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应用伦理学体系的出发点--应用和应用_伦理学论文

构建应用伦理学体系的出发点--应用和应用_伦理学论文

建构应用伦理学体系的切入点——应用什么和应用于什么,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伦理学论文,切入点论文,应用于论文,体系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应用伦理学“应用什么”

应用伦理学是在同基础伦理学的二分并立中产生的。但它们二者之间又有内在的联结点,这就是基础伦理学能提供什么,应用伦理学才能应用什么。而“应用什么”和“应用于什么”,正是建构宏观应用伦理学体系的切入点。

现代中国的应用伦理学研究是在基础伦理学尚未发育成熟的情况下起步的,这就决定了基础伦理学和应用伦理学,只能在二分并立、彼此促进中共时态发展。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只能联系中外伦理学史的背景,来解决基础伦理学能提供什么或应用伦理学能应用什么的问题(这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或两种提法)。

古今中外的基础伦理学所提供的道德理念从形式上可以归纳为德性论、义务论和价值论三种。

(一)德性论

德性论的伦理学派侧重于道德范畴体系的建构和应用。它所关心的主要问题是:道德上完美的主体是什么样子,以及如何实现主体完美的理想。道德主体,本可以是个体和群体,但习惯上多指个体。德性论的伦理学说在中国源远流长、盛而不衰,从先秦孔子、孟子到宋明周敦颐、陆九渊、王守仁,直到近代新儒家代表熊十力、贺麟等人,在伦理观上都遵循了德性论的方向。西方伦理思想史上的亚里士多德和康德等人,也是德性论的代表人物。当代中国的思想品德学派,也可以说是对传统德性论的继承和发展。德性论的理论特征可归纳为以下几点:1.把道德与有道德的主体等同起来,视德性为主体的一种属性。认为品德好坏是主体价值的一个方面,也是该不该受到社会尊重的根据。2.认为德性深藏于主体的心理意识之中,表现于主体的言谈举动之上,因此,在道德认识上注重心理分析,在道德实践上强调自律。3.在理论体系上侧重品德范畴的建构和应用。往往局限于个体道德的完善,而忽视社群道德的完善,或以社群完善为预设前提。总之,这个伦理学流派,试图把一切道德问题都还原为一定主体的德性问题。

(二)义务论

义务论的伦理学派侧重于道德规范体系的建构和应用。中国伦理思想史上的荀子、董仲舒、二程、朱熹等,都是义务论的代表人物。现代中国伦理学中的规范论,也继承和发展着这一传统。20世纪的西方伦理学一直存在着非规范论与规范论之争。如穆尔的元伦理学是非规范的,罗尔斯的正义论是规范的。义务论的伦理学说的特点是:1.它以社会或群体的整体利益为出发点提出对个体的道德规范要求,并把道德规范的职能定位于社群功利和个体道义的双重表达。2.它在道德认识上注重理性推论,把“必然”与“应然”、“真”与“善”统一起来;在道德活动中重视道德教育和道德评价的他律作用。3.它要求个体既要把履行社群提出的道德规范作为一种不可推卸的、必然的道德义务,也要求把学习和遵循道德规范作为获得社群成员资格的必要条件。4.它也把有些道德规范应用于群体,并把道德规范与其他的社会规范(如政治、法律、技术等规范)结合为有机整体。

(三)价值论

价值论的伦理学派侧重于道德原则体系的建构和应用。道德原则是道德价值观和道德价值取向的集中表现。历史上不同的学术派别,都有自己的核心价值取向,并以此为主导,努力整合不同学派的道德价值原则。例如,在天人关系上,中国古代的儒家主张人文主义价值取向;道家则主张自然主义价值取向。在义利关系上,儒家主张道义主义价值取向;墨家和法家则主张功利主义价值取向。传统“德性论”和“义务论”是道义论的不同表现形式;现代价值论强调道义论与功利论的辩证统一。西方的宗教文化主张信仰主义价值取向;世俗文化则主张个人主义或社群主义的价值取向。价值取向是价值观的表现,而价值观包含道德观。道德原则是道德观和价值观的核心,因而也是价值论伦理学派关心的中心问题。除此之外,价值论伦理学派还很重视对道德价值观念的研究,而这个问题又同价值观和价值哲学有密切联系。价值哲学也可以说就是广义的价值伦理学,因为它所追求的真、善、美、利等价值目标,都可以用一个广义的“善”来概括。如果说德性论的伦理学以人生哲学为基础,规范论的伦理学以历史哲学为基础,那么价值论的伦理学就是以价值哲学为基础。对道德价值的类型及其原则体系进行认识、澄清、选择、建构以及对现实存在的一切进行伦理的分析、解释、辩护,或者进行评价、批判和矫正,构成了价值论伦理学的任务和特征。从社会需求来看,德性论和规范论的伦理学更适合稳定不变的社会,而价值论的伦理学则更适合变动不居的社会。因为,人们所进行的社会实践探索,同时也表现为价值认识和选择的探索。

上述伦理学派的划分具有辨析和相对的意义。在实际的伦理思想中,德性论、义务论、价值论的理念和方法,也可能是不易辨别地混同在一起。而且,各种基础伦理学体系中,除了居于核心地位的道德原则、规范和范畴之外,还有关于道德认识和道德活动的内容。只是我们想说明基础伦理学内容中,能被应用伦理学所直接应用的东西,主要是德性范畴、义务规范和价值原则。

二、应用伦理学“应用于什么”

将基础伦理学所提供的德性范畴、义务规范和价值原则应用于什么的问题,实际上也是应用伦理学的对象问题。正如前文所说,基础伦理学侧重于研究道德本身,应用伦理学侧重于研究道德与人的实践活动的关系。实践是沟通物质世界与精神世界的中介,也是将伦理思维与伦理存在辩证统一的基础。从实践出发,就可以引申出人生伦理、社群伦理、自然伦理、信仰伦理等四个生活层面的应用伦理学问题和对象。

(一)人生伦理

人生伦理就是要研究将道德的范畴、规范和原则应用于人生实践的问题。它既是从属于人生哲学或人生观的问题,又是从属于伦理学或道德观的问题。专门研究人生伦理的学科,可称为人生伦理学,它是构成应用伦理学体系的一个部分。

作为人生伦理之主体的“人”,是生活于一定社会关系中的个体人,也是有知、情、意和自主性的人,而不是一部“机器”。因此,研究人生伦理,也就是研究个体伦理或人的伦理。对人生伦理,可以作德性论或义务论的建构,也可以作价值论的建构。由于人生实践有“时域”和“领域”之分,因而人生伦理也可以作“时域”和“领域”的分类。从时域上看,人生是一个由生到死的历程,可以分为童年、青年、中年、老年等阶段,各阶段所面临的任务不同,其伦理问题也不同。由此可以将童年伦理、青年伦理、中年伦理和老年伦理做分别研究,实际上已有这方面的研究成果。从领域上看,人生不外乎是在家庭、社会(包括学校)和职业三个生活领域中活动,由此可以将人生的家庭伦理、社会伦理和职业伦理做分别研究,这方面的研究成果也已有不少。

(二)社群伦理

“社群”概念,是指社会和群体的合称。社群伦理是以社群为主体的伦理,或者说是社群所应有的伦理,而不是指以社群为本位的个体伦理。“一般地说,社群主义者把社群看作是一个拥有某种共同的价值、规范和目标的实体,其中每个成员都把共同的目标当做自己的目标。”“社群主义者所说的社群有许多个基本的向度,如地理的、文化的和种族的。不同的向度分别构成了不同类型的社群。”(俞可平著《社群主义》,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7月版,第55页)梁启超曾说:“吾中国社会之组织,以家族为单位,不以个人为单位,所谓家齐而后国治是也。周代宗法之制,在今日其形式虽废,其精神犹存在。”(张岱年、方克立主编《中国文化概论》,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63页)传统的封建主义社群都是以纵向从属为结构特征的;未来共产主义的社群将是以横向联合为结构特征的;当代社会主义的社群,作为由传统社群向未来社群的过渡形式,必然以纵向从属与横向联合的交织为结构特征。

社群伦理可以社群理念与社群存在的关系为基本问题,从经济伦理、政治伦理和文化伦理三个层面,探讨社群存在和发展的价值取向及其伦理合理性问题。它是对传统上只讲个体伦理、不讲社群伦理的旧观念的一种突破,也是对伦理学对象和功能的新发展。其中经济伦理要研究经济制度、经济体制和经济组织的价值取向及其伦理合理性问题;政治伦理要研究政治制度、政治体制、政治组织及其法规、政策的价值取向及其伦理合理性问题;文化伦理要研究科技、教育、文艺、传媒等的价值取向及其伦理合理性问题。事实上,这方面的伦理研究已经在我国的改革开放中开展起来了。

(三)自然伦理

将道德观建立在一定的自然观之上,或者将道德的范畴、规范和原则应用于调整人和社群与自然的关系的系统观点,可称为自然伦理。它可以包含自然主义伦理观,但又不能完全归结为自然主义伦理观。因为调整人与自然关系的伦理观,也可以是人文主义或社群主义的。由于人与自然的关系有层次性,因而自然伦理观又可以划分为生命伦理观、环境伦理观、生态伦理观、宇宙伦理观四种类型和境界层次。

生命伦理观就是以生命自然和生命价值观为基础来理解道德应然性的系统观点。我们传统的“理欲之辨”,养生伦理和现代高科技条件下出现的人工授精、器官移植、临终关怀(包括“安乐死”)、克隆技术等方面的道德问题,都可以包括在广义生命伦理观之中。

环境伦理观和生态伦理观,都是以对人与地球自然之间的关系的认识为基础来理解道德应然性的系统观点。这方面的伦理观在古代也曾朦胧存在,并且往往同宗教、迷信观念相联系,或者是受“天人合一”世界观和泛仁爱主义伦理观影响的结果。现代人的环境伦理观或生态伦理观,是在生态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和生态环境科学知识普及的背景下产生的。只是“环境伦理”和“生态伦理”的不同概念中,隐含着人类中心主义价值观与超人类中心主义价值观的分野。因此,也可以把它们视为两个层次的自然伦理观。

宇宙伦理观是超越地球自然,以整个宇宙观及宇宙科学知识为基础产生的自然伦理的极致境界。它也是中国古代哲学和伦理学中经常论及的一种伦理观,其中包括对“天道”的理解,也包括对“天道”与“人道”关系的理解。如许多思想家认为,人道与天道“合一”,故而人应当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对过分超越自然、违背自然的人文主义和科学主义感到厌烦的现代人,特别是长期在都市中生活的人,常常向往着“回归自然”的生活乐趣;一些人退休以后,在精神上不愿再做从属于社会的“国民”,而愿做从属于自然的“天民”。这虽然不是一种主流伦理观,但也是现代社会多元伦理观中的一元,值得重视和研究。

(四)信仰伦理

信仰伦理要研究信仰与道德的辩证统一关系。一方面,要研究合乎道德的信仰;另一方面,也要研究合乎信仰的道德。无论个体人,还是群体人,都不能没有信仰。信仰也就是终极的理想与关怀,它来源于人的社会实践,表现为人的认识、情感和意志对真、善、美和自然境界的无限向往和追求。信仰,从内容上可以分为宗教信仰、科学信仰、道德信仰、艺术信仰和政治信仰,等等;从性质上可以分为合乎科学、理性和道德的正确信仰与违背科学、理性和道德的不正确信仰。古往今来,无数志士仁人为了追求真理、正义和自由,而奋不顾身,乃至英勇地牺牲在烈火、绞架和屠刀之下,但这些都没有能动摇他们的崇高信仰。可见对信仰的热忱和忠诚,能产生巨大的道德意志力。不同时代有不同的信仰,不同民族、国家和阶级、阶层,也往往有不同的信仰。无产阶级及其政党信仰的是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

道德追求善,也追求善与真、善与美的统一。真善美在历史发展中的统一和实现,也就是人类最理想的共产主义社会的实现。共产主义信仰是合必然性与合目的性的真正统一,也是人类所向往的崇高自由境界。到那时,人类就会摆脱必然王国的束缚而进入真正的自由王国。王国维说:“真者智力之理想,美者感性之理想,善者意志之理想也。”(王玉梁著《价值哲学新探》,陕西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79页)这表明,对真善美的信仰根植于个体心理的三要素:知、情、意。同时也说明,人想追求真善美,就要具备智仁勇的品德。智使人真,仁使人善,勇使人美。可见,真善美的社会理想和智仁勇的人格理想是辩证统一的,信仰与道德也是相互依赖的,个人和社群的生存与发展,不能没有道德,也不能没有信仰。

三、应用伦理学的体系和特征

“应用什么”和“应用于什么”的问题,也构成了建构应用伦理学体系的方法、对象和切入点,并且规定着应用伦理学不同于广义伦理学和基础伦理学的特征。

宏观的应用伦理学体系可分为四大部分:人生伦理、社群伦理、自然伦理、信仰伦理。各个部分又可以分为德性论、义务论、价值论三个层次或分支。这样就有12个子题可供研究。它们是:(1)德性论的人生伦理;(2)义务论的人生伦理;(3)价值论的人生伦理;(4)德性论的社群伦理;(5)义务论的社群伦理;(6)价值论的社群伦理;(7)德性论的自然伦理;(8)义务论的自然伦理;(9)价值论的自然伦理;(10)德性论的信仰伦理;(11)义务论的信仰伦理;(12)价值论的信仰伦理。这些专题既相对独立,又彼此照应,从而形成一个内涵宏阔的应用伦理学体系结构。

近十多年来,分门别类的应用伦理学研究在我国得到了较快发展,像职业伦理、家庭伦理、生命伦理、科技伦理、经济伦理、环境伦理等,如雨后春笋般地出现,其新名称之多令人目不暇接。但是,从宏观上概述应用伦理学体系的专著或教科书则很少见到。虽然90年代初出版的《中国伦理学百科全书》(11卷本)中有一个应用伦理学分卷,但是在对应用伦理学对象、任务、方法等问题的把握上,还显得很不成熟,例如将职业伦理、婚姻家庭伦理等内容放在应用伦理学体系之外,就不好理解。缺乏对应用伦理学体系的宏观把握,必然使中观和微观的应用伦理学研究出现某种盲目性和无序性。宏观上的结构不明、界限不清、定位不准,实际作用也就不会很大。要克服不足,发展提高,就丞须加强对应用伦理学的宏观研究,其中包括对其特征的认识。

“应用伦理学”这个名称的出现,意味着“基础伦理学”的存在。因为近代以来的科学研究,普遍出现了“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的分化,伦理学也不例外。伦理学科从古希腊亚里士多德的《尼各马可伦理学》算起,已有两千三百多年,如果从人类的伦理思想史算起,年代就更久了。在漫长的传统伦理学史上,并不存在基础伦理学与应用伦理学之分,而是将这两方面的内容融合为一种“广义伦理学”。相对于传统的广义伦理学而言,20世纪后期以来,先在西方国家出现、后在我们中国也出现的基础伦理学和应用伦理学,都可以称为“狭义伦理学”。

相对于传统广义伦理学和现代基础伦理学而言,现代应用伦理学的特征表现在研究对象、任务、方法等方面。仅就研究对象来看,广义伦理学以道德的理论与实践为研究对象;狭义伦理学只研究道德理论与道德实践的某一个方面。近20年来在我国出现的马克思主义伦理学教科书,都可以说是广义的伦理学,因为其中既包括了基础伦理学内容,又包括了一部分应用伦理学内容。随着基础伦理学研究的深入和应用伦理学研究热的兴起,原有的广义伦理学(教科书)体系,已经远远不能容纳新的研究成果了。因此,由广义伦理学向狭义伦理学的转化,已是既必然又必要。基础伦理学应侧重于研究道德本身,如道德的起源、本质、特点、结构、功能、规律、标准、评价等,并且采用哲学的方法来研究,因而可以称为道德哲学和哲学的分支学科。与此相区别,应用伦理学应侧重于研究道德与人的实践活动的关系。实践是道德思维与道德存在相统一的基础,也是将道德的原则、规范、范畴应用于人生、社群、自然、信仰等的中介和动力。应用伦理学的任务,就是要用基础伦理学所提供的道德理念和价值标准,来指导人们正确地改造物质世界和精神世界,以便使世界更具有善的价值和意义。它的研究方法,不仅是哲学、伦理学的,而且是人文、社会科学的,也是面向人的实践活动和价值追求的。在应用伦理学内部,又有宏观与微观、整体与部分、概论与专论之分。本文仅论述了宏观或概论的应用伦理学体系的两个根本问题,即应用什么和应用于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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