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学基础理论研究与发展的正确途径_档案学论文

档案学基础理论研究与发展的正确途径_档案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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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已经50周年了。50年来,中国的档案事业获得了惊人的发展,举世瞩目。与此同时,我国的档案学基础理论研究也取得了辉煌的成就,对我国档案事业的发展,起了不容忽视的作用。然而,长期以来经常听到有人议论,认为我国的档案学基础理论研究有脱离实际的倾向,不少研究成果不符合我国档案工作实际,有的太超前,有的又滞后于实际,对档案工作实践没有什么指导作用。

我们认为之所以会有这些议论,有的可能是以偏概全(因为的确有极个别人的成果,满足于空洞概念的推导,比较脱离实际);有的则是对档案学基础理论自身的认识不正确、不全面造成的。为了能更好地轻装前进,以便更自觉地继续沿着正确的道路发展档案学基础理论,我们认为有必要对以往50年的历程进行简单的回顾并对相关的认识问题作进一步的讨论,予以澄清。

档案学基础理论研究的是在档案管理领域普遍起作用的基本规律,它是有关档案、档案工作及档案学自身的本质特点和客观规律的、高度抽象概括的知识体系。

众所周知,我国的档案学理论初创于20世纪30年代。当时的档案学者在引进西方档案学理论的同时,对我国的档案工作实践进行了总结,出版了我国第一批档案学著作。在那时,我国尚无国家档案馆,档案事业的主体是机关档案室。受这种实践基础影响,当时的档案学研究比较偏重从行政效率研究机关档案工作,基础理论研究则极为薄弱,仅仅局限于对文书、档案的定义、种类、性质、作用以及档案与文件的关系等问题进行的研究并且这种研究还仅仅只主要涉及公务文书、档案。

我国档案学研究的春天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才真正到来的。从此, 档案学基础理论研究步入了蓬勃发展之路。 今天在建国业已50周年之际,回首往事,我们认为这一发展之路,可以大致上划成以下几个时期。

第一时期为初创时期,基本上从建国初到1959、1960年前后。

这一时期从时代背景说有4个特点:(1)我国历史上第一次建立了具有现代意义的全国性档案事业,其显著标志是各级各类国家档案馆和国家档案事业行政管理机关的普遍建立,从而使档案工作实践的规模空前扩大,内容无比丰富,档案工作门类也前所未有地得到扩大;(2 )第一次在高等学校办起了独立的、具有系一级建制、达到一定规模的档案专业教育,使我国开始有了第一支比较专门的档案学专职研究队伍——高校档案专业教师;(3 )国家第一次把档案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加以建设;(4)苏联档案学理论系统全面介绍传入我国。

在此条件下,我国档案学基础理论研究开始步入正规,开始了对档案起源和产生,档案工作性质与规律,档案学对象、任务、发展史等问题的研究;还开展了档案与资料区分问题的讨论和研究,并且开展了对旧中国档案学历史遗产批判继承问题的研究。但总的说,这一时期主要是在吸收消化苏联档案学理论的基础上开始走自己的路,研究尚处于初始阶段。

第二时期为反思成熟时期,基本上从60年代初到文革前。

从大环境说这一时期有如下特点:(1 )在经历了大跃进期间的狂热以后,人们开始对各种违反客观规律的事物和现象进行反思;(2 )我国开始公开批判苏联修正主义,人们对以往学习苏联过程中的一些问题也开始进行反思;(3)科技档案管理被正式纳入档案工作范畴, 使档案学研究领域大为扩展,可以根据更多门类档案管理实践经验进行科学抽象。

正是在这种情况下,我国档案界也对大跃进期间大编、大写、大办档案的现象进行了反思。在此基础上,同时也在前段时间和当时对档案概念和定义进行讨论的基础上,曾三、吴宝康等前辈档案学者提出了档案自然形成规律理论,丁永奎、陈兆祦、和宝荣、邓绍兴和陈智为等学者也为丰富发展该理论做出了贡献。该理论的提出是中国档案学基础理论研究走向成熟的标志。它说明中国档案学者已经不是仅仅一般地研究档案领域的一些基本概念,而是在中国档案工作实践正反两方面经验的基础上研究探索,对档案文件的运动问题得出规律性的结论。比如它不仅阐述了文件是如何向档案转化的,转化的条件,而且论述了档案形成规律与保持档案的历史联系(实际上也就是全宗理论)的关系(注:丁永奎:《档案的形成规律与保持档案的历史联系》,1961年《档案工作》。)。提出了档案发挥作用的规律(即后来文革后进一步总结概括的:档案价值的扩展律、机密程度递减律、科学作用渐增律和发挥作用被动律(条件律))。故而可以说该理论是中国档案学基础理论研究历史上的一座里程碑。

与此同时,对档案工作基本矛盾、发展规律和集中统一管理原则等问题也进行了研究并有一定深度。值得一提的是,我国自己比较完备的档案学学科体系也是在这个时期形成的。

这个时期被文化大革命中断了。文革中,档案学基础理论研究处于停顿状态,直到文化大革命结束,尤其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才又重现勃勃生机。

第三时期为恢复和有所发展时期,从文革后到20世纪80年代中期。

这个时期的重要环境特点是国家档案局和中国人民大学档案系得到了恢复;全国上下各级各类档案工作普遍得到了恢复和发展并开放了历史档案;全国除中国人民大学外的几十所高校也纷纷开设档案学专业;中国档案学会及其下属各级各类学会纷纷成立;档案行政管理机关下设的研究机构开始逐步建立;档案学刊物也由原来只有一家发展为几十家,并成立了档案出版社;1980年,国家档案局正式加入国际档案理事会,中外档案学术交流日渐扩大。这一切既为档案学研究奠定了较50、60年代更为丰富的实践基础,开阔了研究视野和有了更大得多的学术交流园地;又增添了生力军,组成了专家与群众相结合的更为广泛的研究队伍,推动了档案学基础理论研究迅速得到恢复并有所发展。

本阶段的基本理论成果有不少带恢复性。因为中断十年后重开研究,首先必然要对过去的成果进行回顾并在新的实践基础上继续研究。所以,本时期仍然对档案的起源、定义,档案工作的矛盾运动及发展规律,档案学的性质、学科体系等进行探讨。但研究水平比过去有很大提高。在某些研究领域还出现了两种趋势:有的由一家之言为多家学说并存取代;有的又由众说不一趋向一致。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吴宝康教授于80年代初所著《档案学理论与历史初探》。该书实际上是对我国此前所有基础理论研究成果的总结和进一步发展,可以说是本时期的扛鼎之作。

此外,本时期还翻译出版了一些国外的档案学理论著作,较有代表性的如:谢伦伯格的《现代档案——原则与技术》,苏联的《苏联档案工作理论与实践》等;还翻译介绍了不少外国档案学论文,对我国档案学基础理论研究也起了一定的推进作用。

第四时期为繁荣深入发展时期,可以从80年代中期起算至今。

我们将本时期的起始点放在80年代中期主要出于下述考虑:就档案学基础理论研究自身而言,此时出现了比较重要的转折,基础理论研究从此步入了系统研究的快车道。其标志主要为以下两点。其一,1985年6月, 国家教委和国家档案局联合在成都召开档案学专业教育改革座谈会。一方面,会上提出的“文件与档案管理一体化”和“档案、情报、图书管理一体化”吹响了促使档案学研究向纵深进军的号角;另一方面,会议决定编写的一批高校档案学教材,特别是其中《档案学概论》的出版,使档案学基础理论研究向前迈进了一大步。比如对全宗理论的新探索,就是当时由编写教材的东风推动而进行的。(注:何嘉荪在主编高等学校文科教材《档案管理理论与实践》(高等教育出版社1991年出版)过程中发现,不对全宗理论进行新探索就无法讲清全宗问题,故发起并邀请冯惠玲同志一起合作进行了对该课题的研究。)第二,1986年7、8月间,国家教委和国家档案局联合在长春举办首届档案学研讨班,以后又举行了多次。这一系列研讨班及在班上发表的论文,对档案学基础理论研究也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文件运动四阶段论就是陈兆祦教授在长春研讨班上首次提出来的。由此开始的我国档案界对文件生命周期理论的研究和探索,至今仍方兴未艾。

本时期的环境特点可以简单概括如下:(1 )档案工作实践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工作手段的现代化、电子化而变得越来越丰富、错综复杂,实践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2 )档案高等教育更注重内涵纵深发展,人大档案学院在已经开设硕士生教育的基础上开设了博士研究生教育,其他高校也陆续开设了硕士研究生教育;(3 )在档案界,学术氛围更为浓厚、学术研究环境更为宽松;(4 )国际档案学术交流进一步扩大,特别是1996年在我国北京召开了第13届国际档案大会。这一切,既提高了研究人员的素质,又为档案学基础理论研究的发展提供了更大的动力和更加丰富的源泉。面对档案工作实践提出的更大挑战,人们以更加积极主动的精神、更为广阔的视野、更为敏锐科学的思维,作出更为深入的理论回应,形成了繁花似锦的局面,使档案学基础理论研究有了突破性进展。

本时期档案学基础理论研究的内容范围较以往任何时期都大为拓宽,除了继续深化对原有课题的研究外,如档案的定义、属性、价值、档案工作发展规律,档案学学科性质、学科体系,全宗理论……等,还对新的课题进行了研究,如档案的商品性、档案效益机制、档案事业与社会各项事业的关系、文件运动规律……等。

另外,研究的手段更为成熟,开始跳出以往就档案学研究档案学的狭隘框框,从多学科角度,尤其是更多地站在哲学高度进行研究并避免了以往的简单移植,使研究深度大大提高,还开创了许多的研究新领域,档案哲学、档案社会学、档案法学、档案经济学、档案文化论……纷纷问世。

本时期有许多基础理论研究成果更具突破性或开拓性。比如全宗理论,档案分类理论,文件价值理论,档案双重品格论,文件学和(包括文件生命周期理论在内的)文件运动规律的研究……等。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电子文件的大量涌现,使本时期的研究领域更为开阔,人们开始注意现代化技术的应用对档案学基础理论研究的冲击,并且在这方面已经有一些具有相当水平的研究成果问世。

此外,这一时期国外大量的档案学理论研究成果传入我国,客观上也推动了我国档案学基础理论研究的发展。

总之,本时期的档案学基础理论研究,不仅范围更广、内容更丰富,而且理论概括和科学抽象水平也有新的提高。完全可以说,我国的档案学基础理论研究在某些方面,已经超过了西方发达国家的水平,处于世界领先地位。

以上50年的历史充分说明,我国档案学基础理论研究走过的是一条完全正确的道路。我们认为它能给予我们以下一些启示。

(一)档案工作实践的需要是档案学基础理论研究发展的原动力。

从建国到今天50年来基础理论研究中的每一个课题的提出,都是实践中当时或长期应该关注的课题。比如建国伊始,档案工作在许多单位、部门刚刚建立,人们普遍缺乏对档案概念的正确认识,无法正确区分档案和资料,故而档案界及时开展了档案与资料区分问题的研讨。80年代初,各种类型的专业性档案馆纷纷建立。它们组织馆藏档案的方法与综合档案馆明显不同,为什么?全宗理论在这些档案馆中适用吗?科技档案的成套性与档案全宗又是什么关系?正是为了回答这些问题,理论界开始了对全宗理论的新探索。而档案工作现代化和“文档管理一体化”则促进了对文件生命周期理论的引进,也就是说即使是将国外的档案学理论引入中国也是出于我国档案工作的需要。

相反,如果离开了档案工作实践这个原动力搞研究,如极个别人所做的那样,把别的学科的概念和理论简单地嫁接进档案学领域,仅仅在概念圈子中打转,就只能是“空对空”,就会变成没有人需要的脱离实际的玄学。

(二)档案学基础理论主要以描述档案领域的客观规律为己任,它虽然来自于实践,但又高于实践,绝不可能是某一种或几种类型实际状况的简单描述,故而它必然是比较抽象的并且往往不能直接用于档案工作实际。

常常听到有人议论,认为我们的基础理论研究太玄,过于抽象,脱离实际。其实,科学研究本身就要求我们运用从特殊到一般的科学抽象思维方法。比如对全宗概念,人们习惯认为是“一个独立的机关、组织或人物在社会活动中形成的档案有机整体”。然而,事实上,这仅仅是一种类型的档案有机整体。在专门性档案馆及其他一些档案馆中,还存在着一些并非由一个单位而是由好几个单位的档案组成的大型档案有机整体。因而必须从这两种类型档案有机整体各自的特殊本质出发,经过概括和逻辑思维加工,抽象出其中具有共同本质的东西,得出我们的结论:全宗应该是“人们在同一项社会实践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有机整体”。当然,“同一项社会实践活动过程”这样的词语,正如有人批评我们的那样,很抽象,可操作性较差,而且这也是至今有些人不同意我们的全宗定义的最重要原因。

但是,如前所述,基础理论对工作实践往往没有直接的作用,它只有转变成实践观念以后才能用于指导实践。“所谓实践观念,人们一般用来指可以为主体操作的、指导具体实践的观念,如路线、方针、计划、方案、措施等。按照这种理解,实践观念实际上属于活动规则的范畴(注:中共中央党校哲学教研部:《哲学前沿和疑难问题探索》,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3年,第136页。),也属于应用理论的范畴。 档案学基础理论对档案工作实践所起的指导作用,也必须通过实践观念,即以理论形式制定的活动规则或应用理论,才能体现出来,才能用于实践。

我们认为,对全宗理论而言,它既有基础理论部分,也有应用理论部分。前述新提出来的全宗定义就属于前者,而具体划分主体全宗和客体全宗的规则则属于后者。所以,不应苛求新全宗定义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对所有的档案学基础理论都应如此。

(三)档案学基础理论不同于应用理论,应该是超越国界,放之四海而皆准的。

我们都知道,由于政治行政制度、社会文化背景、民俗习惯等各不相同,对作为社会实践活动真实历史记录的档案的管理活动,在各个国家也各具特色。而在此基础上形成的档案学应用理论,也就有各个国家自己的特点,不会完全相同。

然而,档案学基础理论却并非如此。基础理论描述的是客观规律,而(包括档案在内的)文件作为一种客观的社会存在,其运动规律又应该是在任何一个国家中都相同的。因而,档案学基础理论就不应该仅仅只适用于本国,而应该能在世界各国普遍适用。所以,陈兆祦教授强调指出:“档案学的理论原则,特别是档案学基础理论,只适用于本国,不适用于大多数国家,就不是真正的科学理论。”(注:陈兆祦:《谈档案学研究面向世界问题》,《兰台世界》1998年第7期。)

正因为如此,档案学基础理论研究应该放眼全世界。也就是说,不能仅仅从一个国家的实践经验汲取养分,搞只有一个国家特色的基础理论,而应该在对世界各国情况的比较研究中,总结抽象出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普遍规律来。正如吴宝康教授所说,要搞国际档案学。(注:吴宝康:《论国际档案学的建设》,《档案学通讯》1994年第6期。 )我们认为,只有如此在更广、更宽泛基础上总结出来的客观规律,才更全面、更准确,有更大的理论意义和对实践的间接指导意义。

那么,还要不要从中国的实际出发,要不要中国特色呢?回答是肯定的。我们认为那主要是指:要根据中国的档案工作实际,实事求是地运用档案学基础理论并建设有中国特色的档案学应用理论。我想,无论是对全宗理论和文件价值理论(它们中,都既有基础理论又有应用理论部分),还是对文件生命周期理论都应该如此。

(四)档案工作实际状况并非检验档案学基础理论的标准。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档案学基础理论当然也要回到实践中去,接受实践的检验。但是,有些人却将档案工作实践混同于档案工作实际,以基础理论是否符合于实际状况来检验。比如对文件生命周期理论,有人认为与我国档案工作实际不相符,从而贬低、否定其对中国档案工作的指导作用。其实,档案工作的某些客观事实或实际现象,并不等于真实。真实要求的是反映事物的本质。“如果不是从事实的全部总合,不是从联系中去掌握事实,而是片断的和随便挑选出来的,那么事实就只能是一种儿戏,或者甚至连儿戏也不如。”(注:《列宁选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79页。)正因为如此, 决不能由于现存的某些事例与基础理论中的某个结论不相符合,就贬低该理论的指导意义。

其实,即使是在中国大地上普遍存在的事实,也不一定都是合理的。对于那些不合理的实际,恰恰需要我们运用理论去加以改造。如果理论与现存实际完全相符,那么这种理论除了用来解释现实以外还有何用?理论不仅需要解释现实,更需要批判现实,批判现实中不合理、不科学的东西,而不是把现实中的一切都认可下来。因此,当我们用文件生命周期理论来考察我国的文书、档案工作现实时,可以发现,有些是合理的,应予保留和发展,如我国现存的机关(企业)档案室已成为我国档案事业的基础,它实际上已经承担了管理处于中间性、过渡性阶段的文件的任务,故没有必要在我国再普遍建立文件中心(但也并非一点不建);而有些是不合理的,如文书工作、档案工作分别管理的体制,以及在这种体制基础上形成的有关理论概念等,我们有否必要对此进行变革呢?

总之,对档案学基础理论的检验,不能依靠某个人、某些人、甚至大多数人的认可或体验,也不能看其推理是否严密,表达是否清晰等作为依据。换句话说,只停留在主观范围内,是不能解决检验问题的。唯一的办法,只能将理论诉诸实践,用于改造档案工作实际的活动,以其引起的实践效应来加以证明(比如以文件生命周期理论指导“文档管理一体化”的实践效应来证明)。当然,对基础理论中的不完全性及其他种种错误,也只有通过实践检验才能得到可靠的纠正。

综上所述,纵观建国以来走过的道路,可以看出:我国的档案学基础理论研究是始终与档案工作实践融为一体的。一方面,建国以来不断丰富发展变化的档案工作实践,是档案学基础理论研究持续得到丰富发展深化的原动力;另一方面,档案学基础理论研究的加强和提高,又推动了档案工作实践在更高层次的发展。档案学基础理论源于档案工作实践,又反过来指导档案工作实践,两者相互作用,交相辉映。这种循环往复以至无穷的过程,推动了我国档案事业不断发展壮大,走向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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