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生态税收研究的几个问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几个问题论文,税收论文,生态论文,我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引言
进入20世纪以来人类面临的生存环境越来越受到严峻的挑战。自然资源的无限制开采和使用、原始森林的不断减少、土壤的沙漠化、水和空气的污染、全球温室效应产生的严重自然灾害……使如何保护资源、控制环境污染、提高环境质量等成为政府决策者、经济学家及公众普遍关注的问题。于是通过制订环境法规、通过环境组织的绿色和平运动、通过政府使用经济手段达到环境保护目的的理论和措施也相应产生了。有些理论及政策建议已经被付诸于实践,其中如何将税收工具用于环境保护目的,从而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服务已成为环境经济学家、财政学家及政府有关部门的一个热门课题。但是生态税收的研究在我国还是一个全新的课题。这一方面是因为我们缺乏对国际上税收实践的跟踪研究,另一方面也源于我国传统的税收理论研究内容与方法的局限。本文将对我国生态税收研究的若干问题作一初步探讨,以期建立我国生态税收研究的基本框架。
关于生态税收研究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由于生态税收还是个全新的概念,在此有必要先对之作一简单说明[①]。在国外的文献中对它的称法还不少,如ecological tax、environmental taxation、eco-tax、green tax 等等。这些称法不一,但研究的具体内容是一致的,即如何通过税收手段来实现对资源与环境保护的目的。税收是政府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而向社会成员(公司、个人等)所进行的法定征收。所谓生态税收,是指具有下列一个或几个特征的各种征收:为了将好的外部环境影响纳入到外部性产生者的决策过程中,税收的目的是实现被征税者的行为因征税而发生变化;为实现特定的环境目标,税收用于筹集收入,为一定的环境政策目标(措施)提供资金;从环境角度出发,某种税收能影响某些经济活动的性质和规模,而这些经济活动是与环境密切相关的[②]。
因此,可以认为生态税收是税收的一个大类(或称税系),它是具有一定特征(如上所列举的几项)的各种征收的总称。它可以和流转税、所得税等并列。因此这个概念是相当广泛的,在西方它甚至包括各种法定征收的费用。典型的生态税收如对排放二氧化碳征收的二氧化碳税、汽油税、垃圾税、资源税等[③]。
从国外生态税产生和发展的背景来看,产生生态税收还是在本世纪70年代,而真正从理论上和实践中获得重视是在80年代末。其主要原因是该时期社会和学术环境的变化。从社会环境来看,二战以后发达国家普遍完成了工业化和现代化,有些国家已进入所谓的“后工业社会”。尽管西方发达国家还有不少社会问题,但这些国家人均收入水平高,消费水平到了很高的程度,处于物质上“丰裕社会”的公众更加重视现在和未来的生活质量。而自然资源的保护、清洁优美的环境、人与自然的和谐成了公众追求的新目标(生态目标)。随着环境意识的提高和环境运动的广泛开展,如何使人口—资源—环境—经济协调发展,从而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甚至已经成为西方政府宏观干预的第五个目标,其它四个目标是充分就业、稳定物价、经济增长和国际收支平衡。在这种社会环境下,作为现代宏观经济政策主要工具之一的税收,自然被用到了资源与环境的保护上;从学术环境上来看,1987年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发表的《我们共同的未来》中,正式首次提出可持续发展概念,及由此产生的可持续发展经济学为生态税收的发展提供了学术动力。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含义是指资源等财富应在不同的代际之间(当代人和后代人)进行平衡。代际之间的交换应该是平等的。这个概念现在已成为一个能够包含人口学、经济学、社会学、生态学、自然资源经济学等各学科基本内容的容量极大的概念。但它特别强调的是对地球有限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强调环境作为地球共同的财富必须受到特别保护,认为环境甚至可以影响到人类的生存。相应地税收与可持续发展的关系受到了财政学家们的重视。生态税收自然也成为值得重视的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经济工具之一。
我国传统税收理论研究和西方的古典税收理论一样基本不涉及到对税收的生态职能的研究。随着两次环境革命的出现,尤其是可持续发展概念正式提出并受到国际社会广泛重视以来,对如何利用税收等经济工具实现对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对环境的保护引起国际财政学界,甚至环境经济学家的普遍关注。尽管生态税收的理论还没有形成完整的体系,但按照目前的发展趋势来看,在较短的时期内一定会成为税收理论的一个重要分支。我国目前对生态税收的研究几乎还没有开始,这方面的理论研究文章还很少,因此追踪国际研究动向、总结国际上已经取得的成果,并与我国的具体情况结合进来,探讨符合我国实际的一些生态税收理论问题,这对拓展税收理论研究领域,完善税收学科体系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
从实践角度来看,近几年西方的环境与保护政策工具已经出现了明显的由传统的命令—控制型工具向基于市场的经济工具的转变。在经济工具的使用中,税收工具已经得到了不少国家政府的重视。OECD国家已经有一些国家开征了生态税收,尤其是欧盟一些国家已经将生态税收作为优先使用的环境政策工具。随着欧盟委员会提出在欧盟层次上开征二氧化碳税,可以预见生态税收的使用范围将更广泛。从严格意义上来说我国还没有生态税收的政策设计意识,税制体系中还没有一个专门用于生态目的的税种。我国的资源与环境问题都很严峻,如何借鉴国际上已经取得的生态税收成果,贯彻《二十一世纪议程》中提出的资源与环境保护的目标,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生态税收体系,也是一个非常具有现实意义的问题。
有人会认为目前研究生态税收问题对我国来说似乎是太理想化、太不切实际了。他们认为:生态税收的研究也有个发展阶段问题,即它是与一国的经济发展阶段相适应的。西方国家已经发展到了这一步,即经济的发展已经不是主要问题,故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去探讨生存质量问题。而我国正处于经济成长时期,要解决的问题太多。经济增长过程中出现对环境的污染等都是不可避免的,也是暂时无法解决的。应该等经济发展到了一定程度以后再去研究这个问题。应该说这种观点也是有一定理由的,确实也代表了一部分同志的观点。但从研究的角度来看,对任何理论与实际问题的研究不能到了条件全部具备,再去进行基础研究和运用研究。如果这样,在该研究领域我国必然与国际上的差距越来越大,这些例子在经济学研究领域是随处可见的。当西方学者在研究一些较新的课题的时候,我们不是对之不屑一顾,就是置若罔闻。当该课题的研究已经形成气候时,我们再去学习,再去追赶。其实到那时也就只有学习的份了。我国税收理论研究的水平与西方学者的差距是与经济学基础理论研究的差距基本上是同步的。但近几年在经济学基础理论研究方面,国内有些中青年经济学人士正与国际经济界密切联系和合作,水平已经有较大提高。而在税收研究领域却较少与国际税收理论界进行交流与合作。这体现在生态税收研究领域上,我国对国际上生态税收研究的现状,无论在理论研究和政策实施方面基本没有了解。这就已经从客观上阻碍了我国在该领域的进展。如果再从主观上对之不重视,那么我们无论从生态税收基础理论的研究上,还是在利用生态税收保护资源和环境的实践上,都将落后于这些先行一步的国家。因此,从现在起就很有必要将生态税收作为税收理论和政策研究中的一个重要问题来研究。
只要对生态税收的研究有了正确的认识,要跟上国际上在该领域研究的步伐,并对别国的生态税收实践进行研究总结,从而建立符合我国实践的生态税收理论和政策体系是完全有可能的。因为经过几年的发展,我国的税收理论研究队伍已经有了一定程度的扩大,研究人员的总体素质也有了较大提高,尤其是中青年税收学者的成长更是一种积极的力量。尽管在生态税收研究领域的成果目前还很少,但随着可持续理论的不断发展与运用,该课题必将成为一个热点课题。
生态税收研究的理论基础问题
研究税收有一个理论基础问题。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税收理论研究,如研究税收的本质、税收产生和存在的依据、税收与社会再生产的关系等都主要是以马克思《资本论》中的理论作为基础的。但由于《资本论》中对税收问题的论述并不是很全面,也由于税收理论的发展很快,现代西方经济学中的一些比较成熟的理论也为我们所用,用来研究一些税收的基本理论问题,如税收对经济的影响,包括对劳动力供给、对投资的影响、对储蓄的影响等的研究都用到了西方经济学理论。生态税收的研究本身是个新课题,其理论基础的选择也应该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就目前而言,我认为有几个理论来源可以用来作为生态税收研究的理论基础。主要包括:
(一)马克思、恩格斯关于资源与环境问题的有关论述。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是分析资源定价问题的重要理论基础。《资本论》第一卷中也提出过工人阶级的工作和生活环境问题;第三卷中提到过废弃物的经济问题;对地租问题的论述对探讨环境资源的属性有重要指导意义。恩格斯在《自然辨证法》中对资源与环境也有一些论述,如其中谈到人们追求眼前利益,破坏生态环境的历史教训,这也是研究环境问题,进而研究生态税收问题的重要启迪。
(二)环境经济学和资源经济学。环境经济学中对环境系统与经济关系的研究,以及改善环境的经济动力、环境管理的经济手段、环境经济管理决策等的研究为生态税收的研究提供理论上的指导;资源经济学从经济角度来分析如何进行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为研究如何利用作为手段之一的税收工具去促进资源的最优利用提供了一定的理论基础。
(三)可持续发展经济学。可持续发展理论,也称可持续发展经济学,是一门新兴的学科,它也是在环境经济学、资源经济学等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至今还没有形成较一致的体系,但基本内容已初步形成。它的主要研究内容是将严格的经济学分析用于可持续发展的研究,探讨经济增长和可持续性之间的关系,研究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各种政策手段,包括税收政策的使用。可持续发展理论是研究生态税收问题的重要基础。可持续发展理论中对环境与持续发展的关系、可持续发展的经济含义、可持续发展的衡量、对环境的成本—效益分析、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国内政策和国际政策协调等内容都是研究生态税收问题时需要用到的理论。从广义上讲,生态税收的研究可以说是可持续发展经济学中的一个分支或称一个重要专题,即如何利用税收这一重要经济政策工具为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动力。
生态税收研究的主要内容及方法
进入90年代以来,国外在生态税收研究方面发展很快。其主要研究的问题,包括将标准的经济学用于对生态税收理论问题的分析,并对生态税收的设计、生态税收的管理问题、生态税收效应从各个角度进行理论和实证的研究。另外,还对生态税收的国际协调、最优生态税收等问题进行了研究。有些文章甚至已经在生态税收的研究方面走得很远,如开始研究生态税收的开征对劳动力就业的影响、用一般均衡论来研究生态税收的最优结构、用博奕论来研究最优生态税收问题等[④]。
我国国内在该方面的研究几乎还处于空白状态。近一年以来有一些零星的文章主要是从税制设计的角度简要说明在我国开征生态税收的必要性、环境保护税的初步设想等[⑤]。但没有从经济学意义上分析生态税收的一些理论与实践问题,更没有从环境经济学及可持续发展理论的层次上研究生态税收的理论。因而对环境税收设计的探讨也就缺乏相应的理论基础。也由于对国外的生态税收实际了解较少,故不能系统地对我国生态税收的建设进行较深入的研究。
因此,现阶段我国生态税收的研究应该注重运用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在环境经济学和可持续发展理论等的背景下研究生态税收的一般理论问题、总结某些国家生态税收的实践。在此基础上对我国生态税收的理论进行探讨,并对我国在实现可持续发展过程中生态税制的建立提出若干政策取向。由于发达国家的生态税制具有相当坚实的社会和制度基础,而我国长期以来对环境与资源保护的问题认识不足,尤其是公众的环境意识较差。如何借鉴国际生态税制的实践经验,在我国这样一个体制、机构、制度等背景十分复杂的国家建立合理的生态税制,可能是我们在进行生态税收时需要解决的重要难题。如果将生态税收的研究内容加以归类,基本可以分成以下几个专题:
(一)生态税收的依据和生态税收思想的来源。对生态税收的概念作出比较合理的定义,在此基础上着重研究生态税收的依据问题,即为什么可以将税收用于生态目的的经济学分析,并对生态税收思想的产生和发展从历史的角度进行考察。
(二)对建立生态税制的一般理论分析。主要研究在一定的制度与经济背景中引入生态税收、建立生态税制的途径,并对建立生态税制时可能产生的问题作出分析。具体包括以下问题的研究:将庇古税收用于实际环境政策的局限性[⑥],能否将收入筹集型税收用于生态目的、将税收用于生态目的的几种方式、生态税制的一般设计问题、建立生态税制可能产生的问题等。
(三)生态税收征收效率的一般分析。由于生态税收的特殊性,其管理与一般非生态税收具有较大的差别,故应对其进行单独分析。主要问题包括:生态税收与非生态税收在征收管理上的差异性、生态层次与公共环境物品的提供、生态税收的建立层次与税收征收管理部门的层次、生态税收单位问题、现行政治机构向生态单位的转化问题。
(四)若干生态税制案例分析与比较研究。在对生态税收一般理论分析的基础上,结合某些国家生态税制的实践,分析其共性,从而总结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五)对我国生态税制建设的一般研究。以生态税收的一般理论分析为基础,探讨我国生态税收建设的宏观问题,如目标模式、引入生态税收的方式、生态税收的设计等。
(六)生态税收与我国资源可持续利用。从对资源课税的角度研究我国的生态税制建设。主要问题有:环境经济学资源的价值、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与资源价值、可持续发展理论与资源价值的再评估、我国资源的定价、税收参与资源价格形成的问题等。
(七)生态税收与环境保护。研究如何利用生态税收促进环境保护的税制建设问题。
(八)国际贸易与全球环境问题。研究开放经济条件下的生态税制建设问题,主要有:环境外部性的国际化、全球温室效应与全球生态税制的协调、污染转嫁与国内税制的政策调整、环境贸易与国际税收对策等问题。
对生态税收研究可以采取的方法主要有:历史分析与实际分析相结合。在研究生态税收思想的来源及对我国的生态税制进行描述时要通过历史分析的方法,在此基础上对现实情况进行分析描述;在对若干国家的生态税制进行研究时通过比较研究的方法得出若干结论;在对我国生态税制进行设计时也将我国的情况与国外的情况进行对比;一般分析与案例分析与实证研究相结合;在对研究一般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的基础上选择一些案例进行具体剖析;规范分析与实证研究相结合。在对理论进行问题规范分析的基础上,对一些具体问题进行实证分析。
注释:
① 对生态税收概念更详细的解释可参见拙作《生态税收的产生和现状》,《中国税务》1997年第1期。
② 参见Ecological Taxation in the Netherlands,A.Paulus,1995,Maastricht.
③ 对这些税种更详细的了解可参见拙作《荷兰、美国和瑞典的生态税制》,《中国税务》1997年第3期。
④ 如在下列一些材料中就可以看出国外生态税收研究的主要内容:
Environmental policy in a small open economy with distortionary labortaxes:A general equilibrium analysis,A,Lans Bobvernberg,Ruud A.deMooij
The European Carbon Excise Proposal:A"Green"Tax Takes Shape,S.Smith,H.Vollebergh
The Quest for Ecological Tax Beform:A Schumpeterian Approch to PublicFinance J.G.Backhaus
Incentive Taxation and the Environment:complex-yet feasible J.G.Backhaus and J.J Krabbe
Taxation and the abuse of environmental policies:A supply-side view,Anthonie Knoester and Jarig Van Sinderen
Consequences Of Environmental Tax Reform For Involuntary UnempolymentAnd Welfare By A.Lans Bovenberg And Frederick Van Der Ploeg
Optimal Environmental Tax in the Prescence of Other Taxes:GeneralEquilibrium Analysis
Do environmental taxes yield a double dividend?
DO the Costs of a Carbon Tax Vanish when Interactions with Other TaxesAre Accounted For?
⑤ 如陈建国、王战凯:《浅谈污染税》,《税务》1993年第5期;刘生录:《我国就加快开征环境保护税》,《税务与经济》1996年第3期;林晓:《对环境保护税的经济学思考》,《税务与经济》,1996年第3期。
⑥ 英国经济学家庇古,发展了其教师马歇尔的外部性理论,最早提出了政府可将税收用于调节污染行为的思想。根据庇古的观点,一个污染者有可能承担与其排放污染量而产生的社会损害相等的税收,即排污产生的边际社会成本与单位排污量的税收相等。这种税可以称为庇古税收。更详细的解释请参见拙作《生态税收的产生和现状》,《中国税务》1997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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