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统计与跨国统计,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国际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概述
全球社会经济发展的一体化进程,促使我们健全和完善统计科学。由于各国建立了可比较的宏大数据资料库,国际贸易统计已能顺利实施。跨国统计体系在自身学科建设和应用领域等方面有新的探索成果,同时在调查方法的结合应用、调查体系完善方面也取得进展。
一、国际统计基于下列原则
1.各国要设置在政治上、法律上和组织机构上独立的国家统计办公室(局或署),英文缩写为NSO;
2.国际统计学会(ISI),特别是联合国统计署,联合国附属部门和一些跨国性国际组织机构,通过颁布非强制性的专业名词标准定义,采集资料的程序和数据质量的控制、检测方法,以驾驭和约束成员国国内的调查方案、调查方法和取得的官方宏观统计数据的一致性和有效性。各国微观数据和基层数据资料源这一层,不会因国际统计学会的约定而受到干扰和影响。
3.国际统计组织的真正目的是用收集各国的宏观信息资料,进行成员国间的国际比较和新闻报道。国际统计只对某些统计领域,如国民经济核算,人口统计,外贸统计等专业统计的计算标准,时效性,关联性和有效性进行规范。由于国际统计组织颁布的许多定义和计算规定有些泛泛,因此,允许各国间存在差异(区别),甚至允许“根据本国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调整”。但它要求参加国际间统计资料交换的国家使用国际组织颁布的标准。
4.国际统计组织颁布的标准涉及成员国宏观信息资料比较的共同准则,计算方法和采集资料程序等。国际间的“准则”是通过协商和折衷方法来确定的,有时“准则”会受到来自“政治”的干扰。为了适当而合理地利用和阐明国际统计的“比较资料”,必须要学习和掌握国际组织颁布的统计“约定”知识。
二、跨国统计的特征
1.跨国统计体系的独有特征是,它是由法律、法规与学术研究机构有机组成的组合。它的工作职能核心是建立成员国间信息系统一体化。信息系统一体化是指各成员国在相同的法律、法规所约定的框架范围内,使用相同的统计名词、调查对象、计算方法、组织程序和技术手段来实施微观统计资料的采集、整理和传输。跨国统计是建立在各成员国官方统计体系和国家级统计学会(学术研究机构)二个体系协调、完善发展基础之上的,它尊重成员国的各自特点和独立性。
跨国统计面临的主要问题是:
a.确定并区分有自主权的国家级统计学术系统与国家统计办公室(局或署)的工作范畴和之间界限。二者既是主权国家政府管理的有机构成部分,还是跨国统计体系的次级从属机构;
b.确定怎样进一步深入完善跨国统计标准,颁布内容涉及基础资料源、微观信息资料、名词定义、行业分类和统计登记方法,以及行政记录借用等,用其来指导、协调各成员国统计系统的指令性文件。
探索解决a、b问题是跨国统计体系建立的宗旨,同时需要一个发展过程。
三、实现跨国统计的必要条件
1.各成员国官方统计机构要进行多边合作;
2.各成员国统计法规、调查方案、调查方法、组织程序和技术装备要做到制度化的协调一致,换言之,要求各成员国政府通过发布一些国际组织的“约定”和“协议”来限定、规范和指导本国统计系统的工作。
国家官方统计机构行使着,或者说,从事着跨国统计系统的部分职能和工作内容。跨国统计系统(机构)的职能是:在国际或跨国机构的职能范围内,促使成员国政治、经济和社会一体化。本文讲的跨国组织包括欧共体、世界经济合作与发展委员会、国际货币基金会、世界银行和世界不结盟国家委员会。
四、跨国统计体系的工作范畴
工作范畴由下列三部分组成:
1).专门领域的调查;
2).区域(部门)领域的调查;
3).普通(一般)领域的调查。
专门领域调查是指由国家统计系统实施的特殊调查,国家统计办公室(NSO'S)内设一协调机构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落实。
区域(部门)领域调查指由某国际组织成员国共同贯彻实施“协定方案”,通过调查一单项重要统计指标,来反映或推断一个领域(部门)或多个领域(部门)的调查。
世界贸易组织(WTO)负责研究设计跨国性区域间的统计调查框架,其中某些指标,如,国际收支平衡统计由国际货币基金会(IMF)负责研究设计。
五、欧洲跨国统计体系的现状
欧共体与其学术科研机构的密切合作,是实践跨国统计体系的一个极好实证。欧洲议会、欧盟和欧盟下属的统计署负责对体系的运作实施指导、咨询和协调管理。体系的运作方式是这样的,欧盟各成员国在遇到经济、社会方面的问题时,可向共同体提出议案,经过共同协商,求得意见一致,签定“签约”。随后,以欧盟的名义向成员国颁布法规或规范(这里指与统计有关的文件),用以协调、统一各成员国的统计报告期限、名词内涵、类型分组、计算方法和技术程序,有的文件甚至对原始数据和行政记录的初级加工整理都一一作规范性要求。
六、完善跨国统计的对策
1.各成员国将跨国统计的共同原则,如,欧洲议会的提议、欧盟的协议和文件写入本国法律、法规中,以约束本国统计系统的工作。这样做是因为本国的法律、法规对其政府职能部门和学术研究机构有强制性的特点,同样,这也有益于各国健全和巩固官方统计机构的地位。
2.各成员国要颁布带有强制性的国家级调查方案,如,公布《通用调查表》等。同时,各成员国要坚决贯彻跨国统计体系共同使用的统计概念、统计名词、定义内涵,社会与经济范畴划分,统计单位分组、分类,技术术语和工作准则等。
3.各成员国健全和提高通用的国家级统计调查网络和数据库系统。要有数据采集、加工、整理,分网点数据库与总站数据库间相互传输、交流遵守的技术规范和工作规章制度。
跨国统计体系的工作目标是,各成员国建立按照“协约规定”标准,有专门机构管理,能保证相互联系又独立存在的国家信息网络。
七、跨国统计的前景
人类已步入信息时代,电子与信息技术革命的成果,为跨国统计体系的发展和完善提供了有利条件,同时,推动和激励着跨国统计体系的发展和完善。各成员国在数据因素构成、微观信息资料、原始记录和规章制度标准化方面取得的进展,已为顺利实施跨国统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跨国统计体系的信息数据,为联合国安理会(UNSC)和世贸组织(WTO)等国际性组织提供了重要信息。
世界经济、社会一体化的发展进程,需要在国际交往中广泛地、经常地和有效地运用跨国统计体系的统计概念、计算方法、计算技术、组织程序和标准,来对世界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状况作出描绘和评价。大力发展跨国统计体系,促使统计资料的完整、调查方法和分析评价的多样化,特别是信息资料的可比,既有利于各成员国国家统计办公室(局或署)的健康发展,又有利于国际统计体系的健全和完善。
总之,实施开放性跨国统计体系是时代的要求,现代统计发展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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