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公务员制度同西方公务员制度的本质区别,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公务员制度论文,本质论文,区别论文,论我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公务员制度的推行是一种新的人事管理制度代替旧的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人事管理制度。这一改革作为一个制度变化的过程,在我国早在八十年代初就开始了。现在,需要我们思考的是,我国推行的公务员制度,同西方国家普遍推行的公务员制度有没有质的区别。为了探讨这一理论问题,本文提出一些看法,抛砖引玉。
一、中西方公务员制度的本质区别
现代人类社会已进入民主与法制的社会,公务员制度是现代社会政治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和必然产物。西方国家的公务员制度也是在资产阶级完成工业革命后的反封建斗争中确立的,是在三权分立观念及制度的基础上,为反腐倡廉而产生的。但这并不能说明西方国家公务员制度建立的真实动因,因而也不能说明西方国家公务员制度的本质特征。西方国家公务员制度建立的真实动因应该是资产阶级民主政治和效率之间的巨大冲突以及资本主义国家的政治运行机制和经济发展之间的巨大冲突。
西方资产阶级在革命取得胜利之后,他们以分权原则构建了自己的政权形式。这时的政府具有为数不多的重要职能,当时提倡的是“管的最少的政府就是最好的政府。”尤其是资产阶级古典经济学理论更是将政府排除在市场之外,而以“看不见的手”来控制和调节整个社会经济生活。所以,早期资本主义社会政府管理的主要特征体现为政府职能和行为的简单以及政府规模的狭小。但是随着资本主义社会经济生活的不断发展,资本主义社会在经济领域的新矛盾和新问题也日益增多起来。比如,劳资冲突,失业问题,社会救济及福利问题,国民教育及公共卫生问题等等,而这些问题和矛盾被普遍认为唯有政府才能解决。1929年-1933年的资本主义大恐慌之后,凯恩斯宏观经济理论的产生,使人们从理论上普遍认识到政府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重要性。因此,这时的政府其业务内容迅速扩大,政府职能拓展了,政府机构扩大了,政府人员也增多了。与此同时,在西方,无论是议会制国家还是总统制国家,由于政党的形成,政府管理中出现了腐败和低效率现象。首先,政党政治使民主选举中获胜的政党一上台,便把官职作为战利品,进行合法地、公开地分脏,从而使昏庸无能之辈纷纷登上权力宝座,使官场腐败不堪。其次,政党政治在技术上不断造成政府工作人员的大换血,无法造就有效的管理者,并导致政府运行连续性的中断,从而提高了政府管理的成本,极大地降低了政府管理的效率。由此可见,政府管理中的腐败和降低效率与社会经济生活的要求之间产生了巨大反差,这时的政府不仅不能适应社会经济生活发展的需要,而且日益成为社会经济生活中发展的障碍。为了解决民主与效率之间的巨大冲突,西方的思想家及改革家提出了政治与行政分离的理论观点。正是在这种时代背景及理论观点下,西方各主要国家在十九世纪中叶开始纷纷建立起自己的公务员制度。所以,完全可以说,民主与效率的冲突以及政治与行政的分离,是我们理解西方国家公务员制度本质特征的出发点。
我国政府人事制度是在新中国成立之后,根据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不断发展的需要,在中国共产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指导下,逐步建立和发展起来的。我国的这种人事制度继承了战争年代解放区和人民军队人事管理的优良传统和做法,同时也借鉴了前苏联人事管理的一些措施。这一人事制度是与高度集中、有计划的产品经济模式相适应的,曾在社会主义改造和建设时期起过积极作用。但是,随着本世纪70年代末开始的中国大陆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这种传统的人事管理制度的弊端已日益明显地暴露出来,如政府管的太多,缺乏科学分类;政府管理模式单一,阻碍人才成长;管理制度不健全,缺乏法制监督等等。因此,人事制度的改革随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是势在必行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在人事制度方面已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比如,按照“四化”要求选拔领导干部;建立老干部离退休制度;废除实际上存在的领导职务终身制;公开招考录用和民主评议考核领导干部;进行干部培训与交流制度等等。这一系列改革虽然在人事管理的各个环节上产生过较好效果,在一定范围内提高了行政效率,但它毕竟缺乏整体配套,未能从根本上理顺人事管理体制内的各种关系,未能从根本上建立起来科学的人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了适应我国经济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的需要,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在我国建立并推行有中国特色的公务员制度是非常必要和十分迫切的。党的十四大已把建立并推行有中国特色的公务员制度作为一个中心问题来抓。由此可见,我国公务员制度的产生决非来自社会主义民主制度与效率要求之间的冲突,而是来自我国人事管理制度的技术要求。
以上分析表明,中西方公务员制度产生的背景不同,所以它们所体现的本质特征也不一样。
二、正确把握公务员制度政治的和技术的双重性,是我们正确理解中西方公务员制度本质区别的关键
公务员制度是由整个行政制度所决定的,其在性质上具有政治性和技术性。政治性和技术性是公务员制度互相统一,互相联系的两个方面。只有坚持这两方面的统一,才能正确把握公务员制度的性质。首先,如果不把公务员制度和国家的政治制度联系起来考察,否认公务员制度的政治性,就会陷入纯技术主义的泥潭,就会迷失正确的方向。我国现行的公务员制度之所以同西方公务员制度有本质区别,就是因为它们赖以建立的国家制度不同,社会性质不一样。我国现行的公务员制度是由社会主义国家行政制度所决定的人事行政的一种科学管理制度。而西方国家的公务员制度是建立在资本主义国家行政制度基础之上的,并为占统治地位的资产阶级服务的人事管理制度。其次,公务员制度之所以受到现代政府人事管理制度的青睐而为众多的不同社会制度的国家所采用,最终还是取决于公务员制度在技术上的先进性和有效性。因此,否定公务员制度的特殊性,就等于否认了公务员制度,也就无法探求公务制度渊源,就无法理解公务员制度是现代政府人事管理的必然要求。就会把公务员制度看作是资本主义国家的专利。
把我国现行的公务员制度同西方国家普遍实施的公务员制度混为一谈,甚至等同起来,是对公务员制度纯技术主义观点的表现。且不要说这种纯技术主义的观点及其实践,早在二次世界大战后的西方国家曾遭到广泛批判。就拿我国古代封建专制主义统治者以及国民党专治的实践也证明,仅仅强调人事管理和用人制度的技术性,而不与当时的国家行政制度相结合,是不可能建立持续有效的人事管理制度,也不可能导致公务员制度的必然产生。作为现代公务员制度最直接的渊源,我国封建社会的科举制度标志着古代社会政府人事管理的最高成就,甚至在十九世纪中叶以前还一直处于世界领先水平。然而久负盛誉、效率卓著的科举制度还是衰落了。究其原因,还是在于科学制度的实质性要求与封建时代的专制精神和人治主义是格格不入的,因此,科举制度的运行过程中就必然浸透了封建特性。所以,在所谓“明君”时代里,科举制度尚能发挥一定的作用,而当整个封建制度走向穷途末路时,科举制度的衰落也就不可避免了。国民党南京政府曾于1933年正式实施过公务员制度,从技术性上看,南京政府公务员选考和铨叙制还是非常严密和先进的,它对维护南京政府的统治起了一定作用。但在当时还算先进的公务员制度在改善南京政府官吏素质方面起的作用几乎微不足道,尤其在淘汰冗员,惩治腐败方面没有起多少作用,其主要是为国民党的统治起了装点门面的作用。如果从政治上看,南京政府的公务员制度是由大地主大资产阶级专政的腐朽本质决定的。在这样一个腐朽没落的社会制度下,即使最先进的人事管理制度也不会发挥多少作用。
综上所述,西方国家普遍建立起来的公务员制度是对其“政党分脏制”的根本否定,是民主与效率冲突以及导致政治与行政分离的必然结果;而我国现行的公务员制度则是对现行人事制度的扬弃。我国现行公务员制度是建立在社会主义国家行政制度基础之上的,同西方资产阶级国家行政制度所决定的公务员制度有着本质区别。对公务员制度纯技术主义化的观点是错误的。只有正确把握公务员制度政治的和技术性的双重性,才能正确理解中西方公务员制度的本质特征。