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关于正确处理不同信仰之间矛盾问题的理论——学习毛泽东《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文的体会,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正确处理论文,一文论文,矛盾论文,理论论文,人民内部矛盾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957年2月,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以下简称《正处》)一文中阐述了正确处理不同信仰之间矛盾问题的理论,即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主义的态度和方法,正确处理马克思主义与非马克思主义、马克思主义信仰者与非马克思主义信仰者之间的矛盾问题。今天重温这一理论,对我们有许多启示。
一、在《正处》一文中,毛泽东阐述了正确处理不同信仰之间矛盾问题的理论
(一)明确了不同信仰之间矛盾问题的内涵及其形成的原因
不同信仰之间矛盾问题的内涵。毛泽东指出:“在社会主义国家里,马克思主义的地位不同了。但是就是在社会主义国家,还是有非马克思主义的思想存在,也有反马克思主义的思想存在。”[1](P344)就是说,在社会主义中国,不同信仰之间的矛盾问题,主要是马克思主义信仰与非马克思主义信仰,甚至是反马克思主义信仰之间的矛盾问题,是马克思主义信仰者与非马克思主义信仰者,甚至是反马克思主义者之间的矛盾问题。
不同信仰之间矛盾产生的原因。一是从阶级分析的角度,认为“被推翻的地主买办阶级的残余还是存在,资产阶级还是存在,小资产阶级刚刚在改造。阶级斗争并没有结束”[1](P344)。二是从意识形态的变革总是落后于社会变革的角度,认为“资产阶级和从旧社会来的知识分子的影响还要在我国长期存在,作为阶级的意识形态,还要在我国长期存在”[1](P345)。三是从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都要争夺意识形态领域的领导权角度,认为“无产阶级要按照自己的世界观改造世界,资产阶级也要按照自己的世界观改造世界”[1](P344)。四是从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长期性角度,认为“我国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之间在意识形态方面的谁胜谁负的斗争,还需要一个相当长的时间才能解决”[1](P345)。明确什么是不同信仰之间的矛盾问题,以及产生的原因,是正确认识和处理它的首要前提。
(二)提出了正确处理不同信仰之间矛盾问题的方法和原则
对不同信仰之间的矛盾问题,要采取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的方法来解决。“对待人民内部的思想问题,对待精神世界的问题,用简单的方法去处理,不但不会收效,而且非常有害。不让发表错误意见,结果错误意见还是存在着。而正确的意见如果是在温室里培养出来的,如果没有见过风雨,没有取得免疫力,遇到错误意见就不能打胜仗。因此,只有采取讨论的方法,批评的方法,说理的方法,才能真正发展正确的意见,克服错误的意见,才能真正解决问题”。[1](P346-347)不同信仰之间的矛盾问题属于思想问题,对这类问题不能采取急风暴雨式的阶级斗争的形式,而应采取讨论、批评、说理的方法,即以思想对思想,以信仰对信仰的交锋来解决。
正确处理不同信仰之间矛盾问题的原则。即:“(一)有利于团结全国各族人民,而不是分裂人民;(二)有利于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而不是不利于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三)有利于巩固人民民主专政,而不是破坏或者削弱这个专政;(四)有利于巩固民主集中制,而不是破坏或者削弱这个制度;(五)有利于巩固共产党的领导,而不是摆脱或者削弱这种领导;(六)有利于社会主义的国际团结和全世界爱好和平人民的国际团结,而不是有损于这些团结。这六条标准中,最重要的是社会主义道路和党的领导两条。”[1](P348)要有利于人民的团结、社会主义的建设、人民民主专政的巩固、党的领导的加强和社会主义大家庭的团结,这是正确处理不同信仰之间矛盾问题的基本原则,也是要达到的目的。
(三)高度重视不同信仰之间的矛盾问题,正确对待非马克思主义信仰者
高度重视不同信仰之间的矛盾问题。对待不同信仰之间的矛盾,一是要高度重视,“如果对于这种形势认识不足,或者根本不认识,那就要犯绝大的错误,就会忽视必要的思想斗争”。[1](P345)二是要进行积极的斗争,“毫无疑问,我们应当批评各种各样的错误思想。不加批评,看着错误思想到处泛滥,任凭它们去占领市场,当然不行。有错误就得批判,有毒草就得进行斗争”。[1](P347)高度重视不同信仰之间的矛盾问题,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与各种错误思想进行斗争,是正确处理不同信仰之间矛盾的基本途径。
正确对待非马克思主义信仰者。毛泽东特别强调要区别对待,一方面,肯定“资产阶级分子和从旧社会来的知识分子的绝大多数都是爱国的,他们愿意为蒸蒸日上的社会主义祖国服务,并且懂得如果离开社会主义事业,离开共产党所领导的劳动人民,他们就会无所依靠,而不可能有任何光明的前途”。[1](P321-322)为了听取不同的声音,应该让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的民主党派同工人阶级政党“长期共存、互相监督”。另一方面,“对于明显的反革命分子,破坏社会主义事业的分子,事情好办,剥夺他们的言论自由就行了”。[1](P346)在严厉对待少数反革命和反马克思主义者的同时,宽容对待非马克思主义的信仰者,是正确处理不同信仰之间矛盾问题的主要体现。
二、在《正处》一文中,毛泽东对中国共产党关于正确处理不同信仰之间矛盾问题理论的继承和发展
(一)继承和发展了在信仰上互相尊重的思想
尊重各自的信仰。早在《论联合政府》一文中,毛泽东就勾画了“一个新民主主义的联合统一的国家”[2](P1060),这个政府是赞成个性的,并说明“没有几万万人民的个性的解放和个性的发展”,没有“彻底的民主革命”[2](P1060),是建立不起社会主义社会的。个性的解放和发展当然包括信仰的自由。1950年5月,周恩来在基督教问题座谈会上指出:“我们所遵守的约束是不到教堂里去作马列主义的宣传,而宗教界的朋友们也应该遵守约束,不到街上去传教。”[3](P181-182)宗教是典型的唯心主义,连宗教信仰都尊重,可见党对其他信仰的尊重程度。
强调不同信仰的区别。1940年1月,毛泽东在谈到马克思主义者同其他唯心论者的关系时指出,政治上可以合作,“但是决不能赞同他们的唯心论或宗教教义”。[4](P707)在这里他把政治上合作和信仰上的区别讲得非常明确。新中国建立后,党和国家强调信仰上互相尊重,但更认为,“唯心主义和唯物主义,不同就是不同,不必隐瞒”。[3](P181)强调马克思主义与非马克思主义,马克思主义信仰者与非马克思主义信仰者的不同,有利于澄清在二者关系问题上的认识混乱,确立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和核心地位。
毛泽东在《正处》一文中发展和完善了上述理论。首先,他把不同信仰之间的矛盾定性为“人民内部的思想问题”,是思想问题,而非政治问题,把不同信仰者划入人民之列,他们之间的矛盾不是对抗性的,为下一步寻找解决它的方式、方法提供了前提。其次,提出“企图用行政命令的方法,用强制的方法解决思想问题,是非问题,不但没有效力,而且是有害的,我们不能用行政命令去消灭宗教,不能强制人们不信教。不能强制人们放弃唯心主义,也不能强制人们相信马克思主义”[1](P346)。并告诫人们,“对待人民内部的思想问题,对待精神世界的问题,用简单的方法去处理,不但不会收效,而且非常有害”。[1](P345)对待不同信仰要尊重,允许存在。第三,提出了“凡属于思想性质的问题,凡属于人民内部的争论问题,只能用民主的方法去解决,只能用讨论的方法、批评的方法、说服教育的方法去解决,而不能用强制的、压服的方法去解决”[1](P346),并要求“百花齐放、百家争鸣”,阐明了解决不同信仰之间矛盾的方法,是民主的、讨论的和说服教育的方法。
(二)继承和发展了在政治上团结合作的思想
信仰上的差异并不妨碍政治上的团结合作。早在抗日战争时期,毛泽东就提出:“共产党员可以和某些唯心论者甚至宗教徒建立在政治行动上的反帝反封建的统一战线。”[4](P707)1948年5月,中共中央发出五一节口号,其中有一条就是“全国劳动人民团结起来,联合全国知识分子、自由资产阶级、各民主党派、社会贤达和其他爱国分子”[5](P145),这其中当然包括不同信仰者。1950年5月,周恩来指出:“我们认为,唯物论者同唯心论者,在政治上可以合作,可以共存。”[3](P184)也就是说信仰上的差异,并不妨碍政治上的团结合作。
不同信仰者之间的团结合作是由政治基础决定的。在国民革命时期,国共合作的政治基础是国民党一大宣言和以联俄联共扶助农工为主要内容的新三民主义,“只有这种三民主义,才和中国共产党在民主革命阶段中的政纲,即其最低纲领,基本上相同”。[4](P693)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重申:“我们共产党人承认‘三民主义为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政治基础’,承认‘三民主义为中国今日之必需,本党愿为其彻底实现而奋斗’,承认共产主义的最低纲领和三民主义的政治原则基本上相同。”[4](P689)解放战争时期,合作的政治基础是“能使我们的伟大的祖国脱离半殖民地的和半封建的命运,走上独立、自由、和平、统一和强盛的道路”[6](P1464)。新中国建立后,毛泽东指出:“一部分唯心主义者,他们可以赞成社会主义的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但是不赞成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1](P380-381)这里讲的赞成社会主义的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就是不同信仰者之间合作的政治基础。
在《正处》一文中毛泽东强调,要与不同信仰者“长期共存,互相监督”。首先,他认为,对不同信仰者“需要从团结的愿望出发”,“如果在主观上没有团结的愿望,一斗势必把事情斗乱,不可收拾”[1](P323)。对不同信仰者在政治上首先要采取团结的方针。其次,提出了团结的基础,是要“赞成、拥护和参加社会主义建设事业”[1](P317),这是个大政治,是团结的基础。第三,不同信仰者的共存是长期的,监督是互相的,“共产党可以监督民主党派,民主党派也可以监督共产党”。[1](P350)但是,能否长期存在下去,“还要看各民主党派自己的表现,要看它们是否取得人民的信任”。[1](P350)互相监督能否发挥积极作用,要看能否合乎前面讲的六个有利于的标准,民主党派要注意思想改造,以适应新社会的需要。
(三)继承和发展了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的思想
1954年9月,毛泽东指出:“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是中国共产党。”“指导我们思想的理论基础是马克思列宁主之。”[7](P554)
在《正处》一文中,毛泽东强调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首先,他指出:“马克思主义已经被大多数人承认为指导思想。”[1](P346)这是公认的,是不容怀疑的。其次,要扩大马克思主义的队伍。他对知识分子中马克思主义者人数较少的情况非常关注,指出,知识分子“有一部分人已经成为共产主义者。这部分人目前虽然还是少数,但是正在逐渐增多”[1](P338),要增加知识分子中的马克思主义者的数量。第三,要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改造非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为了充分适应新社会的需要,为了同工人农民团结一致,知识分子必须继续改造自己,逐步地抛弃资产阶级的世界观而树立无产阶级的、共产主义的世界观。世界观的转变是一个根本的转变,现在多数知识分子还不能说已经完成了这个转变。我们希望我国的知识分子继续前进,在自己的工作和学习的过程中,逐步地树立共产主义的世界观,逐步地学好马克思列宁主义,逐步地同工人农民打成一片,而不要中途停顿,更不要向后倒退,倒退是没有出路的”。[1](P339)就是说知识分子必须学习、接受、运用马克思主义。第四,要在斗争中发展马克思主义。马克思主义要同各种非马克思主义思想作斗争,同时,要接受别人的批评,“实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并不会削弱马克思主义在思想界的领导地位,相反地正是会加强它的这种地位”。[1](P346)“我们在批判教条主义的时候,必须同时注意对修正主义的批判”。[1](P347)以巩固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这一点是丝毫也不能动摇的。
三、正确处理不同信仰者之间矛盾问题的理论对我们今天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启示
(一)充分认识不同信仰之间矛盾问题存在的长期性
不同信仰之间矛盾问题存在的根源将会长期存在。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有利于消除非马克思主义信仰存在的阶级基础,但是非马克思主义信仰“存在的其他社会根源和自然根源、认识根源的消失,则需要经历一个漫长的历史时期”[8]。信仰问题属于社会意识的范畴,它本质上决定于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发展水平,而“我国生产力发展水平也还不高,科学技术还不发达,人们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也还不高,加上国际环境的影响”[9](P379),也成了不同信仰存在的根源。意识形态的变迁总是落后于社会的变迁,非马克思主义信仰“走向最终消亡也必然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可能比阶级和国家的消亡还要久远”[9](P150)。这一点,毛泽东在《正处》一文中已有阐释,“意识形态方面的谁胜谁负的斗争,还需要一个相当长的时间才能解决”。[1](P345)要充分认识不同信仰之间矛盾问题的长期性。
对待不同信仰之间矛盾问题的态度。我们不能要求不同信仰者放弃自身的信仰,而是要求他们政治上与党和国家保持一致,要求他们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要求他们从事的活动要服从和服务于国家的最高利益和民族的整体利益;支持他们努力对各自的信仰做出符合社会进步要求的阐释;支持他们同各族人民一道反对一切利用不同信仰进行危害社会主义祖国和人民利益的非法活动,为民族团结、祖国统一、经济建设、社会稳定、文化建设和和谐世界建设方面多作贡献。
对待不同信仰,特别是非马克思主义信仰,我们不能放任自流,而是要积极引导。引导他们与“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开放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相适应。我们尊重不同的信仰,倡导多种文明的共存,但我们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才能“进一步形成全社会共同的理想信念和道德规范,打牢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思想道德基础”。[10](P22)
(二)充分认识不同信仰之间矛盾问题的群众性
不同信仰者的主体是群众。在一个有13亿多人口的中国,共产党员,即马克思主义者的人数在绝对数中所占的比重是较少的,而多数恰恰是不同信仰者。随着社会发展的多元化,人们的信仰也趋于多元化,过去在一元化思想掩盖下的不同信仰也呈现出来,人数还在增加。“特别要看到,我国已进入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10](P3)这些变革、变动、调整、变化必然会带来人们信仰的变化,加剧各种信仰的分化,增加不同信仰者的绝对数。正确认识和处理不同信仰者之间的矛盾问题,关键是群众性。
要正确对待不同信仰的群众。不同信仰的群众,“他们在这种信仰上的差异是比较次要的差异,他们在政治上、经济上的根本利益是相同的”[9](P384),他们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积极力量。“我们党要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9](P279),当然包括广大不同信仰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同信仰问题是“人民内部的思想问题”[1](P322),它的主体是人民,性质是思想问题,所以解决不同信仰之间矛盾的群众性问题,只能是保障人民的信仰自由。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条件下,正确处理具有群众性的不同信仰者之间的矛盾问题,“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做好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促进人的全面发展”。[10](P6)不能因信仰的不同,而有所差别,必须一视同仁,发挥不同信仰群众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
(三)充分认识不同信仰之间矛盾问题的复杂性
不同信仰之间矛盾问题具有十分明显的复杂性。信仰问题本身就十分复杂,包括政治的、群体的、文化的、宗教等多方面,它与社会生活的许多方面都有密切的联系,并互相影响,是一个复杂体。中国信仰的复杂性还在于国内“存在不少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10](P3),目前反四项基本原则的人和事在一些场合仍然存在,境外敌对势力也利用信仰问题对我进行渗透,灌输西方的价值观和人生观,非马克思主义信仰有所滋长,给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带来了挑战和冲击,使不同信仰问题变得十分复杂。正如毛泽东曾预言的,“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在意识形态方面的阶级斗争,还是长时期,曲折的,有时甚至是很激烈的”。[1](P344)对不同信仰之间矛盾问题的复杂性要有充分的估计。
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条件下,要正确处理不同信仰之间的矛盾问题。“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弘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借鉴人类有益文明成果,倡导和谐理念,培育和谐精神,进一步形成全社会共同的理想信念和道德规范,打牢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思想道德基础”。[10](P22)处理复杂的信仰问题,还要求我们把个人的信仰,同与这种信仰有关的活动区别开来,涉及到社会公共事务的信仰问题要依法管理,国家“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9](P386)。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是党章和宪法明确规定的,必须依法执行,毫不动摇。“马克思主义必须在斗争中才能发展,不但过去是这样,现在是这样,将来也必然是这样”。“这是真理发展的规律,当然也是马克思主义发展的规律”[1](P345)。只有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才能正确处理好不同信仰之间的矛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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