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利之辨:“老三届”人与青年人道德观念之比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义利论文,青年人论文,人与论文,三届论文,观念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人们生活在一定的社会环境中,也就是生活在一定的利益关系中。社会环境包括家庭、社区、单位以及国家发展的大势。所以,与其对应的也就有个人的利益、集体的利益和国家的利益(也可称社会整体利益或人民的利益)。既然是利益,就不可否认地存在经济的关系,那就是如何遵守创造和获取之间的平衡。既然是人与人的关系,就必然地存在伦理的准则,那就是如何对待功利的需求与道义的承担。这就是说,人是不能不讲“利”的,人也是不应不讲“义”的。在当前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如何协调“利”与“义”之间的关系,从宏观上看,将有助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从微观上看,则将有助于做人的坦诚和方正。
如果就代际划分以及与社会互动之间的关系为根据,来评说不同群体(有不同的文化群体、不同的职业群体……。在此,以年龄、经历为划分,也谓“代群”)对上述命题的影响,那么,我们可以说“老三届”人的观点将是至关重要的,某种意义上甚至会对全局的走向产生引导的作用。这不仅仅在于“老三届”人已为人父母,扮演着教育者的角色;也不仅仅在于“老三届”人已在相当数量的单位中成为了中坚,承负着领导者的责任;更在于“老三届”人既接受过中国传统文化中崇尚理想、高扬正气、担待道义的教育,又经历过文化大革命践踏一切个人利益,否定一切个人追求的灾难;既享受了改革开放的大政方针为个人发展所提供的种种恩惠,又目睹了市场经济大潮中极端个人主义的逐渐膨胀……以至义利之辨所包含着的所有信息,在通过他们的脑海进行检索的时候,不会是陌生的、怪诞的。
缘此,“老三届”人对该命题的判断将依凭一种坦率、厚实而成熟的态度,并可在质上被理解为社会的主导性意见。
主导性倾向
那么,有关项目及调查的结果如何呢?
为了获得最真实的效果,我们缩小了该命题的范畴,即把“义”与“利”的关系纳入人际交往的范畴,转化成“为我”还是“为人”的讨论。调查取得的结果如下:
“老三届”人关于处理人际关系原则的统计(如图)
题序 选项 比例位序
1我为人人,人人为我 60.7%1
2主观为自己,客观为别人 9.4% 4
3先为自己,后为他人 3.9% 6
4主要为自己,兼顾为他人 12.0%2
5先人后己,先公后私 9.7% 3
6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4.3% 5
第一类原则:“我为人人,人人为我”。该项的调查比例为60.7%,即有3/5强的“老三届”人表示了认同,且在总统计中形成了高耸之势。首先,“我为人人”指“我”是人人中的一员,我与“人人”是平等的。其次是指“我”有“为人”的意识,“我”有“为人”的品质,“我”有“为人”的行为。与此同时,正因为关系是平等的,行为是相互的,“人人”也会“为我”。由此,便在人际关系方面构创了诚实守信、互助友爱的良性循环。
其实这是一条最具有普泛性和民众性的道德原则,它既包括为“我”的要求,要求“我”尊重他人,服务他人;又包括对“我”的回报,回报我的爱心,回报我的劳动。它既包括对个人功利欲望的克制和平抑,又包括对个人功利目的的承认和肯定。这即是说,对待个人的功利,它既没有否定,又没有张扬,而是使它在“人-人”关系中联通、流动,达到和谐的境界。“老三届”人在经过风浪的颠簸以后,知道抛向浪尖时的感觉是多么飘摇和浮夸,知道跌进浪谷时的感觉是多么空荡和慌乱。所以,他们中的大部分不管是面对诱惑,还是面临挤逼,一般都能保持平稳的心态、坚守做人的准则,不会轻易地走向偏执和狭窄。因为他们深深地知道,只有这“为人”和“为我”的中间地带,才是宽敞的和通达的。
值得提及的是,我们注意到1996年度上海青年研究中心针对上海青年所作的相同题目的调查(笔者也参与),认同“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比例为48.2%,比“老三届”人的该项认同低12.5个百分点。看来,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如何处理人与人的关系,“老三届”人要比青年人显得诚恳,显得从容。这不仅因为“老三届”人的年龄,决定了他们更多地具有了不争的心态,还在于“老三届”人的经验和教训,决定了他们中的大部分起码在观念上已不屑于人与人之间的倾轧和斗争。
“为自己”与“为他人”
第二类原则之一:“主观为自己,客观为他人”。该项的调查比例为9.4%,即有1/10弱的“老三届”人表示了认同。首先,该原则明白地确立了“为自己”的意愿,并以这种意愿为处理人际关系的出发点。于是,为了谋划自身的利益,追求自身的前途,主观上可以堂而皇之地倾注功夫和心力。其次,这种主观的意愿和努力,虽然以自我为中心,即围绕着自我而开展,却不以损害别人为前提,那就是既没有损害别人的意图,又没有损害别人的行为,甚至在客观上还为着“他人”。
第二类原则之二:“先为自己,后为他人”。该项的调查比例为3.9%,是个极小数。首先,该原则强调了优先“为自己”的次序,那就是自己的利益、自己的前途必须优先考虑,并以这种次序为处理人际关系的出发点。其次,这种优先的次序并不挤压别人,或者说并不以挤压别人为优先自己的前提,甚至在次序上还留有“为他人”的位置。
第二类原则之三:“主要为自己,兼顾为他人”。该项的调查比例为12.0%,即有1/10强的“老三届”人表示了认同。首先,该项原则肯定了“为自己”的倾向,并以这种倾向为处理人际关系的出发点,那就是在目标的指向上,在力量的投入上,突出了“为自己”的方面。其次,这种倾向也并不排斥他人,或者说并不以排斥他人为突出“自己”的前提,甚至还注意兼顾着他人。
总之,关于“为己”还是“为人”的第二类原则的三个分项,既有相异之处,又有相同之处。相异之处表现为:有从主观和客观的角度去辨析的,并特别强调了主观的意愿;有从优先和滞后的次序去按排的,并特别强调了优先的权利;有从主要和次要的位置去衡量的,并特别强调了主要的地位;而且进一步联系“老三届”人的分项认同,便可知强调地位的比例(“主要为自己”12.0%),高于了强调动机的比例(“主观为自己”9.4%)。这是因为强调地位,即在数量和质量的统一上关系利益的落实,自然要比强调动机,即在意识和欲望上关系利益的追求来得实际。同时,这两项认同又大大地超越强调时间的比例(“先为自己”3.9%),这是因为利益的追求和落实,自然要比次序的先后来得要紧。看来在“为自己”方面,求实比求虚重要(求实便是利益的追求和落实)。
相同之处表现为:“老三届”人所认同的三个分项在标树“为自己”的时候,都给“为他人”留下了空间。这即是说一方面肯定“为自己”是正当的、磊落的,二方面保证“为自己”不走向极端和偏执。其中,有法度的考虑,有道义的承担。于是在适宜的刻度上建一个支点,使“为己”与“为人”的关系在有侧重的前提下保持平衡。
有重点的平衡
“老三届”人关于第二类原则的综合认同率为25.3%,即有1/4的比例主张有重点(“为自己”)的平衡。我们认为这个比例是合理而恰当的,它说明有那么一部分“老三届”人,不管是从消极的角度吸取教训,因此有些情绪化;还是从积极的角度追赶新潮,因此有些情感化,终究是在凸显着自我、张扬着自我——主观而优先地把自我放在了主要的位置上,并聪明而适当地为他人留出了通道。其实,我们认为这部分“老三届”人在本质上是属于开放类型的。正是从这个角度去理解,如果他们确实是在吸取教训的话,那么,他们从此知道了封闭自我的代价;如果他们确实是在追赶新潮的话,那么,他们就此明悟了自我的价值,其进步的意义也是显而易见的。
当然,我们不能抬出“大公无私”的招牌去挤对他们,即不可能要求所有的人都集合在“大公无私”的旗帜下(这有点文化大革命的逻辑)。恰恰倒是这1/4的比例强调了有重点(“为自己”)的平衡,透露并证实了“老三届”群体中存在着“为自己”的声音。其实,这个比例,这个声音的出现是十分必然的,因为它在一定的意义上适应了形势的需要和发展,或者说是形势需要和发展的显现。由此,就不能用趋前的价值判断去解析它存在的合理性,而应当用它存在的合理性去阐释当下的价值取向。
值得提及的是,关于上海青年调查的结果“主观为自己,客观为别人”的比例为12.8%,超过老三届人的该项认同3.4个百分点;“先为自己,后为他人”的比例为9.9%,超过“老三届”人的该项认同6个百分点;“主要为自己,兼顾为他人”的比例为18.2%,超过“老三届”人的该项认同6.2个百分点。在此,关于上海青年调查的三个分项的比例均超过了“老三届”人(三项总和比例为40.9%,超过“老三届”人的认同15.6个百分点)。看来,在人际交往方面,青年人更倾向于确认自我,肯定自我,张扬自我,更倾向于以自我的利益为主轴展开运作。
那么,围绕着这种倾向,究竟该怎样来辨析“老三届”人和青年人的认同差异呢?我们认为青年人的认同具有天然性,那就是他们的成长环境既强调了个性的发展,又强调了对个人利益的尊重。与此同时,健全的个性应符合社会公众的价值判断和行为准则的要求,却没有得到充分的强调和重视,以至青年人的自我意识略显膨胀地突前了。“老三届”人的认同则具有恍然性,那就是他们的个性发展曾被简约在同一个模子里,他们的利益需求曾被压缩在很低的水平内,且又被浮夸和偏激的势力抬举到了半空中。所以,当他们从半空中摔下来的时候,一方面抚摸着浑身的伤痛,一方面却也发觉原来的“简约”和“压缩”是何等残忍地扭曲了人性。他们感到了受欺骗的愤懑和恼怒,他们甚至会有些牢骚、会有些情绪,以至要走到对立面去解放自身、伸展自身。由此,青年人的认同是顺流直下的,且没有任何的承负和拖累;“老三届”人的认同则是峰回路转的,且遭遇种种的坎坷和颠簸。相比之下,青年人的认同显然更加轻灵、通畅;“老三届”人的认同则显得更加厚重、沉稳。所以,青年人比“老三届”人更直率、更放胆;“老三届”人则比青年人更认真、更成熟——青年人群中呼呼地涌出不少的赞同者,其比例高于“老三届”人也就很正常了。
示范者
第三类原则:“先人后己,先公后私”。该项的调查比例为9.7,即有1/10弱的“老三届”人表示了认同。从表面上看,该项内容也是从时间程序方面分辨“为人”和“为己”、“为公”和“为人”的。但从实质上看,一方面社会已经历了、清算了“狠斗私字一闪念”的虚伪和荒唐;二方面市场经济的刺激和诱惑,使人的本性裸露着、跃动着,并引发出了许许多多背信弃义、唯利是图的事情。正是在这种清醒而又迷幻的背景中,有这么一部分“老三届”人能够从坚持“为人”在先,“为己”在后;“为公”在先,“为私”在后,就既不是固执旧道,不食人间之烟火;又不是故作姿态,玩弄权术于股掌,而是真正有大的境界、大的气象的。
当然,这儿所说大的“境界”和“气象”,并非是那种气势磅礴、超凡入圣的样态,后而是那种十分宁静和安祥的心境。那就是不求显赫、不求炫耀、不求张扬,只是默默无闻地为工作而尽心尽力,宽容大度地为他人而自得其乐。在此,“为工作”、“为他人”是首先的,个人的名利则相对地淡泊,或者说个人的名利及精神状态的愉悦和满足存在于“为工作”、“为他人”的过程之中。其实,只要留心观察,类似的事迹在人们的身边还是可以经常发现的(应该说在每个单位里都有这样的先进分子和好人)。特别是在“老三届”群体中,或许因为长期的养成,或许因为人生的彻悟(与经历、年龄相关),也就会相对表现得突出一些——不要以想象中、宣传中的“英雄”模式去套用,而是以非常普通的眼光去看是否敬业,是否律己,是否助人为乐。更多地具有社会责任感和更多地具有社会成熟度的“老三届”人,能够在这方面起表率的作用(相对),不仅是可能的,而且是应该的。
值得提及的是,关于上海青年调查的结果“先人后己,先公后私”的比例为3.1%,低于“老三届”人的该项认同6.6个百分点。看来,在人际交往所坚持的人生意义方面,“老三届”人相对地要比青年人显得方正。这倒不是说“老三届”的境界一定地高远了,胸怀一定地宽阔了,实在是“老三届”人的人生经历要比当今的青年人多了二十年呢。这二十年的磕磕碰碰、是是非非怎能不使“老三届”人更多地懂得人生之道而走向成熟呢。
其实,在社会发展观念的多元并存,乃至相互的摩擦和激荡中(尤其处于转型期),总有一种声音,或许被理想主义牵拉着,或许被自律精神支持着(当下,更多地为后者),要表达出积极的态度。在此,如果说多元的状况是正常而健康的,那么积极的态度则是健康而必需的,因为社会的发展总要标树榜样,总要标树先进。在当今物欲倡明、实用流转的时代,有那么一部分“老三届”人认同“先人后己,先公后私”,不正是符合社会发展的需要和倡导吗?
毫无疑问,这9.7%的“老三届”人和那3.1%的青年人将成为社会精神文明建设的示范者。
误区及其辨析
第四类原则:“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该项的调查比例为4.3%,属于极小数,列总调查的位末。首先应该承认,这部分“老三届”人能够明白无误地把自我的意见归咎于此类,其态度是率直而坦白的。这是因为在人们普遍的伦理判断中,该项调查的内容极端性地膨胀了自我,一般地就难以被人接受和认可。由此,这4.3%的认同比例确实象似把问题想透了,并且排除了心中的障碍也就白话直说了。其次应该承认,这部分“老三届”人之所以坚持“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确实是把“为己”的个体本位凝固化了,以至立足于这个本位一方面扩张自我,以自我为趋动;一方面又封闭自我,以自我为中心,从而割裂了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和通融,使人与人处于了无法克服的矛盾之中,其错误性和危害性是显而易见的。
当然,我们不能设想,更不能要求“老三届”群体对该项的认同比例应该为"0"(如果确有这样的情况发生,便是非正常状态)。这是因为不能排除“老三届”人中,会有从消极的方面去体悟人生经历(验)的,会有从迷失的方面去理解社会发展的,甚至会有从私欲的方面去辨析义利的。好在这样的认同只占了微小的比例,一方面确证个别“老三届”人的道德观念已跌进了难以自拔的泥潭,一方面也反证了绝大多数的“老三届”人对这种堕落的道德观念嗤之以鼻。
值得提及的是:上海青年调查的结果“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比例为7.8%,高于“老三届”人的该项认同4.7个百分点。看来,在表述人际交往所蕴蓄的伦理观念时,青年人要比“老三届”人显得随便、显得唐突;“老三届”人则要比青年人显得稳重、显得认真。请注意,我们只是比较了态度,而没有比较(涉及)内容。在此,为什么刻意于这样的安排呢?因为我们存在一份担心,担心产生一种误解,误解青年人会遭受不公正的非议。特别是联系该项整体统计中老三届人和青年人的比较(第一类“我为人人,人人为我”之比为60.7%:48.2%;第二类“主观为自己,客观为别人”等三项之比为25.3%:40.9%;第三类“先人后己,先公后私”之比为9.7%:3.1%;第四类“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之比为4.3%:7.8%),似乎“老三届”在“为人”方面显得更周全、更高尚;青年人则在“为己”方面显得更专诚、更计较,这份担心也就变得更加实在和强烈了。
其实,正如前述中已提及的,结论不可那么草率、仓促地作出来,而应放在不同的时代跨度中去考察。特别是对青年人来说,因为他们的经历缺乏比照的底色,即没有经历“文革”时期的虚伪和封闭来衬托当下的率直和开放。与此同时,当下的率直和开放又塑造了他们标新立异,显山露水的特性。这么两方面的作用,自然使当下的青年人成了较少历史感悟又较多现代意识的一代。所以,他们在人际交往中更潇洒地张扬自我;在义利之辨中,更明白地显扬功利,是很正常、很自然的意识和行为,不能随便地斥之为“不仁”和“不义”。其实,青年人的认识在很大程度上是顺应潮流的,或者说是符合潮流之趋动的,只不过因为缺少了历史的厚重,便滑行得峻急了一些。总之,现实会作出确证和校正,那就是既确证青年人的方向(本质上与“老三届”人的认同一致),又校正青年人的行为,使行为和方向契合。其间,“老三届”人在进一步注意开放自我的同时(这一点要象青年人学习),还应注意进一步把端正自我的要求传送给青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