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我国施工企业对于工程造价管理的重视,我国对于施工过程中的工程造价管理多采用动态管理的方式,对施工过程中的决策、设计、施工、竣工等各方面进行详细的管理。本文主要论述了工程造价动态管理的现状,并分析了现阶段中工程造价动态管理中的问题所在,并对其具体管理措施进行研究,旨在提升项目建筑工程项目的工程造价动态管理水平。
关键词:工程造价;全过程;动态管理
一、工程造价动态管理的现状
工程造价的动态管理:即对影响工程造价的动态因素进行计划、组织、协调的手段,以实现预期目的。工程造价的动态因素,是指那些影响工程造价增减的变动因素,就基础建设工程造价而言,一般可分为三类,一是量变因素,二是价变因素,三是定额取费的变动因素,工程造价的动态管理,就是对造价实行全过程限踪管理及预测管理方法。近些年我国的工程造价确定与控制工作主要集中在工程招投标阶段和建设实施阶段。实行公开招投标制,增强了施工企业的竞争力,在努力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工程造价,并以承包合同价为控制目标,根据工程合同按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处理好工期、质量、造价三者间的关系,编制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选择质量保证、价格合理的材料,有效地对工程造价进行动态管理。
应该说,近几年来对工程造价的动态管理,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在尊重传统标准定额计价的同时,完成了定额从法定性向指导性过渡的阶段,找出了一种较为合理的计价办法,一定程度上适应了当时市场经济新秩序的发展需要。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现有的工程造价管理体制的许多不尽合理之处也需要不断改进,并加以完善。
二、我国工程造价动态管理中的问题
(一)建筑企业工程造价多采用静态管理而不是动态管理
目前大部分建筑企业对于工程造价的管理依然采用较为静态的定额管理为主的工程造价管理方式,然而随着建筑市场的不断变化,建筑施工过程中需要的原材料、人工费、设计等的费用都是具有一定的变化性的,当这些成本发生变化时,建筑施工的工程造价并不能及时的对这些变化做出改变,因此,对于工程造价的管理难免存在一定的滞后性,而且在此基础上编制的工程造价定额等在真实性、准确性上具有一定的偏差,不利于工程造价的管理。实际的建筑施工的成本消耗量与工程造价中的定额消耗量是存在一定的差距的,然而这些差距对于接下来的建筑工程施工以及实际的工程造价编制都带来了一定程度上的误差影响。
(二)工程造价的动态管理往往是阶段性的,缺少全过程的有效管理
在目前的建筑企业工程造价的管理过程中,动态管理往往并不是建筑施工全过程的工程造价,二是具有一定的阶段性与片面性的,建筑施工的设计阶段、施工阶段与竣工阶段对于工程造价的管理并不连贯,分别负责设计、施工、结算的部门之间信息沟通并不通畅,而是存在一定的信息滞后性。这就使得工程造价的动态管理存在节点,很容易出现以下情况,例如,设计阶段对工程造价的预算编制由于缺乏合理性导致预算偏高,而在施工阶段对于项目实际施工过程中的工程造价管理力度较弱,不能有效降低工程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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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管理队伍素质不够高
当前工程造价管理队伍素质不能满足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从业人员没有相应的业务素质,他们的估计往往与事实情况存在较大的差距,使工程造价预算失实,无形中增加工程造价;或有相应的业务素质但兼职数处,在有意或无意之中泄露不该泄露的消息,甚至造成某种无法挽回的损失。招投标过程不公开、不公平、不公正;投标方为亮标而人为降低造价;招标方利用投标方的急于获得施工资格,要求投标方作出某种让利或者垫付工程款项;为某种利益让某企业中标或不中标,使参与投标的企业单位总体水平低下。因而不能很好的发挥招投标这种方式的有效性,甚至造成反作用,提高工程造价。
三、建筑工程造价动态管理的具体措施
(一)建立健全工程造价管理体系
要建立一个统一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强化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管理职能,加强宏观调控能力,健全工程造价管理的制度和办法,加快法规建设,规范建筑市场,维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另外,在监理健全工程造价动态管理的具体措施方面,要理顺各种工程造价管理主管部门的关系,建立各部门定期的协调联系制度,使工程造价管理的标准和指标能够更好地衔接、配套。从政府组织管理逐渐过渡到行业协会管理,鼓励设立专业的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机构。国家部门对政府和非政府投资分开管理,放开建材和人工的价格,由直接管理向宏观调控转变。工作重点放到制定有关法规、政策,搞好协调,理顺关系,提供信息服务上。
(二)运用材料差额处理与造价的动态管控
由于材料费用在建筑工程总造价中所占的比例达到了70%以上,所以在实施造价动态管控时必须做好材料差额处理工作:在调整与管理材料价差时,应注意充分考虑市场价格,并将单项材料与费用控制系数结合起来管理材料成本与调整差价。在测定材料的过程中如需调整价差,则应综合考虑各项价差系数,如地方材料、信息价格及材料范围等,从而有效控制不同分项工程的材料费用。此外,定额站按季公布或按月公布的价差系数可作为制定造价控制目标的依据,在对工程造价进行动态管理及处理材料差额时可以参考价差系数。
(三)施工单位加强对工程造价的控制
在施工阶段,施工单位成为主要管控工程造价的主题。施工单位应该注意以下问题分析。第一,在正式签订合同之前,应该就合同的每一条款进行深入的研究和探讨,及时发现条款中不利的条件及时修正。第二,施工单位应该仔细推敲施工的次序,这就需要施工单位将施工方案与施工部门对比分析,合理的安排好每一项工作的施工时间。在施工阶段,另一个需要严格把控的就是建筑材料。施工方应在事先就统计好所需要的建筑材料,对建筑材料的市场需求以及市场价格做好调查分析,在最合理的时间内购买,这样一来,不但可以避免材料堆积产生的储存费用,还可以避免材料的滥用。但必须严格遵守建筑部门制定的要求,购买合格的建筑材料。
四、结语
合理确定与控制工程造价对建设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着越来越的重要意义。作为工程造价人员应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做好工程造价管理这项工作,才能促进工程造价更深、更广泛的发展;才能使建设项目取得良好的经济成果和社会成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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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缪丽琴.浅析建筑工程造价的动态管理与成本优化控制[J].江西建材,2015(16):267-268.
论文作者:李娟
论文发表刊物:《建筑模拟》2018年第2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5/21
标签:工程造价论文; 动态论文; 材料论文; 建筑论文; 工程造价管理论文; 阶段论文; 价差论文; 《建筑模拟》2018年第2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