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信贷机构目标偏离影响因素实证研究——基于固定效应模型的检验与比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小额论文,信贷论文,效应论文,模型论文,因素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832.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8102(2013)07-0048-12
自小额信贷机构(Microfinance Institutions,MFIs,也译为微型金融机构①)诞生以来,服务低收入人群就是其确立的社会目标。随着小额信贷的不断发展,财务目标日益受到MFIs的重视,最终与社会目标一起构成了双重目标(Double Bottle Line)。然而,MFIs往往难以兼顾双重目标,要么过度追求盈利的财务目标,要么偏离服务贫困人口的社会目标,这种趋势随着小额信贷商业化而不断加强,同时导致了日益严重的目标偏离(Mission Drift)问题——偏向农村地区相对富裕的人群和企业甚至进入城市(CGAP,2003;Roodman和Morduch,2009)。在中国,小额信贷受到中央政府高度重视,2004-2013年间连续十年发布的“一号文件”均明确鼓励小额信贷的发展,然而,各类MFIs在获得发展的同时目标偏离问题也不断显现:村镇银行偏爱“关系户”,其贷款集中在与政府有关系的各类客户手中(盛誉,2012);小额贷款公司偏向“中小企业”,少有考虑服务“三农”的责任(张正平等,2011);农村资金互助社会员并非全是贫困农户,有些互助社贫困户会员占比不足30%(陈前恒,2011);农村信用社基本没有覆盖最贫困人口,邮政储蓄银行单笔贷款规模多在3万元以上,93%的农户无法获得贷款(唐柳杰,2012)。
由此可见,MFIs目标偏离问题已成为中外小额信贷行业发展面临的重大挑战。本文旨在揭示中外MFIs目标偏离的影响因素并比较其差异,进而有针对性地提出治理我国MFIs目标偏离的建议,这对更好地落实中央“一号文件”有关精神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文献综述
国际主流观点认为,小额信贷具有服务穷人和财务可持续的双重目标(张正平,2010),近年来MFIs发生的“目标偏离”问题因而备受关注,相关的研究主要包括如下四个方面:
1.目标偏离的含义。Hulme和Mosley(1998)指出,目标偏离是指MFIs为了自身的可持续发展,放弃那些需要小额贷款的穷人转而向更富裕的客户提供更大额度的贷款。Fernando(2006)指出,目标偏离表现为捐赠者将MFIs从定位于“慈善”转为追求MFIs的财务可持续发展。Copestake(2007)认为,以社会扶贫为初衷的MFIs在实践中追求可持续发展的结果即为目标偏离。Ghosh和Tassel(2008)以减贫程度为衡量指标,定义资金减贫程度的下降为目标偏离。Armendariz和Szafarz(2009)认为MFIs的目标在于服务贫困客户,当其客户由贫困客户向富裕客户转移时,如果能够带来正收益并可弥补服务贫困客户的部分亏损,则为交叉补贴;否则即为目标偏离。Cull等(2007)指出,MFIs扶贫资金占比减少、平均贷款额的增加都表明发生了目标偏离。
2.目标偏离的成因。Fidler(1998)指出,为应对目标上移带来的挑战(如改善资产质量、降低运行成本等),MFIs倾向于偏离减贫的目标。Christen(2001)对拉美的分析发现,商业化、竞争加剧导致MFIs偏离其服务穷人的目标。Mersland和Stroem(2009)发现,当MFIs平均利润增加、平均成本上升或者成立时间更长时可能发生目标偏离。Hishigsuren(2007)指出,目标偏离并非董事会或经营者有意所为,而是面对挑战的一个自然结果。Copestake(2007)认为,MFIs商业化将导致在实现减缓贫困等目标时过分关注盈利,此时目标偏离问题往往不可避免。Armendariz和Szafarz(2009)发现,以最大化覆盖面为目标的MFIs,目标偏离的发生并不是由于其最小化交易成本所致,而是由于不同目标间的相互作用、贫富客户间交易的成本差异所致。刘西川等(2007)认为,导致中国MFIs目标偏离的原因有需求方面的原因(贫困户对现有小额信贷产品需求不足),也有供给方面的原因(机构可持续发展的压力)。张世春(2010)发现,农信社小额信贷没有专门针对贫困农户,而是明显偏向了农村中高收入阶层。李明贤等(2010)发现,小额贷款公司常用的经营策略最容易引起社会目标与财务目标的冲突,进而导致目标偏离。周天芸(2012)指出,融入主流金融体系(“正规化”)使得小额信贷的目标偏离越来越严重。
3.影响目标偏离的因素。一些国外学者认为,MFIs发展的过程是其盈利性不断加强的过程,盈利导向性强的MFIs通过目标上移来维持利润率,由此导致对目标客户的偏离(Cull等,2007;Ghosh和Tassel,2008)。Morduch(2000)发现,商业化意味着MFIs将努力向财务可持续、正规化的金融机构转变,导致经营宗旨的改变。Hishigsuren(2007)指出,MFIs规模的扩张使其偏向富裕客户的倾向不断增强。Armendariz和Szafarz(2009)则认为,目标偏离不仅仅是由成本最小化导致的,更重要的原因在于不同客户的成本差异、MFIs的双重目标与客户的区域特征的相互作用。Mersland和Stroem(2009)的实证分析发现,MFIs的平均贷款额度随平均利润和平均成本的增加而增加。Frank(2008)证实,转型和商业化并没有明显导致覆盖面的下降和目标偏离的发生。
国内学者对MFIs目标偏离的影响因素也有所研究。孙若梅(2006)发现,由于缺乏合理的产品设计和瞄准机制,小额信贷难以瞄准那些最贫困户。周孟亮等(2010)认为,小额信贷商业化过程中有偏离国家政策预期的倾向,贷款利率、预期效用等因素影响目标偏离。张正平(2010)综述MFIs双重目标冲突与治理的文献,认为我国MFIs目标偏离问题值得研究。陈前恒(2011)发现,村干部出于追求农户动员最大化目标和对自身利益的关切,使得穷人难以成为村级互助发展基金会的会员。张正平等(2012)证实,国际上不同模式的MFIs都能兼顾盈利的财务目标和服务低收入人群的社会目标,目标偏离并不显著。林万龙等(2012)对仪陇的实证分析发现,有劳动能力但处于最低收入水平的贫困农户难以有效利用农村资金互助社的贷款服务。刘志友等(2012)证实,小额贷款公司的支农广度目标和成本效率正向相关,支农深度目标和成本效率反向相关。
4.目标偏离的治理。Christen(2001)指出,通过提高客户保持率、降低运营成本等方式,社会绩效管理(Social Performance Management,SPM)有助于改善MFIs的财务绩效、减少目标偏离。Copestake(2007)指出,在目标设置、战略规划等方面进行系统改进并加以实施有助于减少目标偏离。Woller(2004)对玻利维亚的研究表明,SPM不仅能促进MFIs实现社会目标,对财务绩效也有显著的正向作用。Baumann(2005)对南非小企业基金会的研究证实了SPM对平衡双重目标冲突的显著作用。Angora等(2009)通过对全球127家MFIs的实证研究发现:瞄准穷人的MFIs倾向于有更高的运营成本;提供多元化产品的MFIs往往运营成本更低,但其生产率也更低。
周孟亮(2011)研究了我国小额信贷社会绩效评价指标设计的思路和原则,并设计了评价指标;中国社科院课题组(2011)对哈尔滨商业银行的社会绩效进行了评价;杜晓山等(2011)比较了公益性小额信贷与商业性小额信贷SPM的异同;张正平等(2012)综述了MFIs社会绩效研究进展,比较了各种评估方法的差异;李镇西(2012)分析了MFIs、SPM的内容、指标、评估方法等。
由此可见,既有文献对MFIs目标偏离问题已有较多研究,但这些研究总体上还存在两点不足:首先,对MFIs目标偏离影响因素的研究大多为理论分析,为数不多的几篇实证文献多以某一类MFIs为研究对象,样本量很小,结论的可信度不高;其次,没有分析中外MFIs目标偏离影响因素的异同,不利于提出针对我国MFIs目标偏离问题的治理建议。为此,本文基于中外488家MFIs的面板数据,建立固定效应模型对其目标偏离的影响因素进行了实证检验和比较分析。
本文结构安排如下:第一部分为文献综述,第二部分交代数据来源、建立计量模型,第三部分为描述性统计分析和平稳性检验,第四部分为回归过程与结果分析,第五部分为结论及其政策启示。
二、数据来源与模型构建
(一)数据来源
本文以中外MFIs为对象进行实证研究,具体数据来源如下:
国外MFIs的数据来自国际知名的小额信贷信息交换机构(www.mixmarket.org)。截至2011年,全球共有1936家MFIs向MIX提交数据,这些数据可从其网址下载。基于研究需要,本文以经营年限8年以上的501家MFIs为对象,②但其中有90家MFIs的数据缺失严重,因此,本文最终选择国外411家MFIs在2001-2011年的面板数据进行实证分析。
中国MFIs的数据来自中国小额信贷联盟(www.chinamfi.net)和《中国统计年鉴》。由于中国小额信贷行业发展时间较短,本文选择来自我国25个省(自治区)的77家MFIs作为研究样本,对2009-2011年的231个观测值组成的面板数据进行实证分析。
(二)模型构建
基于Mersland和Stroem(2009)的实证研究模型,本文确立如下基本方程:
基于上述方程,参照Cull等(2007)的研究以及MIX对MFIs财务绩效(Financial Performance)和社会绩效(Social Performance)的评估指标,设定本文计量模型中变量如表1所示。
1.确定被解释变量。为确定基本方程中的被解释变量,更好地反映MFIs社会目标的实现情况,本文分别以平均贷款额(AL)、平均贷款额与人均GNP之比(ALR)、妇女客户占比(FEM)以及活跃贷款户总数(BOR)作为被解释变量。
2.调整解释变量。首先,平均成本反映的是MFIs的管理效率,用管理成本占总资产比例(COA)作为解释变量。其次,平均利润以资产回报率(ROA)代替。再次,MFIs的风险以逾期30天以上的风险贷款率(RIK30)作为指标。最后,以资产规模(ASS)作为重要控制变量,进入基本方程。
3.选择虚拟变量。基于已有文献的分析和本文研究的需要,基本方程中还需要引入四个虚拟变量:(1)机构类型。通常,非政府组织(NGO)类型的MFIs往往更能坚持社会目标,而非NGO类型的MFIs目标偏离可能比较严重,当然这有待验证。(2)监管因素。接受监管的MFIs在经营方面受到较多限制,这可能会影响其对客户的选择。(3)评级因素。经评级后的MFIs信誉增强,有利于机构融资和发展。(4)机构年龄。机构年龄反映了MFIs的经营年限。
最终,本文建立如下四个回归模型:
其中,α、β、φ、δ为自变量的系数,γ为虚拟变量的系数;下标i、t分别表示不同的MFIs和不同的年份;D为虚拟变量,包括MFIs的机构类型、是否接受监管和评级以及经营年限。
三、描述性统计与平稳性检验
(一)描述性统计分析
表2是对国外411家MFIs和中国77家MFIs样本数据的描述性统计结果。从平均贷款额看,国外411家MFIs的平均贷款额(AL)为0.7105万元,③中值处于均值以下,仅为0.3482万元;中国MFIs的平均贷款额(AL)为22.903万元,中值仅为4.3万元。从ALR来看,国外MFIs的中值小于其均值,最大值是均值的50.55倍,比AL(25.2倍)波动幅度更大,但其标准差和方差却稳定很多,这表明,AL和ALR作为衡量MFIs目标偏离程度的指标宜同时使用,以相互补充。此外,妇女客户占比(FEM)的均值与其中值非常接近,活跃贷款户总数(BOR)的中值远小于其均值,说明中外MFIs的有效客户数量普遍较小。值得注意的是,从管理成本占总资产比例(COA)、风险指标(RIK30)、盈利能力(ROA)来看,中国MFIs普遍偏高。
(二)平稳性检验
为防止“伪回归(Spurious Regression)”,有必要对数据进行平稳性检验。对于面板数据,需要采用两种方法进行单位根检验,即相同根单位根的LLC(Levin-Lin-Chu)检验和不同根单位根的Fisher-ADF检验,如果在两种检验中均拒绝存在单位根的原假设(即Prob小于0.1),则该序列被认为是平稳的。由表3的单位根检验可知,ASS在二阶差分水平上平稳,BOR、AL在一阶差分水平上平稳,而ALR、FEM、COA、ROA、RIK30则属于同阶单整。需要指出的是,中国样本机构的数据呈现短而宽的特点,即期限很短而样本机构数量相对较多,此类数据不适于单位根检验,为此,本文通过观察回归方程的残差判断其具有稳定性。
四、回归结果及其比较分析
(一)回归模型的确定
在计量经济学中,针对面板数据有混合回归模型、固定效应模型、随机效应模型三类。从本文数据特点来看,一方面,所选数据各截面的截距是不同的,因而需要增加虚拟变量,应当考虑采用固定效应模型;另一方面,样本大,数据多,且为非平衡面板数据,不宜采用随机效应模型。进而,我们采用F检验对模型选择做进一步判断(见表4):个体固定效应模型显著拒绝原假设,时间固定效应模型不能显著拒绝原假设,因而本文选择个体固定效应模型。
(二)国外样本的回归结果
表5以国外样本为例,分别以AL、ALR、FEM、BOR为被解释变量各进行了四次回归:所有的回归中均在80%以上,说明解释变量有较好的解释力;大部分的回归中DW都比较接近2,说明回归模型基本上不存在自相关问题。主要结果如下:
第一,管理效率COA与FEM显著负相关,与BOR显著正相关。这说明虽然不断缩减成本会影响客户总量,但管理效率的提高有利于服务妇女客户,抑制其目标偏离倾向,这与Cull等(2007)的结论基本一致。第二,在多数情况下,风险指标RIK30与ALR、FEM、BOR等社会绩效指标显著负相关,这说明MFIs贷款风险越高,其发放小额度贷款、服务贫困妇女和扩大客户覆盖面的激励就越小,目标偏离倾向也越强。第三,ROA与FEM、BOR显著正相关。ROA的增加会提高其妇女客户比例、增加有效贷款客户数量,有利于提高覆盖深度和广度。第四,机构类型、评级、经营年限对目标偏离有影响。机构类型与AL、ALR显著负相关、与FEM、BOR显著正相关,说明非NGO类MFIs目标偏离更严重;监管有利于抑制MFIs目标偏离,接受监管的MFIs其ALR更低、服务客户总量和妇女客户都更多;评级有利于FEM增加;年轻机构AL相对较高,年龄因素对新建机构影响不显著。总之,国外MFIs的风险以及机构类型(非NGO)对其目标偏离有显著的正向影响,管理效率、监管和评级对目标偏离有显著的抑制作用。
(三)中国样本的回归结果
表6以中国样本为例,在不同样本量下分别用AL、ALR、FEM、BOR作为被解释变量进行了4次不同的回归:多在85%以上,说明解释变量有较好的解释力;多数回归中DW都接近2,说明回归模型较好地消除了自相关问题。主要结果如下:
第一,管理费用占比(COA)与妇女客户占比(FEM)显著负相关、与贷款客户数(BOR)显著正相关。这意味着,机构管理效率的改善有利于服务更多妇女客户,而不能增加总贷款客户数量。第二,NGO类MFIs的风险指标RIK30与AL、ALR显著正相关,说明NGO类MFIs的风险水平越高,其平均贷款额越高,目标偏离越严重。第三,资产回报率(ROA)与FEM、BOR显著正相关。NGO类机构资产回报率的增加有利于机构服务客户数量的增加,而非NGO类机构资产回报率的增加对提高妇女客户占比有一定的促进作用,这似乎表明现阶段非NGO类机构追求盈利不会导致机构目标偏离。第四,经营年限(AGE)与平均贷款额(AL)、妇女客户比例(FEM)和有效客户数量(BOR)显著正相关。这表明,经营年限的增长不仅导致平均贷款额增加,而且会使妇女客户占比增加和客户总量增加,前者表明MFIs服务深度的下降,后者则表明服务广度的增加。第五,监管变量与FEM显著正相关。实证结果表明,接受监管的中国MFIs,其妇女客户占比更高。这意味着加强对MFIs的监管可在一定程度上抑制目标偏离。第六,NGO类MFIs对目标偏离更加敏感。回归结果显示,针对NGO类MFIs的4次回归中均有解释变量的系数是显著的,而针对非NGO类MFIs的4次回归中只有2次中有解释变量的系数是显著的,这表明NGO类MFIs对目标偏离的发生更敏感。总之,对中国样本的回归表明,管理效率、风险水平、经营年限、机构类型是导致中国MFIs目标偏离的主要因素,而监管能在一定程度上抑制目标偏离。
(四)中外影响因素的比较分析
值得注意的是,本文的实证分析表明,对中外MFIs而言,影响目标偏离的因素有异有同:
第一,MFIs的管理效率、盈利能力和类型对中外MFIs目标偏离的影响基本一致。具体表现为:管理效率的提高有利于扩大机构的客户总数,尤其有利于增加妇女客户的比例;盈利能力的提升不会造成平均贷款额的提高,反而能使机构服务更多的客户,并增加妇女客户占比;相比NGO类,非NGO类MFIs更容易发生目标偏离。第二,风险、监管和经营年限对中外MFIs目标偏离有不同的影响。(1)对国外MFIs来说,风险指标RIK30与ALR、FEM、BOR显著负相关,且不因机构类型而不同,在中国样本中则仅有NGO类MFIs对风险指标RIK30显著相关,这可能是因为中国MFIs发展时间较短,市场竞争有限。(2)监管因素对目标偏离的抑制作用在国外表现较强(影响AL、ALR、FEM),在中国表现较弱(仅影响FEM),这可能是由于中国MFIs的监管不到位、市场竞争不充分等原因导致的。(3)相比国外MFIs,中国对其经营年限非常敏感:与平均贷款额(AL)、妇女客户比例(FEM)和有效客户数量(BOR)显著正相关,说明长期内中国小额信贷应更加重视坚持社会目标的实现。此外,尽管国外样本的实证分析表明,参与评级的FEM有所增加,但因中国样本数据受限,类似的影响无法进行实证检验。
五、主要结论及其政策启示
综上可知,本文实证检验的主要结论为:(1)机构类型是影响MFIs目标偏离的重要因素。对国内外样本的实证分析均表明,相比之下,NGO类MFIs更能坚持服务穷人,非NGO类MFIs更容易发生目标偏离。(2)接受监管有利于抑制MFIs的目标偏离。对国内外样本的实证分析均表明,相比之下,接受监管的MFIs更能坚守服务贫困人群的社会目标,不易发生目标偏离。(3)对国外MFIs而言,风险是导致目标偏离的因素,而提高管理效率、增强盈利能力以及参与评级则能显著地抑制目标偏离的发生。(4)对我国MFIs而言,监管和提高管理效率有利于抑制目标偏离的发生,而高的风险水平和长期经营则会导致NGO类MFIs更容易发生目标偏离。
从治理我国MFIs目标偏离、提升其服务“三农”能力的角度看,以上结论具有重要的启示:
1.鼓励MFIs多元化发展。一方面,应鼓励NGO类MFIs发展。实证研究表明,NGO类MFIs能更好地坚持服务贫困人群的社会目标,不容易发生目标偏离,因此,应鼓励NGO类MFIs发展,为其生存发展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如法律地位),这对于缓解我国农村地区贫困人群的金融难题有重要意义。另一方面,应支持非NGO类MFIs发展。基于我国样本的实证分析表明,现阶段MFIs对盈利能力的追求并没有导致目标偏离的发生,因此,鼓励民间资本、商业资本尤其是社会责任型投资(Social Responsible Investment)进入小额信贷行业,对构建普惠金融体系(inclusive financial system)、更好地满足弱势人群的金融需求有直接的帮助。
2.适度加强MFIs监管。实证结果表明,接受监管的MFIs更能坚守服务低收入人群的社会宗旨,不容易发生目标偏离,因此,应适度加强对MFIs的监管,尤其是对非NGO类MFIs的监管,这有利于抑制目标偏离问题的发生。但是,对MFIs的监管要适度,对不同类型的MFIs要进行分类监管、区分审慎监管和非审慎监管,例如,村镇银行由于具有吸储功能,应实施相对严格的审慎监管,而不具备吸储功能的大量NGO类MFIs,以及小额贷款公司则应实施非审慎监管。
3.促进MFIs提升管理水平。实证分析表明,中国MFIs的管理效率越高、风险水平越低,越有利于抑制目标偏离问题的发生,因此,应促进MFIs提升管理水平,提高管理效率、降低风险水平。一方面,政府相关部门、行业协会应通过发布政策指引、介绍国际经验等方式积极引导MFIs加强经营管理;另一方面,MFIs自身也需要高度重视经营管理问题,积极改善组织结构,精简业务流程,降低运行成本,强化风险控制。需要强调的是,引入并推行社会绩效管理应成为未来我国小额信贷行业提升管理水平的重要内容。
感谢匿名审稿人的宝贵建议,文责自负。
①文献中经常使用Microfinance或Microcredit,严格来讲二者是有区别的:Microcredit(小额信贷)一般只包括对客户提供信贷业务,而Microfinance(微型金融)不仅包括信贷服务,还包括储蓄、培训等服务。国内文献中多采用小额信贷这个概念,本文对二者不做严格区分,行文中交叉使用这两个概念。
②根据MIX的划分,MFIs持续经营4年以内为新建的机构,持续经营4~8年为年轻的机构,持续经营8年以上为成熟的机构。本文遵循这种分类方式进行研究。
③为方便比较,中外数据按照2012年12月31日的汇率(1美元=6.2855人民币)换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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