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WTO新一轮农业谈判_wto论文

对WTO新一轮农业谈判的初步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新一轮论文,农业论文,WTO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国于2001年11月正式成为WTO成员国,正好赶在新一轮农业谈判过程之中。尽管在多哈 会议上我国未参加农业谈判,但农业仍是新一轮谈判最棘手的问题之一。我国无疑将成为新 一轮谈判中的积极一员,因此加强对这一轮谈判的研究就十分紧迫。

按WTO的日程安排,新一轮农业谈判将于2002年3月左右进行总结。这一轮的谈判将分两个 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各方递交提案,至2001年5日18日,WTO秘书处共收到119个国家的提案(欧盟15国算1国)。第二阶段的谈判于2001年3月26日启动,分别于2001年5月、7月、9月、12 月,2002年2月、3月举行6次非正式会议。在第二阶段的谈判中,主要就各个具体的议题进 行讨论,如关税、关税配额、国内支持、出口补贴、SPS等。

表1 1999年世界农产品进出口前10国进出口情况

国家

出口总值 占世界出 国家 进口总值

占世界进

(10亿美元)

口比重(%)

(10亿美元)口比重(%)

美国 65.94 12.1美国 66.14 11.3

法国 39.37 7.2 日本 59.74 10.2

荷兰 33.80 6.2 德国 44.34 7.6

加拿大

32.60 6.0 英国 34.4

35.9

德国 27.85 5.1 法国 31.6

25.4

比利时

19.97 3.7 意大利29.53 5.0

英国 17.69 3.3 荷兰 21.20 3.6

西班牙

17.08 3.1 比利时19.00 3.2

意大利

16.62 3.1 西班牙17.81 3.0

巴西 15.98 2.9 加拿大*

14.28 2.4

*:按F.O.B.(离岸价格)计算

资源来源:WTO,International Trade Statistics 2000,table Ⅳ.7,包括欧盟内部贸易 。

我们根据1999年农产品进出口实绩(见表1)选择了美国、欧盟、加拿大作为主要国家来分析 ,同时还考虑凯恩斯集团和发展中国家集团,特别是后者在提案中提出的“发展中国家箱(D evelopment Box)”。

一、各主要谈判方的提案内容

A 美国(注:WTO.Proporal for Comprehensive Long-term Agri cultural Trade Reform,文档号G/AG/NG/W/15)

美国主张进一步改革农业政策,认为目前WTO成员国的农业面临诸多挑战:(1)成员国内部 要求进行进一步改革的压力;(2)削减用于农业的财政支出的压力;(3)新技术提出的新要求 ;(4)促进可持续发展的挑战;(5)农业资源基数在缩减,人口在增加,用有限的资源去养活 一个不断扩大的人口面临的巨大挑战。

美国认为,许多国家在农业生产与销售上仍存在严重的政府干预,仍在执行扭曲贸易的农 业政策,使得世界农产品市场离WTO所倡导的贸易自由化仍有很远的距离。在美国看来,贸 易扭曲的代价是:(1)扭曲的补贴计划是财政预算的浪费;(2)对进口的限制则会导致有限资 源的低效率配置;(3)激进的政府计划和不科学的限制将打击农民的积极性,从而威胁到农 业的未来活力;(4)贸易壁垒从长远而言限制了消费者的选择。

在非贸易问题上,美国主要关注食品卫生、资源保护、乡村发展和环境保护。同时它认为 ,健康和安全问题应通过贸易立法的形式来解决,它不同意启动对卫生与动植物卫生检疫协 定(SPS)的谈判。下面是美国在各个议题上的提案内容:

(一)市场准入

1、消除关税升级,减少国家间关税水平的差异,通过年度减让承诺的方式,逐步降低或者 完全废除包括配额内关税在内的所有关税。

2、关税约束水平和现实水平应针对具体产品,按从价税形式进行,停止使用复合税。

3、取消农业协议中的农产品特别保障条款。

4、在关税配额上,认为配额管理不善和配额内高关税阻碍了配额的实现,建议建立一个机 制,当配额完成水平始终低于某一既定水平时启动这一机制,迫使该国降低配额内关税。即 :在一个既定时期内,当一国的配额实现水平低于某一既定百分比时,该国应承诺通过降低 配额内税率来提高市场准入的效率,另外,需要增补关税配额条款,以保证关税配额不成为 贸易壁垒。

5、增加新技术产品贸易的透明度、可预见性及时效性。

(二)出口竞争

1、削减出口补贴至零水平。

2、要求专业出口商(Single Desk Exporters)定时向WTO通报其出口商品的获取成本、出口 价格和其他销售信息。

3、禁止使用出口税,根据农业协议第10条第2款对出口信贷进行谈判。(见专栏1)

专栏1.WTO农业协议第10条第2款:出口信贷

各成员承诺努力制定关于管理提供出口信贷、出口

信贷担保或保险计划的国际间议定的纪律,并保证在就

此类纪律达成协义后,仅以获合这些纪律的方式提供出

口信贷、出口信贷担保或保险计划。

资料来源: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际纪贸关系司

WTO乌挂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结果法律文本》,北京: 法律出版社,2000年10月,第42页。

(三)国内支持

在美国的提案中,美国没有采用一贯的“黄箱”“绿箱”和“蓝箱”的提法,他建议 把所有支持归为两类:豁免的支持(exempt support)、非豁免的支持(non-exempt support) ,前者不会导致或只会很小的贸易扭曲,后者则相反。非豁免的支持通过承诺逐年减少,其 具体减让方式如下:(注:WTO.Note on Domestic Support Reform Negotiations on Agriculture,submission from the United States,文档号G/AG/NG/W/16)

假如一国基期的农产品价值为300当地货币单位(LCUs),支持水平承诺为10%,则最终支持 水平为30LCUs(300*10%),设现在的支持水平为50LCUs。则这一国必须每年削减相同的支持 量以实现最终的水平。如图1所示,横轴a-e为年份,纵轴为支持水平。

(四)S&D条款、食品安全(注:S&D条款指(给予发展中国家的)特殊与待遇条款。)

美国在这方面并没有具体建议,只是在有关食品安全提案中提出了建立成员国间出口通报 制度,即各成员国向WTO通报粮食和油籽的交易方向。

B 欧盟(注:资料来源:WTO.EC Comprehensive Negotiating Proposal,文档号G/AG/NG/W/90)

欧盟认为,一项措施对贸易的扭曲程度取决于两个因素,其一是这项措施的运作方式;其 二是这项措施的实质内容,有些补贴的目的是通过降低价格来获取市场份额,同样导致贸易 扭曲。

在新一轮的农业谈判中,欧盟的非贸易问题提案主要关注以下四方面:(1)环境保护;(2) 乡村社区的持久活力;(3)食品安全;(4)动物福利。

(一)市场准入

1、关税减让表不仅要设置平均关税水平的削减度,而且要就某一产品单一关税水平的最小 削减度做出承诺,这样做的好处在于:①比笼统的关税削减更具有可操作性;②符合“逐步 取消保护”的原则;③有利于部分国家考虑一些特殊的需保护的部门。

2、在TRQs的实施上,基本可以接受,但在TRQs分配上应提高透明度、可信度和安全性。

3、有些产品由于原产地、采用传统工艺等而品质优良,应给予这些产品充分的竞争机会: ①要有效保护,防止这些农产品的冠名被侵犯;②允许使用地理、原产地等标识;③通过标 签来保护消费者,提倡公平竞争。

4、取消农产品特殊保障措施(SSG)。但应考虑其在历史上的作用较大,一旦取消,可能导 致出口剧增,出口价格将猛跌,因此必须有相应的措施确保平缓过渡。

(二)出口竞争

1、在出口竞争所涉及议题上,目前只涉及出口补贴一种,这是远远不够的,出口补贴可以 削平国内高价和世界市场低价的差额,出口信贷同样也可以达到这一目的,但是WTO在约束 出口信贷上并没有多大实质性进展,所以应关注其他出口竞争工具,比如补贴性质的出口信 贷、食品援助计划、国营贸易公司、市场支持系统等。可以借鉴经合组织(OECD)对农产品出 口信贷的理解,制定一些规则。

2、修改和加强农业协议第10条,防止食品援助被滥用,保障真正的捐助,打击通过食品援 助转让国内剩余的做法,反对食品援助以信贷方式出现,因为这样做可能导致发展中国家运 用信贷从别处购买食品而不是从信贷提供方购买。另外WTO应考虑,什么算是食品援助,FAO 统计表明:1997-1999期间食品援助交易增长了120%。滥用食品援助的效果相当于提供一倍 于产品价值的出口补贴。

3、国营贸易公司(STEs)。STEs有义务就其出口产品的获取成本、出口价格等信息通知WTO 。

(三)国内支持

1、有一部分国家的农产品按市场价格获得,在接受出口补贴后用于出口,这导致贸易扭曲 , 欧盟将就这一部分产品进行讨论。

2、归入“绿箱”政策的措施在保证不扭曲贸易之外,还应充分考虑社会目标,如:环境保 护、乡村的持续活力、缓解贫困、发展中国家的食品安全和动物福利。

(四)非贸易关注

1、农业是公共产品的提供者,因此在深化农产品贸易自由化时,应充分考虑公众支持。农 业的多功能角色包括:可持续发展、环保、乡村社区的持久活力和缓解贫困,应将这些目标 加入农业协议中,并保证在实施中最小限度地扭曲贸易。

2、在食品安全上,预警原则应进一步澄清、具体化。

3、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对农产品的生产和加工信息用标签的方式标出,希望WTO适当 考虑这些措施。

4、WTO应关注动物福利。欧盟提出这一问题,主要是针对部分农产品,尤其是家禽和猪, 采取高度集约化和工业化的生产方法,使动物无“动物权”,各国可以自愿或义务性地贴上 有关产品的生产、加工信息的标签。

C 日本(注:WTO.Negotiating proposal by Japan on WTO Agricul tural Negotiations,文档号G

/AG/NG/W/91)

日本与美国、欧盟不同的是他是一个农产品进口大国,在出口上作为并不大,其利益与美 国、欧盟不同。

在其提案中,日本关注以下几个方面:①谈判的基本因素;②市场准入;③国内支持;④ 出口政策;⑤国营贸易;⑥对发展中国家的考虑;⑦对消费者和社会的考虑。日本提出,谈 判应考虑下面几个因素:①农业的多功能性;②确保各国的食品安全;③应该注意到WTO规 则在作用于出口国和进口国时是不一样的,对进口国不利;④要考虑发展中国家和消费者、 社会的利益。下面具体内容: (一)市场准入

日本突出地提出了WTO规则应具有灵活性,认为在关税上应该采取差别化的策略,要根据一 国的每一种产品的生产、消费状况来决定关税水平,对TRQs也是一样,在决定配额内关税和 配额外关税时都要考虑该产品的国内外价格和供需。很矛盾的一点是,尽管日本这样说了, 但它还在提案的另一个地方指出:日本不同意按具体产品来设置产品税,它认为还是用复合 税比较好。

日本认为,目前的WTO规则会导致出口国与进口国间的地位不均等。而且在谈判中,所谈判 的情况都是过去的情况,当这一谈判结果付诸于实施时,情况已经发生了变化。对农产品特 别保障条款,日本认为虽然已经到期了,但应该有相应的过渡措施,这些过渡措施应考虑农 产品生产的季节性,以使这一条款更好地发挥作用。

(二)国内支持

在国内支持上,日本的提案比较简单:对“绿箱”做一些修改,使它真实地反映出一国的 生产水平。

(三)出口竞争

在出口竞争上,日本的提案可以概括为以下两点:

1、在出口信贷上,WTO可以借鉴OECD的经验;要对一切可能产生与出口补贴一样效果的措 施加以限制;

2、要求国营贸易公司的操作更加透明,应当公布与之有关的规则,其进出口价格应以季度 报 告的形式通知WTO,并禁止政府向其提供财政资助。

(四)其它

1、为了考虑发展中国家的情况,要对边境措施进行改进,以确保这些国家的食品安全,在 国内支持和国家贸易公司有关规则的制定时,都要对发展中国家灵活一些。

2、为了确保向消费者提供的食品是稳定和安全的,WTO应要求相关厂家和政府向消费者公 布与之相关的各种信息。

3、要向各国消费者公布WTO谈判的内容。

D 加拿大

加拿大的提案是作为凯恩斯集团提案(见专栏2)的补充提出的,他就两个方面提出了要讨论 的问题:

(一)市场准入(注:WTO.WTO Negotiations on Agriculture-Domestic Support Proposal by Canada,文档号G/AG/NG/W/92)

由于在单一关税下,成品的关税和初级品不

专栏2.凯恩斯集团及其提案

凯恩斯集团成立于1986年,由18个农产品出口国组成,目前有成员国阿根廷、

澳大利亚、玻利维亚、巴西、加拿大、哥伦比亚、哥斯达黎加、智利、菲律宾、危

地马拉、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新西兰、巴拉圭、南非、泰国、乌拉圭等。

这一次凯恩斯集团的提案主要分以下三个部分:①以凯恩斯集团的名义的提案;

②加拿大的提案;③以南方共同市场(Mercusor和Mercusor[+])的名义提出的提案。

其中只有②有实质内容。

资源来源:《经济参考报》,2001年9月7日。

表2 欧盟和美国的国内支持

欧盟(100万欧元)基期(1986-88) 1995 19961997 1998

绿箱 9,233.4 18,779.222,130.3

--

蓝箱- 20,843.521,520.8

--

AMS产品支持 73,644.9

49,823.450,751.5--

AMS非产品支持

- 776.7728.4

--

总和 82,878.3

90,222.895,131 --

对生产者的支持估价

90,392 83,442 74,970 96,729

116.075

美国(100万美元)基期(1986-88) 1995 19961997

1998

绿箱

24,098 46,041 51,825 51,249

-

蓝箱

- 7,030- --

AMS产品支持 24,6596,310.877 5,867.84

6,474.668 -

AMS非产品支持 901 1,386 1,115 568-

总和

49,658 60,767.87758,807.84 58,291.668

-

对生产者的支持估价

41,428 15,205

23,500

30,616

46,960

专栏3.发展中国家箱

发展中国家集团①提议建立发展中国家箱以实现以下目标:

1.保护发展中国家主要农产品的生产能力。

2.增强最穷国家的粮食安全和食品获取能力。

3.为农村的穷人提供长期的就业机会。

4.保护因廉价进口品冲击而受重大损失的大宗农产品生产者。

5.提高小农户的生产能力和竞争能力。

6.停止向发展中国家倾销廉价的、受补贴的农产品。

因此,发展中国家集团提议,在农业协议中S&D条款下增加以下内容:

1.所有发展中国家有权出示一清单,只有清单上所列的农产品才受农业协议的约束,而清单外的则不然。

2.允许发展中国家调整关税水平,尤其是那些被证明受到国外廉价农产品危害和威胁的农产品,应允许发展中国家适当提高其关税。同时OECD国家应当降低其关税水平,尤其对那些有利于发展中国家的产品更该如何。

应允许发展中国家提高国内支持水平10个百分比,也就是说,支持水平达到10%-20%。

3.禁止发达国家使用农产品特别保障条款,相反,这一条款应在更低的价格和准入量水平上向所有发展中国家开放。

资源来源:WTO Agreement on Agriculture:Special and Development Treatment And A Development Box,Proposal to the special session of the committee on agriculture by CUBA,DOMINICAN REPUBLIC,HON DURAS,PAKISTAN,HAITI,NICARAGUA,KENYA,UGANDA,ZIMBABWE,SRI LANKA ANDELASLVADOR.文档号G/AG/NG/W/13

相同,加工品商于非加工品。而且在配额制度下,实现的配额往往比约定的水平要低,配 额内商品生产往往比较高,建议在这两者上作如下修改:

1、消除加工品与初级品之间的关税升级。

2、在单一税制下关税高于某一水平的产品应转化为“配额+关税”的形式。

3、在贸易无法完全自由化的条件下,加拿大提议首先实行部门完全自由化,加拿大强力支 持在油籽及其加工品、大麦、麦芽等产品上首先实现自由化。

资料来源:WTO Trade Policy Review:United States 1999,第232-233页

4、加拿大建议由WTO秘书处收集每年各种不产品的消费量数据。

(二)国内支持(注:WTO.WTO Negotiations on Agriculture-Market Access Negotiating Proposal by Canada,文档号G/AG/NG/W/12)

加拿大建议WTO在考虑总支持水平时,把“黄箱”(Amber Box)、“绿箱”(Green Box)和“ 蓝箱”(Blue Box)综合起来考虑。

E 发展中国家集团(注:关于发展中国家集团的具体内容请参考本文表1中说明,发展中国家集团①的提案是关

于“绿箱”政策的,文档号为G/AG/NG/W/14;发展中国家集团②的提案是关于“市场准入”的,文档号为G/AG/NG/W/37。)

发展中国家集团对WTO现行农业协议的运作提出了一些质疑,并提出应专门针对发展中国家 的粮食安全问题建立一个“发展中国家箱”。(见专栏3)该集团对WTO现行农业协议的质疑包 括:

1、在国内支持削减上,WTO是按比例来约束补贴的(即以补贴占总产品价值的比例为标准)

,实际上,在比例不断下降的情况下,补贴的总量同样可以不断上升,且居高不下,目前发 达 国家的情况就是如此。

2、欧盟、美国的绿箱支持几乎翻番,说明许多国家正在把被WTO严格控制的国内支持转向W TO不加控制的绿箱支持下,因为WTO对“绿箱”的定义并不是很精确。而且,绿箱正被那些 有能力支付巨额补贴的国家(发达国家)而不是发展中国家使用(注:对这一内容感兴趣的读者可以参考WTO Agreementon Agriculture:Green Box/Annex2 S

ubsidies,文档号G/AG/NG/W/14),因此发展中国家集团建 议将所有支持归入一个“综合补贴”的范畴下进行考虑。

3、关税减让表的起点问题。发展中国家的减让表是在一个很低的起点上开始削减,而发达 国家的起点则很高,因此,减让起点不公平。以几种主要农产品为例:发展中国家的关税约 束水平,小麦为94%,玉米为90%;而发达国家在关税减让开始实施时(1995年),小麦的关税 为214%,大麦为197%,玉米为154%。

表3 1999年美国几种农产品中转基因产品所占的比重

(%)

大豆 玉米 棉花

5533

55

二、对各主要谈判方立场的分析

上面综合介绍了美国、欧盟、加拿大(凯恩斯集团)和发展中国家集团的提案情况,我们将 综合各国的经济状况及WTO农业协议在历史上的运作情况,对各方立场作一些分析。

A美国

美国以其强大的经济实力为后盾,在农产品贸易没有多少的需要保护的东西,其农产品贸 易多年来保持顺差状态。(如图2)

表4 1992-1998年美国发起的反倾销调查案例个数

19921995 19961997 1998

84 1421 15

36

资料来源:WTO Trade Policy Review:United States 1999 第60页 在美国的提案中有三点值得注意的地方:

1、美国在国内支持削减上的提案,有很强的倾向性,旨在抑制发展中国家农业在未来的发 展。根据其提议,我们作出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支持线。现行WTO削减方案是根据各年 各国的农业产品总价值来确定最低支持量的,比如一国的农业产品总价值为10万亿美元,允 许的支持水平是10%,则该国最多可以使用的支持量为1万亿美元(10万亿×10%);而美国的 提案是根据现在的支持水平来确定允许的支持水平,比如一国现在的支持水平为10亿美元, 且确定目标年的支持水平为基年的30%,则目标年的支持水平为3亿美元(10亿×30%)。

表5 1990-1997年欧盟使用反倾销情况

年份 199019911992 199319941995 1996 1997*

发起调查 43 20 39

21

43 33

24

10

采取措施 27 22 16

19

21 13

266

没发现倾销0

1115

006

没发现伤害13 6411

400

*:此栏数据为1997年1至4月的数据。

数据来源:WTO Trade Policy Review:European Union 1990 第55页

通过对美国方案与现行政策比较,我们认为,美国的方案对发达国家是十分有利的。(见图 3)因为发达国家的农业已经趋于成熟,世界市场上的竞争力日趋增强,支持量可以逐年减少 ,但对发展中国家而言,如果同意这一削减方案,则意味着放弃未来的竞争力,因为发展中 国家的农业正在发展中,现在拿不出更多的资金来支持农业,但在发展过程中,发展中国家 将会有更多的资金来支持农业,发展中国家的农业综合支持绝对量是不断增加的,尽管其占 农业产品总价值的比重会下降,这在现行WTO规则下是允许的。但美国的削减方案是绝对量 的削减,这对发展中国家是非常不利的。

2、在四个主要谈判方中,只有美国要求取消特别保障条款,这主要取决于美国强大的经济 实力。与此不同的是:日本、欧盟都存在对农产品进口的阻力,所以二者都要求继续使用特 别保障条款或采取过渡措施。表6 1998年中加拿大国内支持量在100万美元以下的产品 (100万美元)

产品 糖用甜菜 蜂蜜 干豆 烟叶

支持量 0 0.4

0 0.6

资料来源:WTO Notification:Domestic Support,Canada,June 4th,2001 第14-16页

文档号:G/AG/N/CAN/43

3、美国在提案中提出了一个新技术产品贸易的问题,主要是因为其转基因产品在世界市场 上占有较大份额,(见表3)因为目前科学证明不了转基因产品存在危害,根据卫生与动植物 检疫制度,各国无权拒绝进口转基因产品,但在欧盟、澳大利亚、日本、加拿大等国市场, 各国均要求进口商在转基因产品上贴上标签。

表7 OECD对中国2001-2006年基本经济指标的预测

年份 2001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GDP增长率 8.3 8.5 8.38.2

8.18.0

RMB对US$汇率 8.648.90 9.22 9.56 9.92 10.30

表8 OECD对中国2001-2006部分农产品净进口的预测

年份2001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小麦(百分吨) 1.7 1.7 1.8

2.0

2.4 2.5

粗粮(百分吨)

4.7 5.0 5.1 5.46.1 6.9

大米(百分吨) 0.3 0.3 0.3 0.30.4 0.4

奶粉(千吨) 89

89

92

95 99

102

此外,从美国在WTO中的历史状况看,当某一产业面临压力时,美国常用的措施是反倾销, 表4是美国自1992年至1998年发起的反倾销调查案例个数,在1998年美国发起的反倾销调查 猛增到36,其原因就在于当时美国国内的钢铁行业面临强烈的竞争。1999年对我国浓缩苹果 汁的反倾销调查,就使的我国一些企业的苹果汁被排挤出美国市场。美国还经常依据其贸易 立法第301-310条款,对别国发起调查。

B 欧盟

与美国相比,欧盟在农产品上的处境比较艰难,(见图4)其国内支持经常是别人批评的对象 ,欧盟曾在其提案中戏称:“虽然欧盟常被指责为国内支持最多的国家,但我们的一切都是 透明的”。

资料来源:FAO 农业多边贸易谈判资料手册(中译本) 第420页 (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 001年 正是由于以上原因,欧盟在谈判中更多地表现出保护主义的色彩,提案中的内容也确实反 映出了欧盟惯用的保护方法:①原产地原则(和标签结合使用);②动物福利;③农产品特别 保障条款。

此外,欧盟还是世界上使用反倾销调查第二多的贸易集团(美国位居第一),表5是根据WTO 贸易政策评价作出的1990-1997年欧盟使用反倾销措施的情况。

C 日本

日本是世界上第二大农产品进口国,根据WTO在1999年做出的年度报告,1998年日本进口值 为565.9亿美元,占世界进口总量的9.6%。不仅如此,日本农产品国内价格是国际市场的1.9 -3倍(注:WTO.Trade Policy Review:Japan 第97页)。在考虑日本提案的经济背景时,应该注意以下的几个方面:

1、日本的贸易保护主义政策是公开的,尽管各国都有保护但并不愿公开承认,但日本在这 个问题上的态度是公开的,其大藏省在决定关税等相关贸易政策时,首先要向其它省了解情 况,以便综合各自的要求。这在WTO贸易政策评价中是非常明确的。

2、日本提出关税应根据具体产品的生产、消费状况来定,实际上是减少该项措施的可操作 性。

3、出口国与进口国间地位不平等的问题,同样因为日本是一个农业进口大国、出口小国。

D 加拿大

加拿大是世界上农产品的第四大出口国,1998年其出口值为300.2亿美元,进口值139.9亿 美元,顺差70.3亿美元(注:WTO.Trade Policy Review:Canada 第77页)。而且,在部分农产品上,加拿大有着绝对的优势,其国内支持 量接近于零。表6是1998年加拿大国内支持量在100万美元以下的产品。

三、对中国参与新一轮谈判的几点建议

想要在谈判前对谈判得出一个准确的估计是很困难的,从主要谈判方的提案来看,不难估 计下一轮农业谈判将非常艰难。可以预料,WTO的农业谈判越往后发展,谈判的主题越深化 ,谈判的难度就会越大。新一轮农业谈判,其主题仍然离不开市场准入、国内支持、出口补 贴、动植物检疫等方面。

到目前为止,我们尚未看到我国政府在农业谈判上的提案。在讨论中国政府在提案与谈判 中应该注意的问题前,我们先提出两个假设:

第一、全球化和贸易自由化的趋势仍将继续。要彻底打消长期存在于国人心中的地方保护 主义的相法,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利用好WTO带来的积极的影响,同时最大限度地减 少WTO框架带来的冲击。用有准备的头脑去迎接WTO框架,而不是做驼鸟。

第二,中国农业进口会增加。根据OECD的预测,中国未来的经济状况是比较乐观的,但在 农产品上将出现持续的、不断增长的进口(注:本部分的资料和数据均来自OECD Agricultural Outlook 2001:Agriculture and Food

112)。表7、表8是OECD对中国未来6年的经济状况

和农产品进出口的预测。

我们认为我国政府在参与新一轮的农业谈判时,在提案可以考虑以下问题:

1、加强与亚洲邻国的合作与协调

亚洲是我国农产品的主要出口市场,近年来我国与亚洲国家发生了多起贸易纠纷,这表明 在这一地区的合作和协调是不够的。在大宗农产品的市场准入方面,我们与日本等邻国的处 境有相似之处,可以相互协调立场。最近我国政府表示和东盟合作是一个很好的开始。

2、积极与发展中国家协调立场

我国以发展中国家的身份加入WTO,但从发展中国家的提案来看,其立场与我国有相同的地 方也有不同的地方,在有关发展中国家的特别条款中,我们认为我国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的内容。

第一,明确指出,在乌拉圭回合协议的实施过程中,对发展中国家的特别条款并没有得到 很好的实施,今后应继续保留对发展中国家的特别条款。

第二,农产品因动植物卫生检疫而留阻的比例越来越大,发达国家应该向发展中国家就动 植 物卫生检疫提供无偿援助,要求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转让动植物卫生检疫技术,并为发展 中国家提供有关培训。

第三,明确指出,照现在WTO框架,那些最不发达国家和粮食净进口国家在WTO贸易体制中 的长期生存将成为问题。发展中国家贸易处于逆差状态,没有足够的外汇进口所需的产品, 长此以往将会削弱发展中国家的生存能力。发达国家应该意识到WTO框架是一个同属于发展 中国家和发达国家的体制,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在其中长期共存,互惠互利。

3、建议大幅度削减农业国内支持总量和出口补贴

我国是少数几个对农业收税的国家之一,国内综合支持的制约对我国的压力不大。而发达 国家对削减国内支持水平将十分敏感,因此我国可以建议:第一、取消“兰箱”政策,第二 大幅度削减“黄箱”政策,第三,收窄“绿箱”政策并严格监督其开支范围,第四,取消农 产品出口补贴。短期内我国财政无力对农业进行太大量的支持,而其他发达国家却难以大幅 度削减支持水平,因此,我国提出此建议,发达国家自然无法全部接受,但可以作为谈判的 策略。何况这正好符合WTO所追求的减少政府干预,实现贸易自由化的目标。

4、在大宗农产品的关税配额方面,我国要有所坚持。对我国的敏感产品,配额量不能在现 有基础上再扩大。

5、应注意水产品可能会引入谈判中。

如果这一产品引入,将会是非常困难的一个议题,因为它涉及到环境保护、贸易甚至人道 主义等多方面的内容。但是相信近年来各国对水产品的关注较往年多,因为连续发生了多起 涉及内容包括金枪鱼、海豚、虾、海龟、大马哈鱼、鲑科鱼等在内的贸易争端,所以这一类 产品可能会引入谈判中,我国应有所准备。

总之,作为成员参加谈判和加入WTO的谈判在地位上完全不同,我国要充分运用成员的权利 ,在谈判中争取主动,使谈判形成对我有利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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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WTO新一轮农业谈判_wto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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