间协调分配有偿使用。第二,普遍接受性。20世纪80年代末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提出“每10年全球的温度改变不超过摄氏0.1度,到2100年,全球的温度上升不超过2度”的目标,并为此成立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其后签署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已有192个国家加入该国际条约。⑤截至目前,公约的184个成员国签署了《京都议定书》。⑥这意味着全世界90%以上的国家都认可二氧化碳排放量这个指标,具有相当的共识基础。而以《京都议定书》三种机制为基础的国际排放贸易规则,使有减排潜力的发达国家和尚未承担减排责任的发展中国家都可以通过排放贸易而获益,是“碳货币”适用性的制度基础。第三,可计量性。现有的科学技术手段已经能够比较准确地计算碳排放量的数值。目前,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负责对全球温室气体排放的监控,并定期以报告的方式对外公布。还有多家国际权威的研究机构也定期发布空气中碳的排放数据。
此外,作为潜在的货币形式和全新的货币体系,笔者认为碳排放权还具有两个重要属性,即可增长性和同质性。
首先,“碳货币”作为稀缺资源的同时保有稳定的延展空间,即可增长性。随着经济增长和技术进步,碳减排空间将随着经济基数的扩大和清洁能源科技的突进而发生延展,而交易机制的完善、市场主体的扩大也能使得各国实现的碳减排额随之增长。这就使得“碳货币”不会像黄金等稀有金属一样,因为产量枯竭限制经济发展进而导致货币体系崩溃。
其次,“碳货币”的同质性体现在,同一种“碳货币”所代表的碳信用都具有高度同质的特点,具有统一的计量单位,品质易于划分,质量可以评价;而不同种类“碳货币”的环境标准虽不同,但都代表一吨二氧化碳当量温室气体的排放权,其内涵价值将通过“碳货币”间汇率高低来反映。所以,“碳货币”能够满足规格、质量的量化和评级要求。⑦碳市场的基石就是可测量、可报告和可核实。由于碳排放权的上述先天特性,使其具有固定充当一般等价物的可能性,而成为一种全新的货币。
三 “碳货币”的合理性
(一)碳排放权“商品信用本位”的特殊价值
如上所述,碳排放权具有充当一般等价物的若干商品属性。同时,碳排放权还具备了类似纸币的信用特性。众所周知,纸币发行是基于政府信用和国家立法强制推行,碳排放权与之相似,所不同的是其执行基础是国际协定和规则。假设美国决定发行一种新型货币取代美元,则美元的价值就会丧失。同样,如果美国、欧盟、日本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决定不再接受来自发展中国家的核证减排量(CER)用以满足其履约义务,CER的价值将消失殆尽。这充分说明,不同种类碳排放权的内涵价值基于《京都议定书》、后京都的各阶段全球碳减排协议以及各个强制型市场的内部减排规则而产生和变动。碳排放权作为一般等价物的商品属性恰恰是基于国内法和国际规则的信用秩序而建立,而不像粮食、原油等商品不需要任何政府背书就天然拥有稳定的价值基础。由此,碳货币本位的设想也不同于金本位或其他一篮子商品本位等纯粹商品本位的货币体系改革方案,而近似于一种全新的“商品信用本位”。
与金本位或其他一篮子商品本位相比,碳排放权的“商品信用本位”具有三个明显优势。首先,在金本位或商品本位下,充当本位货币的商品往往是被囤积的。以历史上的美国为例,全球货币性黄金曾大量囤积在美国,二战爆发时,全球大约有80%的货币性黄金存放在美国。实物货币本位下,那些金属、能源类的、充当货币本位的商品如果也像黄金那样储存起来,且不考虑储存成本及其可持续性,如此大量的资源性资产脱离全球经济的运行而被储存,本身就是灾难性的。任何以物(不仅是黄金)作为本位货币的设想,均将面临罗伯特·特里芬(Robert Triffin)所描述的荒谬场面:人类走遍天涯海角寻找黄金,仅仅是要将其更深地埋藏在壁垒森严的地窖中,没有比这种制度设计更浪费人类资源的了!⑧其次,当人们试图发行以商品组为基础的、具有全额实物资本抵押式的货币,其本身可能给货币体系带来的问题远多于其能解决的问题。不仅将使设置、储备、保管这些所谓商品组的费用极度高昂,且一旦发生货币危机,由于作为货币价值基础的抵押商品组构成复杂,难以分割和分配,实际上是不可能和相应的货币相兑现,货币体系几乎将失去对金融危机的全部自我调节能力。⑨最后,金本位或商品本位的最大弊端是,全球经济增长的无限性决定了对国际清偿力无限增长的要求,任何实物资产充当货币本位,均因这种实物的稀缺性而导致货币体系维持成本的不断上升而不可能满足此要求。⑩与金本位或商品本位相比,碳货币总量是基于人类经济发展、减排能力的推进和全球碳减排市场规则的适应性调整而稳步获得的,不会枯竭。
对于兼具商品和信用特征的碳货币本位来说,金本位或商品本位制的弊端得到很大程度的解决,这是其特殊价值所在。归根结底在于,碳排放权的商品性来自于其信用特征,即国际规则赋予的排放一定量温室气体的权力,无形但确赋有价值。近年来,国际会计界对碳信用单位提出很多财务处理方式的建议,包括2003年底国际财务报告解释委员会(IFRIC)提出,碳指标单位会计处理应当与货币单位相同。国际会计标准委员会(IASB)还相应发布了一份对国际会计准则的修改草案。(11)
(二)碳减排指标的货币化构建避免逆向选择和转换限制
全球已有许多种类的碳减排指标,它们共存并在不同程度上相互结合,从而形成了一个分散型的全球碳交易市场。不同碳指标名称各异,但都代表着一吨二氧化碳当量的温室气体排放权。人们制定了多种制度来管理温室气体的排放,使得碳指标种类不断增加。一旦新的国家级和次国家级的碳交易市场建立,新的碳指标就会出现,日趋多样化。由于各国碳减排目标手段不同,碳指标种类受制于不同规则,有其各自特定的流通范围,在市场间转换受到限制。
在当前碳交易市场规则下,强制型买家既可以通过自身减排,也可以选择境外购买来完成减排义务,以实现减排成本最低化。但这带来了不同碳指标评价等同化的问题,即一个市场中的一吨碳指标简单等同另一个市场的一吨碳指标,具有同等履约的效果,客观造成了强制型买家追逐“劣质”但成本低廉的碳指标,而不看好具有高环境标准但价格昂贵的碳指标,形成了碳指标的逆向选择。由于执行较高环境标准的国家不愿接受来自其他国家的经济利益优先项目所产生的碳指标,比如中国清洁发展机制(CDM)下低成本但能带来丰厚回报的三氟甲烷(HFC-23)分解项目,进一步加剧了不同碳指标在不同市场使用转换限制的现状。这种情况正在越来越显著地影响未来碳市场的发展趋向,使得CDM和JI市场前景蒙忧。比如美国的利伯曼—华纳议案(未获国会通过),曾限制国际减排指标的使用限额是15%,而且只允许进口在已经建立了排放体系的国家产生或者发放的碳指标,且这些国家的减排体系至少要与美国同样严格。(12)欧盟第三阶段也曾提出对CDM/JI碳指标灵活使用的原则。(13)此外,面对气候变化问题,一些国家更倾向于选择推动本土实际减排的国家战略,比如,荷兰政府目前打算完全通过国内减排努力在2020年之前实现排放量较1990年降低30%的目标,而不是向CDM和JI项目采购碳指标。(15)
表1 碳指标的多样化和相互转化的限制(14)
资料来源:State and Trends of the Carbon Market 2008,The World Bank,Washington,D.C.,May 2008.
通过碳指标的货币化建构,政策制定者将得以打破不同碳指标评价等同化的僵局,同时保证碳交易市场的流动性。在碳货币本位下,不同的碳指标将被作为不同的碳货币交易,就像在国际外汇市场中交易的欧元和美元一样。基于供求关系、国际收支、经济体实力和购买力平价等诸多因素,决定了欧元和美元之间的汇率水平以及变化趋势,欧元走强或者美元走强反映了市场对于这两种货币价值的判断。同样,碳货币本位下,不同碳货币之间可以通过其汇率确定和变动来反映其相对价值,对不同的环境标准和额外性等因素给出合理评价,市场主体会自动“逐优”而持有看涨的硬通货,不同的碳货币之间也可以自由兑换,灵活使用。
(三)国际货币体系的螺旋式历史演进
货币的形态经历着由低级向高级的不断演变过程。从本质上来说,国际货币体系经历了从商品本位制到信用本位制的演变。未来也许会过渡到某种更高级的商品本位制。
纵观国际货币体系的百年变迁,19世纪古典金本位制在带来长达半个世纪的稳定繁盛后,受制于黄金产量过于刚性而无法为继。二战后布雷顿森林体系确立的“美元—黄金”双挂钩的固定汇率制度到了20世纪70年代,随着世界经济的增长和日、德等国的崛起,美国经济实力和地位的下降,美元不再能够承载整个世界对于本位货币的需求,美元清偿力供应与美元信誉不可兼得,美元危机爆发,布雷顿森林体系于1973年彻底崩溃。1978年《牙买加协议》生效,国际货币体系正式进入信用本位制。美元、欧元、日元和英镑等是主要的国际货币,非欧元货币基本以美元为锚,美元总是过多成为现行国际货币体系所遭遇的最大难题。
世界经济体系动荡,改造货币秩序的声音不断。早在1931年,本杰明·格雷厄姆就提出了货币的组合商品化建议。(16)二战结束后,凯恩斯提出建立国际货币单位“Bancor”的设想。哈耶克提到应当以初级商品为锚。(17)张五常抛出“人民币换锚论”。(18)
21世纪初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这场全球金融风暴使得越来越多的声音重新提出稳定之锚的意义。相比一个多世纪前金本位实施的条件和背景,今天的世界经济体已经高度精密复杂化,信用本位下金融资产急速膨胀已经远远超过实体经济总量,单纯向金本位或传统商品本位的回归一般被认为是绝不可逆的。而碳货币本位兼具商品和信用特征,使其具有跳出商品本位制或信用本位制的局限、结合两者优势从而构建全新国际货币秩序的可能性。历史总是螺旋式上升,现代经济社会建构在高度信用秩序之上,却不一定能够藐视几千年前从物物交换到商品本位和金本位的经济规律。重拾不变经济本质之外的适应性货币改革,表面看是历史的回归,实则是历史的演进。
四 “碳本位”国际货币体系的设想
国际货币体系的概念,是指国际交往中的货币支付引起外汇、汇率以及外汇收支等一系列活动。为保持国际交往的顺畅进行,需要在国际间对这些活动做出某种安排。这就构成了国际货币体系。(19)
“碳本位”国际货币体系的设想由碳货币的产生机制出发,探讨碳货币总量和各国的碳货币发行权,进而考察碳货币完整的流通域与现行体系兼容的可能性,并在相当长的时间尺度上设想碳货币之间的汇率安排和超国界管理机构等。
(一)碳货币的总量和碳货币的发行权
从全球范围内来看,基于《京都议定书》减排目标和非京都体系有强制约束力的减排努力,包括自愿市场完成的碳减排额,一定时期内人类所能“超额实现”的碳减排额,换句话说,实际排放额低于碳排放指标分配的“节约量”,就是该时期碳货币的总量。这个总量取决于人类实施碳减排的力度,同时还取决于世界经济增长的趋势和惯性。
全球碳交易市场可以划分为强制型市场(compliance-driven market)和自愿型市场(voluntary market)。大部分买家从事碳交易是为了满足国际、国内或国内某些区域的强制性碳排放约束。而自愿型市场的需求往往在前强制市场比较集中,企业出于把握先机和熟悉市场规则的目的而参与。当然也包括企业和个人基于社会责任和公益目的的“碳中和”。
在碳货币本位下,各国如何赢得碳货币的发行权?根据《京都议定书》和后京都的各阶段全球减排协议确定的排放总量、减排目标和交易规则,已承担减排目标国家的实际减排量超过其承诺减排量的超额碳减排量,或者尚未承担减排义务的发展中国家通过CDM等方式已经削减的碳排放量,为该国赢得碳货币发行权。表2所列主要经济体在所承诺目标减排量之外超额完成的碳减排量,为其构成碳货币供给能力。
各国的目标减排量是基于自身减排能力、经济结构、减排行业重点和经济增速下限承受力等综合因素设置的。在满足全球减排目标的前提下,各国根据其自身情况和与经济发展的关系承诺相应比例。根据实施的情况,每个阶段的分配方案还可以做出微调,但总的来说约束将越来越严格。
碳货币的发行权不仅取决于碳减排能力的大小,还在于受减排约束的程度和承诺减排数量的多少。典型的例证是,由于发展中国家在《京都议定书》第一阶段(2008~2012年)不承担减排义务,其通过CDM实现的所有减排量都可以作为商品向承担减排义务的发达国家出售,从而使发展中国家在现阶段拥有了更多的碳货币供给能力,赢得了碳货币的发行权。“二氧化碳排放权(CER)将成为一种新的货币,而且比黄金更有价值。”(20)研究表明,在理想状态下,仅通过CDM机制这一渠道,2010年当年的投资流量就可达到52亿~174亿美元。也即在2008~2012年五年的承诺期内,累计CDM项目的投资流量可达250亿~850亿美元。(21)而美国2001年退出《京都协定书》的举动,也印证了徘徊在游戏规则之外可以享受被约束程度最轻、目标减排量最低而带来超额碳减排量即碳货币利益的可能。
同时必须看到,一旦所有国家加入全球碳排放协定,根据自身情况设置碳减排目标,各国进入同一轨道,从长远来看,发展中国家减排潜力大和减排成本低的“后发优势”将逐渐消退,碳减排能力即低碳经济实力和清洁能源技术水平将成为碳货币供给能力的决定因素。从这个角度看,《京都议定书》是用国际条约形式赋予了二氧化碳排放权价值的一套完整的新货币发行制度。(25)
在碳货币本位的情况下,能够提供多余二氧化碳排放权的国家必定具有先进的制造业,它们通过提高劳动生产率,提升产品附加值,改造工艺流程,以此节约更多的碳货币,出售给那些技术落后的国家。那些减排技术落后而消费又很旺盛的国家将因此受到双重打击,其制造业要购买碳货币才能生存,其消费者也要购买碳货币才能继续享受,由此必然造成国家财富的流失。
国际格局的演变归根结底取决于各国发展低碳经济的能力,那些具有更高制造水平、环保技术先进、碳减排额节约的经济体将成为具有主导优势的大国。美国奥巴马总统提出新能源计划,任命了一批坚定应对气候变化的科学家来统领能源和环境部门。众议院已经通过“美国清洁能源和安全法案(Waxman-Markey Bill)”议案,包括二氧化碳“限制—交易”体系动议;政府财政预算提出到2012年将预算赤字从2009年的1.75万亿美元缩减到5330亿美元,在总预算规模不减的情况下,四年时间减少赤字1.27万亿美元,重要的支持政策之一就是“能源新政”。可见,危机时代下,美国应对气候问题的历史转向是其重塑国际领导力的重要一击。一旦美国通过强有力的减排承诺,当其在以身作则的领导力、胡萝卜加大棒的策略下(A.领导力:美国以身作则,带头实施碳价,然后使用外交手段试图说服中国。B.胡萝卜:美国为中国的减排买单。C.大棒:如果中国政府不合作,美国对中国进口的商品征收关税),全球气候谈判的博弈形势可能会迅速逆转,一系列伞形国家如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等都会跟上,而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但同时又是碳排放大国必须拿出实际行动。哥本哈根会议启幕在即,中美已宣布减排“路线图”:美国将承诺2020年温室气体排放量在2005年基础上减少17%;中国则承诺到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50%。抢占低碳经济的制高点,战略意义毋庸置疑。节能环保产业容量巨大,与其他产业渗透关联力强,是一个很大的经济挑动因素,也是引领新一轮全球经济政治格局的重要发力点。很多国家都在抓紧行动。有数据显示,韩国经济刺激计划将动用230亿英镑,81%将投资环保项目迈向低碳经济,这一比例与其他国家相比是最高的。(26)在这一轮以绿色经济引领的国际经济政治格局演变中,越来越多的国家认识到世界正向低碳经济发展的趋势,同时也看出了随之而来的经济机会,被动应对不如先发制人。
(二)碳货币的完整流通域和现行系统兼容的可能性
早在2006年,时任英国环境大臣的大卫·米利班德(David Miliband)就提出了个人碳交易计划。他指出:“想象在一个碳成为货币的国家,我们的银行卡里既存有英镑还有碳点。当我们买电、天然气和燃料时,我们既可以使用碳点,也可以使用英镑。”(27)政府为个人分配一定的碳点,在用气和用电时使用。当个人的碳点用完后,可向那些拥有节余碳点的人购买。这个曾令很多人激动的计划由于其操作管理的复杂性等被束之高阁。
《京都议定书》确立的全球碳交易体系三种机制是国家和企业之间的碳排放权买卖。非京都市场的自愿个人购买微乎其微。这客观上使得碳货币可能成为政府部门和企业部门之间流通的支付手段、交易媒介和储备资产,却很难满足私人部门持有和使用的需要。事实上个人的二氧化碳排放量非常巨大,驾驶、飞行、用电及供暖等个人二氧化碳排放量约占英国整体二氧化碳排放量的44%,每户居民平均一年约排放10吨二氧化碳,(28)政府对个人的二氧化碳排放采取限制措施,将使浪费者付出,让节约者获利。个人碳交易计划的意义在于把碳交易系统从国家和企业延伸到个人,二氧化碳排放权交易就有可能成为一种具有完整流通域的货币,即碳货币。
潘家华等人提出了个人碳预算方案,(29)其基本原则包括,碳预算是以个人为单位计算分配的,不是以国家或政治实体为单元统计的。该方案打破了既有的京都模式即以国家为单位在总量上从生产方面承诺减排目标,将碳排放分为用以基本生活需要的碳排放和奢侈浪费性的碳排放,强调保障基本生活需要的碳排放,提出了以个人消费排放的“碳预算”概念,以此规范约束消费行为。尽管潘家华等人的研究并不是从国际碳货币的角度出发,但其以个人为单位计算分配碳预算的思路对于探讨碳货币在国家和企业部门之外,满足私人部门支付手段、交易媒介和储备资产等货币职能的论题具有启发意义。
如果个人碳交易计划得以实施,将使碳货币具有广泛完整的流通域。“碳点货币作为具有货币信用特征的标准合约,未尝不是在继黄金、白银、美元之后的另一种可能被普遍接受或者可考虑采用的国际货币基础。”尽管该设想还相当遥远,但“至少可以作为一个与现行美元货币支付结算体系并行或补充的转账电子支付货币体系”,(30)这种变化已在逐步显现。未来个人碳点交易和绿色信用卡等可能成为最具虚拟货币特征的增长点。电子虚拟货币已经在网络游戏和购物中大量存在。当前国内互联网已有几十亿元人民币规模的虚拟货币在流通,并且每年以15%~20%的速度增长。(31)2008年,国家税务总局做出批复,个人通过网络买卖虚拟货币取得的收入将征收个人所得税,表明虚拟货币交易趋向常态化。目前,已在零星进行的个人碳点交易和绿色信用卡等同样具有行使货币职能的可能,具有与现行货币体系兼容的可能性。
(三)碳货币本位的汇率制度和超国界管理机构
从长期看,在各国基于既定减排目标之上超额完成的减排量所创造的碳货币之间,将采用固定或浮动的汇率安排。与此同时,需要超国界管理机构负责履行碳货币间协调和监管的职能。
如果固定汇率制被采纳,类似于金本位制下的铸币平价机制:两国货币的汇率以两国货币含金量之比为基准,汇率随外汇供求围绕铸币平价上下波动。碳货币本位下,各国碳货币将与一个标准品质的碳货币挂钩,比如,“黄金标准”碳信用(gold standard carbon credits),(32)按照各自品质规定含碳量,由此确定两国碳货币的汇率基准。同时,市场实际汇率还随着碳货币供求关系围绕含碳比价上下波动。
如果浮动汇率制被采纳,根据市场供求关系自由决定碳货币间汇率,政府将允许他国碳货币对应本国碳货币汇率浮动。如三氟甲烷项目(HFC-23 projects),环境和融资额外性都很低,受到很多国家抵制。但不能否认其仍能产生有价值的碳货币,通过与其他碳货币间很低的汇兑比率,就能使其与高品质的碳货币有所甄别。在货币建构下,政策制定者得以打破不同碳指标等同化的僵局,不同的碳指标将被作为不同的货币交易,同时保证碳交易市场的流动性。当然,与钉住货币汇率制度一样,一种碳货币也可以选择钉住另一种碳货币。
碳货币间体系建构的协调和监管需要一个超国界管理机构。目前参与碳市场建设的主要是联合国组织和框架,包括环境规划署(UNEP)、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和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以及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各国环境部门。其中,世界银行在支持全球碳交易市场建设尤其是碳融资方面已经很好地履行了职责。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作为促进国际货币合作、为国际货币问题的磋商和协作提供方法的常设机构,更适合扮演碳货币本位的全面监管者。
五 碳货币本位所面临的挑战
基于现行货币体系的混乱,重建国际货币秩序的设想大致归结为以下三种:第一,在维持目前少数国别性货币作为国际货币的基础上,对其进行适当改造。如调整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的人事安排和股份比例,增加发展中国家的发言权;稳步推进区域货币和金融合作,增加作为国际货币的国别性货币数量,强化市场对于各种国别性货币价值稳定的信息传递,强化各国之间货币管理的同步协调,特别是作为国际货币的国别货币国家之间的协调。第二,重归金本位或商品本位,作为国际货币体系的主要货币或主要货币基础。在基本依靠其自身价值力量的情况下,考虑到国际经济与贸易关系的紧密化,建立国际货币管理机构,调整各国别性货币与价值基础之间的关系,不独立地发行任何国际性的统一货币,而是维持各国别货币或是区域性货币对于金本位或商品本位的兑换关系。第三,建立全新的国际性统一货币,比如,按照国别性中央银行的模式,建设一个国际性中央银行,在现有国别货币基础上,以某种确定的价值基础为依据,建立世界货币单位(以一篮子货币加黄金为基础),等等。
分析以上三种思路,第一种选择具有经验上的可行性,基本可以用蒙代尔所提出的美元区、欧元区和亚元区“金融稳定三岛”的构想来概括。第二种选择尽管要求对金本位或商品本位进行重大改造,但它依旧是在维持现存国别性货币的格局下,对旧有金本位或商品本位制度的回归。第三种思路,即以建立超国家的世界货币和世界中央银行或类似国际金融机构为目的的方案。碳货币本位的设想属于第三种思路,它面临两大难题:
第一,碳货币本位下,碳排放权作为价值基础的稳定性仍需考察。
如上所述,碳排放权具有稀缺性、普遍接受性、可计量性、可增长性和同质性的可贵特点。但碳信用价格的稳定性仍取决于三个因素:(1)与经济周期高度相关。自2008年金融危机全面爆发以来,全球碳交易市场价格一度疯狂跳水。作为世界主要碳买家的欧盟国家面临严重经济危机的打击,生产停滞,碳排放也急剧下降,不用外部购买即已完成减排目标。2008年6~7月,CER价格基准指标之一的欧洲气候交易所(ECX)CER期货价格曾高达每吨25欧元以上,而2009年2月中旬,CER期货价格一度跌至每吨8欧元左右,6月略反弹到12欧元上下,(33)凸显了碳交易市场的不成熟和经济周期相关性。(2)与减排技术高度相关。如果减排技术有了重大突破,减排成本大幅下降,碳货币价格将大幅下降或者波动,由此可能导致碳货币的过度供给。但应当看到,减排目标将随着人类的减排能力不断调整。可以假设,碳减排的压力除了可能出现的偶然波动外,将是按部就班保持稳定的,全球将按照某一减排速度分配排放指标并逐年减少排放量。(3)与国际努力和规则制定高度相关。由于碳减排是基于国际协定的约束,有较大的政治风险。比如,一旦2012年后的全球碳交易框架无法达成或有重大变化,将严重影响到碳信用的价格。碳信用现有价差很大程度上来自于国别的差距,但在所有国家都被纳入统一的减排制度框架后,随着碳交易实现而产生的技术资本外溢效应将使得国家间的差距缩小。根据新古典增长理论,在一个较长的时间区间,不同国家的经济增长率将达稳态,从而使得碳货币的价格趋同。从长期来看,随着世界各国在经济发展的更高阶段上出现增长的趋同,制造业水平比肩,加上市场的价格发现机制愈趋完善,碳货币的价值可能稳定在一定的水平。但是在中短期来看,并不能排除其价值基础出现较大波动的风险。毕竟目前来说,除黄金以外的其他物品,其自然属性与存在量是否能够比黄金更具货币性都还不清楚。
虽然现行美元本位制存在重大缺陷,但世界其他国家还严重依赖美元,也没有制约美国行为的有效机制,根本原因在于缺少价值稳定的“第N+1种货币”。对于碳货币本位来说,碳排放权能否像黄金一样保持稳定的价值基础,同时为世界提供足够的流动性,是最大疑问。
第二,碳货币本位涉及世界货币发行的主权体系建设问题。现代国别性货币的发行是由国家主权力量支持的,这是世界性的货币发行所不能够比拟的。因此,碳货币本位实施面临一个重大难题——各国碳货币发行权取决于两点:一是设定减排目标,二是在既定减排目标之上的超额减排潜力,而目标约束的宽松程度直接影响到该国所享有碳货币发行权的大小。在这种情况下,减排目标的承诺将成为各国争夺国际竞争主导力的最大博弈。当超额碳减排量成为构建一种货币体系的基础,其初始均衡减排目标将可能无法达成。
纵观国际货币体系的历史,其演进过程不但表现出一定的跳跃性,而且也总是在更多地体现着霸权国的意志:首先,由于规模经济、网络效应或历史继承性等,在某一霸权国主导下的某种形态的国际货币体系常常表现出相当的稳定性。其次,超级大国对于国际货币体系的任何改革都具有否决权,当试图改变现状的动议不符合霸权国的利益时,此种改革一般都难以付诸实施,相反,当由国际货币体系的内在缺陷所带来的高成本促使霸权国产生改变现状的动机时,体系改革的可能性就会空前增大。(34)尽管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已经让包括美国在内的发达国家自尝苦果,但是这还远不足以使现行体系崩溃,而更多是基于信用本位制之上的国别货币主导权之争。任何重建货币秩序的努力和方向都将是核心国之间以及与外围国角力的结果。
从长期来看,全世界的货币种类将呈减少的趋势。在未来100年到150年左右,世界货币的种类将会减少到5种以下;在未来300年到500年的时间内,世界货币很可能回归到一种。(35)2005年《京都议定书》生效后,全球碳交易呈爆炸式增长势头,碳交易体系事实上已经呈现出相当多货币化的特点。在金融全球化不断深化的背景下,货币种类趋于单一是长期净收益最大化的一种制度安排。当世界各国达到经济发展的更高阶段,出现增长的趋同,碳货币本位制也不啻为是一种选择。
[收稿日期:2009-03-10][修回日期:2009-05-10]
注释:
①M.Wemaere,C.Streck,"Legal Ownership and Nature of Kyoto Units and EU Allowances," in D.Freestone,C.Streck,eds.,Legal Aspects of Implementing the Kyoto Protocol Mechanisms:Making Kyoto Work,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5,p.44.
②M.Wilder,M.Willis and M.Guli,"Carbon Contracts,Structuring Transactions:Practical Experiences," in D. Freestone and C.Streck,eds.,Legal Aspects of Implementing the Kyoto Protocol Mechanisms,Making Kyoto Work,pp.295-311.
③Matthieu Wemaere,"Legal Nature of Kyoto Units," in presentations of "The Kyoto Protocol and Beyond:A Legal Perspective," June 9-10,2006,University of Siena,p.18,http://www.unisi.it/dipec/ELT/kyoto/Wemaere.ppt.
④王永海:《国际货币金融体系中“碳金”本位的合理性与可行性探讨》,载《经济参考报》,2007年12月28日。
⑤United Nations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Climate Change,http://unfccc.int/essential_background/feeling_the_heat./items/2913.php.
⑥Kyoto Protocol,http://unfccc.int/kyoto_protocol/items/2830.php.
⑦付玉:《我国碳交易市场的建立》,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硕士学位论文,2007年6月,第33页。
⑧钟伟:《国际货币体系的百年变迁和远瞻》,载《国际金融研究》,2001年第4期,第8页。
⑨钟伟:《重返金本位或商品本位:渺茫的梦想》,载《第一财经日报》,2008年2月4日。
⑩钟伟:《国际货币体系的百年变迁和远瞻》,载《国际金融研究》,2001年第4期,第8页。
(11)Robert Casamento,"Accounting Implications of the EU Emissions Trading Scheme," March 29,2004,http://www.accaglobal.com/members/publications/accounting_business/archive_by_topic/environmental_accounting/2004/1125608.
(12)《CDM与JI追踪》,碳点公司,2008年第9期,2008年4月30日,http://int.pointearbon.com/getfile.php/fileelement_139072/30042008.pdf。
(13)《欧盟气候政策有何新动向?》,人民网,2009年1月13日,http://env.people.com.cn/GB/8664689.html。
(14)从《京都议定书》2005年生效至今,碳市场已经出现了许多种类的碳指标,如国际排放贸易机制的指定数量单位(AAUs)、清洁发展机制的核证减排额(CER)、联合履行机制的减排单位(ERUs)、清除量单位(RMU)及基于土地利用、土地利用变化和林业(LULUCF)活动的可交易单位;此外,在区域性的、国家级的和次国家级的交易体系中,还有欧盟排放许可(EUA)、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温室气体减排体系(GGAS)的减量证书(NGAC)、新西兰排放贸易计划的减排单位(NZU)、自愿市场的确认减排量(VER)等。
(15)《CDM与JI追踪》,碳点公司,2007年第22期,http://www.gscdm.cn/doc/81_6093.pdf。
(16)钟伟:《重返金本位或商品本位:渺茫的梦想》,载《第一财经日报》,2008年2月4日。
(17)[英]弗里德里希·冯·哈耶克著,姚中秋译:《货币的非国家化》,北京:新星出版社,2007年版,第11章“控制一种竞争性货币的价值的可能性”。
(18)张五常:《一篮子物品的组合与操作》,2006年3月10日,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841af7010002of.html。张五常:《一篮子货币与一篮子物品的比较》,2005年10月28日,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841af7010000uw.html。
(19)黄达:《货币银行学》,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422页。
(20)周洛华:《气候问题助推碳本位货币》,载《新京报》,2008年1月4日。
(21)付玉:《我国碳交易市场的建立》,第24页。
(22)http://www.wwfchina.org/wwfpress/presscenter/preedetail.shtm? id=922.
(23)http://news.hexun.com/2008-06-11/106587885.html.
(24)"The Waxman-Markey Bill at a Glance," June 24,2009,http://thinkcarbon.wordpress.com/2009/O6/24/the-waxman-markey-bill-at-a-glance/.
(25)周洛华:《从〈京都议定书〉看全球货币新体系》,载《上海证券报》,2008年1月2日。
(26)《韩国投入230亿英镑迈向低碳经济》,人民网,2009年4月28日,http://env.people.com.cn/GB/9208776.html。
(27)"Miliband Backs Idea of Carbon Rationing for All," July 21,2006,http://www.telegraph.co.uk/news/uknews/1524353/Miliband-backs-idea-of-carbon-rationing-for-all.html.
(28)《英环境大臣建议实行个人“碳点”制度》,载《科技日报》,2006年7月25日。
(29)潘家华:《满足基本需求的“碳预算”及其国际公平与可持续含义》,载张坤民、潘家华、崔大鹏:《低碳经济论》,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63页。
(30)景学成:《经济危机下的绿色反应》,中外对话,2009年6月12日,http://www.chinadialogue.net/article/show/single/ch/3080-A-green-response-to-the-crisis。
(31)《报告称国内虚拟货币规模已达几十亿人民币》,载《中国青年报》,2008年10月30日。
(32)黄金标准碳信用由黄金标准基金会核准,这是瑞士的一个非赢利组织。黄金标准的质量标签已被全世界60个非政府组织所认可,黄金标准的碳信用通常能够获得溢价。所谓“黄金标准”碳信用,是指CDM、JI和那些符合一定标准,旨在促进新能源、能源效率、本地可持续发展和具有“严格额外性”的自愿减排项目所产生的优质碳信用。“The Gold Standard-Premium Quality Carbon Credits," http://www.cdiagoldstandard.org。
(33)"Price and Volume:ECX CER Futures Contract(14 March 2008-25 June 2009 )," European Climate Exchange,http://www.ecx.eu/media/xls/ecx% 20cer% 20futures% 20contract% 20-% 2025% 20june% 20% 202009.xls.
(34)冉生欣:《现行国际货币体系研究——兼论东亚货币合作》,华东师范大学2006届博士研究生论文,第118页。
(35)管清友、张明:《世界货币的历史轮回》,载《经济学家茶座》,2006年第2期,第71~7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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