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现代家庭伦理教育的原则和方法,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伦理论文,原则论文,家庭论文,方法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相应地,家庭伦理教育作为社会整体伦理教育有机体的基础部分,在培养和造就新一代道德人格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现代家庭伦理教育,是在继承家庭伦理教育优秀传统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一方面,现代家庭伦理教育以过去的家庭伦理教育的优秀遗产为自身赖以支撑的前提、基础和出发点;另一方面,现代家庭伦理教育又渗入了现代伦理教育的精神或要素,并依据现代社会的生活实践把现代伦理教育的精神或要素和传统伦理教育的优秀遗产结合起来,从而形成了现代伦理教育的一系列原则和方法。
一、家庭伦理教育的原则
家庭伦理教育既是儿童、青少年等未成年人受教育的道德活动过程,也是他们进行自我教育的过程,同时也是教育者自我教育或受教育的过程。这个过程必须遵循人们从长期的家庭伦理教育活动经验中提炼出来的基本原则。笔者认为,家庭伦理教育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原则。
第一,言传身教的原则。在古代社会,统治者往往身负万民之道德表率的职责,虽然这种道德要求在现实生活中往往流于伪善,但对于社会的安定和在某种程度上约束统治者而言仍不失为一条有意义的原则。为此,古代道德教育的理论家们尤为重视阐发这一条道德要求。《尚书》提出:“天生烝民,作之君,作之师。”其意思就是说,老天爷创造出天下万民,必然给他们制造出统治者,给他们制造出作为表率的教育者。而各种社会教育、教化的最核心的部分就是伦理教育,即礼乐教化。以德化万民,在古代伦理教育理论家的心目中无疑是统治者最高的职责。统治者要担负起作为伦理教育的表率的责任,首要的条件就是自身必须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孔子在谈到政德时提出:“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论语·子路》)又说:“苛正其身矣,于从政乎何有?不能正其身,如正人何?”(同上)孔子所讲的,是西周以来很多开明统治者都懂得并在某种程度上实行的道理。这些道理都说明,进行伦理教育的人自身必须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必须先立得起来,才能够谈得上教育人。
同理,在家庭伦理教育中也是如此。在家庭中,作为教育者一方的长者应当意识到,他们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在有形或无形地熏陶着受教育者。假如教育者自身不正、品德有亏,那么,他的言行在伦理教育上所产生的正面影响力及威信就要大打折扣。即使教育者在理论上讲得有道理,也难以使受教育者口服心服。更有甚者,言行不一还可能使受教育者产生逆反心理,从而对人的道德尊严采取一种玩世不恭的态度。家庭伦理教育的教育者自身品德上的亏缺之处,无论其是否愿意或是否自觉,都往往对受教育者起着坏的影响,从而助长了受教育者恶劣习气的发展倾向,削弱了受教育者良好品德形成的可能性。小到家庭,大到社会,不正己则不能正人,这是伦理教育的基本原则。
第二,严肃性和民主性、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家庭伦理教育,要从小抓起,从严要求,同时也要寓伦理教育于生活之中,使得家庭伦理教育的价值内涵体现于活生生的过程之中。在家庭伦理教育过程中,教育者既要严守道德的原则性,在道德品质的原则问题上决不姑息迁就、妥协纵容,表现出明确的和坚定的立场;同时也必须使道德立场体现于活生生的生活过程中,体现于具体的言传身教过程中,切忌简单、生硬、粗暴。真正的家庭伦理教育总是由情现理、情理相融的。从教育者的言传身教来说,言语若不能出自至诚,不能触动教育对象的情感,就体现不出道德的“理”来;从受教育者来说,如果不能从情感上认可道德规范所内含的价值,不能在某种程度上把道德要求转化为人格的内在需要和行为动力,没有形成道德自我教育、自我促进的主动性,则道德教育就仍处于抽象的阶段,并没有形成受教育者生活中有血有肉的内涵。就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关系而言,他们的人格是平等的。受教育者是教育者的子女或晚辈,同时也是社会的一员,具有同教育者一样的社会尊严。不尊重子女的人格尊严,绝谈不上真正意义的现代家庭伦理教育。所以,在现代家庭伦理教育中,教育者既是受教育者的父母、长辈,同时也应该是人格尊严意义上平等的朋友。人格尊严的平等,是双方情感交流的前提。教育者出于天性的那种对子女的爱和关心,本身就是一种伦理教育。这种伦理教育不是通过对子女占有式的呵护或强制性命令得到完满实现的,而是在出于天性的责任心和对子女及晚辈的独立的社会人格尊严的意识统一中实现的。在家庭伦理教育过程中,教育者也要受教育,既要受家庭伦理教育过程的启发,也要受到受教育者的教育;同时,受教育者在受到伦理教育过程中也进行自我伦理教育。为此,在家庭伦理教育中突出人格平等基础上的主体的道德独立性和道德能动性,是家庭伦理教育卓有成效的重要因素。
第三,自律性原则。康德所提出的道德自律概念,对于个性的道德教育是一种重大的理论贡献。道德自律,在康德那里是一个复杂的道德哲学概念,它对于后世观念的影响,起码有以下方面:1.道德立志的重要性。道德自律概念和善良意志概念是相互联系的,善良意志概念是道德自律概念的必要前提。如果在人格上谈不上道德价值的自足性、道德动机的纯洁性,也就谈不上意志自律性的问题。2.道德人格的自主性。道德人格虽然是在外部环境的影响和熏陶下形成的,但它的形成的首要条件是主体意识的自愿、自觉、自抉。自主性或独立性,可以说是道德人格的基本特征。道德人格的前提条件,就是个体理性的高度自觉。3.意志的自我立法,这是前面两点的必然延伸。事实上,在康德之前的伦理学家中,关于前面两点已阐述得非常明晰,但意志的自我立法观念还是以康德在其道德形而上学体系中阐述得最为完备和深入。意志自由、道德人格的独立性,是意志自律的内核,同时,意志自由、道德人格的独立性也只有落实到意志自我立法、自我规范上,才有可能得到实现。康德自律概念给现代家庭伦理教育的最大的启示就是,家庭伦理教育的最终目的在于道德人格的培养和树立。因此,家庭伦理教育必须以培养和树立下一代的道德自律能力为目标。正如自身在肉体上给下一代一个能自己生长的生命一样,在道德上也要给下一代一个能自己生长的伦理生命。有鉴于此,未成年人服从管教、遵守纪律,还不是家庭伦理教育的最后目标。服从管教、遵守纪律可能只是出于对前辈权威的敬畏或屈服于周围环境的压力,不一定意味着未成年人已确立了道德人格。正如教会下一代自我照料的价值高于对下一代悉心照料的价值,教会下一代挣钱本领的价值高于给下一代现钱的价值一样,培养下一代自律的道德人格的价值高于下一代服从约束的价值。自律的道德人格,才是家庭伦理教育的最后目标。
第四,一贯性和整体性相统一的原则。家庭伦理教育本身就是一个系统工程。每一个家庭的伦理教育就是一个完整的小系统工程。作为一个小系统工程,必须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在家庭伦理教育过程中,首先必须坚持道德价值的一贯性,坚持健康的、进步的道德价值观念的立场,摒弃腐朽的、没落的价值观念。人贵在正,正贵在刚。人能有孟子讲的“至大至刚”的浩然之气,就在于自身健康的、进步的道德人格。这种正面的、健康的、进步的道德价值的教育,必须体现在家庭生活的各个方面,一点一滴地做起。自然,家庭伦理教育不能流于事务主义,必须依据个性道德发展的规律,把家庭伦理教育的阶段性和过程性、局部性和整体性结合起来。在家庭伦理教育的每个阶段,必须把各个方面的内容有机结合起来,比如把礼貌的内涵、勤奋学习的精神、热爱劳动的观念、助人为乐的情操等等结合起来,并且必须把家庭伦理教育和其他方面的家庭教育结合起来。对于父母、长辈来说,没有教给后代勤劳观念而不教给后代自我照料的能力的道理。
二、现代家庭伦理教育的方法
和现代家庭伦理教育的原则相对应,现代家庭伦理教育也有许多具体的方法。
第一,行为示范的方法。要教育下一代养成规律的生活习惯,教育者自身就必须有规律的生活习惯。要下一代孝顺父母,教育者自身首先得孝顺父母。所以,自身在孝顺父母上做得如何,往往可以从下一代的孝顺情况上看得出来。吕近溪先生在《小儿语》中说:“要知恩亲看你儿郎,要求子顺先孝爷娘。”这是颇具教益的。行动是一种无言的力量,这种力量往往胜于千言万语。苦口婆心的谆谆教诲,有时还抵不过自身品行的一次示范作用。像乐于助人、勤俭节约、见义勇为、信守诺言等善行,是具体可感的,便于下一代的模仿和学习。即使下一代一时未能作出这些善行,但对于他们的无形熏陶和影响仍是不言而喻的。当然,行为示范以寓家庭伦理教育于自身的行为活动中为佳,如果能吸引后一辈的模仿和学习的兴趣,这本身也是家庭伦理教育的一种开端。
第二,由情入理的方法。家庭伦理教育必须有针对性,根据具体的情况采取特定的办法。要善于采取同受教育者的特定心理阶段相应的方法打动受教育者的心灵,使之在特定的情感中把握道德规范所包含的“理”。以“热爱劳动”来说,只有在特定情景下激发受教育者参与某种劳动的兴趣和热情,并在劳动中得到乐趣或自我实现的满足感之中,才易于阐明劳动作为人的基本生活需要和道德义务的道理。任何道德认知的形成都伴随着特定的道德情感和道德需要。基于此,任何道德心理、道理意识的培养都不可能是抽象的理性分析,而只能是道德理性、道理情感和道德需要的统一。现实的家庭伦理教育是一个活生生的过程,自然也是一个道德理性、道德情感和道德需要相统一的过程。由说理到说理的干巴巴的灌输,是不能取得较好效果的。家庭伦理教育必须由情入理、情理结合,方可实现家庭伦理教育的目标。
第三,将心比心的方法。即把自己放在他人的位置,设身处地地为他人着想的方法。这一方法在古代就一直作为道德修养和道德教育的重要方法。孔子讲忠恕之道,忠就是“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如同为自己打算或做事一样,尽心竭力地为他人打算或做事;恕就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吾不欲人之加诸我也,吾亦欲无加诸人”。这种由我及人、由近及远、将心比心的角色互换法,是古代实行家族宗法伦理道德教育的基本方法。现在看来,它仍不失为家庭伦理教育的重要方法。这种方法之所以颇有实效,其根据就在于“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即伦理道德是人所共同拥有的价值,每一个人都具有通过道德培养树立道德人格的潜能,每一个人都具有认知道德这种人类历史长期选择而积淀下来的共同生活模式的理性。道德总是体现着特定的社会关系,将心比心的方法有助于下一代准确地把握维持社会关系的基本准则,有助于下一代的社会道德人格的养成。使未成年人从学会心里有父母、家人、亲戚到心里有他人,这是家庭伦理教育的起点。教育下一代学会将心比心的方法,不但是家庭伦理教育的起点,也是在家庭伦理教育的长期过程中未成年人的道德品质培养的卓有成效的方法。
第四,磨练意志力的方法。在家庭伦理教育过程中,下一代的道德心理意识的形成既是一个由无到有的形成过程,也是一个从较低级的道德心理意识的“有”到更高级的道德心理意识的“有”的超越过程。可以说,意志力是道德心理意识的内核,道德心理的基本要素,如道德理性、道德情感、道德需要,都无不渗透着意志力的要素。道德理性、道德情感、道德需要就是通过意志力统一起来的。意志力表现在道德理性上,就是理性对情感和欲望的合理控制;表现在道德情感上,就是对道德价值的同化、认可、悦纳;表现在道德需要上,就是欲其所欲,不欲其所不欲。因此,对于每一个人来说,必须有所为有所不为,才能完成道德心理意识的自我超越。这有所为有所不为,就是通过意志力的作用而实现的。所以,磨炼坚韧不拔的意志力,是每一个人的道德人格得以养成的不可或缺的方法,而且这种方法的运用必然经历一个长期过程。孟子说:“故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孟子·告子下》)孟子在此讲的是大人物的成长必经的磨练。事实上,道德人格的养成,也无一不伴随着意志力的磨练。为此,在家庭伦理教育之中,有意识地激励下一代自己克服困难,自己解决问题,对于培养其敢于向困难挑战的精神是大有裨益的。道德人格上的“立志”,不仅是一个认识到什么是好的而向好的方向学习的问题,也是一个坚韧不拔、锲而不舍地向好的方向不断努力的问题。
对家庭伦理教育的原则和方法的探讨关系到这一教育的方向和途径问题,理论工作者应该在这个方面进行深入的研究。本文对这个问题的探讨是初步的,目的是抛砖引玉,希望在广大的理论工作者和教育工作者的努力下,这个研究领域结出更多的硕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