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与市场:走向一种动态的平衡,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走向论文,政府论文,动态论文,市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6547(2006)08—0152—02
在现代市场经济中,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历来是纷争的焦点。各国实践表明,调整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寻求二者之间的均衡点,已成为当代中西方国家社会发展的关键所在。目前,我国正处于转轨的关键时期,厘清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明确政府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角色定位,对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民主、高效、服务型政府,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一、政府还是市场——从古典自由主义到后华盛顿共识
自从市场经济作为社会基础性体制确立以后,学者们对政府与市场关系的争论始终没有停止过。是政府干预,还是市场自主调节?众说纷纭,见仁见智。
1.古典自由主义:古典自由主义强调自由经济,强调发挥市场经济自身的功能,要求政府尽可能少干预经济、甚至不干预经济,即近代经济学的鼻祖亚当·斯密提出的“看不见的手”的理论。于是亚当·斯密的“管得最少的政府就是最好的政府”、政府的角色就是“守夜人”的角色成为政府发展的基本理念。直到20世纪初,这种自由主义经济思潮一直处于主流地位。
2.国家干预主义:20世纪30年代,席卷整个资本主义世界的经济危机打破了市场力量的神话,市场的种种缺陷暴露无遗。面对深刻的经济危机和居高不下的失业率,西方国家的政府不得不抛弃了自由放任——维护自由竞争的惯常做法,开始直接干预经济。1936年,英国著名经济学家凯恩斯的《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一书的出版更是引起了西方经济学界的轰动。凯恩斯认为,应通过政府全面干预经济生活的做法,以确保市场效率和国家目标——促进经济繁荣和就业达到充分水平的全面实现。此后,政府的理念也由“管得最少的政府是最好的政府”向“全面干预经济的政府是最好的政府”演进,政府逐渐取代市场占据主导地位。
3.华盛顿共识(Washington Consensus)——新自由主义的政策宣言:然而,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并不像设计者们当初预想的那样完美。20世纪七八十年代以后,西方各国开始陷入经济停滞、高失业率与通货膨胀并存的局面,而凯恩斯的国家干预主义对此却束手无策,人们不得不正视政府干预失败带来的恶果,新自由主义或新保守主义在西方兴起。新自由主义理论主张自由竞争、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主张限制或取消政府全面干预,认为只有市场才能有效配置资源。华盛顿共识,则被称为“新自由主义的政策宣言”,其核心内容就是私有化、自由化和宏观稳定(主要是价格稳定)以及基于对自由市场的坚定信念并且旨在削弱,甚至最小化政府角色的一系列政策。美国财政部、华尔街金融力量、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世界上不遗余力地推广这一模式,而一大批发展中国家,包括拉美、前苏联和东欧国家,都曾经主动或者被迫地进行新自由主义的实践。冷战后的全球化,一度等同于美国化,即“华盛顿共识”的不断扩大。
4.后华盛顿共识(Post Washington Consensus)——政府与市场的平衡:随着遵从华盛顿共识的国家开始接连出现危机,开始是墨西哥危机,然后是东亚危机,然后是俄罗斯危机,连被IMF评为A+等级的阿根廷也未幸免于难(阿根廷的总统梅里姆,甚至在IMF1999年会之前备受夸耀,作为其他国家应该效仿的榜样)。对此,许多学者开始进行深刻反思。2001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前世界银行首席经济学家、前美国总统经济顾问委员会主席约瑟夫·E·施蒂格利茨在1998 年首次提出“后华盛顿共识”的概念,对“华盛顿共识”的“市场本位主义”进行了批判。“后华盛顿共识”认为发展不仅是经济增长,而且是社会的全面改造。因此,不仅要关注增长,还要关注贫困、收入分配、环境可持续性等问题。它还指出市场力量不能自动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承认政府在促进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批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亚洲金融危机前后倡导的私有化和经济紧缩政策。“后华盛顿共识”从发展中国家的事实出发指出“华盛顿共识”的局限性,切中要害。
二、政府与市场——走向一种动态的平衡
通过考察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变迁轨迹,我们不难发现,市场不是万能的,它存在着自身无法克服的种种缺陷,市场会出现“失灵”;同样,政府本身的行为也有其内在的局限,政府同样会“失败”。因此,我们既不能片面崇拜市场的万能,也不能过分迷信政府作用的神话。事实上,政府与市场之间并非一种简单的此消彼长的对立关系,而应当是一种保持适当距离的共生关系。因此,我们应该努力寻求政府与市场之间和谐的平衡,正如美国著名经济学家斯蒂格利茨所说:“不要把市场与政府对峙起来,而应该是在二者之间保持恰到好处的平衡。”
其实,就连充分肯定市场机制作用的亚当·斯密也曾经指出,即使在“自然的自由制度”下,为了促进国民财富的增长,政府应当维护法律和秩序,并提供个人和小群体不会提供的服务,也就是保护社会和个人不受任何侵犯,建设并维护某些公共事业及设施;同样,主张政府应全面干预经济的“干预学派”鼻祖凯恩斯在其《自由放任主义的终结》中也认为,“国家最重要的议事日程不是涉及那些由私人已经完成的活动,而是那些落在个人活动范围之外,如果国家不出面不会有人去做出决定的事情。对政府来说,重要的不是去干那些正在由私人做的事或者把这些事做得更好些或更坏些的问题,而是去做那些根本就没人去做的事。”因此,我们要实现经济的发展,绝不可能单纯的依靠市场或政府,应该努力寻求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平衡。华盛顿共识在拉美、东欧、前苏联的失败,“后华盛顿共识”的出现以及美国等西方国家近年来开始不同程度地加强了政府对经济的干预与控制的趋势就是极好的例证。
三、平衡的度如何把握——更多的市场还是更多的政府
鉴于以上论述,我们可以看出,在政府与市场之间的选择并不是一种非此即彼的纯粹选择,而是一种程度上的选择。然而,我们面临的难题是:应该如何把握选择的程度,是更多地倾向于市场调节,还是更多地倾向于政府的介入?笔者以为要解决好这个问题,必须在充分考虑中国国情的基础上,借鉴国际成功经验,寻求我国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平衡点。
1.中国市场经济独特的发展道路与现实国情
西方的市场经济体制,是靠经济基础的缓慢演变而自发生成的,而中国则走了一条完全不同于西方的道路。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且实行过长时期的计划经济制,市场经济难以自发生成。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体制, 到2002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确立的深刻的经济社会转型过程中,国家或政府起了重要作用。可以说,中国的市场经济体制是在我国政治、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基础之上,在国家或政府的外力推动下在短期内建立起来的。因而我们面临的一个非常严峻的问题就是我们不能简单地视制度为当然,坐等市场机制自动地运行,而必须关注如何在一个与西方国家历史、文化迥异的中国发育出市场经济赖以运行的制度体系,以促进市场最有效地运转,显然,这种制度体系的构建在很大程度上正是由政府决定的。
而且目前我国正处于市场经济发展初期,无论是市场发育程度、还是自我管理水平都比较低。这都需要我们的政府发挥强有力的作用。因此,我们绝不能像某些学者所主张的那样,一味强调“小政府”,一味强调政府应该大规模退出,要求限制和缩小政府职能。相反,在充分发挥市场激励约束机制和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的同时,我们更要强调政府在某些领域的合理介入甚至强化。事实上,片面强调限制政府权力和削弱政府管理职能的弊端在某些领域已初步显露。如前段时间北京出现的经济适用房放号千人排队现象引起了人们的思索。经济适用房作为一种社会福利制度,配售究竟应该由谁来操作?政府,还是开发商?事实上,国内已经有城市在经济适用房的配售上开始了“收权”的尝试。政府从放权到收权,这种变化意味着什么,值得深思!
2.东亚政府主导发展型模式给我们的启示
在现阶段,我们究竟如何把握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平衡点,东亚市场经济国家或地区的成功经验给我们提供了有益的启示。在东亚, 政府主导发展型国家(development state)扮演着积极的角色。东亚市场经济国家或地区是在殖民地基础上起步的,自然条件并不优越,资源匮缺,工业基础和技术力量薄弱,然而在战后却维持几十年的经济高速增长,大大缩短了同西方发达国家的距离。原因何在?最根本的成功经验就是发挥了国家在市场经济中的主导作用。在实行强有力的国家政治统治的前提下,建立由国家保障的市场经济的基本框架,根据市场需要,结合本国或地区特点,通过政府制定的经济政策,增强了产品和服务的国际竞争力,促进了经济的发展。世界银行1993《东亚奇迹:经济增长和政府政策》报告中也将东亚国家持续几十年经济高速增长的经验归结为起步阶段政府对经济运行的正确引导和干预。
因此,鉴于我国特殊的国情,鉴于我国仍处于市场经济的起步阶段,我们的市场经济体制仍处于不断完善过程中,笔者以为在现阶段,在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上,我们完全可以适当借鉴东亚的政府主导发展型模式经验,更多地倾向于政府的主导作用的发挥。当然,我们不能忽视两个问题:一是必须廓清政府究竟应该在哪些领域进行干预;为充分、有效地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如何加强政府的制度建设和执政能力建设;二是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并非静态、一成不变的,而应该是不断发展的动态的平衡。在市场经济的不同时期,政府干预的范围、内容、力度和方式都是不同的,因而,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和政府能力的不断提高,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平衡如何做到与时俱进,这是需要我们继续思考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